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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创环保: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27

证券代码:300056 证券简称:中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1-021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监事列席了2020年举行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维护公司利益,维护股东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了10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审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历次监事会会议及其情况如下:

(一)2020年1月6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证券简称及外文名称、外文名称缩写暨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提案

2.00 关于同意关联方为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贷款提供关联担保的提案

(二)2020年2月2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紧急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00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中创(厦门)芯净科技有限公司的提案

2.00 关于更改资质证书主体名称的提案

(三)2020年2月19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00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中创芯净(美国)科技有限公司的提案

(四)2020年4月20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00 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2.00 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提案

3.00 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提案

4.00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

5.00 关于2019年度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提案

6.00 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提案

7.00 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各子公司互相担保的提案

8.00 关于注销公司子公司的提案

9.00 关于公司孙公司变更为子公司的提案

10.00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提案

11.00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提案

12.00 关于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对2019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提案

(五)2020年4月27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00 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提案

2.00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提案

(六)2020年5月22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00 关于拟同意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提案

2.00 关于补充确认2018年关联交易的提案

(七)2020年8月25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00 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提案

2.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3.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4.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5.00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

(八)2020年9月22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紧急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2.00 关于关联方延期归还履约诚意金的议案

(九)2020年9月28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 关于转让子公司文安县众鑫生物质供热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同意第三方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子公司对外投资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2020年10月23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 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0 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0 关于《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 关于《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0年度公司运作的相关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均无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决议,无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活动情况等进行了检查监督。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程序规范,报告期内,没有发现募集资金违规行为,公司未发生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投资情况

1、2020年2月2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紧急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中创(厦门)芯净科技有限公司的提案》。

2、2020年2月19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中创芯净(美国)科技有限公司的提案》。

3、2020年4月20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子公司的提案》、《关于公司孙公司变更为子公司的提案》。

4、2020年9月28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子公司文安县众鑫生物质供热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关于公司同意第三方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关于公司子公司对外投资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通过前述交易、投资,能够有效整合公司资源,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对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创造新的盈利空间、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产生积极影响。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1、2020年1月6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关联方为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贷款提供关联担保的提案》。

2、2020年4月20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提案》、《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提案》。

3、2020年5月22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2018年关联交易的提案》。

4、2020年9月22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紧急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关联方延期归还履约诚意金的议案》。

5、2020年9月28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对外投资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就前述提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相关关联交易获得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相应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前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1、2020年4月20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各子公司互相担保的提案》。

2、2020年9月22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紧急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前述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前述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

规要求。

(七)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2020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各项内控制度。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出具的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八)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和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并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备案;报告期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情形。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

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基本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全体成员亦已签署2020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四、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计划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2021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自身专业能力;及时、深入贯彻各项新制定或修订的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监督效率。

2、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3、加强与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4、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督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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