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0年5月27日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发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最新监管政策及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将本次发行方案中“非公开发行”的表述统一修改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并同步修改相关文件。2020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将预案中“非公开发行”的表述统一修改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其他修订情况如下:
预案章节 | 章节内容 | 修订情况 |
释义 | 释义 | 更新本预案所指含义 |
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 八、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 更新本次发行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 |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 |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风 |
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险说明 | 险”中更新2020年9月末应收账款期末净额数据; 更新“(五)新冠疫情风险” |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 |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填补措施及相关的主体承诺 | 根据本次向特定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更新了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更新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
修订后的《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完成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