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半年度报告
金刚3NEEQ:400134
金刚3NEEQ:400134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ZhengzhouSino-CrystalDiamondCo.,Ltd.
公司半年度大事记
公司“珠宝级大单晶金刚石HPHT制备技术开发与应用研究”项目荣获河南省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壹等奖。
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人造金刚石及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的“六面顶压机外框架及带外框架六面顶压机ZL200610017893.6”荣获第三届河南省专利奖。
目录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4第二节公司概况 ...... 7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 9
第四节重大事件 ...... 17
第五节股份变动和融资 ...... 74
第六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 ...... 78
第七节财务会计报告 ...... 80
第八节备查文件目录 ...... 154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除董事郭留希先生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淼、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国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国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 是或否 |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 □是√否 |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完全保证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 □是√否 |
董事会是否审议通过半年度报告 | √是□否 |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半年度报告的董事 | √是□否 |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 □是√否 |
是否审计 | □是√否 |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 □是√否 |
1、列示未出席董事会的董事姓名及未出席的理由
【重大风险提示表】
公司董事郭留希先生因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而无法出席会议。
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 重大风险事项简要描述 |
资金占用及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 | 公司存在资金被动流向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郭留希先生的情形,涉及资金占用余额为30,526.95万元。针对资金占用,郭留希先生于2020年11月2日承诺在2021年11月2日前归还,截至目前占用的资金暂未归还。同时因诉讼事项,公司存在未履行内部审批及相关审议程序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已委派专人积极与相关债权人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方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责任暂未完全解除。 |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风险 | 公司于2020年4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豫调查字202001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21年8月13日,公司收到了 |
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65号)。截至目前,公司暂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下发的最终行政处罚决定书。 | |
诉讼风险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涉及多起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60余亿元。因相关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已计提预计负债,同时随着诉讼事项的进展,部分败诉的诉讼/仲裁案件面临大额执行与赔付,存在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股权等资产继续被法院采取查封、冻结、划扣等措施的可能,且部分担保被执行案件公司能否向第三方追回具有不确定性,进而影响公司现金流与持续运营。 |
资金链紧张的风险 | 2018年以来公司部分合作银行、非银金融机构断贷、抽贷,融资渠道受阻,公司资金状况紧张并出现部分债务逾期的情形。同时因多起诉讼案件,公司多个银行账户的资金及持有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股权被冻结,已制约公司融资活动、降低偿债能力,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周转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随着案件审理与判决案件执行的推进,公司货币资金存在被继续冻结或划扣的可能,同时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公司存在资金链紧张的风险。 |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
释义
释义项目 | 释义 | |
本公司、公司、郑州华晶 | 指 |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华晶 | 指 |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华晶一致行动人 | 指 | 郭留希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章程》 | 指 |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 |
超硬材料 | 指 | 金刚石和立方氮化硼等具有超高硬度的材料的统称 |
超硬材料制品 | 指 | 用超硬材料制作的工具和器件的总称(包括锯片、钻头、刀具、磨具、功能元件、器件和饰品等) |
超硬磨具 | 指 | 用人造金刚石或立方氮化硼超硬磨料所制成的磨具 |
人造金刚石 | 指 | 用高温高压法或其他人工方法,使非金刚石结构的碳发生相变而成为金刚石 |
人造金刚石单晶 | 指 | 人造金刚石的主要形态,是以高纯石墨为原料,以特制金属合金为触媒,在高温及超高压条件下生长而成的规则晶体,是制造金刚石制品的基础材料 |
人造金刚石普通单晶 | 指 | 颗粒直径在55微米至1.5毫米之间的人造金刚石单晶 |
大单晶金刚石 | 指 | 颗粒直径大于1.5毫米,采用特殊原料、特殊工艺长时间缓慢生长而成的人造金刚石单晶 |
培育钻石 | 指 | 又称"合成钻石",是指采用人工方法模拟天然钻石结晶特点生成并制造的钻石(根据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对钻石的新定义,天然钻石与培育钻石均属于钻石) |
克拉(Ct) | 指 | 计量单位,1克拉=0.20克 |
第二节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 |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及缩写 | ZhengzhouSino-CrystalDiamondCo.,Ltd. |
SINODIAMOND | |
证券简称 | 金刚3 |
证券代码 | 400134 |
法定代表人 | 刘淼 |
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刘淼(代行) |
联系地址 | 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111号 |
电话 | 0371-63377777 |
传真 | 0371-63377777 |
电子邮箱 | chinadiamond@sinocrystal.com.cn |
公司网址 | www.sinocrystal.com.cn |
办公地址 | 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111号 |
邮政编码 | 450100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 www.neeq.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 | 公司证券部 |
三、企业信息
股票交易场所 | 退市板块 |
成立时间 | 2004年12月24日 |
挂牌时间 | 2022年8月26日 |
分层情况 | 两网及退市公司 |
行业(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 | 制造业(C)-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 |
主要业务 | 超硬材料产业链的研究、产品开发和市场拓展,致力于发展成为专业的新材料及其应用的提供商和服务商 |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 人造金刚石单晶(普通单晶)、大单晶金刚石及培育钻石饰品等 |
普通股股票交易方式 | √集合竞价交易□做市交易 |
普通股总股本(股) | 1,205,476,595 |
优先股总股本(股) | 0 |
做市商数量 | -- |
控股股东 | 无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无实际控制人 |
四、注册情况
项目 | 内容 | 报告期内是否变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0769490897P | 否 |
注册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111号 | 否 |
注册资本(元) | 1,205,476,595 | 否 |
五、中介机构
主办券商(报告期内) | 渤海证券 |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体育中心街道水上公园东路宁汇大厦 |
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否发生变化 | 否 |
主办券商(报告披露日) | 渤海证券 |
六、自愿披露
□适用√不适用
七、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盈利能力
单位:元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营业收入 | 470,338,437.80 | 403,568,588.12 | 16.54% |
毛利率% | 48.81% | 33.31% | -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42,807,013.82 | -442,928,434.46 | 45.18%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3,625,115.39 | -118,594,788.52 | 80.0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 - | -168.41%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 - | -45.09% | - |
基本每股收益 | -0.2014 | -0.3674 | 45.18% |
(二)偿债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期末 | 上年期末 | 增减比例% | |
资产总计 | 5,966,528,614.77 | 5,887,078,446.15 | 1.35% |
负债总计 | 7,018,267,104.09 | 6,702,131,749.04 | 4.72%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51,175,386.19 | -816,700,548.93 | -28.71%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0.872 | -0.6775 | -28.71%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118.42% | 111.40% |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117.63% | 113.84% | - |
流动比率 | 0.54 | 0.50 | - |
利息保障倍数 | -0.74 | -4.49 | - |
(三)营运情况
单位:元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81,308.76 | 39,734,727.63 | -108.26%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2.11 | 2.46 | - |
存货周转率 | 0.14 | 0.16 | - |
(四)成长情况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总资产增长率% | 1.35% | -2.42% | - |
营业收入增长率% | 16.54% | 103.28% | - |
净利润增长率% | 45.18% | -24.02% | - |
(五)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二、主要经营情况回顾
(一)业务概要商业模式
与创新属性相关的认定情况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是否有更新
□有更新√无更新
(二)经营情况回顾
1、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掌握关键基础设备大腔体压机的制备技术,金刚石合成工艺、金刚石应用研究及金刚石检验检测等核心技术,具备从理论研究、实验开发、批量应用、规模生产及根据市场需求快速调整产品结构的体系化研发能力,凭借拥有的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院士工作站、国家认可实验室、郑州人造金刚石及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检验检测机构等研发资源,配以高效的研发团队和机动灵活的研发管理体制,与国内外优秀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协作和交流沟通,深化产学研融合,集中优势资源致力于关键产品研发与技术升级,为公司产品创新及应用开发提供了充分的支持。报告期内,公司坚持超硬材料主业,认真贯彻精益生产理念,持续规范和完善产品质量反馈流程,收集精准的市场数据为优化营销决策提供支撑,并根据市场以及终端客户的需求适时调整产品结构,不断提升金刚石品质。作为实验室培育钻石的开拓者,公司通过持续拓展市场、逐步完善品牌建设、打造个性化品牌体验,大单晶产品的市场关注度日益提升。
经过多年的自主研发和不断发展,公司拥有多项行业领先和原创的核心技术,报告期内公司“珠宝级大单晶金刚石HPHT制备技术开发与应用研究”项目荣获河南省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壹等奖;全资子公司郑州人造金刚石及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的“六面顶压机外框架及带外框架六面顶压机ZL200610017893.6”荣获第三届河南省专利奖;此外,公司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超硬磨料人造金刚石品》GB/T23536-2022以及团体标准《数字化超高压油泵》T/HIS012-2022的制定。截至2022年6月30日,共有授权专利180项(包含自主研发及转让授权获得),其中实用新型127项、发明专利53项,专利的获得利于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保持技术领先地位,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产品销往国内外。在国内,公司主要采取直销模式,在主要市场设有专门的销售办事处负责产品的销售,同时配合使用以直接使用客户为主的新型销售模式;在国外,公司采取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可直接与终端客户联系,也可利用当地经销商客户资源进行销售。
项目
项目 | 本期期末 | 上年期末 | 变动比例% | ||
金额 | 占总资产的比重% | 金额 | 占总资产的比重% | ||
货币资金 | 171,813,044.22 | 2.88% | 104,154,707.67 | 1.77% | 64.96% |
应收账款 | 60,930,343.09 | 1.02% | 72,500,708.55 | 1.23% | -15.96% |
预付账款 | 199,556,933.43 | 3.34% | 22,292,179.52 | 0.38% | 795.19% |
其他应收款 | 159,957,618.96 | 2.68% | 179,978,836.94 | 3.06% | -11.12% |
存货 | 1,056,653,554.66 | 17.71% | 1,030,934,641.20 | 17.51% | 2.49% |
长期股权投资 | 81,318,395.37 | 1.36% | 81,590,277.95 | 1.39% | -0.3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24,820,000.00 | 2.09% | 170,718,385.00 | 2.90% | -26.89% |
投资性房地产 | 86,155,923.42 | 1.44% | 88,659,467.76 | 1.51% | -2.82% |
固定资产 | 2,396,376,453.24 | 40.16% | 2,501,295,169.20 | 42.49% | -4.19% |
在建工程 | 406,577,149.81 | 6.81% | 406,577,149.81 | 6.91% | |
无形资产 | 129,043,983.41 | 2.16% | 131,578,876.12 | 2.24% | -1.9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31,536,389.61 | 17.29% | 1,023,866,002.89 | 17.39% | 0.75% |
短期借款 | 894,766,159.02 | 15.00% | 1,234,586,127.02 | 20.97% | -27.53% |
应付账款 | 136,972,187.33 | 2.30% | 125,842,231.86 | 2.14% | 8.84% |
应交税费 | 86,679,554.62 | 1.45% | 40,215,167.16 | 0.68% | 115.54% |
其他应付款 | 1,604,082,253.87 | 26.88% | 1,133,462,699.16 | 19.25% | 41.5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43,881,758.76 | 5.76% | 343,881,758.76 | 5.84% | |
预计负债 | 3,893,359,130.16 | 65.25% | 3,741,073,914.40 | 63.55% | 4.07% |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2、营业情况与现金流量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1、货币资金重大变动原因主要系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预付账款重大变动原因主要系预付采购款增加所致。
3、应交税费重大变动原因主要系子公司应交所得税增加所致。
4、其他应付款重大变动原因主要系郑州银行债权转让,从短期借款调至其他应付款核算所致。
项目
项目 | 本期 | 上年同期 | 变动比例%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
营业收入 | 470,338,437.80 | - | 403,568,588.12 | - | 16.54% |
营业成本 | 240,778,850.35 | 51.19% | 269,125,586.13 | 66.69% | -10.53% |
税金及附加 | 8,511,481.88 | 1.81% | 6,256,830.41 | 1.55% | 36.04% |
销售费用 | 5,216,359.29 | 1.11% | 7,160,633.09 | 1.77% | -27.15% |
管理费用 | 48,255,363.49 | 10.26% | 72,138,489.51 | 17.88% | -33.11% |
研发费用 | 9,844,235.10 | 2.09% | 19,533,409.86 | 4.84% | -49.60% |
财务费用 | 100,370,999.87 | 21.34% | 95,876,198.18 | 23.76% | 4.69% |
营业利润 | 43,784,577.80 | 9.31% | -116,645,771.46 | -28.90% | 137.54% |
营业外收入 | 546.67 | 0.00% | 1,754,165.69 | 0.43% | -99.97% |
净利润 | -245,017,362.99 | -52.09% | -444,596,071.21 | -110.17% | 44.8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8,248,313.42 | 80.42% | 280,230,574.09 | 69.44% | 34.9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1,529,622.18 | 81.12% | 240,495,846.46 | 59.59% | 58.6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81,308.76 | - | 39,734,727.63 | - | -108.2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40,488.80 | - | -5,128,495.22 | - | -45.0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1,368.30 | - | -2,108,887.02 | - | 84.29% |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1、税金及附加重大变动原因主要系附加税增加所致。
2、管理费用重大变动原因主要系中介费/代理费减少所致。
3、研发费用重大变动原因主要系人员费用及固定资产折旧减少所致。
4、营业外收入重大变动原因主要系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5、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重大变动原因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6、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重大变动原因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以及冻结资金记入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所致。
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重大变动原因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重大变动原因主要系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项目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35,022.69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219,915,888.86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1,032.26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 -219,181,898.43 |
所得税影响数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219,181,898.43 |
四、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一)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郑州人造金刚石及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国内 | 河南郑州高新区 | 人造金刚石及制品的研究开发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河南华茂新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国内 | 河南新安县 | 金刚石工具的研发和销售等 | 90.00% | 10.00% | 投资设立 |
郑州华晶超硬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 国内 | 河南荥阳市 | 超硬材料及制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进出口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洛阳华发超硬材料制品有限公司 | 国内 | 河南新安县 | 人造金刚石线等的生产、销售 | 90.00% | 投资设立 | |
焦作华晶钻石有限公司 | 国内 | 河南焦作市 | 人造金刚石大单晶及人造金刚石制品的生产与销售 | 71.00% | 投资设立 | |
华晶(上海)珠宝有限公司 | 国内 | 上海市 | 珠宝首饰的销售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济源华晶电气有限公司 | 国内 | 河南济源市 | 电气、电缆等的销售 | 99.00% | 投资设立 | |
SINOCRYSTALINT'LPTE.LTD. | 新加坡 | 新加坡 | 进出口贸易,研发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河南华信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国内 | 河南郑州市 | 钻石、珠宝、玉石、首饰及产品、工艺品的技术检测、鉴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郑州华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国内 | 河南郑州高新区 | 催化技术的研究、推广、咨询与服务等 | 51.00% | 投资设立 | |
郑州华晶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国内 | 河南郑州高新区 | 金刚石材料的研究、生产、销售;金刚石微粉的研究、生产、销售; | 80.00% | 投资设立 | |
深圳缪玛珠宝有限公司 | 国内 |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 从事黄金、铂金、K金钯金、白银、翡翠、玉器、工艺美术品、珠宝首饰的批发 | 100.00% | 购买 | |
郑州华晶实业有限公司 | 国内 | 河南荥阳市 | 钻石饰品、金银饰品、珠宝饰品、翡翠玉石饰品、镶嵌饰品、工艺品的加工批发、零售及维修;人造金刚石及其设备、原辅材料、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郑州旭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国内 | 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 | 人造金刚石及制品的研究开发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河南灏鼎钻石有限公司 | 国内 | 河南商丘市 | 人造金刚石及制品的研究开发 | 100.00% | 投资设立 |
(二)主要参股公司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合并报表范围内是否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
□是√否
七、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企业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重大事件
一、重大事件索引
事项 | 是或否 | 索引 |
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是□否 | 四.二.(一) |
是否存在提供担保事项 | √是□否 | 四.二.(二) |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 □是√否 | |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 √是□否 | 四.二.(三) |
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 √是□否 | 四.二.(四) |
是否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 □是√否 | |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 □是√否 | |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 □是√否 | |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 | □是√否 | |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 √是□否 | 四.二.(五) |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 √是□否 | 四.二.(六) |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 √是□否 | 四.二.(七) |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 √是□否 | 四.二.(八) |
是否存在破产重整事项 | □是√否 | |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其他事项 | □是√否 |
二、重大事件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累计金额是否占净资产10%及以上
√是□否
单位:元
性质 | 累计金额 | 合计 | 占期末净资产比例% | |
作为原告/申请人 | 作为被告/被申请人 | |||
诉讼或仲裁 | 307,632,300 | 6,082,894,415 | 6,390,526,715 | -608% |
2、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案由 | 是否结案 | 涉及金额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案件进展或执行情况 | 临时公告披露时间 |
焦作华晶钻石有限公司 | 祁超超 | 焦作华晶与祁超超存在委托合同纠纷。祁超超于2014年11月18日开始在焦作华晶工作,负责深圳地区产品销售。当时约定祁超超可以从焦作华晶处申请领取货物后,将货物直接交付给客户,并由祁超超负责和客户结算货款后交与公司。2016年1月6日,焦作华晶与祁超超进行核算,祁超超向焦作华晶出具了欠条,载明其尚有69310元货款未支付给焦作华晶,但2016年3月祁超超未办理离职手续就离开公司,所欠货款未支付给焦作华晶。 | 否 | 69,300.00 | 否 | 一审判决已生效,祁超超已还款1万元 | 2019年10月-2022年6月 |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东路支行 | 近日公司相关人员在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东路支行(以下简称“郑州银行金水东路支行”)办理业务时知悉,公司在郑州银行金水东路支行的224,390,014.47元资金被郑州银行金水东路支行强行划扣,上述被划扣的资金来源为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在知悉该事项后,与该行多次协商催要,该银行仍未归还,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 否 | 224,390,000.00 | 否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
洛阳华发超硬材 | 续阳光电(上海) | 洛阳华发超硬材料制品有限公司 | 否 | 2,615,800.00 | 否 | 已和解 |
料制品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简称“洛阳华发”)与续阳光电(上海)有限公司(简称“续阳光电”)从2017年5月开始金刚石线的交易,约定洛阳华发为续阳光电供应金刚石线,续阳光电收到货后一个月内支付货款。截至2018年5月续阳光电尚有2815765.85元未支付,洛阳华发向法院提起诉讼。 | ||||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众信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2016年6月6日,郑州华晶与众信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信电力”)签订《110KV送变电工程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郑州华晶作为110KV送变电工程的发包方,众信电力作为承包方,由众信电力对110KV送变电工程进行EPC总承包;2016年10月13日,双方就上述工程签订《备忘录》。合同签订后,郑州华晶合计向众信电力支付工程预付款384万元。在上述合同及备忘录履行期间,郑州华晶全面按照协议履行了自身的义务,在不存任何施工障碍的情况下,众信电力拒不履行合同,至今项目未实际施工。郑州华晶多次向众信电力要求返还支付的工程预付款,但众信电力一直拒绝返还,郑州华晶向法院提起诉讼。 | 否 | 3,840,000.00 | 否 | 已决 |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洛阳启明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 郑州华晶与洛阳启明超硬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启明”)于2015年6月16日签订《供销合同》,合同金额1.68亿元,双方履行了交付、付款义务,但洛阳启明仅向郑州华晶开具了7560万元的增值税发 | 否 | 10,630,100.00 | 否 | 已撤诉 |
票,尚有9240万元的增值税发票未向郑州华晶开具,造成郑州华晶损失10630088.5元,郑州华晶向法院提起诉讼。 | ||||||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洛阳启明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 郑州华晶与洛阳启明于2015年7月7日签订《供销合同》,合同金额1.68亿元,双方履行了交付、付款义务,但洛阳启明未向郑州华晶开具1.68亿元增值税发票,造成郑州华晶损失19327433.63元,郑州华晶向法院提起诉讼。 | 否 | 19,327,400.00 | 否 | 已撤诉 |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润矽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 郑州华晶与河南润矽超硬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润矽”)于2019年10月9日签订了《设备改造合同》,约定河南润矽按郑州华晶设计进行合成设备改造,合同总金额40645万元。双方依约履行了改造、付款义务,但河南润矽未向郑州华晶开具40645万元的增值税发票,使郑州华晶无法按增值税进行抵扣,按现行增值税税率13%计算,造成郑州华晶损失46759734.51元,郑州华晶向法院提起诉讼。 | 否 | 46,759,700.00 | 否 | 已撤诉 |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 郑州华晶系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投金控”)股东,持有其2.07%股权。自郑州华晶投资入股以来,农投金控未向郑州华晶提供经营状况报告,侵犯了郑州华晶的股东知情权。郑州华晶于2021年9月27日向农投金控发出书面申请,要求行使股东知情权,查阅公司章程、财务会计报告等相关资料;但农投金控至今未给予回 | 否 | -- | 否 | 已决 |
复。为维护合法权益,郑州华晶向法院提起诉讼。 | ||||||
牛银萍 |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朱建杰 | 牛银萍诉称与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签署《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向牛银萍借款5,000万元,河南华晶、郭留希和朱建杰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借款到期后,公司未支付剩余部分本金及利息,牛银萍将公司、河南华晶、郭留希和朱建杰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是 | 20,000,000.00 | 否 | 二审已判决,维持原判。已划扣公司土地补偿款2,000.00万元。 |
田园园 |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闵守生 | 田园园诉称与河南华晶于2018年1月15日签署《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河南华晶向田园园借款3,000万元,郑州华晶、郭留希和闵守生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借款到期后,河南华晶偿还1,000万元,剩余2,000万元未偿还,田园园将河南华晶、郑州华晶、郭留希和闵守生起诉至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是 | 20,000,000.00 | 是 | 二审已判决,维持原判。已划扣土地补偿款2,015.51万元。 |
河南中融智造实业有限公司 |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 | 河南中融智造实业有限公司(简称“中融公司”)诉称与公司、郭留希于2017年11月10日共同签署《借款及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向中融公司借款2亿元,郭留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中融公司根据合同约定要求提前收回借款,截至2018年8月10日,公司未支付上述2亿元借款,保证人未履行担保义务。中融公司将公司和郭留希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是 | 193,634,600.00 | 否 | 二审已判决。已划扣公司银行账户资金22,302.55万元。 |
丰汇租赁有限公 | 郑州华晶金刚石 | 丰汇租赁有限公司(简称“丰汇租 | 是 | 330,958,900.00 | 否 | 和解协议已执行,已冻结 |
司 | 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郑秀芝、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赁”)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丰汇租赁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公司出借资金50,000万元,郭留希、郑秀芝、河南华晶为上述债务提供担保。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公司未按时偿还租金,对方在租赁业务未到期的情况下要求公司提前还款。 | 的354,958,877.51元款项被法院划扣支付给丰汇租赁,同时根据和解协议,丰汇租赁向郑州华晶发放100,000,000.00元款项作为短期借款。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朱登营、曹水霞、朱晓斐、杨艳敏 | 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简称“深圳金利福”)将公司作为付款人、承兑人的商业承兑汇票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简称“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同时开展黄金租赁业务,河南华晶、郭留希、朱登营、曹水霞、朱晓斐、杨艳敏为担保方。业务到期后,深圳金利福未能及时偿还租借资金。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否 | 50,392,000.00 | 否 | 一审判决生效,已划扣公司银行账户资金5,056.41万元。 |
杭州厚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河南省豫星华晶微钻有限公司、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开发有限公司 | 杭州厚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杭州厚经”)诉称与河南华晶于2017年12月8日签署《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河南华晶向杭州厚经借款6000万元,郭留希、郑州华晶、河南省豫星微钻有限公司(简称“豫星微钻”)、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加速器”)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经过杭州厚经的多次催收,仍剩余部分本金未履行还款义务,杭州厚经将河南华晶、公司、郭留希、豫星微钻和加速器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至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 否 | 23,305,100.00 | 是 | 二审再判决已生效,未执行。 |
中国有色金属第 | 焦作华晶钻石有 | 中国有色金属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 | 否 | 15,857,200.00 | 否 | 2017年12月27日, |
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限公司 | 司(简称“六冶公司”)诉称2014年元旦前后将施工项目交付焦作华晶,焦作华晶未提出质量异议,但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六冶公司将焦作华晶起诉至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并作出(2017)豫0811民初3024号民事调解书。2019年11月13日,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裁定将焦作华晶名下的部分土地、房产抵偿所欠六冶公司债务1,484.15万元,2020年3月双方完成了土地证的分割移交手续。 | |||
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朱登营、郭留希 |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通恒信”)诉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签订两份《融资回租合同》,合同租金共计10342万元,深圳金利福、朱登营、郭留希就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由于郑州华晶未按时支付租金,海通恒信提起诉讼。 | 否 | 88,218,000.00 | 否 | 已签订和解协议,尚未执行。 |
张家港市舜辰机械有限公司 | 洛阳华发超硬材料制品有限公司、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张家港市舜辰机械有限公司(简称“舜辰机械”)诉称于2017年7月、2017年11月、2018年2月与公司子公司洛阳华发超硬材料制品有限公司(简称“洛阳华发”)分别签署三份《购销合同》,为其提供生产设备21台,其履行了交货义务,但洛阳华发未能全部支付货款,截至2019年5月31日,尚欠货款10009872.69元。同时原告认为郑州华晶、洛阳华科超硬材料制品有限公司(简称“洛阳华科”)注册资金未到位或抽逃了注册资本,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向张家港市人 | 否 | 10,009,900.00 | 否 | 已申请再审 |
民法院提起诉讼。 | ||||||
郑州经久商贸有限公司 | 郑州市晨熙家食品有限公司、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 | 郑州经久商贸有限公司(简称“经久商贸”)诉称郑州市晨熙家食品有限公司(简称“晨熙家”)于2017年10月13日与其签署了《借款合同》,其出借资金89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7年10月13日起至2018年10月12日止,月利率2%,郑州华晶、郭留希为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晨熙家未足额还款付息。 | 否 | 52,985,300.00 | 是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
河南省苏豫有色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 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开发有限公司、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 | 河南省苏豫有色金属贸易有限公司(简称“苏豫有色”)诉称其于2018年9月29日与加速器签订《借款合同》,向加速器出借53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9月29日至2019年1月28日止,年利率24%。郑州华晶、河南华晶、郭留希为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借款到期后,加速器未如约还款付息。 | 否 | 50,822,700.00 | 是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2021年5月18日,法院已提取公司在农投华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退伙后的可分配金额29764501元。2021年5月20日,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2021)豫01执202号之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2021年6月,已合计划扣公司海口农商行账户1,765.11万元。 |
张志军 |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赵清国 | 张志军诉称其于2018年7月30日与郭留希签署借款合同,向其出借人民币3000万元,借款期限至2019年2月28日,利息为每月2%。赵清国、郑州华晶、河南华晶向其出具了《担保保证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郭留希未向张志军支付本息。 | 否 | 37,200,000.00 | 是 | 一审判决公司按被告不能清偿部分承担1/2赔偿责任,二审原告已撤诉。已划扣土地补偿款1,772.44万元 |
远东国际租赁有 | 华晶精密制造股 |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简称“远东 | 是 | 21,076,400.00 | 是 | 一审判决公司承担连带 |
限公司 | 份有限公司、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 | 公司”)诉称,2017年6月6日,其作为委托人,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贷款人,与华晶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晶精密”)签订了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5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17年6月23日至2020年6月23日。同日,远东公司与华晶精密签订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约定华晶精密支付给远东公司250万元作为履行合同的保证金且不收取利息。郑州华晶、郭留希分别于远东公司签署《保证合同》、《保证函》。委托贷款分12期偿还贷款本息,由于华晶精密屡次逾期,2019年6月5日起未再支付任何款项,远东公司提起诉讼。 | 清偿责任,2020年6月3日、6月5日法院分别划扣公司银行账户资金21,076,407.52元、11,819.51元。 | |||
河南省中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河南省豫星微钻有限公司、郭留希、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开发有限公司、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省中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简称“中原小贷”)诉称2017年8月16日其与豫星微钻签订《额度贷款合同》,并于同日与郭留希、加速器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2018年8月10日,中原小贷向豫星微钻发放贷款5000万元,贷款期限自2018年8月10日至2019年8月9日。2019年8月6日,中原小贷与豫星微钻、郭留希、加速器、郑州华晶签署《贷款展期合同》,展期12个月,郑州华晶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由于豫星微钻展期后仍未按期付息,其余相关方未履行相关义务,中原小贷提起诉讼。 | 否 | 51,295,700.00 | 是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于2021年12月6日作出执行裁定书【(2021)豫01执恢416号】商丘华晶钻石有限公司100%股权已过户给中原小贷。 |
江苏光润金刚石科技有限公司 | 洛阳华发超硬材料制品有限公司 | 江苏光润金刚石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光润”)诉称与公司子公司洛 | 否 | 941,500.00 | 否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阳华发常年存在业务往来,2017年6月至2017年8月双方签订《购销合同》若干份,不定期进行货款结算。截至2019年5月14日,洛阳华发尚存在未结清的货款,其多次催要仍未支付,故诉至法院。 | ||||||
浙银信和成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郭留希、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浙银信和成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信和”)与北京天浩融源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张廷玉于2017年7月12日共同签署了《共青城千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浙银信和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按约定向共青城千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2017年8月3日至12月20日期间分批次共实缴12000万元出资款。2017年7月12日,浙银信和与河南华晶签署了《共青城千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差额补足及收购协议》,约定对于浙银信和在合伙协议项下获得的门槛收益及出资款的返还,河南华晶应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同日,郑州华晶、郭留希与浙银信和签署了《保证合同》。后因河南华晶未及时足额支付转让价款,郑州华晶、郭留希未按约定承担清偿责任,浙银信和提起诉讼。 | 否 | 130,397,800.00 | 是 | 二审判决:1、撤销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川01民初5254号民事判决;2、郭留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对河南华晶应支付给浙银信和的收购价款124,213,689.44元及仲裁裁决确定的已产生的违约金5,484,111.93元共计129,697,801.37元,并以收购价款124,213,689.44元为基数从2019年8月21日起算至付清之日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已付律师费150,000元及差旅费20,000元、仲裁费380000元及财产保全费129877.8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在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河南华晶追偿;3、郑州华晶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对本判决第二项确定的河南华晶应支付给浙银信和款项总额不能清偿部分 |
承担二分之一赔偿责任;其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河南华晶追偿;4、驳回浙银信和的其他诉讼请求。二审判决已生效。 | ||||||
河南相银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郭留希、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相银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相银融资租赁”)与河南华晶于2018年1月26日签订了《所有权转让协议》,约定河南华晶为卖方向相银融资租赁出售设备一批;同日相银融资租赁与河南华晶又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以相银融资租赁为出租人以融资租赁方式向河南华晶出租设备一批以供河南华晶生产所用。郭留希向相银融资租赁出具了《保证函》,郑州华晶与相银融资租赁签订了《保证合同》,对河南华晶与相银融资租赁之间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因河南华晶到期未支付租金,相银融资租赁提起诉讼。 | 否 | 28,586,100.00 | 是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江铜国际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 | 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朱登营 | 江铜国际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江铜国际”)诉称与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利福公司)于2018年1月30日签署了《国内保理合同(公开型、有追索权)》,合同约定金利福公司向江铜国际转让其与郑州华晶之前签署的《销售合同》项下产生的应收账款,以向江铜国际申请办理公开、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江铜国际与金利福公司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 否 | 14,060,000.00 | 是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达成了有关保理事宜的协议。2018年1月30日,郭留希与江铜国际签署了《保证合同(为买方担保)》,其自愿就郑州华晶基于保理合同项下江铜国际受让的应收款项对应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日,朱登营与江铜国际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卖方担保)》,其自愿就金利福公司就保理合同项下的对江铜国际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由于发生了相关反转让事由,江铜国际要求金利福公司向其支付回购款,以向金利福公司反转让全部应收账款,但金利福公司仅部分履行了反转让义务,还剩14060000元回购款未支付,江铜国际向法院提起诉讼。 | ||||||
富安达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华晶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 | 2017年11月18日,第三人华宝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信托”)与被告华晶精密签订了《华宝【远东租赁组合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贷款合同》(下称“贷款合同”),华宝信托与华晶精密之间形成信托贷款法律关系。同时,为担保华晶精密履行贷款合同,郑州华晶、郭留希分别与华宝信托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签署后,华宝信托向华晶精密支付了信托贷款人民币50000000元。贷款期间为2017年11月29日至2020年11月29日。2019年7月30日,华宝信托与上海睿银盛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债券转让协议,同时上海睿银盛 | 否 | 27,934,100.00 | 是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富安达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简称“富安达”)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后因华晶精密借款逾期,富安达加速到期信托贷款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 |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开发有限公司、郭留希、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2017年5月5日山西证券与河南华晶、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股票收益权转让合同及股票质押合同》、2018年8月6日郑州华晶向山西证券出具《承诺函》承诺当河南华晶未履行上述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加速器也未履行保证责任的情况下山西证券有权要求郑州华晶补足加速器保证责任中的不足部分。 | 否 | 583,466,000.00 | 是 | 二审已判决,维持原判。河南华晶所持9440万股豫金刚石股票被法院裁定作价21372万元交付山西证券抵偿部分之债务。 |
郑州元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郑州木之秀商贸有限公司、郭留希、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郑州元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简称“元化咨询”)诉称郑州木之秀商贸有限公司(简称“木之秀”)分别于2017年11月15日、2017年11月16日与案外人河南联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投金控”)签署了《借款合同》,农投金控分别出借资金10000万元,共计20000万元,借款期限分别自2017年11月15日起至2018年11月14日止、自2017年11月16日起至2018年11月15日止,两笔借款年利率均为12%,郑州华晶、郭留希为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木之秀未足额还款付息。2019年6月25日,农投金控与元化咨询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农 | 否 | 216,266,700.00 | 是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2年1月,郑州华晶持有的农投金控5000万股股权被法院以45,898,385元拍卖并完成过户。
投金控将上述债权转让给元化咨询。因借款到期未能如约还款付息,元化咨询向法院提起诉讼。 | ||||||
郑州经久商贸有限公司 | 郑州隆顺达超硬材料有限公司、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 | 经久商贸诉称郑州隆顺达超硬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顺达”)于2018年9月25日与案外人联创小贷签订《借款合同》,联创小贷向隆顺达出借资金6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9月25日起至2019年3月24日止,年利率为24%,郑州华晶、郭留希为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隆顺达未足额还款付息。2019年6月25日,联创小贷与经久商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联创小贷将上述债权转让给经久商贸。 | 否 | 6,000,000.00 | 是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郑州经久商贸有限公司 | 郑州木之秀商贸有限公司、郭留希、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经久商贸诉称木之秀于2018年1月8日与案外人郑州市联创融久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小贷”)签订《最高额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联创小贷向木之秀出借资金1375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月利率2‰,郑州华晶、郭留希为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木之秀未足额还款付息。2019年6月25日,联创小贷与经久商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联创小贷将上述债权转让给经久商贸。 | 否 | 148,683,300.00 | 是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郑州经久商贸有限公司 | 郑州鸿展超硬材料有限公司、郭留希、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经久商贸诉称郑州鸿展超硬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鸿展”)于2018年9月25日与案外人联创小贷签订《借款合同》,联创小贷向郑 | 否 | 36,765,300.00 | 是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
州鸿展出借资金34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9月25日起至2019年3月24日止,年利率为24%,郑州华晶、郭留希为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郑州鸿展未足额还款付息。2019年6月25日,联创小贷与经久商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联创小贷将上述债权转让给经久商贸。 | ||||||
郑州经久商贸有限公司 | 洛阳艾伦特合金材料有限公司、郭留希、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经久商贸诉称洛阳艾伦特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艾伦特”)于2018年9月24日与案外人联创小贷签订《借款合同》,联创小贷向洛阳艾伦特出借资金266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9月25日起至2019年3月24日止,年利率为24%,郑州华晶、郭留希为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洛阳艾伦特未足额还款付息。2019年6月25日,联创小贷与经久商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联创小贷将上述债权转让给经久商贸。 | 否 | 30,111,200.00 | 是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
郑州元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开发有限公司、郭留希、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元化咨询诉称加速器于2018年12月19日与案外人农投金控签订《借款合同》,农投金控向加速器出借5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12月19日至2019年6月27日止,年利率12%。郑州华晶、河南华晶、郭留希为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借款到期后,加速器未如约还款付息。2019年6月25日,农投金控与元化咨询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农投金控将上述债权转让给 | 否 | 54,066,700.00 | 是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元化咨询。 | ||||||
郑州元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河南协鼎实业有限公司、郭留希、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元化咨询诉称河南协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鼎实业”)于2018年9月26日与案外人农投金控签订《借款合同》,农投金控向协鼎实业出借45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9月26日至2019年3月26日止,年利率12%。郑州华晶、郭留希为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借款到期后,协鼎实业未如约还款付息。2019年6月25日,农投金控与元化咨询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农投金控将上述债权转让给元化咨询。 | 否 | 48,660,000.00 | 是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河南省苏豫有色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 | 苏豫有色诉称郑州华晶于2018年12月27日与案外人河南农投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投金融”)签订《借款合同》,农投金融向郑州华晶出借135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6月26日止,年利率24%。郭留希为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借款到期后,郑州华晶未如约还款付息。2019年6月25日,农投金融与苏豫有色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农投金融将上述债权转让给苏豫有色。 | 否 | 145,980,000.00 | 否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
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省顿嘉贸易有限公司、河南省移领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2019年3月8日,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巩义农商行”)与被告河南省顿嘉贸易有限公司(简称“顿嘉贸易”)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顿嘉贸易向巩义农商行借款2900万元,借款期限 | 否 | 29,000,000.00 | 是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自2019年3月8日至2020年3月8日。同日,巩义农商行与河南省移领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移领点”)、郑州华晶分别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后,巩义农商行已依约发放了贷款。后因顿嘉贸易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已违约,巩义农商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 ||||||
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林智商贸有限公司、河南省移领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2019年3月8日,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巩义农商行”)与河南林智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智商贸”)签订借款合同一份,约定林智商贸向巩义农商行借款2900万元,借款期限从2019年3月8日至2020年3月8日。2019年3月8日,巩义农商行与河南省移领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移领点”)、郑州华晶签订保证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移领点、郑州华晶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签订后,巩义农商行向林智商贸发放了贷款,林智商贸支付利息共计622342.45元,未及时足额支付利息。移领点、郑州华晶作为担保人也没有替代林智商贸支付利息。现巩义农商行提前收回贷款,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 否 | 29,000,000.00 | 是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郑州益之润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市晨熙家食品有限公司、郑州华晶金刚石股 | 2019年4月27日,巩义农商行与郑州益之润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益之润”)签订借款合同一份,约定益之润向巩义农商行借款1500万元,借款期限从2019年4 | 否 | 15,000,000.00 | 是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份有限公司、郭留希 | 月27日至2020年4月17日,月利率为8.7‰。同日,巩义农商行与郑州市晨熙家食品有限公司(简称“晨熙家”)、郑州华晶、郭留希签订保证合同一份,合同约定晨熙家、郑州华晶、郭留希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巩义农商行已依约发放了贷款。后因益之润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已违约,巩义农商行要求提前收回贷款,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 | 2016年,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商银行”)、郑州华晶、郭留希以及案外人北京天弘华融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下称“天弘华融”)共同签订了《合作备忘录》约定,天弘华融持有河南省金利福珠宝有限公司98.82%的股权及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98.77%的股权。浙商银行拟设立定向资管计划出资9.75亿元委托银行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银河汇证券”)认购天弘华融优先级基金份额。郑州华晶同意并承诺将在约定条件满足时以发行股票及/或现金方式收购天弘华融持有的河南金利福与深圳金利福全部股权,使得天弘华融以投资项目退出收益及利润分配向原告支付现金的方式,实现浙商银行资管计划的投资退出。《合作备忘录》签订后,浙商银行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后因郑州华晶、郭留希未履行相应的付款义务,也未支 | 否 | 891,808,400.00 | 是 | 一审审理中(一审公司败诉,上诉后法院发回重审;再次一审公司仍败诉,上诉后法院以一审合议庭组成违法为由,再次发回重审) |
付任何违约金,浙商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 ||||||
河南万锦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2015年6月3日,万锦地产、河南华晶、郑州华晶、郭留希就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石楠路以西、冬青街以北、春藤路以东、红椿里路以南地块(下称“合作地块”)签署《合作协议》,约定了双方的合作方式、收益分配、合作进度、双方责任等内容,郭留希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现合作地块已出让成交,河南华晶、郑州华晶、郭留希应返还万锦地产履约保证金20000000元,以及支付万锦地产应分配土地补偿费同时应返还万锦地产垫付的业务费用。后因河南华晶、郑州华晶、郭留希未支付任何款项,万锦地产请求仲裁。 | 否 | 59,781,900.00 | 否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张志军 | 郭留希、郑州华晶、河南华晶、赵清国 | 2018年7月30日,张志军与郭留希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张志军向郭留希提供借款2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8月7日至2019年3月6日。同日,郑州华晶、河南华晶、赵清国签署了担保保证书,对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后因郭留希未足额还款付息,张志军向法院提起诉讼。 | 是 | 24,091,400.00 | 否 | 已划扣公司土地补偿款2,400.00万元,已结案。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016年6月23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简称“工行郑州分行”)与郑州华晶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理财计划代理人)签订了《债权投资协议》,约定债权投资金额为45000万 | 否 | 301,697,800.00 | 否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元,债权投资期限为60个月。同日,河南华晶签订了《保证合同》,对郑州华晶上述融资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后工行郑州分行按约定发放融资45000万元,郑州华晶未按计划还款构成违约,工行郑州分行宣布协议项下未偿还的投资资金和其他融资款到期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 ||||||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 | 2018年12月12日,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旅银行”)与郑州华晶签订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约定郑州华晶在中旅银行借款5000万元整,借款期限为2018年12月12日至2019年11月20日。为担保债务的履行,中旅银行于2018年12月12日分别与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河南华晶”)、郭留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后因郑州华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违约情形,中旅银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郑州华晶、河南华晶及郭留希未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中旅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 否 | 50,000,000.00 | 否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河南省中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开发有限公司、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省中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简称“中原小贷”)诉称2018年12月13日其与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加速器”)签订了《额度贷款合同》,约定中原小贷向加速器核定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4150万元,授信额度有效期为2018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12日止。2018年12月13日,中原小贷分别与河南华晶、郭留希签署了 | 否 | 44,056,200.00 | 是 | 执行中 |
《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日郑州华晶向中原小贷出具《担保承诺函》。后因加速器未按期付息,河南华晶、郭留希、郑州华晶未按约定承担担保责任,中原小贷根据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向法院提起诉讼。 | ||||||
济南市冶金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济南市冶金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济南冶金研究所”)与郑州华晶2019年1月签订了《采购合同》,合同金额2498000元。合同约定郑州华晶从济南冶金研究院采购顶锤产品。合同签订后济南冶金研究所积极组织生产,向郑州华晶交付了全部货物,郑州华晶未能支付全部价款,济南冶金研究院向法院提起诉讼。 | 否 | 2,245,900.00 | 否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张家港撤尔特种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洛阳华发超硬材料制品有限公司、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华科超硬材料制品有限公司 | 张家港撤尔特种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洛阳华发、郑州华晶、洛阳华科买卖合同纠纷。(暂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 | 否 | 1,053,400.00 | 否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郑州华晶、深圳市佑爱珠宝有限公司、河南省吉欧迪商贸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郑州日月明商贸有限公司、河南省金利福珠宝有限公司、河南华晶、郭留希、 | 2018年11月15日,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郑州华晶签订了《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合作协议》,约定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同意为郑州华晶承兑的商业汇票办理贴现。同日宁波银行深圳分行与深圳市佑爱珠宝有限公司(简称“佑爱珠宝”)签订了《电子商业汇票贴现总协议》,约定:协议存续期间内,佑爱珠宝可通过宁波银行或其他银行的网上 | 否 | 3,488,200.00 | 是 | 一审判决已生效,已被划扣银行账户资金373.44万元。 |
朱晓斐、杨艳敏、朱登营、曹水霞 | 银行等电子渠道向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发起电子商业汇票贴现业务申请,经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审核同意后予以贴现。2018年11月14日至22日,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分别与河南省吉欧迪商贸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郑州日月明商贸有限公司、河南省金利福珠宝有限公司、河南华晶、郭留希、朱晓斐、杨艳敏、朱登营、曹水霞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上述合同签订后,宁波银行深圳分行依佑爱珠宝申请,为郑州华晶承兑的两张电子商业汇票办理了贴现。上述两张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均被拒付,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垫付款,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 |||||
济南市冶金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洛阳启明超硬材料有限公司、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济南市冶金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济南冶金研究所”)与洛阳启明超硬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洛阳启明”)于2017年3月2日签署了《关于济南市冶金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顶锤试用协议》,协议约定洛阳启明从济南冶金研究所处采购顶锤产品,并对单价及数量等内容作了约定。同日,济南冶金研究所与洛阳启明、郑州华晶共同签订《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如洛阳启明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足额向济南冶金研究所支付货款,则由郑州华晶向济南冶金研究所支付货款。后因济南冶金研究所交付了全部货物,洛阳启明及郑州华晶未能支付全部价 | 否 | 1,251,700.00 | 否 | 一审判决生效,处于执行阶段。 |
款,济南冶金研究所向法院提起诉讼。 | ||||||
焦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焦作华晶钻石有限公司、焦作市美晶科技有限公司 | 2013年11月,焦作华晶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华晶”)向焦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新区投资集团”)借款260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2个月,焦作市美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美晶”)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后焦作华晶、焦作美晶未按期还款,焦作新区投资集团向法院提起诉讼。 | 否 | 26,000,000.00 | 否 | 处于执行程序中 |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 | 2018年12月19日,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中旅银行”)与郑州华晶签订了《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业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汇票保贴协议),协议约定焦作中旅银行授予郑州华晶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额度为3000万元整,贴现申请人仅为洛阳艾伦特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伦特公司)。为担保债务的履行,焦作中旅银行于2018年12月12日分别与河南华晶、郭留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汇票保贴协议签订后,焦作中旅银行依据协议约定和贴现申请人艾伦特公司的申请,足额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款付至贴现申请人账户。但是郑州华晶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出现了汇票保贴协议第九条约定的情形,焦作中旅银行有权要求其提前支付尚未到期汇票项下的票款。郑州华晶、河南华晶及郭留希至今未履行还本 | 否 | 23,350,000.00 | 否 | 一审判决生效,已划扣495元 |
付息的义务,焦作中旅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 ||||||
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 | 2019年3月28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简称“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与郑州华晶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郑州华晶向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贷款4120万元,合同签订后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依约向郑州华晶发放了贷款。2018年9月3日,郑州华晶与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签署了《抵押合同》,以郑州华晶名下位于荥阳市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内园区12号路与园区17号路交叉口东北侧【豫(2018)荥阳市不动产权第0021158号】的土地为其与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在2018年3月12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抵押担保,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取得豫(2018)荥阳市不动产证明第003687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2018年3月12日,郭留希与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其为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与郑州华晶在2018年3月12日至2020年3月11日期间签订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贷款到期后,郑州华晶未按约还款,郭留希亦未履行代偿义务,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 否 | 42,306,400.00 | 否 | 处于执行程序中 |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2017年8月4日,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杰电气”)与公司签订《直流电源(含水冷电 | 否 | 1,441,300.00 | 否 | 已和解,尚未执行。 |
缆)样机试用协议书》,协议总金额1,300,000元。协议约定英杰电气向公司提供产品样机的试用期为90个工作日,自公司收到英杰电气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试用期间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公司有权退货,试用期满公司验收合格且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付试用协议总金额的90%,剩余试用协议总金额的10%为期限一年的质保金。试用期满若有异议公司需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如公司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验收合格。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签收标的物,试用期截止于2018年3月8日。因公司未提出书面异议且质保期届满,公司拖延货款,英杰电气向法院提起诉讼。 | ||||||
洛阳金鹭硬质合金工具有限公司 | 洛阳启明超硬材料有限公司、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洛阳金鹭硬质合金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金鹭”)与洛阳启明超硬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启明”)分别于2017年8月22日、8月24日、12月4日签订《供销合同》,约定洛阳启明从洛阳金鹭处购买合金顶锤,交货地点为郑州华晶;对应上述供销合同,洛阳金鹭与洛阳启明和郑州华晶分别于2017年10月24日、11月14日、12月2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如果洛阳启明在供销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足额向洛阳金鹭支付货款,由郑州华晶代为向洛阳金鹭支付。后因洛阳启明拖延支付货款,郑州华晶未按 | 否 | 18,472,000.00 | 否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照协议约定代为支付货款,洛阳金鹭向法院提起诉讼。 | ||||||
桂林市同力自动化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2017年7月,桂林市同力自动化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力自动化”)与郑州华晶签订《样机试用协议书》,约定原告提供一套电控系统(电控柜)样机供郑州华晶在其压机上试用,该样机发货给郑州华晶并完成安装调试,随后投入生产运行。根据《样机试用协议书》的约定,在20天的试用期满后郑州华晶未退还样机,自动视为其同意购买该样机。为落实该样机的购买价格及付款方式,郑州华晶与同力自动化双方补签了《采购合同》,同日原告开具了发票,《采购合同》确认了样机试用协议及同力自动化完成交货和安装调试的事实,并约定在郑州华晶收到发票后三个月内付款,之后郑州华晶以资金紧张为由拒不支付货款。同力自动化提起诉讼 | 否 | 81,400.00 | 否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东路支行 |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开发有限公司、郭留希 |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东路支行与郑州华晶于2019年10月30日、2019年10月31日、2019年11月7日签订了四份《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补充协议》,借款期限一年,郑州银行金水东路支行已依约向郑州华晶发放贷款共计339,819,968.00元。2019年10月30日,郑州银行金水东路支行与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加速器”)、郭留希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加速器、郭留 | 否 | 356,966,300.00 | 否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希为郑州银行金水东路支行与郑州华晶在2019年10月30日至2020年10月29日期间签订的所有合同及修订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协议)的最高债权本金340,000,000.00元、利息等债务提供保证担保。因郑州华晶逾期偿还贷款利息、被其他债权人起诉,且各被告均未清偿剩余贷款本息,郑州银行金水东路支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 ||||||
沈阳鑫太谷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鑫太谷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太谷机械”)与郑州华晶于2017年11月16日、2017年9月27日、2017年11月27日、2018年5月4日签订多份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对配件的数量、单价、履行方式及货款支付方式和期限进行了明确约定,总货款为476.6万元。合同签订后,鑫太谷机械履行了交货义务,并向郑州华晶开具了全额增值税发票。根据鑫太谷机械自认,截止2019年12月10日,郑州华晶尚欠鑫太谷机械到期货款56.815万元。鑫太谷机向法院提起诉讼。 | 否 | 581,700.00 | 否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华晶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 | 2019年6月12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郑州分行”)与华晶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晶精密)、郭留希分别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主要约定:主合同项下债务人为郑州华晶;被担保 | 否 | 103,666,100.00 | 否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主债权为债权人自2019年6月12日至2022年6月12日止的期间内与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双方还约定了担保范围等其他事项。2019年6月13日,郑州华晶作为借款人,与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主要约定郑州华晶向浦发银行郑州分行借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9年6月13日至2020年6月12日。2019年10月29日,郑州华晶作为借款人,与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主要约定郑州华晶向浦发银行郑州分行借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9年10月29日至2020年10月26日,借款用途为借新还旧。被告华晶精密、郭留希针对该笔借新还旧贷款出具了提供担保的确认函。合同签订后,浦发银行郑州分行向郑州华晶发放了相应的贷款。2020年2月19日,浦发银行郑州分行与郑州华晶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将2019年6月13日办理的贷款结息方式变更为按季结息。合同履行过程中,郑州华晶未能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华晶精密、郭留希亦未依约承担担保责任,浦发银行郑州分行提起诉讼。 | ||||||
任陆军 | 洛阳华发超硬材料制品有限公司、郑州华晶金刚石 | 任陆军2018年5月入职洛阳华发超硬材料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华发”),任技术部主任。至2019 | 否 | 60,200.00 | 否 | 已和解 |
股份有限公司 | 年6月,洛阳华发累计欠薪42179.72元,同时洛阳华发借款18000元未还。经数次协商无果,任陆军向法院提起诉讼。 | |||||
洛阳金鹭硬质合金工具有限公司 |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2019年2月28日,洛阳金鹭硬质合金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金鹭”)与郑州华晶签订《采购合同》,约定郑州华晶向洛阳金鹭购买顶锤,总金额14220000元,并约定了付款方式。2019年3月29日,洛阳金鹭与郑州华晶签订《采购合同》,约定郑州华晶向洛阳金鹭购买顶锤50只,金额760000元。以上两份合同,洛阳金鹭已全部发货,截至2019年12月,郑州华晶仅支付洛阳金鹭货款5668044.85元,尚欠货款9311955.15元。洛阳金鹭向法院提起诉讼。 | 否 | 9,988,100.00 | 否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南阳路支行 |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2020年1月16日,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南阳路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郑州南阳路支行”)与郑州华晶签订了编号为(2020)郑银短贷字第000003号《人民币短期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一份,主要约定,郑州华晶向广发银行郑州南阳路支行借款899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15日,并对各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做了明确约定。2020年1月19日,郑州华晶向广发银行郑州南阳路支行申请提款,向广发银行郑州南阳路支行出具借据。上述借款发放后,广发银行郑州南阳路支 | 否 | 92,230,100.00 | 否 | 和解 |
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郑州华晶立即清偿全部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及其他费用等,截至2020年8月4日,郑州华晶未还款,广发银行郑州南阳路支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 ||||||
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2019年6月13日,郑州华晶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浦发银行郑州分行同意为郑州华晶提供借款7000万元。同日,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众生实业”)作为保证人与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郑州华晶与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签署的上述借款合同到期后,郑州华晶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众生实业作为保证人于2020年7月29日代郑州华晶偿还借款本息73,160,055.18元,并向浦发银行郑州分行支付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206,754.00元。现提起诉讼向债务人郑州华晶进行追偿。 | 否 | 74,635,000.00 | 否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洛阳艾伦特合金材料有限公司、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2018年9月4日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农商行”)与洛阳艾伦特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伦特”)签订《综合授信协议》,约定原告同意向艾伦特提供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郑州华晶对每笔授信提供存单质押。海口农商行与被告艾伦特分别在2018年9月4日、2018 | 否 | 100,610,000.00 | 是 | 一审判决生效,已被划扣银行账户资金2747.75万元 |
年9月5日签订了两份《海口联合农商银行商业汇票承兑协议》,每份合同分别约定艾伦特开出汇票50张、单张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为100万元、总金额为5000万元。2018年9月4日、9月5日,艾伦特分别向原告提交银行汇票承兑申请书,主要内容分别为艾伦特向原告说明5000万元汇票用于购买金刚石,海口农商行审核同意。同时海口农商行与郑州华晶分别签订了《存单质押合同》,明确存单质押担保债权是海口农商行签订的《海口联合农商银行商业汇票承兑协议》,债务人是艾伦特。后因银行承兑汇票期限届满,艾伦特公司未支付银行承兑汇票资金,海口农商行提起诉讼。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华晶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郑州分行”)诉称2019年11月7日其与郑州华晶签订《最高额融资合同》一份,约定郑州华晶可向华夏银行郑州分行申请使用的最高融资额度为人民币7000万元,额度有效期自2019年11月7日至2020年11月6日。2019年11月7日、11月8日,郑州华晶分别与华夏银行郑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三份,分别约定华夏银行郑州分行向郑州华晶提供贷款人民币2500万元、2500万元、2000万元,借款期限均为2019年11月7日至2020年11月 | 否 | 70,000,000.00 | 否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7日;利率均为6.09%。2019年11月7日,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华晶”)、华晶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晶精密”)分别与华夏银行郑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对郑州华晶与华夏银行郑州分行签订《最高额融资合同》项下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日,郭留希与华夏银行郑州分行签订《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对郑州华晶与华夏银行郑州分行签订《最高额融资合同》项下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借款合同签订后,华夏银行郑州分行按约定履行了放款义务。合同履行期间,郑州华晶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并涉及诉讼,华夏银行郑州分行宣布合同提前到期并收回全部贷款本金及利息,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 ||||||
河南道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仁合立信(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深圳金利福、河南华晶、郑州华晶、郭留希 | 2018年12月21日,仁合立信(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合立信”)与深圳金利福签订了《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约定仁合立信向深圳金利福提供保理融资借款,保理融资到期日为2019年12月25日。同时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华晶)、郑州华晶、郭留希分别向仁合立信出具了担保书,承诺对前述合同项下深圳金利福应承担的融资借款、手续费、利息、违约金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仁合立信按照合同约定向深 | 否 | 32,109,100.00 | 是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圳金利福指定账户转入保理融资借款,之后借款期间届满,深圳金利福未偿还相关款项。仁合立信于2020年8月31日将上述债权全部转让给河南道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来咨询”),道来咨询向法院提起诉讼。 | ||||||
众信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众信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信电力”)诉称,2016年6月其与郑州华晶签订《110KV送变电工程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郑州华晶作为发包人“负责协助承包人向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政府部门办理工程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合同签订后,众信电力向郑州华晶支付200万元履约保证金,并完成了相关准备工作。后郑州华晶未能解决相关问题,造成涉案项目停工,众信电力于2020年10月28日向郑州华晶寄送了解除合同律师函,解除了双方合同关系,合同解除后,郑州华晶未参加众信电力组织的结算,也未返还众信电力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众信电力向法院提起诉讼。 | 否 | 2,000,000.00 | 否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 郑州华晶、华晶精密、郭留希 | 2020年3月30日,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郑州分行”)与郑州华晶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主要约定:渤海银行郑州分行向郑州华晶提供两笔金额分别为32994742.69元及17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用途为借新还旧,借款期限自2020年 | 否 | 51,082,100.00 | 否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4月3日至2021年3月29日;同日,为担保《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郑州华晶向渤海银行郑州分行提供235台机器设备抵押,华晶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晶精密”)向渤海银行郑州分行提供名下位于经开?大街西、经?北(郑国用(2014)第XQ1113号)土地提供抵押担保。为担保郑州华晶在上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华晶精密、郭留希自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分别签署《保证协议》。上述合同签署后,渤海银行郑州分行向郑州华晶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49996742.69元。2020年10月12日,渤海银行郑州分行向郑州华晶出具贷款管理调查函,郑州华晶在调查函中表示本次贷款合同到期后不能按照约定清偿贷款本息,渤海银行郑州分行宣布该笔贷款立即到期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2018年8月15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郑州高新区支行”)与郑州华晶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郑州华晶向中国银行郑州高新区支行借款5000万元,期限12个月。2019年8月28日该笔贷款到期,郑州华晶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中国银行郑州高新区支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 否 | 50,516,300.00 | 否 | 处于执行程序中 |
江阴宝能精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洛阳华发超硬材料制品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子公司洛阳华发超硬材料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华发”)向江阴宝能精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宝能”)购买切割钢丝、超高强微丝等货物,双方签订多份《切割钢丝购销合同》。江阴宝能至起诉日累计向洛阳华发供货金额782220元。洛阳华发累计付款458560元,尚结欠323660元。之后江阴宝能为催讨货款,向法院提起诉讼。 | 否 | 323,700.00 | 否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元美新材料靖江有限公司 | 洛阳华发超硬材料制品有限公司 | 2018年11月2日,元美新材料靖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美新材料”)与洛阳华发就钢线产品签订《销售合同》,该合同已履行完毕。2018年11月28日、12月21日,元美新材料与洛阳华发又签订《销售合同》两份,约定由元美新材料向洛阳华发提供钢线产品,合同金额分别为69760元、96000元。合同签订后,元美新材料按约定地址发货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洛阳华发收到货物及发票,至仲裁日未支付两份合同价款共计165760元。 | 否 | 165,800.00 | 否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 河南金利福珠宝有限公司、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仁合立信(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 | 2018年3月23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郑州分行”)分别与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华晶”)、郭留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的主债权为2018年3月23日至2021年3月22日期间浦发银行郑州分行与仁合立信(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否 | 100,266,700.00 | 是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郑州分行申请保理融资金额8986万元。浦发银行郑州分行向仁合立信发放了融资款,债权到期后,郑州华晶、河南金利福未支付应收账款,仁合立信未偿还保理融资款,河南华晶、郭留希未履行保证责任,浦发银行郑州分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支行 |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开发有限公司 | 2018年11月22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与郑州华晶签署《综合授信协议》,约定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为郑州华晶提供最高额为壹亿元的授信额度。同日,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与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速器”)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加速器在最高额壹亿元本金及利息、复利等范围内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同日郑州华晶与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之后,郑州华晶与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签署《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计贷款7000万元,其中3000万元郑州华晶到期未偿还,4000万元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宣布提前到期,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 否 | 73,445,200.00 | 否 | 一审判决生效,处于执行程序中 |
河南相银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郭留希、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 | 河南相银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相银融资租赁”)与河南华晶于2018年1月26日签订了《所有权转让协议》,约定河南华晶为卖 | 否 | 79,179,700.00 | 是 | 二审审理中 |
公司 | 方向相银融资租赁出售设备一批;同日相银融资租赁与河南华晶又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以相银融资租赁为出租人以融资租赁方式向河南华晶出租设备一批以供河南华晶生产所用。郭留希向相银融资租赁出具了《保证函》,郑州华晶与相银融资租赁签订了《保证合同》,对河南华晶与相银融资租赁之间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内,河南华晶租金支付发生违约情形,相银融资租赁于2019年9月6日将河南华晶、郑州华晶诉至法院,法院于2020年6月16日作出判决,判决河南华晶支付相银融资租赁截至2019年9月6日已到期租金,郑州华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为维护相银融资租赁合法权益免受更大损失,相银融资租赁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河南华晶支付全部剩余租金及违约金等。 | |||||
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深圳市佑爱珠宝有限公司、河南省吉欧迪商贸有限公司、朱登营、曹水霞、朱晓斐、杨艳敏、朱建杰、许菲、郭留希及刘晓峰、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2018年9月20日,深圳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接受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利福”)委托,为其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的人民币3500万元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与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此,深圳金利福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 | 否 | 34,415,900.00 | 是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签订了《委托保证合同》。同时深圳市佑爱珠宝有限公司、河南省吉欧迪商贸有限公司、朱登营、曹水霞、朱晓斐、杨艳敏、朱建杰、许菲、郭留希及刘晓峰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签订了《保证反担保合同》,为深圳金利福的上述债务向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外,深圳金利福还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签订了《质押反担保合同》,约定以其作为收款人、郑州华晶作为出票人和承兑人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向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质押反担保。上述贷款发放后,深圳金利福申请延长借款期限,该笔借款经展期后到期,深圳金利福未履行还款义务;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向郑州华晶提示付款后被拒付。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代深圳金利福偿还贷款本金之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 ||||||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郑州华晶超硬材料销售有限公司、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青岛高测与公司子公司郑州华晶超硬材料销售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0日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青岛高测向华晶销售购买金刚砂、金刚石微粉等货物。此后,双方一直按该合同的相关约定履行供货、付款等事宜直至2019年。在双方合作期间,青岛高测向华晶销售支付了货款,但华晶销售未全部供货。经青岛高测初步核算,华晶销售尚有1816309.75元的货款未返还。另 | 否 | 1,816,300.00 | 否 | 处于执行程序中,已划扣公司1060391元 |
青岛高测认为郑州华晶作为华晶销售唯一股东,应对其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向法院提起诉讼。 | ||||||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 |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启明超硬材料有限公司、郭留希 | 2019年10月24日,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以下简称“广州农商行清远分行”)与郑州华晶签订《综合授信合同》,约定:广州农商行清远分行同意授予郑州华晶1799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2019年10月24日,广州农商行清远分行与郑州华晶签订《企业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17990万元,期限12个月,用途为借新还旧。同日,广州农商行清远分行与郑州华晶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物为郑州华晶所有的100套金刚石合成设备。同日,广州农商行清远分行与郑州华晶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质押物为郑州华晶持有的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900万股股权。同日,广州农商行清远分行与河南华晶、郭留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2018年10月12日、10月21日,广州农商行清远分行分别与洛阳启明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启明”)签订三份《商业汇票贴现合同》,约定洛阳启明向广州农商行清远分行申请贴现业务(承兑人郑州华晶)。合同签订后,广州农商行清远分行办理了贴现。汇票到期后,郑州华晶未兑付,广州农商行清远分行有权要求洛阳启明支付垫付的贴现 | 否 | 199,828,700.00 | 否 | 处于执行程序中 |
款。至今郑州华晶未归还借款本金17790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担保人河南华晶、洛阳启明、郭留希亦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广州农商行清远分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 ||||||
焦作天宝桓祥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豫星微钻有限公司、郑州华晶超硬材料销售有限公司、元亨机械服务(郑州)有限公司 | 公司子公司郑州华晶超硬材料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晶销售’)截止2017年6月9日欠焦作天宝桓祥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天宝”)货款420万元。元亨机械服务(郑州)有限公司(简称“元亨机械”)截止2017年7月23日欠焦作天宝货款767.616424万元。经焦作天宝与河南省豫星微钻有限公司(简称“豫星微钻”)、华晶销售、元亨机械协商于2017年8月30日和2017年8月31日分别签署了债务转让协议和付款协议。焦作天宝与豫星微钻、华晶销售、元亨机械一致确认元亨机械拖欠焦作天宝货款,并同意豫星微钻受让元亨机械拖欠焦作天宝的所有债务。《付款协议》约定,若豫星微钻、华晶销售不能按月支付货款,豫星微钻、华晶销售应向焦作天宝支付违约金。还款日期届满后,豫星微钻、华晶销售、元亨机械均未向焦作天宝支付拖欠的货款,焦作天宝向法院提起诉讼。 | 否 | 8,772,200.00 | 否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江苏恒源液压有限公司 |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恒源液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恒源”)与郑州华晶从2017年12月2日开始发生业务往来,到 | 否 | 197,300.00 | 否 | 已和解 |
2018年3月27日,江苏恒源与郑州华晶共发生两笔业务合同,合计业务金额48.60万元。至2018年4月27日,郑州华晶付款19.44万元,2020年1月21日郑州华晶又付款10万元,实际结欠货款为19.16万元,江苏恒源向法院提起诉讼。 | ||||||
河南林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2017年郑州华晶将其投资建设的“年产700万克拉宝石级钻石项目工程”发包给河南林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林川建筑”),双方在2017年7月22日至2018年10月16日相继签订了相关工程的10份合同,对具体项目的施工事宜进行了约定。2019年10月16日双方签订《协议书》,约定解除上述10份施工合同,确定已完成工程质量合同,林川建筑已完成工程造价为179361312.32元,郑州华晶仅支付工程款59671317.1元,尚欠部分工程款未支付,林川建筑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郑州华晶向林川建筑支付工程款5702359.34元。双方在2020年3月26日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签订至2020年12月份郑州华晶向林川建筑支付工程款2065万元。为便于上述《和解协议书》顺利执行。双方于2021年2月23日签订《还款补充协议》,约定本协议签订五个工作日内郑州华晶向林川建筑支付500万元,三月底前支付1500万元,四月至十一月每月支付金额不低于 | 否 | 152,818,000.00 | 否 | 处于执行程序中 |
1000万元,剩余款项2021年12月结清。现郑州华晶向林川建筑支付了400万元整,郑州华晶未依据约定履行支付义务,林川建筑向法院提起诉讼。 | ||||||
洛阳启明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洛阳启明超硬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启明”)诉称2010年开始其与郑州华晶发生业务关系,一直给郑州华晶进行供货或代郑州华晶向外付款,郑州华晶欠洛阳启明巨款未付。2021年3月18日双方达成协议,郑州华晶逐月还款,经对账截至到2021年3月31日郑州华晶共欠洛阳启明货款88084002.13元,但郑州华晶没有按协议履行,洛阳启明向法院提起诉讼。 | 否 | 95,643,400.00 | 否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科福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华晶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 | 巩义农商行诉称2019年6月27日,河南科福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福美)与其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其借款2900万元,借款期限363天,借款期限自2019年6月27日起至2020年6月24日止。科福美申请提款后,巩义农商行营业部于科福美申请提款的当日向科福美发放贷款。2019年6月27日,华晶精密、郑州华晶、郭留希与巩义农商行分别签订《保证合同》、《补充协议》,承诺自愿对科福美的涉案债务在保证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到期后,科福美、华晶精密、郑州华晶、郭留希未按照合同约定清偿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巩义农商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 否 | 29,000,000.00 | 是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华晶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隆顺达超硬材料有限公司、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 | 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巩义农商行)诉称2019年5月31日,华晶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晶精密)与其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其借款4900万元,借款期限359天,借款期限自2019年5月31日起至2020年5月24日止。华晶精密申请提款后,巩义农商行营业部于华晶精密申请提款的当日向其发放贷款。2019年5月31日,郑州隆顺达超硬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顺达)、郑州华晶、郭留希与巩义农商行分别签订《保证合同》、《补充协议》,承诺自愿对华晶精密的涉案债务在保证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到期后,华晶精密、隆顺达、郑州华晶、郭留希未按照合同约定清偿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巩义农商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 否 | 49,000,000.00 | 是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徐柯琴 | 上海兴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郑州华晶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兴瀚资管和农投金控为郑州华晶的股东。依据《证券法》第三十六条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三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 | 否 | -- | 否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
司的股票,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情形除外。违反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买入上市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的,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对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兴瀚资管为资产管理公司,代表兴开源8号单一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于2020年8月22日和2020年10月17日通过拍卖取得郑州华晶的股权分别为7.63%和19.07%。但是兴瀚资管管理的资管计划包含农投金控的出资,导致兴瀚资管和农投金控互为一致行动人。在兴瀚资管第一次买入郑州华晶股票时未依法进行信息披露,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因而兴瀚资管第二次买入股票的行为属于违法买入。因此,兴瀚资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规买入的行为应认定为无效民事行为,其违规增持部分股权也不应享有表决权,徐柯琴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
河南林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林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川建筑)以公司不能向债权人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偿债能力,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重整。 | 否 | -- | 否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
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协鼎实业有限公司、郑州鸿展超硬材料有限公司、郑州隆顺达超硬材料有限公司、郑州华晶金刚石 | 2019年12月25日,河南协鼎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河南协鼎”)与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巩义农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原告借款600万元,自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25 | 否 | 6,000,000.00 | 是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 | 日,借款年利率为8.64%,2019年12月25日,郑州鸿展超硬材料有限公司(简称“郑州鸿展”)、郑州隆顺达超硬材料有限公司(简称“隆顺达”)、郑州华晶、郭留希与原告签订保证合同,承诺自愿为河南协鼎的上述60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合同签订后,巩义农商行向河南协鼎发放了贷款,河南协鼎未偿还本金及利息。巩义农商行提起诉讼。 | |||||
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原华夏珠宝有限公司;郑州隆顺达超硬材料有限公司;郑州华晶;郭留希 | 2020年3月18日,中原华夏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珠宝”)与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巩义农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巩义农商行借款28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同日郑州隆顺达超硬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顺达”)、郑州华晶、郭留希与巩义农商行分别签订保证合同、补充,承诺自愿为华夏珠宝的上述280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华夏珠宝未履行还款义务、保证人未履行保证责任,巩义农商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 否 | 28,000,000.00 | 是 | 一审已判决,未执行 |
河南方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郑州华晶、胡广顺、安昇(天津)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 | 2018年11月8日,河南方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元建筑”)以对郑州华晶的应收工程款向安昇(天津)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昇保理”)办理保理融资2400万元,方元建筑实际使用500万元,郑州华晶实际使用1900万元,胡广顺为郑州华晶向方元建筑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2019年5 | 否 | 19,735,600.00 | 是 | 已决 |
月保理融资到期后,郑州华晶仅归还部分款项,方元建筑向法院提起诉讼。 | ||||||
丰汇租赁有限公司 | 郑州华晶、郑州华晶实业有限公司、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 | 丰汇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汇租赁”)诉称2020年12月4日其与郑州华晶签署《借款合同》,约定丰汇租赁向郑州华晶提供不超过100000000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1年。同日,丰汇租赁与郑州华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晶实业”)、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华晶”)分别签订《第三方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书(不可撤销)》,与郭留希签订《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书(不可撤销)》,约定华晶实业、河南华晶、郭留希对郑州华晶在《借款合同》项下借款,自愿向丰汇租赁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丰汇租赁同华晶实业签订《抵押合同》,约定华晶实业自愿将其名下存放在14号车间南的合计80台人造钻石专用设备为郑州华晶在《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合同签订后,丰汇租赁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郑州华晶支付借款本金共计100,000,000元。现借款已于2021年12月15日到期,郑州华晶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向丰汇租赁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华晶实业、河南华晶、郭留希亦未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丰汇租赁向法院提起诉讼。 | 否 | 115,000,000.00 | 否 | 起诉中 |
河南巩义农村商 | 河南协鼎实业有 | 2019年12月20日,河南协鼎实业 | 否 | 29,000,000.00 | 是 | 一审已判决,未执行 |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限公司、郑州鸿展超硬材料有限公司、郑州隆顺达超硬材料有限公司、郑州华晶、郭留希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鼎实业”)与巩义农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巩义农商行借款2,9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同日,郑州鸿展超硬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鸿展”)、郑州隆顺达超硬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顺达”)、郑州华晶、郭留希与巩义农商行签订保证合同,承诺自愿为协鼎实业的上述2,90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签订后,巩义农商行向协鼎实业发放了贷款,协鼎实业支付利息40,654.85元。借款到期后,借款人及担保人均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巩义农商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 ||||
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郑州鸿展、洛阳艾伦特合金材料有限公司、郑州华晶、郭留希、左会敏 | 2018年12月22日,郑州鸿展与巩义农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巩义农商行借款4,5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同日,洛阳艾伦特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艾伦特”)、郑州华晶、郭留希、左会敏与巩义农商行签订保证合同,承诺自愿为郑州鸿展的上述4,50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签订后,巩义农商行向郑州鸿展发放了贷款,郑州鸿展未偿还本金,支付利息4,750,200元。借款到期后,借款人及担保人均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巩义农商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 否 | 45,000,000.00 | 是 | 一审已判决,未执行 |
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 隆顺达、协鼎实业、郑州鸿展、郑 | 2020年3月16日,隆顺达与巩义农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 | 否 | 29,000,000.00 | 是 | 一审已判决,未执行 |
公司 | 州华晶、河南吉之成贸易有限公司、郭留希 | 巩义农商行借款2,9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同日,协鼎实业、郑州鸿展、郑州华晶、河南吉之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吉之成”)、郭留希与巩义农商行签订保证合同、补充协议,承诺自愿为隆顺达的上述2,90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签订后,巩义农商行向隆顺达发放了贷款,后隆顺达未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巩义农商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 ||||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 商丘华晶钻石有限公司、河南省中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郑州华晶 |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东磁”)诉称其自2018年8月开始与商丘华晶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丘华晶”)业务往来,由商丘华晶向横店东磁购买合金顶锤,且双方签订了销售合同。截至起诉日期,商丘华晶仍有635909元未付。同时河南省中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小贷”)为商丘华晶未在出资期限内承担出资义务的股东且商丘华晶为中原小贷独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因此横店东磁向法院起诉,后向法院申请将商丘华晶原股东郑州华晶追加为被告。 | 否 | 635,900.00 | 是 | 一审判决未生效,处于上诉期 |
安昇(天津)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 | 郑州华晶、洛阳艾伦特合金材料有限公司、郭留希 | 2018年11月8日,安昇(天津)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昇保理”)与洛阳艾伦特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艾伦特”)签订《国内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合同》,约定由洛阳艾伦特对郑州华晶 | 否 | 38,425,300.00 | 是 | 已移送至新安县法院管辖 |
所享有的28821963.00元应收账款转让给安昇保理,安昇保理对其发放了2300万元保理融资款,融资期限从2018年11月9日至2019年5月9日止。同日,安昇保理与郭留希签订了《个人保证合同(商业保理)》,约定郭留希对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018年11月8日,安昇保理与郑州华晶签订了《一般抵押合同(商业保理)》,郑州华晶抵押了位于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111号5号北合成车间中门以西的30台金刚石合成设备给安昇保理,为《国内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合同》项下保理融资本金和《产品购销合同》项下应收账款提供担保。2019年5月9日融资期限届满,同时应收账款的支付期限也届满后,洛阳艾伦特未偿还融资本金,郑州华晶也未支付账款,安昇保理向法院提起诉讼。 | ||||||
吴明铭 | 郑州华晶 | 吴明铭称自2007年7月20日至2022年3月31日在郑州华晶处工作,于2022年3月28日郑州华晶解除与其劳动合同,未支付解除合同补偿,并拖欠其2022年2月份和3月份工资。 | 否 | 51,200.00 | 否 | 仲裁中 |
吴天杰 | 郑州华晶 | 吴天杰称自2010年2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在郑州华晶处工作,于2022年3月28日郑州华晶解除与其劳动合同,未支付解除合同补偿,并拖欠其2022年2月份和3月份工资。 | 否 | 52,000.00 | 否 | 仲裁中 |
郭跃斌 | 郑州华晶 | 郭跃斌称自2003年10月25日入职郑州华晶处工作,19年来一直担任前任总经理刘永奇专职司机。2022年郑州华晶在未通知本人解除与其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未支付解除合同补偿,并拖欠其2021年7月份、2022年2月-4月份工资。 | 否 | 397,215.00 | 否 | 仲裁中 | |
江阴市九川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洛阳华发超硬材料制品有限公司 | 江阴市九川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洛阳华发自2018年有业务往来,双方签订了多份《采购合同》,华发公司购买原告工字轮,但华发公司一直拖欠原告货款478788元。经过2020年、2021年被告给原告发询证函,两次确认尚欠原告货款478788元,原告认为被告郑州华晶抽逃了注册资本,应对华发公司不能偿还的部分承担补充责任。 | 否 | 478,800.00 | 否 | 尚未开庭 | |
总计 | - | - | - | 6,390,526,715.00 | - | - | -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二)公司发生的提供担保事项挂牌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存在违规担保事项,或者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累计金额超过挂牌公司本年度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
√是□否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被担保人 | 担保金额 | 实际履行担保责任的金额 | 担保余额 | 担保期间 | 责任类型 | 被担保人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 是否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 |
起始 | 终止 | ||||||||
1 |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2,933,333.33 | - | 12,933,333.33 | 2018-1-15 | - | 连带责任 | 原控股股东 | 尚未履行 |
2 |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1,191,992.75 | - | 21,191,992.75 | 2017-12-8 | - | 连带责任 | 原控股股东 | 尚未履行 |
3 | 郑州市晨熙家食品有限公司 | 89,067,060.33 | - | 89,067,060.33 | 2017-10-13 | - | 连带责任 | 第三方 | 尚未履行 |
4 | 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开发有限公司 | 32,461,333.33 | - | 32,461,333.33 | 2018-9-29 | - | 连带责任 | 供应商 | 尚未履行 |
5 | 郭留希 | 6,230,351.49 | - | 6,230,351.49 | 2018-7-30 | - | 连带责任 | 原实际控制人 | 尚未履行 |
6 | 河南省豫星微钻有限公司 | 42,634,550.49 | - | 42,634,550.49 | 2017-8-16 | - | 连带责任 | 原子公司 | 尚未履行 |
7 |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98,289,875.53 | - | 98,289,875.53 | 2017-7-12 | - | 连带责任 | 原控股股东 | 尚未履行 |
8 |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8,775,832.53 | - | 28,775,832.53 | 2018-1-26 | - | 连带责任 | 原控股股东 | 尚未履行 |
9 |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636,077,668.69 | - | 636,077,668.69 | 2018-8-6 | - | 连带责任 | 原控股股东 | 尚未履行 |
10 | 郑州木之秀商贸有限公司 | 312,722,921.63 | - | 312,722,921.63 | 2017-11-15 | - | 连带责任 | 供应商 | 尚未履行 |
11 | 郑州隆顺达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 10,906,103.00 | - | 10,906,103.00 | 2018-9-25 | - | 连带责任 | 供应商 | 尚未履行 |
12 | 郑州木之秀商贸有限公司 | 249,845,082.33 | - | 249,845,082.33 | 2018-1-8 | - | 连带责任 | 供应商 | 尚未履行 |
13 | 郑州鸿展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 61,815,959.33 | - | 61,815,959.33 | 2018-9-25 | - | 连带责任 | 供应商 | 尚未履行 |
14 | 洛阳艾伦特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 49,726,556.00 | - | 49,726,556.00 | 2018-9-24 | - | 连带责任 | 供应商 | 尚未履行 |
15 | 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开发有限公司 | 36,543,739.67 | - | 36,543,739.67 | 2018-12-19 | - | 连带责任 | 供应商 | 尚未履行 |
16 | 河南协鼎实业有限公司 | 81,799,684.00 | - | 81,799,684.00 | 2018-9-26 | - | 连带责任 | 供应商 | 尚未履行 |
17 | 河南省顿嘉贸易有限公司 | 43,614,060.00 | - | 43,614,060.00 | 2019-3-8 | - | 连带责任 | 第三方 | 尚未履行 |
18 | 河南林智商贸有限公司 | 42,991,717.55 | - | 42,991,717.55 | 2019-3-8 | - | 连带责任 | 第三方 | 尚未履行 |
19 | 郑州益之润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 22,244,925.00 | - | 22,244,925.00 | 2019-4-27 | - | 连带责任 | 第三方 | 尚未履行 |
20 | 郑州高新科 | 63,872,955.80 | - | 63,872,955.80 | 2018-12-13 | - | 连带责任 | 供应商 | 尚未履行 |
技企业加速器开发有限公司 | |||||||||
21 | 洛阳艾伦特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 52,400,000.00 | - | 52,400,000.00 | 2018-9-4 | - | 连带责任 | 供应商 | 尚未履行 |
22 | 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 | 17,645,213.34 | - | 17,645,213.34 | 2018-12-21 | - | 连带责任 | 供应商 | 尚未履行 |
23 |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98,609,324.12 | - | 98,609,324.12 | 2018-1-26 | - | 连带责任 | 原控股股东 | 尚未履行 |
24 | 河南科福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39,598,838.19 | - | 39,598,838.19 | 2019-6-27 | - | 连带责任 | 供应商 | 尚未履行 |
25 | 华晶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68,803,005.46 | - | 68,803,005.46 | 2019-5-31 | - | 连带责任 | 原子公司 | 尚未履行 |
26 | 河南协鼎实业有限公司 | 7,750,540.00 | - | 7,750,540.00 | 2019-12-25 | - | 连带责任 | 供应商 | 尚未履行 |
27 | 中原华夏珠宝有限公司 | 37,017,100.00 | - | 37,017,100.00 | 2020-3-18 | - | 连带责任 | 供应商 | 尚未履行 |
28 | 河南协鼎实业有限公司 | 41,166,460.00 | - | 41,166,460.00 | 2019-12-20 | - | 连带责任 | 供应商 | 尚未履行 |
29 | 郑州鸿展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 63,173,500.00 | - | 63,173,500.00 | 2018-12-22 | - | 连带责任 | 供应商 | 尚未履行 |
30 | 郑州隆顺达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 38,246,097.77 | - | 38,246,097.77 | 2020-3-16 | - | 连带责任 | 供应商 | 尚未履行 |
总计 | - | 2,408,155,781.66 | - | 2,408,155,781.66 | - | - | - | - | - |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挂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提供担保分类汇总
单位:元
项目汇总 | 担保金额 | 担保余额 |
报告期内挂牌公司提供担保(包括对表内子公司提供担保) | - | - |
公司及表内子公司为挂牌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 902,108,378.44 | 902,108,378.44 |
公司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不含本数)的被担保人提供担保 | - | - |
公司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不含本数)部分的金额 | 2,408,155,781.66 | 2,408,155,781.66 |
应当重点说明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违规担保原因、整改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针对违规担保事项,公司及董事会持续与相关方协商,敦促相关方尽快通过有效途径偿还借款、消除公司担保责任。
根据涉诉及判决情况,部分诉讼相关借款担保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决策程序审议批准。公司认真落实并实施内部控制整改措施,持续对未经审议的对外担保等风险事项进行内部排查和梳理,完善财务管理、印章管理、对外担保管理等内部控制措施,强化执行力度,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担保合同履行情况
根据涉诉及判决情况,部分诉讼相关借款担保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决策程序审议批准。公司认真落实并实施内部控制整改措施,持续对未经审议的对外担保等风险事项进行内部排查和梳理,完善财务管理、印章管理、对外担保管理等内部控制措施,强化执行力度,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不适用
(三)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资金占用情况:
单位:元
不适用占用主体
占用主体 | 占用性质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单日最高占用余额 | 是否履行审议程序 |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 | 强制扣划 | 223,390,000 | —— | —— | 223,390,000 | -- | 尚未履行 |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 | 司法扣划 | 20,000,000 | —— | —— | 20,000,000 | -- | 尚未履行 |
郭留希-原实控人 | 司法扣划 | 24,000,000 | —— | —— | 24,000,000 | -- | 尚未履行 |
郭留希-原实控人 | 司法扣划 | 17,724,400 | —— | —— | 17,724,400 | -- | 尚未履行 |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 | 司法扣划 | 20,155,100 | —— | —— | 20,155,100 | 尚未履行 | |
合计 | - | 305,269,500 | —— | —— | 305,269,500 | - |
发生原因、整改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四)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针对上述资金占用,郭留希先生于2020年11月2日承诺在2021年11月2日前归还,截至目前占用的资金暂未归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涉及资金占用余额为30,526.95万元。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收到通知,郭留希先生因涉嫌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相关事项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公司将全力督促郭留希先生尽快偿还占用资金,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具体事项类型
具体事项类型 | 预计金额 | 发生金额 |
1.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接受劳务 | -- | -- |
2.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 | 541,650.37 |
3.公司章程中约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 | -- | -- |
4.其他:关联租赁 | -- | 120,000.00 |
(五)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临时公告索引 | 承诺主体 | 承诺类型 | 承诺开始日期 | 承诺结束日期 | 承诺履行情况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2-036 | 郭留希先生、张召先生 | 限售承诺 | 2009年7月1日 | -- | 正在履行中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2-036 |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先生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2009年7月24日 | -- | 正在履行中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2-036 | 郭留希先生;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商号承诺 | 2009年9月6日 | -- | 正在履行中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2-036 |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补缴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及被追偿的损失承诺 | 2010年1月10日 | -- | 正在履行中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6-006 | 郭留希先生;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李国选先生 |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 | 2016年1月26日 | -- | 正在履行中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 | 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 2016年3月2日 | 正在履行中 |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6-014 | 郭留希先生;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李国选先生 |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 | 2016年3月2日 | -- | 正在履行中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分红承诺 | 2012年9月4日 | -- | 正在履行中 |
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详细情况:
(六)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不适用资产名称
资产名称 | 资产类别 | 权利受限类型 | 账面价值 | 占总资产的比例% | 发生原因 |
货币资金 | 流动资产 | 保证金 | 10,000.00 | 0.00% | 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流动资产 | 冻结 | 166,981,499.82 | 2.80% | 冻结资金 |
其他应收款 | 流动资产 | 冻结 | 118,905,140.00 | 1.99% | 司法冻结 |
应收利息 | 流动资产 | 冻结 | 14,366,750.02 | 0.24% | 理财产品冻结 |
长期股权投资 | 非流动资产 | 冻结 | 59,702,474.25 | 1.00% | 司法冻结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非流动资产 | 抵押、冻结 | 124,820,000.00 | 2.09% | 银行借款抵押、司法冻结 |
投资性房地产 | 非流动资产 | 冻结 | 86,155,923.42 | 1.44% | 司法冻结 |
固定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抵押 | 1,974,743,868.96 | 33.10% | 融资租赁抵押、银行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抵押、查封 | 114,706,379.02 | 1.92% | 土地抵押借款、司法查封 |
总计 | - | - | 2,660,392,035.49 | 44.58% | - |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七)调查处罚事项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暂无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0年4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豫调查字202001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21年8月13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65号)。截至目前,公司暂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下发的最终行政处罚决定书。
(八)失信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豫调查字202001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21年8月13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65号)。截至目前,公司暂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下发的最终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司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况具体可查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第五节股份变动和融资
一、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公司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况具体可查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股份性质
股份性质 | 期初 | 本期变动 | 期末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无限 | 无限售股份总数 | 696,229,777 | 57.76% | 72,465,209 | 768,694,986 | 63.77% |
售条件股份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 -- | -- | -- | |
董事、监事、高管 | 982,945 | 72,465,209 | 73,448,154 |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有限售股份总数 | 509,246,818 | 42.24% | -72,465,209 | 436,781,609 | 36.23%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 -- | -- | -- | ||
董事、监事、高管 | 187,407,738 | -72,465,209 | 114,942,529 |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0% | ||
总股本 | 1,205,476,595 | - | 1,205,476,595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5,063 |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期初持股数 | 持股变动 | 期末持股数 | 期末持股比例% | 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的质押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的司法冻结股份数量 |
1 | 兴瀚资管-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瀚资管-兴开源8号单一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 321,839,080 | 321,839,080 | 26.70% | 321,839,080 | ||||
2 | 郭留希 | 185,264,103 | 185,264,103 | 15.37% | 114,942,529 | 70,321,574 | 185,062,529 | 185,264,103 | |
3 | 山西证券-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锐创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 94,400,000 | 7.83% | 94,400,000 | |||||
4 | 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 89,494,517 | 89,494,517 | 7.42% | 89,494,517 | ||||
5 |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50,817,483 | 50,817,483 | 4.22% | 50,817,483 | 50,000,000 | 50,657,077 | ||
6 | 裘月娥 | 34,705,260 | 2.88% | 34,705,260 | |||||
7 | 景旻 | 17,952,764 | 1.49% | 17,952,764 | |||||
8 | 郑州冬青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 21,048,683 | -12,054,766 | 8,993,917 | 0.75% | 8,993,917 | |||
9 | 张洁 | 7,410,000 | 0.61% | 7,410,000 | |||||
10 | 陆其康 | 6,335,400 | 0.53% | 6,335,400 | |||||
合计 | 668,463,866 | - | 817,212,524 | 67.79% | 436,781,609 | 380,430,915 | 235,062,529 | 235,921,180 | |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郭留希先生系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前十名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处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状态,且未发生变化
三、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报告期内的股票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存续至报告期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发行次数 | 募集金额 | 报告期内使用金额 | 是否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 变更用途情况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变更用途是否履行必要决策程序 |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 | 4,567,494,433.95 | 0.00 | 是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808,071,300.00 | 是 |
四、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存续至本期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特别表决权安排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任职起止日期 |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
刘淼 | 董事长 | 女 | 1970年11月 | 2022年2月18日 | |
王大平 | 董事 | 男 | 1972年4月 | 2019年5月10日 | |
郭留希 | 董事 | 男 | 1963年5月 | 2004年12月20日 | |
李国选 | 董事 | 男 | 1962年11月 | 2011年6月16日 | |
张建华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1973年3月 | 2020年5月25日 | |
刘殿臣 | 独立董事 | 男 | 1963年10月 | 2020年5月25日 | |
王振华 | 独立董事 | 男 | 1955年8月 | 2020年5月25日 | |
李建国 | 独立董事 | 男 | 1974年9月 | 2020年5月25日 | |
张召 | 监事会主席 | 男 | 1986年3月 | 2011年6月16日 | |
刘广利 | 监事 | 男 | 1969年1月 | 2008年6月26日 | |
李素芬 | 监事 | 女 | 1983年9月 | 2015年4月17日 | |
赵波 | 副总经理 | 男 | 1979年8月 | 2017年7月4日 | |
刘国炎 | 财务总监 | 男 | 1975年2月 | 2019年4月13日 | |
董事会人数: | 8 | ||||
监事会人数: | 3 | ||||
高级管理人员人数: | 3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二)变动情况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详细情况:
√适用□不适用
董事郭留希先生、监事张召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赵波先生为公司股东,董事刘淼女士、董事王大平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农投金控委派董事,此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姓名
姓名 | 期初职务 | 变动类型 | 期末职务 | 变动原因 |
郭留希 | 董事长 | 离任 | 董事 | 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后被免去董事长职务 |
刘淼 | 董事 | 新任 | 董事长 | 新任 |
(三)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员工情况
(一)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 期初人数 | 期末人数 |
专业技术人员 | 103 | 113 |
销售人员 | 50 | 35 |
管理及行政人员 | 120 | 164 |
财务人员 | 40 | 33 |
生产人员 | 769 | 800 |
员工总计 | 1,082 | 1,145 |
(二)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 否 |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五、1 | 171,813,044.22 | 104,154,707.67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五、4 | 44,547,328.85 | 51,031,916.00 |
应收账款 | 五、5 | 60,930,343.09 | 72,500,708.55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五、7 | 199,556,933.43 | 22,292,179.5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五、8 | 159,957,618.96 | 179,978,836.94 |
其中:应收利息 | 14,366,750.02 | 14,366,750.02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五、9 | 1,056,653,554.66 | 1,030,934,641.20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五、13 | 3,160,737.29 | 7,229,157.30 |
流动资产合计 | 1,696,619,560.50 | 1,468,122,147.18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五、17 | 81,318,395.37 | 81,590,277.9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五、18 | 124,820,000.00 | 170,718,385.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五、20 | 86,155,923.42 | 88,659,467.76 |
固定资产 | 五、21 | 2,396,376,453.24 | 2,501,295,169.20 |
在建工程 | 五、22 | 406,577,149.81 | 406,577,149.8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无形资产 | 五、26 | 129,043,983.41 | 131,578,876.12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五、29 | 11,850,444.97 | 12,593,618.7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五、30 | 2,230,314.44 | 2,077,351.5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五、31 | 1,031,536,389.61 | 1,023,866,002.8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269,909,054.27 | 4,418,956,298.97 | |
资产总计 | 5,966,528,614.77 | 5,887,078,446.1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五、32 | 894,766,159.02 | 1,234,586,127.02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五、36 | 136,972,187.33 | 125,842,231.86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五、38 | 23,051,734.25 | 37,504,371.07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五、39 | 22,470,870.01 | 29,852,536.87 |
应交税费 | 五、40 | 86,679,554.62 | 40,215,167.16 |
其他应付款 | 五、41 | 1,604,082,253.87 | 1,133,462,699.16 |
其中:应付利息 | 461,081,604.30 | 360,239,194.77 | |
应付股利 | 5,877,419.73 | 5,877,419.73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五、43 | 343,881,758.76 | 343,881,758.76 |
其他流动负债 | 五、44 | 2,996,725.45 | 4,875,568.25 |
流动负债合计 | 3,114,901,243.31 | 2,950,220,460.15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五、50 | 3,893,359,130.16 | 3,741,073,914.40 |
递延收益 | 五、51 | 9,118,533.37 | 9,949,177.2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五、30 | 888,197.25 | 888,197.2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903,365,860.78 | 3,751,911,288.89 | |
负债合计 | 7,018,267,104.09 | 6,702,131,749.04 | |
所有者权益: |
股本 | 五、53 | 1,205,476,595.00 | 1,205,476,595.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五、55 | 4,752,300,901.35 | 4,752,300,901.35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五、57 | -96,386,755.21 | -108,491,163.39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五、59 | 117,593,372.17 | 117,593,372.17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五、60 | -7,030,159,499.50 | -6,783,580,254.0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51,175,386.19 | -816,700,548.93 | |
少数股东权益 | -563,103.13 | 1,647,246.04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51,738,489.32 | -815,053,302.8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5,966,528,614.77 | 5,887,078,446.15 |
法定代表人:刘淼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国炎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国炎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7,150,536.57 | 87,077,112.0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8,800,000.00 | 9,525,000.00 | |
应收账款 | 十五、1 | 96,751,429.95 | 55,079,548.12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33,418,988.36 | 79,930,916.99 | |
其他应收款 | 十五、2 | 298,084,043.56 | 278,562,445.79 |
其中:应收利息 | 14,366,750.02 | 14,366,750.02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813,699,992.46 | 814,279,669.12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264,392.56 | |
流动资产合计 | 1,357,904,990.90 | 1,324,719,084.64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五、3 | 683,654,914.10 | 683,807,569.7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24,820,000.00 | 170,718,385.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270,572,538.03 | 278,626,840.65 | |
固定资产 | 1,896,944,754.89 | 1,983,260,659.02 |
在建工程 | 406,577,704.84 | 406,577,704.84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40,208,307.63 | 40,824,662.53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459,779.51 | 2,133,523.8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27,271,445.61 | 1,020,646,126.8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451,509,444.61 | 4,586,595,472.53 | |
资产总计 | 5,809,414,435.51 | 5,911,314,557.1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894,766,159.02 | 1,234,586,127.02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 - | |
应付账款 | 67,930,082.96 | 70,583,943.59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407,454.61 | 3,987,138.4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7,567,087.51 | 13,254,967.74 | |
应交税费 | 3,227,064.96 | 3,177,776.33 | |
其他应付款 | 1,656,396,641.45 | 1,165,936,659.75 | |
其中:应付利息 | 456,523,704.27 | 356,439,628.08 | |
应付股利 | 5,877,419.73 | 5,877,419.73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43,881,758.76 | 343,881,758.76 | |
其他流动负债 | 572,969.10 | 518,328.00 | |
流动负债合计 | 2,978,749,218.37 | 2,835,926,699.6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 -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3,893,359,130.16 | 3,741,073,914.40 | |
递延收益 | 6,783,332.99 | 7,333,333.0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88,197.25 | 888,197.25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901,030,660.40 | 3,749,295,444.66 | |
负债合计 | 6,879,779,878.77 | 6,585,222,144.28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205,476,595.00 | 1,205,476,595.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资本公积 | 4,763,078,107.13 | 4,763,078,107.1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96,380,000.00 | -108,481,615.00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17,593,372.17 | 117,593,372.17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7,060,133,517.56 | -6,651,574,046.41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70,365,443.26 | -673,907,587.1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 5,809,414,435.51 | 5,911,314,557.17 |
(三)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6月 | 2021年1-6月 |
一、营业总收入 | 470,338,437.80 | 403,568,588.12 | |
其中:营业收入 | 五、61 | 470,338,437.80 | 403,568,588.12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12,977,289.98 | 470,091,147.18 | |
其中:营业成本 | 五、61 | 240,778,850.35 | 269,125,586.13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五、62 | 8,511,481.88 | 6,256,830.41 |
销售费用 | 五、63 | 5,216,359.29 | 7,160,633.09 |
管理费用 | 五、64 | 48,255,363.49 | 72,138,489.51 |
研发费用 | 五、65 | 9,844,235.10 | 19,533,409.86 |
财务费用 | 五、66 | 100,370,999.87 | 95,876,198.18 |
其中:利息费用 | 101,194,027.83 | 96,731,150.34 | |
利息收入 | 991,291.98 | 948,348.99 | |
加:其他收益 | 五、67 | 935,022.69 | 1,157,367.7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五、68 | -271,882.58 | -1,508,557.4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71,882.58 | -1,508,557.47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五、71 | -14,953,941.15 | -27,981,185.6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五、72 | 714,231.02 | -20,348,053.68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42,783.34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3,784,577.80 | -116,645,771.46 | |
加:营业外收入 | 五、74 | 546.67 | 1,754,165.69 |
减:营业外支出 | 五、75 | 220,117,467.79 | 325,795,531.3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76,332,343.32 | -440,687,137.10 | |
减:所得税费用 | 五、76 | 68,685,019.67 | 3,908,934.1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5,017,362.99 | -444,596,071.21 | |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5,017,362.99 | -444,596,071.21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 | - |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10,349.17 | -1,667,636.75 | |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2,807,013.82 | -442,928,434.46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96,386,755.21 | -3,552.18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96,386,755.21 | -3,552.18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96,380,000.00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96,380,000.00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755.21 | -3,552.18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6,755.21 | -3,552.18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41,404,118.20 | -444,599,623.39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39,193,769.03 | -442,931,986.64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210,349.17 | -1,667,636.75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014 | -0.3674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014 | -0.3674 |
法定代表人:刘淼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国炎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国炎
(四)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6月 | 2021年1-6月 |
一、营业收入 | 十五、4 | 55,631,935.44 | 284,037,601.64 |
减:营业成本 | 十五、4 | 118,537,582.73 | 184,254,915.93 |
税金及附加 | 2,684,335.04 | 4,367,620.44 | |
销售费用 | 1,023,252.42 | 2,567,445.12 | |
管理费用 | 29,379,109.10 | 59,911,038.06 | |
研发费用 | 181,055.01 | 13,407,566.86 | |
财务费用 | 100,080,443.50 | 94,795,122.80 | |
其中:利息费用 | 100,415,444.49 | 95,415,365.87 | |
利息收入 | 341,906.19 | 636,264.74 | |
加:其他收益 | 598,547.09 | 550,000.02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五、5 | -152,655.67 | -1,420,129.2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52,655.67 | -1,420,129.24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995,624.61 | -10,273,156.6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80,602.02 | 3,840,248.8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1,411,997.5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05,022,973.53 | -83,981,142.10 | |
加:营业外收入 | - | 1,675,208.11 | |
减:营业外支出 | 219,830,179.58 | 319,156,005.8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24,853,153.11 | -401,461,939.79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282.96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24,853,153.11 | -401,461,656.83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24,853,153.11 | -401,461,656.83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96,380,000.00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96,380,000.00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96,380,000.00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21,233,153.11 | -401,461,656.83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524 | -0.3330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524 | -0.3330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6月 | 2021年1-6月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76,377,439.69 | 277,495,694.53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54,318.42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16,555.31 | 2,734,879.5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8,248,313.42 | 280,230,574.0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43,630,595.15 | 79,311,315.6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3,454,246.08 | 69,365,822.3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1,702,100.21 | 24,239,990.1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2,742,680.74 | 67,578,718.2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1,529,622.18 | 240,495,846.4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81,308.76 | 39,734,727.6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40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624,778.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324,778.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440,488.80 | 13,453,273.2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440,488.80 | 13,453,273.2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40,488.80 | -5,128,495.2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000,106.6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31,368.30 | 108,780.42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1,368.30 | 2,108,887.0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1,368.30 | -2,108,887.0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991.69 | -4,070.34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048,174.17 | 32,493,275.0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869,718.57 | 27,533,961.0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821,544.40 | 60,027,236.08 |
法定代表人:刘淼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国炎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国炎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6月 | 2021年1-6月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1,318,713.40 | 254,415,925.36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0,364.27 | 2,288,886.8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1,709,077.67 | 256,704,812.2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4,779,370.48 | 46,900,518.94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7,938,592.41 | 31,370,779.3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087,514.27 | 15,647,615.6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34,229.21 | 158,058,971.8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071,247.95 | 251,977,885.7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37,829.72 | 4,726,926.4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40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357,178.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757,178.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306,117.00 | 10,481,369.0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4,575,2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306,117.00 | 25,056,569.0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06,117.00 | -19,299,391.0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6.6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31,368.30 | 1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1,368.30 | 100,106.6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1,368.30 | -100,106.6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0.02 | -1,921.4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44.44 | -14,674,492.5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912.05 | 14,690,228.4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256.49 | 15,735.93 |
三、财务报表附注
(一)附注事项索引
事项 | 是或否 | 索引 |
1.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变化 | □是√否 | |
2.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估计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变化 | □是√否 | |
3.是否存在前期差错更正 | □是√否 | |
4.企业经营是否存在季节性或者周期性特征 | □是√否 | |
5.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是否发生变化 | □是√否 | |
6.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化 | □是√否 | |
7.是否存在证券发行、回购和偿还情况 | □是√否 | |
8.是否存在向所有者分配利润的情况 | □是√否 | |
9.是否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分部报告 | □是√否 | |
10.是否存在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半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的非调整事项 | √是□否 | 十三、4 |
11.是否存在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所发生的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变化情况 | √是□否 | 十二、2 |
12.是否存在企业结构变化情况 | □是√否 | |
13.重大的长期资产是否转让或者出售 | □是√否 | |
14.重大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否发生变化 | □是√否 | |
15.是否存在重大的研究和开发支出 | □是√否 | |
16.是否存在重大的资产减值损失 | □是√否 | |
17.是否存在预计负债 | √是□否 | 五、50 |
附注事项索引说明:
(二)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在郑州华晶金刚石有限公司基础上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华晶金刚石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是由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郭桂兰、郑东亮、付飞及张召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2004年12月24日取得了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本公司2008年
月
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安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公司进行增资,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00元,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0,000.00元,本次增资业经河南鸿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豫鸿会验字【2008】第
号验资报告。根据2008年
月
日的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郑州华晶金刚石有限公司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此出具了(2008)中勤验字第06017号验资报告。2008年6月29日,本公司取得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410199100013134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000,000.00元。
根据本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上海睿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尚理投资有限公司、自然人王驾宇于2008年9月4日对本公司进行增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此出具了(2008)中勤验
字第09022号验资报告。本公司于2008年9月8日取得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410199100013134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4,000,000.00元。根据本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267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000,000.00股,于2010年
月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52,000,000.00元。上述增资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2010)中勤验字第03005号验资报告。本公司于2010年6月2日取得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410199100013134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2,000,000.00元。根据2011年
月
日召开的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此出具了(2011)中勤验字第06040号验资报告,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304,000,000.00元。根据2012年
月
日召开的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此出具了亚会验字【2012】020号验资报告,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608,000,000.00元。本公司于2012年
月
日取得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410199100013134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8,000,000.00元。根据公司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771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70,120,274股;于2015年6月5日完成,非公开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678,120,274.00元。上述增资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亚会A验字(2015)007号验资报告。本公司于2015年7月6日取得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410199100013134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78,120,274.00元。法定代表人:郭留希
根据公司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27,356,321股;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055号文核准,同意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27,356,321.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5,476,595.00元。截至2016年10月21日止,本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527,356,321股,募集资金4,587,999,992.7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0,505,558.7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567,494,433.95元,其中股本527,356,321.00元,资本公积4,040,138,112.95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205,476,595.00元,累计股本人民币1,205,476,595.00元。此次增资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亚会A验字(2016)0214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
本财务报表已经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除董事郭留希外)于2022年
月
日批准报出。截至2022年
月
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三级子公司)如下:
序号 | 子公司 | 本期 | 上期 |
1 | 郑州人造金刚石及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是 | 是 |
2 | 河南华茂新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是 | 是 |
3 | 郑州华晶超硬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 是 | 是 |
4 | 洛阳华发超硬材料制品有限公司 | 是 | 是 |
5 | 焦作华晶钻石有限公司 | 是 | 是 |
6 | 华晶(上海)珠宝有限公司 | 是 | 是 |
7 | 济源华晶电气有限公司 | 是 | 是 |
8 | SINOCRYSTALINT’LPTE.LTD. | 是 | 是 |
9 | 河南华信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0 | 郑州华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1 | 郑州华晶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2 | 深圳缪玛珠宝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3 | 郑州华晶实业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4 | 河南灏鼎钻石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5 | 郑州旭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是 | 是 |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三、10、应收账款”、“三、24、固定资产”、“三、39、收入”。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个月。
4、记账本位币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权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的,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
)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投资的会计政策见本附注“三、22、长期股权投资”。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即期汇率折算。
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
相互抵销。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权益工具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本公司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
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应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相同 |
(
)应收款项对于应收账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应收款,按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除需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按其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组合2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账款 |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其他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 | 5.00 | 5.00 |
1-2年 | 15.00 | 15.00 |
2-3年 | 40.00 | 40.00 |
3-4年 | 70.00 | 70.00 |
4-5年 | 100.00 | 10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3)除上述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除外)等,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11、应收票据
12、应收账款
13、应收款项融资
14、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5、存货
1、存货的分类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周转材料。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6、合同资产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资产减值
17、合同成本
1.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摊销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合同成本减值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公司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
)减(
)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8、持有待售资产(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本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
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及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的计量分别适用于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可收回金额。
(3)列报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区别于其他资产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区别于其他负债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不予相互抵销,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列示。
19、债权投资20、其他债权投资
21、长期应收款
22、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
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按照本附注“三、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三、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披露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23、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3% | 4.8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5 | 10%、3% | 19.40%-6.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3% | 19.40%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 | 3% | 19.40% |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5、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7、生物资产
28、油气资产
29、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进行会计处理。30、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
)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1、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
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2、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摊销年限
根据收益期限确定摊销年限,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3、合同负债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3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当期实际使用金额据实列支。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
)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
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缴费制度(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计划。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年金计划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
)设定受益计划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的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35、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①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③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④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⑤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财务费用。该周期性利率是指公司所采用的折现率或修订后的折现率。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本公司对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或者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则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当实质租赁付款额、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或者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的,则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6、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7、股份支付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进行股份支付的,职工出资认购股票,股票在达到解锁条件并解锁前不得上市流通或转让;如果最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未能达到,则本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回购股票。本公司取得职工认购限制性股票支付的款项时,按照取得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就回购义务全额确认一项负债并确认库存股。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是否达到规定业绩条件]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但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对于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除非行权条件是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此时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即视为可行权。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初始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并考虑授予权益工具的条款和条件。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增加相应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9、收入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简称: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可变对价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有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重新估计应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
3.重大融资成分
对于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使用将合同对价的名义金额折现为商品或服务现销价格的折现率,将确定的交易价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金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对于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未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应付客户对价
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
5.交易价格分配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但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合同折扣或可变对价仅与合同中一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履约义务相关的,本公司将该合同折扣或可变对价分摊至相关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
单独售价,是指本公司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公司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
6.主要责任人/代理人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7.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公司主要销售产品为超硬材料及超硬材料制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约合同,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
国内销售:公司将货物交付客户,取得经客户确认的商品签收回执单,即转移货物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出口销售:公司按照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供货,公司在商品发出、办妥报关手续后确认收入。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40、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会计政策参照“三、29使用权资产”和“三、35租赁负债”会计处理方法。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2)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上述(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内容。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终止经营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的、在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仅仅为了再出售而取得的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本公司将部分[应收款项](“信托财产”)证券化,将资产信托给特定目的实体,由该实体向投资者发行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公司持有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息偿付完毕前不得转让。本公司作为资产服务商,提供资产维护和日常管理、年度资产处置计划制定、制定和实施资产处置方案、签署相关资产处置协议和定期编制资产服务报告等服务;同时本公司作为流动性支持机构,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未能得到足额偿付时提供流动性支持,以补足利息或本金的差额。信托财产在支付信托税负和相关费用之后,优先用于偿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本息,全部本息偿付之后剩余的信托财产作为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实际上保留了信托财产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故未对信托财产终止确认;同时,本公司对特定目的实体具有实际控制权,已经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在运用证券化金融资产的会计政策时,本公司已考虑转移至其他实体的资产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程度,以及本公司对该实体行使控制权的程度:
(1)当本公司已转移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时,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2)当本公司保留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时,本公司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如本公司并未转移或保留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本公司考虑对该金融资产是否存在控制。如果本公司并未保留控制权,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把在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及义务分别确认为资产或负债。如本公司保留控制权,则根据对金融资产的继续涉入程度确认金融资产。
回购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本报告期无回购股份情况。
本公司本期无需披露的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4)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其他
四、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6%、9%、13%、1% |
消费税 | 按应税营业收入计缴 | 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1%、5%、7%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15%、17%、25%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15% |
SINOCRYSTALINT'LPTE.LTD. | 17% |
2、税收优惠
本公司于2021年
月
日取得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041000984,发证时间:
2020年
月
日,有效期:三年。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税收优惠。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起连续三年(2020年至2022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其他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36,752.22 | 107,861.47 |
银行存款 | 171,666,292.00 | 104,036,846.20 |
其他货币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合计 | 171,813,044.22 | 104,154,707.67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36,446.78 | 131,455.23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166,991,499.82 | 88,284,989.10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3、衍生金融资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4,547,328.85 | 51,031,916.00 |
合计 | 44,547,328.85 | 51,031,916.00 |
(2)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15,567,255.75 | |
合计 | 215,567,255.75 |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9,450,593.24 | 26.45% | 59,450,593.24 | 100.00% | 59,512,225.06 | 26.97% | 59,512,225.06 | 100.00%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65,314,533.98 | 73.55% | 104,384,190.89 | 63.14% | 60,930,343.09 | 161,113,308.72 | 73.03% | 88,612,600.17 | 55.00% | 72,500,708.55 |
其中: | ||||||||||
组合1: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65,314,533.98 | 73.55% | 104,384,190.89 | 63.14% | 60,930,343.09 | 161,113,308.72 | 73.03% | 88,612,600.17 | 55.00% | 72,500,708.55 |
合计 | 224,765,127.22 | 100.00% | 163,834,784.13 | 72.89% | 60,930,343.09 | 220,625,533.78 | 100.00% | 148,124,825.23 | 67.14% | 72,500,708.55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坏账准备 | 148,124,825.23 | 15,709,958.90 | 163,834,784.13 | |||
合计 | 148,124,825.23 | 15,709,958.90 | 163,834,784.13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79,457,414.44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35.36%,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为68,574,484.81元。
6、应收款项融资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96,220,955.05 | 98.32% | 19,020,626.65 | 85.32% |
1至2年 | 51,387.21 | 0.03% | 212,892.02 | 0.96% |
2至3年 | 659,640.72 | 0.33% | 2,433,691.69 | 10.92% |
3年以上 | 2,624,950.45 | 1.32% | 624,969.16 | 2.80% |
合计 | 199,556,933.43 | 100% | 22,292,179.52 | 100%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本公司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195,244,546.36元,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97.84%。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14,366,750.02 | 14,366,750.02 |
其他应收款 | 145,590,868.94 | 165,612,086.92 |
合计 | 159,957,618.96 | 179,978,836.94 |
(1)应收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理财产品 | 14,366,750.02 | 14,366,750.02 |
合计 | 14,366,750.02 | 14,366,750.02 |
(2)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企业往来 | 2,568,951.21 | 2,470,495.20 |
员工借款 | 632,811.52 | 600,714.68 |
代垫个人五险一金 | 484,970.02 | 721,264.44 |
单位往来 | 174,813,089.32 | 196,419,326.52 |
股权转让款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银行划扣 | 223,390,014.47 | 223,390,014.47 |
购房款 | 229,295,711.62 | 229,295,711.62 |
土地收储款 | 118,905,140.00 | 118,905,140.00 |
其他 | 1,835,090.79 | 900,347.75 |
合计 | 1,251,925,778.95 | 1,272,703,014.68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5,995,847.23 | 1,101,095,080.53 | 1,107,090,927.76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103,000.64 | 1,056,000.00 | 1,159,000.64 | |
本期转回 | 1,915,018.39 | 1,915,018.39 | ||
本期核销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4,183,829.48 | 1,102,151,080.53 | 1,106,334,910.01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107,090,927.76 | 1,159,000.64 | 1,915,018.39 | 1,106,334,910.01 | |
合计 | 1,107,090,927.76 | 1,159,000.64 | 1,915,018.39 | 1,106,334,910.01 |
4)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公司应收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的土地收储款118,905,140.00元,处于司法冻结状态。
9、存货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16,851,391.07 | 116,851,391.07 | 141,943,740.09 | 141,943,740.09 | ||
在产品 | 55,855,676.10 | 55,855,676.10 | 50,477,191.70 | 50,477,191.70 | ||
库存商品 | 1,569,472,447.04 | 691,288,045.08 | 878,184,401.96 | 1,524,406,643.48 | 692,002,276.10 | 832,404,367.38 |
周转材料 | 5,762,085.53 | 5,762,085.53 | 6,109,342.03 | 6,109,342.03 | ||
合计 | 1,747,941,599.74 | 691,288,045.08 | 1,056,653,554.66 | 1,722,936,917.30 | 692,002,276.10 | 1,030,934,641.20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692,002,276.10 | 714,231.02 | 691,288,045.08 | |||
周转材料 | ||||||
合计 | 692,002,276.10 | 714,231.02 | 691,288,045.08 |
10、合同资产
11、持有待售资产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留抵进项税额 | 2,581,552.12 | 6,631,191.86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577,151.12 | 595,931.39 |
预缴其他税费 | 2,034.05 | 2,034.05 |
合计 | 3,160,737.29 | 7,229,157.30 |
14、债权投资
15、其他债权投资
16、长期应收款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新安县洛新新材料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 62,098,892.76 | -358,493.64 | 61,740,399.12 | ||||||||
桐柏华鑫矿业有限公司 | 6,446,116.23 | -395,348.57 | 6,050,767.66 | ||||||||
郑州华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3,045,268.96 | 481,959.63 | 13,527,228.59 | ||||||||
小计 | 81,590,277.95 | -271,882.58 | 81,318,395.37 | ||||||||
合计 | 81,590,277.95 | -271,882.58 | 81,318,395.37 |
其他说明公司持有新安县洛新新材料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32.70%的股权、桐柏华鑫矿业有限公司30.00%的股权、郑州华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5.00%的股权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子公司河南华茂新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16.30%洛新新材料股权未被冻结。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24,820,000.00 | 124,820,000.00 |
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 45,898,385.00 | |
合计 | 124,820,000.00 | 170,718,385.00 |
其他说明: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9日作出(2021)豫01执恢235号之一评估拍卖裁定书。依据前述评估拍卖裁定,2022年1月豫金刚石其他权益工具中的所持农投金控5,000万股股权被以45,898,385元价
格强制拍卖。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0、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3,262,228.57 | 103,262,228.5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03,262,228.57 | 103,262,228.57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4,602,760.81 | 14,602,760.8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03,544.34 | 2,503,544.34 | ||
(1)计提或摊销 | 2,503,544.34 | 2,503,544.3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7,106,305.15 | 17,106,305.1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6,155,923.42 | 86,155,923.4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88,659,467.76 | 88,659,467.76 |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396,376,453.24 | 2,501,295,169.20 |
合计 | 2,396,376,453.24 | 2,501,295,169.20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80,367,273.82 | 3,607,885,520.35 | 14,069,732.45 | 16,833,791.29 | 4,119,156,317.9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20,000.01 | 215,293.38 | 231,465.12 | 2,166,758.51 | |
(1)购置 | 1,720,000.01 | 215,293.38 | 231,465.12 | 2,166,758.51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2)处置子公司 | |||||
(3)其他减少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480,367,273.82 | 3,609,605,520.36 | 14,285,025.83 | 17,065,256.41 | 4,121,323,076.4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81,944,845.67 | 1,040,824,234.57 | 11,466,405.42 | 11,613,886.24 | 1,145,849,371.9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369,295.96 | 93,757,892.26 | 568,923.71 | 1,389,362.54 | 107,085,474.47 |
(1)计提 | 11,369,295.96 | 93,757,892.26 | 568,923.71 | 1,389,362.54 | 107,085,474.47 |
(2)其他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2)处置子公司 | |||||
(3)其他减少 | |||||
4.期末余额 | 93,314,141.63 | 1,134,582,126.83 | 12,035,329.13 | 13,003,248.78 | 1,252,934,846.3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472,011,776.81 | 472,011,776.8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2)处置子公司 | |||||
4.期末余额 | 472,011,776.81 | 472,011,776.81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87,053,132.19 | 2,003,011,616.72 | 2,249,696.70 | 4,062,007.63 | 2,396,376,453.24 |
2.期初账面价值 | 398,422,428.15 | 2,095,049,508.97 | 2,603,327.03 | 5,219,905.05 | 2,501,295,169.20 |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06,577,149.81 | 406,577,149.81 |
合计 | 406,577,149.81 | 406,577,149.81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新材料产业园区 | 63,869,548.48 | 63,869,548.48 | 63,869,548.48 | 63,869,548.48 | ||
大单晶扩产项目 | 342,707,601.33 | 342,707,601.33 | 342,707,601.33 | 342,707,601.33 | ||
大单晶合成设备 | ||||||
车间改造工程 | ||||||
合计 | 406,577,149.81 | 406,577,149.81 | 406,577,149.81 | 406,577,149.81 |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24、油气资产
25、使用权资产
26、无形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商标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9,964,730.42 | 6,662,234.58 | 17,643,500.00 | 165,626.23 | 164,436,091.23 |
2.本期增加金额 | 66,181.05 | - | 66,181.05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66,181.05 | 66,181.05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39,964,730.42 | 6,728,415.63 | 17,643,500.00 | 165,626.23 | 164,502,272.28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2,922,735.13 | 3,786,622.92 | 16,026,179.53 | 121,677.53 | 32,857,215.1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58,093.90 | 256,983.58 | 882,175.02 | 3,821.26 | 2,601,073.76 |
(1)计提 | 1,458,093.90 | 256,983.58 | 882,175.02 | 3,821.26 | 2,601,073.76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4,380,829.03 | 4,043,606.50 | 16,908,354.55 | 125,498.79 | 35,458,288.8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商标权 | 合计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5,583,901.39 | 2,684,809.13 | 735,145.45 | 40,127.44 | 129,043,983.41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7,041,995.29 | 2,875,611.66 | 1,617,320.47 | 43,948.70 | 131,578,876.12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1.99%。
27、开发支出
2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郑州人造金刚石及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2,368,097.38 | 2,368,097.38 | ||||
合计 | 2,368,097.38 | 2,368,097.38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郑州人造金刚石及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2,368,097.38 | 2,368,097.38 | ||||
合计 | 2,368,097.38 | 2,368,097.38 |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注:公司2008年度预计全资子公司郑州人造金刚石及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未来独立产生的现金流量为负数,因此,公司2008年度对商誉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2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12,593,618.70 | 302,000.00 | 1,045,173.73 | 11,850,444.97 | |
合计 | 12,593,618.70 | 302,000.00 | 1,045,173.73 | 11,850,444.97 |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信用减值准备 | 8,921,257.78 | 2,230,314.44 | 8,309,406.16 | 2,077,351.54 |
合计 | 8,921,257.78 | 2,230,314.44 | 8,309,406.16 | 2,077,351.54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 | 5,921,315.00 | 888,197.25 | 5,921,315.00 | 888,197.25 |
合计 | 5,921,315.00 | 888,197.25 | 5,921,315.00 | 888,197.25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230,314.44 | 2,077,351.5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88,197.25 | 888,197.25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812,990,578.31 | 591,688,537.47 |
合计 | 812,990,578.31 | 591,688,537.47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7 | 237,345,179.12 | ||
2026 | 338,783,980.73 | 338,783,980.73 | |
2025 | 220,996,038.45 | 237,039,176.73 | |
2024 | 9,772,677.06 | 9,772,677.06 | |
2023 | 6,092,702.95 | 6,092,702.95 | |
合计 | 812,990,578.31 | 591,688,537.47 | -- |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款、设备款 | 1,031,536,389.61 | 1,031,536,389.61 | 1,023,866,002.89 | 1,023,866,002.89 | ||
合计 | 1,031,536,389.61 | 1,031,536,389.61 | 1,023,866,002.89 | 1,023,866,002.89 |
32、短期借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48,456,845.16 | 48,456,845.16 |
保证借款 | 267,210,000.00 | 607,029,968.00 |
信用借款 | 89,900,000.00 | 89,900,000.00 |
保证抵押借款 | 311,299,313.86 | 311,299,313.86 |
抵押质押保证借款 | 177,900,000.00 | 177,900,000.00 |
合计 | 894,766,159.02 | 1,234,586,127.02 |
33、交易性金融负债无
34、衍生金融负债无
35、应付票据无
36、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44,564,041.85 | 34,987,612.76 |
1至2年 | 8,090,981.33 | 11,118,527.80 |
2至3年 | 35,216,717.59 | 37,931,770.15 |
3年以上 | 49,100,446.56 | 41,804,321.15 |
合计 | 136,972,187.33 | 125,842,231.86 |
37、预收款项
38、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23,051,734.25 | 37,504,371.07 |
合计 | 23,051,734.25 | 37,504,371.07 |
39、应付职工薪酬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9,742,954.18 | 64,253,230.62 | 71,619,268.98 | 22,376,915.82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09,582.69 | 3,384,401.13 | 3,400,029.63 | 93,954.19 |
合计 | 29,852,536.87 | 67,637,631.75 | 75,019,298.61 | 22,470,870.01 |
40、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3,262,410.60 | 5,212,554.62 |
消费税 | 4,032.28 | 3,373.00 |
企业所得税 | 68,837,982.57 | 29,992,433.41 |
个人所得税 | 536,388.05 | 1,927,818.5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50,289.26 | 381,469.33 |
房产税 | 951,235.74 | 897,606.39 |
教育费附加 | 409,894.14 | 164,848.18 |
土地使用税 | 524,190.51 | 513,942.48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73,262.77 | 109,898.79 |
契税 | 805,361.76 | 805,361.76 |
印花税 | 116,184.45 | 197,560.97 |
环保税 | 8,322.49 | 8,299.66 |
合计 | 86,679,554.62 | 40,215,167.16 |
41、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461,081,604.30 | 360,239,194.77 |
应付股利 | 5,877,419.73 | 5,877,419.73 |
其他应付款 | 1,137,123,229.84 | 767,346,084.66 |
合计 | 1,604,082,253.87 | 1,133,462,699.16 |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59,516,375.38 | 48,769,873.31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388,284,929.62 | 301,811,223.55 |
其他 | 13,280,299.30 | 9,658,097.91 |
合计 | 461,081,604.30 | 360,239,194.77 |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5,877,419.73 | 5,877,419.73 |
合计 | 5,877,419.73 | 5,877,419.73 |
(3)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 | 39,201,059.85 | 34,449,913.19 |
房屋租赁费 | 425,000.00 | 425,000.00 |
押金及保证金 | 325,140.32 | 333,340.32 |
借款 | 433,752,385.72 | 93,937,035.77 |
律师费 | 287,986.40 | 12,986.40 |
应付诉讼赔偿款 | 658,305,834.60 | 636,591,141.47 |
其他 | 4,825,822.95 | 1,596,667.51 |
合计 | 1,137,123,229.84 | 767,346,084.66 |
42、持有待售负债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99,989,588.97 | 299,989,588.97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43,892,169.79 | 43,892,169.79 |
合计 | 343,881,758.76 | 343,881,758.76 |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2,996,725.45 | 4,875,568.25 |
合计 | 2,996,725.45 | 4,875,568.25 |
45、长期借款
46、应付债券
47、租赁负债
48、长期应付款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2,477,120,703.75 | 2,476,346,243.84 | 判决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
未决诉讼 | 1,416,238,426.41 | 1,264,727,670.56 | 因担保、违约产生的诉讼 |
合计 | 3,893,359,130.16 | 3,741,073,914.40 | -- |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9,949,177.24 | 830,643.87 | 9,118,533.37 | 详见说明 | |
合计 | 9,949,177.24 | 830,643.87 | 9,118,533.37 | -- |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205,476,595.00 | 1,205,476,595.00 |
54、其他权益工具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4,733,645,101.35 | 4,733,645,101.35 | ||
其他资本公积 | 18,655,800.00 | 18,655,800.00 | ||
合计 | 4,752,300,901.35 | 4,752,300,901.35 |
56、库存股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08,481,615.00 | -12,101,615.00 | -12,101,615.00 | -96,38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08,481,615.00 | -12,101,615.00 | -12,101,615.00 | -96,380,000.00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9,548.39 | 2,793.18 | 2,793.18 | -6,755.21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9,548.39 | 2,793.18 | 2,793.18 | -6,755.21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08,491,163.39 | 2,793.18 | -12,101,615.00 | 12,104,408.18 | -96,386,755.21 |
58、专项储备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17,593,372.17 | 117,593,372.17 | ||
合计 | 117,593,372.17 | 117,593,372.17 |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6,783,580,254.06 | -5,590,891,616.50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6,783,580,254.06 | -5,590,891,616.5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42,807,013.82 | -442,928,434.46 |
加:其他综合收益转未分配利润 | -12,101,615.00 | |
加:所得税汇算调整未分配利润 | 8,329,383.38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7,030,159,499.50 | -6,033,820,050.96 |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54,816,007.67 | 225,283,031.85 | 378,943,307.71 | 243,443,630.53 |
其他业务 | 15,522,430.13 | 15,495,818.50 | 24,625,280.41 | 25,681,955.60 |
合计 | 470,338,437.80 | 240,778,850.35 | 403,568,588.12 | 269,125,586.13 |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10,326.55 | 37,997.7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035,648.87 | 1,704,182.51 |
教育费附加 | 1,302,075.29 | 733,383.63 |
房产税 | 1,902,471.48 | 1,951,230.33 |
土地使用税 | 1,048,381.02 | 1,071,877.10 |
车船使用税 | 6,028.02 | 6,371.72 |
印花税 | 321,946.18 | 246,612.88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868,050.21 | 488,922.44 |
环保税 | 16,554.26 | 16,252.10 |
合计 | 8,511,481.88 | 6,256,830.41 |
63、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销售人员薪酬 | 4,669,549.33 | 5,660,151.06 |
运输邮寄费 | 69,515.75 | 61,696.33 |
广告宣传费 | 1,000.00 | 195,123.06 |
差旅费 | 25,419.54 | 83,470.11 |
业务招待费 | 84,079.00 | 140,898.33 |
固定资产折旧 | 163,627.64 | 219,633.66 |
其他 | 203,168.03 | 799,660.54 |
合计 | 5,216,359.29 | 7,160,633.09 |
64、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管理人员薪酬 | 18,469,085.01 | 12,720,106.56 |
固定资产折旧 | 10,230,664.39 | 10,551,495.28 |
无形资产摊销 | 2,418,991.37 | 2,582,731.34 |
装修费摊销 | 1,045,173.73 | 682,857.00 |
修理费 | 1,654,703.22 | 1,017,746.44 |
业务招待费 | 3,088,011.49 | 4,907,462.37 |
燃油费 | 272,241.44 | 231,628.85 |
办公费 | 264,725.29 | 429,724.54 |
中介费/代理费 | 8,326,796.84 | 36,024,756.45 |
其他 | 2,484,970.71 | 2,989,980.68 |
合计 | 48,255,363.49 | 72,138,489.51 |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费用 | 60,350.97 | 2,696,729.02 |
燃料动力费用 | 662,870.08 | 720,986.94 |
人员费用 | 7,232,565.82 | 10,753,479.23 |
固定资产折旧 | 1,054,271.31 | 4,701,367.79 |
服务费 | 646,000.00 | 397,524.75 |
其他费用 | 188,176.92 | 263,322.13 |
合计 | 9,844,235.10 | 19,533,409.86 |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01,194,027.83 | 96,731,150.34 |
减:利息收入 | 991,291.98 | 948,348.99 |
汇兑损益 | 128,981.81 | 4,128.78 |
手续费及其他 | 39,282.21 | 89,268.05 |
合计 | 100,370,999.87 | 95,876,198.18 |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934,933.70 | 1,157,367.75 |
其他 | 88.99 | |
合计 | 935,022.69 | 1,157,367.75 |
68、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71,882.58 | -1,508,557.4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合计 | -271,882.58 | -1,508,557.47 |
69、净敞口套期收益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756,017.76 | -4,607,135.55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5,709,958.91 | -23,374,050.11 |
合计 | -14,953,941.15 | -27,981,185.66 |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714,231.02 | -17,728,659.43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2,619,394.25 | |
合计 | 714,231.02 | -20,348,053.68 |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1,442,783.34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1,442,783.34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合计 | -1,442,783.34 |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1,666,400.00 | ||
其他 | 546.67 | 87,765.69 | 546.67 |
合计 | 546.67 | 1,754,165.69 | 546.67 |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43,500.00 | 5,700.00 | 43,500.00 |
诉讼损失、预计负债 | 219,907,243.48 | 319,296,246.09 | 219,907,243.48 |
其他 | 166,724.31 | 6,493,585.24 | 166,724.31 |
合计 | 220,117,467.79 | 325,795,531.33 | 220,117,467.79 |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68,837,982.57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52,962.90 | 3,908,934.11 |
合计 | 68,685,019.67 | 3,908,934.11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76,332,343.3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6,449,851.5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4,665,152.71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3,013,293.53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8,492,001.53 |
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 | 40,782.39 |
税法规定的额外可扣除费用 | -778,346.29 |
其他 | -298,012.70 |
所得税费用 | 68,685,019.67 |
77、其他综合收益详见附注五、57、其他综合收益。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拨款转入 | 25,000.00 | 1,669,859.96 |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991,291.98 | 948,348.99 |
其他 | 100,263.33 | 116,670.61 |
合计 | 1,116,555.31 | 2,734,879.56 |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期间费用 | 9,819,932.59 | 39,342,371.29 |
冻结资金 | 78,732,748.15 | 3,792,252.52 |
支付的其他款项 | 14,190,000.00 | 24,444,094.44 |
合计 | 102,742,680.74 | 67,578,718.25 |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理财产品收到的现金净额 | 2,300,000.00 | |
合计 | 2,300,000.00 |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245,017,362.99 | -444,596,071.2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4,239,710.13 | 48,329,239.3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09,598,115.64 | 110,777,246.95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
无形资产摊销 | 2,601,073.76 | 2,615,097.3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045,173.73 | 734,553.2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42,783.34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358,296.13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00,413,245.98 | 96,172,377.50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71,882.58 | 1,508,557.4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52,962.90 | 3,909,217.0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82.96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4,938,311.44 | 13,082,287.5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5,500,396.47 | -31,890,547.1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04,158,523.22 | 231,291,973.09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81,308.76 | 39,734,727.6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821,544.40 | 60,027,236.0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5,869,718.57 | 27,533,961.0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048,174.17 | 32,493,275.05 |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4,821,544.40 | 15,869,718.57 |
其中:库存现金 | 136,752.22 | 107,861.4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684,792.18 | 15,761,857.1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821,544.40 | 15,869,718.57 |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0,000.00 | 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166,981,499.82 | 冻结资金 |
其他应收款 | 118,905,140.00 | 司法冻结 |
应收利息 | 14,366,750.02 | 理财产品冻结 |
长期股权投资 | 59,702,474.25 | 司法冻结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24,820,000.00 | 银行借款抵押、司法冻结 |
投资性房地产 | 86,155,923.42 | 司法冻结 |
固定资产 | 1,974,743,868.96 | 融资租赁抵押、银行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114,706,379.02 | 土地抵押借款、司法查封 |
合计 | 2,660,392,035.49 | -- |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131,361.68 |
其中:美元 | 11,872.32 | 6.7114 | 79,679.89 |
新加坡币 | 10,729.04 | 4.8170 | 51,681.79 |
应收账款 | -- | -- | 257,772.79 |
其中:美元 | 38,408.20 | 6.7114 | 257,772.79 |
83、套期
84、政府补助
85、其他
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反向购买
4、处置子公司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6、其他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郑州人造金刚石及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国内 | 河南郑州高新区 | 人造金刚石及制品的研究开发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河南华茂新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国内 | 河南新安县 | 金刚石工具的研发和销售等 | 90.00% | 10.00% | 投资设立 |
郑州华晶超硬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 国内 | 河南荥阳市 | 超硬材料及制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进出口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洛阳华发超硬材料制品有限公司 | 国内 | 河南新安县 | 人造金刚石线等的生产、销售 | 90.00% | 投资设立 | |
焦作华晶钻石有限公司 | 国内 | 河南焦作市 | 人造金刚石大单晶及人造 | 71.00% | 投资设立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金刚石制品的生产与销售 | ||||||
华晶(上海)珠宝有限公司 | 国内 | 上海市 | 珠宝首饰的销售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济源华晶电气有限公司 | 国内 | 河南济源市 | 电气、电缆等的销售 | 99.00% | 投资设立 | |
SINOCRYSTALINT'LPTE.LTD. | 新加坡 | 新加坡 | 进出口贸易,研发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河南华信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国内 | 河南郑州市 | 钻石、珠宝、玉石、首饰及产品、工艺品的技术检测、鉴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郑州华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国内 | 河南郑州高新区 | 催化技术的研究、推广、咨询与服务等 | 51.00% | 投资设立 | |
郑州华晶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国内 | 河南郑州高新区 | 金刚石材料的研究、生产、销售;金刚石微粉的研究、生产、销售; | 80.00% | 投资设立 | |
深圳缪玛珠宝有限公司 | 国内 |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 从事黄金、铂金、K金钯金、白银、翡翠、玉器、工艺美术品、珠宝首饰的批发 | 100.00% | 购买 | |
郑州华晶实业有限公司 | 国内 | 河南省荥阳市 | 钻石饰品、金银饰品、珠宝饰品、翡翠玉石饰品、镶嵌饰品、工艺品的加工批发、零售及维修;人造金刚石及其设备、原辅材料、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郑州旭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国内 | 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 | 人造金刚石及制品的研究开发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河南灏鼎钻石有限公司 | 国内 | 河南省商丘市 | 人造金刚石及制品的研究开发 | 100.00% | 投资设立 |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新安县洛新新材料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 国内 | 河南省新安县 | 新材料技术开发 | 32.70% | 16.30% | 权益法核算 |
桐柏华鑫矿业有限公司 | 国内 | 河南省桐柏县 | 非金属矿产品购销 | 30.00% | 权益法核算 | |
郑州华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国内 | 河南省郑州市 | 电子元件、电子材料等生产、研发、销售 | 45.00% | 权益法核算 |
4、重要的共同经营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6、其他
八、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流动性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
1年以内 | 1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894,766,159.02 | 894,766,159.02 | |
应付账款 | 44,564,041.85 | 92,408,145.48 | 136,972,187.33 |
其他应付款 | 180,215,472.16 | 956,807,757.68 | 1,137,023,229.8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43,881,758.76 | 343,881,758.76 | |
其他流动负债 | 2,996,725.45 | 2,996,725.45 | |
合计 | 1,466,424,157.24 | 1,049,215,903.16 | 2,515,640,060.40 |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汇率风险可源于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计价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不存在重大汇率风险。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
3、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无论这些变动是由于与单项金融工具或其发行方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还是由于与市场内交易的所有类似金融工具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其他价格风险可源于商品价格或权益工具价格等的变化。
九、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24,820,000.00 | 124,820,000.0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24,820,000.00 | 124,820,000.00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为投资的非上市公司股权,因被投资企业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采用公司减值测试结果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公司无单一股东持有公司50%以上的股份,亦无单一股东可以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亦不存在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要影响的股东,不存在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的投资者,公司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郭留希 | 持股5%以上股东 |
山西证券 | 持股5%以上股东 |
河南远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控制的公司 |
河南远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控制的公司 |
西藏百源鑫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控制的公司 |
西藏东恒康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控制的公司 |
西藏君阳熙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控制的公司 |
西藏茂发东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关联自然人控制的公司 |
郑州市银融投资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控制的公司 |
郑州冬青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 关联自然人控制的公司 |
西藏欧信冠富农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关联自然人控制的公司 |
上海领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控制的公司 |
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 |
河南联创华凯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 |
河南中原联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 |
河南农投金控新动能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 |
河南天业仁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 |
上海兴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 |
河南裸心庐度假酒店有限公司 | 董事关联 |
河南农投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关联 |
河南四达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关联 |
郑州市联创融久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关联 |
深圳农投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关联 |
河南农开供应链有限公司 | 董事关联 |
河南赛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关联 |
郑州宏丰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关联 |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关联 |
北京联创德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关联法人高级管理人员关联 |
郑州华智镁业有限公司 | 高级管理人员关联 |
三门峡清尘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高级管理人员关联 |
郭留希、刘淼、王大平、李国选、张召、刘广利、李素芬、张建华、赵波、刘国炎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刘殿臣、李建国、王振华 | 独立董事 |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关联 |
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关联 |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河南远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广告宣传费、网站服务费 | 否 | 255,000.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郑州华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水电费 | 541,650.37 | 352,664.82 |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郑州华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厂房 | 117,000.00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新安县洛新新材料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 厂房 | 120,000.00 | 120,000.00 |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2,933,333.33 | 2018/01/15 | 否 | |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1,191,992.75 | 2017/12/08 | 否 | |
郑州市晨熙家食品有限公司 | 89,067,060.33 | 2017/10/13 | 否 | |
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开发有限公司 | 32,461,333.33 | 2018/09/29 | 否 | |
郭留希 | 6,230,351.49 | 2018/07/30 | 否 | |
河南省豫星微钻有限公司 | 42,634,550.49 | 2017/08/16 | 否 | |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98,289,875.53 | 2017/07/12 | 否 | |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8,775,832.53 | 2018/01/26 | 否 | |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636,077,668.69 | 2018/08/06 | 否 | |
郑州木之秀商贸有限公司 | 312,722,921.63 | 2017/11/15 | 否 | |
郑州隆顺达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 10,906,103.00 | 2018/09/25 | 否 | |
郑州木之秀商贸有限公司 | 249,845,082.33 | 2018/01/08 | 否 | |
郑州鸿展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 61,815,959.33 | 2018/09/25 | 否 | |
洛阳艾伦特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 49,726,556.00 | 2018/09/24 | 否 | |
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开发有限公司 | 36,543,739.67 | 2018/12/19 | 否 | |
河南协鼎实业有限公司 | 81,799,684.00 | 2018/09/26 | 否 | |
河南省顿嘉贸易有限公司 | 43,614,060.00 | 2019/03/08 | 否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河南林智商贸有限公司 | 42,991,717.55 | 2019/03/08 | 否 | |
郑州益之润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 22,244,925.00 | 2019/04/27 | 否 | |
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开发有限公司 | 63,872,955.80 | 2018/12/13 | 否 | |
洛阳艾伦特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 52,400,000.00 | 2018/09/04 | 否 | |
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 | 17,645,213.34 | 2018/12/21 | 否 | |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98,609,324.12 | 2018/01/26 | 否 | |
河南科福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39,598,838.19 | 2019/06/27 | 否 | |
华晶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68,803,005.46 | 2019/05/31 | 否 | |
河南协鼎实业有限公司 | 7,750,540.00 | 2019/12/25 | 否 | |
中原华夏珠宝有限公司 | 37,017,100.00 | 2020/03/18 | 否 | |
河南协鼎实业有限公司 | 41,166,460.00 | 2019/12/20 | 否 | |
郑州鸿展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 63,173,500.00 | 2018/12/22 | 否 | |
郑州隆顺达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 38,246,097.77 | 2020/03/16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主债务起始日 | 主债务到期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郭留希 | 50,000,000.00 | 2019年09月18日 | 2021年03月31日 |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 |
郭留希 | 10,000,000.00 | 2019年12月12日 | 2021年03月31日 |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 |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 | 50,000,000.00 | 2018年12月12日 | 2019年11月20日 |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 |
郭留希 | 339,819,968.00 | 2019年10月30日 | 2020年11月06日 |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 |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 | 177,900,000.00 | 2019年10月31日 | 2020年10月23日 |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 |
郭留希 | 41,200,000.00 | 2018年03月28日 | 2019年12月22日 |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 |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 | 70,000,000.00 | 2019年11月08日 | 2020年11月08日 |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 |
郭留希 | 49,994,742.69 | 2020年04月03日 | 2021年03月29日 |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 |
郭留希 | 42,956,100.00 | 2019年12月27日 | 2020年06月25日 |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 |
郭留希 | 100,000,000.00 | 2019年06月13日 | 2020年10月26日 |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 |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 | 17,260,000.00 | 2019年01月19日 | 2020年07月19日 |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 |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99,989,588.97 | 2016年07月25日 | 2021年06月23日 |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 |
郭留希 | 78,700,000.00 | 2018年12月22日 | 2020年12月30日 | 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两年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主债务起始日 | 主债务到期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 | 45,532,626.00 | 2016年06月29日 | 2021年03月31日 | 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两年 | |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 | 100,000,000.00 | 2020年12月14日 | 2021年12月16日 |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
(5)关联方资金拆借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2,615,120.02 | 1,938,187.76 |
(8)其他关联交易本报告期无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
新安县洛新新材料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 94,005.64 | 71,200.28 | 70,000.00 | 70,000.00 | |
郑州华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474,945.57 | 343,239.19 | 2,400,495.20 | 410,940.89 | |
预付账款 | |||||
河南远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5,000.00 | 15,000.00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
新安县洛新新材料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 465,000.00 | 465,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87,500.00 | 87,500.00 | |
新安县洛新新材料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 5,994.36 |
应付股利 | |||
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 1,252,923.23 | 1,252,923.23 | |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030,799.07 | 2,030,799.07 | |
郭留希 | 2,593,697.43 | 2,593,697.43 |
7、关联方承诺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资本承诺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对外投资承诺 | 华晶(上海)珠宝有限公司 | 49,700,000.00 | 49,700,000.00 |
济源华晶电气有限公司 | 4,950,000.00 | 4,950,000.00 | |
河南明华智能系统研究院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1,500,000.00 | |
河南华信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8,000,000.00 | |
郑州华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115,000.00 | 10,115,000.00 | |
郑州华晶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8,000,000.00 | |
深圳缪玛珠宝有限公司 | 8,995,000.00 | 8,995,000.00 |
8、其他
十一、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其他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影响本财务报表阅读和理解的其他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止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涉及的重要未决诉讼或仲裁、重要已判决待执行诉讼情况如下:
案件序号 | 原告/申请人 | 涉诉金额(万元) | 案件进展/情况 |
1 | 牛银萍 | 2,000.00 | 二审已判决,维持原判。已划扣公司土地补偿款2,000.00万元。 |
2 | 田园园 | 2,000.00 | 二审已判决,维持原判。已划扣土地补偿款2,015.51万元。 |
3 | 河南中融智造实业有限公司 | 19,363.46 | 二审已判决。已划扣公司银行账户资金22,302.55万元。 |
4 | 丰汇租赁有限公司 | 33,095.89 |
和解协议已执行,已冻结的354,958,877.51元款项被法院划扣支付给丰汇租赁,同时根据
和解协议,丰汇租赁向郑州华晶发放100,000,000.00元款项作为短期借款。
5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5,039.20 | 一审判决生效,已划扣公司银行账户资金5,056.41万元。 |
6 | 杭州厚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330.51 | 二审再判决已生效,未执行。 |
7 | 焦作华晶钻石有限公司 | 6.93 | 一审判决已生效,祁超超已还款1万元 |
8 | 中国有色金属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1,585.72 | 2017年12月27日,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并作出(2017)豫0811民初3024号民事调解书。2019年11月13日,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裁定将焦作华晶名下的部分土地、房产抵偿所欠六冶公司债务1,484.15万元,2020年3月双方完成了土地证的分割移交手续。 |
9 | 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8,821.80 | 已签订和解协议,尚未执行。 |
10 | 张家港市舜辰机械有限公司 | 1,000.99 | 已申请再审 |
11 | 郑州经久商贸有限公司 | 5,298.53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
12 | 河南省苏豫有色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 5,082.27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2021年5月18日,法院已提取公司在农投华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退伙后的可分配金额29764501元。2021年5月20日,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2021)豫01执202号之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2021年6月,已合计划扣公司海口农商行账户1,765.11万元。 |
13 | 张志军 | 3,720.00 | 一审判决公司按被告不能清偿部分承担1/2赔偿责任,二审原告已撤诉。已划扣土地补偿款1,772.44万元 |
14 |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 2,107.64 | 一审判决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0年6月3日、6月5日法院分别划扣公司银行账户资金21,076,407.52元、11,819.51元。 |
15 | 河南省中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5,129.57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于2021年12月6日作出执行裁定书【(2021)豫01执恢416号】商丘华晶钻石有限公司100%股权已过户给中原小贷。 |
16 | 江苏光润金刚石科技有限公司 | 94.15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17 | 浙银信和成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3,039.78 | 二审判决:1、撤销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川01民初5254号民事判决; |
案件序号 | 原告/申请人 | 涉诉金额(万元) | 案件进展/情况 |
2、郭留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对河南华晶应支付给浙银信和的收购价款124,213,689.44元及仲裁裁决确定的已产生的违约金5,484,111.93元共计129,697,801.37元,并以收购价款124,213,689.44元为基数从2019年8月21日起算至付清之日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已付律师费150,000元及差旅费20,000元、仲裁费380000元及财产保全费129877.8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在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河南华晶追偿;3、郑州华晶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对本判决第二项确定的河南华晶应支付给浙银信和款项总额不能清偿部分承担二分之一赔偿责任;其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河南华晶追偿;4、驳回浙银信和的其他诉讼请求。二审判决已生效。 | |||
18 | 河南相银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2,858.61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19 | 江铜国际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 | 1,406.00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20 | 富安达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2,793.41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21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8,346.60 | 二审已判决,维持原判。河南华晶所持9440万股豫金刚石股票被法院裁定作价21372万元交付山西证券抵偿部分之债务。 |
22 | 郑州元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1,626.67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2年1月,郑州华晶持有的农投金控5000万股股权被法院以
45,898,385元拍卖并完成过户。
23 | 郑州经久商贸有限公司 | 600.00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24 | 郑州经久商贸有限公司 | 14,868.33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25 | 郑州经久商贸有限公司 | 3,676.53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
26 | 郑州经久商贸有限公司 | 3,011.12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
27 | 郑州元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5,406.67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28 | 郑州元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4,866.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29 | 河南省苏豫有色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 14,598.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
30 | 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900.00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31 | 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900.00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32 | 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33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9,180.84 | 一审审理中 |
34 | 河南万锦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5,978.19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35 | 张志军 | 2,409.14 | 已划扣公司土地补偿款2,400.00万元,已结案。 |
案件序号 | 原告/申请人 | 涉诉金额(万元) | 案件进展/情况 |
3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 30,169.78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37 |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38 | 河南省中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4,405.62 | 执行中 |
39 | 济南市冶金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224.59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40 | 张家港撤尔特种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105.34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41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348.82 | 一审判决已生效,已被划扣银行账户资金373.44万元。 |
42 | 济南市冶金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125.17 | 一审判决生效,处于执行阶段。 |
43 | 焦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600.00 | 处于执行程序中 |
44 |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335.00 | 一审判决生效,已划扣495元 |
45 |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22,439.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46 | 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 4,230.64 | 处于执行程序中 |
47 |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144.13 | 已和解,尚未执行。 |
48 | 洛阳金鹭硬质合金工具有限公司 | 1,847.20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49 | 桂林市同力自动化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8.14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50 |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东路支行 | 35,696.63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51 | 沈阳鑫太谷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 58.17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52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 10,366.61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53 | 任陆军 | 6.02 | 已和解 |
54 | 洛阳金鹭硬质合金工具有限公司 | 998.81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55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南阳路支行 | 9,223.01 | 和解 |
56 | 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 7,463.50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57 | 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061.00 | 一审判决生效,已被划扣银行账户资金2747.75万元 |
58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 7,000.00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59 | 河南道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仁 | 3,210.91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案件序号 | 原告/申请人 | 涉诉金额(万元) | 案件进展/情况 |
合立信(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
60 | 众信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200.00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61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 5,108.21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6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 5,051.63 | 一审判决生效,处于执行程序中 |
63 | 江阴宝能精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32.37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64 | 元美新材料靖江有限公司 | 16.58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65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 10,026.67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66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支行 | 7,344.52 | 一审判决生效,处于执行程序中 |
67 | 河南相银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7,917.97 | 二审审理中 |
68 | 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3,441.59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69 |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81.63 | 处于执行程序中,已划扣公司1060391元 |
70 |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 | 19,982.87 | 处于执行程序中 |
71 | 焦作天宝桓祥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877.22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72 | 江苏恒源液压有限公司 | 19.73 | 已和解 |
73 | 河南林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5,281.80 | 处于执行程序中 |
74 | 洛阳启明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 9,564.34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75 | 洛阳华发超硬材料制品有限公司 | 261.58 | 已和解 |
76 | 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9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77 | 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9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78 | 徐柯琴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
79 |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384.00 | 已判决 |
80 |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 | 已判决 |
81 | 河南林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
82 | 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00.00 |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
83 |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1,063.01 | 已撤诉 |
84 |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1,932.74 | 已撤诉 |
案件序号 | 原告/申请人 | 涉诉金额(万元) | 案件进展/情况 |
85 |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4,675.97 | 已撤诉 |
86 | 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800.00 | 一审已判决,未执行 |
87 | 河南方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973.56 | 已判决 |
88 | 丰汇租赁有限公司 | 11,500.00 | 起诉中 |
89 | 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900.00 | 一审已判决,未执行 |
90 | 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500.00 | 一审已判决,未执行 |
91 | 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900.00 | 一审已判决,未执行 |
92 |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 63.59 | 一审判决未生效,处于上诉期 |
93 | 安昇(天津)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 | 3842.53 | 已移送至新安县法院管辖 |
94 | 吴明铭 | 5.12 | 仲裁中 |
95 | 吴天杰 | 5.2 | 仲裁中 |
96 | 郭跃斌 | 39.7215 | 仲裁中 |
97 | 江阴市九川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47.88 | 尚未开庭 |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2、利润分配情况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如下本附注十二、2(1)或有事项中,部分诉讼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重大进展:
案件序号 | 原告/申请人 | 案件期后进展情况 | 判决结果 |
92 |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7月27日做出(2022)浙0783民初567号 | 判决公司不承担责任 |
2.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报出日之间新增重要诉讼
案件序号 | 原告/申请人 | 涉诉金额(万元) | 案情简述 | 诉讼请求/判决情况 | 案件进展/情况 |
1 | 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995 | 2021年10月28日,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郑州华晶向巩义农商行借款4995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10月28日至2022年10月28日止。同日,巩义农商行与郑州华晶实业有限公司、郭留希分别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后,巩义农商行已依约发放了贷款。后因郑州华晶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已违约,巩义农商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 诉讼请求:1、判令郑州华晶偿还借款本金49950000元及利息;2、判令郑州华晶实业、郭留希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3、原告产生的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 尚未开庭 |
3.其他期后重要事项变动
序号 | 事项内容 | 时间及相应文件 |
1 |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期后可能被要求追偿,不终止确认。 | |
2 | 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龙昆南支行被司法划扣5000.00万元。 |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6、分部信息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0,185,165.04 | 22.54% | 50,185,165.04 | 100% | 50,185,165.04 | 29.55% | 50,185,165.04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72,424,647.98 | 77.46% | 75,673,218.03 | 43.89% | 96,751,429.95 | 119,624,136.25 | 70.45% | 64,544,588.13 | 53.96% | 55,079,548.12 |
其中: | ||||||||||
账龄分析法 | 103,089,577.56 | 46.31% | 75,673,218.03 | 73.41% | 27,416,359.53 | 103,105,293.59 | 60.72% | 64,544,588.13 | 62.60% | 38,560,705.46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69,335,070.42 | 31.15% | 69,335,070.42 | 16,518,842.66 | 9.73% | 16,518,842.66 | ||||
合计 | 222,609,813.02 | 100.00% | 125,858,383.07 | 56.54% | 96,751,429.95 | 169,809,301.29 | 100.00% | 114,729,753.17 | 67.56% | 55,079,548.12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坏账准备 | 114,729,753.17 | 11,128,629.90 | 125,858,383.07 |
合计 | 114,729,753.17 | 11,128,629.90 | 125,858,383.07 |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127,370,484.04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57.21%,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为55,171,797.33元。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14,366,750.02 | 14,366,750.02 |
其他应收款 | 283,717,293.54 | 264,195,695.77 |
合计 | 298,084,043.56 | 278,562,445.79 |
(1)应收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理财产品利息 | 14,366,750.02 | 14,366,750.02 |
合计 | 14,366,750.02 | 14,366,750.02 |
(2)应收股利
(3)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企业往来 | 143,551,914.46 | 144,118,326.48 |
员工借款 | 420,172.92 | 310,793.41 |
代垫个人五险一金 | 149,167.26 | 211,847.22 |
单位往来 | 134,103,833.41 | 115,892,427.06 |
股权转让款 | 496,750,000.00 | 496,750,000.00 |
银行划扣 | 223,390,014.47 | 223,390,014.47 |
购房款 | 229,295,711.62 | 229,295,711.62 |
土地收储款 | 118,905,140.00 | 118,905,140.00 |
其他 | 1,595,246.35 | 898,347.75 |
合计 | 1,348,161,200.49 | 1,329,772,608.01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2,922,120.77 | 1,062,654,791.47 | 1,065,576,912.24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1,133,005.29 | -1,133,005.29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1,789,115.48 | 1,062,654,791.47 | 1,064,443,906.95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065,576,912.24 | 1,133,005.29 | 1,064,443,906.95 | |||
合计 | 1,065,576,912.24 | 1,133,005.29 | 1,064,443,906.95 |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623,952,439.85 | 623,952,439.85 | 623,952,439.85 | 623,952,439.85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59,702,474.25 | 59,702,474.25 | 59,855,129.92 | 59,855,129.92 | ||
合计 | 683,654,914.10 | 683,654,914.10 | 683,807,569.77 | 683,807,569.77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郑州人造金刚石及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45,000,000.00 | |||||
郑州华晶超硬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焦作华晶钻石有限公司 | 53,000,000.00 | 53,000,000.00 | |||||
洛阳华发超硬材料制品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45,000,000.00 | |||||
河南华茂新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
郑州华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85,000.00 | 85,000.00 | |||||
华晶(上海)珠宝有限公司 | 300,000.00 | 300,000.00 | |||||
SINOCRYSTALINT'LPTE.LTD. | 500,000.00 | 500,000.00 | |||||
郑州华晶实业有限公司 | 452,062,439.85 | 452,062,439.85 | |||||
深圳缪玛珠宝有限公司 | 5,000.00 | 5,000.00 | |||||
合计 | 623,952,439.85 | 623,952,439.85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新安县洛新新材料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 40,363,744.73 | -239,266.73 | 40,124,478.00 | ||||||||
桐柏华鑫矿业有限公司 | 6,446,116.23 | -395,348.57 | 6,050,767.66 | ||||||||
郑州华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3,045,268.96 | 481,959.63 | 13,527,228.59 | ||||||||
小计 | 59,855,129.92 | -152,655.67 | 59,702,474.25 | ||||||||
合计 | 59,855,129.92 | -152,655.67 | 59,702,474.25 |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04,458.13 | 467,170.27 | 220,242,693.09 | 123,264,486.42 |
其他业务 | 54,927,477.31 | 118,070,412.46 | 63,794,908.55 | 60,990,429.51 |
合计 | 55,631,935.44 | 118,537,582.73 | 284,037,601.64 | 184,254,915.93 |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52,655.67 | -1,420,129.24 |
合计 | -152,655.67 | -1,420,129.24 |
6、其他
十六、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35,022.69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219,915,888.86 | 诉讼产生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1,032.2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合计 | -219,181,898.43 | -- |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 | -0.2014 | -0.201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 | -0.0196 | -0.0196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4、其他
第八节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如有)。
(三)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文件备置地址: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