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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创环保: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3

证券代码:300056 证券简称:中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0-117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同意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提案》、《关于补充确认2018年关联交易的提案》;依据前述提案,董事会择期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时间、地点、提案等信息以实际公告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公司定于2020年6月8日下午14:30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

4、会议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2日

5、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⑴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6月8日下午14:30⑵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8日特定时间段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8日9:15-15:00。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⑴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非本公司股东亦可受托作为股东代理人)

⑵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

⑶公司聘请的律师

8、列席对象:

⑴高级管理人员

⑵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9、会议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

春光路1178-1188号公司5楼会议室

二、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共2项:

1.00 关于拟同意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提案

2.00 关于补充确认2018年关联交易的提案

前述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延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5)、《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6);详见附件4。审议前述2项提案时,关联股东上海中创及其一致行动人丘国强先生应回避表决。前述提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拟同意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提案可以投票
2.00关于补充确认2018年关联交易的提案可以投票

四、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

⑴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3〕、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⑵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⑶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函件于2020年6月5日17:17前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0年6月5日09:09-11:11、13:13-17:17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寄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春光路1178-1188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61101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联系方式:

⑴联 系 人:张琳波、林方琪⑵联系电话:0592-7769767⑶传真号码:0592-7769502⑷电子邮箱:savings@savings.com.cn

6、会议费用:

⑴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下午14:30开始;建议提前30分钟左右到达)⑵与会股东、股东代表、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三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056

2、投票简称:三维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提案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6月8日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6月8日上午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平台〔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
股东账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股东出席于2020年6月8日召开的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股东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本股东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股东承担。

委托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2020年6月___日

委托方持股数量:________股;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非累积投票提案
普通提案同意反对弃权
1.00关于拟同意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提案
2.00关于补充确认2018年关联交易的提案

委托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2020年6月 日 2020年6月 日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共2项:

01.00 关于拟同意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提案

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中创”〕及其一致行动人原定于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12月9日期间增持不少于公司总股本10﹪的股份;因受定期报告、部分股份冻结等原因无法按时履行增持承诺,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同意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提案》,同意上海中创将增持承诺期限延长至2020年6月9日。

因受让罗红花10%股份转让手续仍在办理中尚未完成,上海中创拟申请延期增持公司股份。虽上海中创已于近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申请确认书》,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材料涉及解除质押申请,需要协调质权人准备相关材料。综合考虑协调解除质押申请材料、中登公司形式审查与补充材料的时间,无法确保在6月9日前完成所有手续。为保障增持行为合规合法,上海中创拟将增持计划的期限延长3个月,即延期至2020年9月9日。

本提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本提案时,关联股东上海中创及其一致行动人丘国强先生应回避表决。

本提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02.00 关于补充确认2018年关联交易的提案

公司已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定期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定期会议及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提案》,并披露了与上海嘉昂金属材料有限公司2019年度之关联采购交易。根据上市规则中有关关联方认定的兜底条款(《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十章10.1.3第五款)之规定,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认定对上海嘉昂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具有关联关系。根据前述关联关系认定,公司与上海嘉昂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于2018年发生的交易亦为关联交易,公司现就相关关联交易补充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事项已经独立董事发表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提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本提案时,关联股东上海中创及其一致行动人丘国强先生应回避表决。

本提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请各股东审议表决!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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