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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水源: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5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608号)核准,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7,800,59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2.16元。截止2015年8月4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7,800,595股,募集资金总额6,231,273,085.2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44,303,437.1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86,969,648.0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5]第1-00140号的验资报告。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9年7月3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0年12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4年12月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进行修订。同时,公司已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中关村西区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分行、招商银行北京清华园支行、浦发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华夏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于2015年8月31日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该等行开设了9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如本报告三所述,本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将“南郑县云河水利水电枢纽工程BT项目”与“乌苏水源建设项目”,变更投资项目为《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陇田镇、司马浦镇3座污水处理厂PPP项目》、《沙湾县第三水源地工程、沙湾县翠山生态绿化供水工程项目》。仍使用原南郑县云河水利水电枢纽工程BT项目、乌苏水源建设项目开具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

2017年9月29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珠海市全市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

(第一批)”、“吉林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顺义区镇级再生水厂建设运营项目(北小营镇、北石槽镇、李遂镇)”、“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陇田镇、司马浦镇3座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丰县地面水厂一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原水工程项目)”和“丰县地面水厂一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净水工程项目)”等六个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部分变更为“蓟州区城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阿鲁科尔沁旗天山城区城市水系建设PPP项目”、“鲁山县将相河水污染治理及湿地建设工程项目”、“云南省大理州漾濞县雪山河滨河公园景观建设项目”、“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一期)PPP项目”、“长泰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伊宁市伊犁河南岸新区排水工程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水工程项目”和“河北邯郸肥乡区正义街景观水系工程”等九个项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项目公司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于11月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由项目公司在该等行开设了9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3、前次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23,094.27万元,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元,其中活期存款账户余额为0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三、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首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首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原因

(1)南郑县云河水利水电枢纽工程BT项目

a) 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项目采用BT模式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20,800.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9,200.00万元。项目已取得陕西省发改委《关于南郑县云河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陕发改农经[2013]518号)。2015年11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5年10月,上述募投项目尚未进行投资,募集资金都存放在三方监管的募集资金专户。

b) 变更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南郑县人民政府得到上级政府资助,改变南郑县云河水利水电枢纽工程BT项目的投资方式,改由政府出资建设该项目。该项目仍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建设。

(2)乌苏水源建设项目

a) 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项目采用BOT方式(建设-运营-移交)。项目总投资额预计96,262.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70,000.00万元。项目已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关于乌苏市四棵树河吉尔格勒德水利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发改农经[2013]3613号)。2015年11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5年10月,上述募投项目尚未进行投资,募集资金都存放在三方监管的募集资金专户。

b) 变更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目前乌苏水源建设项目延期,可能会对公司收益产生影响,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改投能最快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项目。

鉴于上述原因,经公司董事会综合评估后认为,将募集资金投向从“南郑县云河水利水电枢纽工程BT项目”与“乌苏水源建设项目”变更为“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陇田镇、司马浦镇3座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与“沙湾县第三水源地工程、沙湾县翠山生态绿化供水工程项目”,更加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后,将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尽快推进项目建设,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为公司业绩持续增长提供强有力保障,从而实现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2、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基本情况

(1)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陇田镇、司马浦镇3座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建设项目名称: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陇田镇、司马浦镇3座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汕头市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建设项目建设地点:陈店镇、陇田镇、司马浦镇

a)汕头市潮南区陇田镇污水处理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一座(总规模

9.0万m3/d,近期规模1.5万m3/d)和厂外管网系统(近期管道长度约为4200m)。

陇田镇项目建设总投资18,186万元,使用18,186万元募集资金投资。其中:a、污水处理厂:总投资112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4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77万元,预备费816万元,建设期利息22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6 万元。b、厂外管网:总投资692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372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93万元,预备费617万元,建设期利息139万元。

项目总投资收益率为6.29%。

b)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污水处理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一座(总规模

6.0万m3/d,近期规模3.0万m3/d)和厂外管网工程(近期管网长度约7010m)。陈店镇项目建设总投资26,282 万元,使用26,282万元募集资金投资。其中:a、污水处理厂部分:总投资1645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42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77万元,预备费1192万元,建设期利息33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0万元。b、厂外管网部分:总投资982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72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24万元,预备费875万元,建设期利息197万元。项目总投资收益率为6.77%。

c)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镇污水处理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一座(总规

模5.0万m3/d,近期规模3.0 万m3/d)和厂外污水管网系统(近期管道长度约6365m)。司马浦镇项目建设总投资23,502 万元,使用23,502万元募集资金投资。其中:a、厂内污水部分总投资14934元,其中工程费用1045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057万元,预备费1081 万元,建设期利息3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9万元。b、厂外管网:总投资856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68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52万元,预备费763 万元,建设期利息172万元。

项目总投资收益率为6.43%。

(2)“沙湾县第三水源地工程、沙湾县翠山生态绿化供水工程项目”

建设项目名称:沙湾县第三水源地工程、沙湾县翠山生态绿化供水工程项目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沙湾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沙湾县

a)沙湾县翠山生态绿化供水工程总投资9,792.80万元,使用9,792.8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其中:建筑工程投资6578.99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434.92万元,临时工程投资574.66万元,独立费用投资927.67万元,预备费851.62万元,移民占地投资

112.15万元,水土保持工程费146.21万元,环境保护工程费166.58万元。

b)新疆沙湾县第三水源地工程总投资:21,227.13万元(不含铺底流动资金37.01万元) 使用11,437.2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公司自筹9,789.93万元。其中:工程建设直接费投资16053.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185.17万元;基本预备费1823.89万元;建设期利息511.12万元;水土保持部分投资406.53万元;环境保护部分投资246.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37.01万元。

项目投资收益率为5.99%。

(二)第二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7年9月29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111,808.98万元置换用于“蓟州区城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阿鲁科尔沁旗天山城区城市水系建设PPP项目”、“鲁山县将相河水污染治理及湿地建设工程项目”、“云南省大理州漾濞县雪山河滨河公园景观建设项目”、“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一期)PPP项目”、“长泰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伊宁市伊犁河南岸新区排水工程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水工程项目”和“河北邯郸肥乡区正义街景观水系工程”等九个项目的项目建设,置换金额为111,808.98万元,置换详情见下表。上述议案以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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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换原募投项目

置换原募投项目置换新募投项目
原项目名称累计已投入金额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 (含利息)(元)新项目名称项目总投入(万元)本次置换金额 (元)
珠海市全市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第一批)32,561.09398,628,409.78蓟州区城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21,998.00217,780,200.00
吉林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27,344.4473,951,961.19阿鲁科尔沁旗天山城区城市水系建设PPP项目36,731.4345,237,637.92
顺义区镇级再生水厂建设运营项目(北小营镇、北石槽镇、李遂镇)7,662.9518,425,093.61鲁山县将相河水污染治理及湿地建设工程项目40,094.9672,170,900.00
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陇田镇、司马浦镇3座污水处理厂PPP项目39,660.44288,008,774.31云南省大理州漾濞县雪山河滨河公园景观建设项目102,987.58278,066,430.00
丰县地面水厂一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原水工程项目)1,384.1532,296,900.00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一期)PPP项目30,051.82180,218,200.00
丰县地面水厂一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净水工程项目)12,956.00306,778,729.03长泰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项目47,538.6187,767,600.00
伊宁市伊犁河南岸新区排水工程项目19,616.3144,848,900.00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水工程项目104,400.00110,000,000.00
河北邯郸肥乡区正义街景观水系工程27,000.0082,000,000.00
合计121,569.071,118,089,867.92合计430,418.711,118,089,867.92

1、第二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原因

(1)珠海市全市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第一批)

a) 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该项目采代融资代建设方式,项目总投资72,059.9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72,059.90万元。该项目已取得珠海市香洲区发改委《关于香洲片区污水管网建设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珠香发统[2014]97号)、珠海市发改委《关于全市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保税区)第一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珠发改保[2014]13号)、珠海市斗门区发改委《关于全市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斗门区)-斗门片区第一批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斗发改资[2014]94号)。2017年9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7年12月,上述募投已累计投入32,561.09万元,剩余募集资金39,862.84万元置换项目使用。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无余额。b) 变更原募投项目的原因珠海市全市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第一批)项目由于项目对方业主变更投资方式,改为由政府出资建设该项目,为更好利用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变更,改投能最快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项目。

(2)吉林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

a) 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该项目采用代融资代建设方式,项目总投资32,4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32,400万元。该项目已取得吉林省发改委《关于吉林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15]93号)。

2017年9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累计投入金额27,344.44万元,剩余募集资金7,395.20万元置换项目使用。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无余额。

b) 变更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吉林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由于项目对方业主变更投资方式,改为由政府出资建设该项目,为更好利用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变更,改投能最快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项目。

(3)顺义区镇级再生水厂建设运营项目(北小营镇、北石槽镇、李遂镇)

a) 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该项目采用BOT方式,项目总投资9,843.65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9,843.65万元。该项目已取得顺义区发改委《关于顺义区北石槽镇再生水厂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批复》(顺发改[2013]484号)、《关于顺义区北小营镇再生水厂工程调整有关内容的批复》(顺发改[2014]269号)、《关于顺义区李遂镇再生水厂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顺发改[2013]483号)。

2017年9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累计投入金额8,016.05万元,剩余募集资金1,842.51万元置换项目使用,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无余额。b) 变更原募投项目的原因顺义区镇级再生水厂建设运营项目(北小营镇、北石槽镇、李遂镇)由于项目工程进度较预期放缓,其延期因素具有一定不确定性,为更好利用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变更,改投能最快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项目。

(4)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陇田镇、司马浦镇3座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a) 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该项目采用PPP模式,项目总投资67,97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67,970万元。该项目已取得潮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潮南区陇田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汕潮南发改[2015]51号)、《关于潮南区司马浦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汕潮南发改[2015]2号)、《关于潮南区陈店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汕潮南发改[2015]53号)。新疆沙湾县项目已取得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备案批复及《关于沙湾县第三水源地工程核准的批复》(塔地发改投资[2015]44号)。

2017年9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累计投入金额39,660.44万元,剩余募集资金28,800.88万元置换项目使用。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无余额。

b)变更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陇田镇、司马浦镇3座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由于项目建设规模减少,投资规模较之前有所减少,为更好利用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变更,改投能最快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项目。

(5)丰县地面水厂一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原水工程项目)

a) 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该项目采用PPP模式,项目总投资9,416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4,613.84万元。该项

目已取得徐州市发改委出具的《关于丰县地面水厂一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徐发改行政许可服务核字[2014]76号)。

2017年9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累计投入金额1,384.15万元,剩余募集资金3,229.69万元置换项目使用,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无余额。

b) 变更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丰县地面水厂一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原水工程项目)由于项目进行转让,公司无更多后续投入,为更好利用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变更,改投能最快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项目。

(6)丰县地面水厂一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净水工程项目)

a) 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该项目采用PPP模式,项目总投资53,974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43,179.20万元。该项目已取得丰县发改委出具的《关于丰县地面水厂一期配套清水管网工程核准的批复》(丰发改经济许可[2015]105号)。

2017年9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累计投入金额12,956万元,剩余募集资金30,677.87万元置换项目使用。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无余额。

b) 变更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丰县地面水厂一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净水工程项目)由于对方业主对项目进行回购,公司无更多后续投入,为更好利用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变更,改投能最快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项目。

2、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基本情况

(1)蓟州区城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

收购项目名称:蓟州区城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

收购项目实施主体:天津蓟源水处理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天津市蓟州区污水处理厂厂内

本项目采用TOT模式进行运作,政府方授予项目公司对蓟州区城区污水处理厂的特许经营权,对本项目进行运营维护,待特许经营期满,项目公司将该项目的资产全部无偿完好的移交政府方。本次收购的蓟州区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4万吨/天,主要建设厂房4,551.66

平方米,购置处理设备5,036台套;铺设两条蓟州区污水处理厂至盘山发电厂的再生水输水管道,总长度20.508千米,管径d630。本项目特许经营权费总额为21,998万元,使用募集资金21,778.02万元。项目总投资利润率为5.79%。

(2)阿鲁科尔沁旗天山城区城市水系建设PPP项目

建设项目名称:阿鲁科尔沁旗天山城区城市水系建设PPP项目建设项目实施主体:阿鲁科尔沁旗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地点:阿鲁科尔沁旗a)阿鲁科尔沁白音花灌区节水灌溉工程阿鲁科尔沁白音花灌区节水灌溉工程通过新建阿鲁科尔沁旗白音花灌区节水灌溉工程,恢复灌溉面积1.79万亩,其中渠道段恢复0.35万亩、管道段恢复1.44万亩。项目总投资8,146.94万元,使用募集资金746.02万元。b)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红星沟防渗景观工程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红星沟防渗景观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河底砼护底、新建砼过水堰、新建左右岸平台上1:2斜坡园林景观措施、新建引调水系统及其他道路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5,140.38万元,使用募集资金1,597.01万元。

c)阿鲁科尔沁旗天山西河景观改造综合治理工程阿鲁科尔沁旗天山西河景观改造综合治理工程保护范围河道中心桩号1+280——0+650(0+700为建3号坝)为堤防标准提高段,长度0.63km,河道中心桩号1+280——2+280(1+950\1+300为已建1、2号坝)为景观改造段,长度1.54km,合计治理长度2.17km。综合考虑确认本次天山西河景观改造综合治理工程堤防标准为2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P=5%Q=370.0m3/s;工程等别为IV等,堤防级别为四级。项目总投资3,447.04万元,使用募集资金1,015.97万元。

d)阿鲁科尔沁旗欧沐河天山镇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阿鲁科尔沁旗欧沐河天山镇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河道5.05公里,其中欧沐沦河4.7公里、天山西河0.35公里,工程堤防等别为III等,堤防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人工湖湖岸及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防洪标准为三十年一遇,新建堤防7.0065公里,增加培厚堤防

2.1公里,新建11座泄洪交叉建筑物、4道刚坝闸和1处人工湖。项目总投资19,143.69万元,使用募集资金1,164.764万元。

上述PPP项目综合预估收益率为6%。

(3)鲁山县将相河水污染治理及湿地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项目名称:鲁山县将相河水污染治理及湿地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平顶山市豫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地点:鲁山县该项目主要治理河段起点北干渠,终点县污水处理厂,全长9.276公里,建设内容包括疏浚、蓄水、截污、道桥和生态环境工程。项目总投资40,094.96万元,使用募集资金7,217.09万元。项目总投资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21,416.97万元,第二部分其他费用14,230.05万元,基本预备费1,782.35万元,建设期利息2,665.60万元。该项目预估合理利润率为6.41%。

(4)云南省大理州漾濞县雪山河滨河公园景观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名称:云南省大理州漾濞县雪山河滨河公园景观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漾濞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漾濞县该项目建设共包含硬质铺装、园路场地铺装、景观建筑、绿化工程、景观给排水工程、室外灯光夜景工程、景观水体、雕塑和标识系统及运动场、人行桥梁、民族特色建筑改造、河道治理、综合管廊12项子项目。项目总投资102,987.58万元,使用募集资金27,806.643万元。本项目测算内部收益率为4.96%。

(5)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一期)PPP项目

建设项目名称: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一期)PPP项目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海盐碧水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海盐县该项目一期项目建设用地面积84,854㎡,建筑物总面积21,000㎡。一期项目购置膜组件、水泵、风机等设备,经过预处理+AAO+MBR等技术或工艺,一期项目建成后形成污水处理规模为10万吨/日,项目特许经营期为30年。项目总投资约为30,051.82万元,使用募集资金18,021.82万元。本项目投资所得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为6%。

(6)长泰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建设项目名称:长泰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主体:长泰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地点:长泰县该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及改造长泰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农村污水收集管网。农村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设施共227处,新建污水收集管道长度约781km,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总规模约21,260吨/日。项目总投资为47,538.61万元,使用募集资金8,776.76万元。项目预估收益率为7%。

(7)伊宁市伊犁河南岸新区排水工程项目

建设项目名称:伊宁市伊犁河南岸新区排水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伊宁市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伊宁市该项目主要包括伊宁市伊犁河南岸新区排水管网工程和污水处理厂建设。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排水管道68,100米,管径为d400-d800,其中排水管道d400全长33,320米,排水管道d500全长15740米,排水管道d600全长10,940米,排水管道d800全长8,100米。污水处理厂近期排水规模为1.5万吨/日,远期3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该项目总投资为19,616.31万元,使用募集资金4,484.89万元。该项目全部投资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为6.64%。

(8)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水工程项目

建设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兴安盟河海供水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该项目供水量为30万吨/日,输水管线总长度56.04km(单根),取水量进取33万吨//日。项目采用察尔森水库水为供水水源,其设计死水位的保证率采用97%。工程按近期建设,远期规划。采用混凝、沉淀及过滤的处理工艺,近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工程、输水管线、净水工程。该项目总投资104,4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11,000万元。该项目测算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89%。

(9)河北邯郸肥乡区正义街景观水系工程

建设项目名称:河北邯郸肥乡区正义街景观水系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主体:邯郸市肥乡区碧久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河北邯郸肥乡区该项目主要为景观水系工程、道路改造及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总投资为27,0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8,200万元。项目预测内部收益率为5.4%。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1、详见本报告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表。

2、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20%(含20%)以上的说明。

无。

五、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2015年9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6年9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6年9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7年9月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7年9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7年11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2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表

七、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基本情况

1、2016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2016年1月6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陈桂珍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3号)核准,公司通过向陈桂珍、杨中春、黄瑛和吴仲全(以下简称上述四人“交易对方”)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安集团”)49.85%股权,其中向黄瑛支付现金11,000.00万元购买其持有的久安集团4.45%的股权,向陈桂珍、杨中春、黄瑛和吴仲全发行3,000万股购买其持有的久安集团45.40%的股权,交易对价合计123,23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13 -序号

序号姓名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交易对价 合计 (万元)现金支付 对价金额 (万元)股份支付 对价金额 (万元)股份支付 股票数量(股)
1陈桂珍31.10%76,879.700.0076,879.7020,550,574
2杨中春8.77%21,679.580.0021,679.585,795,130
3黄瑛4.99%12,335.3611,000.001,335.36356,953
4吴仲全4.99%12,335.360.0012,335.363,297,343
合计49.85%123,230.0011,000.00112,230.0030,000,000

2、资产的权属变更情况

碧水源依法就上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标的资产过户事宜履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6年1月14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重新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771587233G的营业执照,久安集团49.85%股权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成,相关股权变更登记至碧水源名下,碧水源已持有久安集团100%股权。

3、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2015年6月30日
资产总额1,800,062.041,441,186.261,214,479.90702,127.59156,820.37
负债总额1,388,062.181,053,690.36865,158.42418,532.52104,994.96
所有者权益411,999.87387,495.90349,321.48283,595.0751,825.42

公司上述发行股份认购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6月30日,评估基准日后,久安集团生产经营情况良好,2019年12月31日久安集团的账面净资产较2015年6月30日增加360,174.45万元,增幅694.98% 。

4、生产经营及效益贡献情况

久安集团是以水处理领域为主的环境工程建设和运营服务企业,自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评估基准日后,久安集团经营状况良好,市场竞争力持续提升,经营业绩保持持续增长。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1-6月
营业收入572,293.63619,368.41969,669.38615,788.3852,061.11
营业利润32,876.7247,501.6085,920.4874,783.305,926.84
利润总额33,035.8747,591.4585,997.0274,353.745,918.9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475.8535,740.7365,727.3856,652.494,310.17

5、盈利预测实现情况及相关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一)业绩承诺情况

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中,陈桂珍、杨中春、黄瑛、吴仲全承诺标的公司在盈利承诺期内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不低于承诺净利润数,否则认购人应按照协议约定对碧水源予以补偿。认购人承诺标的公司在盈利承诺期内各年度的净利润数(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如下:

单位:万元

- 14 -

项目

项目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
业绩承诺金额17,310.0019,890.0023,600.00

(二)盈利预测补偿安排

整个盈利承诺期内,如2015年至2017年实现净利润之和未达到2015年至2017年承诺净利润之和,则交易对方应于碧水源在指定媒体披露标的公司2017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以碧水源股份优先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形式补偿。应补偿的股份数量=(2015年至2017年承诺净利润之和-2015年至2017年实现净利润之和)÷2015年至2017年承诺净利润之和×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本次发行价格。如碧水源在2015年、2016年和2017年有现金分红的,交易对方按前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在回购股份实施前上述年度累计获得的分红收益,应随之无偿赠与给碧水源;如碧水源在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实施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交易对方自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数应包括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行权时交易对方获得的股份数。

交易对方自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不足以补偿的,则股份不足的差额部分由交易对方以现金进行补偿。股份不足部分的现金补偿金额=(应补偿的股份数量—交易对方剩余可用于补偿的碧水源股份数)×本次发行价格。交易对方未按约定时间补足现金的,每延期一天,须按未补足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碧水源违约金。如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按照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上述计算结果小于0时,按0取值。交易对方向碧水源支付的补偿总额不超过因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获得的对价总额。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业绩承诺期间为2015年至2017年,久安集团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15年2016年2017年合计
承诺净利润17,310.0019,890.0023,600.0060,800.00
实际净利润17,571.8657,082.0665,657.53140,311.45
差额261.8637,192.0642,057.5379,511.45

久安集团的业绩承诺均已达成,不存在需由陈桂珍、杨中春、黄瑛和吴仲全承担补偿义务的情形。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618,696.96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23,094.2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72,699.422015年:400,690.5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7.91%2016年:53,838.33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23,094.272017年:140,467.84
2018年:14,582.13
2019年:13,515.40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调整后投资 金额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实际投资 金额
1珠海市全市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第一批)珠海市全市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第一批)72,059.9032,561.0932,561.0972,059.9032,561.0932,561.09-已完工
2甘泉堡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甘泉堡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注2]36,208.5836,208.5836,208.5836,208.5836,208.5836,266.0457.46已完工
3吉林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吉林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32,400.0027,344.4427,344.4432,400.0027,344.4427,344.44-已完工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投资项目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调整后投资 金额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实际投资 金额
4烟台市套子湾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烟台市套子湾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14,957.7214,957.7214,957.7214,957.7214,957.7214,957.72-已完工
5南郑县云河水利水电枢纽工程BT 项目19,200.00--19,200.00---不适用
6乌苏水源建设项目70,000.00--70,000.00---不适用
7北京市门头沟区第二再生水厂工程项目北京市门头沟区第二再生水厂工程项目58,020.4258,020.4258,020.4258,020.4258,020.4258,019.87-0.55已完工
8北京市密云新城再生水厂(一期)工程项目北京市密云新城再生水厂(一期)工程项目[注2]29,561.8629,561.8629,561.8629,561.8629,561.8629,579.0417.18已完工[注1]
9顺义区镇级再生水厂建设运营项目(北小营镇、北石槽镇、李遂镇)顺义区镇级再生水厂建设运营项目(北小营镇、北石槽镇、李遂镇)9,843.658,016.058,016.059,843.658,016.058,016.05-在建[注3]
10太原市晋阳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项目太原市晋阳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项目109,600.00109,600.00109,600.00109,600.00109,600.00109,600.00-已完工
11正定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正定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注2]22,463.0022,463.0022,463.0022,463.0022,463.0022,796.54333.54已完工
12丰县地面水厂一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原水工程项目)4,613.841,384.151,384.154,613.841,384.151,384.15-已完工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实际投资金额项目达到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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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调整后投资 金额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实际投资 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13丰县地面水厂一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净水工程项目)43,179.2012,956.0012,956.0043,179.2012,956.0012,956.00-已完工
14南阳高新区光电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南阳高新区光电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17,762.7018,068.7118,068.7117,762.7018,068.7118,068.71-在建[注3]
15沙湾县第三水源地工程、沙湾县翠山生态绿化供水工程项目21,230.0021,230.0021,230.0021,230.00-已完工
16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陇田镇、司马浦镇3座污水处理厂PPP项目39,660.4439,660.4439,660.4439,660.44-已完工
17蓟州区城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21,778.0221,778.0221,778.0221,778.02-已完工
18阿鲁科尔沁旗天山城区城市水系建设PPP项目[注2]4,523.764,523.764,523.764,525.451.69在建[注3]
19鲁山县将相河水污染治理及湿地建设工程项目7,217.097,217.097,217.097,217.09-在建[注3]
20云南省大理州漾濞县雪山河滨河公园景观建设项目[注2]27,806.6427,806.6427,806.6427,812.786.14在建[注3]
21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一期)PPP项目[注2]18,021.8218,021.8218,021.8218,026.214.39在建[注3]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实际投资金额项目达到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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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调整后投资 金额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实际投资 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22长泰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注2]8,776.768,776.768,776.768,780.994.23在建[注3]
23伊宁市伊犁河南岸新区排水工程项目4,484.894,484.894,484.894,484.89-在建[注3]
24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水工程项目[注2]11,000.0011,000.0011,000.0011,002.662.66在建[注3]
25河北邯郸肥乡区正义街景观水系工程8,200.008,200.008,200.008,200.00-在建[注3]
26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83,256.4478,826.0978,826.0983,256.4478,826.0978,826.09-不适用
合计623,127.31622,667.53622,667.53623,127.31622,667.53623,094.27426.74

[注1]: 北京市密云新城再生水厂(一期)工程项目已完工,但截止2019年12月31日,正在进行环保验收,尚未进入商业运营。[注2]:甘泉堡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正定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北京市密云新城再生水厂(一期)工程项目、阿鲁科尔沁旗天山城区城市水系建设PPP项目、云南省大理州漾濞县雪山河滨河公园景观建设项目、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一期)PPP项目、长泰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水工程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的原因系募投资金活期存款产生的利息。

[注3]:募投资金已使用完毕,但其只是项目总投资的一部分,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另行融资建设,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仍处于在建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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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 (内部收益率)最近三年的实际效益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
1珠海市全市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第一批)不适用 [注1]8.10%1,412.22752.71519.443,859.01
2甘泉堡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第一年不低于 8%; 第二年不低于8.4%; 第三年不低于 8.8%339.73151.36-4,259.90
3吉林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8.00%-4.48-3,154.05
4烟台市套子湾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8.00%---4,074.54
5沙湾县第三水源地工程、沙湾县翠山生态绿化供水工程项目 [注2]-5.99%--618.5-1,016.13-1,634.63
6北京市门头沟区第二再生水厂工程项目52.75%8.35%-142.12-29.09113.03
7北京市密云新城再生水厂(一期)工程项目 [注3]-9.19%-----
8顺义区镇级再生水厂建设运营项目(北小营镇、北石槽镇、李遂镇) [注3]-8.50%-----
9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陇田镇、司马浦镇3座污水处理厂PPP项目75.40%陇田项目6.29%; 陈店项目6.77%; 司马浦项目6.43%327.79158.51,104.031,590.32
10太原市晋阳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项目100.00%8.14%--2,312.753,273.7396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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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 (内部收益率)最近三年的实际效益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
11正定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63.10%8.08%-2,520.00-2,520.00
12南阳高新区光电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注3]-8.50%-----
13蓟州区城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95.18%5.79%48.91,228.461,338.082,615.44
14阿鲁科尔沁旗天山城区城市水系建设PPP项目[注3]-6.00%-----
15鲁山县将相河水污染治理及湿地建设工程项目[注3]-6.41%-----
16云南省大理州漾濞县雪山河滨河公园景观建设项目[注3]-4.96%-----
17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一期)PPP项目[注3]-6.00%-----
18长泰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注3]-7.00%-----
19伊宁市伊犁河南岸新区排水工程项目[注3]-6.64%-----
20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水工程项目[注3]-8.89%-----
21河北邯郸肥乡区正义街景观水系工程[注3]-5.40%-----

[注1]:BT项目,不适用。[注2]:项目建设完成后,园区未按政府规划进驻企业,导致进水量极少,目前正与政府商谈经济赔偿方案。[注3]:项目尚在建设中,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产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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