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东方财富:关于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08

证券代码:300059 证券简称:东方财富 公告编号:2020-060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130名激励对象,在第四个行权期行权共计223.1177万份期权,行权价格为17.38元。期权简称:东财JLC4,期权代码:036197。

2、本次行权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

经公司董事会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对本次提出申请行权的130名激励对象的223.1177万份股票期权予以行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4年9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4年11月12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办理实施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2014年11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激励对象刘勇明等7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

励对象为176人,股票期权数量为2,659.00万份。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

4、2014年11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授予176名激励对象2,659.00万份股票期权。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4年11月21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作为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激励对象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5年7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的议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颜玲等6人,因个人原因在股票期权授予之后行权之前离职,所涉及股票期权数量37.00万份,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所授予的股票期权将注销。注销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170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2,622.00万份。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注销部分已授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5年7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此次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3,670.8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为420.00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9.26元。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5年7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

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授予368名激励对象420.00万份股票期权,确定公司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5年7月23日,行权价格为65.19元。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作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同意激励对象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5年9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办理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过程中,激励对象胡清禹等1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离职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相关9.60万份股票期权将作废,作废后,获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减少至353人,预留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410.40万份。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6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注销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吴克兵等4人,因个人原因在股票期权授予之后行权之前离职,所涉及股票期权数量120.40万份;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包晨晨等29人,因个人原因在股票期权授予之后行权之前离职,所涉及股票期权数量

20.80万份。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上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所授予的股票期权将注销。注销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166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3,550.40万份;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324人,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389.60万份。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的议案》,认为此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注销部分已授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16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此次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6,390.72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09元;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为701.28万份,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6.16元。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认为此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16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166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597.68万份,行权价格为5.09元。公司监事会认为166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同意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2017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注销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徐志书等10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所涉及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94.50万份;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周舟等4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所涉及股票期权数量54.72万份。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所授予的未行权股票期权将注销。注销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156人,首次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4,698.54万份;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281人,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646.56万份。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的议案》,认为此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注销部分已授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17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此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5,638.248万份,首次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21元;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为775.872万份,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0.10元。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4、2017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56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行权,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879.416万份,行权价格为4.21元;同意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281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93.968万份,行权价格为

30.10元。公司监事会认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56名激励对象和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281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同意上述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5、2017年7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于2017年7月21日结束,该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93.968万份,激励对象的实际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0份,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93.968万份。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注销该行权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6、2018年5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的议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顾昊雷等6人,及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王亮等4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所涉及未行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51.408万份及未行权预留股票期权数量44.226万份,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所授予的相关未行权股票期权将注销。注销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150人,首次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3,707.424万份,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235人,未行权预留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537.678万份。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注销部分已授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7、2018年5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此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4,448.9088万份,首次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49元;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为645.2136万份,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5.07元。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8、2018年5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进行2017年度考核,其中1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其获授第三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63.504万份将予以注销。其余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合格。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董事会同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49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内行权,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160.9504万份,行权价格为3.49元;同意授予的预留股票

期权235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行权,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15.0712万份,行权价格为25.07元。公司监事会认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49名激励对象和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235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同意上述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9、2018年8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于2018年7月20日结束,该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15.0712万份,激励对象的实际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0份,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15.0712万份。公司将按照《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注销上述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019年4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的议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7人,及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2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所涉及未行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68.0400万份及未行权预留股票期权数量19.0512万份,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所授予的相关未行权股票期权将注销。注销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143人,首次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2156.4144万份,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211人,未行权预留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411.0912万份。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注销部分已授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1、2019年4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及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及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

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董事会同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43名激励对象在第四个行权期内行权,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156.4144万份,行权价格为3.49元;同意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211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内行权,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05.5456万份,行权价格为25.07元。公司监事会认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43名激励对象和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211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及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同意上述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2019年7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于2019年7月22日结束,该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205.5456万份,激励对象的实际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0份,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05.5456万份。公司将按照《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注销上述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此外,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10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所涉及剩余股票期权数量3.3048万份,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所授予的剩余股票期权将注销。上述注销完成后,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201人,预留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202.2408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3、2019年7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此次调整后,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为

242.6889万份,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0.88元。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4、2020年6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1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所涉及未行权预留股票期权数量7.6983万份,根据《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所授予的相关未行权股票期权将注销。注销后,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186人,未行权预留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234.9906万份。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注销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预留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5、2020年6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此次调整后,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为281.9887万份,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7.38元。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6、2020年6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进行2019年度考核,其中4名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其获授第四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2.4261万份将予以注销。其余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合格。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董事会同意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182名激励对象在第四个行权期内行权,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79.5626万份,行权价格为17.38元。上述股票期权具体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数量为准。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历次变动情况一览表

单位:万份,元

变动日期该次行权数量该次取消期权数量该次激励对象减少人数该次变动后期权数量该次变动后行权价格该次变动后激励对象人数变动原因 简要说明
2015年7月24日---420.0065.19368授予股票期权
2015年9月22日-9.6015410.4065.19353注销离职人员期权
2016年4月27日-20.8029389.6065.19324注销离职人员期权
2016年4月27日---701.2836.16324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期权数量和价格
2017年4月27日-54.7243646.5636.16281注销离职人员期权
2017年4月27日---775.87230.10281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期权数量和价格
2017年7月29日-193.968-581.90430.10281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激励对象未行权
2018年5月15日-44.22646537.67830.10235注销离职人员期权
2018年5月15日---645.213625.07235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期权数量和价格
2018年8月3日-215.0712-430.142425.07235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激励对象未行权
2019年4月2日-19.051224411.091225.07211注销离职人员期权
2019年7月27日-205.5456-205.545625.07211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激励对象未行权
2019年7月27日-3.304810202.240825.07201注销离职人员期权
2019年7月27日---242.688920.88201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期权数量和价格
2020年6月11日-7.698315234.990620.88186注销离职人员期权
2020年6月11日---281.988717.38186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期权数量和价格

本次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公司已披露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关于激励对象符合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设定的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说明

设定的行权条件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3、行权条件: 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以2012-2014年净利润均值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0%。 注:此处“净利润”是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公司2012年-201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值为63,663,993.75元,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84,769,602.57元,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为2703.42%,满足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4、股票期权等待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权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等待期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1年-201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平均数为49,703,803.1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平均数为41,577,326.19元。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等待期201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5,723,821.5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62,870,669.95元;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等待期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2年-201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平均数为69,435,673.3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平均数为63,663,993.75元。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等待期201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848,571,186.4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795,670,723.88元。等待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低于授权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为负,满足行权条件。
5、根据《考核管理办法》,若激励对象考核不合格,则其相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即被注销。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有4人2019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外,其余激励对象2019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全部为合格,满足行权条件。

公司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进行2019年度考核,其中4名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其获授第四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2020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后,认为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182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同意上述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

三、本次行权的股份数量、缴款、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激励对象本次行权数量情况

人员本次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管理人员、业务(技术)骨干人员(130人)223.1177

2、本次股票期权行权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情况、放弃权益处理方式

2020年6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182名激励对象中,130名激励对象申请行权(含因个人意愿部分行权),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223.1177万份;5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行权,放弃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56.4448万份,将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予以注销。

四、本次行权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期限:公司采用集中行权模式,由公司统一向有关机构申请代为办理行权事宜,第四个行权期限自首次授予日(2015年7月23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2019年7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

2、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7.38元。

3、本次行权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情况

本次行权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130名激励对象本次行权所获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可上市流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1、本次行权款项的缴款时间和缴款金额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收到130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出资额合计38,777,860.94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2,231,177.00元,资本溢价36,546,683.94元。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行权事项进行验资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行权出具了《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111号):经审验,截至2020年6月30日,贵公司实际收到130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出资额合计人民币38,777,860.94元(人民币大写:叁仟捌佰柒拾柒万柒仟捌佰陆拾元零玖角肆分),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2,231,177.00元(人民币大写:贰佰贰拾叁万壹仟壹佰柒拾柒元整),资本溢价36,546,683.94元(人民币大写:

叁仟陆佰伍拾肆万陆仟陆佰捌拾叁元零玖角肆分)。

3、本次行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手续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对本次提出申请的130名激励对象的223.1177万份股票期权予以行权。

六、本次行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激励对象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收代缴。

七、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行权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本次增加股份数量(股)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1,513,625,47018.78%01,513,625,47018.78%
高管锁定股1,513,625,47018.78%01,513,625,47018.7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545,104,91681.22%2,231,1776,547,336,09381.22%
三、总股本8,058,730,386100.00%2,231,1778,060,961,563100.00%

本次行权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行权后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行权后,公司净资产将增加38,777,860.94元,其中实收资本(股本)增加2,231,177.00元,资本公积增加36,546,683.94元。以本次行权后的股本计算公司2019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23元,具体影响数据以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八、律师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行权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及激励对象已满足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并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可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并办理本次行权的相关后续手续。

九、关于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2020年1月13日公开发行了7,3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东财转2,债券代码:123041),根据《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东财转2”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派送现金股利:P1=P0-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本次调整前,“东财转2”的转股价格13.13元/股。根据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按上述公式计算,调整后“东财转2”的转股价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仍为13.13元/股。

十、备查文件

1、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111号)

特此公告。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