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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兰信: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09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2018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2017年4月27日,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海兰劳雷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海兰劳雷增资事项,同意珠海市劳雷海洋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劳雷”)、珠海市智海创信海洋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海创信”)、珠海永鑫源实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永鑫源”)、上海梦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梦元”)、上海丰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丰煜”)、杭州兴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兴富”)、杭州宣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宣富”)及王一凡对海兰劳雷进行增资,增资金额合计64,600.00万元,其中46,142.86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海兰劳雷54.38%股权。2018年10月15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珠海市智海创信海洋科技服务合伙企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13号)批准,核准公司向智海创信发行6,092,306股股份、向珠海劳雷发行11,331,690股股份、向永鑫源发行6,092,306股股份、向上海梦元发行3,046,153股股份、向杭州兴富发行1,827,691股股份、向杭州宣富发行4,264,614股股份、向上海丰煜发行3,655,383股股份、向王一凡发行3,046,15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1、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海兰劳雷原股东珠海劳雷将其持有的海兰劳雷13.14%的权益、智海创信将其持有的海兰劳雷7.06%的权益、永鑫源将其持有的海兰劳雷7.06%的权益、上海梦元将其持有的海兰劳雷3.53%的权益、上海丰煜将其持有的海兰劳雷4.24%的权益、杭州兴富将其持有的海兰劳雷2.12%的权益、杭州宣富将其持有的海兰劳雷4.94%的权益、王一凡将其持有的海兰劳雷3.53%的权益转入公司,并于2018年10月19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变更手续。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海兰劳雷的股东变更,并换发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42358918P,证照编号:41000000201810190024),变更后公司持有海兰劳雷100%股权。

2、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的办理情况

2018年10月19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20851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认为,公司已收到海兰劳雷45.62%股权,其中自然人王一凡以其持有的海兰劳雷3.53%的股权认缴3,046,153股,上海丰煜以其持有的海兰劳雷4.24%的股权认缴3,655,383股、上海梦元以其持有的海兰劳雷3.53%的股权认缴3,046,153股、杭州兴富以其持有的海兰劳雷2.12%的股权认缴1,827,691股、杭州宣富以其持有的海兰劳雷4.94%的股权认缴4,264,614股、永鑫源以其持有的海兰劳雷7.06%的股权认缴6,092,306股、珠海劳雷以其持有的海兰劳雷13.14%的股权认缴11,331,690股、智海创信以其持有的海兰劳雷7.06%的股权认缴6,092,306股。公司本次共发行股份数量39,356,29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6.85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9,356,296元。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受理公司的非公开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39,356,296股(其中限售股数量为39,356,296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份数量为398,174,035股。该批股份上市日期为2018年11月1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并未募集配套资金。

(二)2020年12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06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73,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73,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余额包销。中信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负责本次发行的组织实施,确定本次发行的债券每张面值为100.00元,按面值发行,存续期限为6年期。截至2020年12月17日,本公司共计募集资金73,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869.8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2,132.60万元(含利息收入2.4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2020年12月17日汇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泰国际支行开立的账号8110701012801971766的人民币账户内。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8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2020年12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一)2018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截至2022年10月31日,无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二)2020年12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变更情况

(1)第一次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议案同意将“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进行变更。本公司拟将实施主体由海兰信变更为公司全资三级公司海南瑞海海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深圳市变更为海南省三亚市;实施方式由购置物业并搭建基础研发和办公环境变更为购置土地建设研发中心和办公用房,并采用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配套结合的方式进行项目建设,具体地块信息和价款情况尚在商讨程序中,公司会加紧督促相关协议的签订,尽快启动项目实施,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第二次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两个募投项目进行变更:(1)使用截至 2022 年8月 5 日“年产智能船舶系统 370 件套及智能感知系统 360 件套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用于公司“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目”,该项目将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高恩(海南)科技有限公司实施;(2)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三级公司海南瑞海海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鹦(海南)技术有限公司。

2、变更原因

(1)第一次变更原因

公司拟投建的智慧海洋技术中心,是作为海洋数据业务未来发展的重要创新载体,为公司拓展海洋数据业务提供全面技术支撑。海底数据中心(UDC)业务是公司目前着力拓展的主营业务方向,且公司在三亚已布局了海底数据中心示范

项目。海南瑞海注册地为海南省海口市,以其为主体实施智慧海洋技术中心项目具有地理优越性。因此,为了提高公司各领域业务的联动性,契合公司实现从设备和解决方案供应商向数据服务提供商的战略转型规划,公司将智慧海洋技术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海南瑞海,实施地点变更为海南省三亚市,实施方式变更为购置土地建设研发中心和办公用房。上述“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变更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5,100.61万元不变。海南瑞海将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海秀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存放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新的招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原民生银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本次智慧海洋技术中心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变更后,涉及需向相关政府部门备案、办理环境评价等手续的,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第二次变更原因

1)年产智能船舶系统370件套及智能感知系统360件套项目项目启动以来,新冠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资源调配、募投项目推进工作带来一定影响,为确保在手订单的及时执行,上述项目进度有所延后。现为更好推进公司海底数据中心(UDC)业务加速发展,结合公司各业务体经营情况,经公司审慎研判,决定将“年产智能船舶系统370件套及智能感知系统360件套项目”尚未使用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21,411.10万元(受审议日期与实施日期利息及理财收益结算影响,具体金额以划转募集资金当日帐户实际金额为准)用于公司“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目”,该项目将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高恩(海南)技术有限公司实施。2)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公司拟投建的智慧海洋技术中心,是作为海洋数据业务未来发展的重要创新载体,为公司拓展海洋数据业务提供全面技术支撑。海底数据中心(UDC)业务是公司目前着力拓展的主营业务方向,且公司将在海南省临水县开展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目。因此,为了提高公司各领域业务的联动性,契合公司实现从设备和解决方案供应商向数据服务提供商的战略转型规划,公司将“智慧海洋技术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海鹦(海南)技术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海南省陵水县。除上述变更事项外,截至2022年10月31日,无其他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一)2018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截至2022年10月31日,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二)2020年12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2年10月31日,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转换情况。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一)2018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截至2022年10月31日,无临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2020年12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8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资金使用安排合理,没有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合计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合计使用不超过3.2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1.10亿元。

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一)2018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

(二)2020年12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2年10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为44,643.94万元(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后的净额1,048.62万元)。其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82亿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10亿元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中。

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2018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资金实现收益情况详见附表2-1。

(二)2020年12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现收益情况详见附表2-2。

八、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该资产运行情况

(一)2018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资金

2018年10月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海兰劳雷股权,标的资产海兰劳雷的资产运行情况如下:

1、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2015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申万秋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008号),批准公司向申万秋发行11,292,621股股份、向上海言盛发行19,762,087股股份购买海兰劳雷100%的股权。2015年12月28日,海兰劳雷100%的股权过户事宜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342358918P的《营业执照》。

2017年4月27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海兰劳雷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海

兰劳雷增资事项,同意珠海劳雷、智海创信、永鑫源、上海梦元、上海丰煜、杭州兴富、杭州宣富及王一凡对海兰劳雷进行增资,增资金额合计64,600.00万元,其中46,142.86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017年4月28日,海兰劳雷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并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至此,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海兰劳雷54.38%股权。2018年10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珠海市智海创信海洋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13号),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依据该批复,交易对方与公司进行了标的资产过户变更登记手续。2018年10月19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海兰劳雷的股东变更事宜,并换发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342358918P,证照编号:41000000201810190024),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海兰劳雷100%股权。

2、承诺期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41,715.38152,687.02148,307.45
负债总额30,962.6530,036.1719,777.27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10,752.73122,540.41128,530.18

注: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12月31日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承诺期生产经营及效益贡献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41,989.8043,122.6139,502.69
营业成本25,378.3422,077.1724,155.11
营业利润11,972.9114,157.618,942.97
利润总额12,000.8014,250.618,757.25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9,821.6111,663.357,330.89

注:2018年、2019年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效益实现情况

(1)2018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根据相关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和购买资产的实际经营业绩情况,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承诺效益(扣非后净利润)承诺期实际效益(扣非后净利润)完成率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
收购海兰劳雷45.62%股权8,929.9110,163.2711,072.009,523.9110,583.126,900.8189.53%

注1:2018年3月6日,公司与智海创信签署了《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根据该协议,业绩承诺期为本次交易完成日后的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智海创信承诺海兰劳雷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8,929.91万元、10,163.27万元、11,072.00万元。若海兰劳雷的实际利润达不到承诺利润数,则由智海创信用现金和股份对差额进行补偿。

注2:补偿数额的确定及补偿时间安排

(1)补偿金额的计算

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海兰劳雷在承诺期间内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则上市公司应在承诺期间内各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公开披露后向智海创信发出书面通知(书面通知应当包含补偿金额和补偿方式),智海创信在收到上市公司的书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当期应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智海创信取得的交易对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2)补偿方式

智海创信的补偿方式为股份补偿,应按如下公式计算: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

当按上述公式计算智海创信当期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大于智海创信因本次交易取得届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时,差额部分由智海创信以股份或现金形式向上市公司补偿。

在各期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少于或等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以上所补偿的股份由上市公司以人民币1.00元总价回购,上市公司应在其

专项审计报告披露后的60日内就应补偿股份对应的股份回购事宜召开股东大会。智海创信届时应配合上市公司办理股份回购手续,并促成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股份回购事宜相关的议案,且上市公司届时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之后以总价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定向回购该等应补偿股份,并在其后10日内注销。

(3)减值测试及补偿

在承诺期间届满且智海创信已履行了补偿义务(如有)后,上市公司与智海创信应共同协商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海兰劳雷进行减值测试,并在公告前一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后30日内出具减值测试结果。如海兰劳雷期末减值额>承诺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交易发行价格+承诺期内已经补偿的现金总额,则智海创信应向上市公司另行补偿。上市公司应在减值测试报告公开披露后向智海创信发出书面通知(书面通知应当包含补偿金额和补偿方式),智海创信在收到上市公司的书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减值测试补偿金额=海兰劳雷期末减值额×本次交易前智海创信持有的海兰劳雷股权比例-(承诺期间内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价格+承诺期间内已经补偿的现金总额)

智海创信进行补偿时应首先以其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股份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减值测试补偿金额÷发行价格

如智海创信当期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大于智海创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时,差额部分由智海创信以股份或现金形式向上市公司补偿。现金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若基于减值测试智海创信应向上市公司另需补偿股份的,上市公司应在60日内就应补偿股份对应的股份回购事宜召开股东大会。智海创信届时应促成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股份回购事宜相关的议案,且上市公司届时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之后以总价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定向回购该等应补偿股份,并在其后10日内注销。

注3:2018年、2019年业绩实际完成数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业绩实际完成数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因海兰劳雷2020年度未实现承诺利润,应予以补偿的情况如下:

(1)应予补偿的股份数量

智海创信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智海创信取得的交易对价-累积已补偿金额=(30,165.18-27,007.84)万元÷30,165.18万元×10,265.54

万元-0=10,744,772.64(元);

智海创信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10,744,772.64÷16.85≈637,671.97=637,672(股)。

(2)现金分红返还金额

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以税后金额为准)×应补偿股份数量=0.06元/股×637,672股=38,260.32(元)。

截至2021年7月,本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业绩承诺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且本公司已收到业绩承诺方返还的现金分红38,260.32元。

(二)2020年12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2年10月31日,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于2020年12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44,643.94万元,公司将按募投计划项目继续使用;在经批准的情况下公司拟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和进行现金管理。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原因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处于筹备、建设阶段。

其中“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目”已开始建设工作。

十、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的有关内容对照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

1、 附表1-1、附表1-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附表2-1、附表2-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8日

公司董事会: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6,315.37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非公开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收购海兰劳雷45.62%股权66,315.37
公司董事会: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8,534.88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说明1)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年产智能船舶系统370件套及智能感知系统360件套项目(说明2)
海洋先进传感器综合智能作业平台项目
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年产智能船舶系统370件套及智能感知系统360件套项目
补充营运资金
说明2:年产智能船舶系统370件套及智能感知系统360件套项目已变更为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三(二)。
说明3:募集资金项目(不含补充营运资金)承诺使用募集资金额62,255.32万元,扣除项目已投入金额后,截至2022年10月31日实际可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4,643.94万元(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后的净额1,048.62万元)。

附件2-1:2018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单位:

人民币万元

单位:

人民币万元序号项目名称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

序号项目名称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
9,523.91 10,583.12 6,900.8127,007.84注4

注1:上述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1:上述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2018年、2019年度达到预计效益,2020年度未达到承诺效益。

注4:2018年、2019年度达到预计效益,2020年度未达到承诺效益。公司董事会: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公司董事会: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承诺期实现的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注2:上述对照表中承诺效益为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口径。
注3:上述对照表中2018年、2019年度实际效益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附件2-1:2020年12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单位:

人民币万元

单位:

人民币万元序号项目名称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10月

序号项目名称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10月
注1
2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目0%根据项目有关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内部收益率为 10.34%(所得税后),预计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含建设期)为8.10年
3海洋先进传感器综合智能作业平台项目0%根据项目有关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内部收益率为 10.09%(所得税后),预计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含建设期)为 8.50年
4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0%项目为建设类项目,公司未承诺效益
5补充营运资金不适用不适用
注1:“年产智能船舶系统370件套及智能感知系统360件套项目”已变更为“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目”。
注2:“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目”“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已开始建设工作,海洋先进传感器综合智能作业平台项目目前正处于筹建期,均尚未实现效益。

公司董事会: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公司董事会: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最近两年一期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注2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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