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1年8月10日通过现场送达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鲍一青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首次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8月10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818名激励对象授予4,5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详见公司同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本项议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