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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能电气: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06

证券代码:300062 证券简称:中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3-004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能电气”或“本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47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40,485,829股,发行价格为9.88元/股。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月15日出具的《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2]D-0002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999,990.5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432,062.0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2,567,928.46元。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相关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议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一二次融合智能配电项目45,194.6131,000.0030,256.79
2补充流动资金9,000.009,000.009,000.00
合计54,194.6140,000.0039,256.79

注:上述金额如和实际金额不符为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结果。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及本次一二次融合智能配电项目实施主体福建中能电气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三、前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22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四、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不超过8,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展。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应当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该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不超过8,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展。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继续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议资料及会议审议结果、监事会会议资料及会议审议结果、独立董事意见,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和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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