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1 证券简称:华谊嘉信 公告编号:2020-124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参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的规定,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谊嘉信”)经过自查,截至目前累计前十二个月的重大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一、 诉讼及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北京迪思公关顾问有限公司与重庆宝力优特科技有限公司广告服务合同纠纷案
1、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孙公司北京迪思公关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思公关”)就重庆宝力优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力优特”)违反合同约定未足额支付合同款项一案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短信通知,本案将于2020年7月10日开庭。
2、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受理机构:北京市仲裁委员会
(2)受理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3)申请人:迪思公关
被申请人:宝力优特
(4)案件基本情况
2017年9月1日,申请人迪思公关与被申请人宝力优特签署了两份《公关广告服务合同》,合同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620万元。迪思公关按合同约定提供
了相关服务,宝力优特一直未按时付款。经多次沟通,宝力优特至今拖欠合同款397万元。因此,迪思公关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3、诉讼请求
1、判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公关广告费3,970,040.42元;
2、判令被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334,822.37元并承担仲裁费。
4、诉讼进展
案件审理中,尚未结案。
5、诉讼判决执行情况
尚未进入最终判决及执行阶段。
(二)上海迪思市场策划咨询有限公司与观致汽车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
1、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上海迪思市场策划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迪思”)就观致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观致汽车”)违反合同未足额支付合同款项一案,将观致汽车诉至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收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下发的《传票》【(2020)沪0101民初10653号】,本案将于2020年6月4日开庭审理。
2、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受理机构: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2)受理地点:上海市黄浦区
(3)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上海迪思被告:观致汽车
(4)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上海迪思接受被告观致汽车的委托为其提供“观致品牌汽车”相关服务,共计四个项目。观致汽车支付了其中三个项目的服务费,但剩余一个项目应支付金额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观致汽车拒不支付服务费用。上海迪思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支付合同款47万元及逾期利息。
4、诉讼进展
案件审理中,尚未结案。
5、诉讼判决执行情况
尚未进入最终判决及执行阶段。
(三)上海迪思市场策划咨询有限公司与天津天汽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
1、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上海迪思市场策划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迪思”)就天津天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汽集团”)未足额支付合同款项一案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于2020年5月20日开庭审理,并于2020年6月2日收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19)沪0101民初27116号】。
2、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受理机构: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2)受理地点:上海市黄浦区
(3)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上海迪思
被告:天汽集团
(4)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上海迪思与被告天汽集团于2019年4月11日签订了《主服务采购协议》和《服务订单》,上海迪思接受天汽集团委托为其提供“2019上海车展公关服务”。上海迪思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服务,天汽集团一直拖欠支付尾款。上海迪思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支付服务费629,334元以及违约金8,516.99元.
4、诉讼进展
公司于2020年6月1日收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沪0101民初27116号】。
5、诉讼判决执行情况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判决如下:(1)被告支付原告服务费629,334元;(2)被告支付原告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的利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判决书正在履行中。
(四)上海波释广告有限公司与上海尚全物流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
1、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上海尚全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全物流”)就公司子公司上海波释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释广告”)未按时支付合同款项一案,将波释广告及公司起诉至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收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下发的《传票》【(2019)沪0106民初46840号】,本案于2020年6月1日开庭。
2、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受理机构: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2)受理地点:上海市静安区
(3)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尚全物流
被告一:波释广告
被告二:华谊嘉信
(4)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尚全物流与被告一波释广告于2018年4月1日签订《2018车展运输合同》。合同签订后,尚全物流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服务,波释广告因故未能按时付款,尚全物流将波释广告及公司起诉至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3、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支付运输费973,716.04元以及违约金51,860.22元;
(2)判令被告一支付律师费用40,000元;
(3)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上述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判令被告二承担案件受理费。
4、诉讼进展
案件审理中,尚未结案。
5、诉讼判决执行情况
尚未进入最终判决及执行阶段。
(五)上海波释广告有限公司与上海艺美灯光音响器材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
1、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上海艺美灯光音响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艺美灯光”)就公司子公司上海波释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释广告”)未按时支付合同款项一案,将波释广告及公司起诉至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收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下发的《传票》【(2019)沪0106民初46845号】,本案于2020年6月1日开庭。
2、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受理机构: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2)受理地点:上海市静安区
(3)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艺美灯光
被告一:波释广告
被告二:华谊嘉信
(4)案件基本情况
2016-2019年间,原告艺美灯光多次负责被告一波释广告车展活动的AV执行工作。截至2019年5月30日,波释广告因故尚有660,076元合同款尚未支付。艺美灯光将波释广告及公司起诉至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3、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支付合同款660,076元及违约金;
(2)判令被告一支付律师费用30,000元及保函费2,000元;
(3)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上述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判令被告二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
4、诉讼进展
案件审理中,尚未结案。
5、诉讼判决执行情况
尚未进入最终判决及执行阶段。
(六)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远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案
1、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上海远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远跖”)就与公司的企业借贷纠纷一案,将公司与上海鋆泰商务咨询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鋆泰咨询”)起诉至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本案于2020年4月20日开庭审理。
2、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受理机构: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2)受理地点:上海市崇明区
(3)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上海远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一:华谊嘉信
被告二:上海鋆泰商务咨询管理中心
(4)案件基本情况
2019年7月17日,上海远跖作为出借人,华谊嘉信作为借款人,鋆泰咨询作为保证人,共同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由上海远跖向华谊嘉信出借人民币1,785,000元,期限为30天,利息为人民币1,000元,鋆泰咨询对华谊嘉信在《借款协议》项下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上海远跖向公司提供了借款,
公司因故未按时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上海远跖将公司及鋆泰咨询起诉至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3、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1,785,000元及逾期利息107,100元;
(2)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连带地赔偿原告财产保全费及为保全财产所支出的担保费等费用支出损失,暂计为1,892.10元;
(3)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判令被告一、被告二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和财产保全费。
4、诉讼进展
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收到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调解书》【(2019)沪0151民初9728号】。
5、诉讼判决执行情况
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如下:(1)被告于2020年6月30日归还原告1,500,000元;于2020年9月30日归还原告285,000元及逾期利息;(2)若被告未按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被告除支付第一条约定的款项外,还要支付原告自2020年4月21日起至实际归还日止的逾期利息;(3)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由被告承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和解协议正在履行中。
(七)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竞园尚园(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
1、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竞园尚园(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竞园”)就公司未按期支付租赁款项一案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本案于2020年6月1日开庭审理。
2、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受理机构:北京市仲裁委员会
(2)受理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3)诉讼各方当事人
申请人:竞园被申请人:华谊嘉信
(4)案件基本情况
2014年3月11日,申请人竞园与被申请人华谊嘉信签订了《竞园租赁合同》,租赁期为5年。合同履行期间,公司因故未能支付全部合同款项,竞园因此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3、诉讼请求
(1)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的房屋租金共计200,225.33元及违约金60,000元;
(2)仲裁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4、诉讼进展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收到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下发的《关于(2019)京仲案子第6334号仲裁案开庭通知》。
5、诉讼判决执行情况
尚未进入最终判决及执行阶段。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前十二个月内其他诉讼及重大诉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司目前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披露的部分案件暂未涉及审理结果,对公司的影响暂时无法判断。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传票》【(2020)沪0101民初10653号】;
2、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沪0101民初27116号】;
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传票》【(2019)沪0106民初46840号】;
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传票》【(2019)沪0106民初46845号】;
5、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9)沪0151民初9728号】;
6、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关于(2019)京仲案子第6334号仲裁案开庭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