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3年1月14日,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南都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南都”)与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宁聚映山红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宁聚映山红1号私募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所持的公司43,250,000股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宁聚映山红1号私募基金,转让价格为20.16元/股,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进展情况
2023年2月8日,公司收到杭州南都转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转让事项已于2023年1月3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已于2023年2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双方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权益变动前 | 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杭州南都电源有限公司 | 无限售流通股 | 119,016,340 | 13.76% | 75,766,340 | 8.76% |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宁聚映山 | 无限售流通股 | - | - | 43,250,000 | 5.00% |
红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宁聚映山红1号私募基金持有公司43,25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成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
三、本次协议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
2、《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