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一五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026
二 O 一五年四月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战略目标:致力于成为全球的通信后备电源、储能应用电源、动力电源和新能源应
用领域系统解决方案的领导者。
企业经营理念
□ 公司核心价值观
精诚团结、锐意创新、履行承诺、客户至上。
□ 公司宗旨
不断地为客户、股东、员工、社会创造价值。
□ 公司理念
品质至上、诚信为本、客户满意、持续发展,实现社会价值。
公司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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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海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王莹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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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878,619,654.07 800,081,421.11 9.82%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7,511,247.77 46,346,735.12 -40.64%
(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44,226,694.37 -14,783,520.82 -1,552.0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4037 -0.0246 -1,541.06%
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8 -37.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8 -37.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8% 1.63% -0.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0.82% 1.40% -0.58%
收益率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4,857,964,030.68 4,867,864,366.42 -0.20%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
2,831,475,593.24 2,805,080,537.54 0.94%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
4.6803 4.6367 0.94%
产(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30.6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4,949,701.45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4,094.38
减:所得税影响额 610,879.8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6,87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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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355,610.0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环保风险及应对措施
近几年,工信部、环保部陆续发布了《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铅酸蓄电池生产及再生污染防治
技术政策》、《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对蓄电池生产企业环境保护等各方面提出
严格要求,提高了行业准入条件。行业准入门槛及管理标准的提高将持续加速行业优胜劣汰,有利于促进
行业规范发展,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同时也对现有企业的环保能力、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水平、工艺技术装
备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环保及职业安全卫生作为公司的常态化工作,始终得到高度重视及有效实施。公司建立完善的环保管
理体系及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并覆盖全部生产基地,同时将供应商纳入同样的考核体系。公司现已满
足《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等法律规范的要求,并不断通过工艺创新、提高装备水平等措施,提升环保、
职业安全卫生、节能减排等方面的管理能力,保证无环境、职业安全卫生事件发生,确保公司健康可持续
发展。
2014年,国家环保部取消了环保核查制度,但目前工信部关于铅蓄电池和再生铅行业准入的审核依然
持续,截至目前,铅蓄电池行业共有三个批次的企业通过了工信部、环保部的铅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的行
业准入核查。公司已于2014年通过环保部第二批铅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的行业准入核查。
2、技术失密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以高温电池、铅炭电池、磷酸铁锂电池、系统集成技术等为代表的南都电源核心技术、产品已拥有多
项自主知识产权,是公司持续创新能力的综合体现。技术优势一直是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之一,如果出现
技术外泄或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情况,将对公司的持续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等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目前公司已建立严格的技术保密体系,并设有专门的部门负责技术保密工作,在技术人员的岗位设置、
资料保存、信息工具运用等方面均有严格规定。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多为自公司创业起伴随公司成长、发展
的员工,忠诚度较高。公司为技术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平台和发展空间,营造宽松的创新机制。公司还推
出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激励措施,使核心技术人才能共享公司发展成果,降低人才流失风险。
3、政策风险
根据国家财政部《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16 号文)的规定,自2015 年
2 月1 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4%的消费税,其中铅蓄电池缓征一年,自2016 年1月1 日开始起征。征收消
费税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行业集中度,促进节能环保,但对公司的经营会有一定影响。
铅蓄电池产业已经历100多年的发展,技术相对成熟,基于其高容量、高可靠性和高性价比,在诸如
通信、电力等领域具备一定不可替代性。公司的新产品如高温电池等可以大幅减少通信基站的用电量,符
合国家节能环保的产业政策,有望获得更多的政策支持,公司将进一步发挥技术优势,提高高温电池等新
产品的销售占比,提高盈利能力。同时,公司还将大力拓展锂离子电池业务,加快进行产能升级,抓住电
动汽车、储能行业大发展带来的历史机遇,提高锂电池的销售占比,优化现有产品与业务结构,从而进一
步削弱消费税带来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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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27,94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杭州南都电源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9.67% 119,016,340 92,616,340
限公司
上海益都实业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5.67% 34,279,500 25,709,625
资有限公司
陈博 境内自然人 5.54% 33,486,346 25,114,759
上海南都集团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4.52% 27,334,889 20,501,167
限公司
郭劲松 境内自然人 3.83% 23,195,768
中国农业银行-
中邮核心成长股
其他 2.33% 14,099,767
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
黄超 境内自然人 2.13% 12,860,382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汇
添富环保行业股 其他 1.48% 8,978,900
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
邮核心优势灵活 其他 0.76% 4,600,136
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包东群 境内自然人 0.60% 3,644,985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杭州南都电源有限公司 26,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400,000
郭劲松 23,195,768 人民币普通股 23,195,768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成长股
14,099,767 人民币普通股 14,099,767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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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超 12,860,382 人民币普通股 12,860,38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
添富环保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8,978,900 人民币普通股 8,978,900
金
上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8,569,875 人民币普通股 8,569,875
陈博 8,371,587 人民币普通股 8,371,587
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 6,833,722 人民币普通股 6,833,72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4,600,136 人民币普通股 4,600,136
投资基金
包东群 3,644,985 人民币普通股 3,644,98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杭州南都电源有限公司、上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属同一实
说明 际控制人,为关联企业。
1、公司股东郭劲松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5,058,510 股外,还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账户持有 13,078,748 股,实际合计持有 18,137,258 股。2、公司股东包东群除通过普通证
(如有) 券账户持有 0 股外,还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3,644,985 股,实际合计持有
3,644,985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上海益都实业投 2015 年 3 月 24
34,279,500 8,569,875 25,709,625 首发限售
资有限公司 日
上海南都集团有 2015 年 3 月 24
27,334,889 6,833,722 20,501,167 首发限售
限公司 日
合计 61,614,389 15,403,597 0 46,210,79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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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应收票据余额为5,301.23万元,比期初增加35.31%,主要原因为本期收到客户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增加
所致。
2.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为4,342.64万元,比期初增加58.82%,主要原因为本期支付投标保证和备用金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余额为3,053.54万元,比期初减少30.64%,主要原因为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减少。
4.报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为2,004.04万元,比期初增加84.70%,主要原因为本期对海外公司股权投资150万美元所致。
5.报告期末在建工程余额为9,788.09万元,比期初增加93.72%,主要原因为本期子公司动力科技增加项目建设投入2500万元,
母公司强基工程项目投入686万元,子公司成都国舰增加投入670万元共同影响所致。
6.报告期末长期待摊费用余额为624.07万元,比期初增加67.76%,主要原因为本期增加应摊销的320万元保函管理费用所致。
7.报告期末短期借款余额为79,871.1万元,比期初增加63.67%,主要原因为母公司增加短期借款30,000万元所致。
8.报告期末应付票据余额为24,635.47万元,比期初减少46.78%,主要原因是本期采用银行承兑汇票形式采购的材料款、设备
款减少,期初应付票据在本期兑付共同影响所致。
9.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余额为1,664.80万元,比期初增加54.48%,主要原因为本期收到的各类保证金增加所致。
10.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4000万元,比期初减少83.33%,主要原因为本期母公司归还20,000万元长期借
款所致。
11.报告期末长期借款余额为39,270万元,比期初增加34.16%,主要原因为本期母公司增加10,000万元长期借款所致。
12.报告期末其他综合收益余额为-312.47万元,比期初减少55.57%,主要原因为因汇率变动海外子公司报表折算差额减少所
致。
13.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为423.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3.80%,主要原因系本期应交流转税增加及相应附加税费增加。
14.报告期内财务费用为1,520.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80.38%,主要原因系公司银行借款增加,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15.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为400.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4.20%,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因会计估计政策变更,影响金额约
2,000万元。
16.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为499.3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8.16%,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政府资助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7.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为560.4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6.09%,主要原因系本期子公司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18.报告期内少数股东损益为-446.1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34.47%,主要原因系本期控股子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少
数股东享有的收益减少所致。
19.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422.6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552.02%,主要原因为本期应收账款回款较上
年同期减少,采购商品货款支付较上年同期增加,其他各项经营支出均有不同幅度增加。
20.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170.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2.83%,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增加银行借款所
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7,861.97万元,同比增长9.82%;利润总额为2,865.37万元,同比下降52.29%;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51.12万元,同比下降40.64%;主营业务毛利率为14.18%,比去年同期上升1.09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稳定发展,营业收入实现同比增长,造成业绩下降的主要原因为:(1)上年同期受会计估计政
策变更影响,净利润增加约2,000万元,本期无该因素影响(扣除上年同期会计估计政策变更因素,本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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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增长4.42% );(2)公司一季度通信后备及储能电池营业收入和业绩均实现同比增长,受动力电池行业价格战等因素影
响,电动自行车用动力电池营业收入及业绩同比下降较大,但纯电动车用动力锂电池已开始批量供货。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优化产品与市场结构,持续提高新产品销售占比。
报告期内,公司后备电源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77亿元,同比增长43.04%,其中,内销增长61.5%,外
销增长21.94%。在国内市场,中国通信设施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俗称“铁塔公司”)的已开始运营,围绕
4G网络的基础建设和投资已逐步铺开,后续具备较强技术实力、能够提供更优产品、更全面解决方案的大
企业有望获得更多机会。在海外市场,公司新产品销售占比持续提升,业务结构日趋合理,各个销售区域
的发展日益均衡,非洲、拉美、中东等区域的销售保持了较好的增长态势。
受电动自行车用动力电池市场的价格战影响,公司动力电池业务在本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34亿
元,同比下降17.42%,但其中低速纯电动车用动力电池收入同比增长35.8%,纯电动汽车用锂电池也实现
了突破,开始为多家车企批量供货。受益于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及相关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纯电动汽车用
锂电池及低速纯电动车用电池需求均有爆发性增长,将为公司带来更大机会。
在新能源储能电池领域,公司依然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在大规模储能、分布式储能、户用储能等领域
齐头并进,各类系统解决方案及产品已逐步成熟,报告期内储能电池收入同比增长85.68%。随着国内新能
源产业发展及电力体制改革政策的逐步落实,新能源储能的战略地位进一步提升,目前,国内外微网储能
应用项目日益增多,技术逐步成熟,公司积极对接海内外各类储能项目,努力提升储能业务的经营业绩。
2、继续加大研发力度,重点推进产品体系优化及技术改进,提升产品性能。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拥有有效专利86项,其中发明专利29项,实用新型专利40项,外观设计专利17
项。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对新一代铅炭电池技术的研发进程,产品性能显著提升,特别是循环寿命的提
高将进一步降低储能电池的使用成本。公司积极推进锂电材料低成本技术的改进工作,并将结果导入生产
体系,将产品推向市场,获得了客户的好评;公司纯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已通过中汽研及部分车企的相关
测试,逐步开始批量销售。
公司已开发适用于户用储能系统的高比能量锂离子电池及铅炭电池,通过自建光伏测试平台,对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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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系统的光伏储能逆变器、户用储能电池等进行了全面测试和验证;完成储能用电池管理系统、新能源
储能系统控制技术及智能电池的研究开发,有效提升了在储能领域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与新加坡科技研究局(A*STAR)、资讯通信研究院(IR)等开展的合作项目已完成总体技术及
工程方案设计,公司将加快推进该项目实施,目前已对试验系统进行安装调并开始试运行。该项目的实施,
将结合公司在储能系统解决方案以及新加坡科技研究局在人工智能、云计算、智能能量管理方面的优势,
通过示范验证,为公司开拓新加坡储能市场、探讨智慧储能商业模式奠定基础。
3、强化内部管理,完善激励机制,提升运营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全面推行预算管理,完善内控、授权及内部审计监察机制,提高管理效率。同时,
公司引入SAP ERP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将现代信息技术及科学管理方法与企业信息化建设相结合,更有效
地推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为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激发员工工作热情,公司于本报告期内推出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骨干员
工授予1520万份股票期权。该计划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的无异议函,并获得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于3月26日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授予,目前授予登记事宜正在办理中。
4、完善战略和产能布局,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交付能力。
随着新产品销售占比提高,围绕新产品的产能提升、生产效率提高及产能合理规划是近几年的工作重
点。公司现已逐步完成对几大生产基地的产品线调整,不断优化现有生产线和产品系列,同时,加快推进
杭州南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二期工程建设,力争尽快达产,提升锂电交付能力,为未来动力电池的
市场需求提供产能保证。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请参见“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二、重大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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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
诺
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
所作承诺
(一)、周庆 (一)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为避免潜在的同业
治先生、第一 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庆治先生、第一大股东杭州南都
大股东杭州 电源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上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上
南都电源有 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华星企业公司、浙江华瓯创业
限公司,公司 投资有限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向公
股东上海益 司做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2、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
都实业投资 易承诺函: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庆
有限公司、上 治、公司第一大股东杭州南都电源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上
海南都集团 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分别
有限公司、杭 向公司做出了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函。3、关于股东 截至 2015
州华星企业 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函:公司全体股东、董事、 年 3 月 31
公司、浙江华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公司上市 日,所有承
首次公开发
瓯创业投资 前做出的关于对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 2010 年 04 诺人均遵
行或再融资 长期
有限公司及 愿锁定的承诺;(1)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庆治承诺:自公司 月 21 日 守承诺,未
时所作承诺
公司董事、监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所控制的杭州南都 发生违反
事和高级管 电源有限公司、上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南都集 承诺的事
理人员; 团有限公司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控制的公司首次公 项。
(二)、周庆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治关于 2007 份。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通过杭州南都电源有限公
年以来被注 司、上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
销的十一家 等转让的股份不超过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
关联企业的 职后半年内,不通过杭州南都电源有限公司、上海益都实
承诺;(三)、 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等转让间接持有
周庆治关于 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杭州
公司整体变 南都电源有限公司、上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南
更设立个人 都集团有限公司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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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事项 量占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2)公
的承诺; 司股东杭州南都电源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四)、浙江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
南都电源动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股份。在周庆治担任
力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
公司关于入 的 25%;在周庆治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职较晚员工 在周庆治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
社保事项的 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
承诺;(五)、 比例不超过 50%。(3)公司股东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承
周庆治承诺 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承担公司及 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控股子公司 购该股份。在周庆治、王海光、何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
补缴社保的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周庆
全部支出。 治、王海光、何伟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在周庆治、王海光、何伟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
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
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4)公司股东上海益都实
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不通过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所控制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股份。在周庆治、王海光、何伟担任公司董事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在周庆治、王海光、何伟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
股份;在周庆治、王海光、何伟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
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5)持有公司股份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陈博、王岳能、童一波、杜
军、王红、王莹娇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
持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
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6)公司董事王海光、何伟承
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上海南
都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
期间,每年通过上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南都集
团有限公司等转让的股份不超过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通过上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
公司、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等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上海益都实业
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比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例不超过 50%。(7)公司监事黄金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通过浙江华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控制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担任公
司监事期间每年通过浙江华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
内,不通过浙江华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浙江华瓯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
数量占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8)
公司股东浙江华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股份。在黄金明
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本公司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在黄金明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
公司股份;在黄金明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
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
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二)、2007 年以来,发行人
及其实际控制人注销了成都南都、舟山南都、南都挪威、
佳事通南都、南投实业、上海鸿光、上海南都博纳、新加
坡三家公司、上海锂电,针对上述十一家企业、周庆治承
诺如下:\"上述十一家企业不存在税收追缴的风险,不存
在可能对南都电源构成重大影响的债权债务。如上述十一
家企业出现被追缴税收的情形,本人承诺承担相关税收缴
纳义务;如上述十一家企业出现与南都电源有关的债权债
务,本人承诺承担南都电源因上述十一家企业可能需负担
的债务,并代为支付南都电源应收上述十一家企业的债
权,保证不对南都电源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已注销或待注
销企业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亦不存在
因重大违法违规而将受到处罚的情形。如上述已注销或待
注销企业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将
受到处罚的情形,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确保不对南都
电源产生不利影响。\"(三)、针对公司 2000 年 9 月整体
变更设立时,王宇波、金涛、童一波等三人因出资成本高
于折股后应享有的净资产值未缴纳个人所得税事宜,周庆
治承诺如下:\"如主管税务机关向王宇波等 3 人追缴个人
所得税,周庆治将代为垫付王宇波等三人被追缴的个人所
得税。\"(四)、公司针对部分入职较晚的员工未及时办理
社保事宜承诺如下:\"对于待办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员工,
公司承诺尽快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如存在因社会保险而
引起的经济纠纷或补偿,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针对部分入职较晚的员工未及时办理社保事宜,
周庆治承诺如下:\"本人承诺承担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补缴社保的全部费用支出。\"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于 2010 年 11 月
25 日出具了如下承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
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
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
(一)、浙江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锁
南都电源动 截至 2015
定期满后,拟在任职期间买卖本公司股份的,应当按有关
力股份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