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9 证券简称:东方财富 公告编号:2020-048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其实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4月30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4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48人,代表2,189,976,2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6102%。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41人,代表186,980,6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843%。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5人,代表2,058,009,5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645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3人,代表131,966,6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1.9651%。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189,502,1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84%;弃权370,0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反对103,9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86,506,6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65%;弃权370,0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9%;反对103,9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6%。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189,502,1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84%;弃权371,9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反对102,0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86,506,6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65%;弃权371,9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9%;反对102,0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6%。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189,502,1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84%;弃权371,9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反对102,0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86,506,6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65%;弃权371,9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9%;反对102,0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6%。
(四)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189,502,1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84%;弃权371,9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反对102,0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86,506,6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65%;弃权371,9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9%;反对102,0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6%。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87,158,1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8713%;弃权935,6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7%;反对1,882,3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84,162,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29%;弃权935,6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04%;反对1,882,3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67%。
(六)审议通过《2019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189,872,2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53%;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反对101,7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此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86,876,7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4%;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反对101,7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4%。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89,869,7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106,4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86,874,2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106,4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9%。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银行授信、借款预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89,869,7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51%;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反对104,5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此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86,874,2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1%;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反对104,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董事会聘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雷丹丹律师和徐雪桦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