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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嘉信: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解除冻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11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解除冻结的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刘伟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72,374,619股,占公司总股本(不含回购账户中的股本,下同)的7.85%。其中,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7,796,138股,占其持有股份数的93.67%,占公司总股本的7.35%;累计冻结股份数72,374,619股,占其持有股份数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7.85%。公司今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刘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冻结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起始日解除 日期申请人
刘伟313,0000.43%0.03%2018年12月10日2022年1月10日吕凡华
合计313,0000.43%0.03%

注:以上数字若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计算导致。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持股5%以上股东刘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累计质押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刘伟72,374,6197.85%67,796,13893.67%7.35%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 比例累计冻结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刘伟72,374,6197.85%72,374,619100%7.85%

二、股东股份存在平仓风险的风险提示

1.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动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285),由于刘伟先生与吕凡华先生借贷合同纠纷,法院对刘伟先生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决定司法处置强制变现,由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协助执行,华泰证券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对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进行处置,共计1,988,000股,目前已卖出1,020,000股。

2.本次被动减持计划依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裁定作出,法院裁定对刘伟先生持有的13,800,000股公司股票司法处置强制变现,该部分股票已于2021年6月22日至12月19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卖出11,812,000股,详见公司2021年12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83)。

3.2020年9月30日,刘伟先生将所持有的全部股份所代表的表决权委托给杭州福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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