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列席、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针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和员工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审议通过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0年4月27日 | 1.《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5.《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7.《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关于注销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未行权的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9.《关于制定<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10.《关于聘请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关于2020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4.《关于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0年5月11日 | 1.《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3)发行对象 (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5)发行数量 (6)认购方式 (7)限售期 (8)上市地点 (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10)募集资金用途 (11)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 6.《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7.《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措 施的议案》 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0年5月19日 |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0年8月3日 | 1.《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3.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发行对象 (3)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4)发行数量 4.《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0年10月 29日 |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0年11月 17日 | 1.《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3)发行对象 (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5)发行数量 (6)认购方式 (7)限售期 (8)上市地点 (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10)募集资金用途 (11)决议有效期 3.《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 |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地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2019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定价依据公允、合理,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0年度,公司对外担保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信誉状况良好,信用风险较低;公司对子公司具有控制权,且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
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2020年度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监事会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加强自身的学习,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2021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三)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四)加强对公司投资、财产处置、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公司监事会在新的一年里将继续认真贯彻《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履行监事会职责,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