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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利华电: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证券代码:300069 证券简称:金利华电 公告编号:2020-018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16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发出通知。2020年4月27日下午14:3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兰燕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同时,独立董事吴大卫、赵西卜、朱青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审计报告》;

《2019年度审计报告》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97,971,172.1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43%;营业利润为28,860,655.44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17.22%;利润总额为28,846,109.54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17.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331,965.99元,较上年同期扭亏为盈。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588,603,756.11元,同比下降0.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62,749,144.03元,同比上升4.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3.10元。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0] 007525号),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14.35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3,426.62万元;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1,453.48万元。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分析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并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以及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了保证,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保障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相关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周转资金需要,满足公司不断扩展的经营规模,以及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抵押、担保、信用等方式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具体组织办理有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江西强联提供担保事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江西强联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36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投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投资对本公司的业务和财务状况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新增关联交易,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的问题;有利于公司集中资源,优化现有资产结构、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也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投资。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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