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专项信托计划增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达到20%的公告
一、设立专项信托计划的基本情况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色光标”或“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公开发行14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蓝标转债,债券代码:123001)。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关“附加回售条款”的相关规定,若公司按规定履行募投项目变更相应的审议程序,债券持有人将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内容可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16日、2018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关于相关承诺事项变更暨警示函后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 公司已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待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蓝标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5)。
北京市盈润汇民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联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后,于2018年12月18日签署了《资金信托合同》,双方共同聘请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通信托”)作为受托管理人,成立专项信托计划用于购买蓝标转债。同时,该专项信托计划承诺,自前述附加回售条款触发之日起至附加回售申报期满(最晚不超过2019年3月31日),不行使自身
作为债券持有人享有的附加回售权。
二、增持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2019年1月11日,公司接到国通信托的通知,自2019年1月8日至2019年1月11日国通信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购买蓝标转债2,800,001张,占蓝标转债发行总量的20.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专项信托计划合计持有蓝标转债2,800,001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00%。
本次增持前后持有数量及比例:
增持时间 | 本次增持前 | 本次增持后 | ||
持有数量(张) | 持有比例(%) | 持有数量(张) | 持有比例(%) | |
2019年1月8日 | — | — | 326,135 | 2.33 |
2019年1月9日 | 326,135 | 2.33 | 912,155 | 6.52 |
2019年1月10日 | 912,155 | 6.52 | 2,239,258 | 15.99 |
2019年1月11日 | 2,239,258 | 15.99 | 2,800,001 | 20.00 |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处于向数据科技公司转型的关键阶段,此项专项信托计划的设立,有利于减轻公司可能面临的蓝标转债的回售资金压力,有利于公司稳定、专注地发展核心业务。
此外,上述专项信托计划的成立以及增持蓝标转债的事项,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该专项计划后续购买蓝标转债的具体实施情况,还需考虑后续政策环境、市场情况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专项信托计划购买蓝标转债的相关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