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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利华电: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周转资金需要,满足公司不断扩展的经营规模,以及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抵押、担保、信用等方式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已制订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并将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和批准时间选择具体授信银行,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审批期限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公司将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了经营发展,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风险可控,且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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