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申万秋先生召集和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将于2021年8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披露。
表决结果:5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策进行相应变更。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