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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刚:2020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证券简称:ST金刚证券代码:300064

二〇二一年四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除以下存在异议声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职务内容和原因
刘 淼董事前期本人向公司出具了《质询函》,要求对拟审议议案异议事项进行答复,但公司未给予有效回复。本人无法保证公司《2020年年报》和《2021年一季报》真实、准确、完整性。
王大平董事前期本人向公司出具了《质询函》,要求对拟审议议案异议事项进行答复,但公司未给予有效回复。本人无法保证公司《2020年年报》和《2021年一季报》真实、准确、完整性。

2、公司董事刘淼女士、王大平先生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3、公司负责人郭留希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国炎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国炎先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4、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5、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6、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2.36亿元,较上年同期相比亏损下降76.21% 。主要原因为由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因诉讼事项引致的流动性紧张等因素影响,公司生产受限、销售萎缩,公司经营活动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产能未完全释放;公司采取款到发货的销售政策,部分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导致营业收入较上年大幅下降;同时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根据诉讼事项相关材料及判决情况,计提预计负债计入营业外支出。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和营业外支出较上年下降。

7、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和主要财务指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8、因诉讼事项,公司大部分银行账户资金、土地、对外投资股权等被冻结、查封,银行借款、融资租赁存在逾期未付,公司为改善持续经营能力采取系列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健全公司内控管理薄弱环节,降低经营成本、聘请专业律师维护公司利益,以及成立专门风险化解小组推进风险化解工作,但是存在措施不能有效落实的风险,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不确定性。

9、本报告如涉及未来计划、业绩预测等前瞻性陈述,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10、公司可能面临的重大风险:

(1)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于2020年4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豫调查字202001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如依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公司调整后的任意连续会计年度财务类指标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存在被强制退市的风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相关书面文件,相关事项以中国证监会结论性调查意见或决定为准。

(2)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

公司对诉讼事项进行梳理与分析,对印章使用情况及涉及非经营借款、担保案件审批情况进行核实,因“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担保且情形严重”,公司股票自2020年11月4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诉讼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涉及多起诉讼/仲裁案件,案件金额合计50余亿元。因相关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已计提预计负债,同时随着诉讼事项的进展,部分败诉的诉讼/仲裁案件面临大额执行与赔付,存在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股权等资产继续被法院采取查封、冻结、划扣等措

施的可能,且部分担保被执行案件公司能否向第三方追回具有不确定性,进而影响公司现金流与持续运营。

(4)资金链紧张的风险

2018年以来公司部分合作银行、非银金融机构断贷、抽贷,融资渠道受阻,公司资金状况紧张并出现部分债务逾期的情形。同时因多起诉讼案件,公司多个银行账户的资金及持有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股权被冻结,已制约公司融资活动、降低偿债能力,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周转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随着案件审理与判决案件执行的推进,公司货币资金存在被继续冻结或划扣的可能,同时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公司存在资金链紧张的风险。

11、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05,476,59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1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20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47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5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5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86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87

第十节 公司治理 ...... 97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106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 107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46

释 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郑州华晶、ST金刚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河南华晶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河南华晶一致行动人郭留希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章程》《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报告期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超硬材料金刚石和立方氮化硼等具有超高硬度的材料的统称
超硬材料制品用超硬材料制作的工具和器件的总称(包括锯片、钴头、刀具、磨具、功能元件、器件和饰品等)
超硬磨具用人造金刚石或立方氮化硼超硬磨料所制成的磨具
人造金刚石用高温高压法或其他人工方法,使非金刚石结构的碳发生相变而成为金刚石
人造金刚石单晶人造金刚石的主要形态,是以高纯石墨为原料,以特制金属合金为触媒,在高温及超高压条件下生长而成的规则晶体,是制造金刚石制品的基础材料
人造金刚石普通单晶颗粒直径在55微米至1.5毫米之间的人造金刚石单晶
大单晶金刚石颗粒直径大于1.5毫米,采用特殊原料、特殊工艺长时间缓慢生长而成的人造金刚石单晶
培育钻石又称"合成钻石",是指采用人工方法模拟天然钻石结晶特点生成并制造的钻石(根据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对钻石的新定义,天然钻石与培育钻石均属于钻石)
微米钻石线利用电镀工艺或树脂结合的方法将金刚石磨料固定于金属丝上的一种产品
克拉(Ct)计量单位,1克拉=0.20克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ST金刚(原“豫金刚石”)股票代码300064
公司的中文名称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ST金刚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Zhengzhou Sino-Crystal Diamond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如有)SINO DIAMON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郭留希
注册地址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111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450100
办公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碧桃路20号30号楼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450001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www.sinocrystal.com.cn
电子信箱chinadiamond@sinocrystal.com.cn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 名郭留希罗媛媛
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碧桃路20号30号楼
电 话0371-63377777
传 真0371-63377777
电子信箱chinadiamond@sinocrystal.com.cn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B2)座301室
签字会计师姓名马凤菊、任航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保荐机构 办公地址保荐代表人姓名持续督导期间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张旭东、葛建伟2020年1月1日-2020年9月14日
张旭东、赵明2020年9月14日-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20年2019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8年
营业收入(元)478,374,496.91955,446,218.14-49.93%1,240,180,825.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1,236,155,143.60-5,196,549,432.6576.21%96,340,017.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692,564,026.79-1,983,409,849.4565.08%90,525,095.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元)27,798,376.46-1,015,472,852.19102.74%-463,579,827.9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0254-4.310876.21%0.079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0254-4.310876.21%0.079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2.12%-120.05%7.93%1.00%
2020年末2019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8年末
资产总额(元)6,377,609,474.987,378,844,290.90-13.57%9,593,634,989.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元)484,475,603.111,720,637,459.66-71.84%6,936,916,103.56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项目2020年2019年备注
营业收入(元)478,374,496.91955,446,218.14扣除项目与主营业务无关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42,585,560.59159,492,204.16扣除项目与主营业务无关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435,788,936.32795,954,013.98扣除项目与主营业务无关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104,450,893.3594,082,250.71107,827,605.62172,013,747.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835,944.60-304,308,809.75-123,862,332.09-755,148,057.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3,810,611.43-111,553,945.15-73,337,046.02-453,862,424.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525,666.487,809,126.303,412,462.244,051,121.44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金额2019年金额2018年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4,386.33105,050,190.63-51,924,264.8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7,792,682.5222,030,570.5254,053,291.82
债务重组损益-200,000.00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 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561,806,494.36-3,321,153,508.45诉讼产生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12,410.52-224,895.68-493,359.80
减:所得税影响额18,946,679.41-2,166,047.7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830,719.22-104,739.19-2,213,207.07
合计-543,591,116.81-3,213,139,583.205,814,922.03--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专注于超硬材料产业链的研究、产品开发和市场拓展,致力于发展成为专业的新材料及其应用的提供商和服务商。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分类代码:C30)。公司主要业务包括超硬材料及超硬材料制品,超硬材料分为人造金刚石单晶(普通单晶)及大单晶金刚石,超硬材料制品包括培育钻石饰品、微米钻石线与超硬磨具(砂轮)。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机械石材、电子电器、光学器件及宝石加工、半导体硅切片等传统应用领域,也可用于国防军工、航天航空、装备制造、电子技术、医疗器械以及珠宝首饰、艺术品等新兴应用领域。报告期内,公司坚持超硬材料主业,认真贯彻精益生产理念,提前进行技术储备,通过技术改造实现了核心生产设备能够根据市场需求迅速调整。同时,公司不断提升金刚石品质,探索金刚石新兴应用领域研究,推动公司产品在工业及消费等市场的发展。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现有的主要产品和应用领域具体如下:

(1)超硬材料产品

(2)超硬材料制品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技术与工艺研发、材料采购、产品生产、检验和营销管理模式,根据战略规划、自身状况和市场需求动态,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1、研发模式:公司以自主研发为主,以与高校、科研院所等联合开发为辅,逐步搭建了集研发、技术工艺、项目管理和技术试验于一体的技术创新平台。技术研发中心负责具体项目的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对于技术难度大、研发周期长的项目技术,以分工合作、资源共享的方式协同开发,提高研发效率。

2、采购模式:公司采用以产定购的模式,由采购部门统一向国内外厂商采购,根据生产经营及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适时调整采购计划,对所需的大额原材料、设备或项目采用招标模式。此外,公司不断加强对原材料的物料管控,关注物资周转率和生产计划达成率。

3、生产模式:公司以市场及客户需求为导向,采取“以销定产”和“以产促销”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公司部分主营业务下沉至全资子公司运营,在施行有效监管的同时提高市场反应速度。生产运营中心对生产进行总体控制和管理,组织、协调和控制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活动及资源;同时根据市场及客户需求和销售情况,结合公司产品定位,及时调整生产策略,达到产销匹配。

4、营销模式:公司产品销往国内外。在国内,公司主要采取直销模式,在主要市场设有专门的销售办事处负责产品的销售;在国外,公司采取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可直接与终端客户联系,也可利用当地经销商客户资源进行销售。

(三)报告期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8亿元,同比下降49.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2.36亿元,较上年同期相比亏损下降76.21%。主要原因为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市场环境变化及因诉讼事项引致的流动性紧张等因素影响,公司生产受限、销售萎缩,经营活动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产能未完全释放;公司尽力克服困难,以生产效益为核心,做好市场研究与分析,产、销、研协同,推动产品升级转型,持续加强技术提升、人员优化、客户服务,增强生产现场管理;为增强资金流动性,公司降本增效、统筹资金使用,并采取款到发货的销售政策,部分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导致营业收入较上年大幅下降;同时公司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根据诉讼事项相关材料及判决情况,计提预计负债计入营业外支出,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和营业外支出较上年下降。

(四)行业发展阶段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行业发展阶段情况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国外首次人工合成金刚石,我国的超硬材料行业始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1963年底合成出我国第一颗人造金刚石,1964年制造出第一台如今广泛应用于我国人造金刚石生产的六面顶压机设备。中国超硬材料行业经历近六十年的磨砺和沉淀,实现了从无到有、由弱渐强的巨大转变,超硬材料及制品已经成为国家各项支柱产业解决关键共性技术、实现新一代技术创新的重要支撑点。随着超硬材料及其制品技术和工艺水平的不断提高,行业不断涌现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有力地推动了超硬材料行业的转型升级。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人造金刚石是我国战略新兴产品之一。除了磨、削、切、割等传统应用外,人造金刚石“材料之王”的特性得到不断的开发利用,应用领域持续扩展,大大提高了各种机械精密加工领域的加工效率、加工质量,尤其是作为高速、精密、数控、微细加工等先进制造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可应用于航空航天、国防军工、电子信息、汽车制造、机床工具、高速铁路、新能源和矿山建材等国防建设、国民经济和尖端科学技术领域,成为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着我国高端制造业的发展。河南省作为我国超硬材料产业的发源地和行业的领航者,产量占全国市场的80%以上。2018年8月,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发展高端新兴产业,巩固提升战略性产业优势,力争在高端装备、超硬材料等领域实现新突破。2019年4月河南省把建设超硬材料基地作为2019年新型材料业转型升级七大重点任务之一,通过对接国外先进技术,大力发展高端制品,着力打造郑州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刚石基地。2019年6月,《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投资指南(2019年版)》发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对包括超硬材料、磨料磨具等各行业的投资重点和技术改造方向进行了细化深化,提出了企业技术改造升级的发展方向建议。同年11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发布,功能性人造金刚石材料产业被列入目录2019鼓励类。2020年4月,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郑州市2020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提出做强主导产业,

加快转型升级,实施新型材料高价值提升计划,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培育一批产业链核心和价值链高端的超硬材料和新型耐材企业,拓展国内外高端市场。政策和方案的发布与出台,大力鼓励发展超硬材料产业,积极推动中国超硬材料制造技术及工具设备的快速发展。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超硬材料行业正迎来历史性的战略发展机遇。依托在传统工业金刚石领域的合成技术,诸多企业逐渐布局宝石级大单晶金刚石的生产。国外宝石级大单晶金刚石于21世纪初进入首饰市场,引起了国内行业的普遍重视,从事有关技术开发的大学、研究所和企业的数量明显增多,大单晶金刚石逐步成为行业巨头竞相发展的重点产品之一。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发展,一方面,培育钻石产业技术日益成熟,极大地助力其在珠宝市场的成长与渗透;另一方面,得益于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升,培育钻石作为现代科技与智慧结晶的新产物,具有环保时尚内涵及价格优势,高度匹配新生代消费理念,逐步发展成为珠宝零售市场的新品类,同时也成为时尚零售、配饰等市场发展的突破口之一。近几年来培育钻石市场关注度快速提升,2018年5月天然钻石巨头戴比尔斯创立培育钻石品牌开始推广销售;施华洛世奇及美国最大珠宝零售商Signet和Rosy Blue布局培育钻石。培育钻石逐步加速崛起。2018年7月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修订钻石定义、从钻石定义里删去修饰词“天然的”,2019年2月欧亚经济联盟推出培育钻石海关编码(HS编码),2019年3月比利时的“钻石高阶层会议联盟”国际钻石理事会(HRD)针对培育钻石采用了天然钻石的分级语言,GIA也更新实验室培育钻石证书的术语,2019年7月印度推出毛坯培育钻石HS编码,2019年7月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成立中宝协培育钻石分会,公司荣任首届会长单位,总经理刘永奇先生当选中宝协培育钻石分会会长,2019年11月世界珠宝联合会(CIBJO)创立培育钻石委员会,2019年12月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NGTC)《合成钻石鉴定与分级》企业标准发布实施。2020年12月,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发布《关于批准第二批协会团体标准的公告》,公告显示《培育钻石》等10项协会团体标准获批准,《培育钻石》团体标准是根据生产者、客户和市场的需求情况,对培育钻石进行定名,对其鉴定、分级和分级证书等内容进行规定,填补了中国培育钻石产品标准的空白,解决当前培育钻石在行业内无统一标准可循的现状,对规范培育钻石生产和消费市场推广,推进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满足市场需求以及扩大出口创汇具有重要意义。随着培育钻石行业的不断规范,培育钻石特性的不断挖掘,培育钻石品牌伴随时代成长和发展,培育钻石产业发展作为科技创新发展战略的核心体现正在显现,培育钻石正在逐步成为影响乃至引领钻石产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2、行业周期性

超硬材料作为工程材料和功能材料可广泛应用于国防军工、航空航天、装备制造、电子技术和清洁能源等国计民生的各个领域,且随着金刚石及其制品技术的创新驱动和进步,超硬材料的独特性能不断被开发利用,公司所属超硬材料行业无明显周期性特征。其中,以消费为下游主要需求的宝石级大单晶产品伴随着下游客户及终端消费者认知度、接受度的不断提升,渗透率正在逐步提高,行业周期性相对较弱。

3、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深耕超硬材料领域十余载,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不断强化自主研发,掌握了多项核心工艺及技术,人造金刚石产品质量及产销规模跻身行业前列,并成为国内首家实现大单晶金刚石规模化生产的企业,目前公司具备集超硬材料产业链的研究、产品开发和市场拓展于一体的综合服务能力,并逐步由传统工业应用向新兴工业和时尚消费应用领域渗透,致力于发展成为新材料及其应用的提供商和服务商。公司技术水平在超硬材料行业中领先,整体产销规模位居行业前三。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也未发生因核心管理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离职、设备或技术升级换代、特许经营权丧失等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形。公司核心竞争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技术与研发优势

公司深耕超硬材料行业十余年,专注于超硬材料产业链的研究和产品开发,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为动力,以质量为保障,以品牌建设为引领,已发展成为行业规

模前三的金刚石生产企业。公司掌握关键基础设备大腔体压机的制备技术,金刚石合成工艺、金刚石应用研究及金刚石检验检测等核心技术,能够独立完成从原材料到成品生产全过程,在生产加工和工艺控制上形成了一套操作规范、具有特色的工艺技术流程。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将技术研发创新作为持续保持产品竞争力的基础,高度重视对产品研发的投入和研发综合实力的提高。经过长期的研发与生产实践,公司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技术研发体系,具备从理论研究、实验开发、批量应用、规模生产及根据市场需求快速调整产品结构的体系化研发能力,凭借拥有的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院士工作站、国家认可实验室、郑州人造金刚石及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检验检测机构等研发资源,配以高效的研发团队和机动灵活的研发管理体制,与国内外优秀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协作和交流沟通,深化产学研融合,集中优势资源致力于关键产品研发与技术升级,为公司产品创新及应用开发提供了充分的支持。报告期内,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顺利通过现场审核,并取得了三标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公司检测中心顺利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现场评审,保持了检测中心CNAS国家认可资格。此外,公司分别参加了北京中实国金国际实验室能力验证研究有限公司的贵金属和低合金钢测量审核活动,以及自然资源部珠宝玉石首饰管理中心组织的2020年NGTC PT2020001“镶嵌钻石分级”能力验证活动,均获得结果为满意的能力验证证书。

经过多年的自主研发和不断发展,公司拥有多项行业领先和原创的核心技术,积极参加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项目的研发制定,已经主持或参与制定的标准有:行业标准《超硬磨料 人造金刚石杂质含量检测方法》《超硬磨料 人造金刚石技术条件》、团体标准《培育钻石》、地方标准《培育钻石的鉴定和分级》、企业标准备案《培育钻石的鉴定和分级》,此外公司修订编制Q/SC 003-2020《超硬磨料 人造金刚石》企业标准,于2020年3月10日发布、实施。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授权专利233项(包含自主研发及转让授权获得),其中实用新型178项、外观设计1项、发明专利54项。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新增授权专利13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11项。 具体如下: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形式
1一种壳聚糖复合保鲜膜的制备方法201710297375.2发明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形式
2一种表面镀有纳米碳晶膜的人体植入材料及其制备方法201810763459.5发明
3一种细碎金刚石加压整合装置202020100684.3实用新型
4一种金刚石加工用原料筛分设备202020109049.1实用新型
5一种六面顶压机安装固定底座202020100710.2实用新型
6一种金刚石原料清洁装置202020100560.5实用新型
7一种金刚石原料采集装置202020100550.1实用新型
8一种八面体金刚石合成固定支撑装置202020091964.2实用新型
9一种金刚石合成棒清洁装置202020091963.8实用新型
10一种金刚石合成块压合装置202020091933.7实用新型
11一种金刚石合成块破碎装置202020091448.X实用新型
12一种金刚石合成块的加热装置202020091272.8实用新型
13一种金刚石合成智能化装置202020091932.2实用新型

2、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凝聚力强且稳定务实的管理团队以及年轻化、专业化的员工队伍。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大部分在行业工作达十年以上,覆盖技术研发、市场营销、供应链和质量控制等的各个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对业务未来发展趋势有着深刻的理解,能够敏锐感知行业发展动态和市场变化,公司的管理体系呈现扁平化特点,能够快速根据市场变化趋势精准制定运营策略并迅速做出反应,高效执行。

同时,根据市场及行业特点,公司建立了管理层统一领导下的、拥有明确分工授权、各类不同专业学科背景匹配的职能体系,凭借多元化激励制度和利益共享机制,公司凝聚并培养了一批有能力、有志向的年轻管理者,以及可持续创新、拥有丰富行业应用经验的技术研发团队,对公司文化有着高度的认同感;公司采取内部培养、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加强公司人才队伍建设,专业的人才梯队,为公司长期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3、品牌优势

公司注重技术创新和服务,始终秉持“以质量为根本”的经营理念,产品广泛得到了客户的认可。公司先后获得中国国际名牌发展协会、中国品牌企业联合发展促进会颁发的“中国著名品牌”证书和“中国行业领先十大品牌”证书, “华晶”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作为实验室培育钻石的开拓者,通过持续拓展市场、逐步完善品牌建设、打造个性化品牌体验,公司大单晶产品的市场关注度日益提升。2017年公司接受了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第一时间栏目的采访及录制,2018年应邀接受日本东京电视台《未来世纪》栏目组的采访拍摄,2019年出席法国电视1台《Le Journal Télévisé》节目录制,2020年公司荣任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培育钻石分会首届会长单位,法国电视台二度访问公司,公司的品牌价值和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造成严重冲击,世界经济陷入历史性衰退,供需不确定性加剧,同时受诉讼仲裁、债务危机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流动性紧张,面对前所未有的大挑战,公司紧密围绕既定的战略目标与年度经营计划,积极落实有关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要求,深耕金刚石领域,稳生产、控成本、提效益、保质量,不断夯实主业,提升产品交付能力,适时调整创新销售策略,持续开展人造金刚石工业端及消费端布局,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经营工作整体有序推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8亿元,同比下降49.9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2.36亿元,较上年同期相比亏损下降76.21%;截至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为63.78亿元,较年初下降13.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84亿元,较年初下降71.84% 。

回顾过去的一年,公司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聚焦主业,持续强化对产品品质与技术管控

报告期内,公司在“新材料、新材料应用的供应商与服务商”的企业定位指引下,以普通单晶金刚石、大单晶金刚石为基础,持续优化金刚石产品结构,灵活调整生产方案,突出特色化、差异化和高端化,提升产品交付能力,持续推进6S管理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结合市场修订完善生产、质量控制标准,对入厂原材料、过程产品、终端产品及生产过程进行严格检验、监控和产品质量的统计分析,提高金刚石产品的优晶率与品质,强化对产品品质的控制,保证产量、质量、成本及效率的总体运营管控。同时,公司扎实推进技术研发项目部署落实,配以技术研发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推动生产高质量发展。

(二)抢抓机遇,持续创新营销模式、优化市场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创新营销模式,健全价格管理体系,加强销售定价管理,促进资源高效配置,同时优化调整客户结构,在保持与原有客户顺畅沟通的基础上,大力开发新的客户,开展客户分级管理,客情关系稳定。此外,公司致力于培育钻石消费理念的传播、培育钻石文化推广、品牌销售体系搭建等,充分发掘“互联网+营销服务”潜力,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宣传载体、与电视台、广播站等进行深入沟通,开展线上宣

传策略,通过品牌体验中心进行线下体验选购、与博朗珠宝深度合作,提升终端销售能力,满足不同消费群体需求。

(三)降本增效,发挥资金、生产、业务及人员整体协同效用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发挥资金、生产、业务及人员整体协同效用,强化资金计划管理,增强资金统筹调配和协调运作能力,按照效益、现金流等状况实行差别化管控,引导资金配置,提升效益;开展资源整合及全价值链的成本费用管控,深化精细化管理,充分挖掘成本节约潜力,持续推进物资标准化管理、集中采购和标准化采购,降低采购成本;改变以往的赊销模式转为现款模式,提高公司现金流转率。同时公司对整体人员架构进行改动,精简人员机构编制,人员配置更加扁平化,进一步提升生产员工效能,此外通过定期、定量的会议组织、培训学习促进智慧碰撞、经验共享,强化组织效能。

(四)配合调查,积极应诉,全力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诉、配合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并持续开展风险管控工作。内外部律师团队针对讼事项进行分工分责、协同配合,持续推进诉讼案件进程,整合资源、多方寻找有利证据材料,庭审期间积极应对诉讼并协调沟通相关方,说明真实情况,尽可能免除公司损失,对法院判决担责的案件与相关原告协商沟通争取和解,为公司争取权益;对法院判决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追偿的案件,制定追偿方案,努力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此外,在政府和监管部门的支持与帮助下,公司积极推进风险化解小组相关工作的开展,开展内控体系的自查自检,对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等业务内控程序进行全面梳理及专项检查,同时探索适合公司的风险化解、分散、缓释、补偿等措施,提升风险监测、控制和防范能力。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478,374,496.91100%955,446,218.14100%-49.93%
分行业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478,374,496.91100.00%955,446,218.14100.00%-49.93%
分产品
超硬材料424,872,429.1988.82%768,841,549.5180.47%-44.74%
超硬材料制品10,916,507.132.28%27,112,464.472.84%-59.74%
其他42,585,560.598.90%159,492,204.1616.69%-73.30%
分地区
内销478,330,825.5399.99%951,069,309.9299.54%-49.71%
外销43,671.380.01%4,376,908.220.46%-99.00%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产品
超硬材料424,872,429.19405,806,607.764.49%-44.74%-23.43%-26.58%
超硬材料制品10,916,507.136,910,942.4036.69%-59.74%-62.55%4.75%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项目单位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超硬材料销售量万克拉177,078256,470-30.96%
生产量万克拉140,485261,039-46.18%
库存量万克拉39,68776,280-47.97%
超硬材料制品(微米钻石线)销售量千米2,95013,540-78.21%
生产量千米014,534-100.00%
库存量千米30,91733,867-8.71%
超硬材料制品(饰品)销售量1,06848,869-97.82%
生产量6325,127-99.75%
库存量11,55512,560-8.00%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超硬材料销售量、生产量、库存量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内,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市场环境变化及诉讼等事项和因素影响,公司年初生产受限、销售萎缩,现金流紧张,产能未完全释放所致;超硬材料制品(微米钻石线)销售量、生产量、库存量较上年同期下降系子公司经营不善停产所致;超硬材料制品(饰品)销售量、生产量、库存量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产品结构,镶嵌饰品产量减少所致。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项目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超硬材料直接材料148,629,312.9533.05%191,179,546.6827.03%6.02%
直接人工44,127,548.799.81%64,222,999.709.08%0.73%
制造费用213,049,746.0247.37%274,570,329.2438.82%8.55%
合计405,806,607.7690.23%529,972,875.6274.93%15.30%
超硬材料制品直接材料3,798,775.680.84%11,469,301.911.62%-0.78%
直接人工1,118,822.000.25%1,331,954.630.19%0.06%
制造费用1,993,344.720.44%5,651,124.590.80%-0.36%
合计6,910,942.401.54%18,452,381.132.61%-1.07%

说明:本期较上期变动不大。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135,532,464.38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28.33%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客户A50,078,721.0510.47%
2客户B32,526,761.536.80%
3客户C22,838,354.084.77%
4客户D20,160,132.124.21%
5客户E9,928,495.602.08%
合计--135,532,464.3828.33%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128,336,490.90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58.21%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供应商A53,299,067.2924.18%
2供应商B29,827,721.2513.53%
3供应商C16,877,334.177.66%
4供应商D16,672,155.837.56%
5供应商E11,660,212.365.29%
合计--128,336,490.9058.21%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13,076,274.2618,651,032.20-29.89%
管理费用132,349,792.72112,634,789.4817.50%
财务费用221,922,482.50102,950,643.25115.56%主要系支付融资租赁逾期利息所致
研发费用32,054,552.4544,381,703.90-27.78%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持续的研发投入是构建核心竞争力的有力保障。公司注重产品研发的实用性和经济效益,结合市场及行业发展需求和公司研发技术储备对研发项目立项,在深入挖掘专利技术潜力的同时布局新技术,满足公司对不同细分市场业务开拓的需求,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提供技术支持。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3205.4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6.70% 。公司研发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进展情况
1高品级工业金刚石新工艺和应用研究项目中试阶段
2优质细颗粒金刚石单晶生长工艺研究小试阶段
3高净度宝石级IIa钻石研究开发研究阶段
4宝石级切割工艺的研究开发研究阶段
5珠宝级彩钻(黄、蓝)研究开发研究阶段
6大单晶金刚石制备技术与工程化应用研究项目结项
7HJ-800型自动化压机生产钻石网络群组研发项目结项
8缸梁一体六面项液压机合成金刚石大单晶研发项目结项
9金刚石大单晶片合成项目结项
序号项目名称进展情况
10超耐磨金刚石黄料的研发结项
11高品级金刚石原料的研发结项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项目工作进展顺利,研发项目的推进及落地将对公司产业链完善、产品结构优化和竞争力提升起到重要作用。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0年2019年2018年
研发人员数量(人)152229214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12.27%16.97%11.29%
研发投入金额(元)32,054,552.4544,381,703.9053,524,490.34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6.70%4.65%4.32%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0.000.00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0.00%0.00%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0.00%0.00%0.00%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42,158,106.40981,008,320.46-65.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14,359,729.941,996,481,172.65-84.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798,376.46-1,015,472,852.19102.74%
项目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4,774.751,629,085,821.46-1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0,176,268.981,251,809,232.59-92.8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0,111,494.23377,276,588.87-123.8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9,401,358.831,198,632,268.00-90.0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5,844,683.20966,359,066.19-96.2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3,556,675.63232,273,201.81-64.0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1,222,488.77-405,919,705.46105.23%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形成原因说明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70,736.310.01%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以及理财产品收益
资产减值-81,947,044.076.60%系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营业外收入13,367,720.11-1.08%主要系收到政府补助
营业外支出562,530,361.99-45.28%主要系根据诉讼事项相关材料及判决情况,计提预计负债计入营业外支出
信用减值损失-235,085,666.6818.92%系计提坏账准备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公司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且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单位:元

2020年末2020年初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161,029,904.102.52%692,773,729.439.39%-6.87%主要系偿还融资租赁款所致
应收账款125,790,076.841.97%188,098,604.132.55%-0.58%主要系收回款项所致
存货1,107,775,294.3317.37%1,152,102,641.3715.61%1.76%
投资性房地产97,496,467.261.53%102,709,429.311.39%0.14%主要系计提的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增加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113,225,574.451.78%113,341,035.511.54%0.24%主要系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减少所致
固定资产2,583,175,349.5640.50%2,801,634,902.6237.97%2.53%主要系计提累计折旧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562,557,812.318.82%570,903,165.317.74%1.08%主要系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所致
短期借款1,246,987,762.4519.55%1,313,438,166.4117.80%1.75%
应收票据30,808,769.620.48%15,914,279.360.22%0.26%主要系销售商品收到的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162,511,468.942.55%381,700,440.805.17%-2.62%主要系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 资产963,284,783.0715.10%879,400,028.3111.92%3.18%主要系预付的设备款增加所致
2020年末2020年初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其他应付款786,804,860.5712.34%560,616,110.187.60%4.74%主要系诉讼判决增加其他应付款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35,029,637.045.25%547,728,204.827.42%-2.17%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减少所致
预计负债3,225,287,642.8450.57%2,790,711,555.1637.82%12.75%系根据诉讼事项确认预计负债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52,046,930.570.71%-0.71%主要系票据到期兑付所致
应交税费7,540,587.110.12%18,501,458.800.25%-0.13%主要系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长期应付款58,875,380.190.80%-0.80%系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详见“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 年份募集方式募集资金 总额本期已使用 募集资金 总额已累计使用 募集资金 总额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 用途的募集 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456,749.4435,495.89412,020.830180,807.1339.59%13,122.42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13,122.42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3,053.99万元(含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募集资金理财专用账户68.43万元(含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已到期未转回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10,000.00万元。0
合计--456,749.4435,495.89412,020.830180,807.1339.59%13,122.42--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2020年1-12月份,本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人民币354,958,877.51元,累计投入金额人民币4,120,208,259.59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96,826,045.18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人民币1,164,100,882.53元,强制划转金额人民币512,888,063.24元,募集资金余额131,224,156.30元,其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31,224,156.30元,被司法冻结募集资金余额131,224,156.30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700万克拉宝石级钻石项目1428,800.00267,650.640267,650.64100.00%------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27,949.4427,949.44027,960.10--------不适用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80,807.1335,495.89116,410.09--------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56,749.44476,407.2135,495.89412,020.83------------
合计--456,749.44476,407.2135,495.89412,020.8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 用途及使用进展 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21日、2019年1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8.10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2019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80,914.20万元。 公司分别于2019年10月25日、2019年1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99,892.9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35,495.89万元,为2016年公司与丰汇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发生违约,被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扣划35,495.89万元,由于该事项扣划的募集资金与公司自身经营相关,因此公司将本次扣划的35,495.89万元作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东路支行、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从公司强制划转合计金额51,288.81万元,剩余部分尚未补充流动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或理财账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情况2017年4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先后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75,425.62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已于2017年4月份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情况2018年4月11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4月-2019年3月,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9,750.00万元,2019年4月公司已还回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39,75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13,122.42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3,053.99万元(含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募集资金理财专用账户68.43万元(含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已到期未转回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10,000.0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 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1、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和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全部被司法冻结,冻结金额合计13,122.42万元,其中因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农商行”)与洛阳艾伦特合金材料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纠纷,公司对海口农商行对艾伦特提供1亿元授信提供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存单质押,被海口农商行提起诉讼;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因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东路支行、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从公司强制划转募集资金合计金额51,288.81万元。

注1:年产700万克拉宝石级钻石项目的设计产能为700万克拉/年,由于颗粒直径的不同大单晶金刚石生产时间存在差异,项目实际产能或将随主流产品颗粒大小发生变化。注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差异原因是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投资收益。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以金刚石为代表的超硬材料被誉为“最硬最锋利的工业牙齿”,被材料学家称为“21世纪材料”。人造金刚石作为集诸多优异性能于一身的新材料,除具有超硬的力学性能外,还具有高热传导率、优良的光学性能、半导体性能和极佳的化学稳定性,享有“材料之王”赞誉,是用途极其广泛的极端材料,引领着我国高端制造业的发展。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人造金刚石是我国战略新兴产品之一,也是河南省及郑州市推动新型材料转型升级行动中的重要产业之一。

1、人造金刚石行业规模

根据《中国磨料磨具工业年鉴》统计数据显示,2001-2014年,我国人造金刚石行业处于快速增长期,产量规模快速扩大,年均复合增速高达20%;2015年以来人造金刚石行业产品结构发生转变,合成时间较长的大单晶产量增多,2016年我国人造金刚石整体产量回落至136亿克拉;2017年、2018年行业景气度回升,我国主要企业人造金刚石产量分别达143亿

克拉、149亿克拉(见图4.2注),可比企业的产量增速分别为5.15%、4.20%。

图4.1 我国历年主要企业人造金刚石合计产量规模及可比增速变化情况单位:亿克拉

注1 数据来源:中国磨料磨具工业年鉴注2 由于近年来统计数据的样本公司数量发生较大变化,可比增速更能反映行业的景气度变化,2016年、2017年、2018年样本企业数量分别为21家、15家、12家。

其中,高品级大单晶金刚石可作为培育钻石镶嵌饰品应用于消费领域。日前,Bain&Company(贝恩公司)和Antwerp World Diamond Centre(安特卫普世界钻石中心)联合发布了第十期《全球钻石行业年度报告》,指出2020年培育钻石产量增长,达到600万至700万克拉,其中50%至60%的培育钻石是在中国采用高压高温技术生产的。贝恩公司认为,培育钻石的产量因为技术的不断进步在2019年和2020年实现了两位数的增长,零售价格也有所降低,培育钻石零售价格的进一步下降将能够让更多价格敏感型消费者接触到培育钻石,并将培育钻石进一步推向具有增长潜力的时尚首饰领域。另外,报告显示天然钻石和实验室培育彩钻之间的价格差异高达10倍,尤其引人注目,也吸引更多时尚珠宝零售商将培育钻石加入到其产品序列。

另据《全球钻石行业年度报告》,全球天然毛坯钻石产量继续呈下降趋势,自2017年达到峰值以来至2019年,毛坯钻石产量持续每年以约5%水平下降,2020年产量较上年同期下降达20%,产量减少至1.11亿克拉。由于中游库存过多,毛坯钻石和成品钻石价格从2018年

开始呈下降趋势,在2019年分别下降7%和4%。2020年,毛坯钻和成品钻的价格分别下降了11%和3%。

图4.2 全球天然毛坯钻石产量及可比增速变化情况

单位:百万克拉

数据来源:广州钻石交易中心、金伯利进程

图4.3 中国钻石近五年消费量

数据来源:Euromonitor 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2015年-2019年期间,我国钻石消费量增长19.21%。据贝恩咨询的预测从2020年起至2030年,我国钻石需求将以每年4.5%至5.5%的速度增长,有望成为第一大钻石消费国。同时疫情加速了影响钻石行业的现有趋势,钻石珠宝行业价值链正变得越来越数字化,主要的钻石珠宝零售商线上渠道的销售额同比增长高达60%至70%。一方面,广阔的珠宝钻石市场为培育钻石的普及与渗透提供了市场空间,另一方面,天然钻石产量的下降与钻石需求的增长之供需趋势不匹配有望为培育钻石的推广带来更大的机遇。同时,培育钻石生产技术及鉴定技术的发展、行业组织的建立、标准的规范对品质提升、产品多样性、价格可得性与科学认知等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在行业及龙头企业推广宣传下,年轻化、重复自购的消费主体对培育钻石认知度与接受度提升,培育钻石行业进入快速崛起的发展阶段。公司作为首家实现大单晶规模化生产的企业,通过近年来的探索,公司在培育钻石的鉴定和分级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实践形成了一套科学规范、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培育钻石的鉴定和分级标准。由公司负责起草的企业标准《培育钻石的鉴定与分级》(标准号Q/SC 001-2020)已于2020年1月15日发布、1月16日实施,该标准的发布实施,有助于规范培育钻石市场,推动行业良性有序发展。

2、行业竞争格局

经过高速发展,我国人造金刚石生产已达到世界首屈一指的规模,占全球金刚石总量的90%以上,国内人造金刚石的生产逐渐呈现集中趋势,河南省作为我国超硬材料的发源地,人造金刚石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80%以上。2020年,新冠疫情对制造业和全球珠宝产业均造成了深远的影响,超硬行业长期向好的发展基本局面没有改变,高端需求仍具有较大潜力。目前人造金刚石行业产销规模领先的企业包括中南钻石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股票代码:000519)、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172)、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064)等。

我国作为世界第一大培育钻石生产国,拥有第二大钻石消费市场,伴随着培育钻石关注度的提升与消费市场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以传统工业金刚石生产企业在实现技术积累与提升的基础上纷纷投入培育钻石的研发与生产,国际巨头成立培育钻石珠宝品牌并增加培育钻石合作伙伴助力扩大培育钻石市场。公司于2014年下半年实现大单晶技术的突破,成为国内首家实现大单晶规模化量产的企业,2016年公司启动宝石级钻石项目,进一步扩大培育钻石产能,持续推广培育钻石文化,布局培育钻石产业。

3、政策支持与行业发展趋势

人造金刚石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品和新材料细分产业之一,也是河南省及郑州市推动新型材料转型升级行动中的重要产业。

表4.1 近年来超硬材料相关重要政策文件概览

时间法规政策发布部门内容概要
2020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改委鼓励信息、新能源、国防、航空航天等领域高品质人工晶体材料、制品和器件,功能性人造金刚石材料生产装备技术开发等产业发展。
2019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投资指南(2019年版)》中国机械工业协会等调整超硬材料品种结构,发展低成本、高精密人造金刚石和立方氮化硼材料
2018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将“人造金刚石”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中的“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
2018年《郑州市新型材料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7—2020年)》郑州市政府办公厅按照“区域联动、链条带动、创新驱动”的发展路径,强化人才、技术、资源集聚优势,加大金刚石、立方氮化硼领域创新发展及高端制品研发生产,提高生产智能化水平,巩固和提升郑州市在国内超硬材料行业领先地位,努力将郑州建设成为世界超硬材料产业名城。
2017年《河南省新型材料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7―2020年)》河南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以新型耐火材料、超硬材料为重点,突出细分领域,建设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耐火材料、超硬材料生产基地。
2016年《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等调整超硬材料品种结构,发展低成本、高精密人造金刚石和立方氮化硼材料

同时,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支持行业基础与应用研究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大力实施智能化、网络化、数字化改造升级,推动制造业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实现高质量发展。就超硬材料行业而言,仍需大力推进设计与制造智能化,推进行业专用设备与检测仪器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把先进制造技术、信息技术、自动化和智能技术进行高度集成和深度融合,推进数字化车间、工厂和企业的建设。公司和河南机电职业学院联合申报的“河南省超硬材料智能制造集成重点实验室”获批2018年度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实验室定位于超硬材料智能制造装备集成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着眼于为未来超硬材料制造业的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做好技术储备和支持。

伴随科技的发展和技术工艺的创新与提升,金刚石独特的性能得到不断的开发应用,应用领域持续扩张和延伸,促进了相关领域的研究与发展。除利用金刚石的力学性能广泛应用于磨削切割等传统领域外,科技的发展使得金刚石作为功能材料,电学、光学、热学和声学等非超硬耐磨性能的新兴应用的产业化进程加快推进,金刚石可以作为超导材料、智能材料、光功能材料、电功能材料、磁功能材料、储氢材料、生物材料、医学材料、组织工程材料、纳米药物载体、功能膜等材料应用于航天航空、国防军工、医疗检测及治疗、电子电器、高端装备制造等高科技领域。例如,纳米金刚石润滑油即将纳米金刚石添加到润滑油中能够有效提高润滑油抗磨减震效果,减小润滑油和燃油的损耗,增加运输工具和装置的工作寿命。在人造金刚石的诸多新兴应用中,产业化程度处于前列的便是消费领域的培育钻石,近年出现了诸多积极变化。一是市场参与者不断增加。以戴比尔斯、施华洛世奇为代表的国际知名的珠宝商陆续加入培育钻石销售的队伍中来,以珠石玉器金银首饰业商会为代表的行业专家及传统珠宝企业莅临公司参观培育钻石的生产过程及样品,就培育钻石的发展趋势进行探讨,公司也与相关产业企业进行深度合作,重点布局培育钻石产业;二是消费者接受度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认识培育钻石,培育钻石与天然钻石均属于钻石,除形成环境不同外,其化学性质和物理性质完全相同;三是标准制度不断完善。2020年,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超硬材料分会正式发布《培育钻石》等10项协会团体标准,该标准根据生产者、客户和市场的需求情况,对培育钻石进行定名,对其鉴定、分级和分级证书等内容进行规定,填补了培育钻石产品标准的空白,解决当前培育钻石在行业内无统一标准可循的现状,此外GIA推出数字化全新的实验室培育钻石分级报告,对颜色和净度进行具体分级,取代目前使用描述性术语和等级范围进行评级的方法;四是市场关注度不断提高。2018年7月,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简称FTC)在新版珠宝指南中修改了钻石的定义,钻石不再限定于“天然的”,标志着官方机构对于培育钻石一定程度上的认可。2019年7月,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简称“中宝协”)培育钻石分会成立大会正式成立,郑州华晶荣任会长单位;2018年下半年以来至今,日本东京电视台、法国电视台、新华通讯社等媒体陆续到访公司,并围绕人造钻石产业的发展录制了专题片或发布专题文章,也从侧面反映了培育钻石产品市场关注度的不断提升。2021年,国检NGTC(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2019年推出的合成钻石鉴定和品质评价企业标准进行修订,认可了国际通用的培育钻石名称,目前世界最大钻石交易中心巴拉特钻石交易所(BDB)允许实验室培育钻石交易。依托培育钻石技术的不断进步,以及越来越多的珠宝人共同推动,消费者愈发理性,培育钻

石的应用将更加广泛。培育钻石和天然钻石相互补充走向“共存”,并有利于钻石市场的长期发展。中国作为培育钻石的主产国,迎来了培育钻石崛起,将再次引领趋势,铸就民族培育钻石品牌。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致力于成为“新材料、新材料应用的提供商与服务商”,为客户提供新材料应用整体解决方案:

1、以普通单晶金刚石和大单晶金刚石为基础,优化、整合超硬材料产业链持续推动生产智能化与自动化改造,推动向数字化转型,把握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智能制造跨越发展契机,顺应市场趋势动态调整产品结构,着力推动技术工艺的创新、生产流程进一步精细化、品质稳定性的提升,抓住大单晶金刚石发展初期的市场机遇,引导推广培育钻石文化,巩固市场先发优势。

2、持续探索金刚石功能性应用研究和技术储备,着力推动金刚石在新兴应用领域的产业化进程,适时推动以金刚石微粉为突破口通过设立新材料产业基金搭建产业整合平台,带动新材料产业的技术升级、智能化改造、产品检验管理的规范化和功能性应用的拓展,进而助力超硬材料产业的转型升级。

(三)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超硬材料作为向制造业提供高端材料、工具和功能部件的产业与我国制造业发展息息相关,伴随市场需求的持续扩大和年轻化消费群体对新兴事物认知接受度的提升及其独特的科技特性,培育钻石市场快速发展。然而经济发展形势的错综复杂、行业市场的竞争加剧及公司涉及诉讼、资金链紧张及根据上市规则面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等的风险,机遇与挑战共存,风险与压力同在,面临巨大的不确定性,公司研判形势,认真分析困难,竭力应对发展中的不利因素,在“新材料、新材料应用的提供商与服务商”的企业定位指引下,做好金刚石的创新应用技术研究与储备,产销研紧密配合,持续推进精细化管理和资金与成本管控,探索实施风险化解措施,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2021年,公司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统筹规划,聚焦主营业务发展。2021年全球经济预计将启动恢复性增长,公司将继续坚定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一方面持续做好普通单晶金刚石、大单晶金刚石业务,整合超

硬材料产业链,优化工艺流程,不断提高金刚石产品的优晶率与品质,持续探索进一步提高生产稳定性及提高粒度范围的技术实现路径,做好金刚石产品在诸多新兴领域产业化应用的技术储备;另一方面,以市场为导向,丰富高品级产品的供应,深化精细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持续开展降本增效,强化生产与研发、销售系统的沟通反馈机制,以人均产值、人均效益最大化为指引,强化对生产经营指标的考核及团队目标管理意识,提升产品服务质量和全流程工作效率,产业制造与服务相结合,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同时,拥抱技术进步与革新,推动企业生产经营流程逐步走向智能化、网络化、数字化,推动高质量发展。二是竭力应对不利因素,强化风险控制。针对复杂的涉诉情况,公司相关人员与委托的律师团队将积极整合各方资源,根据案件类型与进展情况采取相应有效措施;对经营类纠纷,将与相关方沟通协商,争取以和解、分期偿还等方式妥善解决,全力以赴破除对公司经营发展的阻碍;对非经营类纠纷,公司与相关方协商,采取追偿、诉讼等手段维护公司利益。同时公司也将积极盘活资产,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为公司继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公司将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持续梳理、修订、制定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全面强化合规意识与风险防控意识,提高对风险的感知力,对公司经营状况开展全面风险排查与谨慎评估,从公司治理、业务开展、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防范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化解、分散、缓释、补偿等措施和经营方案,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此外,公司将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信息披露质量,进一步健全与投资者沟通交流的平台,传递公司发展理念与投资价值,充分利用外部市场与资源,拓展经营思路,挖掘创造价值。

(四)公司存在的风险

1、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于2020年4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豫调查字202001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如依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公司调整后的任意连续会计年度财务类指标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存在被强制退市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相关书面文件,相关事项以中国证监会结论性调查意见或决定为准。公司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

公司对诉讼事项进行梳理与分析,对印章使用情况及涉及非经营借款、担保案件审批情况进行核实,因“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担保且情形严重”,公司股票自2020年11月4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持续督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尽快履行清偿债务,争取妥善处理解决违规事项。资金占用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已承诺于2021年11月2日前,全力通过采取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尽快继续归还上述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保障上市公司利益,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违规担保事项,公司持续与相关方协商,敦促相关方尽快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偿还借款、消除公司担保责任。公司认真落实并实施内部控制整改措施,持续对未经审议的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风险事项进行内部排查,健全财务管理、印章管理、对外担保管理等内部控制,强化执行力度,进一步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培训,加强生产经营的过程管控,积极落实风险化解措施,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3、诉讼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涉及多起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50余亿元。因相关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已计提预计负债,同时随着诉讼事项的进展,部分败诉的诉讼/仲裁案件面临大额执行与赔付,存在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股权等资产继续被法院采取查封、冻结、划扣等措施的可能,且部分担保被执行案件公司能否向第三方追回具有不确定性,进而影响公司现金流与持续运营。

针对上述风险,对于部分涉及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决策程序审议批准的担保事项,公司已组织法务、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积极应诉,争取根据关于违规担保的司法解释及相关会议纪要精神等为依据通过司法程序来减轻或免除公司的责任;对于已执行的划扣公司资产的诉讼案件,公司将坚决向相关方追偿,维护公司合法利益;对于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案件,公司努力与相关方沟通协商,争取以和解、分期偿还等方式妥善解决。同

时公司加强风险防范与管控,提前做好风险预案,强化过程处理措施,充分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4、资金链紧张的风险

2018年以来公司部分合作银行、非银金融机构断贷、抽贷,融资渠道受阻,公司资金状况紧张并出现部分债务逾期的情形。同时因多起诉讼案件,公司多个银行账户的资金及持有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股权被冻结,已制约公司融资活动、降低偿债能力,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周转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随着案件审理与判决案件执行的推进,公司货币资金存在被继续冻结或划扣的可能,同时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公司存在资金链紧张的风险。针对上述风险,为缓解公司的流动性压力,对内部,公司专注主营,盘活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减少不必要的费用支出,降本增效和“开源节流”,加强对资金的有效管理和对应收款项的催收工作;对外部,公司将密切关注各项融资政策,加强与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的沟通合作,努力拓展融资渠道,公司也在积极与有关债权方协商,探讨有效的债务化解方案,缓解流动性紧张的局面。

5、公司实际控制权被动转移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郭留希先生两者合计质押股份数量占两者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99.69%,累计被轮候冻结的股份数量占两者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99.95%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率高,且被冻结及多次轮候冻结,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份被司法处置,则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针对所持股份的质押、冻结情况,河南华晶及实际控制人或通过加速资产变现、主动协商延期还款等方式降低股份所有权变更的风险。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尽快妥善化解相关风险,持续关注其股份状态变化情况,跟进与相关方的协商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市场竞争风险及产品竞争力下降的风险

随着超硬材料行业的不断发展,政策及监管环境等可能发生变化,公司产品面临的市场竞争环境日趋激烈,市场同质化现象凸显。随着客户对高品级产品需求的不断提升,潜在生

产厂商的持续进入,部分现有生产厂商加大投资力度。若公司不能持续技术进步,维持技术竞争力的优势,不能及时布局人造金刚石的新兴产业应用领域,或将减弱公司产品的竞争力。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附加值,创新营销模式,拓展渠道市场,提升产品竞争力;同时,将加大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及业内专家的沟通,关注行业前沿技术,加强对行业政策、发展方向、市场需求及产业发展规律的研究,进行科学有效的市场与业务分析,集中精力有步骤有计划的开发产品技术和研发项目,定期进行业务评审和优化,保障研发项目与产品市场的匹配性,提升公司行业竞争能力。

7、核心人员流失风险

核心人员稳定是企业稳定发展及产品质量稳定的基础。通过多年发展和培养,公司已建立一支技能精湛、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的核心团队,拥有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掌握金刚石合成技术、工艺并持续创新和向客户提供专业优质服务的能力。如果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未来经营活动的持续,公司相关风险不能有效化解,不能在吸引、激励、培训或挽留优秀科研技术人员方面保持竞争力,将致使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下降,甚至导致核心人员流失,从而对公司业务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针对上述风险,公司扎实做好经营管理,持续创造利润,协同组织专业人员及律师团队化解诉讼、仲裁及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风险,降低对经营的影响,同时进一步完善培养机制及人才留用体系,强化绩效考核机制,探索多种激励措施,调动和发挥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性,增强公司凝聚力,维持核心管理层稳定、降低核心人员流失风险。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0
每10股转增数(股)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1,205,476,595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0.00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0.00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0
可分配利润(元)0.00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0.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其他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亏损12.36亿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现金流情况,公司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1、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13日、2019年5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205,476,5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6,876,672.33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此次利润分配方案于2019年7月5日实施完毕。

2、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7日、2020年5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20年0.00-1,236,155,143.600.00%0.000.00%0.000.00%
2019年0.00-5,196,549,432.650.00%0.000.00%0.000.00%
2018年16,876,672.3396,340,017.6517.52%0.000.00%16,876,672.3317.52%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或 再融资时所作承诺郭留希先生股份限售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该部分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其该部分股份总数的50% 。2009年07月01日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十八个月内严格履行
杨晋中先生股份限售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该部分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其该部分股份总数的50% 。2009年07月01日2020年6月17日已履行 完毕
张召先生股份限售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该部分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其该部分股份总数的50% 。2009年07月01日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十八个月内严格履行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1)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公司(包括本公司控制的除豫金刚石之外的所有全资、控股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下同)目前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同豫金刚石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及其他构成同业竞争的行为,与豫金刚石不构成同业竞争。 (2)在豫金刚石依法存续期间且本公司仍然为豫金刚石第一大股东或持有豫金刚石5%以上股份的情况下,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公司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同豫金刚石的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及其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行为,以避免与豫金刚石构成同业竞争。 (3)在豫金刚石依法存续期间且本公司仍然为豫金刚石第一大股东或持有豫金刚石5%以上股份的情况下,若因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公司或豫金刚石的业务发展,而导致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公司的业务与豫金刚石的业务发生重合而可能构成竞争,本公司同意豫金刚石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该等业务所涉资产或股权,或通过合法途径促使本公司所控制的公司向豫金刚石转让该等资产或控股权,或通过其他公平、合理的途径对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公司的业务进行调整,以避免与豫金刚石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 (4)如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而给豫金刚石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同意对由此而给豫金刚石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2009年07月24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
承诺来源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郭留希先生关于同业竞争、 关联交易、 资金占用方面 的承诺(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公司(包括本人控制的除豫金刚石之外的所有全资、控股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下同)目前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同豫金刚石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及其他构成同业竞争的行为,与豫金刚石不构成同业竞争。 (2)在豫金刚石依法存续期间且本人仍然间接持有豫金刚石5%以上股份的情况下,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公司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同豫金刚石的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及其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行为,以避免与豫金刚石构成同业竞争。 (3)在豫金刚石依法存续期间且本人仍然间接持有豫金刚石5%以上股份的情况下,若因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公司或豫金刚石的业务发展,而导致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公司的业务与豫金刚石的业务发生重合而可能构成竞争,本人同意豫金刚石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该等业务所涉资产或股权,或通过合法途径促使本人所控制的公司向豫金刚石转让该等资产或控股权,或通过其他公平、合理的途径对本公司所控制的公司的业务进行调整,以避免与豫金刚石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 (4)如因本人违反本承诺函而给豫金刚石造成损失的,本人同意对由此而给豫金刚石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2009年07月24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
郭留希先生;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承诺1、除豫金刚石或豫金刚石直接设立的公司或者企业等经营实体外,其新设公司或者企业等经营实体时,不再使用“华晶”相同或相似商号; 2、若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放弃对豫金刚石的控制权,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放弃在其公司名称中使用的“华晶”商号。2009年09月06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其他承诺若豫金刚石被要求为其员工补缴或者被追偿2009年12月之前的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全额承担该部分补缴和被追偿的损失,保证豫金刚石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2010年01月10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
郭留希先生; 河南华晶 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承诺本公司/本人没有、且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或侵占公司利益。2016年01月26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
承诺来源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郭留希先生; 李国选先生; 刘永奇先生; 王莉婷女士; 张凌先生其他承诺(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本人承诺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政策,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2016年01月26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
郑州华晶 金刚石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承诺公司未来三个月无进行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计划。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使用。公司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将由公司董事会设立专户存储,并按照相关要求对募集资金实施三方监管。公司不会变相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实施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中介机构、社会公众等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016年03月02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
郭留希先生;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承诺本公司/本人没有、且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或侵占公司利益。2016年03月02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
郭留希先生; 李国选先生; 刘永奇先生; 王莉婷女士; 张凌先生其他承诺(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2016年03月02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
承诺来源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本人承诺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政策,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其他对公司 中小股东所作承诺郑州华晶 金刚石股份 有限公司分红承诺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012年09月04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
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承诺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投金控)凭借其金融手段协助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晶公司)围绕新材料产业通过产业基金、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等方式,在产业扩张、资产管理、战略投资及产业投资方面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未来二年内根据华晶公司发展需要,农投金控对华晶公司提供流动性不少于30亿元,并充分发挥双方在产业资源及投融资方面的优势,围绕新材料在新兴工业和消费领域的项目进行产业链布局,促进双方建立资本纽带,实现双方价值投资与增值,打造创新协作产业新平台。2018年09月01日2020年9月1日未履行
郑州华晶 金刚石股份 有限公司其他承诺1、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从事风险投资的情况,未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2、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公司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2019年01月04日2020年1月3日已履行 完毕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股东或关联人名称占用时间发生原因期初数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报告期偿还总金额期末数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截至年报披露日余额预计偿还 方式预计偿还金额预计偿还时间(月份)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强制扣划22,339.00--022,339.0012.98%22,339.00不确定不确定不确定
2019年司法扣划2,000.00--02,000.001.16%2,000.00不确定不确定不确定
2020年司法扣划-2,015.511.17%02,015.511.17%2,015.51不确定不确定不确定
郭留希2019年司法扣划2,400.00--02,400.001.39%2,400.00不确定2,400.002021年11月2日前
2020年司法扣划-1,772.441.03%1,772.441.03%1,772.44不确定1,772.442021年11月2日前
合计26,739.003,787.952.20%030,526.9517.73%30,526.95--4172.44--
相关决策程序
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为司法执行划扣资金。公司实际控制人已承诺于2021年11月2日前,全力通过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尽快归还上述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履行还款义务,保障上市公司利益,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持续督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尽快履行清偿债务,妥善处理并尽快解决上述违规事项。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不适用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的披露日期2021年4月26日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的披露索引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及诉讼事项

公司目前共涉及82项诉讼/仲裁案件,案件金额合计约569,216.87万元(不包含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的涉诉金额),上述案件中已判决生效案件44项,案件金额为272,921.18万元;双方已达成和解的案件13项,涉及公司及子公司承担责任的案件金额约为22,682.99万元(涉诉金额因利息原因可能存在变动)。

经自查,部分诉讼相关担保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决策程序审议批准。公司在全面自查及核实中,并已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协同应对,争取尽快解决相关诉讼事项,同时公司强化内部控制,规范公司运营管理,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对诉讼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抵账及资产减值

公司一直在积极解决存货问题,但抵账存货变现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目前,公司法务及相关部门正在积极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傲逸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沟通协商款项收回事宜,双方尚未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进一步沟通、协商、发函催收等措施,尽快将款项收回,同时不排除采取法律途径主张公司的权利和股东的权益。

3、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

公司目前已加强了对关联方交易的审核、审批,对关联交易严格监控,确保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有效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4、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进行中,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正积极推进各项资源的整合,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加速推动产品结构调整,同时引进优秀管理人才及专业人员,在夯实现有业务的前提下,继续努力拓展新的销售渠道,完善内控管理的薄弱环节,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经营效益。另一方面,公司已成立专门风险化解小组,通过缩减或延缓开支、债务融资展期、债转股等方式解决诉讼、银行借款、融资租赁长期应付款逾期未支付问题。

5、证监会立案调查

目前公司暂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相关书面文件。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对存在的信息披露问题进行认真自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尊重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我们高度重视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并将尽力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尽早消除无法表示意见中涉及的事项,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具体措施如下:

(1)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公司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改善公司经营环境,不断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发展现有业务的同时,继续推进公司战略转型发展,在管理团队的领导下,在经营团队的共同努力下,持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

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对存在的信息披露问题进行认真自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针对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公司已委派专人积极与相关债权人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方案,敦促相关方尽快通过有效途径偿还借款消除公司担保责任。针对资金占用,公司实际控制人已承诺于 2021年11月2日前,采取多种方式全力筹措资金,尽快归还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保障上市公司利益,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认真落实并实施内部控制整改措施,持续对未经审议的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风险事项进行内部排查和梳理,完善财务管理、印章管理、对外担保管理等内部控制措施,强化执行力度,进一步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培训,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3)预付设备款、工程款

公司将继续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加强风险管控及预警,同时规范各项经营业务,加强内

部审计,降低经营风险,并通过落实责任方,加强合规检查与考核。

(4)担保及诉讼事项

公司高度重视所面临的担保及诉讼问题,协调跟踪并寻求妥善解决,尽全力避免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受损。公司将积极与有关债权方协商,努力达成债务和解方案,全力筹措偿债资金,积极与地方政府申请纾困和相关政策扶持,努力消除或减少由此形成的不利影响,争取尽快化解诉讼风险。

(5)前期问题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将进一步采取措施,提高抵账资产的变现能力,缓解资金短缺压力。公司将密切关注和跟踪公司大额资金往来的情况,对相关业务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对疑似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加强对关联方交易的审核,规范关联交易披露内容、披露方式和流程。

2、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做出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做的说明,将持续关注并依法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3、独立董事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经过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认真审阅,同时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等进行交谈沟通,我们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内容反映了公司现阶段的状况,董事会对该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相关说明及处理并将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妥善处理相关事宜,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更好地促进公司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75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5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马凤菊、任航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1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3.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鉴于公司当前情况,公司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年报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关于公司涉及的诉讼事项及诉讼进展情况,具体可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名称/姓名类型原因调查处罚类型结论 (如有)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2020年 04月08日《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5) 详情请查阅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不准确; 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被环保、安监、税务等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给予重大行政处罚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给予公开 谴责的处分2020年 05月08日《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0) 详情请查阅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郭留希先生董事
刘永奇先生董事
刘国炎先生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名称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 具体情况涉嫌违规所得收益收回的时间涉嫌违规所得收益收回的金额(元)董事会采取的问责措施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河南华晶与田园园借款纠纷案件,田园园申请强制执行,河南华晶被动减持公司股份合计180万股,被动减持前,河南华晶未披露减持意向、减持计划,且公司正处于立案调查期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被动减持构成违规减持。不适用不适用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河南华晶所持公司股份的后续变化情况,并督促其及有关方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情形。公司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本年度报告“第十二节财务报告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32、短期借款列示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河南华晶存在以下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情况:

股东冻结类型执行人名称轮候冻结数量(股)轮候冻结日期冻结期限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轮候冻结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45,057,0772020-02-1736个月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45,057,0772020-03-23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145,057,0772020-05-28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24,320,0002020-07-13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50,000,0002020-08-31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10,003,8652020-09-11
股东冻结类型执行人名称轮候冻结数量(股)轮候冻结日期冻结期限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45,057,0772020-10-27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45,057,0772020-11-25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45,057,0772020-12-30

3、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郭留希先生存在以下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情况:

股东冻结类型执行人名称轮候冻结 数量(股)轮候冻结日期冻结期限
郭留希轮候冻结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5,120,0002020-07-0736个月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54,530,8752020-08-21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10,003,8652020-09-07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185,264,1032020-11-10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85,264,1032020-11-12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85,264,1032020-11-12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14,942,5292020-11-19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85,264,1032020-12-30

4、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况具体可查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十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五、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 额度实际发生 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华晶精密制造 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04月27日16,0002017年 6月23日178.48连带责任保证2年
2017年 11月29日3,343.57连带责任保证2年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 对外担保额度合计16,000报告期末实际 对外担保余额合计3,522.05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0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 担保额度合计16,000报告期末实际 担保余额合计3,522.05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7.27%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 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0
对未到期担保,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 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不适用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根据涉诉及判决情况,部分诉讼相关借款担保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决策程序审议批准。目前,公司在全面自查及核实中,并已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积极应诉,争取尽快解决相关诉讼事项,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 名称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违规担保 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担保类型担保期截至报告 期末违规 担保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预计解除 方式预计解除 金额预计解除时间(月份)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1,293.340.75%连带责任保证2年1,293.340.75%追偿尚不明确尚不明确
郑州市晨熙家食品有限公司第三方7,123.114.14%连带责任保证2年7,123.114.14%诉讼,目前为再审阶段尚不明确尚不明确
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开发有限公司供应商6,832.563.97%连带责任保证2年6,832.563.97%诉讼,目前为再审阶段尚不明确尚不明确
郭留希实际控制人623.030.36%连带责任保证2年623.030.36%追偿尚不明确尚不明确
河南省豫星微钻有限 公司原子公司5,868.153.41%连带责任保证2年5,868.153.41%诉讼,目前为再审阶段尚不明确尚不明确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8,062.984.69%连带责任保证2年8,062.984.69%诉讼,目前为二审阶段尚不明确尚不明确
担保对象 名称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违规担保 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担保类型担保期截至报告 期末违规 担保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预计解除 方式预计解除 金额预计解除时间(月份)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2,877.581.67%连带责任保证2年2,877.581.67%追偿尚不明确尚不明确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72,406.5142.08%连带责任保证2年72,406.5142.08%诉讼,目前为再审阶段尚不明确尚不明确
郑州木之秀商贸有限 公司供应商29,059.4716.89%连带责任保证2年29,059.4716.89%诉讼,目前为再审阶段尚不明确尚不明确
郑州隆顺达超硬材料有限公司供应商872.210.51%连带责任保证2年872.210.51%追偿尚不明确尚不明确
郑州木之秀商贸有限 公司供应商19,979.5111.61%连带责任保证2年19,979.5111.61%诉讼,目前为再审阶段尚不明确尚不明确
郑州鸿展超硬材料有限公司供应商4,944.002.87%连带责任保证2年4,944.002.87%诉讼,目前为再审阶段尚不明确尚不明确
洛阳艾伦特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供应商4,004.422.33%连带责任保证2年4,004.422.33%诉讼,目前为再审阶段尚不明确尚不明确
担保对象 名称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违规担保 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担保类型担保期截至报告 期末违规 担保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预计解除 方式预计解除 金额预计解除时间(月份)
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开发有限公司供应商2,926.371.70%连带责任保证2年2,926.371.70%诉讼,目前为再审阶段尚不明确尚不明确
河南协鼎实业有限公司供应商6,541.973.80%连带责任保证2年6,541.973.80%诉讼,目前为再审阶段尚不明确尚不明确
河南省顿嘉贸易有限 公司第三方3,610.392.10%连带责任保证2年3,610.392.10%追偿尚不明确尚不明确
河南省顿嘉贸易有限 公司第三方3,610.392.10%连带责任保证2年3,610.392.10%追偿尚不明确尚不明确
郑州益之润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第三方1,868.231.09%连带责任保证2年1,868.231.09%追偿尚不明确尚不明确
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开发有限公司供应商5,386.103.13%连带责任保证2年5,386.103.13%追偿尚不明确尚不明确
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供应商1,441.640.84%连带责任保证2年1,441.640.84%追偿尚不明确尚不明确
合计189,331.96110.03%----189,331.96110.03%----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4、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5、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七、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经营,在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及维护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同时,重视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构建和谐社会,不断提升公司履责能力与水平。一年来,公司认真履行对股东、员工、合作伙伴等方面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不断健全与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运营管理,积极从事公益事业,促进公司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

(1)股东权益和债权人权益的保护

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在机制上保证了所有股东公开、公平、公正的享有各项权益;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网络、电话、邮件等多方位的沟通渠道,为投资者营造一个良好的互动平台。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规范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3次监事

会、1次股东大会。在信息披露方面,2020年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披露相关信息,累计发布公告154份,使投资者能够及时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保证投资者的知情权。同时,公司建立了与投资者沟通的有效渠道,设置了专用电话及专务人员,接受投资者咨询,并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办了2019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增进公司与广大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2)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员工的职业发展,依法规范用工,按照《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国家社会保险政策,为员工缴纳法定社会保险与福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关注员工健康并积极开展年度员工职业病健康体检,体检人数300余人,保障员工健康权益;建立工龄工资、员工培训等各方面的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员工的各项权益,并重视人才培养,提升员工的幸福感和归属感,最终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共同成长。为丰富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包括羽毛球、乒乓球、拔河及跳绳等比赛活动,以及丰富多彩的趣味运动会、员工生日会等,在促进员工身心健康的同时,也极大地满足了广大职工精神文化的需要,营造积极向上、蓬勃发展的企业文化。

(3)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公司坚持互利共赢的合作原则,注重供应链一体化建设,不断完善采购流程与机制,建立了公平、公正的供应商评价管理办法,在产品质量、供应交货期、信用等方面设立评价指标体系,为供应商确立良好的竞争环境。报告期内,建立完善3项采购管理制度、4项供应商管理制度及1项内部奖惩管理规定并已执行,进一步规范了采购业务、优化了采购流程、规避了采购风险,采购体系日益完善。

公司践行“一克拉忠诚大于无限”的企业信条,坚持为客户提供最新最好的产品及服务,通过核心技术进步、工艺流程优化,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组织用户体验等活动,持续提升用户体验和客户满意度。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取得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发掘“互联网+营销服务”潜力,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宣传载体、与电视台、广播站等多渠道与客户及潜在客户进行沟通,开展线上宣传,品牌体验中心线下体验选购的模式,与博朗珠宝深度合作,提升终端销售能力,满足不同消费群体需求。

此外,公司充分尊重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保护其商业机密,妥善保管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并积极敦促客户和供应商遵守商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

公司始终将依法经营作为公司运行的基本原则,注重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同步共赢,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多年来,公司规范治理、诚信经营,缴纳各项税款,积极为国家税收和地方发展贡献力量,重视环保工作和安全生产管理,深入开展技术改造,主动淘汰高能耗的落后产品和工艺,研发节能减排的新产品和新工艺,每逢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重大传统节日,公司为每位员工发放节日礼品,体现公司人文关怀。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公益植树、徒步等活动,增强员工环保意识,通过消防讲习演练、科学的现场管理检查等方法,全面保障安全生产,切实履行企业应承担的环保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

此外,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公司高层领导时刻密切关注疫情,心系武汉,心系确诊人员,2020年1月24日公司董事长郭留希先生通过武汉红十字会慈善机构向武汉捐款20万元用于新冠肺炎防控,公司党总支也响应号召,积极伸出援手,尽己所能,为疫情防控增添力量。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年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执行《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相关环保标准对工业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源进行处理。同时,公司注重提升员工的绿色环保意识,倡导低碳生活,做到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十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涉及其他重大事项说明如下:

1、关于股东所持股份冻结及质押事项

序号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1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新增轮候冻结事项2020年2月21日《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新增轮候冻结事项2020年3月26日《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新增轮候冻结事项2020年6月4日《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解除冻结及新增冻结事项2020年7月23日《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解除冻结及新增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新增轮候冻结事项2020年8月26日《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新增轮候冻结事项2020年8月28日《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解除冻结及新增轮候冻结事项2020年9月10日《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解除冻结及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新增轮候冻结事项2020年10月29日《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解除质押及冻结事项2020年11月7日《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解除质押及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1)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 新增轮候冻结事项2020年11月12日《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4)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2020年11月14日《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序号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新增轮候冻结事项(公告编号:2020-095)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 股份新增轮候冻结事项2020年11月24日《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新增轮候冻结事项2020年11月27日《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2)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解除质押及冻结事项2020年12月7日《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解除质押及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5)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河南华晶及其一致行动人郭留希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两者累计被轮候冻结的股份数量占两者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99.41% 。若控股股东冻结股份被司法处置,则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河南华晶和郭留希先生正在采取相关措施,争取妥善处理纠纷事宜。公司也与相关人员持续沟通,督促其尽早解决上述事项。

2、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事项

公司于2020年4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豫调查字202001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31日通报了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件调查情况。截至目前,公司暂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相关书面文件,相关事项以中国证监会结论性调查意见或决定为准。公司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7日、2020年5月10日、2020年5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刘殿臣先生、李建国先生、王振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4、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10日、2020年5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张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财政部分别于2017年7月5日、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公司据此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6、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7日、2020年5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暂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7、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

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7日、2020年5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完成董监高责任险的购买。

8、关于公司部分土地补偿款被司法冻结及划扣事项

在2019年度审计过程中,根据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回函,除已支付公司首期土地补偿款9,186.76万元外,剩余20,078.47万元尚未支付,其中15,678.47万元被司

法冻结,2,000.00万元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已支付法院,2,400.00万元经郑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裁定已支付法院。在2020年度审计过程中,公司部分土地补偿款被法院司法划扣,其中2,015.51万元经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裁定已支付法院,1,772.44万元经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已支付法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30日、2021年4月17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部分土地补偿款被司法冻结及划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和《关于公司部分土地补偿款被司法划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9、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破产清算且持有公司股份被拍卖的事项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京01破申35号民事裁定书和(2020)京01破申104号民事裁定书,受理河南润矽超硬材料有限公司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天空鸿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空鸿鼎”)、北京天证远洋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证远洋”)的破产清算申请。

天空鸿鼎、天证远洋指定管理人所在“阿里拍卖·司法”平台发布了股权拍卖公告。截至报告期末,天空鸿鼎、天证远洋分别持有公司非公开发行认购的91,954,023股股份、229,885,057股股份已被司法拍卖,由上海兴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兴开源8号资管计划)竞拍取得,并已分别于2020年11月5日、2020年12月3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10、关于非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公司股东郑州冬青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33,103,448股股份申请解除限售,占公司总股本的2.75%,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0040%,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6月2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6月22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公司股东朱登营先生非公开发行认购的57,471,264股股份已于2020年11月6日被法院解除限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1月11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

11、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事项

因存在资金被动流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0年11月4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豫金刚石”变更为“ST金刚”。

具体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12、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动减持的事项

报告期内,因公司控股股东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田园园借款纠纷案件,河南华晶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1,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93% 。

本次被动减持暂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但若后续河南华晶及其一致行动人郭留希先生质押股份被强制平仓、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股份被司法处置等导致其拥有的表决权比例有所变动,则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目前河南华晶和郭留希先生正在采取相关措施,以保障公司控制权稳定。

本次被动减持,河南华晶未通过公司披露过其减持意向、减持计划,且公司正处于立案调查期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被动减持构成违规减持。

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十九、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599,821,53049.76%-90,574,712-90,574,712509,246,81842.24%
其他内资持股599,821,53049.76%-90,574,712-90,574,712509,246,81842.24%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354,942,52829.44%-33,103,448-33,103,448321,839,08026.70%
境内自然人持股244,879,00220.31%-57,471,264-57,471,264187,407,73815.5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605,655,06550.24%90,574,71290,574,712696,229,77757.76%
1、人民币普通股605,655,06550.24%90,574,71290,574,712696,229,77757.76%
三、股份总数1,205,476,595100.00%1,205,476,595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郑州冬青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持有公司非公开发行认购的33,103,448股股份已于2020年6月24日解除限售;朱登营先生持有公司非公开发行认购的57,471,264股股份已于2020年11月6日被法院解除限售。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拟解除限售日期
郭留希114,942,529114,942,529非公开发行承诺
70,120,27470,120,274高管锁定股
北京天证远洋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29,885,057229,885,057非公开发行承诺2020年12月3日(股份被拍卖)
北京天空鸿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91,954,02391,954,023非公开发行承诺2020年11月5日 (股份被拍卖)
朱登营57,471,26457,471,264非公开发行承诺2020年11月6日
郑州冬青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33,103,44833,103,448非公开发行承诺2020年6月24日
张召2,249,9852,249,985高管锁定股
赵波94,95094,950高管锁定股
兴瀚资管-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瀚资管-兴开源8号单一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321,839,080321,839,080非公开发行承诺 (竞拍取得股份)
合计599,821,530321,839,080412,413,792509,246,818----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 总数57,963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 总数44,952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 持股数量报告期内 增减变动情况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兴瀚资管-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瀚资管-兴开源8号单一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其他26.70%321,839,080+321839080321,839,080
郭留希境内自然人15.37%185,264,103185,062,803201,300质押185,062,529
冻结185,264,103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2.05%145,217,483-1800000145,217,483质押144,400,000
冻结145,057,077
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7.42%89,494,51789,494,517
朱登营境内自然人4.77%57,471,26457,471,264质押57,471,264
冻结57,471,264
郑州冬青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75%21,048,683-1235496521,048,683质押21,048,683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 持股数量报告期内 增减变动情况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河南农投金控新动能 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0.59%7,090,900+7,090,9007,090,900
张召境内自然人0.25%2,999,9802,249,985749,995质押2,999,980
冻结2,999,980
朱天山境内自然人0.15%1,775,700+17757001,775,700
马霖楠境内自然人0.14%1,705,500-5096001,705,5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郭留希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郭留希先生系一致行动人; 公司未知前十名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45,217,483人民币普通股145,217,483
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89,494,517人民币普通股89,494,517
朱登营57,471,264人民币普通股57,471,264
郑州冬青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21,048,683人民币普通股21,048,683
河南农投金控新动能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7,090,900人民币普通股7,090,900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朱天山1,775,700人民币普通股1,775,700
马霖楠1,705,500人民币普通股1,705,500
青岛茂源金属集团有限公司1,495,900人民币普通股1,495,900
赖勇胜1,152,100人民币普通股1,152,100
冯小静1,140,704人民币普通股1,140,704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 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郭留希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郭留希先生系一致行动人。 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以及其他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1、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145,057,077股外,还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160,406股,实际合计持有公司145,217,483股。 2、马霖楠女士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165,000股外,还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1540500股,实际合计持有公司1,705,500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成立日期组织机构代码主要经营业务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2001年11月16日91410100732485322F超硬材料及制品投资;电子电器、机电产品、日用化工产品的研发和销售;金属材料及制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国籍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区居留权
郭留希本人中国
主要职业及职务郭留希先生自 2004 年起任职公司董事长。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法人股东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上海兴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兴瀚资管-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瀚资管-兴开源8号单一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张贵云2015年02月16日30000万元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职务任职 状态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期初持股数(股)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其他增减变动(股)期末持股数(股)
郭留希董事长现任582004年12月20日185,264,103185,264,103
刘永奇董事、总经理现任442014年06月23日
刘 淼董事现任512019年01月04日
王大平董事现任492019年05月10日
李国选董事现任592011年06月16日
张建华董事、副总经理现任482020年05月25日
刘殿臣独立董事现任582020年05月25日
王振华独立董事现任662020年05月25日
李建国独立董事现任472020年05月25日
张 召监事会主席现任352011年06月16日2,999,9802,999,980
刘广利监事现任522008年06月26日
李素芬监事现任382015年04月17日
赵 波副总经理现任422017年07月04日126,600126,600
刘国炎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现任462019年04月13日
张 凌独立董事离任652014年06月23日2020年05月25日
王莉婷独立董事离任562015年05月12日2020年05月25日
尹效华独立董事离任682016年05月12日2020年05月25日
合计------------188,390,683188,390,683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类型日期原因
张 凌独立董事离任2020年05月25日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届满六年
王莉婷独立董事离任2020年05月25日个人工作原因
尹效华独立董事离任2020年05月25日个人原因
张建华董事被选举2020年05月25日被选举
刘殿臣独立董事被选举2020年05月25日被选举
王振华独立董事被选举2020年05月25日被选举
李建国独立董事被选举2020年05月25日被选举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会成员

郭留希先生,董事长,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1年起任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4年起任本公司董事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郭留希先生专业从事人造金刚石及其原辅材料、合成设备、合成工艺等的技术研发、生产和销售,曾主持和参与申请的206项专利已获授权。其参与研制开发的4个项目获国家级火炬项目证书、6个项目获省市科技进步一等奖5项、二等奖1项;获5项河南省科技厅成果鉴定;其参与的项目“触媒法合成高品级金刚石关键设备与成套工艺技术开发”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二等奖。郭留希先生先后被授予“郑州市优秀企业家”、“中国超硬材料协会理事”、“河南省高新技术专家联合会理事”、“中国国际商会河南商会副会长”称号。刘永奇先生,董事、总经理,197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2005年起就职于本公司,参与研制开发的3个项目通过河南省科技厅技术鉴定,获得科技成果证书;拥有授权专利146项;2011年8月-2017年10月担任华晶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10月-2017年8月担任河南省豫星华晶微钻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至2014年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14年6月起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年8月起任郑州冬青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合伙人;2019年12月入选郑州市优秀企业家领航计划。

刘淼女士,董事,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13年以来,历任郑州市联创融久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董事兼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南农投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和郑州市联创融久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2019年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王大平先生,董事,197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具有证券咨询、证券承销、期货、基金管理等证监会认可的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历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高级经理,河南省中小企业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河南省中小企业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河南赛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河南农开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农投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李国选先生,董事,1962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2004年至2017年7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2015年8月起任郑州冬青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合伙人。

张建华先生,董事,副总经理,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10年12月就职于郑州华晶人造金刚石及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2011年至2019年历任华晶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总监、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7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5月25日起任本公司董事。

刘殿臣先生,独立董事,1963年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曾任公司独立董事。2006年4月-2016年9月在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副总经理,2016年9月-2019年12月在河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任职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在郑州宏丰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任职总经理。曾任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理事,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兼任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河南省会计学常务理事,河南省资产评估师协会理事,北京林业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工程学院、河南牧业经济学院、郑州航空管理学院兼职教授、会计硕士职业导师等。2020年5月25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李建国先生,独立董事,1974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会计师。曾任猴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天一会计师事务所云南分所业务员,中和正信会计师云南分所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云南龙生茶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云南天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高级业务经理;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5月25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王振华先生,独立董事,1955年出生,学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教授。1983年至1985年,任河南省会计学校教师,1985年至2016年,在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历任教师、系副主任、系党总支书记、系主任、教务处长、副校长,现已退休。曾获“河南省优秀教师”、“郑州市优秀教师”、“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等称号。2020年4月起任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25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张召先生,监事会主席,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2005年起任职本公司,先后担任公司生产技术员、子公司郑州人造金刚石及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公司销售副总助理、市场总监;2011年6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5年8月起任郑州冬青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合伙人;2019年7月起任郑州华晶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刘广利先生,监事,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2004年起就职于本公司并担任工艺组组长,参与金刚石合成原辅材料、合成设备等新型设备与工艺的研制和开发。2008年6月起任本公司监事。

李素芬女士,监事,1983年生,本科学历。2005年3月至2011年8月担任本公司主管会计。2011年10月至2016年12月担任华晶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5月至2019年2月担任华晶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4月起任本公司监事。2017年3月起任本公司战略运营中心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

刘永奇先生,见本节“三、1、董事会成员”介绍。

张建华先生,见本节“三、1、董事会成员”介绍。

赵波先生,副总经理,1979年出生,大专学历。2004年12月至2013年8月任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办事处业务经理;2013年8月至2017年1月任河南省豫星华晶微钻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7年1月至2017年7月任公司销售经理;2017年7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0月起任深圳缪玛珠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刘国炎先生,财务总监、副总经理,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2012-2016年1月在河南省豫星华晶微钻有限公司任职财务总监,2016年2月-2018年

10月在清尘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河南祥大实业有限公司、河南清尘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任职财务总监,2016年2月至今在三门峡清尘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任职董事,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2019年4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 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股东单位 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郭留希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1年11月16日
刘 淼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0月09日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 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其他单位 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郭留希河南远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2001年06月06日
西藏百源鑫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经理2016年12月16日
西藏君阳熙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12月16日
西藏东恒康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12月16日
西藏欧信冠富农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2016年12月16日
河南裸心庐度假酒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01月10日
刘永奇郑州冬青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合伙人2015年08月06日
刘 淼郑州市联创融久董事长2017年08月21日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 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其他单位 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四达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2月31日
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0月09日
河南农投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0月20日
河南农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02月12日2020年09月01日
李国选郑州冬青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合伙人2015年08月06日
王大平河南省中小企业 投资担保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04月02日2021年01月26日
河南赛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05月19日
河南农开供应链 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03月08日
河南农投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03月23日
刘殿臣郑州宏丰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建国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王振华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04月07日
张 召郑州冬青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合伙人2015年08月06日
桐柏华鑫矿业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09月14日
张建华郑州华智镁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
刘国炎三门峡清尘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因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不准确,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2020年4月2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董事长郭留希、总经理刘永奇、财务总监刘国炎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公司董事、监事的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决定。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并结合盈利水平、岗位职责及履职情况确定。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按月支付,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支付情况见下表。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职状态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郭留希董事长58现任55.63
刘永奇董事、总经理44现任46.57
刘 淼董事51现任0
王大平董事49现任0
李国选董事59现任35.96
张建华董事、副总经理48现任39.29
刘殿臣独立董事58现任6
王振华独立董事66现任6
李建国独立董事47现任6
张 召监事会主席35现任38.08
刘广利监事52现任15.46
李素芬监事38现任16.62
赵 波副总经理42现任35.96
刘国炎财务总监、副总经理46现任35.94
张 凌独立董事65离任6
王莉婷独立董事56离任6
尹效华独立董事68离任6
合计--------355.51--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1,034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205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1,239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1,239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863
销售人员52
技术人员152
财务人员33
行政人员139
合计1,239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硕士及以上学历25
大学学历128
大专学历200
大专以下886
合计1,239

2、薪酬政策

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行业及公司经营特点,实行激励与约束并存的薪酬制度,不断完善基于管理、研发、生产等不同职位的薪酬激励机制,重视对员工能力和业绩的客观公正的评价,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有效协同各部门开展薪酬绩效规划管理工作,统筹人工成本控制和职能部门核心人员激励性,保障组织效能,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

3、培训计划

2020年,公司积极贯彻核心价值观,强化员工培训工作,开展《预防企业及相关人员经济犯罪》、《不忘初心 与时俱进 再创华晶辉煌》等系列培训活动,持续建立公司与员工良好的沟通渠道,不断提高员工满意度,营造和谐的员工关系。同时妥善做好生产、技术及职

能系统文化培训活动,打造积极的企业文化,以及和谐的工作氛围。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自主经营的能力,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衡、协调运作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划性文件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状况简述如下:

1、三会运作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公司事项履行审批程序,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三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组织召开三会,会前确认审议议案及制作文件,科学安排会议时间和地点,并按照规则提前发布会议通知;会中严格履行会议召开规范流程,安排好现场会议、形成决议;会后妥善保管三会资料,做好会议记录及资料的电子版与纸质版的归档与保存。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2020年公司筹备召开1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11项,未发生股东提出临时提案及决议被否决的情况,召开的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并邀请见证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使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

(2)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现设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报告期内,公司新聘任张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刘殿臣先生、王振华先生及李建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董事选聘程序和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成员包含行业专家、财务、法律和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士,具有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董事能够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认真并审慎地讨论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共审议议案23项。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分工明确,权责分明,合计召开11次会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科学和专业的意见和参考。

(3)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现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监事会成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与要求。公司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监事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召开监事会,共召开3次监事会,审议议案13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

2、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明确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人,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接待股东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等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提高公司的透明度,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2020年12月底,公司发布公告文件共计154份,无更正、补充公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2020年,公司累计回复互动易问题118个,接听投资者热线电话500多个,均及时回复,保障了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取信息。

3、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超越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直接干预公司经营与决策的行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上均保持独立,拥有独立完整的自主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亦能够独立运作。

4、关于利益相关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与各方相关利益者沟通和交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和交流,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面利益的协调平衡,推动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5、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要求,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规范的实施。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的执行进行有效性评价,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内外部审计部门的沟通并对独立于财务部门、直接对审计委员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进行监督。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主要对公司财务信息等进行审查,内部审计部门结合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情况,有效发挥监督服务职能。

6、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正逐步健全和完善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均能够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研究及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出相关专业意见,监督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一直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体系及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业务方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具有自主经营的能力,不存在依赖或委托控股股东或与其共享同一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和销售渠道的情况,控股股东按照承诺未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活动。

2、资产方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与控股股东之间资产关系清晰明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以及商标、专利和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共用的情况。

3、人员方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或监事会选举或聘任产生,不存在控股股东超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 公司设有人力资源部门,主要负责员工的招聘、入离职管理、员工培训、绩效薪酬等事项,并拥有一系列较完善的薪酬考核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保证公司人事、薪酬、社会保障体系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

4、机构方面:公司具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并设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等内部机构独立运作,公司各事业部和职能部门独立行使管理职权,不受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干涉。

5、财务方面:公司设有完整、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充足的专职财务会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独立开设银行账户、独立纳税、独立做出财务决策,独立运营资金。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投资者 参与比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2019年度 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63.83%2020年05月25日2020年05月26日《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详情请查阅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张 凌202001
王莉婷211001
尹效华211001
刘殿臣303000
王振华303000
李建国303000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不适用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独立董事姓名独立董事 提出异议的事项异议的内容
张 凌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无法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主要原因为:会议前两日收到相关议案,时间仓促,针对业绩变动及计提资产减值等无法对审查事项进行更深入的审查和分析;且针对关注函广泛关注的问题未能及时回复影响独立董事的判断。
王莉婷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年度财务报告对外发布。但声明:不保证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同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具体理由如下: 1、收到年度会议资料较晚(26日);4月27日上午9点在没有看到审计报告的前提下,与注册会计师就审计重要项目进行了沟通。审计结果不甚满意;但没有充分的时间去核实相关信息。 2、企业的诉讼事项较多,金额较大,涉及违规担保无法判断对会计期间报表的影响。 3、计提的预计负债有疑问,对其计提的合理性质疑。 4、股权转让的真实性,没有手段去核实,经与会计师沟通,怀疑且无法判断。
尹效华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无法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主要原因为: ①有谨慎性原则滥用的嫌疑,计提预计负债金额巨大,且恰当性理由不充分; ②存货中预付抵账物品字画占比大,估值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 ③同一项股权转让款,半年报、深交所问询函回复内容和年报记载不一致,故不能完全保证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能保证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说明不适用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年度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则所赋予的权利、职责及义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为公司的重大决策提出了专业化和建设性意见。报告期内,独立董事认真听取相关负责人的汇报,对公司发展战略、董事聘任、审计机构聘任、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履行对全体股东诚信及勤勉义务;同时,独立董事从公司发展规划、规范运作、财务管理等方面认真讨论与分析,提出了宝贵的建议,独立董事有效地开展工作,为公司未来发展和规范运作及提升管理水平起到积极作用。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各自专业特长、技能与经验,为董事会决策提供积极帮助。各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履职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审议议案5项。各委员认真听取经营层的工作汇报,就公司经营情况、行业发展动态、公司未来规划等内容与公司高管进行沟通交流,为公司战略发展的实施提出建议及意见,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战略层面的支持。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审议议案4项,依据公司2020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绩效评价,并对其年度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

3、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审议议案7项,分别对公司新聘任的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等予以认真研究审议,发表了审查意见和建议,确保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4、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审议议案14项,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审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等进行监督审查,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指导和监

督,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体系和薪酬制度,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与其收入直接挂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履职情况、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年终考评。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1年04月27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100.00%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重大缺陷: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②公司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③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④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①对存在的缺陷不采取整改行动可能导致偏离控制目标。重大缺陷: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②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③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④安全环保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⑤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
②控制环境无效;③公司内部审计职能无效;④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无效。 一般缺陷:对存在的缺陷不采取整改行动可能导致小范围偏离控制目标,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缺陷。般性失误;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决策程序效率不高;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一般缺陷。
定量标准1、重大缺陷:①错报>利润总额的10%;②错报>资产总额的 5%;③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 。 2、重要缺陷:①利润总额的 5%<错报≤利润总额的10%;②资产总额的2%<错报≤资产总额的 5%;③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 。 3、一般缺陷:①错报≤利润总额的 5%;②错报≤资产总额的 2%;③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 。1、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 。 2、重要缺陷: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25%<直接财产损失≤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 。 3、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25%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无法表示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2021年04月26日
审计机构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亚会审字(2021)第01210003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马凤菊、任航

审计报告正文审 计 报 告

亚会审字(2021)第01210003号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无法表示意见

我们审计了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金刚石”)的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不对后附的豫金刚石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1、 持续经营能力

截至审计报告日,豫金刚石大部分银行账户、土地、对外投资股权等因诉讼事项被冻结、查封,银行借款、融资租赁款存在逾期未付。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其他重要事项所述,豫金刚石就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改善持续经营能力拟定了相关措施,但我们仍无法取得与评

估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豫金刚石基于持续经营假设编制的财务报表是否适当。

2、 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其他重要事项所述,豫金刚石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20年12月31日,中国证监会通报了豫金刚石信息披露违法案件调查情况,“经查,豫金刚石涉嫌重大财务造假,2016年至2019年财务信息披露严重不实。一是连续三年累计虚增利润数亿元,二是未依法披露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合计40亿余元。调查还发现,在上述期间,实际控制人累计占用上市公司资金23亿余元”。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我们无法获取与上述事项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该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3、 预付设备款、工程款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十七)其他非流动资产所述,截止2020年12月31日,豫金刚石预付设备款、工程款余额96,328.48万元。发函询证96,002.04万元回函存在重大差异,我们执行了函证、访谈、检查等必要的审计程序,仍未能获取相关差异明细资料,无法判断款项性质及资金最终流向。

4、 担保及诉讼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附注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所述,截止2020年12月31日,豫金刚石由于借款、担保及其他重大承诺涉及诉讼74项,涉诉金额527,535.43万元,计提预计负债322,528.76万元。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豫金刚石预计负债计提的恰当性,无法确定是否存在其他未经披露的对外承诺、担保、诉讼事项以及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

5、 前期问题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豫金刚石上期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中所涉“抵账及资产减值”事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事项本期情况: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六)存货、附注十四、其他重要事项、附注五(十一)固定资产所述,上期抵账存货期末余额82,134.88万元,可变现价值46,829.02万元,计提跌价准备35,305.86万元;预付购房款期末余额22,260.48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所购房产仍处于停建状态,无法交付;股权转让款50,000.00万元及华晶精密欠款11,195.11万元,本期仍未收回,全额

计提坏账准备;固定资产中主要机器设备上期评估减值56,949.91万元,本期未变动。我们对前期交易的商业合理性以及上述资产价值认定、减值准备计提的恰当性持有疑虑。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十)所述,豫金刚石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进行了识别和披露,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函证、访谈等程序,但仍无法消除我们对管理层关联方关系识别的疑虑,无法判断豫金刚石关联方关系和关联交易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上事项仍未解决,前期问题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延续至本期,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其对本期财务报表及对应数据的影响。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豫金刚石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豫金刚石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豫金刚石的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以出具审计报告。但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的事项,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豫金刚石,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61,029,904.10692,773,729.43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30,808,769.6215,914,279.36
应收账款125,790,076.84188,098,604.13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27,038,142.9630,957,068.41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162,511,468.94381,700,440.80
其中:应收利息16,766,750.0216,766,750.02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1,107,775,294.331,152,102,641.37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0,915,187.3210,589,202.35
流动资产合计1,625,868,844.112,472,135,965.8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13,225,574.45113,341,035.5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79,200,000.00279,2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97,496,467.26102,709,429.31
固定资产2,583,175,349.562,801,634,902.62
在建工程562,557,812.31570,903,165.31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143,612,040.96148,833,240.8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3,525,502.714,940,050.99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5,663,100.555,746,472.20
其他非流动资产963,284,783.07879,400,028.31
非流动资产合计4,751,740,630.874,906,708,325.05
资产总计6,377,609,474.987,378,844,290.9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246,987,762.451,313,438,166.41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52,046,930.57
应付账款172,719,133.82197,988,178.49
预收款项57,479,867.72
合同负债51,300,335.0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37,886,590.7429,263,157.41
应交税费7,540,587.1118,501,458.80
其他应付款786,804,860.57560,616,110.18
其中:应付利息157,428,279.2025,491,468.24
应付股利5,877,419.735,877,419.73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35,029,637.04547,728,204.82
其他流动负债6,669,043.55
流动负债合计2,644,937,950.332,777,062,074.40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58,875,380.1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3,225,287,642.842,790,711,555.16
递延收益12,249,596.7614,550,016.28
递延所得税负债1,021,962.571,155,447.25
其他非流动负债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非流动负债合计3,238,559,202.172,865,292,398.88
负债合计5,883,497,152.505,642,354,473.28
所有者权益:
股本1,205,476,595.001,205,476,595.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4,752,300,901.354,752,300,901.3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3,648.913,064.04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17,593,372.17117,593,372.1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5,590,891,616.50-4,354,736,472.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84,475,603.111,720,637,459.66
少数股东权益9,636,719.3715,852,357.96
所有者权益合计494,112,322.481,736,489,817.6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6,377,609,474.987,378,844,290.90

法定代表人:郭留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国炎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国炎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48,186,081.54686,404,863.45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2,620,750.007,229,528.02
应收账款102,889,393.24129,418,104.17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11,482,747.0111,028,973.68
其他应收款297,460,389.45501,533,115.86
其中:应收利息16,766,750.0216,766,750.02
应收股利
存货947,643,233.85982,300,132.42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80.00404,893.71
流动资产合计1,510,282,875.092,318,319,611.31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750,682,156.00750,644,136.6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79,200,000.00279,2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200,427,176.31102,709,429.31
固定资产2,106,109,932.552,375,693,957.33
在建工程550,382,869.66563,501,059.36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55,447,700.5257,014,535.5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3,481,012.474,828,501.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961,286,527.07865,322,554.61
非流动资产合计4,907,017,374.584,998,914,173.94
资产总计6,417,300,249.677,317,233,785.2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244,987,762.451,310,438,166.41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52,046,930.57
应付账款100,921,212.53115,580,717.05
预收款项40,626,575.13
合同负债41,466,693.31
应付职工薪酬20,066,940.7519,464,749.87
应交税费5,683,850.6516,729,460.64
其他应付款766,024,431.58551,522,890.79
其中:应付利息157,417,658.9125,487,299.48
应付股利5,877,419.735,877,419.73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35,029,637.04547,728,204.82
其他流动负债5,390,670.13
流动负债合计2,519,571,198.442,654,137,695.2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58,875,380.1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3,225,287,642.842,790,711,555.16
递延收益8,433,333.059,533,333.09
递延所得税负债1,021,962.571,155,447.25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3,234,742,938.462,860,275,715.69
负债合计5,754,314,136.905,514,413,410.97
所有者权益:
股本1,205,476,595.001,205,476,595.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4,763,078,107.134,763,078,107.1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17,593,372.17117,593,372.17
未分配利润-5,423,161,961.53-4,283,327,700.02
所有者权益合计662,986,112.771,802,820,374.2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6,417,300,249.677,317,233,785.25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478,374,496.91955,446,218.14
其中:营业收入478,374,496.91955,446,218.14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859,107,184.22978,910,262.81
其中:营业成本449,741,825.65691,680,825.62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税金及附加9,962,256.648,611,268.36
销售费用13,076,274.2618,651,032.20
管理费用132,349,792.72112,634,789.48
研发费用32,054,552.4544,381,703.90
财务费用221,922,482.50102,950,643.25
其中:利息费用222,650,058.37106,752,994.77
利息收入784,026.884,869,436.37
加:其他收益4,736,419.5211,365,119.5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0,736.319,500,709.8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15,461.06-227,287.29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35,085,666.68-835,740,642.0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81,947,044.07-1,125,418,817.6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386.33105,077,944.8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693,095,328.52-1,858,679,730.15
加:营业外收入13,367,720.1110,715,586.31
减:营业外支出562,530,361.993,321,456,293.6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242,257,970.40-5,169,420,437.45
减:所得税费用112,811.7929,792,027.6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242,370,782.19-5,199,212,465.09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242,370,782.19-5,199,212,465.09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36,155,143.60-5,196,549,432.65
2.少数股东损益-6,215,638.59-2,663,032.4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6,712.954,672.87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6,712.954,672.87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6,712.954,672.87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6,712.954,672.87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242,377,495.14-5,199,207,792.2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236,161,856.55-5,196,544,759.7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6,215,638.59-2,663,032.44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1.0254-4.3108
(二)稀释每股收益-1.0254-4.3108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郭留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国炎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国炎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收入313,133,597.95743,336,570.53
减:营业成本284,905,053.12494,951,466.68
税金及附加6,488,302.617,076,717.91
销售费用5,794,150.6515,063,895.30
管理费用107,870,984.5198,625,779.67
研发费用25,336,875.3736,869,051.20
财务费用218,380,756.52101,983,052.01
其中:利息费用219,083,328.79105,987,889.21
利息收入750,895.474,233,185.73
加:其他收益2,988,000.0410,086,100.0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3,019.369,635,635.9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33,019.36-78,806.87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14,665,892.70-830,147,045.0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1,811,499.72-1,092,577,229.3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23.39105,660,758.28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599,099,621.24-1,808,575,172.32
加:营业外收入13,021,378.2910,642,628.89
减:营业外支出553,889,503.243,321,066,877.63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139,967,746.19-5,118,999,421.06
减:所得税费用-133,484.6830,176,171.4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139,834,261.51-5,149,175,592.54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139,834,261.51-5,149,175,592.54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1,139,834,261.51-5,149,175,592.54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9455-4.2715
(二)稀释每股收益-0.9455-4.2715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23,683,353.40953,523,074.53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收到的税费返还10,665.2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8,464,087.7927,485,245.9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42,158,106.40981,008,320.4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05,124,054.901,023,934,658.63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00,353,639.29133,957,351.08
支付的各项税费45,603,040.3820,635,480.2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3,278,995.37817,953,682.7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14,359,729.941,996,481,172.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798,376.46-1,015,472,852.1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4,724.7537,038,233.4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0,050.0092,047,588.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0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4,774.751,629,085,821.4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89,876,268.981,220,392,232.59
投资支付的现金29,417,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00,000.002,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0,176,268.981,251,809,232.5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0,111,494.23377,276,588.8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19,401,358.831,198,632,268.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9,401,358.831,198,632,268.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6,299,706.55860,566,617.6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9,544,976.6568,121,078.5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7,671,37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5,844,683.20966,359,066.19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3,556,675.63232,273,201.8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1,069.093,356.0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1,222,488.77-405,919,705.4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311,472.26412,231,177.7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7,533,961.036,311,472.26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86,305,055.20805,897,491.67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6,825,879.1225,329,722.9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3,130,934.32831,227,214.5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94,981,031.27945,496,649.0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7,036,237.47112,196,752.44
支付的各项税费35,029,749.8514,449,304.1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0,076,495.54791,281,500.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87,123,514.131,863,424,206.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007,420.19-1,032,196,991.7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7,024,679.1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150.0091,901,088.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0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150.001,628,925,767.1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87,940,729.601,193,821,852.34
投资支付的现金5,000.0039,417,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7,945,729.601,233,238,852.3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7,942,579.60395,686,914.7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17,860,000.001,195,632,168.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7,860,000.001,195,632,168.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3,758,347.72860,566,517.6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7,528,365.2868,009,075.50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7,671,37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1,286,713.00966,246,963.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6,573,287.00229,385,204.8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2,672.00473.9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4,625,455.59-407,124,398.1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4,772.90407,189,171.0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4,690,228.4964,772.90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205,476,595.004,752,300,901.353,064.04117,593,372.17-4,354,736,472.901,720,637,459.6615,852,357.961,736,489,817.6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205,476,595.004,752,300,901.353,064.04117,593,372.17-4,354,736,472.901,720,637,459.6615,852,357.961,736,489,817.6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6,712.95-1,236,155,143.60-1,236,161,856.55-6,215,638.59-1,242,377,495.14
(一)综合收益总额-6,712.95-1,236,155,143.60-1,236,161,856.55-6,215,638.59-1,242,377,495.1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
项目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项目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205,476,595.004,752,300,901.35-3,648.91117,593,372.17-5,590,891,616.50484,475,603.119,636,719.37494,112,322.48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205,476,595.004,752,300,901.35-1,608.83117,795,685.72861,344,530.326,936,916,103.5618,533,943.346,955,450,046.90
加:会计政策变更-202,313.55-2,654,898.24-2,857,211.79-18,552.94-2,875,764.73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205,476,595.004,752,300,901.35-1,608.83117,593,372.17858,689,632.086,934,058,891.7718,515,390.406,952,574,282.1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672.87-5,213,426,104.98-5,213,421,432.11-2,663,032.44-5,216,084,464.55
(一)综合收益总额4,672.87-5,196,549,432.65-5,196,544,759.78-2,663,032.44-5,199,207,792.22
(二)所有者投入
项目2019年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6,876,672.33-16,876,672.33-16,876,672.33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6,876,672.33-16,876,672.33-16,876,672.33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
项目2019年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205,476,595.004,752,300,901.353,064.04117,593,372.17-4,354,736,472.901,720,637,459.6615,852,357.961,736,489,817.62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205,476,595.004,763,078,107.13117,593,372.17-4,283,327,700.021,802,820,374.2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205,476,595.004,763,078,107.13117,593,372.17-4,283,327,700.021,802,820,374.2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1,139,834,261.51-1,139,834,261.51
项目2020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额(减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1,139,834,261.51-1,139,834,261.5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项目2020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205,476,595.004,763,078,107.13117,593,372.17-5,423,161,961.53662,986,112.77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205,476,595.004,763,078,107.13117,795,685.72884,545,386.826,970,895,774.67
加:会计政策变更-202,313.55-1,820,821.97-2,023,135.52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205,476,595.004,763,078,107.13117,593,372.17882,724,564.856,968,872,639.1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5,166,052,264.87-5,166,052,264.87
(一)综合收益总额-5,149,175,592.54-5,149,175,592.5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
项目2019年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6,876,672.33-16,876,672.33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6,876,672.33-16,876,672.33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205,476,595.004,763,078,107.13117,593,372.17-4,283,327,700.021,802,820,374.28

三、公司基本情况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在郑州华晶金刚石有限公司基础上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华晶金刚石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是由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郭桂兰、郑东亮、付飞及张召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2004年12月24日取得了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本公司2008年3月6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安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公司进行增资,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00元,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0,000.00元,本次增资业经河南鸿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豫鸿会验字【2008】第005号验资报告。

根据2008年6月26日的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郑州华晶金刚石有限公司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此出具了(2008)中勤验字第06017号验资报告。2008年6月29日,本公司取得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410199100013134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000,000.00元。

根据本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上海睿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尚理投资有限公司、自然人王驾宇于2008年9月4日对本公司进行增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此出具了(2008)中勤验字第09022号验资报告。本公司于2008年9月8日取得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410199100013134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4,000,000.00元。

根据本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67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000,000.00股,于2010年3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52,000,000.00元。上述增资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2010)中勤验字第03005号验资报告。本公司于2010年6月2日取得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410199100013134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2,000,000.00元。

根据2011年3月18日召开的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此出具了(2011)中勤验字第06040号验资报告,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304,000,000.00元。

根据2012年4月18日召开的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此出具了亚会验字【2012】020号验资报告,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608,000,000.00元。本公司于2012年11月14日取得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410199100013134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8,000,000.00元。

根据公司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71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70,120,274股;于2015年6月5日完成,非公开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678,120,274.00元。上述增资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亚会A验字(2015)007号验资报告。本公司于2015年7月6日取得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410199100013134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78,120,274.00元。法定代表人:郭留希

根据公司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27,356,321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55号文核准,同意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27,356,321.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5,476,595.00元。截至2016年10月21日止,本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527,356,321股,募集资金4,587,999,992.7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0,505,558.7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567,494,433.95元,其中股本527,356,321.00元,资本公积4,040,138,112.95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205,476,595.00元,累计股本人民币1,205,476,595.00元。此次增资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亚会A验字(2016)0214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于2021年4月26日批准报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三级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郑州人造金刚石及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河南华茂新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郑州华晶超硬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洛阳华发超硬材料制品有限公司
焦作华晶钻石有限公司
华晶(上海)珠宝有限公司
济源华晶电气有限公司
SINO CRYSTAL INT’L PTE. LTD.
河南华信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商丘华晶钻石有限公司
河南华锐新材料有限公司
郑州华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华晶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缪玛珠宝有限公司
郑州华晶实业有限公司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

12、应收账款”、 “五、24、固定资产”、 “五、39、收入”。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权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 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

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的,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

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本公司对合营企业投资的会计政策见本附注“五、22、长期股权投资”。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即期汇率折算利

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5、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8、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公司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 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商业承兑汇票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应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相同

(2)应收款项

对于应收账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应收款,按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除需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按其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1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账款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其他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5.005.00
1-2年15.0015.00
2-3年40.0040.00
3-4年70.0070.00
4-5年100.00100.00
5年以上100.00100.00

(3)除上述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除外)等,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11、应收票据

12、应收账款

13、应收款项融资

14、其他应收款

15、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周转材料。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 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6、合同资产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三、(十一)金融资产减值。

17、合同成本

1. 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 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 合同成本减值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公司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1)减(2)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8、持有待售资产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本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及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的计量分别适用于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

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可收回金额。

(3)列报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区别于其他资产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区别于其他负债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不予相互抵销,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列示。

19、债权投资

20、其他债权投资

21、长期应收款

22、长期股权投资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

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按照本附注“五、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五、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披露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3%4.8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1510% 、3%19.40% - 6.00%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53%19.40%
电子设备及其他年限平均法53%19.40%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 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5、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6、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7、生物资产

28、油气资产

29、使用权资产

30、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

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 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 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 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 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

(5) 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 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 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

3、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1、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2、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摊销年限

根据收益期限确定摊销年限,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3、合同负债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3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当期实际使用金额据实列支。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缴费制度(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计划。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年金计划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的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35、租赁负债

36、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7、股份支付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进行股份支付的,职工出资认购股票,股票在达到解锁条件并解锁前不得上市流通或转让;如果最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未能达到,则本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回购股票。本公司取得职工认购限制性股票支付的款项时,按照取得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就回购义务全额确认一项负债并确认库存股。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 、[是否达到规定业绩条件]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但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对于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除非行权条件是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此时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即视为可行权。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初始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并考虑授予权益工具的条款和条件。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增加相应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9、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 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简称: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分

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 可变对价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有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重新估计应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

3. 重大融资成分

对于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使用将合同对价的名义金额折现为商品或服务现销价格的折现率,将确定的交易价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金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对于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未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 应付客户对价

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

5. 交易价格分配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但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合同折扣或可变对价仅与合同中一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履约义务相关的,本公司将该合同折扣或可变对价分摊至相关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

单独售价,是指本公司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公司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

6. 主要责任人/代理人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7.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公司主要销售产品为超硬材料及超硬材料制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约合同,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

国内销售:公司将货物交付客户,取得经客户确认的商品签收回执单,即转移货物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出口销售:公司按照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供货,公司在商品发出、办妥报关手续后确认收入。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40、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 1 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公司的售后回租形成融资租赁业务中固定资产出售及融资租赁交易密切关联、能够确定于租赁期满回购、且购买价款远低于回购时资产的公允价值。公司将这一系列交易作为一个整体,为真实地反映经济业务实质,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按抵押借款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的、在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仅仅为了再出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资产证券化业务

本公司将部分[应收款项](“信托财产”)证券化,将资产信托给特定目的实体,由该实体向投资者发行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公司持有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息偿付完毕前不得转让。本公司作为资产服务商,提供资产维护和日常管理、年度资产处置计划制定、制定和实施资产处置方案、签署相关资产处置协议和定期编制资产服务报告等服务;同时本公司作为流动性支持机构,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未能得到足额偿付时提供流动性支持,以补足利息或本金的差额。信托财产在支付信托税负和相关费用之后,优先用于偿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本息,全部本息偿付之后剩余的信托财产作为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实际上保留了信托财产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故未对信托财产终止确认;同时,本公司对特定目的实体具有实际控制权,已经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在运用证券化金融资产的会计政策时,本公司已考虑转移至其他实体的资产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程度,以及本公司对该实体行使控制权的程度:

(1)当本公司已转移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时,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2)当本公司保留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时,本公司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如本公司并未转移或保留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本公司考虑对该金融资产是否存在控制。如果本公司并未保留控制权,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把在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及义务分别确认为资产或负债。如本公司保留控制权,则根据对金融资产的继续涉入程度确认金融资产。

回购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本报告期无回购股份情况。

本公司本期无需披露的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
财政部于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该准则。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预收款项57,479,867.72-57,479,867.72
合同负债50,867,139.5850,867,139.58
其他流动负债6,612,728.146,612,728.14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预收款项40,626,575.13-40,626,575.13
合同负债35,952,721.3535,952,721.35
其他流动负债4,673,853.784,673,853.78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适用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01月0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692,773,729.43692,773,729.43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15,914,279.3615,914,279.36
应收账款188,098,604.13188,098,604.13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30,957,068.4130,957,068.41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381,700,440.80381,700,440.80
其中:应收利息16,766,750.0216,766,750.02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1,152,102,641.371,152,102,641.37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0,589,202.3510,589,202.35
流动资产合计2,472,135,965.852,472,135,965.8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13,341,035.51113,341,035.5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79,200,000.00279,2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102,709,429.31102,709,429.31
固定资产2,801,634,902.622,801,634,902.62
在建工程570,903,165.31570,903,165.31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148,833,240.80148,833,240.80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01月01日调整数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4,940,050.994,940,050.99
递延所得税资产5,746,472.205,746,472.20
其他非流动资产879,400,028.31879,400,028.31
非流动资产合计4,906,708,325.054,906,708,325.05
资产总计7,378,844,290.907,378,844,290.9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313,438,166.411,313,438,166.41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52,046,930.5752,046,930.57
应付账款197,988,178.49197,988,178.49-57,479,867.72
预收款项57,479,867.72
合同负债57,479,867.72-57,479,867.7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29,263,157.4129,263,157.41
应交税费18,501,458.8018,501,458.80
其他应付款560,616,110.18560,616,110.18
其中:应付利息25,491,468.2425,491,468.24
应付股利5,877,419.735,877,419.73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47,728,204.82547,728,204.82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2,777,062,074.402,777,062,074.40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58,875,380.1958,875,380.1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01月01日调整数
预计负债2,790,711,555.162,790,711,555.16
递延收益14,550,016.2814,550,016.28
递延所得税负债1,155,447.251,155,447.25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865,292,398.882,865,292,398.88
负债合计5,642,354,473.285,642,354,473.28
所有者权益:
股本1,205,476,595.001,205,476,595.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4,752,300,901.354,752,300,901.3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3,064.043,064.04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17,593,372.17117,593,372.1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4,354,736,472.90-4,354,736,472.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720,637,459.661,720,637,459.66
少数股东权益15,852,357.9615,852,357.96
所有者权益合计1,736,489,817.621,736,489,817.6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7,378,844,290.907,378,844,290.90

调整情况说明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01月0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686,404,863.45686,404,863.45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7,229,528.027,229,528.02
应收账款129,418,104.17129,418,104.17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11,028,973.6811,028,973.68
其他应收款501,533,115.86501,533,115.86
其中:应收利息16,766,750.0216,766,750.02
应收股利
存货982,300,132.42982,300,132.42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01月01日调整数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404,893.71404,893.71
流动资产合计2,318,319,611.312,318,319,611.31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750,644,136.64750,644,136.6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79,200,000.00279,2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102,709,429.31279,200,000.00
固定资产2,375,693,957.332,375,693,957.33
在建工程563,501,059.36563,501,059.36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57,014,535.5857,014,535.5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4,828,501.114,828,501.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865,322,554.61865,322,554.61
非流动资产合计4,998,914,173.944,998,914,173.94
资产总计7,317,233,785.257,317,233,785.2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310,438,166.411,310,438,166.41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52,046,930.5752,046,930.57
应付账款115,580,717.05115,580,717.05
预收款项40,626,575.13-40,626,575.13
合同负债40,626,575.13-40,626,575.13
应付职工薪酬19,464,749.8719,464,749.87
应交税费16,729,460.6416,729,460.64
其他应付款551,522,890.79551,522,890.79
其中:应付利息25,487,299.4825,487,299.48
应付股利5,877,419.735,877,419.73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47,728,204.82547,728,204.82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2,654,137,695.282,654,137,695.28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01月01日调整数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58,875,380.1958,875,380.1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2,790,711,555.162,790,711,555.16
递延收益9,533,333.099,533,333.09
递延所得税负债1,155,447.251,155,447.25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860,275,715.692,860,275,715.69
负债合计5,514,413,410.975,514,413,410.97
所有者权益:
股本1,205,476,595.001,205,476,595.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4,763,078,107.134,763,078,107.1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17,593,372.17117,593,372.17
未分配利润-4,283,327,700.02-4,283,327,700.02
所有者权益合计1,802,820,374.281,802,820,374.2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7,317,233,785.257,317,233,785.25

(4)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6%、9%、13%
消费税按应税营业收入计缴5%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1%、5%、7%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15%、17%、25%
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3%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15%
SINO CRYSTAL INT'L PTE. LTD.17%

2、税收优惠

本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取得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41000984,发证时间:2020年9月9日,有效期:三年。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税收优惠。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起连续三年(2020 年至 2022 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69,890.4171,049.20
银行存款12,794,070.626,240,423.06
其他货币资金148,165,943.07686,462,257.17
合计161,029,904.10692,773,729.43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135,513.94143,652.25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133,495,943.07686,462,257.17

其他说明

1、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汇票金额14,670,000.00元

2、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 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冻结)92,046,919.57
信用证保证金(冻结)33,524,000.00
冻结资金133,485,943.07560,881,337.60
其他保证金10,000.0010,000.00
合 计133,495,943.07686,462,257.17

2、交易性金融资产

3、衍生金融资产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30,808,769.6215,914,279.36
合计30,808,769.6215,914,279.36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 √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220,103,757.93
合计220,103,757.93

(5)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46,745,997.5720.26%46,745,997.57100.00%40,872,373.3115.45%40,872,373.31100.00%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83,935,424.5079.74%58,145,347.6631.61%125,790,076.84223,610,482.0784.55%35,511,877.9415.88%188,098,604.13
其中:
组合 1: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83,935,424.5079.74%58,145,347.6631.61%125,790,076.84223,610,482.0784.55%35,511,877.9415.88%188,098,604.13
合计230,681,422.07100.00%104,891,345.2345.47%125,790,076.84264,482,855.38100.00%76,384,251.2528.88%188,098,604.13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46,745,997.57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深圳粤通国际珠宝股份有限公司33,974,406.9033,974,406.90100.00%失去联系
河南省灏煜瀚新材料有限公司5,765,000.005,765,000.00100.00%失去联系
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1,514,200.001,514,200.00100.00%失信被执行人
郑州达发超硬材料有限公司967,051.53967,051.53100.00%注销
郑州海路磨料磨具有限公司900,000.00900,000.00100.00%注销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宝研五金磨具厂683,610.00683,610.00100.00%注销
江苏博尔凯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500,220.00500,220.00100.00%注销
夏邑佳通超硬材料有限公司410,795.67410,795.67100.00%注销
佛山市南海锐力臣工具有限公司348,225.80348,225.80100.00%吊销
东莞金本精密工具有限公司301,560.00301,560.00100.00%注销
丹阳宏美工具有限公司214,900.00214,900.00100.00%吊销
无锡富朗德电气科技有限公司210,756.12210,756.12100.00%注销
荥阳市三晶磨料磨具厂200,000.00200,000.00100.00%注销
江苏锋火轮工具有限公司160,000.00160,000.00100.00%注销
河南天钻科技有限公司147,100.00147,100.00100.00%注销
丹阳市浪尖工具有限公司104,943.50104,943.50100.00%吊销
晋江磁灶大埔舒意瓷厂100,000.00100,000.00100.00%注销
郑州万邦磨料磨具有限公司71,721.8771,721.87100.00%注销
郑州市金达磨料磨具有限公司51,292.1851,292.18100.00%注销
深圳特志科技有限公司47,300.0047,300.00100.00%注销
盐城市众兴超硬磨具磨料有限公司40,000.0040,000.00100.00%注销
深圳市锐晟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15,500.0015,500.00100.00%注销
深圳市天天向上钻石有限公司13,470.0013,470.00100.00%注销
广东金锐达钻石刀具厂2,800.002,800.00100.00%失去联系
宋文海--河北省任丘市燕山道新世纪小区西区1,144.001,144.00100.00%失去联系
合计46,745,997.5746,745,997.57----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58,145,347.66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27,552,904.811,377,645.245.00%
1-2年78,397,081.5611,759,562.2315.00%
2-3年46,258,588.9018,503,435.5540.00%
3-4年17,407,148.6412,185,004.0570.00%
4-5年8,761,821.428,761,821.42100.00%
5年以上5,557,879.175,557,879.17100.00%
合计183,935,424.5058,145,347.66--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27,552,904.81
1至2年78,982,851.46
2至3年89,695,935.42
3年以上34,449,730.38
3至4年18,782,658.64
4至5年8,910,065.42
5年以上6,757,006.32
合计230,681,422.07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坏账准备76,384,251.2531,650,173.593,143,079.61104,891,345.23
合计76,384,251.2531,650,173.593,143,079.61104,891,345.23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深圳粤通国际珠宝股份有限公司33,974,406.9014.73%33,974,406.90
亳州市茂亚金刚石有限责任公司8,926,686.003.87%3,528,098.10
鄂信钻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1,776,840.125.11%1,931,336.15
河南省豫星微钻有限公司8,129,876.943.52%1,949,950.76
郑州豪钻金刚石销售有限公司7,410,740.983.21%1,280,778.11
合计70,218,550.9430.44%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6、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11,184,461.6641.37%28,416,603.6791.80%
1至2年15,228,712.1456.32%1,897,222.446.13%
2至3年338,456.351.25%623,484.852.01%
3年以上286,512.811.06%19,757.450.06%
合计27,038,142.96--30,957,068.41--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河南协鼎实业有限公司12,700,817.16未结算
合计12,700,817.16--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预付对象期末余额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河南协鼎实业有限公司12,770,567.1647.23%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荥阳市供电公司8,385,999.3331.02%
承德市中创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907,079.653.35%
石家庄岿立商贸有限公司856,874.263.17%
山西中天钻石工具有限公司681,000.002.52%
合计23,601,520.4087.29%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16,766,750.0216,766,750.02
其他应收款145,744,718.92364,933,690.78
合计162,511,468.94381,700,440.80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理财产品16,766,750.0216,766,750.02
合计16,766,750.0216,766,750.02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逾期时间逾期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东路支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11,966,750.032019年01月28日账户冻结,利息未收回
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龙昆南支行-联合财富结构性存款第110期(2018)2,400,000.002019年09月04日账户冻结,利息未收回
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龙昆南支行-联合财富结构性存款第112期(2018)2,399,999.992019年09月05日账户冻结,利息未收回
合计16,766,750.02------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关联企业往来1,902,542.281,138,547.53
员工借款843,479.97837,923.51
代垫个人五险一金1,114,663.37625,738.20
单位往来142,992,925.74124,034,596.95
股权转让款500,000,000.00500,000,000.00
银行划扣223,390,014.47223,390,014.47
购房款222,604,811.62222,604,811.62
土地收储款118,905,140.00156,784,657.00
其他5,222,830.053,313,596.99
合计1,216,976,407.501,232,729,886.27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22,402,076.38845,394,119.11867,796,195.49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三阶段-19,549,164.6719,549,164.67
本期计提5,685,180.08197,750,313.01203,435,493.09
2020年12月31日余额8,538,091.791,062,693,596.791,071,231,688.58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8,681,557.55
1至2年364,670,800.94
2至3年823,098,845.02
3年以上20,525,203.99
3至4年13,983,079.61
4至5年6,135,644.67
5年以上406,479.71
合计1,216,976,407.50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867,796,195.49203,435,493.091,071,231,688.58
合计867,796,195.49203,435,493.091,071,231,688.58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 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傲逸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转让款496,750,000.002-3年40.82%496,750,000.00
郑州银行金水东路支行银行划扣223,390,014.471-2年18.36%223,390,014.47
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开发有限公司购房款222,604,811.622-3年18.29%222,604,811.62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收储款118,905,140.001-2年9.77%
华晶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往来111,951,097.791-4年9.20%111,951,097.79
合计--1,173,601,063.88--96.44%1,054,695,923.88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其他说明:

公司应收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的土地收储款118,905,140.00元,处于司法冻结状态。

9、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33,194,598.71762,960.9632,431,637.7534,877,221.0272,236.2834,804,984.74
在产品66,190,297.525,316,321.6560,873,975.87145,596,820.17145,596,820.17
库存商品1,600,233,756.59592,243,707.651,007,990,048.941,520,687,075.34555,847,466.49964,839,608.85
周转材料7,169,134.18689,502.416,479,631.776,861,227.616,861,227.61
合计1,706,787,787.00599,012,492.671,107,775,294.331,708,022,344.14555,919,702.771,152,102,641.37

注:期末库存商品中,上期抵账资产821,348,786.84元,可变现净值468,290,160.19元,存货跌价准备353,058,626.65元。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72,236.28690,724.68762,960.96
在产品5,316,321.655,316,321.65
库存商品555,847,466.4937,771,500.331,375,259.17592,243,707.65
周转材料689,502.41689,502.41
合计555,919,702.7744,468,049.071,375,259.17599,012,492.67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10、合同资产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11、持有待售资产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理财产品2,300,000.002,000,000.00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留抵进项税额7,694,180.487,555,486.21
预缴企业所得税920,506.241,032,413.97
预缴其他税费500.601,302.17
合计10,915,187.3210,589,202.35

14、债权投资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新安县洛新新材料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63,103,142.04-446,453.6262,656,688.42
桐柏华鑫矿业有限公司8,592,044.01-1,163,885.227,428,158.79
郑州华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2,597,916.35353,213.0312,951,129.38
河南农投华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9,047,933.111,141,664.7530,189,597.86
小计113,341,035.51-115,461.06113,225,574.45
合计113,341,035.51-115,461.06113,225,574.45

其他说明

公司持有新安县洛新新材料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32.70%的股权、桐柏华鑫矿业有限公司30.00%的股权、郑州华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5.00%的股权、河南农投华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87.80%的股权处于司法冻结状态。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21,200,000.00221,200,000.00
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58,000,000.0058,000,000.00
合计279,200,000.00279,200,000.00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07,360,808.86361,220.66107,722,029.52
2.本期增加金额
(1)外购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107,360,808.86361,220.66107,722,029.52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4,981,896.4930,703.725,012,600.21
2.本期增加金额5,205,737.577,224.485,212,962.05
(1)计提或摊销5,205,737.577,224.485,212,962.05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10,187,634.0637,928.2010,225,562.26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97,173,174.80323,292.4697,496,467.26
2.期初账面价值102,378,912.37330,516.94102,709,429.31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郑州华晶 8 号车间3,506,618.36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
郑州华晶 96 号办公楼93,666,556.44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2,583,175,349.562,801,634,902.62
合计2,583,175,349.562,801,634,902.62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及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438,118,778.313,635,440,774.4514,580,157.8929,914,936.754,118,054,647.40
2.本期增加金额71,617.5433,860,141.94576,018.62929,594.7935,437,372.89
(1)购置1,484,923.00576,018.62929,594.792,990,536.41
(2)在建工程转入71,617.5432,375,218.9432,446,836.48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88,929,172.4314,786.3288,943,958.75
(1)处置或报废88,929,172.4314,786.3288,943,958.75
4.期末余额438,190,395.853,580,371,743.9615,156,176.5130,829,745.224,064,548,061.54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37,155,107.08689,131,003.049,948,371.5310,686,148.30746,920,629.95
2.本期增加金额21,923,117.75189,902,447.331,731,991.482,844,073.11216,401,629.67
(1)计提21,923,117.75189,902,447.331,731,991.482,844,073.11216,401,629.67
3.本期减少金额220,529.928,816.55229,346.47
(1)处置或报废220,529.928,816.55229,346.47
4.期末余额59,078,224.83878,812,920.4511,680,363.0113,521,404.86963,092,913.15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569,499,114.83569,499,114.83
2.本期增加金额36,896,112.5110,845.89572,036.6037,478,995.00
(1)计提36,896,112.5110,845.89572,036.6037,478,995.00
3.本期减少金额88,698,311.0088,698,311.00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及其他合计
(1)处置或报废88,698,311.0088,698,311.00
4.期末余额517,696,916.3410,845.89572,036.60518,279,798.83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379,112,171.022,183,861,907.173,464,967.6116,736,303.762,583,175,349.56
2.期初账面价值400,963,671.232,376,810,656.584,631,786.3619,228,788.452,801,634,902.62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华晶实业14号北车间19,182,797.61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
华晶实业14号南车间17,123,939.39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
华晶实业15号车间7,853,989.59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
华晶实业单晶组装二部车间4,269,010.96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
华晶实业7号配电房1,652,298.37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
华晶实业8号配电房3,179,105.41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
华晶实业9号(35KV)配电房2,673,365.45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
焦作华晶办公楼9,415,647.78办理中
焦作华晶1号车间5,034,229.19办理中
焦作华晶2号车间6,212,763.24办理中
焦作华晶3号车间5,689,479.80办理中
郑州华晶办公楼(C5-1)8,312,385.70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
郑州华晶办公楼(C5-2)8,312,385.70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
郑州华晶97号办公楼93,688,405.62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
郑州华晶4号北车间15,774,846.47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
郑州华晶4号南车间15,393,731.91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
郑州华晶5号北车间15,626,641.29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
郑州华晶5号南车间17,119,739.74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
郑州华晶6号车间29,269,842.80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
郑州华晶7号酸洗车间厂房64,999,952.17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
郑州华晶7号酸洗车间配电房869,781.56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
郑州华晶8号车间4,518,211.34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
郑州华晶9号车间10,635,316.50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
郑州华晶10KV配电房1,893,228.99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
郑州华晶餐厅2,136,790.35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郑州华晶综合办公楼(展厅)833,108.68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
郑州华晶维修车间2,440,751.90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
郑州华晶4#(35KV)配电房2,732,016.35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
合计376,843,763.86

(6)固定资产清理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562,557,812.31570,903,165.31
合计562,557,812.31570,903,165.31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新材料产业园区102,465,986.55102,465,986.55102,478,315.83102,478,315.83
大单晶扩产项目447,916,328.08447,916,328.08461,022,188.50461,022,188.50
大单晶合成设备7,535,478.557,535,478.553,425,119.733,425,119.73
车间改造工程4,640,019.134,640,019.133,977,541.253,977,541.25
合计562,557,812.31562,557,812.31570,903,165.31570,903,165.31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新材料产业园区516,136,280.00102,478,315.8359,288.2671,617.54102,465,986.5589.81%89.81%142,011.650.00募集资金、自筹资金
大单晶扩产项目2,586,480,000.00461,022,188.5016,864,261.1129,970,121.53447,916,328.0877.15%77.15%86,316,161.850.00募集资金、自筹资金
合计3,102,616,280.00563,500,504.3316,923,549.3730,041,739.07550,382,314.63----86,458,173.50--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4)工程物资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39,603,509.766,530,812.1217,643,500.00165,626.23163,943,448.11
2.本期增加金额58,479.4558,479.45
(1)购置
(2)内部研发58,479.4558,479.45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39,603,509.766,589,291.5717,643,500.00165,626.23164,001,927.56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7,059,655.862,656,515.875,293,050.08100,985.5015,110,207.31
2.本期增加金额2,908,963.27595,553.501,764,350.0410,812.485,279,679.29
(1)计提2,908,963.27595,553.501,764,350.0410,812.485,279,679.29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9,968,619.133,252,069.377,057,400.12111,797.9820,389,886.60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合计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29,634,890.633,337,222.2010,586,099.8853,828.25143,612,040.96
2.期初账面价值132,543,853.903,874,296.2512,350,449.9264,640.73148,833,240.80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1.91%。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27、开发支出

2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处置
郑州人造金刚石及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2,368,097.382,368,097.38
合计2,368,097.382,368,097.38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计提处置
郑州人造金刚石及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2,368,097.382,368,097.38
合计2,368,097.382,368,097.38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公司2008年度预计全资子公司郑州人造金刚石及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未来独立产生的现金流量为负数,因此,公司2008年度对商誉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2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装修费4,940,050.991,414,548.283,525,502.71
合计4,940,050.991,414,548.283,525,502.71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14,141.683,535.42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1,485,161.03372,457.06
可抵扣亏损15,339,908.953,834,977.244,128,531.151,032,132.79
信用减值准备7,312,493.231,828,123.3117,353,387.704,338,346.93
合计22,652,402.185,663,100.5522,981,221.565,746,472.20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6,813,083.761,021,962.577,702,981.661,155,447.25
合计6,813,083.761,021,962.577,702,981.661,155,447.25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5,663,100.555,746,472.20
递延所得税负债1,021,962.571,155,447.25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286,102,832.085,251,354,020.74
可抵扣亏损268,244,465.6946,439,120.67
合计2,554,347,297.775,297,793,141.41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5237,039,176.73
20249,772,677.0621,427,899.85
202313,874,924.3112,893,848.12
20223,900,525.543,900,525.54
20213,657,162.053,657,162.05
20204,559,685.11
合计268,244,465.6946,439,120.67--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预付工程款、设备款963,284,783.07963,284,783.07879,400,028.31879,400,028.31
合计963,284,783.07963,284,783.07879,400,028.31879,400,028.31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48,456,951.7650,000,000.00
保证借款577,079,968.00727,682,066.41
信用借款91,900,000.0093,000,000.00
保证抵押借款351,650,842.69262,856,100.00
抵押质押保证借款177,900,000.00179,900,000.00
合计1,246,987,762.451,313,438,166.41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905,093,019.76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借款利率逾期时间逾期利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48,456,951.767.74%2019年08月28日11.6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路支行15,000,000.005.00%2020年11月09日7.5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路支行15,000,000.005.00%2020年11月10日7.50%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东路支行80,000,000.006.96%2020年10月29日10.44%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东路支行120,000,000.006.96%2020年10月29日10.44%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东路支行136,476,000.006.96%2020年10月30日10.44%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借款利率逾期时间逾期利率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东路支行3,343,968.006.96%2020年11月06日10.44%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177,900,000.007.80%2020年10月23日11.7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20,000,000.006.09%2020年11月08日9.14%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25,000,000.006.09%2020年11月08日9.14%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25,000,000.006.09%2020年11月08日9.14%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纬五路支行42,956,100.006.50%2020年06月25日9.7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大学路支行50,000,000.007.83%2020年06月12日10.1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大学路支行50,000,000.007.83%2020年10月26日10.18%
广州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17,260,000.007.20%2020年07月19日10.80%
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78,700,000.0012.90%2019年06月22日18.00%
合计905,093,019.76------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34、衍生金融负债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11.00
银行承兑汇票52,046,919.57
合计52,046,930.57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以内51,865,735.99138,675,237.95
1至2年72,325,709.2337,416,761.88
2至3年27,585,927.7512,427,770.04
3年以上20,941,760.859,468,408.62
合计172,719,133.82197,988,178.49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18,215,534.70尚未结算
河南润矽超硬材料有限公司6,450,000.00尚未结算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洛阳金鹭硬质合金工具有限公司9,311,955.15尚未结算
合计33,977,489.85--

37、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38、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货款51,300,335.0550,867,139.58
合计51,300,335.0550,867,139.58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29,097,036.09111,537,596.62102,857,777.6337,776,855.08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66,121.32654,627.82711,013.48109,735.66
三、辞退福利
合计29,263,157.41112,192,224.44103,568,791.1137,886,590.74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3,130,007.26103,228,253.9394,759,231.7131,599,029.48
2、职工福利费2,573,531.422,573,531.42
3、社会保险费202,355.402,557,803.282,582,486.21177,672.47
其中:医疗保险费61,255.832,188,720.002,208,954.3741,021.46
工伤保险费135,703.98106,192.09107,374.10134,521.97
生育保险费5,395.59262,891.19266,157.742,129.04
4、住房公积金162,964.001,570,014.001,666,170.0066,808.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5,601,709.431,607,993.991,276,358.295,933,345.13
合计29,097,036.09111,537,596.62102,857,777.6337,776,855.08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159,500.10627,717.44681,739.04105,478.50
2、失业保险费6,621.2226,910.3829,274.444,257.16
合计166,121.32654,627.82711,013.48109,735.66

40、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3,030,313.282,448,136.23
消费税4,174.963,041.40
企业所得税0.0011,539,200.09
个人所得税1,487,832.081,856,785.06
城市维护建设税209,002.15107,173.19
房产税1,040,762.271,124,007.54
教育费附加90,352.9846,288.77
土地使用税735,429.56527,055.49
地方教育费附加60,235.3330,927.31
契税805,361.76805,361.76
印花税68,802.245,079.88
环保税8,320.508,402.08
合计7,540,587.1118,501,458.80

41、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157,428,279.2025,491,468.24
应付股利5,877,419.735,877,419.73
其他应付款623,499,161.64529,247,222.21
合计786,804,860.57560,616,110.18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26,983,298.985,269,270.21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130,444,980.2220,222,198.03
合计157,428,279.2025,491,468.24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逾期金额逾期原因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5,969,756.09到期未偿还本金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630,031.27到期未偿还本金
借款单位逾期金额逾期原因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路支行1,452,222.91到期未偿还本金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东路支行29,160,409.90到期未偿还本金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14,656,588.82到期未偿还本金
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760,259.63到期未偿还本金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4,405,100.01到期未偿还本金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纬五路支行3,412,731.12到期未偿还本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大学路支行8,730,450.00到期未偿还本金
广州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1,890,665.93到期未偿还本金
郑州元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3,420,000.00到期未偿还本金
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6,185,917.50到期未偿还本金
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19,174,288.00到期未偿还本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桐柏路支行26,983,298.98到期未偿还本金
合计143,831,720.16--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普通股股利5,877,419.735,877,419.73
合计5,877,419.735,877,419.73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往来款34,902,067.6632,658,677.26
房屋租赁费389,000.00233,000.00
押金及保证金2,334,640.322,349,340.32
借款92,700,000.0034,512,000.00
律师费18,953,040.2627,556,603.77
应付诉讼赔偿款469,610,156.79352,553,418.72
应付代垫款73,524,000.00
其他4,610,256.615,860,182.14
合计623,499,161.64529,247,222.21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河南省苏豫有色金属贸易有限公司163,227,765.00资金紧张
河南万锦地产集团有限公司112,397,138.44资金紧张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0,000,000.00资金紧张
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1,200,000.00资金紧张
郑州元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0,000,000.00资金紧张
焦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6,641,333.33资金紧张
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3,721,238.88资金紧张
合计447,187,475.65--

42、持有待售负债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299,989,588.97299,989,604.22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35,040,048.07247,738,600.60
合计335,029,637.04547,728,204.82

其他说明:

1、本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营业部签订豫2016直投(债权)字第009号借款协议,借款金额为45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6年6月23日至2021年6月23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已偿还150,010,411.03元,该笔借款已逾期,2019年12月30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豫01民初1924号判决本公司十日内归还剩余所有本金。此笔借款由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并签订2016年郑工银直投(债权)保字第009号保证合同。

2、2016年6月5日,通过丰汇租赁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500,000,000.00元人民币,租赁期限60个月;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丰汇租赁有限公司长期应付款45,532,626.00元(含税租金)尚未支付。丰汇租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已执行本公司冻结银行账户存款354,958,877.51元,剩余款项应在2021年3月31日前偿还,详见十四、2或有事项。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转销项税额6,669,043.556,612,728.14
合计6,669,043.556,612,728.14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47、租赁负债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0.0058,875,380.19
合计58,875,380.19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2)专项应付款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形成原因
对外提供担保341,916,680.91108,744,293.88判决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未决诉讼2,883,370,961.932,681,967,261.28因担保、违约产生的诉讼
合计3,225,287,642.842,790,711,555.16--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14,550,016.282,300,419.5212,249,596.76详见说明
合计14,550,016.282,300,419.5212,249,596.76--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9,533,333.091,100,000.048,433,333.05与资产相关
利用大缸径压机合成高品级大单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2,327,500.00166,250.002,161,250.00与资产相关
技术中心创新能力1,666,732.91794,519.52872,213.39与资产相关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项目
外贸出口基地服务平台项目资金666,000.00222,000.00444,000.00与资产相关
超硬材料及制品研发与检测技术平台建设项目356,450.2817,649.96338,800.32与资产相关
合计14,550,016.282,300,419.5212,249,596.76

其他说明:

1、根据豫财建【2012】270号文件,收到河南省财政厅拨付的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补贴16,500,000.00元。

2、根据豫发改高技函【2014】66号文件和焦财预【2014】206号文件,收到焦作市财政局拨付的河南省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经费800,000.00元。根据焦工信【2015】56号文件,收到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拨付的河南省先进制造业专项引导资金1,860,000.00元。

3、根据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郑州人造金刚石及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签订的《联合共建研发机构协议书》,2010年根据郑州市财政局郑财办预【2010】207号收到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转拨的技术中心创新能力项目款项4,000,000.00元。2011根据河南省财政厅豫财建【2011】186号收到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转拨的技术中心创新能力项目款项4,000,000.00元。

4、根据郑州市商务局、郑州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审,对申报的2010年外贸出口基地服务平台项目资金的同意拨付通知单,收到郑州市财政局2,220,000.00元。

5、根据科学技术部国科发财【2011】513号文件,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拨付的480,000.00元超硬材料及制品研发与检测技术平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1,205,476,595.001,205,476,595.00

其他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股份总数为1,205,476,595.00,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509,246,818.00,占股份总数的42.24%;无限售条件股份为696,229,777.00,占股份总数的57.76%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4,733,645,101.354,733,645,101.35
其他资本公积18,655,800.0018,655,800.00
合计4,752,300,901.354,752,300,901.35

56、库存股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期末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064.04-6,712.95-6,712.95-3,648.91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3,064.04-6,712.95-6,712.95-3,648.91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3,064.04-6,712.95-6,712.95-3,648.91

58、专项储备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117,593,372.17117,593,372.17
合计117,593,372.17117,593,372.17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4,354,736,472.90861,344,530.32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2,654,898.24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4,354,736,472.90858,689,632.08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36,155,143.60-5,196,549,432.65
应付普通股股利16,876,672.33
期末未分配利润-5,590,891,616.50-4,354,736,472.90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435,788,936.32412,717,550.16795,954,013.98548,425,256.75
其他业务42,585,560.5937,024,275.49159,492,204.16143,255,568.87
合计478,374,496.91449,741,825.65955,446,218.14691,680,825.62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单位:元

项目2020年2019年备注
营业收入478,374,496.91955,446,218.14扣除项目与主营业务无关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42,585,560.59159,492,204.16扣除项目与主营业务无关
其中: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42,585,560.59159,492,204.16扣除项目与主营业务无关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0.000.00具有商业实质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435,788,936.32795,954,013.98扣除项目与主营业务无关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45,437.68104,466.12
城市维护建设税1,787,919.01446,538.09
教育费附加771,889.78204,464.15
房产税3,989,160.154,448,782.93
土地使用税2,344,180.892,108,221.96
车船使用税26,413.5021,311.76
印花税449,521.751,109,164.81
地方教育费附加514,636.28136,137.90
环保税33,097.6032,180.64
合计9,962,256.648,611,268.36

63、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销售人员薪酬9,314,270.2911,272,304.65
运输邮寄费24,900.111,222,570.12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广告宣传费225,033.191,134,728.28
差旅费140,937.36481,347.89
业务招待费1,246,972.031,133,891.96
燃油费32,058.6620,836.00
固定资产折旧443,705.74378,434.87
其他1,648,396.883,006,918.43
合计13,076,274.2618,651,032.20

64、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管理人员薪酬27,947,499.0331,790,822.36
固定资产折旧24,656,968.4527,558,331.39
无形资产摊销5,279,679.294,735,579.08
装修费摊销1,352,638.841,409,288.64
修理费1,767,705.691,203,749.36
业务招待费8,008,881.433,366,390.94
燃油费569,692.64479,155.21
办公费760,000.34491,260.14
中介费/代理费45,130,804.5734,289,355.75
租赁费386,112.59558,166.97
绿化费448,828.0058,830.00
诉讼费10,162,520.00
其他5,878,461.856,693,859.64
合计132,349,792.72112,634,789.48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材料费用3,573,835.029,275,213.08
燃料动力费用1,707,132.612,549,645.70
人员费用16,839,708.5021,739,154.41
固定资产折旧8,743,700.559,144,239.14
服务费185,346.53623,777.30
设计费131,342.13
其他费用1,004,829.24918,332.14
合计32,054,552.4544,381,703.90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222,650,058.37106,752,994.77
减:利息收入784,026.884,869,436.37
汇兑损益-1,976.14196,527.94
手续费及其他58,427.15870,556.91
合计221,922,482.50102,950,643.25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4,736,419.5211,365,119.52

68、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15,461.06-227,287.29
其他44,724.759,727,997.17
合计-70,736.319,500,709.88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03,435,493.09-833,207,013.59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31,650,173.59-2,533,628.49
合计-235,085,666.68-835,740,642.08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44,468,049.07-555,919,702.77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37,478,995.00-569,499,114.83
合计-81,947,044.07-1,125,418,817.60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4,386.33105,077,944.80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4,386.33-161,686.41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0.00105,239,631.21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政府补助13,056,263.0010,656,200.0013,056,263.00
其他311,457.1159,386.31311,457.11
合计13,367,720.1110,715,586.3113,367,720.1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发放主体发放原因性质类型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是否特殊补贴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企业开拓国内市场补贴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补助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104,800.00与收益相关
战略性新兴企业培育奖励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创新发展局奖励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1,000,000.00与收益相关
各类试点示范奖励(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创新发展局奖励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1,000,000.00与收益相关
2019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郑州市社会保险局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户代付专用户补助162,900.00与收益相关
2018年高成长企业奖励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创新发展局奖励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600,000.00与收益相关
“智慧郑州.1125聚才计划”首期项目奖励资金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创新发展局奖励600,000.00与收益相关
郑州高新区2018年度知识产权优秀企业奖励资金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创新发展局奖励5,500.00与收益相关
对外开放专郑州市商务局奖励160,000.00与收益相关
补助项目发放主体发放原因性质类型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是否特殊补贴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项奖励资金
知识产权奖励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创新发展局奖励3,000.00与收益相关
2018年工业主导产业项目奖补资金荥阳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奖励5,000,000.00与收益相关
公司建设奖励资金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管委会奖励2,000,000.00与收益相关
申报高新企业补助资金柘城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补助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20,000.00与收益相关
企业开拓国内市场补贴荥阳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补助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152,600.00与收益相关
2018年工业主导产业项目奖补资金荥阳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奖励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5,000,000.00与收益相关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郑州市社会保险局补助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7,533,120.00与收益相关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柘城县财政局补助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100,000.00与收益相关
对外开放专项奖励资金郑州市商务局机关奖励89,400.00与收益相关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资助经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奖励80,000.00与收益相关
博士后工作专项经费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奖励40,000.00与收益相关
以工代训补贴柘城县财政局补助54,800.00与收益相关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郑州市社保局补助6,343.00与收益相关
合计13,056,263.0010,656,200.00

其他说明: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对外捐赠80,000.0050,000.0080,000.00
诉讼损失、预计负债561,806,494.363,321,153,508.45561,806,494.36
其他643,867.63252,785.16643,867.63
合计562,530,361.993,321,456,293.61562,530,361.99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162,924.8215,680,734.44
递延所得税费用-50,113.0314,111,293.20
合计112,811.7929,792,027.64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1,242,257,970.40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186,338,695.56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10,241,589.47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162,924.82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106,803,739.21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90,629,928.88
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17,319.16
其他4,043,866.74
税法规定的额外可扣除费用-4,964,681.99
所得税费用112,811.79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七、57、其他综合收益。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拨款转入15,492,209.0019,730,151.00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784,026.883,173,479.29
其他2,187,851.914,581,615.64
合计18,464,087.7927,485,245.93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期间费用51,814,508.7822,659,985.51
冻结资金597,720.43326,631,817.10
司法划扣223,025,545.00
郑州银行划扣223,390,014.47
支付的其他款项10,866,766.1622,246,320.62
合计63,278,995.37817,953,682.70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购买理财产品收到的现金净额0.001,500,000,000.00
合计1,500,000,000.00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购买理财产品支付的现金净额300,000.002,000,000.00
合计300,000.002,000,000.00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融资租赁租金及相关费用37,671,370.00
合计37,671,370.00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1,242,370,782.19-5,199,212,465.09
加:资产减值准备317,032,710.751,961,159,459.68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221,614,591.72206,991,624.93
使用权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5,279,679.294,719,324.3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414,548.281,841,034.3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4,386.33-105,052,650.89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222,664,414.31105,655,240.70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70,736.31-9,500,709.88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83,371.6512,955,845.95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33,484.681,155,447.25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40,702.03-1,287,273,791.6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6,551,803.38757,001,236.8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485,735,876.002,534,087,551.37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798,376.46-1,015,472,852.19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27,533,961.036,311,472.26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6,311,472.26412,231,177.72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1,222,488.77-405,919,705.46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27,533,961.036,311,472.26
其中:库存现金69,890.4171,049.2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12,794,070.626,240,423.06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14,670,000.00
银行汇票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7,533,961.036,311,472.26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10,000.00保证金
应收票据
存货
固定资产1,558,345,636.04融资租赁抵押、银行借款抵押
无形资产118,311,703.38土地抵押借款、司法查封
其他应收款118,905,140.00司法冻结
长期股权投资91,304,916.15司法冻结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79,200,000.00司法冻结
货币资金133,485,943.07冻结资金
应收利息16,766,750.02理财产品冻结
合计2,316,330,088.66--

其他说明:

无形资产抵押情况如下:

公司将位于荥阳厂区的土地(证号:豫(2018)荥阳市不动产权第0021158号)抵押给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用于办理抵押借款,且该土地被法院多次查封。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土地账面价值为52831654.96元。公司位于荥阳厂区的土地(证号:豫(2019)荥阳市不动产权第0037006号)被法院多次查封,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土地账面价值为65480048.42元。

固定资产抵押情况如下:

1、 2016年6月29日本公司与丰汇租赁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合同编号为 FHLSHZIND2016011-1、FHLSHZIND2016012-1、FHLSHZIND2016013-1的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60个月。截至2020年12月31日,融资租赁抵押担保设备账面价值为222,070,505.94元。其中:合同编号为 FHLSHZIND2016011-1、FHLSHZIND2016013-1的融资租赁合同已清偿,相关设备尚未办理解押手续,账面价值为103,073,112.61元。

2、2018年12月12日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合同编号为L18A1546001、L18A1546002的融资回租合同,租赁期限6个月。截至2020年12月31日,融资租赁抵押担保设备账面价值83,533,333.33 元。

3、2019年6月19日与中国光大银行分别签订合同编号为光郑东风支ZB2019015、光郑东风支ZD2019016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抵押合同编号为光郑东风支ZD2018024,抵押期限自2018年11月22日至2020年11月21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抵押担保设备账面价值 244,094,666.67 元。

4、2019年5月30日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抵押合同,合同编号为IFELC19D032BK7-G-01,截至2020年12月31日抵押担保设备账面价值 63,354,666.67 元。

5、2020年3月30日与渤海银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合同编号为渤郑分流贷(2020)第21号和渤郑分流贷(2020)第36号,抵押合同编号为渤郑分抵押(2020)第2号,抵押期限自2020年3月30日至2021年3月29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抵押担保设备账面价值 323,817,555.56 元。

6、2019年12月18日与渤海银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合同编号为渤郑分流贷(2019)第97号,抵押合同编号为渤郑分抵押(2019)第19号,抵押期限自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7月25日,截至2020年

12月31日抵押担保设备账面价值137,630,691.76元。

7、2018年8月15日与中国银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合同编号为2018年KFQ7131字043号,抵押合同编号为2019年KFQ7131字043号,抵押期限自2018年8月14日至2020年8月14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抵押担保设备账面价值87,098,666.67 元。

8、2018年11月8日与安晟(天津)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合同编号为:安晟保字2018第11001号-抵押001号、安晟保字2018第11002号-抵押001号的抵押合同,截至2020年12月31日,融资租赁抵押担保设备账面价值 70,168,000.00 元。

9、2019年10月24日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合同编号为5802002201900117,抵押合同编号为5802074201900111,抵押期限自2019年10月25日至2020年10月25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抵押担保设备账面价值 137,961,555.56 元。

10、2019年12月12日与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合同编号为00318010119126450610,抵押期限自2019年12月12日至2021年3月31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抵押担保设备账面价值18,390,723.58元。

11、2020年12月4日本公司与丰汇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编号为 (2020)业务字第003号的抵押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编号(2020)业务字第003-1号,截至2020年12月31日,抵押担保设备账面价值为170,225,270.31元。

(2)子公司股权冻结情况
子公司名称持股比例冻结比例
郑州人造金刚石及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100.00%100.00%
郑州华晶超硬材料销售有限公司100.00%100.00%
郑州华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1.00%51.00%
郑州华晶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80.00%80.00%
华晶(上海)珠宝有限公司100.00%100.00%
商丘华晶钻石有限公司100.00%100.00%
洛阳华发超硬材料制品有限公司90.00%90.00%
河南华茂新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90.00%90.00%
焦作华晶钻石有限公司71.00%51.00%
深圳缪玛珠宝有限公司100.00%100.00%
郑州华晶实业有限公司100.00%100.00%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314,571.45
其中:美元40,102.116.5249261,662.26
欧元
港币
新加坡币10,729.044.931452,909.19
应收账款----250,609.67
其中:美元38,408.206.5249250,609.67
欧元
港币
长期借款----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83、套期

8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5、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合并成本及商誉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 是 √ 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合并成本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3、反向购买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郑州人造金刚石及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国内河南郑州高新区人造金刚石及制品的研究开发100.00%投资设立
河南华茂新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国内河南新安县金刚石工具的研发和销售等90.00%10.00%投资设立
郑州华晶超硬材料销售有限公司国内河南荥阳市超硬材料及制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进出口100.00%投资设立
洛阳华发超硬材料制品有限公司国内河南新安县人造金刚石线等的生产、销售90.00%投资设立
焦作华晶钻石有限公司国内河南焦作市人造金刚石大单晶及人造金刚石制品的生产与销售71.00%投资设立
华晶(上海)珠宝有限公司国内上海市珠宝首饰的销售等100.00%投资设立
济源华晶电气有限公司国内河南济源市电气、电缆等的销售99.00%投资设立
SINO CRYSTAL INT'L PTE. LTD.新加坡新加坡进出口贸易,研发100%投资设立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河南华信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国内河南郑州市钻石、珠宝、玉石、首饰及产品、工艺品的技术检测、鉴定100.00%投资设立
商丘华晶钻石有限公司国内河南商丘市柘城县产业集聚区人造金刚石大单晶及人造金刚石制品的生产与销售100.00%投资设立
河南华锐新材料有限公司国内河南商丘市柘城县人造金刚石相关技术研发、技术推广转让;人造钻石、人造金刚石及制品、人造金刚石合成块生产销售51.00%投资设立
郑州华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内河南郑州高新区催化技术的研究、推广、咨询与服务等51.00%投资设立
郑州华晶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国内河南郑州高新区金刚石材料的研究、生产、销售;金刚石微粉的研究、生产、销售;80.00%投资设立
深圳缪玛珠宝有限公司国内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从事黄金、铂金、K金、钯金、白银、翡翠、玉器、工艺美术品、珠宝首饰的批发100.00%购买
郑州华晶实业有限公司国内河南荥阳市
100.00%投资设立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新安县洛新新材料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国内河南省新安县新材料技术开发32.70%16.30%权益法核算
桐柏华鑫矿业有限公司国内河南省桐柏县非金属矿产品购销30.00%权益法核算
郑州华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国内河南省郑州市电子元件、电子材料等生产、研发、销售45.00%权益法核算
河南农投华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国内河南省郑州市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87.80%权益法核算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公司管理层设计和实施能确保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得以有效执行的程序。董事会审查已执行程序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合理性。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师也会审计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并且将有关发现汇报给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

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二)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79,200,000.00279,200,000.00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279,200,000.00279,200,000.00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不适用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因被投资企业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所以公司按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不适用

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椿路23号22号楼1-3层1超硬材料制品投资30,000.00万元12.05%12.05%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郭留希。其他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郭留希通过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2.05%的股份,直接持有公司15.37%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27.42%股份。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附注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附注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河南远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
河南远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
西藏百源鑫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
西藏东恒康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
西藏君阳熙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西藏茂发东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一实际控制人
郑州市银融投资有限公司关联自然人控制的公司
郑州冬青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关联自然人控制的公司
西藏欧信冠富农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联自然人控制的公司
上海领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联自然人控制的公司
北京天空鸿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5%以上股东
北京天证远洋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5%以上股东
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河南联创华凯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
河南中原联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
河南农投金控新动能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
河南天业仁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
上海兴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河南裸心庐度假酒店有限公司董事关联
河南农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关联
河南农投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关联
河南农投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关联
河南四达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关联
郑州市联创融久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关联
深圳农投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关联
河南农开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关联
河南赛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关联
河南省中小企业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关联
郑州宏丰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关联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关联
北京联创德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联法人高级管理人员关联
郑州华智镁业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联
三门峡清尘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联
郭留希、刘永奇、刘淼、王大平、李国选、张召、刘广利、李素芬、张建华、赵波、刘国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刘殿臣、李建国、王振华独立董事
曹坤、葛鹤玲、李红杰、李效政、牛会亮、夏忠涛、杨晋中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获批的交易额度是否超过交易额度上期发生额
河南远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告宣传费、网站服务费90,000.00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郑州华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水电费584,870.12551,587.74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郑州华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厂房234,000.00234,000.00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费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新安县洛新新材料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厂房240,000.00509,322.08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00,000.002018年1月15日法院判决为准
郭留希15,000,000.002018年7月30日法院判决为准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2,106,844.722017年7月12日法院判决为准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8,586,101.532018年1月26日法院判决为准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61,009,152.202018年8月6日法院判决为准

注:表中担保金额仅为借款本金,不包含利息。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方担保金额主债务起始日主债务到期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郭留希50,000,000.002019-9-182021-03-31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郭留希10,000,000.002019-12-122021-03-31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50,000,000.002018-12-122019-11-20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郭留希339,819,968.002019-10-302020-11-06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177,900,000.002019-10-312020-10-23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郭留希41,200,000.002018-3-282019-12-22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70,000,000.002019-11-82020-11-08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郭留希49,994,742.692020-4-32021-03-29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郭留希42,956,100.002019-12-272020-06-25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郭留希100,000,000.002019-6-132020-10-26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担保方担保金额主债务起始日主债务到期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17,260,000.002018-12-282020-07-19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99,989,588.972016-7-252021-06-23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郭留希78,700,000.002018-12-222020-12-30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两年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45,532,626.002016-6-292021-03-31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两年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100,000,000.002020-12-142021-12-16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注:表中担保金额仅为借款本金,不包含利息。

(5)关联方资金拆借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6,294,955.106,244,006.27

(8)其他关联交易

本报告期无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
新安县洛新新材料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70,000.0070,000.00124,875.3737,743.77
郑州华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832,542.28202,298.481,013,672.1654,405.27
河南联创华凯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400,000.00210,000.00
北京联创德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00150,000.00
张建华7,712.00385.60
预付账款
河南远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5,000.0015,000.00
河南联创华凯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400,000.00
北京联创德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00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新安县洛新新材料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465,000.00465,000.00
其他应付款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87,500.0087,500.00
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30,000,000.00
李国选3,940.00
张凯22,961.63
张召40,992.75
张建华3,531.00
新安县洛新新材料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10,308.82
应付股利
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1,252,923.231,252,923.23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30,799.072,030,799.07
郭留希2,593,697.432,593,697.43

7、关联方承诺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资本承诺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对外投资承诺
华晶(上海)珠宝有限公司49,700,000.0049,700,000.00
济源华晶电气有限公司4,950,000.004,950,000.00
河南明华智能系统研究院有限公司1,500,000.001,500,000.00
河南华信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8,000,000.008,000,000.00
河南华锐新材料有限公司2,550,000.002,550,000.00
郑州华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115,000.0010,115,000.00
郑州华晶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8,000,000.008,000,000.00
深圳缪玛珠宝有限公司8,995,000.009,000,000.00
河南农投华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67,200,000.0067,200,000.00

说明:1、华晶(上海)珠宝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4日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12204088F,法定代表人郭留希,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由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认缴5,0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100%。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出资30.00万元,尚未出资4,970.00万元。

2、济源华晶电气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17日成立,注册号419001000070460,法定代表人郭春亚,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由子公司郑州华晶超硬材料销售有限公司认缴495万元,持股比例为99%。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出资495.00万元。

3、河南明华智能系统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16年05月17日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3X9WQC23,法定代表人华淑杰,注册资本1,000.00万元,由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认缴150.00万元,持股比例为15%。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出资150.00万元。

4、河南华信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于2017年04月01日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0QQX23T,法定代表人赵清国,注册资本800.00万元,由子公司郑州人造金刚石及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认缴8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100.00%。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出资800.00万元。

5、河南华锐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24MA45UL8C9C,法

人代表刘银仓,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由子公司商丘华晶钻石有限公司认缴255.00万元,持股比例51%。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出资225.00万元。

6、郑州华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3日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56F0TX0,法人代表陈鸿杰,注册资本2,000.00万元,由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认缴1,020.00万元,持股比例

51.00%。截止2020年12月31日尚未出资1,011.50万元。

7、郑州华晶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55JCN2A,法人代表郭留希,注册资本1000.00万元,由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认缴800.00万元,持股比例

80.00%。截止2020年12月31日尚未出资800.00万元。

8、深圳缪玛珠宝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17日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87024573K,法人代表赵波,注册资本900.00万元,由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认缴900.00万元,持股比例100.00%。截止2020年12月31日尚未出资899.50万元。

9、河南农投华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于2019年1月30日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6AXQF20,执行事务合伙人河南联创华凯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30,000.00万元,由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认缴9,600.00万元,持股比例87.80%。截止2020年12月31日尚未出资6,720.00万元。

8、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存在的重要承诺,详见附注“十二、7 关联方承诺”。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涉及的重要未决诉讼或仲裁、重要已判决待执行诉讼情况如下:

序号原告/ 申请人涉诉金额 (万元)案情简述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 情况
1牛银萍2,000.00牛银萍诉称与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签署《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向牛银萍借款5,000万元,河南华晶、郭留希和朱建杰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借款到期后,公司未支付剩余部分本金及利息,牛银萍将公司、河南华晶、郭留希和朱建杰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1、被告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牛银萍借款20,000,000元及利息(以35,000,000元为基数,利息按月息2%自起诉状之日起计算至2018年12月24日,以20,000,000元为基数利息按月息2%自2018年12月24日计算至本金结清为止); 2、被告河南华晶、郭留希、朱建杰对本判决第1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审已判决,维持原判。已划扣公司土地补偿款2,000.00万元。
2田园园2,000.00田园园诉称与河南华晶于2018年1月15日签署《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河南华晶向田园园借款3,000万元,郑州华晶、郭留希和闵守生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借款到期后,河南华晶偿还1,000万元,剩余2,000万元未偿还,田园园将河南华晶、郑州华晶、郭留希和闵守生起诉至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1、河南华晶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田园园借款本金2,000万元及利息(自2018年5月6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以20,0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2、郑州华晶、郭留希、闵守生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案件相关诉讼费用由河南华晶、郑州华晶、郭留希、闵守生负担。二审已判决,维持原判。已划扣土地补偿款2,015.51万元。
3河南中融智造实业有限公司19,363.46河南中融智造实业有限公司(简称“中融公司”)诉称与公司、郭留希于2017年11月10日共同签署《借款及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向中融公司借款2亿元,郭留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中融公司根据合同约定要求提前收回借款,截至2018年8月10日,公司未支付上述2亿元借款,保证人未履行担保义务。中融公司将公司和郭留希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1、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中融智造借款本金200,000,000元(利息计算自2018年8月10日起至还清全部本金借款之日止,按年利率12%支付);2、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自2018年8月10日起每日按应付利息金额的3‰向中融智造支付违约金,直至公司偿还中融智造全部借款本息为止;3、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中融智造支付其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500,000元;4、郭留希对上述1、2、3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审判决结果:1、维持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豫01民初2762号民事判决第三项、第四项;2、变更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豫01民初276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中融智造借款本金193,634,600元(利息以未偿还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12%计算,自2018年5月10日至实际清偿之日)。3、变更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豫01民初2762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自2018年8月10日起每日按应付利息金额的3‰向中融智造支付违约金,直至偿还全部借款本息为止;实际支付的违约金及利息之和以年利率24%为限。二审已判决。已划扣公司银行账户资金22,302.55万元。
序号原告/ 申请人涉诉金额 (万元)案情简述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 情况
4丰汇租赁有限公司33,095.89丰汇租赁有限公司(简称“丰汇租赁”)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丰汇租赁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公司出借资金50,000万元,郭留希、郑秀芝、河南华晶为上述债务提供担保。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公司未按时偿还租金,对方在租赁业务未到期的情况下要求公司提前还款。双方签订执行和解协议:1、双方同意在审判监督程序中,郑州华晶向郑州中院提交撤回对三案执行异议的申请,待郑州中院撤销相关裁定、三案恢复到执行程序后,丰汇租赁向郑州中院提交案款发还文件,领取已冻结的354,958,877.51元款项;2、丰汇租赁同意在每收到一个执行案件回款的同时依照附件:《丰汇租赁业务操作流程》,向郑州华晶发放不超过100,000,000.00元的款项;3、双方确认按照前述方式和解后,甲方实际的回款金额为254,958,877.51元;4、丰汇租赁收到全部款项后当日内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2019)豫01执82号、(2019)豫01执810号执行案件的结案申请及(2019)豫01执811号的终结本次执行申请。郑州华晶在上述三份《融资租赁合同》下欠付丰汇租赁的租金、公证费、逾期利息及相应的迟延履行金等所有付款义务共计45,532,626.00元,郑州华晶应在2021年3月31日前向丰汇租赁进行偿还。若郑州华晶按期足额偿还的,则丰汇租赁不再收取相应的利息;若郑州华晶未能按期足额偿还的,则郑州华晶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以45,532,626.00元为基数,按照12%/年的标准向丰汇租赁支付利息,直至实际清偿之日,且丰汇租赁有权向郑州中院申请恢复(2019)豫01执811号的执行。和解协议已执行,已冻结的354,958,877.51元款项被法院划扣支付给丰汇租赁,同时根据和解协议,丰汇租赁向郑州华晶发放100,000,000.00元款项作为短期借款。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5,039.20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简称“深圳金利福”)将公司作为付款人、承兑人的商业承兑汇票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简称“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同时开展黄金租赁业务,河南华晶、郭留希、朱登营、曹水霞、朱晓斐、杨艳敏为担保方。业务到期后,深圳金利福未能及时偿还租借资金。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结果:1、深圳金利福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浦发银行深圳分行支付垫款本金45413524.5元及违约金(截至2019年7月2日的违约金为4978497.25元,2019年7月3日起的违约金,以45413524.5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至款项清偿之日止);2、浦发银行深圳分行有权以51张质押的商业承兑汇票收款优先受偿,郑州华晶应向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足额支付票据款项;3、河南华晶、郭留希、朱登营、曹水霞、朱晓斐、杨艳敏应对深圳金利福的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本金5000万元及违约金(以5000万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自2018年11月30日计至款项清偿之日止)之和为限。其代偿后,有权向被告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追偿;4、案件受理费299574.7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深圳金利福、郑州华晶、河南华晶、郭留希、朱登营、曹水霞、朱晓斐、杨艳敏承担。一审判决生效,已划扣公司银行账户资金5,056.41万元。
序号原告/ 申请人涉诉金额 (万元)案情简述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 情况
6中国有色金属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1,585.72中国有色金属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简称“六冶公司”)诉称2014年元旦前后将施工项目交付焦作华晶,焦作华晶未提出质量异议,但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六冶公司将焦作华晶起诉至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调解情况:焦作华晶向六冶公司支付工程款、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担保费合计15,857,190.00元。焦作华晶2018年1月31日,一次性向六冶公司支付现金或承兑1,000.00万元;于2018年5月1日前向六冶公司支付现金400.00万元;于2018年12月25日向六冶公司协议支付剩余1,857,190.00元。2017年12月27日,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并作出(2017)豫0811民初3024号民事调解书。2019年11月13日,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裁定将焦作华晶名下的部分土地、房产抵偿所欠六冶公司债务1,484.15万元,2020年3月双方完成了土地证的分割移交手续。
7杭州厚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330.51杭州厚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杭州厚经”)诉称与河南华晶于2017年12月8日签署《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河南华晶向杭州厚经借款6000万元,郭留希、郑州华晶、河南省豫星微钻有限公司(简称“豫星微钻”)、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加速器”)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经过杭州厚经的多次催收,仍剩余部分本金未履行还款义务,杭州厚经将河南华晶、公司、郭留希、豫星微钻和加速器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至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1、河南华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杭州厚经借款本金21499124.74元;2、河南华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杭州厚经利息1805926.48元(暂计算至2018年12月13日,此后按年利率24%计算至欠款清偿之日止);3、河南华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杭州厚经律师费372880元;4、郭留希、郑州华晶、豫星微钻和加速器对上述第1-3项河南华晶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案件相关诉讼费用由河南华晶、郭留希、郑州华晶、豫星微钻和加速器负担。一审已判决,公司已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20年1月22日,二审判决驳回了杭州厚经对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免除公司担保责任。杭州厚经申请再审,现浙江高院已提审开庭,现等裁判结果。
8焦作华晶钻石有限公司6.93焦作华晶与祁超超存在委托合同纠纷。祁超超于2014年11月18日开始在焦作华晶工作,负责深圳地区产品销售。当时约定祁超超可以从焦作华晶处申请领取货物后,将货物直接交付给客户,并由祁超超负责和客户结算货款后交与公司。2016年1月6日,焦作华晶与祁超超进行核算,祁超超向焦作华晶出具了欠条,载明其尚有69310元货款未支付给焦作华晶,但2016年3月祁超超未办理离职手续就离开公司,所欠货款未支付给焦作华晶。一审判决结果:1、判决限祁超超于判决生效五日内归还焦作华晶货款69310元及利息(利息按年利率6%,从2019年1月3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案件受理费1848元,减半收取924元,由焦作华晶负担124元,祁超超负担800元。一审判决生效,祁超超已还款1万元。
序号原告/ 申请人涉诉金额 (万元)案情简述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 情况
9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8,821.80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通恒信”)诉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签订两份《融资回租合同》,合同租金共计10342万元,深圳金利福、朱登营、郭留希就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由于郑州华晶未按时支付租金,海通恒信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郑州华晶向海通恒信支付88218000元(2019年6月25日前);2、案件受理费由郑州华晶承担;3、深圳金利福、朱登营、郭留希等对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已签订和解协议,尚未执行。
10张家港市舜辰机械有限公司1,000.99张家港市舜辰机械有限公司(简称“舜辰机械”)诉称于2017年7月、2017年11月、2018年2月与公司子公司洛阳华发超硬材料制品有限公司(简称“洛阳华发”)分别签署三份《购销合同》,为其提供生产设备21台,其履行了交货义务,但洛阳华发未能全部支付货款,截至2019年5月31日,尚欠货款10009872.69元。同时原告认为郑州华晶、洛阳华科超硬材料制品有限公司(简称“洛阳华科”)注册资金未到位或抽逃了注册资本,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向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结果:1、被告洛阳华发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舜辰机械货款 10,068,901. 2元及利息。 2、被告华晶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 5000万元抽逃注册资本本息范围内对被告洛阳华发的本案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一审判决洛阳华发败诉,郑州华晶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郑州华晶已提起上诉,二审审理中。
11张志军3,720.00张志军诉称其于2018年7月30日与郭留希签署借款合同,向其出借人民币3000万元,借款期限至2019年2月28日,利息为每月2%。赵清国、郑州华晶、河南华晶向其出具了《担保保证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郭留希未向张志军支付本息。一审判决结果:1、判决郭留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张志军借款本金30000000元及利息7083870.97元; 2、赵清国、河南华晶对郭留希上述第一款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赵清国、河南华晶对上述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郭留希追偿; 3、郑州华晶对郭留希上述第一款项中不能清偿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一审判决公司按被告不能清偿部分承担1/2赔偿责任,二审原告已撤诉。已划扣土地补偿款1,772.44万元
12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2,107.64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简称“远东公司”)诉称,2017年6月6日,其作为委托人,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贷款人,与华晶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晶精密”)签订了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5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17年6月23日至2020年6月23日。同日,远东公司与华晶精密签订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约定华晶精密支付给远东公司250万元作为履行合同的保证金且不收取利息。郑州华晶、郭留希分别于远东公司签署《保证合同》、《保证函》。委托贷款分12期偿还贷款本息,由于华晶精密屡次逾期,2019年6月5日起未再支付一审判决结果:1、判决华晶精密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远东公司借款本金19941903.87元; 2、华晶精密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远东公司截至2019年10月10日的逾期付款违约金429309.22元,及自2019年10月1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违约金; 3、郑州华晶、郭留希对华晶精密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郑州华晶、郭留希履行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华晶精密追偿。一审判决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0年6月3日、6月5日法院分别划扣公司银行账户资金21,076,407.52元、11,819.51元。
序号原告/ 申请人涉诉金额 (万元)案情简述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 情况
任何款项,远东公司提起诉讼。
13江苏光润金刚石科技有限公司94.15江苏光润金刚石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光润”)诉称与公司子公司洛阳华发常年存在业务往来,2017年6月至2017年8月双方签订《购销合同》若干份,不定期进行货款结算。截至2019年5月14日,洛阳华发尚存在未结清的货款,其多次催要仍未支付,故诉至法院。一审判决结果: 1、判令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效力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的货款共计941525.85元及逾期付款损失(自2017年10月26日起至判决实际款项付清之日止以941525.85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1.3倍计算。2、案件受理费13904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8904元,由被告承担。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14浙银信和成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3,039.78浙银信和成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信和”)与北京天浩融源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张廷玉于2017年7月12日共同签署了《共青城千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浙银信和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按约定向共青城千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2017年8月3日至12月20日期间分批次共实缴12000万元出资款。2017年7月12日,浙银信和与河南华晶签署了《共青城千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差额补足及收购协议》,约定对于浙银信和在合伙协议项下获得的门槛收益及出资款的返还,河南华晶应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同日,郑州华晶、郭留希与浙银信和签署了《保证合同》。后因河南华晶未及时足额支付转让价款,郑州华晶、郭留希未按约定承担清偿责任,浙银信和提起诉讼。一审判决结果: 1、郭留希对河南华晶应支付给浙银信和的收购价款124,213,689.4元及仲裁裁决确定的已产生的违约金5,484,111.93元共计129,697,801.37元和以收购价款124,213,689.44元为基数从2019年8月21日起算至付清之日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律师费150,000元及差旅费20,000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郑州华晶对判决第1项所确定的河南华晶应支付给浙银信和成都款项总额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尚未清偿部分承担其中百分之五十的赔偿责任; 3、本判决第1项、第2项确定的连带清偿责任和赔偿责任均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履行; 4、驳回浙银信和的其他诉讼请求。已上诉,二审尚未开庭。
15河南相银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858.61河南相银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相银融资租赁”)与河南华晶于2018年1月26日签订了《所有权转让协议》,约定河南华晶为卖方向相银融资租赁出售设备一批;同日相银融资租赁与河南华晶又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以相银融资租赁为出租人以融资租赁方式向河南华晶出租设备一批以供河南华晶生产所用。郭留希向相银融资租赁出具了《保证函》,郑州华晶与相银融资租赁签订了《保证合同》,对河南华晶与相银融资租赁之间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因河南华晶到期未支付租金,相银融资租赁提起诉讼。一审判决结果: 1、判决河南华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相银融资租赁租金28586101.53元; 2、郑州华晶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郑州华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河南华晶追偿。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序号原告/ 申请人涉诉金额 (万元)案情简述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 情况
16江铜国际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1,406.00江铜国际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利福公司)、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晶公司)、郭留希、朱登营保理合同纠纷。(公司通过人民法院公告查询,尚未取得相关法律文书。)原告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金利福公司向原告支付应收账款的回购款总计人民币14,060,000元; 2、请求判令金利福公司向原告支付滞纳金4,405,051元;3、判令金利福公司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全担保费等; 4、请求判令郑州华晶向原告支付应付款总计人民币47,065,067.54元; 5、请求判令郑州华晶向原告支付逾期违约金13,554,055.72元; 6、请求判令郭留希就郑州华晶上述4、5项付款义务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7、请求判令朱登营就金利福公司上述第1、2、3项付款义务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8、请求判令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由四被告共同承担。一审审理中
17富安达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2,793.412017年11月18日,第三人华宝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信托”)与被告华晶精密签订了《华宝【远东租赁组合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贷款合同》(下称“贷款合同”),华宝信托与华晶精密之间形成信托贷款法律关系。同时,为担保华晶精密履行贷款合同,郑州华晶、郭留希分别与华宝信托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签署后,华宝信托向华晶精密支付了信托贷款人民币50000000元。贷款期间为2017年11月29日至2020年11月29日。2019年7月30日,华宝信托与上海睿银盛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债券转让协议,同时上海睿银盛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富安达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简称“富安达”)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后因华晶精密借款逾期,富安达加速到期信托贷款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结果: 1、华晶精密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富安达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26291111.74元; 2、华晶精密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富安达支付上述借款利息1169104.98、截至2020年4月28日的违约金1285566.96元; 3、华晶精密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富安达支付自2020年4月2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 4、郑州华晶、郭留希对华晶精密上述第一至第三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郑州华晶、郭留希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华晶精密追偿。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18郑州经久商贸有限公司600.00经久商贸诉称郑州隆顺达超硬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顺达”)于2018年9月25日与案外人联创小贷签订《借款合同》,联创小贷向隆顺达出借资金6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9月25日起至2019年3月24日止,年利率为24%,郑州华晶、郭留希为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隆顺达未足一审判决结果: 1、被告隆顺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经久商贸偿还借款本金60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60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被告隆顺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经久商贸支付律师费9462元;3、被告郑州华晶、郭留希对本判决第一、二项下的债务承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序号原告/ 申请人涉诉金额 (万元)案情简述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 情况
额还款付息。2019年6月25日,联创小贷与经久商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联创小贷将上述债权转让给经久商贸。担连带清偿责任;4、驳回原告经久商贸的其他诉讼请求。
19郑州经久商贸有限公司5,298.53郑州经久商贸有限公司(简称“经久商贸”)诉称郑州市晨熙家食品有限公司(简称“晨熙家”)于2017年10月13日与其签署了《借款合同》,其出借资金89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7年10月13日起至2018年10月12日止,月利率2%,郑州华晶、郭留希为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晨熙家未足额还款付息。一审判决结果:1、被告晨熙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经久商贸借款本金490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490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至借款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2、郑州华晶、郭留希对判决第一项确定的晨熙家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晨熙家追偿;3、驳回经久商贸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审维持原判。公司已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0河南省苏豫有色金属贸易有限公司5,082.27河南省苏豫有色金属贸易有限公司(简称“苏豫有色”)诉称其于2018年9月29日与加速器签订《借款合同》,向加速器出借53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9月29日至2019年1月28日止,年利率24%。郑州华晶、河南华晶、郭留希为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借款到期后,加速器未如约还款付息。一审判决结果:1、判决加速器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苏豫有色借款本金4700万元及利息(以本金470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至借款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2、郑州华晶、河南华晶、郭留希对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加速器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加速器追偿;3、驳回苏豫有色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二审维持原判。公司已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1河南省中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5,129.57河南省中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简称“中原小贷”)诉称2017年8月16日其与河南省豫星微钻有限公司(简称“豫星微钻”)签订《额度贷款合同》,并于同日与郭留希、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加速器”)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2018年8月10日,中原小贷向豫星微钻发放贷款5000万元,贷款期限自2018年8月10日至2019年8月9日。2019年8月6日,中原小贷与豫星微钻、郭留希、加速器、郑州华晶签署《贷款展期合同》,展期12个月,郑州华晶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由于豫星微钻展期后未按期付息,其余相关方未履行相关义务,中原小贷提起诉讼。一审判决结果:1、判决豫星微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中原小贷借款本金50000000元、利息1295725.42元;2、判决豫星微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中原小贷律师费165000元;3、加速器、郭留希、郑州华晶对上述第一、二项判决内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加速器、郭留希、郑州华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豫星微钻追偿;4、驳回中原小贷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二审维持原判。公司已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2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8,346.602017年5月5日山西证券与河南华晶、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股票收益权转让合同及股票质押合同》、2018年8月6日郑州华晶向山西证券出具《承诺函》承诺当河南华晶未履行上述合同约定的义一审判决结果: 1.判决河南华晶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山西证券支付股票收益权回购价款561009152.2元、违约金22367247.11元; 2.判决河南华晶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山西证券支付律师代理费102万一审判决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二审维持原判。公司已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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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时,加速器也未履行保证责任的情况下山西证券有权要求郑州华晶补足加速器保证责任中的不足部分。元; 3.河南华晶以其持有的郑州华晶9440万股股票(证券代码:300064)对本判决第一、第二项确定的其所欠山西证券的全部债务承担质押担保责任,山西证券对依法拍卖、变卖该股票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4.加速器、郭留希、郑州华晶对本判决第一、二项确定的河南华晶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河南华晶追偿。审。
23郑州元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1,626.67郑州元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简称“元化咨询”)诉称郑州木之秀商贸有限公司(简称“木之秀”)分别于2017年11月15日、2017年11月16日与案外人河南联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投金控”)签署了《借款合同》,农投金控分别出借资金10000万元,共计20000万元,借款期限分别自2017年11月15日起至2018年11月14日止、自2017年11月16日起至2018年11月15日止,两笔借款年利率均为12%,郑州华晶、郭留希为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木之秀未足额还款付息。2019年6月25日,农投金控与元化咨询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农投金控将上述债权转让给元化咨询。因借款到期未能如约还款付息,元化咨询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结果: 1、判决木之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元化咨询借款本金20000万元及利息、罚息(利息、罚息以本金2000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郑州华晶、郭留希对判决第一项确定的木之秀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木之秀追偿;3、驳回元化咨询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二审维持原判。公司已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4郑州经久商贸有限公司14,868.33经久商贸诉称木之秀于2018年1月8日与案外人郑州市联创融久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小贷”)签订《最高额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联创小贷向木之秀出借资金1375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月利率2‰,郑州华晶、郭留希为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木之秀未足额还款付息。2019年6月25日,联创小贷与经久商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联创小贷将上述债权转让给经久商贸。一审判决结果: 1、判决木之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经久商贸借款本金13750万元及利息(以13750万元本金为基数,按照年息24%的标准自2019年3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2、郑州华晶、郭留希对判决第一项确定的木之秀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木之秀追偿;3、驳回经久商贸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二审维持原判。公司已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5郑州经久商贸有限公司3,676.53经久商贸诉称郑州鸿展超硬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鸿展”)于2018年9月25日与案外人联创小一审判决结果: 1、判决郑州鸿展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经久商贸借款本金3400万元及利息(以本金3400万元为基数,一审判决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二审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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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签订《借款合同》,联创小贷向郑州鸿展出借资金34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9月25日起至2019年3月24日止,年利率为24%,郑州华晶、郭留希为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郑州鸿展未足额还款付息。2019年6月25日,联创小贷与经久商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联创小贷将上述债权转让给经久商贸。自2019年3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至借款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2、郑州华晶、郭留希就判决第一项确定的郑州鸿展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郑州鸿展追偿;3、驳回经久商贸的其他诉讼请求。持原判。公司已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6郑州经久商贸有限公司3,011.12经久商贸诉称洛阳艾伦特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艾伦特”)于2018年9月24日与案外人联创小贷签订《借款合同》,联创小贷向洛阳艾伦特出借资金266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9月25日起至2019年3月24日止,年利率为24%,郑州华晶、郭留希为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洛阳艾伦特未足额还款付息。2019年6月25日,联创小贷与经久商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联创小贷将上述债权转让给经久商贸。一审判决结果: 1、判决洛阳艾伦特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经久商贸借款本金2660万元及利息(以本金266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15日起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至借款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2、郑州华晶、郭留希就判决第一项确定的洛阳艾伦特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洛阳艾伦特追偿;3、驳回经久商贸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二审维持原判。公司已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7郑州元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5,406.67元化咨询诉称加速器于2018年12月19日与案外人农投金控签订《借款合同》,农投金控向加速器出借5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12月19日至2019年6月27日止,年利率12%。郑州华晶、河南华晶、郭留希为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借款到期后,加速器未如约还款付息。2019年6月25日,农投金控与元化咨询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农投金控将上述债权转让给元化咨询。一审判决结果: 1、判决加速器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元化咨询借款本金5000万元及利息、罚息(利息、罚息以本金500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2、郑州华晶、河南华晶、郭留希对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加速器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加速器追偿;3、驳回元化咨询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二审维持原判。公司已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8郑州元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866.00元化咨询诉称河南协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鼎实业”)于2018年9月26日与案外人农投金控签订《借款合同》,农投金控向协鼎实业出借45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9月26日至2019年3月26日止,年利率12%。郑州华晶、郭留希为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借款到期后,协鼎实业未如约还款付息。2019年6月25日,农投金控与元化咨询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农投金控将上述债权转让给元化咨询。一审判决结果: 1、判决协鼎实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元化咨询借款本金4500万元及利息、罚息(利息、罚息以本金450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郑州华晶、郭留希对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协鼎实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协鼎实业追偿;3、驳回元化咨询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二审维持原判。公司已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序号原告/ 申请人涉诉金额 (万元)案情简述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 情况
29河南省苏豫有色金属贸易有限公司14,598.00苏豫有色诉称郑州华晶于2018年12月27日与案外人河南农投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投金融”)签订《借款合同》,农投金融向郑州华晶出借135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6月26日止,年利率24%。郭留希为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借款到期后,郑州华晶未如约还款付息。2019年6月25日,农投金融与苏豫有色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农投金融将上述债权转让给苏豫有色。一审判决结果: 1、判决郑州华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苏豫有色借款本金13500万元及利息(以本金1350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借款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2、郭留希就判决第一项确定的郑州华晶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郑州华晶追偿;3、驳回苏豫有色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二审维持原判。公司已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30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900.002019年3月8日,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巩义农商行”)与被告河南省顿嘉贸易有限公司(简称“顿嘉贸易”)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顿嘉贸易向巩义农商行借款29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9年3月8日至2020年3月8日。同日,巩义农商行与河南省移领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移领点”)、郑州华晶分别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后,巩义农商行已依约发放了贷款。后因顿嘉贸易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已违约,巩义农商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结果: 1、被告河南省顿嘉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内偿还原告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900万元及利息(从2019年3月8日起按月利率8.7‰计算至还款之日,扣除已付利息622340元)、罚息(从2019年9月2日起按月利率4.35‰计算至还款之日);2、被告河南省移领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3、案件受理费186800元,减半收取9340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98400元。由河南省顿嘉贸易有限公司、河南省移领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31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900.002019年3月8日,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巩义农商行”)与被告河南林智商贸有限公司(简称“林智商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林智商贸向巩义农商行借款29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9年3月8日至2020年3月8日。同日,巩义农商行与河南省移领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移领点”)、郑州华晶分别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后,巩义农商行已依约发放了贷款。后因林智商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已违约,巩义农商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结果:1、被告河南林智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内偿还原告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900万元及利息(从2019年3月8日起按月利率8.7‰计算至还款之日,扣除已付利息622342.45元)、罚息(从2019年9月2日起按月利率4.35‰计算至还款之日);2、被告河南省移领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3、案件受理费186800元,减半收取9340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98400元。由河南林智商贸有限公司、河南省移领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32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500.002019年4月27日,巩义农商行与被告郑州益之润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一份,约定郑州一审判决结果: 1、被告郑州益之润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内偿还原告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序号原告/ 申请人涉诉金额 (万元)案情简述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 情况
益之润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借款1500万元,并与郑州市晨熙家食品有限公司、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签订保证合同一份,被告郑州益之润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及时足额支付利息。公司借款本金1500万元及利息(从2019年5月21日起按月利率8.7‰计算至还款之日)、罚息(从2019年9月3日起按月利率4.35‰计算至还款之日);2、被告郑州市晨熙家食品有限公司、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3、案件受理费111800元,减半收取5590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60900元。由郑州益之润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市晨熙家食品有限公司、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负担。
3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9,180.842016年,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商银行”)、郑州华晶、郭留希以及案外人北京天弘华融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下称“天弘华融”)共同签订了《合作备忘录》约定,天弘华融持有河南省金利福珠宝有限公司98.82%的股权及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98.77%的股权。浙商银行拟设立定向资管计划出资9.75亿元委托银河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银河汇证券”)认购天弘华融优先级基金份额。郑州华晶同意并承诺将在约定条件满足时以发行股票及/或现金方式收购天弘华融持有的河南金利福与深圳金利福全部股权,使得天弘华融以投资项目退出收益及利润分配向原告支付现金的方式,实现浙商银行资管计划的投资退出。《合作备忘录》签订后,浙商银行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后因郑州华晶、郭留希未履行相应的付款义务,也未支付任何违约金,浙商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郑州华晶、郭留希立即向浙商银行支付财产份额转让款818,422,602.74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1,636,156.85元;2、请求法院判令郑州华晶、郭留希立即向浙商银行支付收益差额补足金68,422,602.74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3,327031.85元;3、请求法院判令郑州华晶、郭留希立即向原告支付委托代理本案的律师费30万元;4、本案诉讼费及保全费由郑州华晶、郭留希共同承担。一审判决公司败诉,公司上诉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撤销一审判决,本案已发回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34河南万锦地产集团有限公司5,978.192015年6月3日,万锦地产、河南华晶、郑州华晶、郭留希就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石楠路以西、冬青街以北、春藤路以东、红椿里路以南地块(下称“合作地块”)签署《合作协议》,约定了双方的合作方式、收益分配、合作进度、双方责任等内容,郭留希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现合作地块已出让成交,河南华晶、郑州华晶、郭留希应返还万锦地产履约保证金20000000元,以及支付万锦地产应分配土地补偿费仲裁结果:1、裁决河南华晶、郑州华晶返还万锦地产交纳的履约保证金2000万元;2、河南华晶、郑州华晶向万锦地产支付土地补偿费27560280元;3、河南华晶、郑州华晶返还万锦地产垫付的业务费用70万元;4、河南华晶、郑州华晶向万锦地产支付违约金,其中2000万元履约保证金自2019年7月5日起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27560280元土地补偿费自2019年8月25日起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70万元垫付费用自2019年8月22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计算,至前述款项仲裁已裁决,执行中。
序号原告/ 申请人涉诉金额 (万元)案情简述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 情况
同时应返还万锦地产垫付的业务费用。后因河南华晶、郑州华晶、郭留希未支付任何款项,万锦地产请求仲裁。清偿之日止;5、郭留希对河南华晶、郑州华晶的前述各项义务,向万锦地产承担连带清偿责任;6、驳回万锦地产的其他仲裁请求;7、本案仲裁费410394元,由万锦地产承担73871元,由河南华晶、郑州华晶、郭留希承担336523元。鉴于本案仲裁费万锦地产全部预交,河南华晶、郑州华晶、郭留希应于履行上述第一至第五项裁决时将其应承担的部分一并直接支付给万锦地产;8、河南华晶、郑州华晶、郭留希的上述义务,应于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履行。逾期履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范,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支付延迟履行金。
35张志军2,409.142018年7月30日,张志军与郭留希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张志军向郭留希提供借款2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8月7日至2019年3月6日。同日,郑州华晶、河南华晶、赵清国签署了担保保证书,对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后因郭留希未足额还款付息,张志军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据(2019)豫0191财保1721号民事裁定书,冻结郑州华晶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国土规划住建局土地补偿款2400万元。已划扣公司土地补偿款2,400.00万元。
3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30,169.782016年6月23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简称“工行郑州分行”)与郑州华晶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理财计划代理人)签订了《债权投资协议》,约定债权投资金额为45000万元,债权投资期限为60个月。同日,河南华晶签订了《保证合同》,对郑州华晶上述融资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后工行郑州分行按约定发放融资45000万元,郑州华晶未按计划还款构成违约,工行郑州分行宣布协议项下未偿还的投资资金和其他融资款到期并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结果: 1、判决郑州华晶于判决生效起十日内向工行郑州分行偿还融资本金299991137.79元,利息1708613.91元(利息暂计至2019年7月30日,2019年7月31日至融资本金全部还完为止的利息、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计付);2、河南华晶对判决第一项债务按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37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002018年12月12日,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旅银行”)与郑州华晶签订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约定郑州华晶在中旅银行借款5000万元整,借款期限为2018年12月12日至2019年11月20日。为担保债务的履行,中旅银行于2018年12月12日分别与河南一审判决结果: 1、判决郑州华晶向中旅银行偿还全部借款本金5000万元及罚息、复利;(罚息的计算方法为:以借款本金5000万元为基数,按照在年利率5.655%的基础上加罚50%的标准自2019年11月2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复利的计算方法:以未支付的罚息为基数,按照在年利率5.655%的基础上加一审判决生效,执行中。
序号原告/ 申请人涉诉金额 (万元)案情简述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 情况
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河南华晶”)、郭留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后因郑州华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违约情形,中旅银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郑州华晶、河南华晶及郭留希未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中旅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罚50%的标准计算);2、被告河南华晶、郭留希对第一项确定的本金、罚息、复利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案件受理费291800,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郑州华晶、河南华晶、郭留希负担。
38河南省中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4,405.62河南省中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简称“中原小贷”)诉称2018年12月13日其与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加速器”)签订了《额度贷款合同》,约定中原小贷向加速器核定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4150万元,授信额度有效期为2018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12日止。2018年12月13日,中原小贷分别与河南华晶、郭留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日郑州华晶向中原小贷出具《担保承诺函》。后因加速器未按期付息,河南华晶、郭留希、郑州华晶未按约定承担担保责任,中原小贷根据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结果: 1、判决加速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中原小贷借款本金 41301076.59 元、利息2755102.08 元; 2、加速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中原小贷律师费148500元; 3、河南华晶、郭留希、郑州华晶对上述第一、二项判决内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河南华晶、郭留希、郑州华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加速器追偿。一审判决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审维持原判。尚未执行。
39济南市冶金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224.59济南市冶金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济南冶金研究所”)与郑州华晶2019年1月签订了《采购合同》,合同金额2498000元。合同约定郑州华晶从济南冶金研究院采购顶锤产品。合同签订后济南冶金研究所积极组织生产,向郑州华晶交付了全部货物,郑州华晶未能支付全部价款,济南冶金研究院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结果:郑州华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济南冶金研究所货款2198000元及至2019年9月23日逾期支付货款利息45851元。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40张家港撤尔特种金属制品有限公司105.34张家港撤尔特种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洛阳华发、郑州华晶、洛阳华科买卖合同纠纷。(暂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一审判决结果: 1、判决洛阳华发给付张家港撒尔公司货款1053430元,并承担自2018年12月6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限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 2、郑州华晶在4500万元抽逃注册资本本息范围内对洛阳华发的本案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限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4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348.822018年11月15日,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郑州华晶签订了《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合作协议》,约定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同意为郑州一审判决结果: 1、判决郑州华晶、佑爱珠宝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偿还垫付款3373549.21元及罚息;一审判决生效,执行中。已查封、扣押或冻结郑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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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晶承兑的商业汇票办理贴现。同日宁波银行深圳分行与深圳市佑爱珠宝有限公司(简称“佑爱珠宝”)签订了《电子商业汇票贴现总协议》,约定:协议存续期间内,佑爱珠宝可通过宁波银行或其他银行的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向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发起电子商业汇票贴现业务申请,经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审核同意后予以贴现。2018年11月14日至22日,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分别与河南省吉欧迪商贸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郑州日月明商贸有限公司、河南省金利福珠宝有限公司、河南华晶、郭留希、朱晓斐、杨艳敏、朱登营、曹水霞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上述合同签订后,宁波银行深圳分行依佑爱珠宝申请,为郑州华晶承兑的两张电子商业汇票办理了贴现。上述两张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均被拒付,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垫付款,并向法院提起诉讼。2、河南省吉欧迪商贸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郑州日月明商贸有限公司、河南省金利福珠宝有限公司、河南华晶、郭留希、朱晓斐、杨艳敏、朱登营、曹水霞对本判决确定的佑爱珠宝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十被告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佑爱珠宝追偿。晶、深圳市佑爱珠宝有限公司、河南省吉欧迪商贸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郑州日月明商贸有限公司、河南省金利福珠宝有限公司、河南华晶、郭留希、朱晓斐、杨艳敏、朱登营、曹水霞名下价值人民币3488249.88元的财产。
42济南市冶金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125.17济南市冶金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济南冶金研究所”)与洛阳启明超硬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洛阳启明”)于2017年3月2日签署了《关于济南市冶金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顶锤试用协议》,协议约定洛阳启明从济南冶金研究所处采购顶锤产品,并对单价及数量等内容作了约定。同日,济南冶金研究所与洛阳启明、郑州华晶共同签订《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如洛阳启明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足额向济南冶金研究所支付货款,则由郑州华晶向济南冶金研究所支付货款。后因济南冶金研究所交付了全部货物,洛阳启明及郑州华晶未能支付全部价款,济南冶金研究所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结果: 1、判决洛阳启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济南冶金研究所货款1251720元;2、郑州华晶对上述第一款承担连带责任;3、驳回济南冶金研究所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判决生效,执行中。
43焦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600.002013年11月12日,被告焦作华晶钻石有限公司向原告借款2600万元,协议约定借款期限两个月,被告焦作市美晶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后二被告未按期还款。经法院调解,达成如下协议:原告焦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同意被告焦作华晶钻石有限公司分期偿付借款本金2600万元及利息(以260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5日起按月利率千分之五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被告焦作华晶钻石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前偿还本金1400万元,剩余本金1200万元及上述相应利息于已达成和解,尚未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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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0日前清偿完毕。
44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335.002018年12月19日,中旅银行与郑州华晶签订汇票保贴协议,约定授予郑州华晶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额度,该保贴协议下的贴现申请人仅限于洛阳艾伦特合金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洛阳艾伦特”),河南华晶、郭留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中旅银行按照贴现申请人洛阳艾伦特的申请,分别将1650万元和70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款付至洛阳艾伦特的账户,汇票到期后郑州华晶未履行偿付义务。一审判决结果: 1、郑州华晶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焦作中旅银行贷款本金23350034.91元及罚息; 2、郑州华晶、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审判决生效,执行中。2020年11月23日,法院划扣公司资金495元。
45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22,439.00公司相关人员在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东路支行(以下简称“郑州银行金水东路支行”)办理业务时知悉,公司在郑州银行金水东路支行的224,390,014.47元资金被郑州银行金水东路支行强行划扣,上述被划扣的资金来源为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在知悉该事项后,与该行多次协商催要,该银行仍未归还,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驳回郑州华晶的诉讼请求。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公司已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4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4,230.642019年3月28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简称“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与郑州华晶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郑州华晶向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贷款4120万元,合同签订后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依约向郑州华晶发放了贷款。 2018年9月3日,郑州华晶与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签署了《抵押合同》,以郑州华晶名下位于荥阳市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内园区12号路与园区17号路交叉口东北侧【豫(2018)荥阳市不动产权第0021158号】的土地为其与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在2018年3月12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抵押担保,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取得豫(2018)荥阳市不动产证明第003687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2018年3月12日,郭留希与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其为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与郑州华晶在2018年3月12日至一审判决结果: 1、郑州华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借款本金人民币41,200,000元,利息1,106,406.3元,自2020年4月9日起利息、罚息、复利分别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2、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对郑州华晶名下位于荥阳市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内园区12号路与园区17号路交叉口东北侧【豫(2018)荥阳市不动产权第0021158号】的土地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在其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3、郭留希对本判决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因一审法院未对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主张对案涉抵押土地上的建筑物享有抵押权并优先受偿及律师费等费用由被告共同承担的请求进行审理、判决,属遗漏交通银行的诉讼请求。二审中,因华晶公司、郭留希经依法传唤未到庭,无法做调解工作。法院裁定如下: 1、撤销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豫01民初441号民事判决; 2、本案发回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判决后,原告提起上诉,已发回重审。
序号原告/ 申请人涉诉金额 (万元)案情简述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 情况
2020年3月11日期间签订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贷款到期后,郑州华晶未按约还款,郭留希亦未履行代偿义务,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47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144.132017年8月4日,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杰电气”)与公司签订《直流电源(含水冷电缆)样机试用协议书》,协议总金额1,300,000元。协议约定英杰电气向公司提供产品样机的试用期为90个工作日,自公司收到英杰电气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试用期间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公司有权退货,试用期满公司验收合格且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付试用协议总金额的90%,剩余试用协议总金额的10%为期限一年的质保金。试用期满若有异议公司需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如公司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验收合格。 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签收标的物,试用期截止于2018年3月8日。因公司未提出书面异议且质保期届满,公司拖延货款,英杰电气向法院提起诉讼。和解达成以下协议: 1、郑州华晶尚欠英杰电气货款1,300,000元。该款由郑州华晶向英杰电气分期支付,具体为:2020年8月15日前支付650,000元;2020年10月15日前支付650,000元; 2、若郑州华晶按期且足额履行前述分期付款义务,则英杰电气自愿放弃要求郑州华晶支付未付款项利息的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由英杰电气承担; 3、若郑州华晶未足额、按期履行前述任何一期支付义务,则英杰电气有权就郑州华晶所有未付款、未付款的资金利息及本案诉讼费用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已和解,尚未执行。
48洛阳金鹭硬质合金工具有限公司1,847.20洛阳金鹭硬质合金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金鹭”)与洛阳启明超硬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启明”)分别于2017年8月22日、8月24日、12月4日签订《供销合同》,约定洛阳启明从洛阳金鹭处购买合金顶锤,交货地点为郑州华晶;对应上述供销合同,洛阳金鹭与洛阳启明和郑州华晶分别于2017年10月24日、11月14日、12月2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如果洛阳启明在供销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足额向洛阳金鹭支付货款,由郑州华晶代为向洛阳金鹭支付。后因洛阳启明拖延支付货款,郑州华晶未按照协议约定代为支付货款,洛阳金鹭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结果:1、被告洛阳启明超硬材料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洛阳金鹭硬质合金工具有限公司剩余货款14264000元,并支付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计算的自2020年5月13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的利息,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被告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支付责任;2、驳回原告洛阳金鹭硬质合金工具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序号原告/ 申请人涉诉金额 (万元)案情简述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 情况
49张家港天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35.16张家港天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工机械”)与洛阳华发超硬材料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华发”)于2017年6月3日签订了《电镀金刚石线锯设备采购合同》,约定了所购货物数量及价格。合同签订后,天工机械依约向洛阳华发交付货物,总价款共计308万元,洛阳华发共计向天工机械付款277万元。其余款项洛阳华发暂未履行还款义务,天工机械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结果: 1、限洛阳华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天工机械货款351600元及利息; 2、驳回天工机械的其他诉讼请求; 3、驳回洛阳华发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50桂林市同力自动化系统有限责任公司8.142017年7月,桂林市同力自动化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力自动化”)与郑州华晶签订《样机试用协议书》,约定原告提供一套电控系统(电控柜)样机供郑州华晶在其压机上试用,该样机发货给郑州华晶并完成安装调试,随后投入生产运行。根据《样机试用协议书》的约定,在20天的试用期满后郑州华晶未退还样机,自动视为其同意购买该样机。为落实该样机的购买价格及付款方式,郑州华晶与同力自动化双方补签了《采购合同》,同日原告开具了发票,《采购合同》确认了样机试用协议及同力自动化完成交货和安装调试的事实,并约定在郑州华晶收到发票后三个月内付款,之后郑州华晶以资金紧张为由拒不支付货款。同力自动化提起诉讼一审判决结果: 1、郑州华晶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同力自动化货款78000元及利息。 2、驳回原告同力自动化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51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东路支行35,696.63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东路支行与郑州华晶于2019年10月30日、2019年10月31日、2019年11月7日签订了四份《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补充协议》,借款期限一年,郑州银行金水东路支行已依约向郑州华晶发放贷款共计339,819,968.00元。2019年10月30日,郑州银行金水东路支行与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加速器”)、郭留希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加速器、郭留希为郑州银行金水东路支行与郑州华晶在2019年10月30日至2020年10月29日期间签订的所有合同及修订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展期一审判决结果:1、判令华晶公司偿还郑州银行借款本金339819968元及利息16799110.57元,复利347240.93元,以上本息合计356966319.49元(利息、复利、罚息暂计至2020年7月26日,自2020年7月27日起的利息、复利、罚息按照合同约定另行计算至全部债务清偿之日止);2、判令加速器公司、郭留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判令华晶公司、加速器公司、郭留希共同承担本案的律师代理费基础费用13.5万元(风险代理费部分自实际发生之日起支付)、诉讼费、保全费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序号原告/ 申请人涉诉金额 (万元)案情简述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 情况
协议)的最高债权本金340,000,000.00元、利息等债务提供保证担保。因郑州华晶逾期偿还贷款利息、被其他债权人起诉,且各被告均未清偿剩余贷款本息,郑州银行金水东路支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52沈阳鑫太谷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58.17沈阳鑫太谷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太谷机械”)与郑州华晶于2017年11月16日、2017年9月27日、2017年11月27日、2018年5月4日签订多份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对配件的数量、单价、履行方式及货款支付方式和期限进行了明确约定,总货款为476.6万元。合同签订后,鑫太谷机械履行了交货义务,并向郑州华晶开具了全额增值税发票。根据鑫太谷机械自认,截止2019年12月10日,郑州华晶尚欠鑫太谷机械到期货款56.815万元。鑫太谷机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结果:1、郑州华晶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鑫太谷机械支付货款56815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13500元。 2、驳回鑫太谷机械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53郑州天庆塑化有限公司51.86郑州天庆塑化有限公司(简称“天庆塑化”)诉称与郑州华晶之间存在长期买卖合同关系,经核算,开票日期至2018年年底的未结货款,郑州华晶尚欠其363483.36元未付。2019年,天庆塑化又先后多次向郑州华晶提供相应货物, 2019年的结算金额为585743.98元。郑州华晶先后向天庆塑化支付了部分货款。后双方之间进行了对账,截止到2020年7月27日,郑州华晶共欠天庆塑化货款432186.4元。后郑州华晶至今未支付货款,天庆塑化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结果:1、郑州华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天庆塑化货款432186.4元及违约金; 2、驳回郑州天庆塑化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54任陆军6.02任陆军2018年5月入职洛阳华发超硬材料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华发”),任技术部主任。至2019年6月,洛阳华发累计欠薪42179.72元,同时洛阳华发借款18000元未还。经数次协商无果,任陆军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被告洛阳华发所欠原告任陆军工资42179元和借款18000元,限被告洛阳华发于2020年12月31日前付清。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2、如果上述款项不能按期支付,从原告起诉立案之日2020 年9月4日起, 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标准给付延期付款利息。 3、其他各方无争执。 4、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652元由被告洛阳华发承担。已和解,执行中。
55王麦玲6.932015年4月,王麦玲入职洛阳华发。自2018年9月洛阳华发开始拖欠工诉讼请求:1、洛阳华发所欠原告王麦玲工资24335.2元和借款 45000元,已和解,执行中。
序号原告/ 申请人涉诉金额 (万元)案情简述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 情况
资,至2019年6月,共欠薪24335.2元,此外借王麦玲45000元未还。经数次协商无果,王麦玲向法院提起诉讼。限被告洛阳华发于2020年12月31日前付清,王麦玲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2、如果上述款项不能按期支付,从王麦玲起诉立案之日2020 年9月4日起, 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标准给付延期付款利息。 3、其他各方无争执。 4、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767元,由洛阳华发承担。
56樊利峰6.742017年底,樊利峰入职洛阳华发,2018年12月底,洛阳华发因经营资金向樊利峰等借款5万元,但公司自2018年9月始,即因经营不佳开始欠薪,至2019年6月,共欠31434.借款仍欠36000元。经数次协商无果,樊利峰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被告洛阳华发所欠樊利峰工资31434元和借款36000元,限被告洛阳华发于2020年12月31日前付清,樊利峰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2、如果上述款项不能按期支付,从樊利峰起诉立案之日2020 年9月4日起, 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标准给付延期付款利息。 3、其他各方无争执。 4、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743元,由洛阳华发承担。已和解,执行中。
57刘硕2.262014年刘硕入职洛阳华发,负责质检工作,自入职以来,洛阳华发至2019年6月,共计欠薪16574元,同时洛阳华发借款10000元,现仍有6000元未予清偿。经数次协商无果,刘硕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洛阳华发所欠原告刘硕工资16574元和借款6000元,限被告洛阳华发于2020年12月31日前付清。 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2、如果上述款项不能按期支付,从刘硕起诉立案之日2020 年9月4日起, 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标准给付延期付款利息。 3、其他各方无争执。 4、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182元,由洛阳华发承担。已和解,执行中。
58张冠军4.93张冠军2018年3月入职洛阳华发,任车间主任、质检部主任职务。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洛阳华发共拖欠工资43290元,期间洛阳华发向张冠军借款10000元,经催讨偿还4000元,尚6000元未还。经数月催讨无果,张冠军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 被告洛阳华发所欠原告张冠军工资43290元和借款6000元,限洛阳华发于2020年12月31日前付清。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2、如果上述款项不能按期支付,从原告起诉立案之日2020年9月4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标准给付延期付款利息。 3、其他各方无争执。 4、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516元,由洛阳华发承担。已和解,执行中。
59王俊章4.09王俊章2014年2月入职洛阳华发,任车间主任。自2018年9月洛阳华发开始拖薪,至2019年6月,共欠个人工资16894元,另向王俊章借资24000元未还。经多次协调,王俊章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洛阳华发所欠原告王俊章工资16894元和借款24000元,限洛阳华发于2020年12月31日前付清。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2、如果上述款项不能按期支付,从原告起诉立案之日2020年9月4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标准给付延期付款利息。 3、其他各方无争执。 4、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411元,由洛阳华发承担。已和解,执行中。
60洛阳华发超硬261.58洛阳华发超硬材料制品有限公司和解协议:1、经双方确认,续阳光电共欠洛阳华发共计2615765.85元;2、已和解,执行
序号原告/ 申请人涉诉金额 (万元)案情简述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 情况
材料制品有限公司(简称“洛阳华发”)与续阳光电(上海)有限公司(简称“续阳光电”)从2017年5月开始金刚石线的交易,约定洛阳华发为续阳光电供应金刚石线,续阳光电收到货后一个月内支付货款。截至2018年5月续阳光电尚有2815765.85元未支付,洛阳华发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项款项共分12期支付完毕,第一期于2019年4月15日前先支付305765.85元,余下款项2310000元共分11期,从2019年5月起每月15日前向洛阳华发支付210000元。直至续阳光电履行完毕;3、若续阳光电未按第二项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则洛阳华发有权以续阳光电未支付金额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类贷款利率为计算标准向法院申请执行。中。
6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10,366.612019年6月12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郑州分行”)与华晶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晶精密)、郭留希分别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主要约定:主合同项下债务人为郑州华晶;被担保主债权为债权人自2019年6月12日至2022年6月12日止的期间内与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双方还约定了担保范围等其他事项。2019年6月13日,郑州华晶作为借款人,与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主要约定郑州华晶向浦发银行郑州分行借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9年6月13日至2020年6月12日。2019年10月29日,郑州华晶作为借款人,与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主要约定郑州华晶向浦发银行郑州分行借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9年10月29日至2020年10月26日,借款用途为借新还旧。被告华晶精密、郭留希针对该笔借新还旧贷款出具了提供担保的确认函。合同签订后,浦发银行郑州分行向郑州华晶发放了相应的贷款。2020年2月19日,浦发银行郑州分行与郑州华晶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将2019年6月13日办理的贷款结息方式变更为按季结息。合同履行过程中,郑州华晶未能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华晶精密、郭留希亦未依约承担担保责任,浦发银行郑州分行提起诉讼。一审判决结果:1、郑州华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浦发银行郑州分行借款本金1亿元及利息(含罚息、复利等)3666067.3元(利息暂计至2020年6月19日,此后利息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至全部借款清偿完毕之日止); 2、华晶精密、郭留希对上述郑州华晶的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华晶精密、郭留希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郑州华晶追偿。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62洛阳金鹭硬质合金工具有限998.812019年2月28日,洛阳金鹭硬质合金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金鹭”)与郑州华晶签订《采购合一审判决结果:郑州华晶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洛阳金鹭货款9311955元及利息、保费9311.96元。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序号原告/ 申请人涉诉金额 (万元)案情简述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 情况
公司同》,约定郑州华晶向洛阳金鹭购买顶锤,总金额14220000元,并约定了付款方式。2019年3月29日,洛阳金鹭与郑州华晶签订《采购合同》,约定郑州华晶向洛阳金鹭购买顶锤50只,金额760000元。以上两份合同,洛阳金鹭已全部发货,截至2019年12月,郑州华晶仅支付洛阳金鹭货款5668044.85元,尚欠货款9311955.15元。洛阳金鹭向法院提起诉讼。
63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南阳路支行9,223.012020年1月16日,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南阳路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郑州南阳路支行”)与郑州华晶签订了编号为(2020)郑银短贷字第000003号《人民币短期贷款合同》 (以下简称“主合同”)一份,主要约定,郑州华晶向广发银行郑州南阳路支行借款899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15日,并对各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做了明确约定。 2020年1月19日,郑州华晶向广发银行郑州南阳路支行申请提款,向广发银行郑州南阳路支行出具借据。 上述借款发放后,广发银行郑州南阳路支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郑州华晶立即清偿全部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及其他费用等,截至2020年8月4日,郑州华晶未还款,广发银行郑州南阳路支行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原被告双方确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编号为(2020)郑银短贷字第000003号《人民币短期贷款合同》项下贷款到期:被告郑州华晶欠原告借款本金89900000元及利息、罚息、复利2330095.63元,诉讼费492450.00元,减半收取246225.00元,保全费5000.00元。 2、郑州华晶于2020年10月31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9900000元、诉讼费246225元、保全费5000元;2020年11月至2021年8月每月30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8000000.00 元;2021年9月30日前偿还贷款全部剩余利息、罚息、复利; 3、如果郑州华晶未按本调解书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论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4、如被告郑州华晶未按本协议约 定的还款期限履行任何一期还款义务,则原告可立即就未偿还部分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已和解,尚未执行。
64郑全委15.78郑全委与焦作华晶钻石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截至2020年8月5日,郑全委与焦作华晶钻石有限公司确认工程款欠款数额为157800元。 2、焦作华晶于2021年8月31日前将欠款157800元向郑全委支付完毕。支付方式为:自2020年8月起(含当月),焦作华晶于每月25日前支付13000元给郑全委,直至157800元支付完毕;如存在任意一个月未支付,应在下一个月一并付清,另行支付逾期款项的利息。已和解,执行中。
65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7,463.502019年6月13日,郑州华晶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浦发银行郑州分行同意为郑州一审判决结果:1、郑州华晶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众生实业支付 73160055. 18元及资金占用损失; 2、被告郑州华晶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众生实业支付代偿诉讼费用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序号原告/ 申请人涉诉金额 (万元)案情简述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 情况
华晶提供借款7000万元。同日,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众生实业”)作为保证人与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郑州华晶与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签署的上述借款合同到期后,郑州华晶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众生实业作为保证人于2020 年7 月 29 日代郑州华晶偿还借款本息 73,160,055.18元,并向浦发银行郑州分行支付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206,754.00 元。现提起诉讼向债务人郑州华晶进行追偿206754元。
66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61.002018年9月4日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农商行”)与洛阳艾伦特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艾伦特”)签订《综合授信协议》,约定原告同意向艾伦特提供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郑州华晶对每笔授信提供存单质押。 海口农商行与被告艾伦特分别在2018年9月4日、2018年9月5日签订了两份《海口联合农商银行商业汇票承兑协议》,每份合同分别约定艾伦特开出汇票50张、 单张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为100万元、 总金额为5000万元。2018年9月4日、9月5日,艾伦特分别向原告提交银行汇票承兑申请书,主要内容分别为艾伦特向原告说明5000万元汇票用于购买金刚石,海口农商行审核同意。同时海口农商行与郑州华晶分别签订了《存单质押合同》,明确存单质押担保债权是海口农商行签订的《海口联合农商银行商业汇票承兑协议》,债务人是艾伦特。后因银行承兑汇票期限届满,艾伦特公司未支付银行承兑汇票资金,海口农商行提起诉讼。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艾伦特偿还原告承兑汇票垫款99989968.45元及相应罚息(罚息按照年利率18%计算,其中,以49989968.45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5日起计至全部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20年10月23日为10207626.62元;以5000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6日起计至全部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20年10月23日为10185487.5元);2、请求判令被告洛阳艾伦特支付原告律师服务费62万元;3、请求判令原告就第1、第2项的债权对被告郑州华晶提供质押的10000万元存单及该笔存单产生的利息享有优先受偿权;4、请求判令被告艾伦特和郑州华晶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及保全费。一审审理中
67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7,000.00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郑州分行”)诉称2019年11月7日其与郑州华晶签订《最高额融资合同》一份,约定郑州华晶可向华夏银行郑州分行申请使用的最高融资额度为人民币7000万元,额度有效期自2019年11月7日至2020年11月6日。一审判决结果:1、郑州华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华夏银行郑州分行借款本金人民币7000万元及利息、罚息和复利; 2、河南华晶、华晶精密、郭留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河南华晶、华晶精密、郭留希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郑州华晶追偿。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序号原告/ 申请人涉诉金额 (万元)案情简述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 情况
2019年11月7日、11月8日,郑州华晶分别与华夏银行郑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三份,分别约定华夏银行郑州分行向郑州华晶提供贷款人民币2500万元、2500万元、2000万元,借款期限均为2019年11月7日至2020年11月7日;利率均为6.09%。2019年11月7日,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华晶”)、华晶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晶精密”)分别与华夏银行郑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对郑州华晶与华夏银行郑州分行签订《最高额融资合同》项下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日,郭留希与华夏银行郑州分行签订《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对郑州华晶与华夏银行郑州分行签订《最高额融资合同》项下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借款合同签订后,华夏银行郑州分行按约定履行了放款义务。合同履行期间,郑州华晶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并涉及诉讼,华夏银行郑州分行宣布合同提前到期并收回全部贷款本金及利息,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68河南道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210.912018年12月21日,仁合立信(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合立信”)与深圳金利福签订了《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约定仁合立信向深圳金利福提供保理融资借款,保理融资到期日为2019年12月25日。同时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华晶)、郑州华晶、郭留希分别向仁合立信出具了担保书,承诺对前述合同项下深圳金利福应承担的融资借款、手续费、利息、违约金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仁合立信按照合同约定向深圳金利福指定账户转入保理融资借款,之后借款期间届满,深圳金利福未偿还相关款项。仁合立信于2020年8月31日将上述债权全部转让给河南道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来咨询”),道来咨询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深圳金利福向原告支付保理融资借款本金20919002.34元,手续费941355.11元,利息及逾期罚息共计10248719.64元(以借款本金为基数,自违约之日即2018年12月25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0年9月25日,利率年10%,逾期罚息率日万分之五,以上合计:32109077.09元);2、依法判令被告河南华晶、郑州华晶、郭留希对第一项诉讼款的偿还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3、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一审审理中
序号原告/ 申请人涉诉金额 (万元)案情简述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 情况
69众信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0.00众信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信电力”)诉称,2016年6月其与郑州华晶签订《110KV送变电工程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郑州华晶作为发包人“负责协助承包人向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政府部门办理工程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合同签订后,众信电力向郑州华晶支付200万元履约保证金,并完成了相关准备工作。后郑州华晶未能解决相关问题,造成涉案项目停工,众信电力于2020年10月28日向郑州华晶寄送了解除合同律师函,解除了双方合同关系,合同解除后,郑州华晶未参加众信电力组织的结算,也未返还众信电力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众信电力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判决解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110KV送变电工程EPC总承包合同》;2、被告退还原告200万元履约保证金;3、案件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由被告承担。一审审理中
70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5,108.212020年3月30日,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郑州分行”)与郑州华晶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主要约定:渤海银行郑州分行向郑州华晶提供两笔金额分别为32994742.69元及17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用途为借新还旧,借款期限自2020年4月3日至2021年3月29日;同日,为担保《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郑州华晶向渤海银行郑州分行提供235台机器设备抵押,华晶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晶精密”)向渤海银行郑州分行提供名下位于经开××大街西、经××北(郑国用(2014)第XQ1113号)土地提供抵押担保。为担保郑州华晶在上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华晶精密、郭留希自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分别签署《保证协议》。上述合同签署后,渤海银行郑州分行向郑州华晶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49996742.69元。2020年10月12日,渤海银行郑州分行向郑州华晶出具贷款管理调查函,郑州华晶在调查函中表示本次贷款合同到期后不能按照约定清偿贷款本息,渤海银行郑州分行宣布该笔贷款立即到期并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结果: 1、郑州华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渤海银行郑州分行本金49994742.69元、截至2020年9月29日的利息1087385.65元及后续利息、罚息、复利; 2、华晶精密、郭留希对本判决第一项确认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渤海银行郑州分行有权就被告郑州华晶名下235台机器设备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其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4、渤海银行郑州分行有权就被告华晶精密名下位于郑州市经开区经开第十大街西、经北四路北的土地使用权(郑国用(2014)第XQ1113号)的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1700万元本金及利息、罚息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序号原告/ 申请人涉诉金额 (万元)案情简述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 情况
7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5,051.632018年8月15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郑州高新区支行”)与郑州华晶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郑州华晶向中国银行郑州高新区支行借款5000万元,期限12个月。2019年8月28日该笔贷款到期,郑州华晶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中国银行郑州高新区支行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结果:郑州华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中国银行郑州高新区支行借款本金5000万元和利息516349.98元。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72江阴宝能精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2.37公司控股子公司洛阳华发超硬材料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华发”)向江阴宝能精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宝能”)购买切割钢丝、超高强微丝等货物,双方签订多《切割钢丝购销合同》。江阴宝能至起诉日累计向洛阳华发供货金额 782220元。洛阳华发累计付款 458560元,尚结欠 323660 元之后江阴宝能为催讨货款,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结果:洛阳华发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江阴宝能货款323,66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自2019年11月5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73元美新材料靖江有限公司16.582018年11月2日,元美新材料靖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美新材料”)与洛阳华发就钢线产品签订《销售合同》,该合同已履行完毕。2018年11月28日、12月21日,元美新材与洛阳华发又签订《销售合同》两份,约定由元美新材料向洛阳华发提供钢线产品,合同金额分别为69760元、96000 元。合同签订后,元美新材料按约定地址发货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洛阳华发收到货物及发票,至仲裁日未支付两份合同价款共计165760元。仲裁结果:洛阳华发应于本裁决书送达后十日内支付申请人元美新材料货款人民币165,760元。仲裁费6803元由洛阳华发承担。仲裁已裁决,尚未执行。
7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10,026.672018年3月23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郑州分行”)分别与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华晶”)、郭留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的主债权为2018年3月23日至2021年3月22日期间浦发银行郑州分行与仁合立信(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合立信”)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2018年3月 30 日,仁合立信与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签订《保理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浦发银行郑州分行与仁合一审判决结果:1、河南金利福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浦发银行郑州分行支付应收账款15398681.47元;2、郑州华晶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浦发银行郑州分行支付应收账款100266699.38 元;3、仁合立信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浦发银行郑州分行偿还保理融资款本金89822524.17元及截至2020年7月13日的利息6497171.46元,2020年7月13日之后的利息按照《保理协议》、《保理融资协议》约定支付至全部欠款清偿完毕之日;如河南金利福、郑州华晶向浦发银行郑州分行支付了应收账款,公司于2021年4月收到相关诉讼材料,该案件已于2020 年11月12日一审判决,尚未执行。
序号原告/ 申请人涉诉金额 (万元)案情简述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 情况
立信成立回购型保理业务,浦发银行郑州分行向仁合立信提供1亿元保理额度,仁合立信可以向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申请发放融资资金。基于《保理协议》,2018年11月20日至2018年11月24日期间,仁合立信与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签署了4笔《应收账款转让申请书》,将基础交易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转让给浦发银行郑州分行。郑州华晶、河南省金利福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金利福”)作为上述债权的债务人分别在《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上盖章确认。之后浦发银行郑州分行与仁合立信签订《保理融资协议》,仁合立信向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申请了融资。2019年3月11日,仁合立信与浦发银行郑州分行再次签订《保理协议》。2019年3年11日至2019年5月29日期间,仁合立信与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签署了6 笔《应收账款转让协议》,郑州华晶作为上述债务的债务人在《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上盖章确认。之后浦发银行与仁合立信签订6份《保理融资协议》。综上,仁合立信共计向浦发银行郑州分行转让应收账款115665380.85 元,共计向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申请保理融资金额8986万元。浦发银行郑州分行向仁合立信发放了融资款,债权到期后,郑州华晶、河南金利福未支付应收账款,仁合立信未偿还保理融资款,河南华晶、郭留希未履行保证责任,浦发银行郑州分行向法院提起诉讼。支付的部分在仁合立信的还款中予以扣除;如支付的应收账款超过上述保理融资款本息,超过部分返还仁合立信;4、河南华晶、郭留希对上述第三项仁合立信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河南金利福、郑州华晶向浦发银行郑州分行支付了应收账款,支付的部分在河南华晶、郭留希连带清偿的金额中予以扣除;河南华晶、郭留希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仁合立信追偿。

1、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承付且未处于诉讼情形的商业承兑汇票情况如下:

收票人开票日期到期日期金额
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2018-11-152018-12-204,000,000.00
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2018-11-162019-1-204,000,000.00
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2018-11-162019-2-204,000,000.00
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2018-11-162019-3-204,000,000.00
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2018-11-162019-4-204,000,000.00
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2018-11-162019-5-205,000,000.00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8-12-212019-7-31100,000,000.00
收票人开票日期到期日期金额
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2018-12-212019-7-3140,000,000.00
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2018-12-212019-7-3140,000,000.00
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2018-02-072018-08-0723,000,000.00
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2018-03-292018-09-2814,000,000.00
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2018-04-032018-07-0825,000,000.00
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2018-04-262018-10-2612,000,000.00
洛阳艾伦特合金材料有限公司2018-05-102018-11-1022,298,105.33
河南方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18-05-212018-11-2133,000,000.00
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2018-07-062018-10-1019,000,000.00
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2018-07-062018-10-1025,000,000.00
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2018-07-162019-01-156,000,000.00
洛阳艾伦特合金材料有限公司2018-07-232019-07-23100.00
深圳市九州隆泰供应链有限公司2018-09-262019-09-261,000,000.00
深圳市九州隆泰供应链有限公司2018-09-262019-09-262,000,000.00
深圳市九州隆泰供应链有限公司2018-09-262019-09-265,000,000.00
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2018-09-292019-09-2935,000,000.00
洛阳艾伦特合金材料有限公司2018-11-092019-05-0928,821,963.00
河南方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18-11-142019-05-1431,000,000.00
郑州鸿展超硬材料有限公司2018-12-142019-06-1420,000,000.00
新疆弘河开源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19-3-142020-3-14100.00
河南翌之品商贸有限公司2017-4-202018-4-20100,0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8-12-212019-12-201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8-12-212019-12-201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8-12-222019-12-2233.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8-12-242019-12-241,0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8-12-242019-12-241,0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8-12-242019-12-241,0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8-12-242019-12-241,0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8-12-242019-12-241,0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8-12-242019-12-241,0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8-12-242019-12-241,0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8-12-242019-12-241,0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8-12-242019-12-241,000,000.00
收票人开票日期到期日期金额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8-12-242019-12-241,0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8-12-242019-12-241,0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8-12-242019-12-241,5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8-12-242019-12-241,5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8-12-242019-12-241,5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8-12-242019-12-241,5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8-12-242019-12-241,5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8-12-242019-12-241,5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8-12-242019-12-241,5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8-12-242019-12-241,5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8-12-242019-12-241,5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8-12-242019-12-241,5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8-12-242019-12-242,0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8-12-242019-12-242,0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8-12-242019-12-242,0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8-12-242019-12-242,0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8-12-242019-12-242,0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8-12-242019-12-242,0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8-12-242019-12-242,0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8-12-242019-12-242,0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8-12-242019-12-242,0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8-12-242019-12-242,0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9-1-22020-1-22,0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9-1-72020-1-71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9-1-102020-1-101,0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9-1-102020-1-1020,000,000.00
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2017-01-202017-07-2650,000,000.00
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2017-01-202017-07-2650,000,000.00
合计776,120,421.33

注:处于诉讼情形的商业承兑汇票见十四、2(1)。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2、利润分配情况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如下本附注十四、2(1)、1或有事项中,部分诉讼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重大进展:

案件序号原告/申请人案件期后进展情况判决结果
第10项张家港市舜辰机械有限公司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31日作出二审判决1、维持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2019)苏0582民初1091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2、撤销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2019)苏0582民初10912号民事判决第二项;3、郑州华晶在4500万元抽逃注册资本范围内对洛阳华发履行上述第一项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第16项江铜国际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8日作出一审判决。1、郑州华晶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江铜国际货款14060000元;2、郑州华晶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江铜国际自2018年8月2日至2019年9月20日的违约金4177553.34元,以及自2019年9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3、如郑州华晶未能履行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江铜国际有权要求深圳金利福在保理预付款14060000元,自2018年8月2日至2019年9月20日的违约金4177553.34元,以及自2019年9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的范围内承担偿还义务;4、深圳金利福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江铜国际律师费250000元;5、郭留希对着呢个字华晶的上述第一、 二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郭留希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郑州华晶追偿;6、朱登营对深圳金利福的上述第三至四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朱登营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深圳金利福追偿;7、若郑州华晶、深圳金利福、郭留希、朱登营中任何一方履行了上述判决主文中相应的给付义务,则其他当事人对于江铜国际的给付义务在已履行的给付义务范围内予以免除。
第46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13日重审后作出一审判决。1、郑州华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借款本金人民币41,200,000元,利息1,106,406.3元,自2020年4月9日起利息、罚息、复利分别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对郑州华晶名下位于荥阳市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内园区12号路与园区17号路交叉口东北侧【豫(2018)荥阳市不动产权第0021158号】的土地使用权及截止2018年9月18日前地上建筑物享有抵押权并就该土地地上建筑物拍卖、变卖或折价所得价款在其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3、郭留希对本判决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68项河南道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2月8日作出一审判决。1、判决深圳金利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道来咨询支付保理融资借款本金20919002.34元、手续费941355.11元、逾期罚息;2、郑州华晶在本判决第一
案件序号原告/申请人案件期后进展情况判决结果
项二分之一范围内对道来咨询承担赔偿责任;3、河南华晶、郭留希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19-29项、第45项郑州经久商贸有限公司、河南省苏豫有色金属贸易有限公司、河南省中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元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东路支行12个案件的再审申请于2021年3月已被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截止财务报告报出日,尚未判决。
第69项众信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9日作出一审判决。1、解除原告众信电力与被告郑州华晶签订的《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1110KV送变电工程EPC总承包合同》;2、驳回原告众信电力的其他诉讼请求。

2、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报出日之间新增重要诉讼

序号原告/ 申请人涉诉金额 (万元)案情简述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 情况
1仁合立信(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2,472.002019年1月23日。郑州清华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郑州华晶签订《借款合同》,向郑州华晶出借2400万元。同日,仁合立信、河南华晶、郭留希为上述借款出具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书,承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该笔借款到期后。郑州华晶未予还款,仁合立信代其偿还了借款本息。之后郑州华晶未归还借款,且河南华晶、郭留希未按保证合同的约定履行其担保义务,仁合立信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郑州华晶立即归还原告代偿款本金2400万元及利息72万元(利息计至代偿之日止,即2019年2月12日);以上金额合计2472万元;2、请求依法判令河南华晶、郭留希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原告于2021年2月2日提起诉讼,法院于2021年3月8日开庭审理后,尚未判决。
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支行7,344.522018年11月22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与郑州华晶签署《综合授信协议》,约定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为郑州华晶提供最高额为壹亿元的授信额度。同日,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与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速器”)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加速器在最高额壹亿元本金及利息、复利等范围内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同日郑州华晶与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之后,郑州华晶与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签署《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计贷款7000万元,其中3000万元郑州华晶到期未偿还,4000万元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宣布提前到期,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郑州华晶立即偿还原告本金7000万元及利息、复利3445169.35元(利息暂计至2021年1月22日,其中本金3000万元的利息按照合同约定的年利率7.5%计收直至贷款本息还清之日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照合同约定的年利率7.5%计收复利;其中本金4000万元的利息,合同期内的利息以本金400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5%计收直至2021年6月17日;2021年6月18日起的利息按照合同约定的年利率7.5%计收直至贷款本息还清之日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照合同约定的年利率7.5%计收复利),暂计73445169.35元;2、判令加速器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请求贵院依法确认原告对被告郑州华晶抵押的179台金刚石合成设备[动产抵押登记书编号037105(2018)30]享有优先受偿权,有权对抵押设备折价、拍卖、变卖的款项优先受偿;4、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由二被告共同承担。原告于2021年1月提起诉讼,法院于2021年3月8日开庭审理后,尚未判决。
序号原告/ 申请人涉诉金额 (万元)案情简述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 情况
3河南相银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7,917.97河南相银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相银融资租赁”)与河南华晶于2018年1月26日签订了《所有权转让协议》,约定河南华晶为卖方向相银融资租赁出售设备一批;同日相银融资租赁与河南华晶又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以相银融资租赁为出租人以融资租赁方式向河南华晶出租设备一批以供河南华晶生产所用。郭留希向相银融资租赁出具了《保证函》,郑州华晶与相银融资租赁签订了《保证合同》,对河南华晶与相银融资租赁之间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内,河南华晶租金支付发生违约情形,相银融资租赁于2019年9月6日将河南华晶、郑州华晶诉至法院,法院于2020年6月16日作出判决,判决河南华晶支付相银融资租赁截至2019年9月6日已到期租金,郑州华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为维护相银融资租赁合法权益免受更大损失,相银融资租赁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河南华晶支付全部剩余租金及违约金等。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河南华晶立即支付合同编号为:HNXY180123001-L-01融资租赁合同全部剩余租金:人民币57172203.06元(人民币伍仟柒佰壹拾柒万贰仟贰佰零叁元零陆分);2、请求判令河南华晶按照《融资租赁合同》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2007486.7元(人民币贰仟贰佰万零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柒角,违约金暂截止至2020年12月14日,后违约金按实际清偿日计算);3、郭留希、郑州华晶对上述款项负连带保证责任并承担清偿责任;4、本案案件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诉保财险费、律师费等费用)由河南华晶、郭留希、郑州华晶共同承担。原告于2021年1月12日提起诉讼,法院将于2021年6月2日开庭审理。
4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11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达”)诉称与郑州华晶是长期合作关系,合作期间约定了产品购销合同,合同主要内容是四方达提供产品,郑州华晶按期支付货款,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四方达履行产品购销合同,交付产品后,截至目前郑州华晶未支付货款,四方达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货款54524.73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支付自违约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的违约金暂计为6542.96元(以54524.73元为基数,自2020年5月31日起计算,按欠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货款+违约金合计为61067.69元);3、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原告于2021年1月20日提起诉讼,法院尚未开庭审理。
5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81.63青岛高测与公司子公司郑州华晶超硬材料销售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0日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青岛高测向华晶销售购买金刚砂、金刚石微粉等货物。此后,双方一直按该合同的相关约定履行供货、付款等事宜直至2019年。在双方合作期间,青岛高测向华晶销售支付了货款,但华晶销售未全部供货。经青岛高测初步 核 算,华晶销售尚有1816309.75 元的货款未返还。另青岛高测认为郑州华晶作为华晶销售唯一股东,应对其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解除原告与被告华晶销售于2016年11月10日签订的《买卖合同》;2、判令被告华晶销售返还原告货款1816309.75元及逾期返还的经济损失(以1816309.75元为基数,自2020年11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3、判令被告郑州华晶对上述第二项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两被告承担。原告于2021年2月9日提起诉讼,公司于2021年4月收到相关诉讼材料,法院于2021年3月15日开庭审理后,尚未判决。
6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3,441.592018年9月20日,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接受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利福”)委托,为其向兴业银行股份诉讼请求:1、判令深圳金利福偿还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代偿本金人民币29158382.94 元,逾期担保费人民币621370.74元 , 代偿款利息人民币1720344.59元,代偿违约金人民币2915838.29元,上述款项暂计至2021原告于2021年1月25日提起诉讼,公司于2021年4月收到相关诉讼材料,法院
序号原告/ 申请人涉诉金额 (万元)案情简述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 情况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的人民币3500万元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与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此,深圳金利福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签订了《委托保证合同》。同时深圳市佑爱珠宝有限公司、河南省吉欧迪商贸有限公司、朱登营、曹水霞、朱晓斐、杨艳敏、朱建杰、许菲、郭留希及刘晓峰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签订了《保证反担保合同》,为深圳金利福的上述债务向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外,深圳金利福还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签订了《质押反担保合同》,约定以其作为收款人、郑州华晶作为出票人和承兑人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向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质押反担保。上述贷款发放后,深圳金利福申请延长借款期限,该笔借款经展期后到期,深圳金利福未履行还款义务;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向郑州华晶提示付款后被拒付。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代深圳金利福偿还贷款本金之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年1月 25日共计人民币 34415936.56元;2、判令深圳金利福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3、判令深圳市佑爱珠宝有限公司、河南省吉欧迪商贸有限公司、朱登营、曹水霞、朱晓斐、杨艳敏、朱建杰、许菲、郭留希及刘晓峰就上述 1、2 项债务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判令郑州华晶作为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出票人、承兑人以票据记载金额(两张票据金额均为人民币 3500 万元)及利息为限优先向原告清偿上述第 1、2 项债务。将于2021年5月13日开庭审理。
7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19,982.872019年10月24日,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以下简称“广州农商行清远分行”)与郑州华晶签订《综合授信合同》,约定:广州农商行清远分行同意授予郑州华晶1799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2019 年10月24日,广州农商行清远分行与郑州华晶签订《企业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 17990万元,期限12个月,用途为借新还旧。同日,广州农商行清远分行与郑州华晶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物为郑州华晶所有的100套金刚石合成设备。同日,广州农商行清远分行与郑州华晶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质押物为郑州华晶持有的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900万股股权。同日,广州农商行清远分行与河南华晶、郭留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2018 年10月12日、10月21日,广州农商行清远分行分别与洛阳启明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启明”)签订三份《商业汇票贴现合同》,约定洛阳启明向广州农商行清远分行申请贴现业务(承兑人郑州华晶)。合同签订后,广州农商行清远分行办理了贴现。汇票到期后,诉讼请求:1、判令郑州华晶向广州农商行清远分行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 178772250.39元及利息;2、判令郑州华晶立即向广州农商行清远分行支付逾期利息、复利;(以上暂计199828713.85元)3、判令广州农商行清远分行对郑州华晶所有的金刚石合成设备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4、判令广州农商行清远分行对郑州华晶持有的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900 万股股权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5、判令河南华晶、洛阳启明、郭留希对郑州华晶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6、本案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原告于2021年提起诉讼,公司于2021年4月收到相关诉讼材料,法院暂未开庭审理。
序号原告/ 申请人涉诉金额 (万元)案情简述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 情况
郑州华晶未兑付,广州农商行清远分行有权要求洛阳启明支付垫付的贴现款。至今郑州华晶未归还借款本金17790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担保人河南华晶、洛阳启明、郭留希亦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广州农商行清远分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2)未来适用法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1)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本期大部分银行账户、土地、对外投资股权等因诉讼事项被冻结、查封,银行借款、融资租赁款存在逾期未付。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予以应对,包括加大存货销售和回款力度、协调供应商给予一定账期宽延、调整经营战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积极寻找融资渠道等措施。上述措施能够帮助公司渡过困难阶

段,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未来12个月内持续经营不存在问题。

(2)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

公司关注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12月31日通报了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件调查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经查,豫金刚石涉嫌重大财务造假,2016年至2019年财务信息披露严重不实。一是连续三年累计虚增利润数亿元,二是未依法披露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合计40亿余元。调查还发现,在上述期间,实际控制人累计占用上市公司资金23亿余元”。截止财务报告报出日,公司暂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相关书面文件,相关事项以中国证监会结论性调查意见或决定为准。

(3)转让子公司股权款项无法收回

2018年10月5日,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傲逸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金傲逸晨”)、冯磊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持有华晶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晶精密”)99.35%的股份作价496,750,000.00元转让给金傲逸晨,0.65%的股权转让作价3,250,000.00元转让给冯磊,协议签订后,华晶精密已修改股东名册,金傲逸晨执行事务合伙人冯磊已任华晶精密法人代表一职,但金傲逸晨、冯磊未按约定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同时,华晶精密所欠公司款项111,951,097.79元尚未收回。华晶精密2020年末已经资不抵债。公司预计该股权转让款无法收回,故于本期末将上述股权转让款及欠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4)加速器产业园土地被查封、预购房产停建

公司2018年11月27日审批签订合同购买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产业园B栋研发生产大楼。因项目整体规划B栋研发生产大楼不能按期开工,2019年6月17日变更购买产业园D1组团、D5组团。目前预购房产停建,所属土地被法院查封,公司预付房款222,604,811.62元无法收回。另外,公司2018年在加速器产业园购买的96#、97#楼、2015年购买的办公楼C5-1、 C5-2,因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开发有限公司涉及多项诉讼,所属土地于2019年8月26日被法院查封。

(5)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冻结

河南华晶及郭留希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30,481,586.00股,其中处于司法冻结状态的股份数量为330,321,180.00股,占两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99.95%,占公司总股本的27.40%;处于轮候冻结状态的股份数量为330,321,180.00股,占两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99.95%,占公司总股本的27.40%。

(6)部分子公司停止经营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之子公司洛阳华发超硬材料制品有限公司(简称“洛阳华发”)与焦作华晶钻石有限公司(简称“焦作华晶”)停止经营,至财务报告报出之日,洛阳华发厂房停租,设备、存货已经处置;焦作华晶部分设备出租。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37,418,937.5520.98%37,418,937.55100.00%36,096,605.4119.11%36,096,605.41100.00%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140,943,79.02%38,054,527.00%102,889,3152,749,480.89%23,331,3415.27%129,418,10
备的应收账款897.9704.7393.2451.397.224.17
其中:
账龄分析法96,274,030.8753.98%38,054,504.7339.53%58,219,526.14113,736,972.2960.23%23,331,347.2220.51%90,405,625.07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44,669,867.1025.04%44,669,867.1039,012,479.1020.66%39,012,479.10
合计178,362,835.52100.00%75,473,442.2842.31%102,889,393.24188,846,056.80100.00%59,427,952.6331.47%129,418,104.17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37,418,937.55元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郑州海路磨料磨具有限公司700,000.00700,000.00100.00%注销
夏邑佳通超硬材料有限公司410,795.67410,795.67100.00%注销
佛山市南海锐力臣工具有限公司348,225.80348,225.80100.00%吊销
郑州万邦磨料磨具有限公司71,721.8771,721.87100.00%注销
盐城市众兴超硬磨具磨料有限公司40,000.0040,000.00100.00%注销
深圳粤通国际珠宝股份有限公司33,690,197.0033,690,197.00100.00%公司失联
郑州达发超硬材料有限公司967,051.53967,051.53100.00%注销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宝研五金磨具厂497,210.00497,210.00100.00%注销
丹阳宏美工具有限公司214,900.00214,900.00100.00%吊销
江苏锋火轮工具有限公司160,000.00160,000.00100.00%注销
河南天钻科技有限公司147,100.00147,100.00100.00%注销
丹阳市浪尖工具有限公司104,943.50104,943.50100.00%吊销
郑州市金达磨料磨具有限公司51,292.1851,292.18100.00%注销
深圳市锐晟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15,500.0015,500.00100.00%注销
合计37,418,937.5537,418,937.55----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8,054,504.73元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2,619,289.79130,964.495.00%
1至2年37,358,591.405,603,788.7115.00%
2至3年33,574,492.2613,429,796.9040.00%
3至4年12,772,342.648,940,639.8570.00%
4至5年4,679,484.334,679,484.33100.00%
5年以上5,269,830.455,269,830.45100.00%
合计96,274,030.8738,054,504.73--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0,444,744.40
1至2年43,579,459.25
2至3年90,337,621.63
3年以上34,001,010.24
3至4年19,415,665.84
4至5年5,918,620.33
5年以上8,666,724.07
合计178,362,835.52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坏账准备59,427,952.6316,228,413.26182,923.6175,473,442.28
合计59,427,952.6316,228,413.26182,923.6175,473,442.28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商丘华晶钻石有限公司36,695,043.8620.57%
深圳粤通国际珠宝股份有限公司33,690,197.0018.89%33,690,197.00
亳州市茂亚金刚石有限责任公司8,926,686.005.00%3,528,098.10
郑州豪钻金刚石销售有限公司7,339,620.984.11%1,252,330.11
亳州市鼎诚金刚石有限公司5,833,206.703.27%3,688,770.79
合计92,484,754.5451.84%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16,766,750.0216,766,750.02
其他应收款280,693,639.43484,766,365.84
合计297,460,389.45501,533,115.86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理财产品利息16,766,750.0216,766,750.02
合计16,766,750.0216,766,750.02

2)重要逾期利息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逾期时间逾期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东路支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11,966,750.032019年01月28日账户冻结,利息未收回
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龙昆南支行-联合财富结构性存款第110期(2018)2,400,000.002019年09月04日账户冻结,利息未收回
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龙昆南支行-联合财富结构性存款第112期(2018)2,399,999.992019年09月05日账户冻结,利息未收回
合计16,766,750.02------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关联企业往来153,612,555.03127,903,678.26
员工借款664,795.85504,227.67
代垫个人五险一金461,661.49422,991.17
单位往来116,465,399.49111,954,247.79
股权转让款496,750,000.00496,750,000.00
银行划扣223,390,014.47223,390,014.47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购房款222,604,811.62222,604,811.62
土地收储款118,905,140.00156,784,657.00
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4,561,993.501,484,951.00
其他541,130.751,793,170.19
合计1,337,957,502.201,343,592,749.17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19,665,606.95839,160,776.38858,826,383.33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三阶段-19,399,164.6719,399,164.67
本期计提1,033,529.02197,403,950.42198,437,479.44
2020年12月31日余额1,299,971.301,055,963,891.471,057,263,862.77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39,141,886.08
1至2年352,186,198.55
2至3年817,085,878.94
3年以上29,543,538.63
3至4年15,060,095.41
4至5年14,483,439.43
5年以上3.79
合计1,337,957,502.20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858,826,383.33198,437,479.441,057,263,862.77
合计858,826,383.33198,437,479.441,057,263,862.77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 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傲逸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转让款496,750,000.002-3年37.13%496,750,000.00
郑州银行金水东路支行银行划扣223,390,014.471-2年16.70%223,390,014.47
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开发有限公司购房款222,604,811.622-3年16.64%222,604,811.62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收储款118,905,140.001-2年8.89%
华晶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往来111,951,097.791-4年8.37%111,951,097.79
合计--1,173,601,063.88--87.72%1,054,695,923.88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659,377,239.85659,377,239.85659,372,239.85659,372,239.85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91,304,916.1591,304,916.1591,271,896.7991,271,896.79
合计750,682,156.00750,682,156.00750,644,136.64750,644,136.64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郑州人造金刚石及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45,000,000.0045,000,000.00
郑州华晶超硬材料销售有限公司10,000,000.0010,000,000.00
焦作华晶钻石有限公司53,000,000.0053,000,000.00
洛阳华发超硬材料制品有限公司45,000,000.0045,000,000.00
河南华茂新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18,000,000.0018,000,000.00
商丘华晶钻石有限公司35,424,800.0035,424,800.00
郑州华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85,000.0085,000.00
华晶(上海)珠宝有限公司300,000.00300,000.00
SINO CRYSTAL INT'L PTE. LTD.500,000.00500,000.00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郑州华晶实业有限公司452,062,439.85452,062,439.85
深圳缪玛珠宝有限公司5,000.005,000.00
合计659,372,239.855,000.00659,377,239.85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新安县洛新新材料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41,034,003.32-297,973.2040,736,030.12
桐柏华鑫矿业有限公司8,592,044.01-1,163,885.227,428,158.79
郑州华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2,597,916.35353,213.0312,951,129.38
河南农投华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9,047,933.111,141,664.7530,189,597.86
小计91,271,896.7933,019.3691,304,916.15
合计91,271,896.7933,019.3691,304,916.15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96,501,368.97174,257,318.19693,020,704.53451,871,423.76
其他业务116,632,228.98110,647,734.9350,315,866.0043,080,042.92
合计313,133,597.95284,905,053.12743,336,570.53494,951,466.68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33,019.36-78,806.87
其他9,714,442.83
合计33,019.369,635,635.96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4,386.3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7,792,682.52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561,806,494.36诉讼产生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12,410.5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830,719.22
合计-543,591,116.81--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12.12%-1.0254-1.02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2.81%-0.5745-0.5745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0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五、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郭 留 希2021 年 4 月 2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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