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杭州南都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南都”)的通知,获悉其对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登记手续,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及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 质押股数 (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杭州南都电源有限 公司 | 是 | 1,000 | 8.40% | 1.16% | 2021年3月24日 | 2023年1月13日 | 方凤仙 |
2,000 | 16.80% | 2.31% | 2021年4月23日 | 2023年1月13日 | 方凤仙 | ||
合计 | - | 3,000 | 25.21% | 3.47% | - | - | - |
注:表中数据之和尾数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股数(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用途 |
杭州南都电源有限公司 | 是 | 3,000 | 25.21% | 3.47% | 否 | 否 | 2023年1月13日 | 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 | 方凤仙 | 融资担保 |
合计 | - | 3,000 | 25.21% | 3.47% | - | - | - | - | -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1、截至公告披露日,杭州南都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万股) | 本次解除质押及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杭州南都电源有限公司 | 11,901.6340 | 13.76% | 5,810 | 5,810 | 48.82% | 6.72% | 0 | 0% | 0 | 0% |
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 | 974.0089 | 1.13%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上海益都实业有限公司 | 2,628.9500 | 3.04%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15,504.5929 | 17.94% | 5,810 | 5,810 | 37.47% | 6.72% | 0 | 0% | 0 | 0% |
注:杭州南都电源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月14日与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宁聚映山红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所持的公司43,250,000股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宁聚映山红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待转让完成后,杭州南都持有股份数量将由119,016,340股变更为75,766,340股,质押股份数将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76.68%;杭州南都、上海南都、上海益都合计持股数量将由155,045,929股变更为111,795,929股,质押股份数将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51.97%。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杭州南都本次股份质押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直接关系。
2、杭州南都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8,1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23.61%、占公司总股本的3.25%,对应融资担余额为17,840万元;未来一年(不包含半年内)无其他到期的质押股份。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杭州南都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直接关系,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杭州南都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务补偿义务。
四、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南都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形,也不存在平仓风险或强制过户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进展,督促股东单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的股票质押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