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 占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朱保义 | 董事长、总经理 | 200.00 | 4.00% | 0.23% |
核心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385人) | 4800.00 | 96.00% | 5.55% | |
合计 | 5000.00 | 100.000% | 5.78%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的本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