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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光标: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年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8

证券代码:300058.SZ 证券简称:蓝色光标债券代码:112320.SZ 债券简称:16蓝标债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9号(厂区)10幢二层A5-01)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8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

02、03、04)、17A、18A、24A、25A、26A)

二零一九年六月

目 录

重要提示 ...... 2

第一章 本次债券概况 ...... 3

一、债券名称 ...... 3

二、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 3

三、债券代码及简称 ...... 3

四、发行主体 ...... 3

五、发行规模 ...... 3

六、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 3

七、本次债券的期限及特殊条款 ...... 3

八、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 3

九、起息日 ...... 4

十、兑付日 ...... 4

十一、担保人及担保方式 ...... 4

十二、信用等级 ...... 4

十三、债券受托管理人 ...... 4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5

第三章 发行人2018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6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6

二、发行人2018年度经营情况 ...... 6

三、发行人2018年度财务状况 ...... 8

第四章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0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 10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10

第五章 本次债券付息情况 ...... 11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2

第七章 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4

第八章 发行人负责本次债券事务的专人变动情况 ...... 15

第九章 其他事项 ...... 16

一、重大诉讼事项 ...... 16

二、其他事项 ...... 17

重要提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色光标”、“发行人”或“公司”)对外公布的《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第一章 本次债券概况

一、 债券名称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二、 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2015年12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证监许可[2015]3153号《关于核准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 债券代码及简称

债券代码为112320.SZ,债券简称为“16蓝标债”。四、 发行主体

本次债券的发行主体为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 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4亿元,目前存续规模为3,751.58万元。

六、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七、 本次债券的期限及特殊条款

本次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品种,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八、 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2016年1月19日至2019年1月18日,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为3.99%,2019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18日,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为7.50%。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1月19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1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九、 起息日

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2016年1月19日。十、 兑付日

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1月19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1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十一、 担保人及担保方式

本次债券无担保。十二、 信用等级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十三、 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对公司履行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持续关注公司的资信状况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对公司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

第三章 发行人2018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蓝色光标
外文名称BlueFocus Intelligent Communications Group Co., Ltd.
外文缩写Bluefocus
法定代表人赵文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9号(厂区)10幢二层A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9号恒通国际创新园C9
邮政编码100015
公司网址www.bluefocusgroup.com
电子信箱bfg@bluefocus.com

2017-2018年度,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全案推广服务547,269.4723.69542,128.0535.59
全案广告代理268,712.3611.63343,038.1522.52
出海广告投放1,210,083.2252.38434,102.8928.50
数据产品服务5,653.960.246,882.700.45
海外公司业务278,677.8512.06177,301.8811.64
其他服务--19,630.101.29
合计2,310,396.85100.001,523,083.77100.00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营业利润49,255.5729,867.16
加:营业外收入3,165.712,462.36
减:营业外支出1,602.451,165.92
利润总额50,818.8331,163.61
减:所得税费用9,586.816,366.59
净利润41,232.0224,797.02

下降;同时,公司降低有息负债,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亦有明显下降。

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外收入3,165.71万元,较2017年增长6.23%,主要系公司2018年获得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较2017年有所增加。

三、 发行人2018年度财务状况

截至2018年末,发行人资产总计为1,696,250.20万元,负债总计为1,050,743.7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633,376.10万元。2018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2,310,396.85万元,利润总额50,818.83万元,净利润41,232.0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895.42万元。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末2017年末
资产总计1,696,250.201,673,181.82
负债总计1,050,743.771,038,689.85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33,376.10617,002.80
所有者权益合计645,506.42634,491.97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营业收入2,310,396.851,523,083.77
营业利润49,255.5729,867.16
利润总额50,818.8331,163.61
净利润41,232.0224,797.0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895.4222,227.85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9,276.03-12,391.0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91.7276,691.3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6,304.52-53,065.68
项目2018年2017年
流动比率1.021.05
速动比率1.021.05
资产负债率61.95%62.08%
EBITDA全部债务比0.250.18
利息保障倍数2.792.16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3.532.80
贷款偿还率100%100%
利息偿付率100%100%

第四章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16年1月22日汇入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聘请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编号为天职业字[2016]5995号的验资报告。

二、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2亿元拟用于偿还私募公司债,以优化债务结构;剩余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资金状况。

截至2017年末,本次债券已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不存在挪用募集资金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第五章 本次债券付息情况

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1月19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1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发行人已于2018年1月19日按期支付了16蓝标债2017年1月19日至2018年1月18日的期间利息,已于2019年1月21日按期支付了16蓝标债2018年1月19日至2019年1月18日的期间利息及回售本金。根据《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蓝标债”公司债券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12),16蓝标债目前存续规模为0.375158亿元。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一、 2019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召集情况

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召集的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 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2019年1月30日下午14:00-15:00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出席或委托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债券345,010张,代表的债券面值总额共3,450.10万元,占本期未偿还公司债券面值总额的91.96%。

本次会议的表决情况如下:

《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不要求公司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票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共计0张,占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0%;(2)反对票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共计345,010张,占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91.96%;(3)弃权票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共计0张,占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0%。

根据《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不要求公司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表决结果为不通过。

二、 2019年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召集情况

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召集的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 有限公司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9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2019 年4 月15 日下午14:00-15:00 召开。本次会议以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出席或委托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共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债券361,320 张,代表的债券面值总额共3,613.20 万元,占本期未偿还公司债券面值总额的96.31%。

本次会议的表决情况如下:

《关于提前兑付“16 蓝标债”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票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共计361,320 张,占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96.31%;(2)反对票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共计0 张,占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0%;(3)弃权票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共计0 张,占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0%。

根据《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关于提前兑付“16 蓝标债”的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表决结果为通过。

第七章 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2017年6月26日,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7)》(信评委函字[2017]跟踪446号),本次跟踪评级结果为: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维持AA,评级展望为稳定,16蓝标债的信用等级维持AA。

2018年6月12日,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8)》(信评委函字[2018]跟踪295号),本次跟踪评级结果为: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维持AA,评级展望为稳定,16蓝标债的信用等级维持AA。

2019年6月6日,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9》(信评委函字[2019]跟踪383号),本次跟踪评级结果为: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维持AA,评级展望为稳定,16蓝标债的信用等级维持AA。

报告期内,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未出具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第八章 发行人负责本次债券事务的专人变动情况

2018年度,发行人负责处理本次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2018年度,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小组成员未发生变动。

第九章 其他事项

一、 重大诉讼事项

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竞道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竞道”)于2018年10月以厦门游亨世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游亨”)未按约支付广告投放费用为由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厦门游亨支付广告投放费1,512,108.69美元和相应违约金,并要求厦门游亨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截至报告日,上述事项仍在诉前调解阶段,尚未开庭,上海竞道按60%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

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蓝色光标公关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公关”)于2018年被上海乔意公共关系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乔意公关”)以未按协议约定支付服务费为由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上海公关支付服务费;于2018年5月24日冻结上海公关财产金额1,099,543.30元,冻结期限至2020年3月25日;于2018年12月3日冻结上海公关财产金额3,728,306.26元,冻结期限至2019年12月2日。上海公关于2018年10月26日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反诉,申请财产保全,冻结、扣押被申请人乔意公关财产金额4,543,950.00元,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于2018年10月28日裁定立即执行。截至报告日,上述事项仍在调解阶段,尚未开庭。

公司下属公司北京今久广告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今久”)于2016年与深圳市德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德瀚公司”)达成合作意向,拟就深圳市梨园路333号公寓楼进行买卖交易,并签订了《公寓定制协议》。北京今久按协议约定支付了交易对价总额10%的定制保证金,后德瀚公司将公寓楼出售给第三方,并拒绝退还北京今久支付的定制保证金。北京今久以合同纠纷为由将德瀚公司诉至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其退还定制保证金,该案件于2019年2月19日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同时于2019年4月2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查封、扣押、冻结德瀚公司名下的资产,并以人民币102,799,530.08元为限。

公司下属公司北京今久于2018年以陕西蔡家坡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陕西城建”)未按双方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品牌整合推广服务合同》支付服务费及陕西关中天下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原陕西蔡家坡城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关中天下”)未按双方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支付服务费为由向陕西省岐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陕西省岐山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29日受理了该三个案件,并分别于2019年1月8日、2019年1月8日、2019年1月7日立案受理。后因陕西城建、关中天下在接受纪检部门审查调查,陕西省岐山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对上述三个案件作出中止诉讼裁定。公司拟在中止审理的事由消除后,向主管法院申请恢复审理,同时拟申请保全其关中天下、陕西城建名下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等财产。截至报告日,上述中止审理的事由仍未消除。

公司下属公司蓝色光标无限互联(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限互联”)与海航文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文控”)签署了《北京喜乐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北京喜乐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海航文控将以80.10元/股的价值受让无限互联持有的北京喜乐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后因海航文控未按协议约定支付相应的股权转让款,无限互联于2018年8月14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并收到了《股权转让协议争议案仲裁通知》((2018)中国贸仲京字第067152号),同时已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向海航文控进行资产保全。截至报告日,上述仲裁仍在受理阶段,资产保全仍在申请。

二、 其他事项

(一)关于北京证监局警示函及整改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文号[2017]119号)(以下简称“警示函”),公司基于警示函中关注事项:“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未解释具体原因并进行披露”积极落实整改,披露了《关于北京监管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公告》(公告编号:2017-127)。

公司于2018年4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相关承诺事项变更的议案》,公司将整改报告中原内容:“于未来6个月内择机尽快履行变更募投项目的程序”变更为“于2018年12月31日前择机尽快履行变更募投项目的程序”。详情见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披露的《关于相关承诺事项变更暨警示函后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该变更承诺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电商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及“蓝色天幕全球机场联播媒体网络模块”项目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详情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5)。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蓝标转债”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可转换公司债券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1月31日、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分别发布了《关于“蓝标转债”回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2019-020、2019-021),提示投资者可在回售申报日内选择将持有的“蓝标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1849元/张(含当期利息、税),“蓝标转债”回售申报日为2019年2月1日、2019年2月11日至2月14日。

“蓝标转债”回售申报期已于2019年2月14日结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蓝标转债”回售结果显示,本次回售申报数量为258,269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25,874,653.91元(含当期利息、税)。

(三)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相关事项

2018年1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及相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公司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许志平、陈良华及吴铁通知,许志平、陈良华及吴铁与西藏耀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西藏耀旺”)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协议约定许志平、陈良华及吴铁分别将其直接持有的4,411万股公司股份通过协议转

让的方式转让给西藏耀旺。

2018年2月2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之受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1)补充协议相关事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许志平、陈良华及吴铁与西藏耀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基于转让协议约定基础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就原协议生效时间及条件进行补充约定;

(2)承诺六个月不减持事项:按照相关规定,西藏耀旺与东方企慧、孙陶然为一致行动人。依照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本次涉及协议转让事项之受让方西藏耀旺及其一致行动人东方企慧、孙陶然依照有关减持事项的规则规范分别就6个月内不减持事项进行承诺。

2018年3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完成的公告》,基于上述协议转让相关事项,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全部完成。

(四)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签署委托投票协议之补充协议相关事项

2018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签署委托投票协议之补充协议暨相关事项承诺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许志平、陈良华、吴铁、孙陶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文权于2016年3月15日分别签署了《委托投票协议》(以下简称“委托协议”)。基于该委托协议许志平、陈良华、吴铁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文权于2018年2月8日分别签署了《委托投票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签署后,许志平、陈良华、吴铁将其于原委托协议签署日后分别通过定向增发方式所获公司8,156,606股,即合计24,469,818股对应投票权委托给赵文权全权行使。同时基于上述《委托投票协议》及《委托投票协议之补充协议》许志平、陈良华、吴铁、孙陶然基于上述已签署

协议,分别承诺未来十二个月内不会解除上述已签署有关协议。

综上所述,协议转让完成后西藏耀旺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本报告期末,西藏耀旺持有公司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8.78%,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文权直接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6.65%,其享有股份对应表决权总额占期末总股本的19.91%。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赵文权,未发生变动。

(五)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变更

2018年6月,公司名称由“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公司经营范围由“企业形象策划;营销信息咨询(中介除外);公关咨询;会议服务;公共关系专业培训;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变更为“大数据、计算机软件、网络、系统集成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企业策划;企业形象策划;营销信息咨询;公关咨询;会议服务;公共关系专业培训;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公司已于2018年6月4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公司名称的变更不涉及本次债券名称、简称及代码的变更,本次债券全部权利义务均由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公司将按原发行条款和条件认真履行信息披露、按期兑付本息等发行人义务。

公司本次变更名称和经营范围系为了适应公司战略发展转型需要,充分体现公司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特征,属于正常经营活动范围,发行人已对上述变更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

(六)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暨股份被冻结事项

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文权先生收到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京02执930号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李芃、刘彩玲、博杰投资及

博萌投资对(2016)京民初53号民事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赵文权先生所持公司145,064,320股股份已被冻结及轮候冻结。详情见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进展暨股份被冻结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42)。

(七)银行授信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获得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129,300万元,美元2,350万元,加元13,500万元;已用额度人民币84,108万元,美元850万元,加元5,941.7万元;未用额度仍有人民币45,192万元,美元1,500万元,加元7,558.3万元。

(八)相关当事人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 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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