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 占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朱保义 | 董事长、总经理 | 200.00 | 4.00% | 0.23% |
核心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385人) | 4800.00 | 96.00% | 5.55% | |
合计 | 5000.00 | 100.000% | 5.78% |
注:1.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保义先生于2023年2月6日对公司股票进行了增持,增持后,朱保义先生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超过了公司股份总数的5%。作为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全面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对于公司战略方针和经营决策的制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等发挥显著地积极的作用,公司将朱保义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并根据其贡献及对于公司长远发展的重要程度确定其激励力度,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有效的本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
3.以上激励对象中,朱保义先生为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此之外,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