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以当面送达、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的监事3名,实际参会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舒华英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对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信息等情形。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刊载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
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