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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顺新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王江涌)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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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王江涌)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3年,作为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参与董事会决策、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咨询,履行了忠实与勤勉义务。现将2023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王江涌,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汕头大学物理系教授、昆山书豪仪器科技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曾任武汉科技大学讲师、南非自由州大学博士后、美国堪萨斯州立大学研究助理、德国马普金属研究所资深研究员。

2023年任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3年任期内,本人按时亲自出席了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并列席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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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会议,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审议董事会各事项,认为各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故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具体如下

独董姓名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应列席 次数列席 次数
王江涌101000022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023年任期内,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按时亲自出席了应出席的各次会议合计6次,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审议各事项,与其他委员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委员会意见。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3年任期内,公司根据最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了《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制度修订后,尚未涉及须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3年任期内,独立董事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本人参与了任期内公司各次董事会决策,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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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均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年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任期内,本人通过列席股东大会、参加网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期间,本人代表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2022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任期内,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和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考察,并通过定期获取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通、与中小股东沟通等方式进行现场工作,认真参与董事会决策、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咨询。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本人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使本人能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保证了本人有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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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职权。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任期内,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3年任期内,未发生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被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2023年任期内,未发生公司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财务信息

2023年4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5月5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年8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3年10月2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人就上述报告进行了审核,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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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4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就上述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4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5月5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就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年2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洪玉敏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时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人就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3年任期内,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2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议案》。本人就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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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3年4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本人就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了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参与董事会决策、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咨询,履行了忠实与勤勉义务。在后续任期内,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为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而努力。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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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江涌2024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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