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2月18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13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剑平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宁波良麒光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宁波良麒光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良麒”)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良业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良业”)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北京良业90.01%股权,北京良业持有宁波良麒43.75%股权。
为加强项目建设,同意公司为宁波良麒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736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5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7,368万元,担保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10年零4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截至目前公司总担保数额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近十二个月累计担保额度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