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谊嘉信”)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月7日10:00在北京市朝阳区高井文化产业园8号东亿国际传媒产业园三期A座402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4日以通讯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张仙兵先生、监事郭天昶和颜茜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变更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总体审计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