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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谊嘉信:关于业绩补偿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19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补偿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承诺情况

2015年10月12日,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谊嘉信”或“公司”)与刘伟、上海颐涞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颐涞投资”)以及浩耶上海管理层(姚晓洁、崔崧、胡欢、徐惟坚,暨目前颐涞投资的股东)签署《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刘伟和浩耶上海管理层对交易完成后浩耶上海的业绩承诺如下:

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的承诺利润分别为:2015年度不低于4,000万元;2016年度不低于4,600万元;2017年度不低于5,320万元;该等承诺利润均以标的公司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华谊嘉信与刘伟、颐涞投资以及浩耶上海管理层(姚晓洁、崔崧、胡欢、徐惟坚)同意,在保证浩耶上海管理层工资不得低于市场通常标准的情况下,任一业绩承诺方单独而非连带地承诺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应达到以下承诺利润要求:2015年经审计后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4,000万元(含本数);2016年经审计后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4,600万元(含本数);2017年经审计后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5,320万元(含本数)。任一业绩承诺方单独而非连带地承诺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三个完整年度应实现的累积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3,920万元。业绩承诺方同意,以上业绩目标未实现时,须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约定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二、业绩承诺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拟实施2017年度业绩承诺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04),浩耶上海2017年业绩承诺完成率为92.53%,未完成2017年业绩承诺。累计利润未达成累积承诺净利润,达成

率97.52%。业绩补偿责任方刘伟应补偿公司总金额为7,915,863.38元、颐涞投资应补偿公司总金额为1,881,985.96元。2019年1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浩耶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业绩补偿责任方2017年度业绩承诺补偿延迟支付有关事项》的议案,业绩补偿责任方承诺于2019年分期还款,刘伟、颐涞投资须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分别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3,957,931.69元、1,881,985.96元,刘伟须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3,957,931.69元,并于2019年1月29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业绩补偿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公司于2019年2月1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业绩承诺实施进展情况

颐涞投资关于浩耶上海的2017年度业绩补偿款已于2019年7月31日、2020年6月9日分批全部支付完毕,详见公司2020年6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业绩补偿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35)。

2021年2月2日,公司收到刘伟先生关于浩耶上海的2017年度业绩补偿款2,152,311.83元。2021年2月18日,公司收到剩余全部5,763,551.55元业绩补偿款。截止目前,刘伟关于该事项的全部业绩补偿款已清偿完毕。

特此公告。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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