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股票简称: | 南都电源 |
股票代码: | 300068 |
股票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朱保义 |
住所: | 安徽省界首市田营镇****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822号 |
一致行动人名称: | 朱会平 |
住所: | 安徽省界首市田营镇**** |
通讯地址 | 安徽省界首市田营镇**** |
一致行动人名称: | 朱保德 |
住所: | 安徽省界首市大桥北路**** |
通讯地址 | 安徽省界首市大桥北路**** |
股份变动性质: | 股份增加 |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二月六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南都电源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一致行动人声明 ...... 14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 指 |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朱保义 |
一致行动人 | 指 | 朱会平、朱保德 |
南都电源、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交易/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方式取得上市公司股份1,600,700股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比例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如有差异,这些差异因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 朱保义 |
曾用名 | 无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342129**********16 |
住址 | 安徽省界首市田营镇****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822号 |
是否取得其他国际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一致行动人(一)
姓名 | 朱会平 |
性别 | 女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342129**********65 |
住所 | 安徽省界首市田营镇**** |
通讯地址 | 安徽省界首市田营镇****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2、一致行动人(二)
姓名 | 朱保德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342129**********19 |
住所 | 安徽省界首市大桥北路**** |
通讯地址 | 安徽省界首市大桥北路****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及与一致行动人的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朱保义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一致行动人朱会平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系夫妻关系,一致行动人朱保德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系兄弟关系,三人均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根据《收购办法》相关规定,朱会平、朱保德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朱保义为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朱保义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本次增持主要是基于对南都电源投资价值和发展前景的信心做出的安排。本次通过大宗交易取得公司股份160.07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1851%,交易价格为18.27元/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权的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朱保义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5,360,8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886%;其一致行动人朱会平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4%;其一致行动人朱保德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6,278,6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260%。
2023年2月6日,朱保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取得公司股份1,600,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851%,本次大宗交易价格为18.27元/股,资金来源为个人自有资金。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朱保义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6,961,5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2737%。其一致行动人朱会平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0004%。其一致行动人朱保德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6,278,6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7260%。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南都电源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种类 | 权益变动前 | 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朱保义 | 人民币普通股 | 35,360,893 | 4.0886% | 36,961,593 | 4.2737% |
朱会平 | 人民币普通股 | 3,300 | 0.0004% | 3,300 | 0.0004% |
朱保德 | 人民币普通股 | 6,278,689 | 0.7260% | 6,278,689 | 0.7260% |
合计 | 41,642,882 | 4.8149% | 43,243,582 | 5.0000%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南都电源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拥有权益的股份(股) | 股份性质 | 质押的股份(股) | 其他权利限制 |
朱保义 | 35,360,893 | 人民币普通股 | 16,000,000 | - |
朱会平 | 3,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 |
朱保德 | 6,278,689 | 人民币普通股 | - | 6,278,689 |
合计 | 41,642,882 | 人民币普通股 | 16,000,000 | 6,278,689 |
注:朱保德持有上市公司6,278,689股股份为融资融券担保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朱保义为南都电源的现任董事长、总经理,本次受让股份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创业板业务规则相关规定的情形。朱保义本次受让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就该股份的取得、处分及表决权的行使不存在与第三方特殊安排。朱保义曾于2021年9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的处分。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交所业务规则相关规定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南都电源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交本报告书日前六个月内未买卖南都电源股份。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二、备查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原件备置南都电源投资证券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朱保义
日期:2023年2月6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签字):
朱会平
日期:2023年2月6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签字):
朱保德
日期:2023年2月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 所在地 |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 |
股票简称 | 南都电源 | 股票代码 | 30006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朱保义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822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 承 □ 赠 与 □ 其他√(请注明)通过深圳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朱保义: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35,360,893 股 , 4.0886%; 朱会平: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3,300 股 , 0.0004%; 朱保德: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6,278,689股 , 0.7260%。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朱保义: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36,961,593股 , 4.2737%; 朱会平: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3,300 股 , 0.0004%; 朱保德: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6,278,689股 , 0.7260%。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3年2月6日 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其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朱保义日期:2023年2月6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页)
一致行动人:
朱会平日期:2023年2月6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页)
一致行动人:
朱保德日期: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