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以当面送达、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的监事3名,实际参会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舒华英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经与交易对手方讨论协商后,公司将终止收购湖州博涵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界首市南都华宇电源有限公司49%股权和浙江长兴南都电源有限公司49%股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终止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