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谊嘉信”)近日收到有关前期公告的仲裁的进展情况,参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的规定予以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关于北京华氏行商贸有限公司与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委托代理合同纠纷案
1、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由于公司未能支付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通商律所”)涉及子公司增资合同纠纷的专项法律服务费,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将公司诉至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20 年9月4日,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了此案。
2、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关于上述案件应披露的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181)。
3、诉讼进展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下发的《裁决书》【(2020)沪贸仲字第0956号】。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应向通商律所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1950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损失(以人民币195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1月22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19年11月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并支付本案仲裁费
人民币46888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裁决书正待履行中。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仲裁及诉讼
截止公告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后续公告或定期报告。
三、诉讼审理情况及对公司影响
综上,根据目前情况,以上诉讼将影响2020年度的利润。按目前裁决情况至少为1996888元。后续公司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20)沪贸仲字第0956号】。
特此公告。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