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
2020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艳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宋晓红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在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349,720,30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0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20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44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0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81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82
第十节 公司治理 ...... 94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101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 112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76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三聚环保 | 指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海淀科技 | 指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海淀区国资委 | 指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海淀区国资中心 | 指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
海国鑫泰 | 指 | 北京海国鑫泰投资控股中心 |
海淀国投 | 指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三聚凯特 | 指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三聚绿能 | 指 | 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
大庆三聚 | 指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三聚家景 | 指 |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武汉金中 | 指 | 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三聚福大 | 指 | 福建三聚福大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宝聚科技 | 指 | 北京宝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华石 | 指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三聚绿源 | 指 | 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 |
河北华晨 | 指 | 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南京三聚 | 指 | 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鑫达 | 指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三聚(香港) | 指 | 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 |
亳州三聚绿汇 | 指 | 亳州市三聚绿汇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平罗三聚绿源 | 指 | 平罗县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阜新三聚绿源 | 指 | 阜新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巨涛 | 指 | 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
深圳巨涛 | 指 | 深圳巨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珠海巨涛 | 指 | 珠海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
蓬莱巨涛 | 指 | 蓬莱巨涛海洋工程重工有限公司 |
粤财信托 | 指 |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三聚环保 | 股票代码 | 300072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三聚环保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Beijing Sanju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 New Materials Co., 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SJEP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刘雷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北路33号1号楼大行基业大厦9层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80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北路33号1号楼大行基业大厦9层、10层、11层、12层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80 | ||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 www.sanju.cn | ||
电子信箱 | investor@sanju.cn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曹华锋 | 张冠卿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北路33号1号楼大行基业大厦12层 | 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北路33号1号楼大行基业大厦12层 |
电话 | 010-82685562 | 010-82685562 |
传真 | 010-82684108 | 010-82684108 |
电子信箱 | investor@sanju.cn | investor@sanju.cn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远洋国际二期E座12层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孙光辉、吕桂霞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9年 | 2018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7年 | |
营业收入(元) | 8,483,192,866.66 | 15,380,522,348.08 | -44.84% | 22,477,733,021.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38,701,830.39 | 505,512,560.90 | -72.56% | 2,539,152,310.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14,127,972.95 | 483,998,825.77 | -76.42% | 2,321,778,007.1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553,046,502.21 | -1,385,135,327.31 | -356.51% | -353,628,624.0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9 | 0.216 | -72.69% | 1.1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9 | 0.215 | -72.56% | 1.09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0% | 5.61% | -4.11% | 33.70%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7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21,355,715,381.87 | 25,414,415,743.42 | -15.97% | 25,438,818,184.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9,646,035,048.83 | 9,214,664,712.52 | 4.68% | 8,796,895,470.56 |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营业收入 | 1,972,837,926.68 | 1,848,141,418.44 | 2,291,271,498.76 | 2,370,942,022.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495,781.96 | 14,650,148.40 | 47,175,694.82 | 66,380,205.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314,893.87 | 11,874,741.94 | 38,742,701.52 | 59,195,635.6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127,267.61 | 145,143,625.71 | 11,396,373.36 | 3,476,633,770.75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金额 | 2018年金额 | 2017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398,292.49 | -165,836.4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8,398,410.30 | 43,899,703.82 | 25,805,391.05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164,343,060.6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355,424.33 | -1,730,961.23 | -325,033.8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7,301,421.9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622,030.01 | 6,377,197.91 | 4,026,275.9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8,956,239.67 | 14,277,809.55 | 5,558,424.14 | |
合计 | 24,573,857.44 | 21,513,735.13 | 217,374,303.20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持续秉承“天蓝、水清、地沃、人善”的理念,按照国家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的产业发展思路,依托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和产品,为石化能源与化工行业提供相关工艺技术、净化剂与催化剂、核心设备以及工程服务等综合解决方案,为生态农业和绿色能源提供生物质综合利用解决方案以及新型产品。公司坚持技术创新驱动发展,完善产业技术服务体系,优化经营管理模式,推进专业化、产业化发展,全面提升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力。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
(1)环保新材料及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拥有亚洲最大的催化剂和净化剂生产基地,主要产品有脱硫净化剂、脱硫催化剂、其他净化剂(脱氯剂、脱砷剂)、特种催化剂材料及催化剂等四大系列百余个品种。主要应用于煤化工、石油化工、天然气化工等能源化工行业的产业升级及节能环保改造,涉及气体净化、化学品合成、产品精细深加工等领域。依托先进的环保材料,公司同时提供设计、设备、安装和运营的“一站式”气体净化整体解决方案。
(2)化石能源产业综合服务。依托公司自主和合作研发的核心技术和集成技术,为能源化工行业的产业转型升级、节能环保治理和绿色发展,提供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和综合服务,涉及焦化产业转型升级、合成氨和传统煤化工装置改造、劣质重油深加工等方面的原料分级高效利用、转化过程优化、尾气综合利用、烟气脱硫脱硝等多个领域。主要业务模式包括专有技术许可,专有净化剂、催化剂、成套工艺和核心装备的提供,工程设计、工程建设、生产运行管理及综合技术服务等。
(3)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依托公司的生物质利用核心技术,提供农作物秸秆等生物质循环利用的综合解决方案。主要业务包括以秸杆炭化生产炭基复合肥、土壤改良剂等成套技术和产品为主的技术许可、成套工艺、核心装备、工程设计、装置建设及相关运营服务;以及自主投资建设和运营相关生产装置,生产和销售炭基复合肥、土壤改良剂等系列产品,形成新型的生态农业服务模式。依托公司的生物质液化和生物燃料生产技术,以废弃生物质为原料,生产并销售国际市场紧缺的新型生物燃料。
(4)油气设施制造及综合服务。为能源化工行业提供模块化设备及技术支持服务。包括制造和销售石油天然气装备、脱硫净化成套装置、海洋工程及重型装备、石油化工模块化生产装备、船舶建造服务及海洋油气技术支持服务等。
(5)贸易增值服务。为能源化工企业的清洁能源产品和精细化工产品提供原料优化、物流管理、产品高附加应用的增值服务。包括为客户优化原料、搭建煤炭和油品供应链合作平台、构建区域化贸易体系,对客户的原料和产品提供综合服务等,降低客户的运营成本,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 重大变化说明 |
股权资产 | 无重大变化 |
固定资产 | 无重大变化 |
无形资产 | 无重大变化 |
在建工程 | 较期初增长554.38%,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四川鑫达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较期初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首次实施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调整至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所致。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较期初下降100.0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首次实施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调整至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所致。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较期初下降100.0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首次实施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至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并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列示所致。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较期初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首次实施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至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并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列示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较期初增长992.24%,主要原因为:报告期,(1)公司控股子公司三聚绿源预付的固定资产款以及土地款增加所致;(2)公司全资子公司三聚家景预付的水权款增加所致。 |
应收账款 | 较期初下降38.8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应收账款回款增加所致。 |
长期应收款 | 较期初增长69.5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庆三聚融资租赁业务支付的保证金所致。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的具体内容 | 形成原因 | 资产规模 | 所在地 | 运营模式 | 保障资产安全性的控制措施 | 收益状况 | 境外资产占公司净资产的比重 | 是否存在重大减值风险 |
三聚(香港)股权资产 | 认购巨涛增发股权 | 691,938,951.88元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投资 | 无 | -1,466,155.85元 | 6.10% | 否 |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科技创新及规模化应用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紧紧围绕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等关系国家永续发展的市场需要,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核心发展动力,建立了完备的科技创新体系,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公司目前拥有3个国家级科研平台,2个市场化科研平台,4个自主研发中心和一个甲级工程设计院。
公司通过多年持续的自主研发以及合作开发,形成了一批具有较高技术壁垒、突出性能表现和独特竞争力的核心技术、产品和服务,并形成了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十百千工程”企业、中关村创新型试点企业。经过多年努力,公司的核心技术、产品和服务得到了市场的广泛认可。公司的大部分核心管理人员均来自于石油化工、煤化工领域大型企业,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经营管理能力。公司拥有完善的市场团队和广泛的客户资源,与众多国内大型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公司是中石油能源一号网、物资装备网成员,是中石化“三剂”协作网成员单位,是中石油和中石化一级生产供应商。公司曾获“十二五”石化行业最具创新力十佳企业称号,获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因设备或技术升级换代、核心人员辞职、特许经营权丧失、重要无形资产发生不利变化等导致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况。
(一)国内外领先的核心技术及工业化成套产品
1、先进材料的研发和制备
公司自成立以来,在催化净化材料技术上进行了超过20年的持续专注研究,重点研究领域包括铁基净化材料、钌基催化材料、炭基新型材料等。形成了材料研发、工业化大规模生产、循环利用等完整的产业链。由此开发出了铁酸钙、磁性氧化铁、无定型羟基氧化铁、纳米片状羟基氧化铁等一系列先进脱硫材料,以及悬浮床加氢催化剂、钌基低压氨合成催化剂、费托合成系列催化剂、低成本甲烷催化燃烧催化剂、醋酸一步法加氢制乙醇催化剂、合成气催化脱氧剂等催化剂。
公司持续研发的铁基净化材料和专用脱硫剂和净化剂系列产品,具有硫容高、可再生等优点,降低了脱硫成本,可使资源回收再利用,产品具有效率高、寿命长等特点,得到了广泛的市场认可。公司的净化产品不仅对保护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还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国家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
更重要的是,公司利用先进材料形成的一系列核心催化剂产品,直接成为其他核心工艺技术的开发基础,包括MCT悬浮床加氢、生物质直接液化、低压氨合成、费托合成等行业重大关键技术。先进化工材料的研发和技术进步成为公司科技创新的源动力。
2、劣质重油MCT悬浮床加氢技术
MCT悬浮床加氢技术是一项通过高温、高压、临氢反应,加工劣质、重质原料以获得更高轻油收率和大幅度
提升产品质量的先进技术。它采用公司研发的催化剂、工艺和核心装备,在悬浮床反应器内进行气、液、固三相态的混合裂化和加氢反应,可以把煤焦油、渣油、催化油浆、油砂沥青、高杂质超重稠油等重劣质原料转化为洁净的汽油、柴油、蜡油以及化工原料。轻油收率比延迟焦化等传统工艺提高20~30%。应用该技术的工业示范装置已经累计运行超过16000小时,单周期连续运行超过8000小时。成功加工了全馏分煤焦油、新疆环烷基高钙稠油,中间基减压渣油和催化油浆等劣质重油原料。加工煤焦油转化率达96~99%,轻油收率92~95%,加工稠油和渣油转化率达90%以上,轻油收率88%以上。
该技术通过了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鉴定,主要技术指标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3、新型生物燃料生产技术
公司依托核心催化剂,以公司的悬浮床技术作为核心转化单元,开发了独特的新型生物燃料生产技术。可利用各种固体和液体的废弃生物质为原料,高效、环保、低成本的转化并生产新型生物燃料,展示出出良好的应用前景。
以废弃油脂通过悬浮床生产二代生物柴油的技术已经实现工业化运行,具有操作稳定、收率高、产品品质优异等特点。固体生物质直接液化技术已经取得了关键突破,如果未来实现大规模工业化生产,可以为市场提供大量的绿色油品和绿色化工原料,既解决了大量固体废弃生物质无法得到经济、有效利用的问题,又可以形成规模化的绿色能源和循环经济产业,实现显著的二氧化碳减排。
4、农作物秸秆炭化还田-土壤改良成套产业化技术
该技术通过对秸秆进行限氧炭化,生产生物质炭基肥料、土壤改良剂等产品。该技术一方面可以改良土壤,补充有机质,降低化肥和农药使用,促进粮食增产提质;同时可以解决秸秆处理难题,实现秸杆的有效还田,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循环经济体系。
该技术被国家发改委列入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相应的“秸—炭—肥还田改土模式”被农业部列入重点推介的“秸秆农用十大模式”之一。该技术通过了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鉴定,技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5、低压钌基氨合成技术
低压钌基氨合成技术以新一代钌系氨合成催化剂为核心,相比传统的铁基氨合成催化剂,能够在反应压力更低的情况下,实现更高的氨合成单程转化率,可以显著降低能耗、减少维护费用和提高安全系数等。该技术既可用于新建合成氨工厂,也可广泛用于现有合成氨企业的节能增产升级改造。
6、钴基费托合成技术
该技术主要利用煤、天然气或者生物质转化生成的合成气,生产高品质的溶剂油和合成蜡。钴基费托合成的溶剂油,与石油烃类溶剂油相比,沸程范围窄,溴指数低,是具有“无硫、无氮、无芳烃、无色、无味、无毒”的新型环保产品。钴基费托合成蜡具有高熔点、高硬度、窄馏分等特殊性能,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钴基费托合成相关技术目前仅有国外少数公司掌握,在国内没有工业化生产装置,相关产品几乎全部依赖进口。通过该技术的推广,可以提供国内紧缺的相关高端化学品,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市场潜力。
7、浆液法硫化氢脱除及资源化工艺技术
该技术依托公司自主研发的悬浮床平台技术和先进脱硫材料,形成了独特的湿法硫化氢脱除工艺,可以应用于油气开采以及煤化工等大规模脱硫领域。与传统湿法脱硫技术相比,该技术实现了脱硫材料的再生循环,并且硫化氢直接形成硫磺产品,具有投资低、脱硫运营成本低、无二次污染等优势。
该技术通过了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鉴定,在同类技术领域中属国内首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专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获得专利授权121件,其中,发明专利84件,实用新型37件。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积获得专利授权579件,其中,发明专利420件,实用新型159件。
报告期取得授权的专利明细:
序号 | 专利号 | 发明名称 | 授权公告日 | 类型 | 专利权人 |
1 | ZL201410471566.2 | 一种对含有低阶煤的煤原料进行焦化的工艺 | 2019-1-11 | 发明 | 三聚环保 |
2 | ZL201410472168.2 | 一种对含有低阶煤的型煤原料进行焦化的工艺 | 2019-1-11 | 发明 | 三聚环保 |
3 | ZL201410471540.8 | 一种采用捣固焦炉对含有低阶煤的型煤进行提质的工艺 | 2019-1-11 | 发明 | 三聚环保 |
4 | ZL201410766138.2 | 一种含有生物质的低阶煤型煤原料的焦化工艺 | 2019-1-15 | 发明 | 三聚绿能、三聚环保 |
5 | ZL201410647546.6 | 一种适用于低阶煤提质工艺的型煤原料 | 2019-1-15 | 发明 | 三聚环保 |
6 | ZL201410472005.4 | 一种采用现有捣固焦炉进行低阶煤提质的工艺 | 2019-1-15 | 发明 | 三聚环保 |
7 | ZL201610318417.1 | 一种低成本催化剂的制备方法与应用 | 2019-2-12 | 发明 | 三聚环保 |
8 | ZL201410768740.X | 一种包括生物质和低阶煤的型煤的提质工艺 | 2019-2-12 | 发明 | 三聚绿能、三聚环保 |
9 | ZL201410768724.0 | 一种包括生物质和低阶煤的型煤的焦化工艺 | 2019-2-15 | 发明 | 三聚绿能、三聚环保 |
10 | ZL201820228427.0 | 一种气体净化装置 | 2019-3-5 | 实用新型 | 三聚环保 |
11 | ZL201410766156.0 | 一种含有生物质的低阶煤型煤原料 | 2019-3-8 | 发明 | 三聚绿能、三聚环保 |
12 | ZL201410767498.4 | 一种包括生物质和低阶煤的型煤 | 2019-3-8 | 发明 | 三聚绿能、三聚环保 |
13 | ZL201410767483.8 | 一种含有生物质的低阶煤型煤原料的提质工艺 | 2019-3-12 | 发明 | 三聚绿能、三聚环保 |
14 | ZL201611240105.X | 一种湿法脱硫富液的再生工艺 | 2019-3-29 | 发明 | 三聚环保 |
序号 | 专利号 | 发明名称 | 授权公告日 | 类型 | 专利权人 |
15 | ZL201610819806.2 | 一种磁性氧化铁的制备方法 | 2019-4-30 | 发明 | 三聚环保 |
16 | ZL201710763163.9 | 一种催化剂微球成型部件及其应用 | 2019-6-4 | 发明 | 三聚环保 |
17 | ZL201611095860.3 | 一种钙钛矿型甲烷燃烧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 | 2019-6-4 | 发明 | 三聚环保 |
18 | ZL201610946195.8 | 一种氧化锌脱硫废剂的再生方法 | 2019-6-4 | 发明 | 三聚环保 |
19 | ZL201711395678.4 | 一种提高生物质和煤在水中含量的方法 | 2019-6-28 | 发明 | 三聚环保 |
20 | ZL201611270043.7 | 一种流化床与固定床串联的干法脱硫工艺 | 2019-7-2 | 发明 | 三聚环保 |
21 | ZL201711394713.0 | 一种提高生物质和煤在油中固含量的方法 | 2019-7-2 | 发明 | 三聚环保 |
22 | ZL201711431456.3 | 一种煤与生物质直接液化的方法 | 2019-7-26 | 发明 | 三聚环保 |
23 | ZL201710357116.4 | 一种钌基氨合成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 | 2019-9-3 | 发明 | 福州大学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三聚环保 |
24 | ZL201710325408.X | 一种钌系氨合成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 | 2019-9-3 | 发明 | 福州大学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三聚环保 |
25 | ZL201710325406.0 | 一种分段等压氨合成工艺 | 2019-9-24 | 发明 | 三聚环保、福州大学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
26 | ZL201710889785.6 | 一种复合铁系脱硫剂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 | 2019-10-1 | 发明 | 三聚环保 |
27 | ZL201710889783.7 | 一种复合铁系脱硫剂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 | 2019-10-1 | 发明 | 三聚环保 |
28 | ZL201710270908.8 | 一种钙钛矿型蜂窝整体式甲烷催化燃烧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 | 2019-11-5 | 发明 | 三聚环保 |
29 | ZL201810097457.7 | 一种以碱金属钌酸盐形式回收催化剂废剂中钌的方法 | 2019-11-8 | 发明 | 三聚环保 福州大学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
30 | ZL201711194462.1 | 一种羟基氧化铁的制备方法及其应用 | 2019-11-8 | 发明 | 福州大学、三聚环保 |
31 | ZL201611096680.7 | 一种用于沸腾床反应器的甲烷低温燃烧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 | 2019-12-10 | 发明 | 三聚环保 |
32 | ZL201611141672.X | 一种整体式甲烷燃烧催化剂的氧化铝膜层载体的制备方法 | 2019-12-17 | 发明 | 三聚环保 |
33 | ZL201611260739.1 | 一种以磁性氧化铁红为脱硫剂的湿法脱硫工艺 | 2019-12-17 | 发明 | 三聚环保 |
34 | ZL201711431477.5 | 一种煤与生物质的多级液化工艺 | 2019-12-20 | 发明 | 三聚环保 |
序号 | 专利号 | 发明名称 | 授权公告日 | 类型 | 专利权人 |
35 | CA2935490 | USE OF MAGNETIC IRON OXIDE RED IN CATALYZING AND OXIDIZING METHANTHIOL AND METHODS FOR PREPARING AND APPLYING SAME | 2019-4-9 | 加拿大发明 | 三聚环保 |
36 | US10,376,836B2 | DESULFURIZER FOR CONVERSION AND ABSORPTION OF HIGH-CONCENTRATION CARBONYL SULFIDE AND A DESULFURIZER FOR CATALYTIC CONVERSION AND ABSORPTION OF CARBON DISULFIDE AND THEIR PREPARATION METHODS | 2019-8-13 | 美国发明 | 三聚环保 |
37 | ZL201510940759.2 | 一种常温脱砷剂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 | 2019-1-22 | 发明 | 三聚凯特 |
38 | ZL201610764601.9 | 一种脱硝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 | 2019-1-18 | 发明 | 三聚凯特 |
39 | ZL201610701753.4 | 一种脱硫醇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 | 2019-1-15 | 发明 | 三聚凯特 |
40 | ZL201511028094.4 | 一种高精脱硫脱氮催化剂载体及其制备方法 | 2019-1-11 | 发明 | 三聚凯特 |
41 | ZL201710772637.6 | 一种常温气相脱氯剂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 | 2019-12-24 | 发明 | 三聚凯特 |
42 | ZL201820830128.4 | 一种燃烧生物质油的燃烧器 | 2019-1-1 | 实用新型 | 三聚绿能 |
43 | ZL201820823527.8 | 一种同时燃烧生物质颗粒和生物质油的蒸汽锅炉 | 2019-3-5 | 实用新型 | 三聚绿能 |
44 | ZL201821096434.6 | 一种生物质热解炭化炉 | 2019-4-16 | 实用新型 | 三聚绿能 |
45 | ZL201821095911.7 | 一种炭化炉及包含其的炭化装置 | 2019-4-26 | 实用新型 | 三聚绿能 |
46 | ZL201821202195.8 | 一种用于制备栽培基质的装置 | 2019-4-26 | 实用新型 | 三聚绿能 |
47 | ZL201821202264.5 | 一种用于制备成型基质的装置 | 2019-4-26 | 实用新型 | 三聚绿能 |
48 | ZL201820932468.8 | 一种秸秆干燥和热裂解装置 | 2019-6-28 | 实用新型 | 三聚绿能 |
49 | ZL201710854546.7 | 一种木醋液的精制方法及其应用 | 2019-7-26 | 发明 | 三聚绿能 |
50 | ZL201821095910.2 | 一种秸秆热解炭化炉 | 2019-7-26 | 实用新型 | 三聚绿能 |
51 | ZL201710874125.0 | 一种生物质连续炭化处理工艺 | 2019-8-27 | 发明 | 三聚绿能 |
52 | ZL201711065748.X | 一种成型基质的生产工艺 | 2019-8-27 | 发明 | 三聚绿能 |
53 | ZL201821778359.1 | 一种自动造粒装置 | 2019-10-1 | 实用新型 | 三聚绿能 |
54 | ZL201821644794.5 | 一种尾气旋流除沫装置 | 2019-9-27 | 实用新型 | 三聚绿能 |
55 | ZL201822229678.3 | 一种沉渣池 | 2019-12-17 | 实用新型 | 三聚绿能 |
序号 | 专利号 | 发明名称 | 授权公告日 | 类型 | 专利权人 |
56 | ZL201920611267.2 | 一种生物质热解气喷淋装置 | 2019-12-20 | 实用新型 | 南京三聚 |
57 | ZL201810096275.8 | 一种活性炭负载钌催化剂废剂中钌的回收方法 | 2019-5-17 | 发明 | 福州大学;三聚福大 |
58 | ZL201710560961.1 | 一种催化燃烧净化工艺及其装置 | 2019-4-23 | 发明 | 福州大学;三聚福大 |
59 | ZL201710357644.X | 一种等压氨合成工艺 | 2019-4-23 | 发明 | 福州大学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三聚福大 |
60 | ZL201710358374.4 | 一种以自热重整后的气态烃为原料的等压制氨工艺 | 2019-5-28 | 发明 | 福州大学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三聚福大 |
61 | ZL201710357642.0 | 一种等压氨合成并联产含碳化学品的工艺 | 2019-6-4 | 发明 | 福州大学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三聚福大 |
62 | ZL201710486299.X | 一种甲烷催化燃烧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 | 2019-7-26 | 发明 | 福州大学;三聚福大 |
63 | ZL201710449732.2 | 一种VOCs消除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 | 2019-8-9 | 发明 | 福州大学;三聚福大 |
64 | ZL201710325395.6 | 一种联产甲醇的低压氨合成工艺 | 2019-9-24 | 发明 | 福州大学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三聚福大 |
65 | ZL201710325686.5 | 一种低压氨合成工艺 | 2019-9-24 | 发明 | 福州大学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三聚福大 |
66 | ZL201710677887.1 | 一种Ce基氧化物催化剂及其制备与应用 | 2019-9-13 | 发明 | 福州大学;三聚福大 |
67 | ZL201810105874.1 | 一种钌系氨合成催化剂的还原方法 | 2019-12-24 | 发明 | 福州大学;三聚福大 |
68 | ZL201820928087.2 | 一种填料塔用再分布器 | 2019-3-1 | 实用新型 | 大庆三聚 |
69 | ZL201820928086.8 | 一种用于物料提纯分离静态熔融结晶器 | 2019-3-1 | 实用新型 | 大庆三聚 |
70 | ZL201820928088.7 | 一种提高燃烧质量的锅炉燃料搅拌装置 | 2019-3-1 | 实用新型 | 大庆三聚 |
71 | ZL201820928089.1 | 一种搪瓷搅拌釜 | 2019-3-1 | 实用新型 | 大庆三聚 |
72 | ZL201820938073.9 | 一种快速切断阀装置 | 2019-1-4 | 实用新型 | 大庆三聚 |
73 | ZL201820928102.3 | 一种结片机刮刀压力控制装置 | 2019-1-4 | 实用新型 | 大庆三聚 |
74 | ZL201820928101.9 | 一种气液分离罐 | 2019-3-1 | 实用新型 | 大庆三聚 |
75 | ZL201820928103.8 | 一种分段式填料精馏塔 | 2019-3-1 | 实用新型 | 大庆三聚 |
76 | ZL201820928090.4 | 一种气液分离罐装置 | 2019-3-1 | 实用新型 | 大庆三聚 |
序号 | 专利号 | 发明名称 | 授权公告日 | 类型 | 专利权人 |
77 | ZL201820928105.7 | 可均匀布气的进料管 | 2019-1-4 | 实用新型 | 大庆三聚 |
78 | ZL201820928104.2 | 一种沼气脱硫器 | 2019-3-1 | 实用新型 | 大庆三聚 |
79 | ZL201820928106.1 | 节能卧式冷凝器 | 2019-1-4 | 实用新型 | 大庆三聚 |
80 | ZL201820928125.4 | 一种反应器气液混合物料循环泵 | 2019-3-1 | 实用新型 | 大庆三聚 |
81 | ZL201820928151.7 | 一种带蒸汽喷射器的闪蒸冷却装置 | 2019-3-15 | 实用新型 | 大庆三聚 |
82 | ZL201820928124.X | 一种原油脱水罐 | 2019-1-4 | 实用新型 | 大庆三聚 |
83 | ZL201710422928.2 | 一种秸秆气净化系统 | 2019-11-8 | 发明 | 武汉金中 |
84 | ZL201610777289.7 | 加氢裂化催化剂的制备方法及利用其的浆态床加氢工艺 | 2019-4-5 | 发明 | 宝聚科技 |
85 | ZL201610848872.2 | 一种减压系统 | 2019-4-12 | 发明 | 北京华石 |
86 | ZL2016106525252 | 一种减压阀 | 2019-9-24 | 发明 | 北京华石 |
87 | ZL201610832707.8 | 一种悬浮床加氢产物的分离工艺及分离系统 | 2019-12-24 | 发明 | 北京华石 |
88 | ZL201610900152.6 | 一种煤焦油的预处理方法及其装置 | 2019-12-24 | 发明 | 北京华石 |
89 | RU2677648C1 | 一种可再生的高效悬浮床脱硫工艺 | 2019-1-18 | 俄罗斯发明 | 北京华石 |
90 | RU2679255C1 | 一种悬浮床湿法脱硫及再生一体化系统 | 2019-2-6 | 俄罗斯发明 | 北京华石 |
91 | RU2681527C1 | 一种利用悬浮床加氢工艺实现重油轻质化的方法及装置 | 2019-3-7 | 俄罗斯发明 | 北京华石 |
92 | RU2678698C1 | 一种悬浮床湿法脱硫工艺 | 2019-1-31 | 俄罗斯发明 | 北京华石 |
93 | RU2679132C2 | 一种悬浮床加氢催化剂及其再生的方法 | 2019-2-6 | 俄罗斯发明 | 北京华石 |
94 | US10,208,255B2 | 一种生物质液化生产轻质油的方法 | 2019-2-19 | 美国发明 | 北京华石 |
95 | RU2681085C1 | 一种处理重油的悬浮床加氢工艺及装置 | 2019-3-4 | 俄罗斯发明 | 北京华石 |
96 | RU2677911C1 | 一种生物质直接液化的方法 | 2019-1-22 | 俄罗斯发明 | 北京华石 |
97 | RU2681306C1 | 一种生物质的一锅法液化工艺 | 2019-3-6 | 俄罗斯发明 | 北京华石 |
98 | RU2678009C1 | 一种悬浮床加氢冷壁反应器 | 2019-1-22 | 俄罗斯发明 | 北京华石 |
99 | RU2682663C1 | 一种生物质的液化工艺及由此制得的燃料油和化工原料 | 2019-3-20 | 俄罗斯发明 | 北京华石 |
100 | US10,287,506B2 | 一种生物质的液化工艺及由此制得的燃料油和化工原料 | 2019-5-14 | 美国发明 | 北京华石 |
101 | US10,280,370B2 | 一种生物质的一锅法液化工艺 | 2019-5-7 | 美国发明 | 北京华石 |
102 | US10,260,004B2 | 一种生物质直接液化的方法 | 2019-4-16 | 美国发明 | 北京华石 |
序号 | 专利号 | 发明名称 | 授权公告日 | 类型 | 专利权人 |
103 | RU2687902C1 | 一种悬浮床与固定床的组合脱硫工艺 | 2019-5-16 | 俄罗斯发明 | 北京华石 |
104 | RU2695883C1 | 生物质油用组合物、制备方法及应用 | 2019-7-29 | 俄罗斯发明 | 北京华石 |
105 | RU2696467C1 | 一种可再生的悬浮床湿法脱硫工艺 | 2019-8-1 | 俄罗斯发明 | 北京华石 |
106 | US10,369,553B2 | 一种悬浮床加氢催化剂及其再生的方法 | 2019-8-6 | 美国发明 | 北京华石 |
107 | US10,449,489B2 | 一种利用悬浮床的高效脱硫及再生一体化系统 | 2019-10-22 | 美国发明 | 北京华石 |
108 | US10,449,491B2 | 一种悬浮床湿法脱硫及再生一体化系统 | 2019-10-22 | 美国发明 | 北京华石 |
109 | US10,464,011B2 | 一种可再生的悬浮床湿法脱硫工艺 | 2019-11-5 | 美国发明 | 北京华石 |
110 | ZL201820763451.4 | 一种前倒后置式天然气干法脱硫装置 | 2019-5-3 | 实用新型 | 珠海巨涛 |
111 | ZL201821651146.2 | 一种卧式核桃壳过滤器 | 2019-6-18 | 实用新型 | 珠海巨涛 |
112 | ZL201821651131.6 | 天然气浆液脱硫的泵冲洗控制装置 | 2019-6-14 | 实用新型 | 珠海巨涛 |
113 | ZL201821651135.4 | 水力旋流气浮一体化装置 | 2019-6-18 | 实用新型 | 珠海巨涛 |
114 | ZL201821651123.1 | 一种油泥高温热解处理装置 | 2019-6-18 | 实用新型 | 珠海巨涛 |
115 | ZL201821651121.2 | 一种油泥砂分离装置 | 2019-6-18 | 实用新型 | 珠海巨涛 |
116 | ZL201821651132.0 | 一种湍球塔脱硫装置 | 2019-6-18 | 实用新型 | 珠海巨涛 |
117 | ZL201821686451.5 | 一种真空降压式紧凑型加气浮选装置 | 2019-7-26 | 实用新型 | 珠海巨涛 |
118 | ZL201821651060.X | 一种浮渣去除及洗涤装置 | 2019-8-13 | 实用新型 | 珠海巨涛 |
119 | EA033886 | 用于含无定形羟基氧化铁物料和含该物料的脱硫剂的制备方法和再生方法 | 2019-12-5 | 发明 | 三聚环保 |
120 | US10,370,608B2 | 一种悬浮床与固定床的组合脱硫工艺 | 2019-8-6 | 发明 | 北京华石 |
121 | US10,471,387B2 | 一种可再生的高效悬浮床脱硫工艺 | 2019-11-12 | 发明 | 北京华石 |
(三)商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取得的商标。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在海淀国投、海淀科技的大力支持下,按照既定方针继续推进战略调整和业务转型,缩减垫资建设的对外工程业务和非核心贸易增值服务,加快核心技术工业示范的进程,贯彻绿色战略方针,继续积极推进生物质综合利用和绿色能源产业的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在生物燃料产业取得了突破性成果;传统主业在业务模式、市场领域均取得了新的扩展;公司若干核心技术的首套工业装置均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公司加大了应收账款回收力度,现金流得到明显改善。
(一)生物燃料产业取得突破性成果
自2019年7月起,公司在鹤壁悬浮床工业示范装置上成功生产出符合欧盟客户标准的二代生物柴油产品,并与国外客户签订了销售合同。该工艺技术利用废弃油脂,通过悬浮床加氢工艺,生产含氧量低,硫氮杂质低、化学结构接近石油基产品的新型生物燃料,是国际公认的未来生物燃料的发展方向,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公司的新型生物燃料技术对原料品质要求低、预处理简单、收率高、产品品质优异,在同类技术中拥有明显的技术优势,产品具有良好的盈利空间。报告期内,生物燃料生产装置运行平稳,累计生产和销售生物燃料超过2万吨,产品全部销往欧盟。
随着新型生物燃料工业化生产的成功,公司明确了将生物燃料产业作为未来业务发展的核心领域之一。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设立鹤壁和山东生物燃料工业化项目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目的为加快公司绿色发展战略的实施,实现公司绿色能源产业的专业化发展,推进先进生物燃料工业化项目的实施,逐步打造绿色能源完整产业链。
公司同时加快推进生物燃料产业的对外合作,积极与国内外能源公司接洽,寻求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长期合作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与贡渥集团(Gunvor Group)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双方就生物燃料产品包销、项目投资等合作达成共识,为双方进一步在生物能源领域开展深度、广泛合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环保服务和化学品业务实现拓展
公司在保持催化剂、净化剂生产稳定的同时,加强对外合作和新产品开发,先后与清华大学、法国Axens等公司合作,进行了十余种剂种的放大和规模化加工,为今后进一步拓宽剂种的品种和市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报告期内,气体净化服务领域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公司于2019年7月成功中标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川西北气矿2019~2020年天然气干法脱硫一体化服务”项目,为该油气田4座干法脱硫场站开展脱硫一体化服务,标志着公司天然气脱硫换剂服务和一站式撬装脱硫服务经过示范进入规模推广阶段。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推广的三套VOC治理项目已经进入了设备安装与调试阶段。2019年7月,公司为中石油所属某石化公司苯乙烯单元建设的VOCs治理项目开车投运。装置运行数据显示,脱后VOCs总浓度小于1ppm,有机物脱除效率>99.9%,达到我国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装置运行获得用户好评,目前已全面交付客户。2019年8月,为中石化所属某石化公司建设的尾气回收装置成功投运,各项工艺指标均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焦炉烟气脱硫脱硝业务实现了持续的推广,截至报告期末,已建成和在建装置达到了66套。报告期内新启动了26套装置的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收购等措施,进一步扩大化学品业务领域,扩充核心运营资产。已经完成收购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收购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
(三)核心技术重点示范项目实现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的重点示范工程有序推进,江苏禾友化工低压合成氨改造项目顺利完成开车试生产;内蒙古聚实能源费托合成项目进入调试开车阶段,截至目前已打通全流程;大庆龙油100万吨/年悬浮床渣油加氢项目全面推进。
公司MCT悬浮床加氢冷壁反应器、低压等压合成氨反应器成套系统两项技术入选工信部发布《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年版)》。
(四)油气设施制造及综合服务订单增长
报告期内,油气设施制造及综合服务业务发展顺利,蓬莱巨涛海洋工程重工有限公司成功获得重大合同,将向位于北极地区的Arctic LNG 2液化天然气项目提供当前行业内规模最大的核心压缩机及发电机模块的建造,合同总金额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巨涛集团在手订单约为人民币54亿元,多个订单进入实际履行阶段。
(五)加大应收账款回收,改善现金流状况
报告期内,海淀区国资体系给予了公司极大的支持。通过增信担保、财务资助、应收账款转让等方式,拓展了公司的融资渠道,纾缓了流动性风险。公司顺利完成“16三聚债”的回售工作,顺利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全年应收账款余额下降50.30亿元,全年实现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68亿元,为公司开展新业务提供了有效的资金保障。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19年 | 2018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8,483,192,866.66 | 100% | 15,380,522,348.08 | 100% | -44.84% |
分行业 | |||||
能源净化行业 | 8,479,713,055.94 | 99.96% | 15,373,674,849.22 | 99.96% | -44.84% |
其他 | 3,479,810.72 | 0.04% | 6,847,498.86 | 0.04% | -49.18% |
分产品 | |||||
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 | 299,779,965.17 | 3.53% | 1,924,005,502.76 | 12.51% | -84.42% |
环保新材料及化工产品 | 2,314,998,520.99 | 27.29% | 2,252,398,082.51 | 14.65% | 2.78% |
化石能源产业综合服务 | 646,959,192.43 | 7.63% | 3,666,066,417.04 | 23.84% | -82.35% |
贸易增值服务 | 3,603,303,581.49 | 42.48% | 6,509,490,362.07 | 42.32% | -44.65% |
油气设施制造及综合服务 | 1,614,671,795.86 | 19.03% | 1,021,714,484.84 | 6.64% | 58.04% |
其他 | 3,479,810.72 | 0.04% | 6,847,498.86 | 0.04% | -49.18% |
分地区 | |||||
华东地区 | 2,448,856,297.21 | 28.87% | 4,329,832,807.53 | 28.15% | -43.44% |
华中地区 | 641,339,878.77 | 7.56% | 2,305,564,634.39 | 14.99% | -72.18% |
东北地区 | 1,415,517,521.72 | 16.69% | 3,827,514,580.79 | 24.89% | -63.02% |
华北地区 | 1,386,309,475.91 | 16.34% | 3,053,034,353.26 | 19.85% | -54.59% |
华南地区 | 829,747,228.11 | 9.78% | 508,942,552.35 | 3.30% | 63.03% |
西北地区 | 266,291,510.24 | 3.14% | 491,605,213.48 | 3.20% | -45.83% |
西南地区 | 90,840,078.90 | 1.07% | 120,937,936.28 | 0.79% | -24.89% |
境外(含出口) | 1,404,290,875.80 | 16.55% | 743,090,270.00 | 4.83% | 88.98%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能源净化行业 | 8,479,713,055.94 | 7,466,025,807.67 | 11.95% | -44.84% | -38.83% | -8.66% |
分产品 | ||||||
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 | 299,779,965.17 | 252,314,926.05 | 15.83% | -84.42% | -66.68% | -44.81% |
环保新材料及化工产品 | 2,314,998,520.99 | 1,964,073,209.17 | 15.16% | 2.78% | 6.68% | -3.10% |
化石能源产业综合服务 | 646,959,192.43 | 535,563,702.73 | 17.22% | -82.35% | -78.99% | -13.25% |
贸易增值服务 | 3,603,303,581.49 | 3,506,957,809.77 | 2.67% | -44.65% | -44.76% | 0.20% |
油气设施制造及综合服务 | 1,614,671,795.86 | 1,207,116,159.95 | 25.24% | 58.04% | 70.13% | -5.32% |
分地区 | ||||||
东北地区 | 1,415,406,006.62 | 1,265,403,296.15 | 10.60% | -63.02% | -56.83% | -12.81% |
华北地区 | 1,386,304,975.91 | 1,208,347,846.47 | 12.84% | -54.59% | -46.12% | -13.70% |
华东地区 | 2,446,220,476.23 | 2,311,729,712.89 | 5.50% | -43.50% | -41.41% | -3.38% |
境外(含出口) | 1,404,290,875.80 | 979,200,735.70 | 30.27% | 88.98% | 192.36% | -24.66%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19年 | 2018年 | 同比增减 |
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 | 销售量 | 元 | 299,779,965.17 | 1,924,005,502.76 | -84.42% |
生产量 | 元 | 231,913,017.84 | 1,780,656,759.63 | -86.98% | |
库存量 | 元 | 111,674,932.50 | 179,541,879.83 | -37.80% | |
环保新材料及化工产品 | 销售量 | 吨 | 529,251.72 | 658,540.30 | -19.63% |
生产量 | 吨 | 533,470.84 | 612,894.01 | -12.96% | |
库存量 | 吨 | 14,866.96 | 10,647.84 | 39.62% | |
化石能源产业综合服务 | 销售量 | 元 | 646,959,192.43 | 3,666,066,417.04 | -82.35% |
生产量 | 元 | 690,553,599.53 | 3,664,831,774.69 | -81.16% | |
库存量 | 元 | 1,100,755,762.05 | 1,057,161,354.95 | 4.12% | |
贸易增值服务 | 销售量 | 元 | 3,603,303,581.49 | 6,509,490,362.07 | -44.65% |
生产量 | 元 | 3,679,097,454.41 | 6,527,103,951.77 | -43.63% | |
库存量 | 元 | 156,341,594.12 | 80,547,721.20 | 94.10% | |
油气设施制造及综合服务 | 销售量 | 元 | 1,614,671,795.86 | 1,021,714,484.84 | 58.04% |
生产量 | 元 | 1,758,064,159.84 | 1,081,510,359.48 | 62.56% | |
库存量 | 元 | 239,118,540.00 | 95,726,176.02 | 149.79%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收入主要来源于三聚绿能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产业业务推广及项目工程建设和设备销售,
报告期生物质业务推广速度放缓,开工的项目少,①销售量下降84.42%;相对应②生产量下降86.98%;③库存量下降37.80%。
(2)报告期,环保新材料及化工产品板块库存上升39.62%,主要由于下属公司苯乙烯、LNG等产品销量有所下降。
(3)报告期,公司减少通过垫资推广能源净化综合服务业务的模式,集中精力做好已承接的在手存量项目建设,新增承接项目减少,因此报告期在建项目确认的收入较少,收入下降,①销售量下降82.35%;相对应②生产量下降81.16%。
(4)报告期,公司调整贸易增值服务板块业务结构,稳定石油化工领域的贸易业务,减少在煤化工领域的大宗商品的贸易,导致收入下降较大,①销售量下降44.65%;相对应②生产量下降43.63%;③业务调整过程中库存量上升94.10%。
(5)报告期,由于巨涛承接的Chiyoda的烯烃模块进入建造阶段,确认业务收入上升,①销售量上升58.04%;相对应②生产量上升62.56%;③满足后续生产所需的库存量也大幅增加。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能源净化行业 | 主营业务成本 | 7,466,025,807.67 | 99.99% | 12,205,710,153.35 | 99.97% | -38.83% |
其他 | 其他 | 395,911.75 | 0.01% | 3,065,168.83 | 0.03% | -87.08% |
合计 | 7,466,421,719.42 | 100.00% | 12,208,775,322.18 | 100.00% | -38.84% |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 | 合计 | 252,314,926.05 | 3.38% | 757,238,444.07 | 6.20% | -66.68% |
环保新材料及化工产品 | 合计 | 1,964,073,209.17 | 26.31% | 1,841,061,260.83 | 15.08% | 6.68% |
环保新材料及化工产品 | 直接材料 | 1,444,237,897.20 | 73.53% | 1,388,363,990.75 | 75.40% | 4.02% |
环保新材料及化工产品 | 燃料动力 | 180,253,234.37 | 9.18% | 166,352,098.36 | 9.04% | 8.36% |
环保新材料及化工产品 | 直接人工 | 87,843,940.30 | 4.47% | 75,803,435.00 | 4.12% | 15.88% |
环保新材料及化工产品 | 制造费用 | 251,738,137.30 | 12.82% | 210,541,736.72 | 11.44% | 19.57% |
化石能源产业综合服务 | 合计 | 535,563,702.73 | 7.17% | 2,548,909,325.16 | 20.88% | -78.99% |
贸易增值服务 | 合计 | 3,506,957,809.77 | 46.96% | 6,348,989,268.06 | 52.00% | -44.76% |
油气设施制造及综合服务 | 合计 | 1,207,116,159.95 | 16.17% | 709,511,855.23 | 5.81% | 70.13% |
其他 | 合计 | 395,911.75 | 0.01% | 3,065,168.83 | 0.03% | -87.08% |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序号 | 公司名称 | 变动方式 |
1 | 鹤壁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2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收购 |
3 | 桦南县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4 | 宁安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5 | 重庆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6 | 虎林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7 | 济源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8 | 新疆巨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2,653,547,301.17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31.28%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1 | 927,042,721.68 | 10.93% |
2 | 客户2 | 474,890,057.78 | 5.60% |
3 | 客户3 | 459,155,731.45 | 5.41% |
4 | 客户4 | 457,497,457.00 | 5.39% |
5 | 客户5 | 334,961,333.26 | 3.95% |
合计 | -- | 2,653,547,301.17 | 31.28%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1,957,926,570.96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23.33%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1 | 779,486,351.49 | 9.29% |
2 | 供应商2 | 463,461,327.89 | 5.52% |
3 | 供应商3 | 358,624,714.45 | 4.27% |
4 | 供应商4 | 205,183,021.59 | 2.45% |
5 | 供应商5 | 151,171,155.54 | 1.80% |
合计 | -- | 1,957,926,570.96 | 23.33%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19年 | 2018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164,168,127.41 | 165,806,593.82 | -0.99% | 无重大变化。 |
管理费用 | 444,478,605.98 | 500,042,319.01 | -11.11% | 无重大变化。 |
财务费用 | 532,394,326.23 | 591,421,596.77 | -9.98% | 无重大变化。 |
研发费用 | 249,055,516.34 | 292,778,248.81 | -14.93% | 无重大变化。 |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多项核心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及进入工业示范阶段,公司针对性的开展了一系列机理优化及下游应用拓展的技术研发,包括“低成本气化联产化学品技术开发”、“不同原料的浆态床加氢适应性研究”、“低压合成氨技术开发专项”、“生物质绿色能源生产技术开发专项”、“秸秆焦油预处理方法及加氢工艺探索”等科研项目共计16项。报告期内,公司与福州大学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合作开展氨-氢新能源利用模式中的关键技术的研发。氨是一种优异的储氢载体,可以在低压下以液相存储和运输,体积能量密度大,加注方便,安全系数高;氨本身不含碳,与氢气一样,可避免用户终端碳排放。因此,针对氨-氢新能源利用模式开展专项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双方研发的主要方向包括高效氨分解制氢催化剂的制备、调控方法,氨分解反应器的设计,以及KW级氨制氢-氢燃料电池系统的设计集成。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371 | 425 | 418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7.18% | 8.92% | 7.98%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284,907,769.35 | 354,337,970.99 | 317,181,176.27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3.36% | 2.30% | 1.41%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35,852,253.01 | 61,559,722.18 | 144,724,247.06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12.58% | 17.37% | 45.63%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25.85% | 12.18% | 5.70%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274,999,971.73 | 11,482,669,760.26 | 15.6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721,953,469.52 | 12,867,805,087.57 | -24.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53,046,502.21 | -1,385,135,327.31 | -356.5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59,359.00 | 634,076.00 | 287.8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95,116,949.13 | 165,224,659.28 | 381.2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2,657,590.13 | -164,590,583.28 | 381.5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454,397,778.79 | 2,782,752,452.19 | 131.9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242,183,169.00 | 4,794,227,193.19 | 71.9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87,785,390.21 | -2,011,474,741.00 | -11.1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67,753,752.54 | -3,551,570,435.97 | -127.25%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上升356.51%,主要原因为:(1)本报告期,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销售回款增加;(2)公司支付采购货款减少;(3)公司收入下降,缴纳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减少;(4)公司利润下降,导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上升287.87%,主要原因为:公司转让子公司三聚绿源部分股权取得的现金,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巨涛远期锁汇业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3、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上升381.23%,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1)公司控股子公司巨涛的办公大楼及配套设施工程生产设备投入所致;(2)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鑫达的年产5万吨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投入所致。
4、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上升131.94%,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公司取得海淀国投财务资助款所致。
5、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上升71.92%,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公司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海淀国投财务资助款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公司2019年起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且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019年末 | 2019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货币资金 | 3,881,783,261.91 | 18.18% | 4,012,961,404.69 | 15.79% | 2.39% | 主要原因为:(1)报告期,公司偿还银行贷款增加所致;(2)报告期,公司经营性支出影响所致。 |
应收账款 | 7,198,279,174.15 | 33.71% | 11,767,712,784.52 | 46.30% | -12.59% | 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应收账款回款增加所致。 |
存货 | 2,349,166,021.20 | 11.00% | 1,975,255,193.97 | 7.77% | 3.23% | 主要原因为:报告期,(1)公司控股子公司巨涛的项目存货增加所致;(2)公司全资子公司三聚(香港)的原材料增加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58,994,429.62 | 0.28% | 59,578,190.61 | 0.23% | 0.05% | 无重大变化。 |
固定资产 | 2,539,751,343.56 | 11.89% | 2,432,822,390.40 | 9.57% | 2.32% | 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四川鑫达所致。 |
在建工程 | 435,919,651.32 | 2.04% | 66,615,812.01 | 0.26% | 1.78% | 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四川鑫达所致。 |
短期借款 | 1,618,659,500.00 | 7.58% | 1,390,380,000.00 | 5.47% | 2.11% | 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取得的短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
长期借款 | 1,152,300,000.00 | 5.40% | 1,269,463,892.00 | 5.00% | 0.40% | 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部分长期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
应付票据 | 1,329,133,388.84 | 6.22% | 2,248,829,909.35 | 8.85% | -2.63% | 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以票据方式结算的采购业务减少所致。 |
预收账款 | 604,575,963.89 | 2.83% | 412,663,128.28 | 1.62% | 1.21% | 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金中及巨涛预收的项目款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85,006,141.43 | 3.21% | 2,129,700,851.80 | 8.38% | -5.17% | 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偿还到期借款所致。 |
应付债券 | 102,574,730.97 | 0.48% | 1,490,351,677.42 | 5.86% | -5.38% | 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16三聚债”回售所致。 |
长期应付款 | 338,950,841.75 | 1.59% | 68,990,576.14 | 0.27% | 1.32% | 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庆三聚及四川鑫达融资租赁业务的形成的长期应付款增加所致。 |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2.衍生金融资产 | 667,779.00 | 2,491,984.00 | - | - | - | - | - | 3,159,763.00 |
金融资产小计 | 667,779.00 | 2,491,984.00 | - | - | - | - | - | 3,159,763.00 |
上述合计 | 667,779.00 | 2,491,984.00 | - | - | - | - | - | 3,159,763.00 |
金融负债 | 385,174.00 | -384,087.00 | - | - | - | - | - | 769,261.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权属证号 (房屋、土地证号) | 受限原因 | 受限期限 |
国有土地使用权 | 阿开国用(2014)第130号 | 银行贷款抵押担保,抵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阿拉善支行 | 2016年9月12日至2026年9月30日 |
国有土地使用权 | 江国用(2015)第0700322号 | 公司控股子公司涉诉查封土地 | 2019年12月25日-2022年12月24日 |
房屋所有权 | 阿拉善房权证经济开发区字第189011500336 | 银行贷款抵押担保,抵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阿拉善支行 | 2016年9月12日至2026年9月30日 |
房屋所有权 | 阿拉善房权证经济开发区字第189011500337 | 银行贷款抵押担保,抵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阿拉善支行 | 2016年9月12日至2026年9月30日 |
房屋所有权 | 阿拉善房权证经济开发区字第189011500338 | 银行贷款抵押担保,抵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阿拉善支行 | 2016年9月12日至2026年9月30日 |
机器设备 | - | 银行贷款抵押担保,抵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阿拉善支行 | 2017年1月11日至2026年9月30日 |
房屋所有权 | 武房权证湖字第2014010523号 | 银行贷款抵押担保,抵押权人为汉口银行武昌支行 | 2019年5月27日至2022年5月27日 |
房屋所有权 | 武房权证湖字第2014010525号 | 银行贷款抵押担保,抵押权人为汉口银行武昌支行 | 2019年5月27日至2022年5月27日 |
房屋所有权 | 武房权证湖字第2014010526号 | 银行贷款抵押担保,抵押权人为汉口银行武昌支行 | 2019年5月27日至2022年5月27日 |
房屋所有权 | 武房权证湖字第2014010527号 | 银行贷款抵押担保,抵押权人为汉口银行武昌支行 | 2019年5月27日至2022年5月27日 |
房屋所有权 | 武房权证湖字第2014010528 | 银行贷款抵押担保,抵押权人为 | 2019年5月27日至2022年5月27日 |
号 | 汉口银行武昌支行 |
货币资金 | 详见第十二节财务报告附注七、1、货币资金 |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93,613,920.00 | 96,165,930.91 | 101.33%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亳州三聚绿汇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 自建 | 是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10,590,878.33 | 17,870,878.33 | 自筹资金 | 40.00% | 17,677,600.00 | 0.00 | - | 2019年02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9-016) |
平罗三聚绿源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 自建 | 是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4,419,681.24 | 4,419,681.24 | 自筹资金 | 3.00% | 17,174,100.00 | 0.00 | - | 2019年05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9-067) |
阜新三聚绿源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 自建 | 是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5,416,559.70 | 5,416,559.70 | 自筹资金 | 1.00% | 17,101,900.00 | 0.00 | - | 2019年05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9-069) |
合计 | -- | -- | -- | 20,427,119.27 | 27,707,119.27 | -- | -- | 51,953,600.00 | 0.00 | -- | -- | -- |
注1:亳州三聚绿汇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预计收益:年均净利润17,677,600元,税后净态回收期(含建设期1年)7.23年。注2:平罗三聚绿源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预计收益:年均净利润17,174,100元,税后净态回收期(含建设期1年)7.28年。注3:阜新三聚绿源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预计收益:年均净利润17,101,900元,税后净态回收期(含建设期1年)7.39年。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类别 | 初始投资成本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累计投资收益 | 期末金额 | 资金来源 |
其他 | 0.00 | 2,491,984.00 | 0.00 | 0.00 | 0.00 | 1,076,005.00 | 3,159,763.00 | 自有资金 |
合计 | 0.00 | 2,491,984.00 | 0.00 | 0.00 | 0.00 | 1,076,005.00 | 3,159,763.00 | -- |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16年度 |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148,062 | - | 148,062 | - | - | 0.00% | - | 无 | - |
2019年度 |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 30,772.53 | 30,772.53 | 30,772.53 | - | - | 0.00% | - | 无 | - |
合计 | -- | 178,834.53 | 30,772.53 | 178,834.53 | - | - | 0.00% | - | -- | -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63号文核准,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人民币1,500,000,000.00元(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100元,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5.50%),扣除已经支付的承销费18,0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为人民币1,482,000,000.00元。2016年5月20日,本公司发行的债券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准验字[2016]1098号”验资报告审核确认。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债券账户累计产生利息收入1,325,274.72元,累计使用债券资金1,481,941,468.39元(含利息1,321,468.39元),账户余额为3,806.33元。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63号文核准,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人民币333,000,000.00元(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100元,票面利率7.00%),扣除已经支付的承销费5,294,7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为人民币327,705,300.00元,于2019年4月30日到账。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债券账户累计产生利息收入73,280.92元,累计使用债券资金307,727,162.64元(含利息1,862.64元),账户余额为71,418.28元。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78,834.53 | 178,834.53 | 30,772.53 | 178,834.53 | 100.00%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78,834.53 | 178,834.53 | 30,772.53 | 178,834.53 | -- | -- | 0 | 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合计 | -- | 178,834.53 | 178,834.53 | 30,772.53 | 178,834.53 | -- | -- | 0 | 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无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交易对方 | 被出售资产 | 出售日 | 交易价格(万元) | 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资产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万元) | 出售对公司的影响 | 资产出售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 | 资产出售定价原则 | 是否为关联交易 | 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 | 所涉及的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所涉及的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 | 是否按计划如期实施,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 应收账款 | 2019年03月29日 | 28,100 | 3,256.55 | 有利于公司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 | 27.11% | 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 否 | 否 | 是 | 是 | 是 | 2019年04月01日 | 公告编号:2019-030 |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 应收账款 | 2019年11月28日 | 20,000 | 476.00 | 有利于公司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 | 3.96% | 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 否 | 否 | 是 | 是 | 是 | 2019年11月28日 | 公告编号:2019-137 |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交易对方 | 被出售股权 | 出售日 | 交易价格(万元) | 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股权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万元) | 出售对公司的影响 | 股权出售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 | 股权出售定价原则 | 是否为关联交易 | 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 | 所涉及的股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是否按计划如期实施,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 应收账款 | 2019年12月30日 | 120,435.57 | 4,167.12 | 有利于公司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 | 34.69% | 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 是 | 海淀区国资中心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 是 | 是 | 是 | 2019年12月30日 | 公告编号:2019-161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19.9765% | 2019年08月27日 | 68.66 | 11.73 | 出售股权事项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损害,不会对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造成大的影响。 | 本次交易价格以201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依据对三聚绿源的审计及评估结果,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 是 | 海淀国投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08,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股份692,632,5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8% | 是 | 是 | 2019年11月13日 | 公告编号:2019-134 |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催化剂及催化新材料生产 | 275,000,000.00 | 1,210,144,472.48 | 649,786,757.96 | 580,455,884.19 | 19,191,409.34 | 15,733,000.94 |
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技术服务、化工产品销售 | 500,000,000.00 | 4,756,756,583.51 | 3,058,636,801.59 | 429,714,458.77 | 112,860,542.25 | 92,920,420.46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苯乙烯、新戊二醇生产销售 | 100,000,000.00 | 623,531,982.45 | 158,454,644.14 | 1,395,391,409.21 | -72,596,405.29 | -57,126,922.44 |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清洁LNG生产销售 | 300,000,000.00 | 782,957,812.61 | 354,019,573.96 | 419,526,251.10 | 34,510,326.78 | 38,704,351.21 |
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技术服务、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 | 16,800,000.00 | 405,587,470.73 | 166,061,802.30 | 124,064,515.98 | 6,375,560.80 | 6,911,289.65 |
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石油、化工产品采购销售 | 90,000,000.00 | 953,463,168.01 | 165,714,192.85 | 2,382,553,665.63 | 7,988,905.74 | 7,214,172.40 |
北京三聚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销售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等 | 500,000,000.00 | 1,035,282,921.31 | 541,651,355.84 | 411,219,945.75 | -11,181,559.86 | -7,590,131.33 |
北京宝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开发等 | 150,000,000.00 | 358,413,784.18 | 192,672,779.76 | 218,244,205.31 | 27,550,540.12 | 23,673,847.92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咨询等 | 205,000,000.00 | 332,009,329.72 | 315,319,520.74 | 2,924,528.22 | 3,061,066.73 | 3,181,816.73 |
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能源领域技术服务、装备及材料销售、投资和投资管理 | 港币300,000,000 | 4,242,504,580.23 | 1,799,667,742.73 | 1,894,967,382.98 | -19,108,993.84 | -15,438,905.58 |
SJ Environmental Corporation | 子公司 | 委托生产加工化工产品、机械设备;商品、设备租赁及服务业务等 | 美元20,000,000 | 193,048,161.82 | 153,461,913.81 | 133,165,197.61 | 12,358,781.01 | 12,358,781.01 |
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等 | 500,000,000.00 | 126,461,693.12 | -1,273,926.29 | 16,529,642.23 | -17,492,076.77 | -16,023,066.33 |
福建三聚福大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化肥、煤化工相关技术研发及成果转让 | 30,000,000.00 | 27,196,465.11 | 27,180,510.11 | 3,240,875.89 | -2,892,760.86 | -2,171,871.34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能源技术产品研发、销售 | 50,000,000.00 | 771,116,884.74 | 13,012,398.89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鹤壁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无重大影响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收购 | 无重大影响 |
桦南县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无重大影响 |
宁安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无重大影响 |
重庆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无重大影响 |
虎林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无重大影响 |
济源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无重大影响 |
新疆巨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无重大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无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2020年经营工作重点
2020年,公司将继续加快推进战略转型,缩减垫资建设规模,促进新型业务发展,加强和优化公司治理,为实现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在主营业务领域,公司的工作重点包括:
以生物燃料作为公司重点推进的核心业务,尽快实现生产装置的建设和投产,扩大生物燃料产能,健全生物燃料产业的采购、生产与销售一体化体系,为公司创造新的效益。
进一步稳定催化剂、净化剂的生产和销售,通过降本增效,开拓新产品市场和海外市场等手段提高竞争力,树立品牌效应。扩大环保服务的市场领域,继续推广VOCs治理项目、脱硫脱硝业务,继续支持西南、新疆等油气田气体净化业务的扩展,继续开拓美国油气田气体净化市场。通过精细化管理,落实安全生产,提高装置负荷实现化学品业务的稳定高效经营。
进一步梳理和优化存量对外工程项目,坚持缩减垫资建设范围,加大应收账款回收力度。优化生物质炭及复合肥产业,经营思路由建设型向经营型进行调整,加强肥料销售、土壤综合治理和综合农技服务等业务。
油气设施制造及综合服务领域,重点做好大项目美孚及北极二期项目管控,有效应对2020年生产高峰。以模块化装备制造为主业,继续跟踪LNG或化工模块项目,加强公司在传统业务上的优势。
在科技开发领域,紧密围绕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和核心运营资产,开展针对性的技术攻关。同时针对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开展与公司研发体系相适应的前瞻性技术开发工作。公司将启动固体生物质直接液化万吨级工业示范装置的建设,同时在费托下游产品深加工、催化净化剂种升级改造等方面进行持续研发。在公司治理方面,持续改进和优化治理结构。加强经营计划的制定、跟踪与经营目标管理,确保及时发现与改善经营问题。明确岗位职责与激励机制,强化部门与个人的考核体系,进一步强化科学高效的管理体系。
(二)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
1、生物燃料项目和产业推进的风险
随着公司生物燃料技术工业化的成功,公司已经将生物燃料产业作为重点发展业务之一。公司将加快推进生物燃料生产装置的建设,健全生物燃料产业的采购、生产与销售一体化体系。但大型工业项目的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项目审批,设计、采购、施工等多项环节,公司生物燃料产业刚处于起步阶段,在整个产业链推进过程中存一定的不确定性。
2、存量对外工程项目实施的风险
随着公司战略转型的深入,公司对外垫资建设项目规模已经显著下降,但尚余部分存量项目,特别是悬浮床、费托等项目需要的资金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技术要求较高、管理难度较大、政府审批复杂,对公司项目管理能力提出较大挑战。为了满足项目实施的需要,公司将合理配置资金,做好各类人员安排,并对项目管理流程进行优化,控制项目重要节点,提高项目信息传递,加强项目资源共享,落实项目按计划实施。
3、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由于公司对外工程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部分项目实施进度放缓,在项目没有完工的情况下形成了金额较大的应收账款。公司通过战略转型调整,减少了垫资建设规模,加大了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应收账款余额已经显著下降,但仍有部分项目的应收账款尚未完全回收。后续公司将继续强化客户信用追踪管理,保障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
4、海外业务风险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近些年承接了大量国外模块化设备制造项目,在手订单充裕。但由于全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以及国际经济形势存在不确定性,海外业务可能会受到全球上游油气开发力度、海外业主项目实施进度以及汇率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19年04月24日 | 电话沟通 | 机构和个人 | 业绩说明会,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核心技术介绍与答疑 |
2019年09月02日 | 电话沟通 | 机构 | 介绍公司战略发展、传统主业发展及经营管理取得的进展情况 |
2019年09月10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介绍公司生物燃料的市场、技术、当前生产情况、产业发展规划 |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和2019年5月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50,503,9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0,515,118.5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2019年6月20日,公司完成了对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项,公司总股本由2,350,503,951股减少至2,349,720,302股。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按最新股本计算的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2,349,720,3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0100元人民币现金。上述权益分派于2019年7月5日实施完成。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能够尽职履责并发挥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充分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未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和变更。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3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2,349,720,302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70,491,609.06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70,491,609.06 |
可分配利润(元) | 2,205,427,224.77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349,720,3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含税)。 |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1、2018年4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808,079,96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拟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808,079,96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350,503,951股。
2、2019年4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2,350,503,9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含税)。
3、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拟以公司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2,349,720,3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含税)。此预案须提交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 |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19年 | 70,491,609.06 | 138,701,830.39 | 50.82% | 0.00 | 0.00% | 70,491,609.06 | 50.82% |
2018年 | 70,515,118.53 | 505,512,560.90 | 13.95% | 0.00 | 0.00% | 70,515,118.53 | 13.95% |
2017年 | 180,807,996.30 | 2,539,152,310.34 | 7.12% | 0.00 | 0.00% | 180,807,996.30 | 7.12%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承诺:"1、在双方的关联交易上,本公司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应以双方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理,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避免损害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 | 2018年07月3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北京二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大行基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中恒天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刘雷、林科、张雪凌、石涛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北京二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大行基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刘雷、石涛、公司股东北京中恒天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上市前承诺:"一、本人、本公司及控股企业、参股企业目前不存在对股份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在今后亦不会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和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购、合营、联营、承包、租赁经营或其他拥有股份、权益方式)从事对股份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
2010年04月27日
长期
公司上市以来,首次公开发行股份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得到有效履行。
张雪凌 | 限售承诺 | 公司股东张雪凌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在总经理林科先生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在林科先生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0年04月27日 | 36个月 | 正常履行中。 | |
股权激励承诺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刘雷、林科 | 限售承诺 | 自即日起三十六个月内(2017年7月16日至2020年7月16日)不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包括承诺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份。 | 2017年07月16日 | 36个月 | 履行中,2019年12月05日至2020年01月03日期间林科先生被动减持2,364.64万股,与做出的限售承诺不一致。 |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增持公司股份承诺 | 自2018年2月9日起的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合计增持公司股票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同时,承诺本公司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 2018年02月09日 | 报告期内,已履行完毕。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无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其他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3月18日批准,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内容可参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4)。
2019年4月30日,国家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执行。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7月11日批准,公司2019年度报表采用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具体内容可参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5)。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号通知及其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废止2019年1月18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根据通知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12日批准,公司2019年度报表采用财会〔2019〕16号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具体内容可参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子公司类型 |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取得方式 | 与上年相比的变化情况 |
全资子公司 | 鹤壁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脂肪酸甲酯、酸败油、酸化油、工业用动植物油脂、废弃食用油脂、废弃动植物油脂、食品加工业业废弃物、农林废弃物、木质纤维素、煤焦油、废矿物油脂等回收、加工(处理后的油脂仅限工业用);生物燃气、生物溶剂油、生物石脑油、生物柴油、生物航空煤油、生物液化气、生物燃料油、生物船用燃料油、脂肪酸、生物乙醇、生物沥青、炭基复合肥、合成烃航空喷气燃料、生物白油、生物蜡、白油、液体蜡、石脑油、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燃料油、船用燃料油、液化气、甲烷、沥青、工业萘、洗油、酚油、蒽油、轻油、混合苯、液氨、针状焦、焦炭、炭微球、工业硫磺、建筑材料、催化剂、添加剂、表面活性剂的生产、仓储和销售;生物质能源、生物质化工、石油化工、煤化工、催化剂、脱硫剂的工艺装备及工程等技术的研发、推广、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投资设立 | 本期新增 |
控股子公司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能源技术产品研发、销售。 | 收购 | 本期新增 |
控股子公司 | 桦南县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秸秆生物质收集、收购、加工和销售;生物质炭基材料、炭基制剂、生物炭基核心剂、生物质炭肥、生物质炭、土壤改良剂、叶面肥、水溶肥、黄腐酸型肥料、微生物菌剂、有机肥、微生物菌肥的生产和销售;无土栽培基质的生产和销售;秸秆致密成形燃料加工、零售;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瓜果茶、干品销售;生物质综合利用技术的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生物质综合利用专用机械设备租赁。 | 投资设立 | 本期新增 |
控股子公司 | 宁安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秸秆生物质的收购、加工及销售;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微量元素肥料、生物基材料、淀粉基新材料、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无土栽培基质的制造及销售;生物质能发电;生物质供热;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和销售;粮食收购、加工及销售;水果、蔬菜、茶叶的加工及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销售;信息咨询服务;新能源、生物技术的开发、推广、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服务。 | 投资设立 | 本期新增 |
控股子公司 | 重庆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秸秆生物质收集、收购、加工和销售;生物质炭基材料、炭基制剂、生物炭基核心剂、生物质炭肥、生物质炭、土壤改良剂、叶面肥、水溶肥、黄腐酸型肥料、微生物菌剂、有机肥、微生物菌肥的生产和销售;无土栽培基质的生产和销售;生活用燃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零售;电力、热力、绿色能源的生产和供应;粮食收购、加工;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用机械设备租赁。 | 投资设立 | 本期新增 |
控股子公司 | 虎林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秸秆生物质的收集和加工、销售;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微量元素肥料制造、销售;秸秆生物质无土栽培基质制造、销售;生物质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粮食收购、加工、销售;果品、蔬菜、茶销售;机械设备经营租赁。 | 投资设立 | 本期新增 |
控股子公司 | 济源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生物质收购、加工和销售;生物质炭基材料、炭基制剂、生物质炭基核心剂、生物质炭肥、生物质炭、土壤改良剂、叶面肥、水溶肥、黄腐酸性肥料、微生物菌剂、有机肥、微生物菌肥的生产和销售;无土栽培基质的生产和销售;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瓜果、茶叶、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销售;生物质信息咨询服务;生物质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用机械设备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投资设立 | 本期新增 |
控股子公司 | 新疆巨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研究和试验发展环境保护新技术和新工艺,推广应用:环境保护再生设备研发、制造及运营服务;环境治理服务、矿山和油田油气水等环保工程建设等;机械设备租赁和工程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投资设立 | 本期新增 |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248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7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孙光辉、吕桂霞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4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公司于2015年12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5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开始实施。报告期内,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锁定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可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690,364股,占限制性股票授予总数的30%。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8年9月11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83,649股,公司已于2019年6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票的回购注销。
(二)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
股权激励事项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 临时公告披露索引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 2019年3月21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 2019年5月22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2019年5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2019年6月20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三)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本报告期及以后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本报告期及以后各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2、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成本摊销情况的预测算结果见下表:
公司在2016年-2019年将按照各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比例和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总额分期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2016年-2019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年度 | 2016年度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总计 |
摊销金额 | 1,521.03 | 723.29 | 287.19 | -15.99 | 2,515.52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其中,报告期摊销限制性股票成本21.27万元,冲回授予王庆明先生的限制性股票摊销成本37.26万元。
十五、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51%股份 | 利息 | 利息 | 市场公允价格 | 4,349.86万元 | 4,349.86 | 100.00% | 4,349.86 | 否 | 按合同约定付款 | 4,349.86万元 | 2019年03月28日 2019年04月16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51%股份 | 担保费 | 担保费 | 市场公允价格 | 808.48万元 | 808.48 | 68.65% | 1,500.00 | 否 | 按合同约定付款 | 808.48万元 | 2019年07月12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北京海国鑫泰投资控股中心 |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持有海淀国投100%股份 | 担保费 | 担保费 | 市场公允价格 | 369.18万元 | 369.18 | 31.35% | 3,000.00 | 否 | 按合同约定付款 | 369.18万元 | 2019年07月12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黑龙江省龙油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项目款 | 项目款 | 市场公允价格 | 1,964.15万元 | 1,964.15 | 3.04% | 120,000.00 | 否 | 按合同约定付款 | 1,964.15万元 | 2017年09月08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萨姆森控制设备(中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谭向阳担任CFO | 采购款 | 采购款 | 市场公允价格 | 89.62万元 | 89.62 | 0.01% | 449.00 | 否 | 按合同约定付款 | 89.62万元 | 无 | 无 |
合计 | -- | -- | 7,581.29 | -- | 129,298.86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无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无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是 □ 否
应收关联方债权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收回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王宁生 | 公司高管 | 公司向税务机关履行“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员工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进行了纳税申报并缴纳了税款。 | 是 | 1,189.54 | 0.00 | 1,189.54 | 0.00% | 0.00 | 0.00 |
袁毅 | 公司高管 | 公司向税务机关履行“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员工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进行了纳税申报并缴纳了税款。 | 是 | 1,470.71 | 0.00 | 1,470.71 | 0.00% | 0.00 | 0.00 |
关联债权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 无。 |
应付关联方债务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归还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51%股份 | 财务资助 | 0.00 | 26,000.00 | 26,000.00 | 5.225%/年 | 332.80 | 0.00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51%股份 | 财务资助 | 0.00 | 150,000.00 | 150,000.00 | 5.225%/年 | 3,780.95 | 0.00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51%股份 | 财务资助 | 0.00 | 95,000.00 | 95,000.00 | 5.225%/年 | 236.11 | 0.00 |
关联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 本次公司接受海淀国投财务资助,在当前市场融资环境下,有助于实施多渠道融资支持主业发展,提升业绩和投资者回报。上述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支持公司战略发展。交易具有融资速度快、效率高的特点,是海淀国投对公司业务发展的有力支持,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以上财务资助形成利息费用支出共计4,349.86万元。 |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下表。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
关于签署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19年05月22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向关联方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19年07月12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签署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19年08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进展的补充公告 | 2019年08月12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拟变更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19年09月24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子公司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暨关联交易完成的公告 | 2019年11月13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公司转让部分应收账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19年12月16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公司转让部分应收账款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2019年12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十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1)2018年6月,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巨涛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回租)”,租赁物为海洋石油工程设施设备,租赁物总价款为10,000万元,租赁期约为27个月。
(2)2019年12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庆三聚与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回租)”,租赁物为大庆三聚部分生产设备,租赁物总价款为20,000.00 万元,租赁期为3年。
(3)2019年12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鑫达与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回租租赁合同”,租赁物为四川鑫达部分生产设备,租赁物总价款为30,000.00 万元,租赁期为2 年+2 年(第一个 2 年期正常结清后,经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同意,可续期 2 年再次投放人民币 30,000.00 万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海洋石油工程设施设备 | 164,606,670.84 | 58,194,652.37 | 106,412,018.47 |
大庆三聚部分生产设备 | 469,020,419.07 | 243,534,092.05 | 225,486,327.02 | |
四川鑫达部分生产设备 | 300,338,988.40 | 2,697,917.49 | 297,641,070.91 | |
合计 | 933,966,078.31 | 304,426,661.91 | 629,539,416.40 |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爱放牧(兴安盟)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18年08月27日 | 5,000 | 2019年11月15日 | 1,2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个月 | 否 | 否 |
绵阳市建诚化工有限公司 | 2019年12月09日 | 1,750 | 2019年12月16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否 | 否 |
绵阳市建诚化工有限公司 | 2019年12月09日 | 1,750 | 2019年06月04日 | 7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2,9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6,750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2,90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19年05月07日 | 30,000 | 2019年06月27日 | 1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年 | 否 | 否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2018年12月25日 | 15,000 | 2019年01月15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否 | 否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2018年12月25日 | 15,000 | 2019年03月08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否 | 否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2018年12月25日 | 15,000 | 2019年03月12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否 | 否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2018年12月25日 | 25,000 | 2019年03月07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否 | 否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2018年12月25日 | 25,000 | 2019年03月13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否 | 否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2018年12月25日 | 25,000 | 2019年01月08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否 | 否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2016年05月13日、 2018年12月25日 | 25,000 | 2016年07月28日 | 3,700 | 连带责任保证 | 5年 | 否 | 否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2018年12月25日 | 10,000 | 2019年05月20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否 | 否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2018年12月25日 | 10,000 | 2019年05月20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否 | 否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2018年12月25日 | 30,000 | 2019年01月31日 | 6,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否 | 否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2018年12月25日 | 30,000 | 2019年02月22日 | 1,2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否 | 否 |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16年08月26日 | 36,000 | 2016年09月23日 | 3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0 年 | 否 | 否 |
深圳巨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2018年10月11日 | 15,000 | 2019年01月14日 | 54 | 连带责任保证 | 25个月 | 否 | 否 |
深圳巨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2018年10月11日 | 15,000 | 2019年01月14日 | 33 | 连带责任保证 | 25个月 | 否 | 否 |
深圳巨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2018年10月11日 | 15,000 | 2019年05月05日 | 11 | 连带责任保证 | 12个月 | 否 | 否 |
深圳巨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2018年10月11日 | 15,000 | 2019年05月05日 | 7 | 连带责任保证 | 12个月 | 否 | 否 |
深圳巨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2018年10月11日 | 15,000 | 2019年05月05日 | 213 | 连带责任保证 | 13 个月 | 否 | 否 |
深圳巨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2018年10月11日 | 15,000 | 2019年10月15日 | 29 | 连带责任保证 | 15天 | 是 | 否 |
蓬莱巨涛海洋工程重工有限公司 | 2018年09月11日 | 35,000 | 2018年07月02日 | 1,070 | 连带责任保证 | 33个月 | 否 | 否 |
蓬莱巨涛海洋工程重工有限公司 | 2018年09月11日 | 35,000 | 2018年07月02日 | 19,241 | 连带责任保证 | 33个月 | 否 | 否 |
蓬莱巨涛海洋工程重工有限公司 | 2019年07月30日 | 30,000 | 2019年12月18日 | 1,863 | 连带责任保证 | 14个月 | 否 | 否 |
蓬莱巨涛海洋工程重工有限公司 | 2019年07月30日 | 30,000 | 2019年12月18日 | 4,085 | 连带责任保证 | 14个月 | 否 | 否 |
蓬莱巨涛海洋工程重工有限公司 | 2019年12月26日 | 15,400 | 2019年12月26日 | 15,354 | 连带责任保证 | 31个月 | 否 | 否 |
珠海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 2017年12月25日 | 10,000 | 2018年06月22日 | 2,281 | 连带责任保证 | 27个月 | 否 | 否 |
珠海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 2017年12月25日 | 45,000 | 2017年12月26日 | 7,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5年 | 否 | 否 |
珠海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 2017年12月25日 | 45,000 | 2018年03月01日 | 8,740 | 连带责任保证 | 82个月 | 否 | 否 |
珠海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 2017年12月25日 | 45,000 | 2018年05月07日 | 8,740 | 连带责任保证 | 80 个月 | 否 | 否 |
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2019年03月15日 | 20,000 | 2019年03月21日 | 8,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否 | 否 |
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2019年03月15日 | 20,000 | 2019年03月22日 | 1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否 | 否 |
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2018年05月15日 | 30,000 | 2019年06月28日 | 7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否 | 否 |
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2018年05月15日 | 30,000 | 2019年07月24日 | 16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否 | 否 |
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2018年05月15日 | 30,000 | 2019年09月30日 | 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否 | 否 |
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2018年05月15日 | 30,000 | 2019年10月22日 | 12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否 | 否 |
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2018年05月15日 | 30,000 | 2019年11月18日 | 17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290,6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95,499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549,6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178,771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蓬莱巨涛海洋工程重工有限公司 | 2018年12月25日 | 46,000 | 2019年01月30日 | 93 | 连带责任保证 | 3年 | 否 | 否 |
蓬莱巨涛海洋工程重工有限公司 | 2018年12月25日 | 46,000 | 2019年03月20日 | 2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1个月 | 否 | 否 |
蓬莱巨涛海洋工程重工有限公司 | 2018年12月25日 | 46,000 | 2019年03月26日 | 236 | 连带责任保证 | 33个月 | 否 | 否 |
蓬莱巨涛海洋工程重工有限公司 | 2018年12月25日 | 46,000 | 2019年03月26日 | 910 | 连带责任保证 | 23个月 | 否 | 否 |
蓬莱巨涛海洋工程重工有限公司 | 2018年12月25日 | 46,000 | 2019年09月16日 | 87 | 连带责任保证 | 3年 | 否 | 否 |
蓬莱巨涛海洋工程重工有限公司 | 2018年12月25日 | 46,000 | 2019年09月16日 | 109 | 连带责任保证 | 3年 | 否 | 否 |
蓬莱巨涛海洋工程重工有限公司 | 2018年12月25日 | 46,000 | 2019年09月16日 | 110 | 连带责任保证 | 37 个月 | 否 | 否 |
蓬莱巨涛海洋工程重工有限公司 | 2018年12月25日 | 46,000 | 2019年11月13日 | 1,319 | 连带责任保证 | 20 个月 | 否 | 否 |
蓬莱巨涛海洋工程重工有限公司 | 2018年12月25日 | 46,000 | 2019年11月15日 | 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否 | 否 |
蓬莱巨涛海洋工程重工有限公司 | 2019年08月27日 | 18,000 | 2019年08月27日 | 18,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35个月 | 否 | 否 |
蓬莱巨涛海洋工程重工有限公司 | 2018年09月11日 | 220,000 | 2018年09月11日 | 2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54个月 | 否 | 否 |
珠海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 2019年07月30日 | 30,000 | 2019年12月12日 | 35 | 连带责任保证 | 27个月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92,5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21,199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317,5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241,199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383,1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119,598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873,85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422,870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43.84%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31,747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31,747 |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 | 合同订立对方名称 | 合同标的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涉及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如有) | 合同涉及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如有) | 评估机构名称(如有) | 评估基准日(如有) | 定价原则 | 交易价格(万元)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武汉金中 | 黑龙江省龙油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联合体协议书》 | 2019年10月14日 | - | - | - | - | 双方协商确定 | 3,208.00 | 是 | 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执行中 | 2019年09月24日 | 2019-115 |
十七、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详见公司于 2020年0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19年社会责任报告》。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
无
(2)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2019年上半年,北京证监局牵头辖区部分上市公司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赴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开展系列扶贫考察活动。三聚环保作为辖区上市公司积极参与,大力支持了本次帮扶活动。公司与蔚县柏树乡岭南村签署了《公益帮扶“双基”项目协议》,并捐赠帮扶资金15万元,用于岭南村文化基础设施的改善和提升,推动当地顺利完成脱贫攻坚。
(3)精准扶贫成效
指标 | 计量单位 | 数量/开展情况 |
一、总体情况 | —— | —— |
其中: 1.资金 | 万元 | 15 |
二、分项投入 | —— | —— |
1.产业发展脱贫 | —— | —— |
2.转移就业脱贫 | —— | —— |
3.易地搬迁脱贫 | —— | —— |
4.教育扶贫 | —— | —— |
5.健康扶贫 | —— | —— |
6.生态保护扶贫 | —— | —— |
7.兜底保障 | —— | —— |
8.社会扶贫 | —— | —— |
9.其他项目 | —— | —— |
其中: 9.1.项目个数 | 个 | 1 |
9.2.投入金额 | 万元 | 15 |
三、所获奖项(内容、级别) | —— | —— |
(4)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无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粉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分子筛后处理车间除尘器 | 35.33mg/m3 | (GB16297-1996)二级,200mg/m3 | 0.2448t/a | 3.35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粉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分子筛合成车间 | 50mg/m3 | (GB16297-1996)二级,200mg/m3 | 0.48t/a | 3.35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一车间焙烧炉(42m) | 126.6mg/m3 | (GB16297-1996)二级, | 0.1728t/a | 8.823t/a | 无 |
限公司 | 240mg/m3 |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一车间焙烧炉(42m) | 0.01mg/m | (GB16297-1996)二级,200mg/m3 | 0.0288t/a | 2.19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一车间焙烧炉(32m) | 33.33mg/m3 | (GB16297-1996)二级,240mg/m3 | 0.23t/a | 8.823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一车间焙烧炉(32m) | 25.33mg/m3 | (GB16297-1996)二级,200mg/m3 | 0.1728t/a | 2.19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粉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一车间1号除尘器 | 32.3mg/m3 | (GB9078-1996)200mg/m3 | 0.288t/a | 3.35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粉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一车间2号除尘器 | 45.33mg/m3 | (GB9078-1996)200mg/m3 | 0.67t/a | 3.35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一水铁焙烧窑 | 27mg/m3 | (GB9078-1996)200mg/m3 | 0.0576t/a | 2.19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一水铁焙烧窑 | 156mg/m3 | GB9078-1996)240mg/m3 | 0.66t/a | 8.823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分子筛后处理导热油炉 | 72mg/m3 | (GB9078-1996)200mg/m3 | 0.0288t/a | 2.19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1 | 分子筛后处理导热油炉 | 67mg/m3 | (GB9078-1996)850mg/m3 | 0.0288t/a | 3.38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分子筛后处理导热油炉 | 104mg/m3 | (GB9078-1996)240mg/m3 | 0.0288t/a | 8.823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三期吸收塔 | 21mg/m3 | (GB9078-1996)200mg/m3 | 0.0864t/a | 2.19t/a | 无 |
沈阳三聚凯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三期吸收塔 | 8.667mg/m | (GB9078- | 0.0576t/a | 8.823t/a | 无 |
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3 | 1996)200mg/m3 |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粉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高容硫粉后处理除尘器 | 43.67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0.54t/a | 3.35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粉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高容硫粉后处理车间除尘器 | 48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0.216t/a | 3.35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粉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中试放大车间除尘器 | 48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0.252t/a | 3.35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分子筛后处理车间焙烧炉(60m) | 45.33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0.0864t/a | 2.19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分子筛后处理车间焙烧炉(60m) | 45.33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0.0288t/a | 8.823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分子筛后处理焙烧炉 | 11.33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0.0864t/a | 2.19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分子筛后处理车间焙烧炉(60m) | 34.67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0.288t/a | 8.823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粉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一车间T202耳房除尘器(大) | 46.67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0.452t/a | 3.35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粉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一车间T202耳房除尘器(小) | 43.33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0.232t/a | 3.35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分子筛后处理车间焙烧炉(23m) | 45.33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0.0864t/a | 2.19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分子筛后处理车间焙烧炉(23m) | 34.67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0.288t/a | 8.823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高容硫粉后处理车间焙烧炉(吸收塔) | 30.33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0.23t/a | 2.19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高容硫粉后处理车间焙烧炉(吸收塔) | 41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0.3456t/a | 8.823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一车间焙烧炉(电转炉) | 21.67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0.0288t/a | 2.19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一车间焙烧炉(电转炉) | 118.67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0.1728t/a | 8.823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一车间焙烧炉(电转炉) | 118.67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0.1728t/a | 8.823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氨 | 有组织排放 | 1 | 分子筛后处理车间焙烧炉(60m网带) | 1.48mg/m3 | 100mg/m3 | 0.001728t/a | -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悬浮物(SS)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污水总排口 | 4mg/L | (GB8978-1996),400mg/L | 0.6912t/a | -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化学需氧量(COD)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污水总排口 | 63mg/L | GB8978-1996),1000mg/L | 6.048t/a | 46.48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总镍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污水总排口 | 0.07mg/L | GB8978-1996),1mg/L | 0.015t/a | -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总锌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污水总排口 | 0.28mg/L | GB8978-1996),5mg/L | 0.0037t/a | -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钼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污水总排口 | 0.459mg/L | GB8978-1996),3mg/L | 0.00012t/a | -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氨氮(NH3-N)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污水总排口 | 1.16mg/L | GB8978-1996),30mg/L | 0.00372t/a | 3.656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石油类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污水总排口 | 1.03mg/L | GB8978-1996),20mg/L | 0.0184t/a | - | 无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新戊二醇车间焚烧炉(36m) | 105.12mg/m3 | (GB1484-2001),500mg/m3 | 4.78t/a | 12.59t/a | 无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新戊二醇车间焚烧炉(36m) | 15mg/m3 | (GB1484-2001),80mg/m3 | 0.55t/a | 0.59t/a | 无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1 | 新戊二醇车间焚烧炉(36m) | 0mg/m3 | (GB1484-2001),300mg/m3 | 0t/a | 0.35t/a | 无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化学需氧量(COD)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污水总排口 | 51.62mg/L | 《大庆石化公司污水进水指标》 | 0.20t/a | 11.42t/a | 无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氨氮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污水总排口 | 6.63mg/L | 《大庆石化公司污水进水指标》 | 0.0005t/a | 0.38t/a | 无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石油类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污水总排口 | 0.64mg/L | 《大庆石化公司污水进水指标》 | 0.0007t/a | - | 无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子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标准,不存在重大环境问题,也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上述子公司均已建立了相应的防护/防治设施,保证废水、废气等达标排放。报告期内,各项设施均正常运行。
(1)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防护/防治设施情况
Ⅰ.氮氧化物污染物防治设施:焙烧产生的含氮氧化物低浓度烟气通过烟道送到碱液吸收塔,经5-15%碱液洗涤、净化,再经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碱液吸收装置由吸收塔、碱液槽、碱液泵组成)。焙烧产生的含氮氧化物高浓度烟气通过烟道送到催化还原脱硝装置处理,经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Ⅱ.粉尘污染物防治设施:粉尘岗位设有布袋除尘器,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Ⅲ.污水防治设施:建有废水处理池150m
一座,500m
一座,事故池1,000m
一座。建有日处理能力120吨高氨氮废水预处理装置,日处理能力600吨的综合废水处理站(加药除去重金属+高氨氮废水(预处理)+含镍废水加药预处理+水解生活+MBR)。
(2)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防护/防治设施情况
Ⅰ.废气防治设施:苯乙烯车间与新戊二醇车间产生废气通过密闭管线进入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焚烧炉废气处理能力1,883m3/h、废液处理能力132kg/h。自建火炬系统作为应急处置设施保持长燃,火炬系统废气处理量为12,000m3/h。
Ⅱ.污水防治设施:建有废水处理场一座,事故池4,252m3一座。污水处理场日处理废水能力360吨/天,(EGSB工艺+A/O生化工艺)。
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环境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与行业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环保设施不断进行完善并加大相应的环保投资,保证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1)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现有一期、二期、三期、化工化肥技改四个项目均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备案,取得环评批复,并全部通过验收。
(2)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苯乙烯抽提装置与新戊二醇装置、增建火炬和焚烧炉系统均完成环评并获得批复文件,并全部通过验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突发环境时间应急预案已于2019年12月在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化工园环保办公室备案。
(2)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制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报大庆高新区安全环保局进行备案。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1)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已经委托具有监测资质的第三方进行了环保监测,监测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
(2)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已按照委托环评要求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进行检测工作。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1)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已进行2019年环境信息公开及2019年环境统计的上报,2020年危险废物转移计划上报,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其他环保相关信息无
十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九、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20,486,482 | 9.38% | -1,503,972 | -1,503,972 | 218,982,510 | 9.32% |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 | 0.00% |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0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220,486,482 | 9.38% | -1,503,972 | -1,503,972 | 218,982,510 | 9.32%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0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20,486,482 | 9.38% | -1,503,972 | -1,503,972 | 218,982,510 | 9.32% |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 | 0.0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0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00%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130,017,469 | 90.62% | 720,323 | 720,323 | 2,130,737,792 | 90.68%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130,017,469 | 90.62% | 720,323 | 720,323 | 2,130,737,792 | 90.68%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00%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00% | ||||
4、其他 | 0 | 0.00% | 0 | 0 | 0.00% | ||||
三、股份总数 | 2,350,503,951 | 100.00% | -783,649 | -783,649 | 2,349,720,302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83,649股。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83,649股。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拟解除限售日期 |
刘雷 | 19,637,643 | 0 | 1,393,150 | 18,244,493 | 高管锁定股 |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
林科 | 136,047,224 | 0 | 0 | 136,047,224 | 高管锁定股 |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
张雪凌 | 35,316,356 | 0 | 0 | 35,316,356 | 高管锁定股 | 林科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
王宁生 | 2,766,012 | 0 | 0 | 2,766,012 | 高管锁定股 |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
袁毅 | 3,244,852 | 1 | 0 | 3,244,853 | 高管锁定股 |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
曹华锋 | 2,155,524 | 1 | 0 | 2,155,525 | 高管锁定股 |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
蒲延芳 | 3,151,720 | 0 | 0 | 3,151,720 | 高管锁定股 |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
孙艳红 | 1,058,853 | 0 | 0 | 1,058,853 | 高管锁定股 |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
刘明勇 | 1,041,961 | 0 | 1 | 1,041,960 | 高管锁定股 |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
任相坤 | 2,523,917 | 21,307 | 0 | 2,545,224 | 高管锁定股 | 已离职,第四届董事会期满前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
付兴国 | 1,039,716 | 6,572 | 0 | 1,046,288 | 高管锁定股 | 已离职,第四届董事会期满前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
王庆明 | 2,341,418 | 0 | 783,649 | 1,557,769 | 高管锁定股 | 已离职,第四届董事会期满前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
其他限售股东 | 10,161,286 | 0 | 10,161,286 | 0 | — | — |
合计 | 220,486,482 | 27,881 | 12,338,086 | 208,176,277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 2019年04月30日 | 7.00% | 3,330,000 | 2019年05月20日 | 3,330,000 | 2022年04月29日 |
其他衍生证券类 | ||||||
无 |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6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3,330,000张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100元,票面利率7.00%,发行总额共计人民币333,000,000.00元。债券简称“19三聚Y1”,债券代码“112899”。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65,556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8,93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9.48% | 692,632,562 | - | - | 692,632,562 | 质押 | 484,880,920 |
林科 | 境内自然人 | 6.73% | 158,147,597 | -23,248,702 | 136,047,224 | 22,100,373 | 质押 | 156,077,674 |
北京中恒天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03% | 141,692,751 | -100,000 | - | 141,692,751 | 质押 | 79,044,093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5.74% | 134,908,721 | 11,748,601 | - | 134,908,721 | 质押 | 58,047,923 |
常州京泽永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88% | 67,776,864 | - | - | 67,776,864 | - | - |
张雪凌 | 境内自然人 | 1.50% | 35,339,874 | -11,748,601 | 35,316,356 | 23,518 | 质押 | 23,506,990 |
刘雷 | 境内自然人 | 1.04% | 24,325,991 | - | 18,244,493 | 6,081,498 | - |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94% | 22,036,006 | 17,735,644 | - | 22,036,006 | - | - |
赵郁 | 境内自然人 | 0.72% | 16,865,680 | -5,259,920 | - | 16,865,680 | 质押 | 13,993,100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昀沣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0.64% | 15,000,057 | -32,199,943 | - | 15,000,057 | - |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是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控股股东;2、林科与张雪凌是配偶关系;3、其余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692,632,562 | 人民币普通股 | 692,632,562 | |||||
北京中恒天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41,692,751 | 人民币普通股 | 141,692,751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134,908,721 | 人民币普通股 | 134,908,721 | |||||
常州京泽永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67,776,864 | 人民币普通股 | 67,776,864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2,036,006 | 人民币普通股 | 22,036,006 | |||||
赵郁 | 16,865,68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865,680 |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昀沣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5,000,057 | 人民币普通股 | 15,000,057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 13,076,698 | 人民币普通股 | 13,076,698 |
林科 | 11,302,648 | 人民币普通股 | 11,302,64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0,674,645 | 人民币普通股 | 10,674,645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是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控股股东;2、其余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1、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92,632,562股,其中普通证券账户持有股份520,923,760股,信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71,708,802股;2、北京中恒天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41,692,751股,其中普通证券账户持有股份84,705,258股,信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56,987,493股; 3、常州京泽永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67,776,864股,其中普通证券账户持有股份0股,信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67,776,864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地方国有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刘雷 | 1999年10月29日 | 91110108700236620J |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投资管理等。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地方国资管理机构实际控制人类型:法人
实际控制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不适用 | 2004年07月16日 | 无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1、海淀区国资委通过北京翠微集团持有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32.83%股份,通过海淀区国资中心持有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29.71%股份;2、海淀区国资委通过其控股子公司八大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2.60%股份;3、海淀区国资委间接控制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3.10%的股票;4、海淀区国资委通过其控股子公司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9.93%的股份表决权。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北京海国鑫泰投资控股中心,经北京市海淀区国资委同意,海国鑫泰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后海国鑫泰名称为“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国鑫泰原有业务、资产、资质、合同、债权以及债务均由改制后公司承继。有关变更事项已于2020年03月30日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见公司2020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改制更名及相关工商登记事项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刘雷 | 董事长 | 现任 | 男 | 53 | - | - | 24,325,991 | - | - | - | 24,325,991 |
林科 | 副董事长 | 现任 | 男 | 58 | - | - | 181,396,299 | - | 23,248,702 | - | 158,147,597 |
梁剑 | 董事 | 现任 | 男 | 45 | - | - | - | - | - | - | - |
刘明勇 | 董事 | 现任 | 男 | 50 | - | - | 1,389,280 | - | - | - | 1,389,280 |
李林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8 | - | - | - | - | - | - | - |
高志强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45 | - | - | - | - | - | - | - |
韩小京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65 | - | - | - | - | - | - | - |
申宝剑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6 | - | - | - | - | - | - | - |
杨文彪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75 | - | - | - | - | - | - | - |
谭向阳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49 | - | - | - | - | - | - | - |
杜伟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男 | 52 | - | - | - | - | - | - | - |
于子瑶 | 监事 | 现任 | 女 | 40 | - | - | - | - | - | - | - |
高群仰 | 职工监事 | 现任 | 男 | 40 | - | - | - | - | - | - | - |
曹华锋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男 | 49 | - | - | 2,874,033 | - | 710,000 | - | 2,164,033 |
蒲延芳 | 副总经理 | 现任 | 女 | 58 | - | - | 4,202,294 | - | 1,050,000 | - | 3,152,294 |
袁毅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60 | - | - | 4,326,471 | - | 972,800 | - | 3,353,671 |
孙艳红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现任 | 女 | 52 | - | - | 1,411,804 | - | 300,000 | - | 1,111,804 |
余冬明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49 | - | - | - | - | - | - | - |
毛挺 | 董事 | 离任 | 男 | 51 | - | - | - | - | - | - | - |
杨刚 | 董事 | 离任 | 男 | 29 | - | - | - | - | - | - | - |
王宁生 |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 离任 | 男 | 49 | - | - | 3,688,016 | - | 690,000 | - | 2,998,016 |
付兴国 | 董事、副总经理 | 离任 | 男 | 53 | - | - | 1,386,288 | - | 340,000 | - | 1,046,288 |
任相坤 | 副总经理 | 离任 | 男 | 57 | - | - | 3,365,224 | - | 820,000 | - | 2,545,224 |
合计 | -- | -- | -- | -- | -- | -- | 228,365,700 | - | 28,131,502 | - | 200,234,198 |
注:
(1)公司董事杨刚先生于2020年1月17日辞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2)经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高志强先生、余冬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经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2020年2月1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聘任高志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4)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王宁生先生于2020年4月8日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职务。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毛挺 | 董事 | 离任 | 2019年07月11日 | 主动离职。 |
付兴国 | 董事 | 离任 | 2019年07月11日 | 主动离职。 |
付兴国 | 副总经理 | 解聘 | 2019年11月04日 | 主动辞职。 |
任相坤 | 副总经理 | 解聘 | 2019年11月04日 | 主动辞职。 |
林科 | 总经理 | 解聘 | 2019年11月04日 | 主动辞职。 |
杨刚 | 董事 | 任免 | 2019年07月30日 | 经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杨刚 | 董事 | 离任 | 2020年01月17日 | 主动离职。 |
李林 | 总经理 | 任免 | 2019年11月08日 | 经选举为公司总经理。 |
王宁生 | 董事 | 任免 | 2019年07月30日 | 经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王宁生 | 董事 | 离任 | 2020年04月08日 | 主动离职。 |
王宁生 | 常务副总经理 | 解聘 | 2020年04月08日 | 主动辞职。 |
高志强 | 副总经理 | 任免 | 2020年01月17日 | 经选举为公司副总经理。 |
高志强 | 董事 | 任免 | 2020年02月11日 | 经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余冬明 | 副总经理 | 任免 | 2020年01月17日 | 经选举为公司副总经理。 |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会成员简介
1、刘雷,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2000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北京大行基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莱蒙鹏源太湖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国兴科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大行基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常州苏源常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孝义市三聚鹏飞新能源有限公司、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三亚国兴科达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北京弘泰基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北京颐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
2、林科,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北京钢铁学院(现更名为北京科技大学)。1997年6月创立北京三聚化工技术有限公司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00年6月起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于2019年11月4日辞去公司总经理职位。现任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恒升新材料有限公司、海南三聚绿色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三聚能源净化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似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建三聚福大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董事。
3、梁剑,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载运工具及其运用工程专业,高级经济师。2005年8月-2016年6月任职于北京实创科技园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6月至2018年9月在海淀区国资委挂职,2018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现任职于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资本运营部部长。
4、杨刚,男,1991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北京大学工程硕士。历任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
资经营有限公司总办秘书、董事长助理,2019年7月至2020年1月17日担任公司董事,现任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任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北京海淀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鑫恒泰贸易有限公司董事。
5、刘明勇,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高级会计师。曾就职于豪力机械(中国)有限公司、中国乡镇企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10年10月起任公司董事。现任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通化海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孝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美丰业汽车玻璃服务有限公司、徐州大行润丰置业有限公司、河南浚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华鑫正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监事,天津海科聚能贸易有限公司、北京海科盈沣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6、李林,男,196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1982年毕业于郑州大学化工系有机化工专业,教授级高工。曾任职中国石化洛阳分公司、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一直从事石化工程化技术开发、工程设计、工程项目管理和项目生产管理30多年,精通化工热力学、反应动力学、工业连续过程的系统分析、总体综合和过程模拟,具有丰富的催化剂设计研发、化工流程模拟、工程放大、新技术开发设计和工程建设经验。历任中国石化洛阳石化分公司技术处处长、副总工程师,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2017年9月起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9年11月起担任公司总经理。兼任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鹤壁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7、王宁生,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兰州炼油催化剂厂车间副主任、车间主任、生产副厂长。2008年7月担任兰州石化三叶公司总经理。2012年3月起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市场管理部部长。2012年12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7月起任公司董事。兼任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宝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月8日任巨涛董事。2020年4月8日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8、高志强,男,197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会计师。曾任职于无锡小天鹅集团、北京希优照明设备有限公司、北京和君创业管理咨询公司,2006年5月至2008年1月在贝伦钢结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08年1月至2010年1月在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任投资部副经理,2010年1月至2014年3月在八大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4年3月至2018年8月在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任综合管理部经理,兼任经营管理部经理、战投部经理、董事会秘书,2018年8月至2019年3月在海国通泰(张家口)中关科技谷建设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9年3月至2019年12月在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兼任海国通泰(张家口)中关科技谷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1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2月起任公司董事。
9、韩小京,男,195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法学硕士。1982年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现更名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专业。1985 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曾任职湖北蒲圻纺织总厂、湖北咸宁机床厂、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法律事务中心。2014年4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远东宏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10、申宝剑,男,196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1986年毕业于郑州大学化学系化学专业,1991年毕业于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有机化学专业。曾任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洛阳石化工程公司(LPEC)炼制研究所。历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课题组长、研究室主任、副总工程师、重质油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催化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常务副主任、石油大学新材料开放实验室主任、中国石油集团公司重质油加工重点实验室和清洁燃料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2014年4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化工学院教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化工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和学位委员会委员。
11、杨文彪,男,194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65年毕业于鞍山钢铁学校,炼焦化学工艺专业。1989年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工业热工与热能利用专业。曾任北京首钢焦化厂厂长、首钢炼铁厂副厂长、首钢烧结厂工会主席、首钢总公司总调度室主持工作副处长、中国炼焦行业协会秘书长、中国炼焦行业协会专家委员
会首席专家。2014年4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炼焦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顾问。
12、谭向阳,男,197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资深英国注册会计师(FFA)、资深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FIPA)、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CGMA)、资深英国皇家特许管理会计师(FCMA)。曾任北京申克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申克(天津)工业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克莱德物料输送技术有限公司、申克(天津)工业技术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北京申克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申克(香港)工业技术有限公司、沈阳史道克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北京克莱德物料输送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经管处科员。2017年9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萨姆森控制设备(中国)有限公司CFO。
(二)监事会成员简介
1、杜伟,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于中国航空遥感服务公司, 北京大行基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北方数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007年10月起任公司监事,2017年9月起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高群仰,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7年7月毕业于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物理化学专业硕士。2007年7 月至2008年4 月任职于北京英泰世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08 年5月起加入公司,先后任职于公司研发中心、气体净化事业部,现任公司研发中心研发工程师。2013年8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3、于子瑶女士: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17年9月起担任公司监事。现任北京大行基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行政部经理。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1、李林,总经理,简历同上。
2、王宁生,常务副总经理,简历同上。
3、高志强,副总经理,简历同上。
4、孙艳红,女,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北京天鸟一和数控设备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北京合达美智能数控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2年1月加入公司任职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14年5月起担任公司财务部部长,2016年3月起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9月起兼任公司副总经理。
5、蒲延芳,女,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东北石油大学化学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4年毕业后进入大庆石油化工公司研究院工作,历任课题组成员、项目负责人、课题组长、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室主任。2001年6月起先后担任公司总裁办主任、技术部部长、生产技术部部长、技术总监、总经理助理、石化事业部总经理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2012年12月21日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总经理,沈阳聚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福建三聚福大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苏州恒升新材料有限公司、海南三聚绿色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
6、袁毅,男,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航天部第四研究院研究人员,西安天化化工实业公司总经理。2009年2月进入公司工作,历任煤化工事业部高级销售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12年12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孝义市三聚鹏飞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三聚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7、曹华锋,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经济学硕士,毕业于南开大学。历任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研究员助理、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证券事务代表。2010年10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8、余冬明,男,197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国际注册高级项目管理师(PMP)。曾任职于中石化股份公司武汉分公司、中国中化集团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2010年9月至2017年3月在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历任炼油事业部部长、项目执行中心副主任、技术开发部部长。2017年3月加入公司,历任鹤壁项目组项目经理、投资项目管理部部长。2020年1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刘雷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 | - | 是 |
刘明勇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 | - | 是 |
杨刚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否 |
杜伟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总经理助理 | - | - | 是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刘雷 | 北京大行基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 - | 否 |
刘雷 | 北京大行基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 - | 否 |
刘雷 | 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 - | 否 |
刘雷 | 北京弘泰基业房地产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否 |
刘雷 | 常州苏源常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 - | 否 |
刘雷 | 常州莱蒙鹏源太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 - | 否 |
刘雷 | 深圳市国兴科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 - | 否 |
刘雷 | 三亚国兴科达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 - | 否 |
刘雷 | 孝义市三聚鹏飞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 - | 否 |
刘雷 | 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 - | 否 |
刘雷 | 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 - | 否 |
刘雷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否 |
刘雷 | 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否 |
刘雷 | 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 - | 否 |
刘雷 | 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 | - | - | 是 |
刘雷 | 北京颐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否 |
林科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 - | 否 |
林科 | 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 - | 否 |
林科 | 苏州恒升新材料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 - | 否 |
林科 | 福建三聚福大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 - | 否 |
林科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 - | 否 |
林科 | 北京三聚能源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 - | 否 |
林科 | 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否 |
林科 | 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 - | 否 |
林科 | 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 - | 否 |
林科 | 海南三聚绿色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 - | 否 |
林科 | 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 - | 是 |
林科 | 北京似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 - | 否 |
梁剑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 资本运营部部长 | - | - | 是 |
杨刚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经营管理部副总经理 | - | - | 是 |
杨刚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否 |
杨刚 | 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否 |
杨刚 | 北京海淀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否 |
杨刚 | 北京海鑫恒泰贸易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否 |
刘明勇 | 徐州大行润丰置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否 |
刘明勇 | 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否 |
刘明勇 | 北京华鑫正泰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 | - | 否 |
刘明勇 | 吉林通化海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否 |
刘明勇 | 山西孝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否 |
刘明勇 | 正美丰业汽车玻璃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是 |
刘明勇 | 河南浚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否 |
刘明勇 | 天津海科聚能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 | - | 否 |
刘明勇 | 北京海科盈沣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 | - | 否 |
李林 | 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 - | 否 |
李林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 | - | 否 |
李林 | 鹤壁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 - | 否 |
蒲延芳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 | - | 否 |
蒲延芳 | 沈阳聚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 | - | 否 |
蒲延芳 | 苏州恒升新材料有限公司 | 监事 | - | - | 否 |
蒲延芳 | 福建三聚福大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监事 | - | - | 否 |
蒲延芳 | 海南三聚绿色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 监事 | - | - | 否 |
王宁生 | 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否 |
王宁生 |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 - | 否 |
王宁生 | 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否 |
王宁生 | 北京宝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 | - | 否 |
袁毅 | 北京三聚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 - | 否 |
袁毅 | 孝义市三聚鹏飞新能源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 | - | 否 |
韩小京 |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 - | - | 是 |
韩小京 | 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 | 是 |
韩小京 | 远东宏信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 | 是 |
韩小京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 - | 是 |
韩小京 |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 | 外部董事 | - | - | 是 |
申宝剑 |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化工学院 | 教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化工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和学位委员会委员 | - | - | 是 |
杨文彪 | 中国炼焦行业协会 | 专家委员会顾问 | - | - | 是 |
谭向阳 | 萨姆森控制设备(中国)有限公司 | CFO | - | - | 是 |
于子瑶 | 北京大行基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行政部经理 | - | - | 是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一)决策程序
1、第四届董事会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第四届监事会任职的监事按照经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董事和监事津贴的议案》执行;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年终目标绩效奖金两部分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年终目标绩效奖金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及生产经营发展状况,考虑岗位职责及工作业绩等因素,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发放。
(二)确定依据
1、在公司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依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年终目标绩效奖金两部分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年终目标绩效奖金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及生产经营发展状况,考虑岗位职责及工作业绩等因素,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发放;
2、公司职工监事未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按其在公司所任职务领取相应报酬;
3、第四届董事会任职的独立董事津贴按照经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董事和监事津贴的议案》执行;
4、不在公司任职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按照经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董事和监事津贴的议案》执行。
(三)实际支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含第四届董事会离任人员)合计在公司领取的薪酬为1,152.44万元;其中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支付,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的津贴按季度支付。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刘雷 | 董事长 | 男 | 53 | 现任 | - | 是 |
林科 | 副董事长 | 男 | 58 | 现任 | 184.38 | 否 |
梁剑 | 董事 | 男 | 45 | 现任 | 6.00 | 是 |
杨刚 | 董事 | 男 | 29 | 现任 | - | 是 |
刘明勇 | 董事 | 男 | 50 | 现任 | 6.00 | 是 |
李林 | 董事、总经理 | 男 | 58 | 现任 | 119.93 | 否 |
王宁生 |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 男 | 49 | 现任 | 127.26 | 否 |
韩小京 | 独立董事 | 男 | 65 | 现任 | 9.00 | 否 |
申宝剑 | 独立董事 | 男 | 56 | 现任 | 9.00 | 否 |
杨文彪 | 独立董事 | 男 | 75 | 现任 | 9.00 | 否 |
谭向阳 | 独立董事 | 男 | 49 | 现任 | 9.00 | 否 |
杜伟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2 | 现任 | 6.00 | 是 |
于子瑶 | 监事 | 女 | 40 | 现任 | 6.00 | 是 |
高群仰 | 职工监事 | 男 | 40 | 现任 | 22.02 | 否 |
曹华锋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男 | 49 | 现任 | 117.26 | 否 |
蒲延芳 | 副总经理 | 女 | 58 | 现任 | 104.62 | 否 |
袁毅 | 副总经理 | 男 | 60 | 现任 | 112.26 | 否 |
孙艳红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女 | 52 | 现任 | 117.26 | 否 |
毛挺 | 原董事 | 男 | 51 | 离任 | 3.00 | 是 |
付兴国 | 原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3 | 离任 | 109.51 | 否 |
任相坤 | 原副总经理 | 男 | 57 | 离任 | 74.94 | 否 |
合计 | -- | -- | -- | -- | 1,152.44 | --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报告期内可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行权价格(元/股) | 报告期末市价(元/股) | 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期已解锁股份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刘雷 | 董事长 | - | - | - | - | 1,393,150 | 1,393,150 | - | - | - |
林科 | 副董事长 | - | - | - | - | 1,219,008 | 1,219,008 | - | - | - |
刘明勇 | 董事 | - | - | - | - | 391,825 | 391,825 | - | - | - |
王宁生 |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 - | - | - | - | 391,825 | 391,825 | - | - | - |
曹华锋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 | - | - | - | 391,824 | 391,825 | - | - | - |
蒲延芳 | 副总经理 | - | - | - | - | 391,825 | 391,825 | - | - | - |
袁毅 | 副总经理 | - | - | - | - | 391,825 | 391,825 | - | - | - |
孙艳红 | 副总经理、 | - | - | - | - | 174,145 | 174,145 | - | - | - |
财务总监 | ||||||||||
付兴国 | 原董事、副总经理 | - | - | - | - | 391,825 | 391,824 | - | - | - |
任相坤 | 原副总经理 | - | - | - | - | 391,825 | 391,825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5,529,077 | 5,529,077 | -- | -- | |
备注(如有) | 无 |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344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4,823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5,167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6,437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72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2,793 |
销售人员 | 173 |
技术人员 | 788 |
财务人员 | 160 |
行政人员 | 1,253 |
合计 | 5,167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及以上 | 33 |
硕士学历 | 249 |
本科学历 | 1,425 |
专科 | 1,063 |
专科以下学历 | 2,397 |
合计 | 5,167 |
2、薪酬政策
公司执行同工同酬,易岗易薪的薪酬政策;公司执行为员工岗位付薪、能力付薪、业绩付薪的薪酬支付原则。公司建立有完整的薪酬体系及业绩考核制度。薪酬体系基于岗位体系建立,为不同岗位体系的员工提供不同的薪酬上升通道,薪酬体系细分为管理类、研发类、技术类、销售类、项目管理及建设类、生产类等。每个年度公司会进行相应的市场薪酬水平调研,适时调整公司的薪酬整体水平。
薪酬体系包含工资体系和福利体系。工资体系包含基本年薪以及根据业绩考核制度确定的年度奖励。福利体系包含社保公积金以及公司提供的其他福利,包含补充医疗保险、公司培训及团建等。
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公司会适时调整薪酬政策,使公司的薪酬水平更具竞争力,以便吸引和保留优秀员工。
3、培训计划
公司按年度根据企业当年的发展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公司根据以内部培训为主,外部培训和学习为辅的原则制定培训计划。公司建立有相应的培训制度,内部培训主要针对公司制度培训、业务知识培训、企业文化培训等方面,外部培训主要针对战略管理类、财务类等专业知识培训。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 2,223,262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 80,745,844.18 |
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健全和完善了《公司章程》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保障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程序性,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运作,不断提高公司治理的水平。
1、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股东按照《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按其所持股份享有平等地位,并承担相应义务。公司治理结构能够保证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股东合法行使权益,保证了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报告期内召开股东大会9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8次,所有会议均由董事会召集召开,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均按照相应的权限审批后交由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越权审批或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
2、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经营能力及完备的运营体系,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根据其议事规则或公司制度独立运作。公司控股股东能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通过股东大会依法行使其权利并承担义务,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经营活动。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亦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
3、董事和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7名为非独立董事,4名为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结构合理,董事任职资格、选聘程序、构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董事能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有关培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董事会会议程序符合规定,会议记录完整、真实,会议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充分。
4、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1名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员工通过民主推选而选出。公司监事会成员结构合理,监事任职资格、选聘程序、构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监事,公司监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监事能够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及合规性进行监督并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所有的生产经营或重大事项均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按授权权限提交经理层、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讨论确定。
(一)业务方面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自主经营能力,不存在其他需要依赖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经营活动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不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二)人员方面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各个业务部门提出人员需求计划后,由人力资源部独立自主地进行招聘管理人员和员工;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部门、采购销售部门、人事等机构具有独立性,不存在与控股股东相关部门及其人员任职重叠的情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本公司领取报酬。
(三)资产方面
公司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的完整生产系统、工业产权及非专利技术、商标。公司与股东之间的资产产权界定清晰。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形。
(四)财务方面
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核算业务,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建立了独立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完整的会计核算体系,内部分工明确,批准、执行和记录职责分开,具有独立的银行账号,独立纳税,公司的资金使用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决策,不存在股东单位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形。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0.21% | 2019年01月29日 | 2019年01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0.19% | 2019年03月15日 | 2019年03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0.18% | 2019年05月07日 | 2019年05月07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0.18% | 2019年06月06日 | 2019年06月06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0.19% | 2019年07月30日 | 2019年07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0.19% | 2019年08月27日 | 2019年08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0.23% | 2019年10月09日 | 2019年10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0.24% | 2019年11月13日 | 2019年11月13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0.55% | 2019年12月26日 | 2019年12月26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韩小京 | 17 | 16 | 0 | 1 | 0 | 否 | 0 |
申宝剑 | 17 | 17 | 0 | 0 | 0 | 否 | 9 |
杨文彪 | 17 | 17 | 0 | 0 | 0 | 否 | 9 |
谭向阳 | 17 | 17 | 0 | 0 | 0 | 否 | 9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无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具体规定,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科学审慎决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规范运作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及建议。同时,积极与其他董事、监事及公司管理层沟通交流,掌握公司发展动态,有效保证董事会决策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主要负责公司财务监督和核查工作及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控情况进行了核查,重点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生产经营控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等事项进行审议。审计委员会就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年度审计的工作进行了总结评价,提出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
(二)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依照《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履行了职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对公司补选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及聘任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未发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对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锁期是否满足解锁条件等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满足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
(三)战略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依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战略执行情况进行回顾总结,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和市场形势及时进行了战略规划研究,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实施提出了合理的建议。
(四)技术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19年12月0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技术委员会及选举委员的议案》,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技术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技术发展规划和技术决策的能力,同意公司设立董事会技术委员会。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建立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业绩挂钩的绩效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年终目标绩效奖金两部分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年终目标绩效奖金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及生产经营发展状况,考虑岗位职责及工作业绩等因素,由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经考核,公司完成2016年度限制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业绩考核指标及个人业绩考核,符合第三期解锁的条件,公司原总经理林科;原副总经理付兴国、任相坤;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王宁生、曹华锋、蒲延芳、袁毅、孙艳红获准解锁限制性股票合计3,744,102份。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整体的凝聚力, 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凝聚力。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0年04月28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详见公司于 2020年0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92.12%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83.15%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做出判断。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1)关键业务的决策程序导致重大的决策失误;(2)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3)中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岗位人员流失严重;(4)内部控制评价中发现的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5)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要缺陷:(1)关键业务的决策程序导致一般性失误;(2)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3)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4)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一般缺陷:除重大、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定量标准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分别以主营业务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以主营业务收入作为衡量指标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下:差错金额≥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2%、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1%≤差错金额<主营业务收入的2%、差错金额<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1%;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下:差错金额≥资产总额的1%、资产总额的0.5%≤差错金额<资产总额的1%、差错金额<资产总额的0.5%。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分别以主营业务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以营业收入作为衡量指标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下:差错或损失金额≥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2%、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1%≤差错或损失金额<主营业务收入的2%、差错或损失金额<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1%;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下:差错或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资产总额的0.5%≤差错或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差错或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5%。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三聚环保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 |
内控鉴证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0年04月28日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详见公司于 2020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19年度》。 |
内控鉴证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是
一、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万元)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16三聚债 | 112390 | 2016年05月17日 | 2021年05月17日 | 10,298.33 | 5.50% |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 19三聚Y1 | 112899 | 2019年04月30日 | 2022年04月29日 | 33,300.00 | 7.00% |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公司债券上市或转让的交易场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 | 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 ||||||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9年付息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支付2018年5月17日至2019年5月16日期间的利息。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6日,本次除息日、付息资金到账日为2019年5月17日。 |
公司债券附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可交换条款等特殊条款的,报告期内相关条款的执行情况(如适用)。 | 报告期内,根据《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1日、2019年4月2日、2019年4月3日披露了《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三聚债”不行使赎回权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三聚债”不行使赎回权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三聚债”不行使赎回权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6三聚债”本次回售申报数量13,970,167张、回售金额1,473,852,618.50元(含利息),剩余托管数量为1,029,833张。2019年5月17日为本次回售申报的资金发放日,本公司已经对有效申报回售的“16三聚债”投资者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 “19三聚Y1”可续期公司债券设有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债券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报告期内,发行人未涉及上述选择权的执行。 |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信息
债券受托管理人: | |||||||
名称 | 1、16三聚债(112390)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2、19三聚Y1(112899)债券受托管理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1、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层-18层。 | 联系人 | 1、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石建华。 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罗四平。 | 联系人电话 |
报告期内对公司债券进行跟踪评级的资信评级机构: | |||
名称 |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PICC大厦12层 |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的债券受托管理人、资信评级机构发生变更的,变更的原因、履行的程序、对投资者利益的影响等(如适用) | 2020年01月10日,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聘请的债券受托管理人、资信评级机构未发生实质性变更。 |
三、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履行的程序 | (一)16三聚债 1、2015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该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的相关议案。2、2015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该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项的议案》的相关议案,内容包括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向股东的配售安排、债券期限、募集资金用途、债券上市安排、决议的有效期以及对董事会的授权等事项3、根据上述股东大会的决议,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宜,同时也同意公司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债券发行的全部相关事宜,2016年1月6日,公司经营班子召开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议同意公司本次债券发行方式为一次发行。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163号文核准,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人民币150, 000.00万元,扣除已经支付的承销费用人民币1, 800.00万元,实际到账资金人民币148,200.00万元。 (二)19三聚Y1 1、2017年10月16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股东提议增加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议案,并决定将上述议案提请发行人于2017年10月27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2017年10月27日,发行人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议案,内容包括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拟上市交易场所、募集资金的用途、增信方式、偿债保障措施、授权事项、决议的有效期以及对董事会的授权(或董事会另行授权人士)等事项。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8]1963号文核准,同意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发行第一期,募集资金33,300.00万元,扣除已经支付的承销费用人民币529.47万元,实际到账资金人民币32,770.53万元。 |
年末余额(万元) | 7.52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一)16三聚债 公司分别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榆树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源支行建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2016年5月20日,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准验字[2016]1098号"验资报告审核确认,截至2016年5月2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0,000.00万元,扣除已经支付的承销费用人民币1,800.00万元,实际到账资金为人民币148,200.00万元。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榆树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余额为650.82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源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余额为3,155.51元。 (二)19三聚Y1 公司分别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和偿债专户。截至 2019年4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3,300.00万元,扣除已经支付的承销费用人民币 529.47 万元,实际到账资金为人民币32,770.53万元。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9 年 12月 31日,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专项账户余额为71,418.28元。 |
募集资金使用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是 |
四、公司债券信息评级情况
(一)16三聚债
报告期内,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于2019年6月10日出具信用等级通知书及跟踪评级报告。根据该报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维持“AA+”。《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9年跟踪评级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二)19三聚Y1
报告期内,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于2019年6月10日出具信用等级通知书及跟踪评级报告。根据该报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债券2019年跟踪评级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五、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报告期内“16三聚债”公司债券及“19三聚Y1”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变更。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披露的“16三聚债”公司债券及“19三聚Y1”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相关偿债计划和偿债保障措施执行,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承诺一致。
六、报告期内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况
2019年4月2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A座13层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以现场、非现场两者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了“16三聚债”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关于不要求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关于修订<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七、报告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16三聚债
报告期内,“16三聚债”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为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在债券存续期内,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各项职责。在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不存在履行债券受托管理职责时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形。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年度)》已于2019年6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二)19三聚Y1
报告期内,“19三聚Y1”可续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债券存续期内,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各项职责。在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不存在履行债券受托管理职责时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形。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同期变动率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 78,392.27 | 146,022.81 | -46.32% |
流动比率 | 2.04 | 1.89 | 15.00% |
资产负债率 | 46.89% | 56.43% | -9.54% |
速动比率 | 1.75 | 1.72 | 3.00%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7.83% | 10.18% | -2.35% |
利息保障倍数 | 1.31 | 2.54 | -48.43%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10.37 | -1.73 | -699.42%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2.35 | 3.31 | -29.00%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上述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同比变动超过30%的主要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变动超过30%的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公司收入减少,导致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2)利息保障倍数变动超过30%的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3)现金利息保障倍数变动超过30%的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回款增加,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4)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变动超过30%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利润总额减少,导致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所致。
九、报告期内对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付息兑付情况
2019年8月29日兑付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16三聚环保PPN001本金50,000万元,付息2,750万元。
十、报告期内获得的银行授信情况、使用情况以及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1、报告期内获得的银行授信情况及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贷款单位 | 贷款银行名称 | 授信种类 | 授信额度 | 实际额度使用情况 | |||
贷款 | 银行承兑汇票 | 保函 | 信用证 |
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榆树支行 | 流动资金/银行承兑/信用证/保函 | 50,000.00 | 15,000.00 | 9,175.32 | 2,457.37 | 7,984.0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门头沟支行 | 流动资金/银行承兑 | 35,000.00 | 20,000.00 | 14,979.52 | |||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银行承兑汇票 | 60,000.00 | 13,078.53 |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 银行承兑汇票 | 10,000.00 | 8,290.00 | ||||
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 | 银行承兑汇票 | 40,000.00 | 14,552.19 | ||||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流动资金 | 30,000.00 | 30,000.00 | ||||
三聚绿能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榆树支行 | 流动资金 | 50,000.00 | 50,000.00 | - | ||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流动资金 | 30,000.00 | 15,000.00 | - | |||
三聚凯特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 | 流动资金 | 20,000.00 | - |
大庆三聚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 流动资金 | 10,000.00 | 3,000.00 |
司大庆分行 | |||||||
三聚(香港) | 华商银行 | 并购贷款 | 69,404.67(港币76,987.99万元) | 69,404.67 | |||
蓬莱巨涛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支行 | 综合额度 | 30,000.00 | - |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综合额度 | 10,000.00 | - | 726.52 | 1,907.13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支行 | 综合额度 | 7,000.00 | - | 937.33 | |||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融资性保函/保函下放款 | 18,000.00 | 18,000.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支行 | 综合额度 | 42,000.00 | - | 1,724.75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支行 | 保函额度 | 30,000.00 | - | - | 5,947.87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保函额度 | 15,354.37 | 15,354.37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市支行 | 综合额度 | 7,860.00 |
珠海巨涛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保函额度 | 5,000.00 | 35.04 | |||
深圳巨涛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 | 综合额度 | 8,000.00 | ||||
河北华晨 | 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尚城支行 | 流动资金/银行承兑 | 20,000.00 | 8,000.00 | 12,000.00 | ||
武汉金中 |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昌支行 | 流动资金/银行承兑/信用证 | 5,000.00 | 1,650.00 | - |
授信合计 | 602,619.04 | 212,054.67 | 73,739.41 | 43,519.40 | 9,891.16 |
2、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单位:万元
贷款单位 | 贷款银行名称 | 贷款性质 | 还款金额 | 还款日期 |
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榆树支行 | 流动资金短期贷款 | 15,000.00 | 2019年6月19日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流动资金短期贷款 | 20,000.00 | 2019年3月28日 |
北京门头沟支行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流动资金短期贷款 | 6,000.00 | 2019年4月3日 | |
国家开发银行 | 流动资金长期贷款 | 500.00 | 2019年5月20日 | |
国家开发银行 | 流动资金长期贷款 | 500.00 | 2019年11月20日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 | 流动资金短期贷款 | 10,000.00 | 2019年1月2日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榆树支行 |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 | 50,000.00 | 2019年1月21日 | |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 | 流动资金短期贷款 | 8,000.00 | 2019年8月11日 | |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 | 流动资金短期贷款 | 8,000.00 | 2019年9月11日 | |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 | 流动资金短期贷款 | 4,000.00 | 2019年10月10日 | |
三聚凯特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 流动资金短期贷款 | 5,000.00 | 2019年1月15日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西支行 | 流动资金短期贷款 | 5,000.00 | 2019年3月4日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 流动资金短期贷款 | 5,000.00 | 2019年3月8日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西支行 | 流动资金短期贷款 | 5,000.00 | 2019年3月12日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 流动资金短期贷款 | 5,000.00 | 2019年3月12日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 流动资金短期贷款 | 4,888.00 | 2019年4月22日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西支行 | 流动资金短期贷款 | 100.00 | 2019年6月20日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西支行 | 流动资金短期贷款 | 1,200.00 | 2019年12月18日 | |
大庆三聚 |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 流动资金短期贷款 | 6,000.00 | 2019年4月16日 |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 流动资金短期贷款 | 2,000.00 | 2019年4月15日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兴业支行 | 流动资金短期贷款 | 7,200.00 | 2019年1月10日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 流动资金短期贷款 | 3,000.00 | 2019年3月19日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 流动资金短期贷款 | 3,000.00 | 2019年3月6日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 流动资金短期贷款 | 4,000.00 | 2019年6月28日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 流动资金短期贷款 | 2,000.00 | 2019年8月13日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兴业支行 | 流动资金短期贷款 | 2,000.00 | 2019年8月23日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兴业支行 | 流动资金短期贷款 | 2,000.00 | 2019年10月26日 | |
三聚家景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善支行 | 固定资产贷款 | 1,500.00 | 2019年4月1日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善支行 | 流动资金长期贷款 | 15,000.00 | 2019年3月1日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善支行 | 固定资产贷款 | 1,500.00 | 2019年10月10日 | |
三聚(香港) | 华商银行 | 并购贷款 | 69,404.67 | 2019年12月19日 |
深圳巨涛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流动资金短期贷款 | 3,000.00 | 2019年1月14日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 | 流动资金短期贷款 | 2,000.00 | 2019年2月1日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 | 流动资金短期贷款 | 950.00 | 2019年4月8日 | |
蓬莱巨涛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市支行 | 流动资金长期贷款 | 1,750.00 | 2019年2月14日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支行 | 流动资金短期贷款 | 2,000.00 | 2019年3月4日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流动资金长期贷款 | 4,980.00 | 2019年3月5日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流动资金短期贷款 | 5,000.00 | 2019年3月15日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 | 流动资金长期贷款 | 2,000.00 | 2019年4月3日 |
分行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流动资金长期贷款 | 1,050.00 | 2019年5月5日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流动资金长期贷款 | 1,350.00 | 2019年5月12日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支行 | 流动资金长期贷款 | 100.00 | 2019年6月3日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流动资金长期贷款 | 10.00 | 2019年6月8日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市支行 | 流动资金长期贷款 | 50.00 | 2019年6月18日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市支行 | 流动资金长期贷款 | 50.00 | 2019年8月21日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支行 | 流动资金长期贷款 | 100.00 | 2019年12月1日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流动资金长期贷款 | 10.00 | 2019年12月8日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市支行 | 流动资金长期贷款 | 50.00 | 2019年12月18日 | |
珠海巨涛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并购贷款 | 2,760.00 | 2019年2月11日 |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融资租赁 | 1,087.33 | 2019年3月15日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固定资产贷款 | 20.40 | 2019年3月21日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固定资产贷款 | 15.58 | 2019年3月21日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固定资产贷款 | 8.22 | 2019年3月21日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并购贷款 | 625.00 | 2019年3月21日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并购贷款 | 690.00 | 2019年3月21日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固定资产贷款 | 20.40 | 2019年6月21日 | |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融资租赁 | 1,098.95 | 2019年6月14日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固定资产贷款 | 15.58 | 2019年6月21日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固定资产贷款 | 8.22 | 2019年6月21日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并购贷款 | 625.00 | 2019年6月21日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并购贷款 | 690.00 | 2019年6月21日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固定资产贷款 | 244.79 | 2019年8月20日 | |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融资租赁 | 1,110.69 | 2019年9月12日 | |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融资租赁 | 1,122.56 | 2019年12月13日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并购贷款 | 1,315.00 | 2019年9月21日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并购贷款 | 1,315.00 | 2019年12月20日 | |
合计 | 309,015.39 | - |
十一、报告期内执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均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同时,公司亦不存在违反“16三聚债”和“19三聚Y1”募集说明书中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十二、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因激励对象离职未能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进行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并减资,具体内容可参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十三、公司债券是否存在保证人
√ 是 □ 否
公司债券的保证人是否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 是 □ 否
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单独披露保证人报告期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 是 □ 否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0年04月27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利安达审字[2020] 第2124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孙光辉、吕桂霞 |
审计报告正文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聚环保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三聚环保公司2019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三聚环保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营业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1、事项描述
三聚环保公司2019年度收入为84.83亿元,主要为环保新材料及化工产品(原能源净化产品)、化石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能源净化综合服务)、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贸易增值服务、油气设施制造及综合服务,营业收入发生和完整性将对三聚环保公司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因此我们认为该事项为关键审计事项,三聚环保公司主要营业收入具体确认时点如下:(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24、收入”)
(1)贸易增值服务为商品购销业务,在发货并取得客户的结算单时确认收入,并开具发票;公司贸易增值服务交易过程中承担了商品采购、销售上的主要风险,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自主选择供应商及客户,对销售的商品具有协商定价权,公司贸易增值服务采用全额法确认;
(2)化石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能源净化综合服务)及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中的设备销售,在发货并取得客户确认的收货确认单时确认收入;
(3)化石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能源净化综合服务)及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中提供专利和技术许可及服务收入确认时点:在取得客户确认的技术清单、服务完成资料等时确认收入,并开具发票;
(4)化石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能源净化综合服务)及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中的土建安装把一个项目按形象进度分成若干个节点,签订各分项施工合同,当工程进度达到合同约定的节点时,对工程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并取得客户、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确认收入。
2、审计应对
(1)对于贸易增值服务的收入确认,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①对三聚环保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进行评估;
②采取抽样方式,检查三聚环保公司与贸易增值服务收入相关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客户结算单等文件,评估收入发生的真实性;
③对三聚环保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贸易增值服务销售收入,核对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客户结算单等文件,评估收入的完整性;
④在执行上述程序的基础上,我们对重要的客户进行了访谈,以评估收入的真实性。
(2)对于化石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能源净化综合服务)及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中设备的收入确认,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①对三聚环保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进行评估;
②采取抽样方式,检查三聚环保公司与设备收入相关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收货确认单等文件,以评估收入发生的真实性;
③对三聚环保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环保新材料及化工产品(原能源净化产品)和化石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能源净化综合服务)及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中的设备销售收入,核对客户收货确认单等文件,评估收入的完整性;
④在执行上述程序的基础上,我们对重要的客户进行了访谈,以评估收入的真实性。
(3)对于化石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能源净化综合服务)及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中提供专利和技术许可及服务的收入确认,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①对三聚环保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进行评估;
②采取抽样方式,检查三聚环保公司与提供专利和技术许可及服务收入相关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客户确认的技术清单、服务完成资料等文件,以评估收入发生的真实性;
③对三聚环保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提供专利和技术许可及服务的收入,核对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客户确认的技术清单、服务完成资料等文件,评估收入的完整性;
④在执行上述程序的基础上,我们对重要的客户进行了访谈,以评估收入的真实性。
(4)对于化石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能源净化综合服务)及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中的土建安装的收入确认,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①对三聚环保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进行评估;
②采取抽样方式,检查三聚环保公司与化石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能源净化综合服务)及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中的土建安装收入相关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以及客户、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文件,以评估收入发生的真实性;
③对三聚环保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化石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能源净化综合服务)及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中的土建安装收入,核对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客户、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文件,评估收入的完整性;
④在执行上述程序的基础上,我们对重要的客户进行了访谈,以评估收入的真实性。
四、其他信息
三聚环保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19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三聚环保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三聚环保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三聚环保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三聚环保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三聚环保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三聚环保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三聚环保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_______________ 孙光辉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_____ 吕桂霞 |
2020年4月27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881,783,261.91 | 4,012,961,404.6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159,763.0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667,779.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521,676,858.50 | 550,809,057.01 |
应收账款 | 7,198,279,174.15 | 11,767,712,784.52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249,331,746.16 | 2,612,934,687.4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60,908,174.28 | 264,053,489.9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349,166,021.20 | 1,975,255,193.97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54,495,270.21 | 93,847,305.81 |
流动资产合计 | 16,618,800,269.41 | 21,278,241,702.44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7,000,000.00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5,000,445.64 | 8,846,339.58 |
长期股权投资 | 58,994,429.62 | 59,578,190.6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7,00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539,751,343.56 | 2,432,822,390.40 |
在建工程 | 435,919,651.32 | 66,615,812.0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863,223,171.04 | 801,550,588.77 |
开发支出 | 191,735,166.85 | 228,976,388.20 |
商誉 | 133,307,184.32 | 135,259,916.80 |
长期待摊费用 | 55,533,687.78 | 57,000,674.7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74,488,628.13 | 314,681,971.4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1,961,404.20 | 3,841,768.4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736,915,112.46 | 4,136,174,040.98 |
资产总计 | 21,355,715,381.87 | 25,414,415,743.42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618,659,500.00 | 1,390,38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769,261.0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385,174.00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329,133,388.84 | 2,248,829,909.35 |
应付账款 | 3,081,823,527.93 | 3,814,923,982.31 |
预收款项 | 604,575,963.89 | 412,663,128.28 |
合同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45,005,321.16 | 52,043,065.40 |
应交税费 | 89,554,769.22 | 98,160,132.56 |
其他应付款 | 121,880,142.02 | 241,748,908.93 |
其中:应付利息 | 72,106,339.46 | |
应付股利 | 2,726,784.90 | 19,051,851.60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85,006,141.43 | 2,057,594,512.34 |
其他流动负债 | 589,922,792.92 | 936,583,016.31 |
流动负债合计 | 8,166,330,808.41 | 11,253,311,829.48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152,300,000.00 | 1,269,463,892.00 |
应付债券 | 102,574,730.97 | 1,490,351,677.42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338,950,841.75 | 68,990,576.14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56,767,178.52 | 80,089,922.40 |
递延收益 | 130,424,293.06 | 110,411,275.5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6,605,183.38 | 67,830,324.7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847,622,227.68 | 3,087,137,668.22 |
负债合计 | 10,013,953,036.09 | 14,340,449,497.70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349,720,302.00 | 2,350,503,951.00 |
其他权益工具 | 307,725,300.00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307,725,300.00 | |
资本公积 | 1,131,027,766.85 | 1,160,230,883.12 |
减:库存股 | 92,278,117.30 |
其他综合收益 | -16,007,273.03 | -7,066,791.55 |
专项储备 | 1,873,845.32 | |
盈余公积 | 343,716,657.40 | 339,518,010.59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5,527,978,450.29 | 5,463,756,776.6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9,646,035,048.83 | 9,214,664,712.52 |
少数股东权益 | 1,695,727,296.95 | 1,859,301,533.2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341,762,345.78 | 11,073,966,245.7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1,355,715,381.87 | 25,414,415,743.42 |
法定代表人:刘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艳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晓红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299,298,035.73 | 2,058,745,152.1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21,384,215.98 | 25,750,853.26 |
应收账款 | 3,754,945,404.03 | 7,590,835,961.36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438,305,122.56 | 493,269,946.54 |
其他应收款 | 1,324,806,213.57 | 1,393,837,629.8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2,000,000.00 | |
存货 | 912,343,945.22 | 736,070,477.40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 | 20,034,684.58 | 15,105,974.09 |
流动资产合计 | 8,971,117,621.67 | 12,313,615,994.62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7,000,000.00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852,150,452.76 | 2,370,322,887.8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7,00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74,255,000.49 | 61,052,280.02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19,602,309.52 | 134,710,701.14 |
开发支出 | 120,521,411.91 | 106,463,995.37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8,127,796.45 | 11,227,447.0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3,167,696.41 | 157,525,613.6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364,824,667.54 | 2,868,302,925.11 |
资产总计 | 12,335,942,289.21 | 15,181,918,919.7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650,000,000.00 | 710,000,00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976,552,410.90 | 2,051,892,609.53 |
应付账款 | 1,518,459,972.93 | 2,231,242,622.05 |
预收款项 | 30,720,789.88 | 39,044,585.94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
应交税费 | 33,199,293.39 | 3,199,970.42 |
其他应付款 | 1,788,506,937.64 | 381,934,373.59 |
其中:应付利息 | 66,602,739.73 | |
应付股利 | 7,938,105.29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48,543,919.84 | 1,010,00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380,268,907.16 | 778,996,090.50 |
流动负债合计 | 5,626,252,231.74 | 7,206,310,252.03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40,000,000.00 | 485,000,000.00 |
应付债券 | 102,574,730.97 | 1,490,351,677.42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42,574,730.97 | 1,975,351,677.42 |
负债合计 | 5,968,826,962.71 | 9,181,661,929.45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349,720,302.00 | 2,350,503,951.00 |
其他权益工具 | 307,725,300.00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307,725,300.00 | |
资本公积 | 1,160,525,842.33 | 1,164,592,232.60 |
减:库存股 | 92,278,117.3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43,716,657.40 | 339,518,010.59 |
未分配利润 | 2,205,427,224.77 | 2,237,920,913.3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367,115,326.50 | 6,000,256,990.2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2,335,942,289.21 | 15,181,918,919.73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8,483,192,866.66 | 15,380,522,348.08 |
其中:营业收入 | 8,483,192,866.66 | 15,380,522,348.08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8,869,949,263.20 | 13,821,208,830.90 |
其中:营业成本 | 7,466,421,719.42 | 12,208,775,322.18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3,430,967.82 | 62,384,750.31 |
销售费用 | 164,168,127.41 | 165,806,593.82 |
管理费用 | 444,478,605.98 | 500,042,319.01 |
研发费用 | 249,055,516.34 | 292,778,248.81 |
财务费用 | 532,394,326.23 | 591,421,596.77 |
其中:利息费用 | 333,697,250.08 | 441,776,540.56 |
利息收入 | 64,913,279.94 | 20,267,867.18 |
加:其他收益 | 38,398,410.30 | 43,899,703.8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107,604.83 | -4,575,194.6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83,760.99 | -692,308.75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107,897.00 | -4,581,922.0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52,389,869.82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067,144.58 | -913,877,415.5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98,292.49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1,363,323.66 | 680,178,688.87 |
加:营业外收入 | 13,400,426.10 | 14,075,470.61 |
减:营业外支出 | 1,045,001.77 | 15,806,431.8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3,718,747.99 | 678,447,727.64 |
减:所得税费用 | -16,413,073.78 | 90,176,817.0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0,131,821.77 | 588,270,910.56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0,131,821.77 | 588,270,910.56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38,701,830.39 | 505,512,560.90 |
2.少数股东损益 | -18,570,008.62 | 82,758,349.66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585,108.52 | 27,547,060.04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8,940,481.48 | -4,559,521.05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940,481.48 | -4,559,521.05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8,940,481.48 | -4,559,521.05 |
9.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3,525,590.00 | 32,106,581.09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24,716,930.29 | 615,817,970.6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29,761,348.91 | 500,953,039.85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5,044,418.62 | 114,864,930.75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59 | 0.216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59 | 0.215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刘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艳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晓红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951,275,626.84 | 3,754,625,679.14 |
减:营业成本 | 822,289,490.66 | 2,735,764,262.66 |
税金及附加 | -20,158,634.15 | 7,372,493.36 |
销售费用 | 92,518,894.76 | 53,718,565.51 |
管理费用 | 79,697,585.12 | 114,832,747.41 |
研发费用 | 94,951,369.16 | 115,186,458.35 |
财务费用 | 310,051,830.56 | 287,418,913.12 |
其中:利息费用 | 193,920,726.86 | 253,112,991.05 |
利息收入 | 112,501,615.17 | 73,295,702.15 |
加:其他收益 | 2,139,150.00 | 4,678,715.1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533,508.76 | -692,308.7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83,760.99 | -692,308.75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28,736,017.7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80,846,997.1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4,333,767.28 | -136,528,351.97 |
加:营业外收入 | 102,804.81 | 39,522.51 |
减:营业外支出 | 150,149.98 | 809,128.49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286,422.11 | -137,297,957.95 |
减:所得税费用 | -27,700,046.03 | -18,631,169.82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1,986,468.14 | -118,666,788.13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1,986,468.14 | -118,666,788.13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9.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1,986,468.14 | -118,666,788.13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3,014,756,441.59 | 11,302,313,486.27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1,036,075.45 | 54,426,572.61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9,207,454.69 | 125,929,701.3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274,999,971.73 | 11,482,669,760.2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262,239,977.80 | 10,937,712,820.14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28,103,093.93 | 700,549,224.63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37,941,060.57 | 700,866,722.2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3,669,337.22 | 528,676,320.5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721,953,469.52 | 12,867,805,087.5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53,046,502.21 | -1,385,135,327.3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86,6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38,155.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34,604.00 | 634,076.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59,359.00 | 634,076.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01,650,581.24 | 165,224,659.2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90,613,92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852,447.89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95,116,949.13 | 165,224,659.2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2,657,590.13 | -164,590,583.2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8,120,300.00 | 2,704,050.4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395,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75,500,000.00 | 2,273,23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70,777,478.79 | 506,818,401.7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454,397,778.79 | 2,782,752,452.19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985,637,642.29 | 3,225,191,470.44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85,619,104.42 | 590,799,086.85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20,460,087.35 | 25,200,881.63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70,926,422.29 | 978,236,635.9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242,183,169.00 | 4,794,227,193.1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87,785,390.21 | -2,011,474,741.0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849,769.33 | 9,630,215.62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67,753,752.54 | -3,551,570,435.97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70,040,757.27 | 6,021,611,193.2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437,794,509.81 | 2,470,040,757.27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434,689,299.94 | 1,354,960,462.15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1,753,686.86 | 32,902,023.3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06,442,986.80 | 1,387,862,485.4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518,902,399.47 | 969,746,736.02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6,508,332.47 | 116,922,793.2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56,715,744.52 | 92,208,671.6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4,010,112.99 | 245,339,060.5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56,136,589.45 | 1,424,217,261.3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50,306,397.35 | -36,354,775.9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86,6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31,400.00 | 41,65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21,360,088.34 | 1,611,983,275.3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22,278,088.34 | 1,612,024,925.3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5,559,688.84 | 28,348,543.99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84,477,586.61 | 38,820,930.91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55,415,109.47 | 1,481,253,217.8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85,452,384.92 | 1,548,422,692.7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3,174,296.58 | 63,602,232.5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7,725,3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50,000,000.00 | 1,210,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994,244,814.06 | 623,907,815.7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951,970,114.06 | 1,833,907,815.78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117,016,700.00 | 1,524,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02,231,810.49 | 385,136,634.46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70,509,372.69 | 1,068,332,296.7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689,757,883.18 | 2,977,468,931.2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2,212,230.88 | -1,143,561,115.4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49,344,331.65 | -1,116,313,658.8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77,558,564.32 | 1,693,872,223.1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26,902,895.97 | 577,558,564.32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350,503,951.00 | 1,160,230,883.12 | 92,278,117.30 | -7,066,791.55 | 339,518,010.59 | 5,463,756,776.66 | 9,214,664,712.52 | 1,859,301,533.20 | 11,073,966,245.7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50,503,951.00 | 1,160,230,883.12 | 92,278,117.30 | -7,066,791.55 | 339,518,010.59 | 5,463,756,776.66 | 9,214,664,712.52 | 1,859,301,533.20 | 11,073,966,245.7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83,649.00 | 307,725,300.00 | -29,203,116.27 | -92,278,117.30 | -8,940,481.48 | 1,873,845.32 | 4,198,646.81 | 64,221,673.63 | 431,370,336.31 | -163,574,236.25 | 267,796,100.0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940,481.48 | 138,701,830.39 | 129,761,348.91 | -5,044,418.62 | 124,716,930.2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83,649.00 | 307,725,300.00 | -29,203,116.27 | -92,278,117.30 | 370,016,652.03 | -139,323,719.78 | 230,692,932.2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5,136,726.00 | -25,136,726.00 | -157,428,862.03 | -182,565,588.03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07,725,300.00 | 307,725,300.00 | 307,725,300.0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783,649.00 | -4,066,390.27 | -92,278,117.30 | 87,428,078.03 | 18,105,142.25 | 105,533,220.28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198,646.81 | -74,480,156.76 | -70,281,509.95 | -20,455,328.07 | -90,736,838.0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198,646.81 | -4,198,646.8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0,281,509.95 | -70,281,509.95 | -20,455,328.07 | -90,736,838.02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873,845.32 | 1,873,845.32 | 1,249,230.22 | 3,123,075.54 | |||||||||||
1.本期提取 | 8,696,855.22 | 8,696,855.22 | 5,286,848.36 | 13,983,703.58 | |||||||||||
2.本期使用 | 6,823,009.90 | 6,823,009.90 | 4,037,618.14 | 10,860,628.0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49,720,302.00 | 307,725,300.00 | 1,131,027,766.85 | -16,007,273.03 | 1,873,845.32 | 343,716,657.40 | 5,527,978,450.29 | 9,646,035,048.83 | 1,695,727,296.95 | 11,341,762,345.78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808,079,963.00 | 1,699,782,971.12 | 187,030,415.71 | -2,507,270.50 | 339,518,010.59 | 5,139,052,212.06 | 8,796,895,470.56 | 1,724,499,740.37 | 10,521,395,210.9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08,079,963.00 | 1,699,782,971.12 | 187,030,415.71 | -2,507,270.50 | 339,518,010.59 | 5,139,052,212.06 | 8,796,895,470.56 | 1,724,499,740.37 | 10,521,395,210.9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42,423,988.00 | -539,552,088.00 | -94,752,298.41 | -4,559,521.05 | 324,704,564.60 | 417,769,241.96 | 134,801,792.83 | 552,571,034.7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559,521.05 | 505,512,560.90 | 500,953,039.85 | 114,864,930.75 | 615,817,970.6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871,900.00 | -92,278,117.31 | 95,150,017.31 | 46,039,579.34 | 141,189,596.6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7,700,000.00 | 7,7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871,900.00 | -92,278,117.31 | 95,150,017.31 | 38,339,579.34 | 133,489,596.65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2,474,181.10 | -180,807,996.30 | -178,333,815.20 | -26,102,717.26 | -204,436,532.4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474,181.10 | -180,807,996.30 | -178,333,815.20 | -26,102,717.26 | -204,436,532.46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542,423,988.00 | -542,423,988.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542,423,988.00 | -542,423,988.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50,503,951.00 | 1,160,230,883.12 | 92,278,117.30 | -7,066,791.55 | 339,518,010.59 | 5,463,756,776.66 | 9,214,664,712.52 | 1,859,301,533.20 | 11,073,966,245.72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350,503,951.00 | 1,164,592,232.60 | 92,278,117.30 | 339,518,010.59 | 2,237,920,913.39 | 6,000,256,990.2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50,503,951.00 | 1,164,592,232.60 | 92,278,117.30 | 339,518,010.59 | 2,237,920,913.39 | 6,000,256,990.2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83,649.00 | 307,725,300.00 | -4,066,390.27 | -92,278,117.30 | 4,198,646.81 | -32,493,688.62 | 366,858,336.2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1,986,468.14 | 41,986,468.14 | ||||||||||
(二)所有者 |
投入和减少资本 | -783,649.00 | 307,725,300.00 | -4,066,390.27 | -92,278,117.30 | 395,153,378.0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07,725,300.00 | 307,725,300.0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783,649.00 | -4,066,390.27 | -92,278,117.30 | 87,428,078.03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198,646.81 | -74,480,156.76 | -70,281,509.9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198,646.81 | -4,198,646.81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0,281,509.95 | -70,281,509.95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
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49,720,302.00 | 307,725,300.00 | 1,160,525,842.33 | 343,716,657.40 | 2,205,427,224.77 | 6,367,115,326.50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808,079,963.00 | 1,704,144,320.60 | 187,030,415.71 | 339,518,010.59 | 2,537,395,697.82 | 6,202,107,576.3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08,079,963.00 | 1,704,144,320.60 | 187,030,415.71 | 339,518,010.59 | 2,537,395,697.82 | 6,202,107,576.3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42,423,988.00 | -539,552,088.00 | -94,752,298.41 | -299,474,784.43 | -201,850,586.0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8,666,788.13 | -118,666,788.1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871,900.00 | -92,278,117.31 | 95,150,017.3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871,900.00 | -92,278,117.31 | 95,150,017.31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474,181.10 | -180,807,996.30 | -178,333,815.2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474,181.10 | -180,807,996.30 | -178,333,815.2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542,423,988.00 | -542,423,988.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542,423,988.00 | -542,423,988.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50,503,951.00 | 1,164,592,232.60 | 92,278,117.30 | 339,518,010.59 | 2,237,920,913.39 | 6,000,256,990.28 |
三、公司基本情况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北京三聚化工技术有限公司,由自然人林科、张杰、李冬共同出资设立,成立于1997年6月3日,注册资本为10万元。经过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后,2007年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1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后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法人股东2名,出资2,861.3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56.11%;自然人股东18人,出资2,238.6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43.89%。根据2007年10月29日第五届第二次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整体变更为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11月26日于北京市工商局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025574Y。
经2008年增资及2009年股权转让后,公司注册资本为7,227万元,其中: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中恒天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人股东持股3,486.33万股,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48.25%;自然人股东持股3,740.67万股,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51.75%。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400号)核准,公司于2010年4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19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10014号《验资报告》。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9,727万元。
根据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总股本由9,727万股增加至19,454万股,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13日出具的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010017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9,454万元。
根据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总股本由19,454万股增加至38,908万股,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4月28日出具的(2012)年中磊(验A)字第0010号
验资报告审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8,908万元。
根据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总股本由38,908万股增加至50,580.40万股,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5月15日出具的利安达验字[2013]第1012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0,580.40万元。
根据公司2014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向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33,978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6.48元/股。本次实收资本(股本)变更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4]第1048号验资报告,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08,837,978.00元。
根据2015年4月10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按每10股转增3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152,651,393股,每股面值1元。转增基准日期为2015年4月30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1,489,371.00元。本次实收资本(股本)变更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5]第1053号验资报告,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661,489,371.00元。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656号文)的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6,734,079股的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778,223,450.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778,223,450.00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4年12月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由于公司已于2015月4月30日实施完毕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15年6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7.13元/股。本次实收资本(股本)变更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5]第2056号验资报告,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778,223,450.00元。
根据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修改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16年1月14日向刘雷、林科等190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84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7.37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公司增加股本人民币18,470,000.0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796,693,450.00元。本次实收资本变更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6]第2025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6年5月13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89,111,693.00元,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基准日期为2016年5月13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85,805,143.00元,股本为1,185,805,143.00元。本次实收资本变更业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准验字[2016]1097号验资报告。
2016年5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及《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激励计划首期授予并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49名激励对象在公司第一个行权期内可行权总数量为9,790,749份股票期权,并选择自主行权模式。第一期行权数量为9,790,749.00股,增加股本9,790,749.00元,行权后股本变更为1,195,595,892.00元。本次实收资本变更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7]第2064号验资报告。2017年3月15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97,797,946.00元,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基准日期为2017年4月28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93,393,838.00元,股本为1,793,393,838.00元。本次实收资本变更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7]第2065号验资报告。2017年2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同意已获授股票期权的49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9,790,750份,并选择自主行权的方式,以及2017年4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权益数量及行权/回购价格的议案》,股票期权调整为14,686,125份,行权价格调整为5.791元每股。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4,686,125.00元,新增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8,079,963.00元。本次实收资本变更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7]第2075号验资报告。
根据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42,423,988.00元,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基准日为2018年7月24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50,503,951.00元,股本为2,350,503,951.00元。本次实收资本变更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8】京A2028号验资报告进行验证。
根据公司与股东王庆明限制性股票回购协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股东王庆明减资783,649.00元。公司按每股人民币5.985元,以货币方式归还王庆明人民币4,690,139.27元,同时分别减少股本人民币783,649.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3,906,490.27元。变更后公司股本为人民币2,349,720,302.00元。上述减资事项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利安达验字[2019]京A2014号验资报告审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本总数为2,349,720,302.00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49,720,302.00元。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北路33号1号楼大行基业大厦9层;
法定代表人:刘雷;
本公司母公司为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财务报表已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7日决议批准报出。
本公司2019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二级子公司共20户(另有三级公司32户,三级以上公司23户),二级、三级公司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比上年度增加8户,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公司管理层对持续经营能力评估后认为未来12个月不存在可能导致持续能力发生重大疑惑的事项。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包括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起止日期按公历日期确定。公司会计年度为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同时在备查薄中予以登记。如果被合并方在被合并以前,是最终控制方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所控制的,则合并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还应包含相关的商誉金额。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
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与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与发行债务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方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 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
母公司将其全部子公司(包括母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结构化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母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以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如果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的,需要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企业集团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3)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②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
③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
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企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⑤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 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 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指从购入日起不超过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发生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2)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项目的折算方法、汇兑损益的处理方法
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与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股票、基金等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3)外币报表折算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以下规定,将以外币表示的财务报表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表示的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方法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其他综合收益”中单独列示。以外币表示的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10、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③不属于上述①或②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①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④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
①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②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D、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
的一部分。
③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B、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C、不属于上述①或②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①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I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II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D、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④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A、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a、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b、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B、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①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②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公允价值计量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包括:
①公允价值初始计量
本公司根据交易性质和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特征等,判断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是否与其交易价格相等。其他相关会计准
则要求或者允许企业以公允价值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初始计量,且其交易价格与公允价值不相等的,公司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但其他相关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公允价值的估值技术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时,会充分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前情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③公允价值的层次划分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以上层次划分具体表现为: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①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②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5)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①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上述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并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损失准备。计提方法如下:
A. 期末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B.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款项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使用减值准备模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1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票据组合1 | 银行承兑汇票 |
应收票据组合2 | 商业承兑汇票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2、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计提方法如下:
a、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金额大于500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方法 |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进行账龄分析,并结合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情况确定应收款项的可回收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b、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账款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经单独测试后未单项计提的应收款项,按以下信用风险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名称 | 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 |
应收账款组合1:货款或往来款 | 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 |
应收账款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该项组合预期不会产生信用损失 |
c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理由 | 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 |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方法 | 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按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预期信用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3、应收款项融资
无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 |
其他应收款组合1:保证金、内部备用金等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该项组合预期不会产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组合2:往来款及其他 | 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 |
15、存货
(1)存货类别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产成品(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的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3)确定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中期末及年末,本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存货因已霉烂变质、市场价格持续下跌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产品更新换代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为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6、合同资产
无
17、合同成本
无
18、持有待售资产
(1)确认标准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下同)应当确认为持有待售: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企业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批准的,应当已经取得股东大会或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2)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能够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某项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公司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1)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再收回金额。
19、债权投资
无20、其他债权投资
无
21、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长期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长期应收款组合1 | 应收融资租赁款项 |
长期应收款组合2 | 应收其他长期应收款项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
损失。
22、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本公司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附注四、5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②除本公司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有关规定确定。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都可以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比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有关规定确定。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对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与本公司不一致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以本公司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以及以本公司取得投资时有关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等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影响进行调整,并且将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被投资
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在确认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如果被投资单位以后各期实现盈利的,在收益分享额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以后,按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的金额,依次恢复长期权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23、投资性房地产
无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固定资产: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0年 | 5% | 3.17%-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年 | 5% | 9.50%-19.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 | 19.0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年 | 5% | 19.00%-31.67% |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按该项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预计净残值、已提折旧及减值准备后的金额和剩余使用寿命,计提折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时,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果发现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具体认定依据为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条件的: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②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会行使这种选择权;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④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为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及减值准备。
25、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以自营方式建造。本公司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
(2)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
(3)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4)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2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继续进行。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3)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①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②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本公司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
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在
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7、生物资产
无
28、油气资产
无
29、使用权资产
无
30、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分别为:①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②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本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①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②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③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④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⑤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⑥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⑦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本公司采用直线法摊销。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寿命的复核程序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等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①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②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31、长期资产减值
(1)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①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单项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②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A.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B.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C.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公司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D.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E.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F.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G.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2)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公司应当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公司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同时,在认定资产组时,考虑公司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如是按照生产线、业务种类还是按照地区或者区域等)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资产组一经确定,各个会计期间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3)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以及未探明矿区权益,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4)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
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32、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年和以后各期分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项目受益期内平均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3、合同负债
无
3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职工为公司提供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①公司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②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如下步骤:
A.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
B.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资产上限是指公司可从设定受益计划退款或减少未来对设定受益计划缴存资金而获得的经济利益的现值;
C.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D.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①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②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但是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后相关资产成本。
35、租赁负债
无
36、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当与对外担保、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裁员计划、亏损合同、重组义务、固定资产弃置义务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该范围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按如下方法确定:
①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②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发生额及其发生概率计算确定。
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的,则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7、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在各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各期应分摊的费用。对于跨越多个会计期间的期权费用,一般可以按照该期权在某会计期间内等待期长度占整个等待期长度的比例进行分摊。
3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无
39、收入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1)销售商品的收入确认
①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
④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的收入确认
①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
②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劳务收入。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表明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A.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B.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C.固定造价合同还必须同时满足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计量及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③合同完工进度的确认方法:本公司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确认
在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和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等两个条件时,本公司分别以下情况确认收入:
①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②使用费收入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4)公司确认收入的具体时点
①环保新材料及化工产品(原能源净化产品)销售,在发货并取得客户确认的收货确认单时确认收入;
②贸易增值服务为商品购销业务,在发货并取得客户的结算单时确认收入,并开具发票;公司贸易增值服务交易过程中承担了商品采购、销售上的主要风险,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自主选择供应商及客户,对销售的商品具有协商定价权,公司贸易增值服务采用全额法确认;
③化石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能源净化综合服务)及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中的设备销售,在发货并取得客户确认的收货确认单时确认收入;
④化石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能源净化综合服务)及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中提供专利和技术许可及服务收入确认时点:在取得客户确认的技术清单、服务完成资料等时确认收入,并开具发票;
⑤化石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能源净化综合服务)及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中的土建安装把一个项目按形象进度分成若干个节点,签订各分项施工合同,当工程进度达到合同约定的节点时,对工程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并取得客户、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确认收入;
⑥油气设施制造及综合服务按照完工进度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40、政府补助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包括资产与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暂时性差异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依据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①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②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3)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依据
对于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①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②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4)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
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除原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部分,其减记金额也应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其他的情况应计入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在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可以恢复。
4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出租人、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出租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下同),计入租入资产价值。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出租人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或有租金是指金额不固定、以时间长短以外的其他因素(如销售量、使用量、物价指数等)为依据计算的租金。由于或有租金的金额不固定,无法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对其进行分摊,因此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其他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了相应调整。 | 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3月18日批准。 | 相关列报调整影响见下表。 |
2019年4月30日,国家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执行。 | 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7月11日批准。 | 相关列报调整影响见下表。 |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A、首次执行日前后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对比表a、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667,779.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667,779.00 |
可供出售金融 | 以成本计 | 27,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 | 以公允价值计 | 27,000,000.00 |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资产 | 量(权益工具) | 金融资产 |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385,174.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385,174.00 |
其他应付款 | 摊余成本 | 241,748,908.93 | 其他应付款 | 摊余成本 | 169,642,569.47 |
其中:应付利息 | 摊余成本 | 72,106,339.46 | 其中:应付利息 | 摊余成本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摊余成本 | 2,057,594,512.3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摊余成本 | 2,129,700,851.80 |
注:按照2017年3月31日起陆续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2号、企业会计准则23号、企业会计准则24号、企业会计准则37号等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和应用指南(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以及2018年6月1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要求,国内上市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及新的报表格式。本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的要求,将所持有的远期外汇协议由原通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改为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和列示;将所持有的对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投资,由原通过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改为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并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列示;将所持有的远期外汇协议,由原通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核算,改为通过交易性金融负债核算和列示,将归属期内尚未到期的借款利息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b、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以成本计量(权益工具) | 27,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27,0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摊余成本 | 381,934,373.59 | 其他应付款 | 摊余成本 | 315,331,633.86 |
其中:应付利息 | 摊余成本 | 66,602,739.73 | 其中:应付利息 | 摊余成本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摊余成本 | 1,010,0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摊余成本 | 1,076,602,739.73 |
注:按照2017年3月31日起陆续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2号、企业会计准则23号、企业会计准则24号、企业会计准则37号等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和应用指南(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以及2018年6月1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
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要求,国内上市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及新的报表格式,本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的要求,将所持有的对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投资,由原通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改为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并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列示,将归属期内尚未到期的借款利息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B、首次执行日,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调节表a、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原准则) | 667,779.00 | -667,779.0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67,779.00 | 667,779.00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准则) | 27,000,000.00 | -27,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7,000,000.00 | 27,000,000.0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原准则) | 385,174.00 | -385,174.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85,174.00 | 385,174.00 | ||
其他应付款 | 241,748,908.93 | -72,106,339.46 | 169,642,569.47 | |
其中:应付利息 | 72,106,339.46 | -72,106,339.46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57,594,512.34 | 72,106,339.46 | 2,129,700,851.80 |
b、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准则) | 27,000,000.00 | -27,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7,000,000.00 | 27,0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381,934,373.59 | -66,602,739.73 | 315,331,633.86 | |
其中:应付利息 | 66,602,739.73 | -66,602,739.7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10,000,000.00 | 66,602,739.73 | 1,076,602,739.73 |
C、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①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内容和原因。
2019年4月30日,国家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
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7月11日批准。
②2018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12,318,521,841.53 | 7,616,586,814.62 |
应收票据 | 550,809,057.01 | 25,750,853.26 | ||
应收账款 | 11,767,712,784.52 | 7,590,835,961.36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6,063,753,891.66 | 4,283,135,231.58 |
应付票据 | 2,248,829,909.35 | 2,051,892,609.53 | ||
应付账款 | 3,814,923,982.31 | 2,231,242,622.05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012,961,404.69 | 4,012,961,404.69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67,779.00 | 667,779.0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667,779.00 | -667,779.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550,809,057.01 | 550,809,057.01 | |
应收账款 | 11,767,712,784.52 | 11,767,712,784.52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612,934,687.45 | 2,612,934,687.45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64,053,489.99 | 264,053,489.99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975,255,193.97 | 1,975,255,193.97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93,847,305.81 | 93,847,305.81 | |
流动资产合计 | 21,278,241,702.44 | 21,278,241,702.44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7,000,000.00 | -27,000,000.00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8,846,339.58 | 8,846,339.58 | |
长期股权投资 | 59,578,190.61 | 59,578,190.6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7,000,000.00 | 27,00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432,822,390.40 | 2,432,822,390.40 | |
在建工程 | 66,615,812.01 | 66,615,812.0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无形资产 | 801,550,588.77 | 801,550,588.77 | |
开发支出 | 228,976,388.20 | 228,976,388.20 | |
商誉 | 135,259,916.80 | 135,259,916.80 | |
长期待摊费用 | 57,000,674.72 | 57,000,674.7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14,681,971.41 | 314,681,971.4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841,768.48 | 3,841,768.4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136,174,040.98 | 4,136,174,040.98 | |
资产总计 | 25,414,415,743.42 | 25,414,415,743.4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390,380,000.00 | 1,390,380,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85,174.00 | 385,174.0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385,174.00 | -385,174.00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248,829,909.35 | 2,248,829,909.35 | |
应付账款 | 3,814,923,982.31 | 3,814,923,982.31 | |
预收款项 | 412,663,128.28 | 412,663,128.28 | |
合同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52,043,065.40 | 52,043,065.40 | |
应交税费 | 98,160,132.56 | 98,160,132.56 | |
其他应付款 | 241,748,908.93 | 169,642,569.47 | -72,106,339.46 |
其中:应付利息 | 72,106,339.46 | -72,106,339.46 | |
应付股利 | 19,051,851.60 | 19,051,851.60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57,594,512.34 | 2,129,700,851.80 | 72,106,339.46 |
其他流动负债 | 936,583,016.31 | 936,583,016.31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253,311,829.48 | 11,253,311,829.48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269,463,892.00 | 1,269,463,892.00 | |
应付债券 | 1,490,351,677.42 | 1,490,351,677.42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68,990,576.14 | 68,990,576.14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80,089,922.40 | 80,089,922.40 | |
递延收益 | 110,411,275.51 | 110,411,275.5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7,830,324.75 | 67,830,324.75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087,137,668.22 | 3,087,137,668.22 | |
负债合计 | 14,340,449,497.70 | 14,340,449,497.70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350,503,951.00 | 2,350,503,951.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160,230,883.12 | 1,160,230,883.12 | |
减:库存股 | 92,278,117.30 | 92,278,117.30 | |
其他综合收益 | -7,066,791.55 | -7,066,791.55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39,518,010.59 | 339,518,010.59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5,463,756,776.66 | 5,463,756,776.6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9,214,664,712.52 | 9,214,664,712.52 |
少数股东权益 | 1,859,301,533.20 | 1,859,301,533.2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073,966,245.72 | 11,073,966,245.7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5,414,415,743.42 | 25,414,415,743.42 |
调整情况说明
按照2017年3月31日起陆续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2号、企业会计准则23号、企业会计准则24号、企业会计准则37号等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和应用指南(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以及2018年6月1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要求,国内上市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及新的报表格式。本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的要求,将所持有的远期外汇协议由原通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改为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和列示;将所持有的对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投资,由原通过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改为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并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列示;将所持有的远期外汇协议,由原通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核算,改为通过交易性金融负债核算和列示,将归属期内尚未到期的借款利息重分类至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058,745,152.10 | 2,058,745,152.1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5,750,853.26 | 25,750,853.26 | |
应收账款 | 7,590,835,961.36 | 7,590,835,961.36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493,269,946.54 | 493,269,946.54 | |
其他应收款 | 1,393,837,629.87 | 1,393,837,629.87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736,070,477.40 | 736,070,477.40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 | 15,105,974.09 | 15,105,974.09 | |
流动资产合计 | 12,313,615,994.62 | 12,313,615,994.62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7,000,000.00 | -27,000,000.00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370,322,887.88 | 2,370,322,887.88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7,000,000.00 | 27,00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61,052,280.02 | 61,052,280.02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34,710,701.14 | 134,710,701.14 | |
开发支出 | 106,463,995.37 | 106,463,995.37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1,227,447.04 | 11,227,447.0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7,525,613.66 | 157,525,613.6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868,302,925.11 | 2,868,302,925.11 | |
资产总计 | 15,181,918,919.73 | 15,181,918,919.7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710,000,000.00 | 710,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051,892,609.53 | 2,051,892,609.53 |
应付账款 | 2,231,242,622.05 | 2,231,242,622.05 | |
预收款项 | 39,044,585.94 | 39,044,585.94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
应交税费 | 3,199,970.42 | 3,199,970.42 | |
其他应付款 | 381,934,373.59 | 315,331,633.86 | -66,602,739.73 |
其中:应付利息 | 66,602,739.73 | -66,602,739.73 | |
应付股利 | 7,938,105.29 | 7,938,105.29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10,000,000.00 | 1,076,602,739.73 | 66,602,739.73 |
其他流动负债 | 778,996,090.50 | 778,996,090.50 | |
流动负债合计 | 7,206,310,252.03 | 7,206,310,252.0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485,000,000.00 | 485,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1,490,351,677.42 | 1,490,351,677.42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75,351,677.42 | 1,975,351,677.42 | |
负债合计 | 9,181,661,929.45 | 9,181,661,929.45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350,503,951.00 | 2,350,503,951.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资本公积 | 1,164,592,232.60 | 1,164,592,232.60 | |
减:库存股 | 92,278,117.30 | 92,278,117.3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39,518,010.59 | 339,518,010.59 | |
未分配利润 | 2,237,920,913.39 | 2,237,920,913.39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000,256,990.28 | 6,000,256,990.2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5,181,918,919.73 | 15,181,918,919.73 |
调整情况说明
按照2017年3月31日起陆续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2号、企业会计准则23号、企业会计准则24号、企业会计准则37号等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和应用指南(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以及2018年6月1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要求,国内上市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及新的报表格式,本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的要求,将所持有的对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投资,由原通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改为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并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列示,将归属期内尚未到期的借款利息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
(4)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境内销售货物、技术服务收入等 | 16%、13%、10%、9%、6%、3% |
消费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纳的流转税额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25%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纳的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缴纳的流转税额 | 2%、1.5% |
房产税 | 自用房产以房产原值的70%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为1.2%;房产出租以房产租赁收入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为12% | 1.2%、12% |
其他税费 | 按相关规定计缴 |
注:本公司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于2019年1~3月期间的适用税率为16%/10%,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税率调整为13%/9%。同时,作为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的下属公司,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可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15% |
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15%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15%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5% |
北京宝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成都巨涛油气工程有限公司 | 15% |
蓬莱巨涛海洋工程重工有限公司 | 15% |
浙江聚金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呼伦贝尔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开封市三聚绿宝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桦川县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靖宇县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金昌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同江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绥滨县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哈尔滨市绿荣生物质材料有限公司 | 20% |
虎林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桦南县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宁安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兴安盟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周口三聚绿沃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河南省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济源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重庆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通辽三聚绿源汇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
平罗县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
岐山县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
玛纳斯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
包头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
阜新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
宿州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
亳州市三聚绿汇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
绵阳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
海南三聚绿色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 | |
除上述外的其他境内纳税主体 | 25% |
2、税收优惠
(1)2017年10月25日,本公司取得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联合签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号GR201711002992,有效期三年,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第一分公司与公司本部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取得了由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共同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921000475,有效期三年,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
(3)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取得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号:GR201911001086,有效期三年,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
(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被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号GR201842000426,有效期三年,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
(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03日取得了由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共同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23000174,有效期三年,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
(6)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已取得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签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号GR201811002867,证书签发日期为2018年9月10日,有效期三年,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
(7)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宝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9月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已取得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签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号
GR201811002952,证书签发日期为2018年9月10日,有效期三年,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
(8)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巨涛油气工程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已取得由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联合签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号GR201751000594。证书签发日期为2017年8月29日,有效期三年,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
(9)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蓬莱巨涛海洋工程重工有限公司已取得由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签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号GR201937002912,证书签发日期为2019年11月25日,有效期三年,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聚金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同江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绥滨县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哈尔滨市绿荣生物质材料有限公司、虎林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桦南县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呼伦贝尔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桦川县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宁安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靖宇县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兴安盟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周口三聚绿沃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开封市三聚绿宝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济源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重庆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通辽三聚绿源汇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平罗县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岐山县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玛纳斯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包头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阜新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宿州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亳州市三聚绿汇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绵阳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金昌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海南三聚绿色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11)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本公司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3、其他
员工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代扣代缴。境外公司按照当地相关税收政策缴纳相应税款。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487,503.03 | 922,041.11 |
银行存款 | 3,216,915,834.17 | 2,367,209,400.14 |
其他货币资金 | 664,379,924.71 | 1,644,829,963.44 |
合计 | 3,881,783,261.91 | 4,012,961,404.6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83,291,762.13 | 44,119,370.93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447,112,422.07 | 1,542,920,647.42 |
其他说明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447,112,422.07元,其中:借款保证金200,000.00元;到期日在3个月以上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419,836,659.81元;到期日在3个月以上的信用证保证金23,952,092.29元;冻结款项3,123,669.97元。
(2)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放于境外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83,291,762.13元。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159,763.00 | 667,779.00 |
其中: | ||
衍生金融资产 | 3,159,763.00 | 667,779.00 |
合计 | 3,159,763.00 | 667,779.00 |
其他说明:
经艾华迪集团(AVISTAGROUP)评估,蓬莱巨涛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支行签署的远期外汇协议于2019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3,159,763.00元。
3、衍生金融资产
无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12,163,991.02 | 347,976,532.95 |
商业承兑票据 | 9,512,867.48 | 202,832,524.06 |
合计 | 521,676,858.50 | 550,809,057.01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 √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无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89,887,764.14 | |
商业承兑票据 | 109,096,531.52 | |
合计 | 698,984,295.66 |
(5)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无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99,673,934.46 | 4.78% | 167,731,127.47 | 41.97% | 231,942,806.99 |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95,670,393.56 | 4.73% | 163,727,586.57 | 41.38% | 231,942,806.99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003,540.90 | 0.05% | 4,003,540.9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7,954,186,841.91 | 95.22% | 987,850,474.75 | 12.42% | 6,966,336,367.16 | 13,383,991,416.98 | 100.00% | 1,616,278,632.46 | 12.08% | 11,767,712,784.52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7,954,186,841.91 | 95.22% | 987,850,474.75 | 12.42% | 6,966,336,367.16 | 13,383,991,416.98 | 100.00% | 1,616,278,632.46 | 12.08% | 11,767,712,784.52 |
合计 | 8,353,860,776.37 | 100.00% | 1,155,581,602.22 | 13.83% | 7,198,279,174.15 | 13,383,991,416.98 | 100.00% | 1,616,278,632.46 | 12.08% | 11,767,712,784.5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95,670,393.56 | 163,727,586.57 | 41.38% | 部分金额预计无法收回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003,540.90 | 4,003,540.9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399,673,934.46 | 167,731,127.47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7,954,186,841.91 | 987,850,474.75 | 12.42% |
合计 | 7,954,186,841.91 | 987,850,474.75 | --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909,346,688.10 |
1至2年 | 4,312,334,180.46 |
2至3年 | 846,547,009.72 |
3年以上 | 285,632,898.09 |
3至4年 | 118,481,814.55 |
4至5年 | 64,824,268.58 |
5年以上 | 102,326,814.96 |
合计 | 8,353,860,776.37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 1,616,278,632.46 | -461,196,951.23 | 499,920.99 | 1,155,581,602.22 | ||
合计 | 1,616,278,632.46 | -461,196,951.23 | 499,920.99 | 1,155,581,602.2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无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无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七台河市隆鹏煤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738,271,368.64 | 8.84% | 74,794,896.86 |
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665,920,737.11 | 7.97% | 33,296,036.86 |
山东海右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 485,391,609.84 | 5.81% | 83,396,074.48 |
内蒙古聚实能源有限公司 | 414,313,983.29 | 4.96% | 21,316,653.68 |
通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393,725,527.20 | 4.71% | 79,391,338.56 |
合计 | 2,697,623,226.08 | 32.29% | 292,195,000.44 |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金融资产转移方式 | 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账款转让 | 1,911,321,708.82 | -206,961,091.77 |
合计 | 1,911,321,708.82 | -206,961,091.77 |
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9年1月29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在经营过程中形成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信托”),公司向粤财信托转让的应收账款账面原值30.00亿元人民币,交易约定的应收账款转让价款为25.862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转让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3)。同意公司将在经营过程中形成的部分应收账款5.73亿元转让给粤财信托,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00亿元,该应收账款转让不附追索权。
公司2019年12月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部分应收账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转让人民币13.38亿元的应收账款,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2.04亿元。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
6、应收款项融资
无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330,443,927.95 | 59.15% | 2,210,032,520.87 | 84.59% |
1至2年 | 689,565,611.75 | 30.66% | 351,274,936.12 | 13.44% |
2至3年 | 224,661,992.31 | 9.99% | 40,307,461.27 | 1.54% |
3年以上 | 4,660,214.15 | 0.20% | 11,319,769.19 | 0.43% |
合计 | 2,249,331,746.16 | -- | 2,612,934,687.45 |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账龄超过1年以上金额 | 账龄 | 未结算原因 |
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36,014,072.45 | 1-2年 | 预付货款尚未办理完成采购结算手续 |
抚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31,332,158.00 | 1-2年、2-3年 | 预付货款尚未办理完成采购结算手续 |
古县正大洗煤厂 | 非关联方 | 43,724,173.43 | 2-3年 | 预付货款尚未办理完成采购结算手续 |
河南鑫磊能源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42,891,481.44 | 1-2年 | 预付货款尚未办理完成采购结算手续 |
河北鑫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41,469,483.23 | 1-2年 | 预付货款尚未办理完成采购结算手续 |
合计 | 395,431,368.55 | - | - |
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共计918,887,818.21元,占期末预付款项总额的40.85%。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年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预付款时间 |
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76,491,540.05 | 7.85 | 1年以内、1-2年 |
抚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51,790,579.73 | 6.75 | 1年以内、1-2年、2-3年 |
泰州瑞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46,299,523.08 | 6.50 | 1年以内、1-2年 |
正本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32,000,000.00 | 5.87 | 1年以内 |
河南省顺成集团煤焦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25,991,319.75 | 5.60 | 1年以内 |
合计 | 732,572,962.61 | 32.57 | - |
其他说明:
本公司本年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为732,572,962.61元,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
32.57%。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260,908,174.28 | 264,053,489.99 |
合计 | 260,908,174.28 | 264,053,489.99 |
(1) 应收利息
无
(2)应收股利
无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内部备用金等款项 | 101,592,675.24 | 121,754,416.57 |
往来款及其他 | 203,358,454.75 | 177,454,574.60 |
合计 | 304,951,129.99 | 299,208,991.17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19年1月1日余额 | 4,457,557.10 | 30,697,944.08 | 35,155,501.18 | |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4,887,571.73 | 8,919,509.68 | 13,807,081.41 | |
本期转回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其他变动 | 80,373.12 | 80,373.12 | ||
2019年12月31日余额 | 9,425,501.95 | 34,617,453.76 | 44,042,955.71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69,141,602.92 |
1至2年 | 158,498,315.43 |
2至3年 | 2,975,874.04 |
3年以上 | 74,335,337.60 |
3至4年 | 4,609,418.01 |
4至5年 | 2,048,370.36 |
5年以上 | 67,677,549.23 |
合计 | 304,951,129.99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 35,155,501.18 | 13,807,081.41 | 5,000,000.00 | 80,373.12 | 44,042,955.71 | |
合计 | 35,155,501.18 | 13,807,081.41 | 5,000,000.00 | 80,373.12 | 44,042,955.7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蓬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5,000,000.00 | 银行存款回款 |
合计 | 5,000,000.00 | --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无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海南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合作经营中止往来款 | 69,810,881.66 | 1-2年 | 22.89% | 11,589,710.00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兴达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合作经营中止往来款 | 62,897,758.00 | 1-2年 | 20.63% | 6,289,775.80 |
黄骅市羊二庄回族镇项目办 | 土地保证金 | 24,080,028.02 | 5年以上 | 7.90% | 0.00 |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3,814,887.80 | 1年以内 | 7.81% | 1,190,744.39 |
蓬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往来款 | 22,000,000.00 | 5年以上 | 7.21% | 22,000,000.00 |
合计 | -- | 202,603,555.48 | -- | 66.44% | 41,070,230.19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无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无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无
9、存货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353,252,617.91 | 9,077,864.53 | 344,174,753.38 | 232,731,987.81 | 10,776,348.78 | 221,955,639.03 |
在产品 | 225,080,217.41 | 225,080,217.41 | 157,628,308.21 | 157,628,308.21 | ||
库存商品 | 610,074,689.22 | 6,311,475.97 | 603,763,213.25 | 509,124,778.06 | 434,581.87 | 508,690,196.19 |
周转材料 | 211,109.50 | 211,109.50 | 376,712.22 | 376,712.22 | ||
发出商品 | 661.35 | 661.35 | ||||
净化项目 | 1,175,936,727.66 | 1,175,936,727.66 | 1,139,002,180.35 | 52,398,503.38 | 1,086,603,676.97 | |
合计 | 2,364,555,361.70 | 15,389,340.50 | 2,349,166,021.20 | 2,038,864,628.00 | 63,609,434.03 | 1,975,255,193.97 |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0,776,348.78 | 1,698,484.25 | 9,077,864.53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434,581.87 | 6,311,475.97 | 434,581.87 | 6,311,475.97 | ||
周转材料 | ||||||
净化项目 | 52,398,503.38 | 52,398,503.38 | ||||
合计 | 63,609,434.03 | 6,311,475.97 | 54,531,569.50 | 15,389,340.50 |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及本年转回或转销原因
项目 |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依据 | 本年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本年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原材料 | 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本期实现对外销售 | ||
库存商品 | 预计无法正常销售 | 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本期实现对外销售 | |
净化项目 | 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本期实现对外销售 |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无
(4)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无
10、合同资产
无
11、持有待售资产
无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进项税 | 2,370,711.35 | |
租金 | 431,804.79 | 249,582.36 |
待认证进项税 | 13,315,357.19 | 3,435,974.67 |
预缴所得税 | 27,507,911.22 | 8,920,051.45 |
留抵税额 | 113,123,196.47 | 64,301,651.21 |
其他 | 117,000.54 | 14,569,334.77 |
合计 | 154,495,270.21 | 93,847,305.81 |
14、债权投资
无
15、其他债权投资
无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15,000,445.64 | 15,000,445.64 | 8,846,339.58 | 8,846,339.58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1,999,554.36 | 1,999,554.36 | 1,153,660.42 | 1,153,660.42 | |||
合计 | 15,000,445.64 | 15,000,445.64 | 8,846,339.58 | 8,846,339.58 | -- |
坏账准备减值情况无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无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北京三聚裕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9,578,190.61 | -583,760.99 | 58,994,429.62 | ||||||||
小计 | 59,578,190.61 | -583,760.99 | 58,994,429.62 |
合计 | 59,578,190.61 | -583,760.99 | 58,994,429.62 |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无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7,000,000.00 | 27,000,000.00 |
合计 | 27,000,000.00 | 27,000,000.00 |
2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无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539,751,343.56 | 2,432,580,921.70 |
固定资产清理 | 241,468.70 | |
合计 | 2,539,751,343.56 | 2,432,822,390.40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761,860,100.88 | 1,995,417,895.70 | 75,124,873.27 | 118,759,809.05 | 3,951,162,678.9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7,746,584.38 | 153,073,052.29 | 2,181,659.44 | 20,026,460.78 | 393,027,756.89 |
(1)购置 | 1,584,955.70 | 43,772,571.87 | 1,070,826.14 | 14,215,252.46 | 60,643,606.17 |
(2)在建工程转入 | 113,191,913.56 | 4,839,140.88 | 118,031,054.44 | ||
(3)企业合并增加 | 102,969,715.12 | 109,300,480.42 | 1,110,833.30 | 972,067.44 | 214,353,096.28 |
3.本期减少金额 | 199,640.30 | 9,237,664.72 | 5,584,008.42 | 2,772,351.75 | 17,793,665.19 |
(1)处置或报废 | 199,640.30 | 9,237,664.72 | 5,584,008.42 | 2,772,351.75 | 17,793,665.19 |
4.期末余额 | 1,979,407,044.96 | 2,139,253,283.27 | 71,722,524.29 | 136,013,918.08 | 4,326,396,770.6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36,252,219.60 | 931,184,657.54 | 61,214,639.48 | 89,930,240.58 | 1,518,581,757.20 |
2.本期增加金额 | 75,761,631.61 | 191,404,905.35 | 4,666,287.54 | 12,525,207.30 | 284,358,031.80 |
(1)计提 | 71,429,777.61 | 183,666,790.54 | 4,257,947.07 | 12,230,915.59 | 271,585,430.81 |
(2)企业合并增加 | 4,331,854.00 | 7,738,114.81 | 408,340.47 | 294,291.71 | 12,772,600.99 |
3.本期减少金额 | 89,750.36 | 8,468,128.78 | 5,269,558.62 | 2,466,924.20 | 16,294,361.96 |
(1)处置或报废 | 89,750.36 | 8,468,128.78 | 5,269,558.62 | 2,466,924.20 | 16,294,361.96 |
4.期末余额 | 511,924,100.85 | 1,114,121,434.11 | 60,611,368.40 | 99,988,523.68 | 1,786,645,427.0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467,482,944.11 | 1,025,131,849.16 | 11,111,155.89 | 36,025,394.40 | 2,539,751,343.56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25,607,881.28 | 1,064,233,238.16 | 13,910,233.79 | 28,829,568.47 | 2,432,580,921.70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无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海洋石油工程设施设备 | 164,606,670.84 | 58,194,652.37 | 106,412,018.47 | |
大庆三聚部分生产设备 | 469,020,419.07 | 243,534,092.05 | 225,486,327.02 | |
四川鑫达部分生产设备 | 28,399,131.48 | 2,697,917.49 | 25,701,213.99 | |
合计 | 662,026,221.39 | 304,426,661.91 | - | 357,599,559.48 |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无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201,099,764.16 | 手续办理过程中 |
(6)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处理固定资产 | 241,468.70 | |
合计 | 241,468.70 |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35,919,651.32 | 66,615,812.01 |
合计 | 435,919,651.32 | 66,615,812.01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成品油库工程 | 25,513,441.25 | 25,513,441.25 | 25,513,441.25 | 25,513,441.25 | ||
办公大楼及配套设施工程 | 8,864,297.73 | 8,864,297.73 | ||||
海上风电单桩建造项目配套设施 | 748,306.16 | 748,306.16 | 748,306.16 | 748,306.16 | ||
西厂区基础设施建设 | 27,818,577.75 | 27,818,577.75 | ||||
SmartPlant | 3,238,756.69 | 3,238,756.69 | ||||
油漆库房 | 2,071,213.65 | 2,071,213.65 | 432,432.43 | 432,432.43 | ||
亳州市三聚绿汇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 10,342,736.95 | 10,342,736.95 | ||||
阜新市三聚绿源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 360,130.50 | 360,130.50 | ||||
平罗县三聚绿源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 415,688.62 | 415,688.62 | ||||
年产5万吨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 | 380,203,360.42 | 380,203,360.42 | ||||
五期场地建造工程 | 1,502,496.43 | 1,502,496.43 | ||||
1#码头运道改造工程 | 4,045,607.47 | 4,045,607.47 | ||||
200T防台地锚工程 | 248,719.27 | 248,719.27 | ||||
厂区管道改造 | 331,146.76 | 331,146.76 |
办公大楼周边隔离设施及道路项目 | 174,403.67 | 174,403.67 | ||||
蓬莱港桥梁项目 | 9,786,841.23 | 9,786,841.23 | ||||
蓬莱港50T单梁龙门吊项目 | 175,558.94 | 175,558.94 | ||||
合计 | 435,919,651.32 | 435,919,651.32 | 66,615,812.01 | 66,615,812.01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成品油库工程 | 240,000,000.00 | 25,513,441.25 | 25,513,441.25 | 10.74% | 10.00% | 其他 | ||||||
办公大楼及配套设施工程 | 37,350,000.00 | 8,864,297.73 | 25,801,696.11 | 34,665,993.84 | 92.81% | 100.00% | 其他 | |||||
海上风电单桩建造项目配套设施 | 850,000.00 | 748,306.16 | 748,306.16 | 97.59% | 90.00% | 其他 | ||||||
西厂区基础设施建设 | 63,800,000.00 | 27,818,577.75 | 35,936,651.70 | 63,755,229.45 | 99.93% | 100.00% | 其他 | |||||
SmartPlant | 4,700,000.00 | 3,238,756.69 | 1,311,888.61 | 4,550,645.30 | 96.82% | 100.00% | 其他 | |||||
油漆库房 | 3,300,000.00 | 432,432.43 | 1,638,781.22 | 2,071,213.65 | 62.76% | 68.00% | 其他 |
亳州市三聚绿汇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 107,114,400.00 | 10,342,736.95 | 10,342,736.95 | 9.66% | 40.00% | 其他 | ||||||
平罗县三聚绿源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 95,991,400.00 | 415,688.62 | 415,688.62 | 0.43% | 3.00% | 其他 | ||||||
阜新市三聚绿源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 108,058,400.00 | 360,130.50 | 360,130.50 | 0.33% | 1.00% | 其他 | ||||||
年产5万吨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 | 600,000,000.00 | 380,203,360.42 | 380,203,360.42 | 98.20% | 99.00% | 其他 | ||||||
五期场地建造工程 | 129,000,000.00 | 1,502,496.43 | 1,502,496.43 | 1.16% | 0.00% | 其他 | ||||||
1#码头运道改造工程 | 4,160,000.00 | 4,045,607.47 | 4,045,607.47 | 97.25% | 92.00% | 其他 | ||||||
200T防台地锚工程 | 280,000.00 | 248,719.27 | 248,719.27 | 88.83% | 90.00% | 其他 |
厂区管道改造 | 600,000.00 | 331,146.76 | 331,146.76 | 55.19% | 60.00% | 其他 | ||||||
办公大楼周边隔离设施及道路项目 | 283,116.00 | 174,403.67 | 174,403.67 | 61.60% | 90.00% | 其他 | ||||||
蓬莱港桥梁项目 | 12,560,000.00 | 9,786,841.23 | 9,786,841.23 | 77.92% | 75.00% | 其他 | ||||||
蓬莱港50T单梁龙门吊项目 | 270,000.00 | 175,558.94 | 175,558.94 | 65.02% | 65.00% | 其他 | ||||||
1号滑道改造施工工程 | 4,700,000.00 | 3,872,483.92 | 3,872,483.92 | 82.39% | 100.00% | 其他 | ||||||
管线车间周边配套设施 | 23,041.04 | 23,041.04 | 23,041.04 | 100.00% | 100.00% | 其他 | ||||||
临时油漆车间 | 11,195,000.00 | 9,056,988.45 | 9,056,988.45 | 80.90% | 100.00% | 其他 | ||||||
场地移动工棚 | 1,810,000.00 | 1,818,176.86 | 1,818,176.86 | 100.45% | 100.00% | 其他 | ||||||
金和协同管理平台软件 | 326,000.00 | 288,495.58 | 288,495.58 | 88.50% | 100.00% | 其他 | ||||||
合计 | 1,426,371,357.04 | 66,615,812.01 | 487,334,893.75 | 118,031,054.44 | 435,919,651.32 | --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无
(4)工程物资
无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32,252,684.09 | 218,623,912.10 | 100,644,844.91 | 25,704,576.88 | 977,226,017.98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045,337.87 | 63,575,914.73 | 14,517,559.63 | 2,690,078.65 | 117,828,890.88 |
(1)购置 | 25,414,054.91 | 2,690,078.65 | 28,104,133.56 | ||
(2)内部研发 | 58,575,914.73 | 14,517,559.63 | 73,093,474.36 | ||
(3)企业合并增加 | 11,631,282.96 | 5,000,000.00 | 16,631,282.9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69,298,021.96 | 282,199,826.83 | 115,162,404.54 | 28,394,655.53 | 1,095,054,908.86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76,894,415.23 | 44,935,360.10 | 38,211,783.53 | 15,633,870.35 | 175,675,429.2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724,099.63 | 23,945,298.78 | 11,256,154.92 | 3,230,755.28 | 56,156,308.61 |
(1)计提 | 16,699,926.98 | 23,945,298.78 | 11,256,154.92 | 3,230,755.28 | 55,132,135.96 |
(2)企业合并增加 | 1,024,172.65 | 1,024,172.6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94,618,514.86 | 68,880,658.88 | 49,467,938.45 | 18,864,625.63 | 231,831,737.8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74,679,507.10 | 213,319,167.95 | 65,694,466.09 | 9,530,029.90 | 863,223,171.04 |
2.期初账面价值 | 555,358,268.86 | 173,688,552.00 | 62,433,061.38 | 10,070,706.53 | 801,550,588.77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23.55%。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蓬莱原马格庄第二海水养殖场 | 2,977,347.84 | 手续办理过程中 |
蓬莱市新港街道矫格庄村 | 7,842,779.51 | 手续办理过程中 |
兴安盟大众机动车检测中心线西侧土地 | 4,816,731.50 | 手续办理过程中 |
同江经济开发区土地 | 9,550,612.10 | 手续办理过程中 |
27、开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催化燃烧工业试验装置开发 | 8,860,197.05 | 8,860,197.05 | ||||||
秸秆生物质规模化利用技术开发及工业试验 | 9,772,127.15 | 9,772,127.15 | ||||||
千吨级生物质气化制绿色化学品技术开发 | 2,446,856.90 | 4,605,565.12 | 7,052,422.02 | |||||
生物质(秸秆)直接液化技术开发及工业示范项目 | 57,264,698.41 | 3,275,340.05 | 60,540,038.46 | |||||
等压合成氨工艺技术开发 | 2,350,129.41 | 3,507,458.66 | 5,857,588.07 | |||||
铁系催化材料应用技术开发 | 23,118,778.02 | 1,573,225.16 | 24,692,003.18 | |||||
低成本化肥系列催化剂的研发及应用 | 14,856,903.35 | 14,856,903.35 | ||||||
芳烃深度和加氢催化剂的工业放大及应用 | 4,312,155.63 | 4,312,155.63 |
含羰基的低碳化合物加氢催化剂的开发与应用 | 12,479,062.02 | 12,479,062.02 | ||||||
合成气制精细化学品系列催化剂的开发及推广 | 18,414,702.30 | 16,527,909.90 | 1,886,792.40 | |||||
脱氢类催化剂的开发及应用 | 447,360.33 | 447,360.33 | ||||||
无汞精细化学催化剂的开发及应用 | 440,235.55 | 440,235.55 | ||||||
一种新型柴油加氢催化剂的开发及应用 | 7,310,246.79 | 7,310,246.79 | ||||||
低温(100-200℃)重整再生气脱氯剂的开发 | 1,010,788.03 | 7,095,020.42 | 8,105,808.45 | |||||
重整芳烃生成油精制催化剂研制及工业侧线试验 | 4,102,930.98 | 7,320,352.87 | 11,423,283.85 | |||||
焦炉煤气制氢工艺 | 771,239.20 | 771,239.20 | ||||||
一种多塔变压吸附分级冲洗装置及方法 | 442,063.58 | 2,939,565.55 | 3,381,629.13 | |||||
悬浮床工艺单元技术工业化评价试验 | 37,735,849.20 | 37,735,849.20 |
催化剂研发及工业应用 | 9,210,100.55 | 4,648,129.30 | 13,858,229.85 | |||||
节能型低温高效烟气脱硫脱硝技术开发项目 | 14,517,559.63 | 14,517,559.63 | ||||||
合计 | 228,976,388.20 | 35,852,253.01 | 73,093,474.36 | 191,735,166.85 |
2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苏州恒升新材料有限公司 | 4,809,209.67 | 4,809,209.67 | ||||
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34,542,059.98 | 34,542,059.98 | ||||
大连五大连油石化有限公司 | 2,510,385.64 | 2,510,385.64 |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7,233,888.59 | 7,233,888.59 | ||||
深圳市蓝海潜水工程有限公司 | 2,800,000.00 | 2,800,000.00 | ||||
蓬莱巨涛海洋工程重工有限公司 | 83,364,372.92 | 83,364,372.92 |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1,420.38 | 501,420.38 | ||||
合计 | 135,259,916.80 | 501,420.38 | 135,761,337.18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计提 | 处置 | ||||
大连五大连油石化有限公司 | 2,454,152.86 | 2,454,152.86 | ||||
合计 | 2,454,152.86 | 2,454,152.86 |
其他说明:
公司聘请专业评估机构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苏州恒升新材料有限公司、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大连五大连油石化有限公司、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蓝海潜水工程有限公司、蓬莱巨涛海洋工程重工有限公司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分别出具了评估报告。公司依据上述评估报告对大连五大连油石化有限公司商誉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454,152.86元,其余商誉未发生减值。
2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苯乙烯和新戊二醇装置填充剂 | 5,393,934.15 | 2,070,119.93 | 3,323,814.22 | ||
场地建设费 | 28,258,970.68 | 11,997,104.13 | 6,539,666.63 | 33,716,408.18 | |
原材料预处理车间改造 | 2,928,580.90 | 1,255,106.16 | 1,673,474.74 | ||
装修费用 | 12,482,342.41 | 197,756.61 | 5,006,875.10 | 7,673,223.92 | |
租赁费 | 4,789,903.30 | 1,873,381.82 | 3,022,536.61 | 3,640,748.51 | |
其他 | 3,146,943.28 | 4,253,875.78 | 1,894,800.85 | 5,506,018.21 | |
合计 | 57,000,674.72 | 18,322,118.34 | 19,789,105.28 | 55,533,687.78 |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207,869,834.08 | 196,149,251.84 | 1,714,022,109.03 | 265,298,991.94 |
可抵扣亏损 | 959,728,932.39 | 153,701,169.85 | 129,815,357.75 | 21,822,049.20 |
分期计入损益已完税的政府补助 | 94,752,251.12 | 15,358,650.17 | 88,700,568.60 | 14,469,743.76 |
期权费用涉及的以后年度缴纳的递延所得税 | 2,871,900.00 | 430,785.00 | ||
预提产品质量保证金等 | 56,767,178.52 | 8,515,076.78 | 80,089,922.40 | 12,013,488.36 |
预提技术服务费 | 4,327,268.91 | 649,090.34 | 3,927,580.31 | 589,137.05 |
衍生金融工具估值变动 | 769,261.00 | 115,389.15 | 385,174.00 | 57,776.10 |
合计 | 2,324,214,726.02 | 374,488,628.13 | 2,019,812,612.09 | 314,681,971.41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238,581,926.82 | 59,645,481.71 | 255,895,584.86 | 63,973,896.22 |
衍生金融工具的估值变动 | 3,159,763.00 | 473,964.45 | 667,779.00 | 100,166.85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43,238,248.10 | 6,485,737.22 | 25,041,744.44 | 3,756,261.68 |
合计 | 284,979,937.92 | 66,605,183.38 | 281,605,108.30 | 67,830,324.75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74,488,628.13 | 314,681,971.4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6,605,183.38 | 67,830,324.75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7,051,363.83 | |
可抵扣亏损 | 22,332,747.57 | |
合计 | 39,384,111.40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0年 | |||
2021年 | 15,588,069.62 | ||
2022年 | |||
2023年 | 1,773,185.89 | ||
2024年 | 4,971,492.06 | ||
合计 | 22,332,747.57 | -- |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昌黎惠冀再生能源利用有限公司合作经营款 | 3,841,768.48 | |
预付土地购置款 | 3,163,346.00 | |
预付固定资产采购款 | 3,798,058.20 | |
预付水权转让款 | 35,000,000.00 | |
合计 | 41,961,404.20 | 3,841,768.48 |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1,602,159,500.00 | 1,260,380,000.00 |
信用借款 | 130,000,000.00 | |
保证、质押、抵押借款 | 16,500,000.00 | |
合计 | 1,618,659,500.00 | 1,390,380,000.00 |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无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769,261.00 | 385,174.00 |
其中: | ||
衍生金融负债 | 769,261.00 | 385,174.00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合计 | 769,261.00 | 385,174.00 |
其他说明:
经艾华迪集团(AVISTA GROUP)评估,珠海巨涛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署的远期外汇协议于2019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769,261.00元。
34、衍生金融负债
无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135,840,053.02 | 565,453,286.87 |
银行承兑汇票 | 1,113,453,028.20 | 1,683,376,622.48 |
信用证 | 79,840,307.62 | |
合计 | 1,329,133,388.84 | 2,248,829,909.35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及项目款 | 3,081,823,527.93 | 3,814,923,982.31 |
合计 | 3,081,823,527.93 | 3,814,923,982.31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270,783,500.91 | 未结算 |
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71,618,046.40 | 未结算 |
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 | 39,122,151.10 | 未结算 |
四川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 | 25,376,983.32 | 未结算 |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25,173,518.15 | 未结算 |
合计 | 432,074,199.88 | -- |
37、预收款项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及项目款 | 604,575,963.89 | 412,663,128.28 |
合计 | 604,575,963.89 | 412,663,128.28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河南习泽贸易有限公司 | 32,522,457.78 | 未结算 |
新泰正大焦化有限公司 | 14,730,707.90 | 未结算 |
广西昆达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13,500,000.00 | 未结算 |
合计 | 60,753,165.68 | -- |
(3)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无
38、合同负债
无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52,043,065.40 | 676,876,963.28 | 683,914,707.52 | 45,005,321.16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57,898,587.12 | 57,898,587.12 | ||
三、辞退福利 | 1,594,134.85 | 1,594,134.85 | ||
合计 | 52,043,065.40 | 736,369,685.25 | 743,407,429.49 | 45,005,321.16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51,698,761.59 | 587,629,851.16 | 594,649,860.45 | 44,678,752.30 |
2、职工福利费 | 128,895.82 | 22,813,506.60 | 22,942,402.42 | |
3、社会保险费 | 138,690.70 | 30,468,141.65 | 30,422,750.40 | 184,081.95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22,373.75 | 25,380,308.21 | 25,330,619.65 | 172,062.31 |
工伤保险费 | 0.45 | 2,646,927.34 | 2,641,297.33 | 5,630.46 |
生育保险费 | 16,316.50 | 2,440,906.10 | 2,450,833.42 | 6,389.18 |
4、住房公积金 | 53,126.52 | 27,727,243.00 | 27,654,970.00 | 125,399.52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3,590.77 | 8,238,220.87 | 8,244,724.25 | 17,087.39 |
合计 | 52,043,065.40 | 676,876,963.28 | 683,914,707.52 | 45,005,321.16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55,821,313.01 | 55,821,313.01 | ||
2、失业保险费 | 2,077,274.11 | 2,077,274.11 | ||
合计 | 57,898,587.12 | 57,898,587.12 |
40、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57,667,124.28 | 38,921,029.83 |
消费税 | ||
企业所得税 | 18,646,839.81 | 30,844,241.27 |
个人所得税 | 3,859,048.56 | 2,472,987.2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978,338.30 | 12,372,484.02 |
房产税 | 959,824.26 | 2,133,483.38 |
土地使用税 | 1,045,554.61 | 1,751,881.73 |
教育费附加 | 1,711,045.81 | 5,307,750.89 |
地方教育附加 | 1,138,007.03 | 3,537,848.82 |
其他 | 548,986.56 | 818,425.36 |
合计 | 89,554,769.22 | 98,160,132.56 |
41、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2,726,784.90 | 19,051,851.60 |
其他应付款 | 119,153,357.12 | 150,590,717.87 |
合计 | 121,880,142.02 | 169,642,569.47 |
(1)应付利息
无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限制性股票股东股利 | 7,938,105.29 | |
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原股东股利 | 2,726,784.90 | 11,113,746.31 |
合计 | 2,726,784.90 | 19,051,851.60 |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 | 90,395,710.43 | 39,767,900.63 |
保证金、押金 | 26,054,269.27 | 14,049,333.39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92,278,117.30 | |
其他 | 2,703,377.42 | 4,495,366.55 |
合计 | 119,153,357.12 | 150,590,717.87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绵阳市建诚化工有限公司 | 17,433,563.12 | 未结算 |
席春晖 | 14,750,000.00 | 未结算 |
合计 | 32,183,563.12 | -- |
42、持有待售负债
无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64,742,223.46 | 1,016,740,456.11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16,719,998.13 | 1,061,200,121.71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利息 | 3,543,919.84 | 51,760,273.98 |
合计 | 685,006,141.43 | 2,129,700,851.80 |
44、其他流动负债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589,922,792.92 | 936,583,016.31 |
合计 | 589,922,792.92 | 936,583,016.31 |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674,568,768.38 | |
抵押借款 | 3,331,980.00 | |
保证借款 | 670,000,000.00 | 495,000,000.00 |
信用借款 | 374,800,000.00 | 277,800,000.00 |
保证、质押、抵押借款 | 569,800,000.00 | 830,000,000.0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62,300,000.00 | 1,011,236,856.38 |
合计 | 1,152,300,000.00 | 1,269,463,892.00 |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6三聚债 | 102,574,730.97 | 1,490,351,677.42 |
合计 | 102,574,730.97 | 1,490,351,677.42 |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100.00 | 2016.05.17 | 5年 | 1,500,000,000.00 | 1,490,351,677.42 | 34,283,645.86 | 9,239,753.55 | 1,397,016,700.00 | 102,574,730.97 | |
合计 | -- | -- | -- | 1,500,000,000.00 | 1,490,351,677.42 | 34,283,645.86 | 9,239,753.55 | 1,397,016,700.00 | 102,574,730.97 |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无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无
47、租赁负债
无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338,950,841.75 | 68,990,576.14 |
合计 | 338,950,841.75 | 68,990,576.14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浙商银行兰州分行营业部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 500,000,000.00 | |
北京银行双榆树支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 | 500,000,00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资产收益权理财计划 | 37,000,000.00 | 50,000,000.00 |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款 | 22,441,494.88 | 65,348,232.10 |
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款 | 197,034,243.91 | |
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款 | 299,195,101.09 | |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 216,719,998.13 | 1,046,357,655.96 |
合计 | 338,950,841.75 | 68,990,576.14 |
(2)专项应付款
无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无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无
50、预计负债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产品质量保证 | 56,767,178.52 | 80,089,922.40 | 对于有约定质量保证责任的项目合同,按发生质量风险的不同而计提相应产品质量保证金。 |
合计 | 56,767,178.52 | 80,089,922.40 | -- |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10,411,275.51 | 39,460,000.00 | 19,446,982.45 | 130,424,293.06 | -收到政府补助 |
合计 | 110,411,275.51 | 39,460,000.00 | 19,446,982.45 | 130,424,293.06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固定资产贷款贴息及投资补助款 | 9,517,857.24 | 1,522,857.12 | 7,995,000.12 | 与资产相关 | ||||
亳州市三聚绿汇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 5,670,000.00 | 48,214.25 | 5,621,785.75 | 与资产相关 | ||||
蓬莱政府补助(土地返还款) | 8,626,182.97 | 243,562.80 | 8,382,620.17 | 与资产相关 | ||||
十三五项目政府补助款 | 3,566,666.70 | 399,999.96 | 3,166,666.74 | 与资产相关 | ||||
海上油气水工艺模块生产线建设技术改造项目 | 5,782,000.00 | 917,000.00 | 4,86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海洋工程装备总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2,646,000.00 | 378,000.00 | 2,268,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自动喷砂及起重技术改造项目 | 2,084,790.00 | 287,200.00 | 1,797,590.00 | 与资产相关 | ||||
机器设备补助资金 | 3,900,000.00 | 650,000.00 | 3,2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海上油气田设施补助资金 | 1,200,000.00 | 200,000.00 | 1,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海洋工程装备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 774,560.00 | 96,820.00 | 677,740.00 | 与资产相关 | ||||
办公楼建设补助资金 | 6,500,000.00 | 18,055.56 | 6,481,944.44 | 与资产相关 | ||||
自动喷砂及起重技术改造项目 | 15,763,058.63 | 2,278,996.44 | 13,484,062.19 | 与资产相关 | ||||
2019省级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 20,000,000.00 | 8,111,398.51 | 11,888,601.49 | 与资产相关 | ||||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础设施建设款 | 8,243,697.00 | 329,748.00 | 7,913,949.00 | 与资产相关 | ||||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基础设施补助资金 | 3,056,262.60 | 464,242.44 | 2,592,020.16 | 与资产相关 | ||||
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扩建、改造款 | 32,108,139.96 | 823,285.64 | 31,284,854.32 | 与资产相关 | ||||
研发及中试放大基地建设资金 | 1,893,333.35 | 1,893,333.35 | 与资产相关 | |||||
企业基础设施配套补贴资金 | 2,110,210.16 | 263,776.27 | 1,846,433.89 | 与资产相关 | ||||
沈阳市财政局2017年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2,291,891.90 | 286,486.49 | 2,005,405.41 | 与资产相关 | ||||
沈阳市产业发展基金补助款 | 2,590,000.00 | 145,505.62 | 2,444,494.38 | 与资产相关 |
江苏省吴江市财政局七都镇财政分局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脱硫成套设备生产补贴资金 | 346,625.00 | 88,500.00 | 258,125.00 | 与资产相关 | ||||
四川行动与创新驱动资金项目 | 2,500,000.00 | 2,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15万吨甲氧基二甲醚项目专项补助 | 5,280,000.00 | 5,28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四川省定向财力转移支付项目 | 630,000.00 | 63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15年省级技术改造项目 | 1,890,000.00 | 1,89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 | 500,000.00 | 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川财教34号2017年科技项目 | 300,000.00 | 3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16年重点科技计划项目资金 | 100,000.00 | 1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10,411,275.51 | 39,460,000.00 | 19,446,982.45 | 130,424,293.06 |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无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350,503,951.00 | -783,649.00 | -783,649.00 | 2,349,720,302.00 |
其他说明:
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18年9月11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对公司原董事王庆明先生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83,649股进行回购注销。2019年6月20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6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3,330,000张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100元,票面利率7%,发行总额共计人民币333,000,000.00元。债券简称“19三聚Y1”,债券代码“112899”。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可续期债-19三聚Y1 | 3,330,000 | 307,725,300.00 | 3,330,000 | 307,725,300.00 | ||||
合计 | 3,330,000 | 307,725,300.00 | 3,330,000 | 307,725,300.00 |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151,350,342.06 | 2,871,900.00 | 29,203,116.27 | 1,125,019,125.79 |
其他资本公积 | 8,880,541.06 | 2,871,900.00 | 6,008,641.06 | |
合计 | 1,160,230,883.12 | 2,871,900.00 | 32,075,016.27 | 1,131,027,766.8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资本公积变化主要为本年收购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49%股权减少股本溢价27,258,909.16元,本年转让全资子公司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19.9765%的股权增加股本溢价2,122,183.16元。
56、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92,278,117.30 | 92,278,117.30 | ||
合计 | 92,278,117.30 | 92,278,117.30 |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066,791.55 | 4,585,108.52 | -8,940,481.48 | 13,525,590.00 | -16,007,273.03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066,791.55 | 4,585,108.52 | -8,940,481.48 | 13,525,590.00 | -16,007,273.03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7,066,791.55 | 4,585,108.52 | -8,940,481.48 | 13,525,590.00 | -16,007,273.03 |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8,696,855.22 | 6,823,009.90 | 1,873,845.32 | |
合计 | 8,696,855.22 | 6,823,009.90 | 1,873,845.32 |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39,518,010.59 | 4,198,646.81 | 343,716,657.40 | |
合计 | 339,518,010.59 | 4,198,646.81 | 343,716,657.40 |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5,463,756,776.66 | 5,139,052,212.06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5,463,756,776.66 | 5,139,052,212.0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38,701,830.39 | 505,512,560.9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198,646.81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70,281,509.95 | 180,807,996.3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527,978,450.29 | 5,463,756,776.6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479,713,055.94 | 7,466,025,807.67 | 15,373,674,849.22 | 12,205,710,153.35 |
其他业务 | 3,479,810.72 | 395,911.75 | 6,847,498.86 | 3,065,168.83 |
合计 | 8,483,192,866.66 | 7,466,421,719.42 | 15,380,522,348.08 | 12,208,775,322.18 |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089,660.52 | 17,756,364.01 |
教育费附加 | -3,643,184.74 | 7,680,311.19 |
资源税 |
房产税 | 8,787,498.25 | 9,168,420.01 |
土地使用税 | 6,696,877.15 | 7,942,775.46 |
车船使用税 | 154,017.00 | 181,851.06 |
印花税 | 4,517,566.43 | 9,550,616.23 |
地方教育附加 | -575,384.47 | 5,191,427.71 |
其他 | 3,583,238.72 | 4,912,984.64 |
合计 | 13,430,967.82 | 62,384,750.31 |
其他说明:
前期确认收入暂估增值税及附加,本期开具发票时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动,导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为负数。
63、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0,939,307.79 | 70,000,301.09 |
广告费 | 1,161,875.92 | 3,262,293.39 |
运输费 | 40,586,021.64 | 41,232,363.85 |
差旅费 | 8,883,753.60 | 12,660,885.24 |
业务费 | 23,700,147.76 | 18,570,885.37 |
办公费 | 1,369,368.95 | 1,998,480.05 |
折旧费 | 1,068,017.40 | 934,283.84 |
通讯费 | 311,135.06 | 369,417.76 |
车辆费 | 1,237,843.04 | 847,809.49 |
交通费 | 838,862.51 | 900,294.56 |
宣传费 | 1,714,621.47 | 509,045.09 |
会议费 | 428,069.91 | 326,627.51 |
邮寄费 | 248,833.65 | 149,847.12 |
投标费 | 1,139,068.34 | 1,104,088.04 |
网络交易费 | 68,245.88 | 43,378.37 |
技术服务费 | 23,236,218.28 | 1,925,621.55 |
低值易耗品摊销 | 37,013.77 | 19,006.58 |
仓储费 | 751,093.66 | 1,724,932.32 |
其他 | 6,448,628.78 | 9,227,032.60 |
合计 | 164,168,127.41 | 165,806,593.82 |
64、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00,106,036.44 | 185,653,864.55 |
折旧费 | 44,282,311.87 | 40,147,038.63 |
资产摊销 | 30,389,111.39 | 49,612,763.07 |
业务招待费 | 10,098,058.65 | 17,070,598.41 |
租赁费 | 35,144,613.86 | 32,831,260.58 |
差旅费 | 13,553,525.48 | 21,352,548.10 |
交通运输费 | 10,115,596.78 | 9,353,295.82 |
咨询顾问费 | 19,233,400.81 | 38,797,693.21 |
办公费 | 14,643,973.19 | 17,469,371.63 |
保险费 | 829,210.47 | 1,127,342.69 |
水电费 | 2,944,441.88 | 2,715,424.46 |
通讯费 | 2,340,010.14 | 2,017,235.40 |
会议费 | 839,523.08 | 4,736,367.91 |
董事会会费 | 899,763.22 | 977,735.84 |
技术服务费 | 1,042,774.66 | 2,881,008.39 |
绿化费 | 416,732.81 | 166,154.00 |
劳务费 | 1,457,643.14 | 2,296,465.65 |
通勤费 | 1,160,310.00 | 1,171,121.00 |
股权激励及变动相关费用 | 17,268,536.71 | 38,816,722.20 |
诉讼费 | 218,814.50 | 533,144.88 |
中介服务费 | 16,913,809.80 | 16,964,174.99 |
开办费 | 4,170,772.99 | |
维修费 | 10,808,287.60 | 1,555,381.51 |
其他 | 9,772,119.50 | 7,624,833.10 |
合计 | 444,478,605.98 | 500,042,319.01 |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22,066,684.81 | 123,372,321.14 |
折旧及摊销费 | 45,834,245.75 | 15,052,736.88 |
交通费 | 119,390.23 | 139,968.44 |
材料费 | 47,333,154.93 | 36,094,415.36 |
招待费 | 271,426.67 | 651,241.72 |
通讯费 | 272,052.67 | 292,060.09 |
办公及差旅费 | 3,254,867.42 | 4,461,617.38 |
检测费 | 757,215.67 | 832,689.32 |
水电费 | 710,913.36 | 1,383,643.87 |
会议费 | 119,618.70 | 240,620.97 |
技术服务费 | 19,781,167.46 | 92,148,976.49 |
专利费 | 1,355,304.12 | 3,838,630.52 |
运输费 | 253,665.21 | 213,041.18 |
试验费 | 199,976.28 | 493,944.39 |
租赁费 | 3,503,510.41 | 8,994,669.49 |
限制性股票及股权激励费用 | 59,662.35 | 805,570.95 |
装修费 | 214,858.44 | 214,858.44 |
劳务费 | 1,479,015.89 | 1,278,662.94 |
其他 | 1,468,785.97 | 2,268,579.24 |
合计 | 249,055,516.34 | 292,778,248.81 |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333,697,250.08 | 441,776,540.56 |
减:利息收入 | 64,913,279.94 | 20,267,867.18 |
加:汇兑损失 | 23,492,443.49 | 57,831,427.95 |
减:汇兑收益 | ||
手续费 | 240,117,912.60 | 112,081,495.44 |
合计 | 532,394,326.23 | 591,421,596.77 |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补贴款 | 800,000.00 | |
企业发展基金 | 550,000.00 | 96,000.00 |
黑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补贴 | 300,000.00 | |
黑龙江省科技型企业补贴款 | 710,000.00 | |
固定资产贷款贴息及投资补助款 | 1,522,857.12 | 1,522,857.12 |
税费返还 | 4,876,000.00 | 2,715,943.00 |
大庆市财政局流动资金贴息 | 14,900,000.00 | |
大庆市困难企业补助款 | 1,177,106.00 | |
2017年度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投入后补助资金 | 355,000.00 | |
利辛县招商引资扶持奖励款 | 48,214.25 | |
土地使用税财政资金奖励扶持 | 37,300.00 | |
蓬莱政府补助(土地返还款) | 243,562.80 | 243,562.80 |
十三五项目政府补助款 | 399,999.96 | 394,999.97 |
蓬莱市场监督局专利奖励款 | 35,000.00 | |
蓬莱科技局460Mpa高强钢研究项目经费 | 250,000.00 | |
2018年第三批专利发展资助资金 | 2,000.00 | |
市委组织培训费补助 | 79,000.00 | |
蓬莱科技局项目补助经费 | 150,000.00 | |
烟台人才服务中心奖励 | 50,000.00 | 50,000.00 |
蓬莱市委组织部人才培训补助 | 35,000.00 | |
商贸发展专项资金补助 | 950,000.00 |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增资市级奖励金 | 1,500,000.00 |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出口信用保险资助金 | 8,750.00 |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招商引资促实体专项奖励金(区级配套)补助款 | 1,500,000.00 |
2018年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专项资金补助款 | 3,780.31 | |
收到能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补助款项 | 200,000.00 | |
2019省级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 8,111,398.51 | |
海上油气水工艺模块生产线建设技术改造项目 | 917,000.00 | 917,000.00 |
海洋工程装备总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378,000.00 | 378,000.00 |
自动喷砂及起重技术改造项目 | 287,200.00 | 287,200.00 |
机器设备补助资金 | 650,000.00 | 650,000.00 |
海上油气田设施补助资金 | 200,000.00 | 200,000.00 |
海洋工程装备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 96,820.00 | 96,820.00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办公楼补助款 | 18,055.56 | |
自动喷砂及起重技术改造项目 | 2,278,996.44 | 2,015,297.62 |
2017年研发费省级补贴 | 1,324,300.00 | |
研究开发费补贴 | 202,000.00 | |
返港务费 | 152.67 | |
2016年度发明专利奖励金 | 25,000.00 | |
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与使用) | 7,000,000.00 | |
2018年技术改造及技术创新(支持企业有效投资专题) | 100,000.00 | |
明厨亮灶工作补贴 | 20,000.00 | |
2019年海淀区企业国内外专利预警费用补贴款 | 180,000.00 | |
“千家百企计划”产学研合作补助资金 | 60,000.00 |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代办处专利资助金 | 123,150.00 | 107,100.00 |
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专项资金 | 66,000.00 | 212,000.00 |
渣油MCT高效转化绿色关键工艺系统集成项目补助款 | 800,000.00 | |
海淀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 300,000.00 | |
海淀区国内外专利预警费用补贴专项资金 | 390,000.00 |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预警资助金 | 280,000.00 | 280,000.00 |
2019年海淀区企业国内外专利预警费用补贴款 | 180,000.00 | |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产业发展产业专项资金 | 200,000.00 | |
脱硫净化环保技术北京市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设备建设款 | 1,301,666.70 | |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专项资金 | 200,000.00 | |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础设施建设款 | 329,748.00 | 329,748.00 |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基础设施补助资金 | 464,242.44 | 464,242.44 |
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制造企业奖励款 | 500,000.00 | |
内蒙古自治区技改基金奖励补贴 | 2,400,000.00 | |
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扩建、改造款 | 823,285.64 | 823,285.64 |
研发及中试放大基地建设资金 | 1,893,333.35 | 1,893,333.32 |
企业基础设施配套补贴资金 | 263,776.27 | 263,776.28 |
沈阳市财政局2017年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286,486.49 | 286,486.48 |
沈阳市2019年度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贴息补助款 | 500,000.00 | |
沈阳市财政局2017年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145,505.62 | |
沈阳市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补助 | 200,000.00 | |
四上企业入库奖励费用 | 10,400.00 | |
江苏省吴江市财政局七都镇财政分局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脱硫成套设备生产补贴资金 | 88,500.00 | 88,500.00 |
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及补贴 | 30,000.00 | |
信用评级补贴款 | 4,000.00 | |
收到国家专利局北京代办处资助金 | 15,900.00 | |
专利补贴 | 97,500.00 | |
成都市质量发展奖 | 105,000.00 | |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稳岗补助 | 14,702.54 |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稳岗补助款 | 33,840.77 | |
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补贴款 | 60,253.97 | |
收到成都高新区科技与新经济发展局知识产权补助款 | 4,000.00 | |
政府专利补贴 | 1,500.00 | |
扩大失业保险补助 | 92,245.61 | 72,261.19 |
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 | 6,136.27 | |
教育费及附加返还 | 108.14 | |
稳岗补贴 | 24,943.04 | |
社保补贴款 | 95,000.00 | 428,100.00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75,008.48 | 2,542,873.31 |
合计 | 38,398,410.30 | 43,899,703.82 |
68、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83,760.99 | -692,308.75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076,005.00 | 10,377,690.00 |
处置交易性金融负债取得的投资收益 | -155,026.08 | -1,366,349.92 |
合作经营企业损益 | -9,444,822.76 | -12,894,225.93 |
合计 | -9,107,604.83 | -4,575,194.60 |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无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491,984.00 | -4,196,748.00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491,984.00 | -4,196,748.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84,087.00 | -385,174.00 |
合计 | 2,107,897.00 | -4,581,922.00 |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8,807,081.41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461,196,951.23 | |
合计 | 452,389,869.82 |
72、资产减值损失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863,339,066.29 | |
二、存货跌价损失 | -4,612,991.72 | -50,538,349.24 |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 -2,454,152.86 | |
合计 | -7,067,144.58 | -913,877,415.53 |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 1,398,292.49 |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102,804.81 | 127,676.20 | 102,804.81 |
非同一控制合并产生的收益 | |||
违约赔偿收入 | 12,659,869.12 | 13,477,520.52 | 12,659,869.12 |
其他 | 637,752.17 | 470,273.89 | 637,752.17 |
合计 | 13,400,426.10 | 14,075,470.61 | 13,400,426.10 |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150,300.00 | 205,000.00 | 150,300.00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354,010.09 | 1,646,875.68 | 354,010.09 |
非常损失 | 12,014,178.55 | ||
违约金 | 284,019.49 | 1,723,008.68 | 284,019.49 |
其他 | 256,672.19 | 217,368.93 | 256,672.19 |
合计 | 1,045,001.77 | 15,806,431.84 | 1,045,001.77 |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8,309,875.76 | 203,016,866.0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4,722,949.54 | -112,840,048.94 |
合计 | -16,413,073.78 | 90,176,817.08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03,718,747.9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5,557,812.2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41,717.30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6,079,041.31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9,248,717.21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1,232,248.95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392,405.30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329,851.00 |
研究开发费加成扣除的纳税影响(以“-”填列) | -20,113,843.68 |
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 | 87,564.15 |
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 -28,259.88 |
所得税费用 | -16,413,073.78 |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七、57。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单位往来款 | 11,941,873.15 | 32,321,813.66 |
备用金返还 | 5,096,859.15 | 11,478,439.06 |
补助款 | 47,205,183.44 | 33,756,627.45 |
利息收入 | 64,903,494.78 | 20,267,867.18 |
其他款项 | 17,435,785.11 | 2,716,120.37 |
收到的保证金 | 42,624,259.06 | 25,388,833.66 |
合计 | 189,207,454.69 | 125,929,701.38 |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单位往来款 | 12,406,190.74 | 30,826,428.87 |
支付的备用金 | 21,331,649.14 | 30,673,530.65 |
当期费用 | 312,862,733.51 | 388,912,584.80 |
支付的保证金 | 44,369,472.76 | 77,515,574.18 |
支付的其他款项 | 2,699,291.07 | 748,202.08 |
合计 | 393,669,337.22 | 528,676,320.58 |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无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无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股票行权个税款 | 44,599,002.27 | 213,907,815.78 |
融资租赁款 | 191,200,000.00 | 76,910,586.01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等 | 1,124,978,476.52 | 216,000,000.00 |
财务资助款 | 2,710,000,000.00 | |
合计 | 4,070,777,478.79 | 506,818,401.79 |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行权个人所得税 | 19,129,701.82 | 234,515,988.48 |
保证金 | 26,046,581.20 | 743,720,647.42 |
限制性股票回购款 | 4,690,139.27 | |
财务资助款 | 2,710,000,000.00 | |
其他 | 11,060,000.00 | |
合计 | 2,770,926,422.29 | 978,236,635.90 |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120,131,821.77 | 588,270,910.5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445,322,725.24 | 913,877,415.53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71,585,430.81 | 278,184,179.02 |
无形资产摊销 | 55,132,135.96 | 46,517,876.5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9,789,105.28 | 15,301,774.3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98,292.49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51,205.28 | 1,519,199.48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107,897.00 | 4,581,922.0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33,697,250.08 | 441,776,540.56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107,604.83 | 4,575,194.6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2,674,732.27 | -106,285,943.9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048,217.27 | -6,554,105.04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18,623,161.92 | -135,077,173.75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063,491,582.00 | -1,105,298,095.2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507,964,607.61 | -2,326,525,022.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53,046,502.21 | -1,385,135,327.3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437,794,509.81 | 2,470,040,757.2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470,040,757.27 | 6,021,611,193.2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67,753,752.54 | -3,551,570,435.97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3,000,000.00 |
其中: | -- |
购买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 3,000,000.00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47,552.11 |
其中: | --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购买日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7,552.11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其中: |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2,852,447.89 |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无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437,794,509.81 | 2,470,040,757.27 |
其中:库存现金 | 487,503.03 | 922,041.1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216,915,834.17 | 2,367,209,400.1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220,391,172.61 | 101,909,316.02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437,794,509.81 | 2,470,040,757.27 |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无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447,112,422.07 | 详见附注1、货币资金 |
固定资产 | 321,848,567.72 | 抵押借款 |
无形资产 | 26,833,513.00 | 抵押借款、查封 |
合计 | 795,794,502.79 | -- |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335,391,506.99 |
其中:美元 | 46,587,024.46 | 6.9762 | 325,000,400.04 |
欧元 | 199,210.25 | 7.8155 | 1,556,927.71 |
港币 | 6,541,277.59 | 0.8958 | 5,859,676.47 |
英镑 | 160.00 | 9.1501 | 1,464.02 |
澳元 | 0.92 | 4.8843 | 4.49 |
韩元 | 6,000.00 | 0.0060 | 36.00 |
挪威克朗 | 270.00 | 0.7913 | 213.65 |
新加坡元 | 2.00 | 5.1739 | 10.35 |
日元 | 46,387,265.00 | 0.064086 | 2,972,774.26 |
应收账款 | -- | -- | 145,654,647.10 |
其中:美元 | 19,442,612.28 | 6.9762 | 135,635,551.79 |
欧元 | 1,063,248.24 | 7.8155 | 8,309,816.62 |
港币 | 1,908,103.02 | 0.8958 | 1,709,278.69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应收款 | 4,539,154.03 | ||
其中:美元 | 43,000.00 | 6.9762 | 299,976.60 |
港币 | 4,713,175.23 | 0.8958 | 4,222,062.37 |
日元 | 267,064.00 | 0.064086 | 17,115.06 |
应付账款 | 90,862,410.35 | ||
其中:美元 | 12,963,553.86 | 6.9762 | 90,436,344.44 |
港币 | 44,150.09 | 0.8958 | 39,549.65 |
欧元 | 49,455.09 | 7.8155 | 386,516.26 |
其他应付款 | 473,463,784.42 |
其中:美元 | 158,144.77 | 6.9762 | 1,103,249.54 |
港币 | 527,206,777.34 | 0.8958 | 472,271,831.14 |
日元 | 1,384,136.00 | 0.064086 | 88,703.74 |
应交税费 | 150,816.40 | ||
其中:日元 | 2,353,344.00 | 0.064086 | 150,816.40 |
应付职工薪酬 | 994,278.84 | ||
其中:美元 | 28,502.28 | 6.9762 | 198,837.61 |
港币 | 887,967.44 | 0.8958 | 795,441.23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83、套期
无
8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补贴款 | 800,000.00 | 其他收益 | 800,000.00 |
企业发展基金 | 550,000.00 | 其他收益 | 550,000.00 |
黑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补贴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 |
黑龙江省科技型企业补贴款 | 710,000.00 | 其他收益 | 710,000.00 |
税费返还 | 4,876,000.00 | 其他收益 | 4,876,000.00 |
大庆市困难企业补助款 | 1,177,106.00 | 其他收益 | 1,177,106.00 |
2017年度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投入后补助资金 | 355,000.00 | 其他收益 | 355,000.00 |
土地使用税财政资金奖励扶持 | 37,300.00 | 其他收益 | 37,300.00 |
蓬莱市场监督局专利奖励款 | 35,000.00 | 其他收益 | 35,000.00 |
蓬莱科技局460Mpa高强钢研究项目经费 | 250,000.00 | 其他收益 | 250,000.00 |
2018年第三批专利发展资助资金 | 2,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 |
市委组织培训费补助 | 79,000.00 | 其他收益 | 79,000.00 |
蓬莱科技局项目补助经费 | 150,0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00 |
烟台人才服务中心奖励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增资市级奖励金 | 1,500,0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0.00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出口信用保险资助金 | 8,750.00 | 其他收益 | 8,750.00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招商引资促实体专项奖励金(区级配套)补助款 | 1,500,0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0.00 |
2018年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专项资金补助款 | 3,780.31 | 其他收益 | 3,780.31 |
收到能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补助款项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2019年海淀区企业国内外专利预警费用补贴款 | 180,000.00 | 其他收益 | 180,000.00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代办处专利资助金 | 123,150.00 | 其他收益 | 123,150.00 |
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专项资金 | 66,000.00 | 其他收益 | 66,000.00 |
渣油MCT高效转化绿色关键工艺系统集成项目补助款 | 800,000.00 | 其他收益 | 800,000.00 |
海淀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 |
海淀区国内外专利预警费用补贴专项资金 | 390,000.00 | 其他收益 | 390,000.00 |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预警资助金 | 280,000.00 | 其他收益 | 280,000.00 |
2019年海淀区企业国内外专利预警费用补贴款 | 180,000.00 | 其他收益 | 180,000.00 |
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制造企业奖励款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内蒙古自治区技改基金奖励补贴 | 2,400,000.00 | 其他收益 | 2,400,000.00 |
沈阳市2019年度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贴息补助款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沈阳市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补助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及补贴 | 3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 |
信用评级补贴款 | 4,000.00 | 其他收益 | 4,000.00 |
收到国家专利局北京代办处资助金 | 15,900.00 | 其他收益 | 15,900.00 |
成都市质量发展奖 | 105,000.00 | 其他收益 | 105,000.00 |
扩大失业保险补助 | 92,245.61 | 其他收益 | 92,245.61 |
教育费及附加返还 | 108.14 | 其他收益 | 108.14 |
稳岗补贴 | 24,943.04 | 其他收益 | 24,943.04 |
社保补贴款 | 95,000.00 | 其他收益 | 95,000.00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75,008.48 | 其他收益 | 75,008.48 |
亳州市三聚绿汇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 5,670,000.00 | 递延收益 | 48,214.25 |
2019省级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 20,000,000.00 | 递延收益 | 8,111,398.51 |
沈阳市产业发展基金补助款 | 2,590,000.00 | 递延收益 | 145,505.62 |
合计 | 47,205,291.58 | 27,250,409.96 |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5、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19年12月12日 | 9,016,315.00 | 55.00% | 收购取得 | 2019年12月12日 | 获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 | 0.00 | 0.00 |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现金 | 9,016,315.00 |
合并成本合计 | 9,016,315.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8,514,894.62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501,420.38 |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774,409,188.34 | 771,116,884.74 |
货币资金 | 147,552.11 | 147,552.11 |
应收款项 | 120,945,459.72 | 120,945,459.72 |
存货 | 7,067,571.78 | 7,067,571.78 |
固定资产 | 201,580,495.29 | 182,795,668.65 |
无形资产 | 15,607,110.31 | 15,533,767.55 |
在建工程 | 380,203,360.42 | 395,769,226.22 |
其他资产 | 48,857,638.71 | 48,857,638.71 |
负债: | 758,927,561.75 | 758,104,485.85 |
应付款项 | 447,709,384.76 | 447,709,384.7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23,075.90 | |
长期应付款 | 193,954,548.33 | 193,954,548.33 |
其他负债 | 116,440,552.76 | 116,440,552.76 |
净资产 | 15,481,626.59 | 13,012,398.89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6,966,731.97 | 5,855,579.50 |
取得的净资产 | 8,514,894.62 | 7,156,819.39 |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 是 √ 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无
(6)其他说明
无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无
3、反向购买
无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子公司类型 |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取得方式 | 与上年相比的变化情况 |
全资子公司 | 鹤壁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脂肪酸甲酯、酸败油、酸化油、工业用动植物油脂、废弃食用油脂、废弃动植物油脂、食品加工业业废弃物、农林废弃物、木质纤维素、煤焦油、废矿物油脂等回收、加工(处理后 | 投资设立 | 本期新增 |
的油脂仅限工业用);生物燃气、生物溶剂油、生物石脑油、生物柴油、生物航空煤油、生物液化气、生物燃料油、生物船用燃料油、脂肪酸、生物乙醇、生物沥青、炭基复合肥、合成烃航空喷气燃料、生物白油、生物蜡、白油、液体蜡、石脑油、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燃料油、船用燃料油、液化气、甲烷、沥青、工业萘、洗油、酚油、蒽油、轻油、混合苯、液氨、针状焦、焦炭、炭微球、工业硫磺、建筑材料、催化剂、添加剂、表面活性剂的生产、仓储和销售;生物质能源、生物质化工、石油化工、煤化工、催化剂、脱硫剂的工艺装备及工程等技术的研发、推广、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
控股子公司 | 桦南县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秸秆生物质收集、收购、加工和销售;生物质炭基材料、炭基制剂、生物炭基核心剂、生物质炭肥、生物质炭、土壤改良剂、叶面肥、水溶肥、黄腐酸型肥料、微生物菌剂、有机肥、微 | 投资设立 | 本期新增 |
生物菌肥的生产和销售;无土栽培基质的生产和销售;秸秆致密成形燃料加工、零售;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瓜果茶、干品销售;生物质综合利用技术的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生物质综合利用专用机械设备租赁。 | ||||
控股子公司 | 宁安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秸秆生物质的收购、加工及销售;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微量元素肥料、生物基材料、淀粉基新材料、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无土栽培基质的制造及销售;生物质能发电;生物质供热;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和销售;粮食收购、加工及销售;水果、蔬菜、茶叶的加工及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销售;信息咨询服务;新能源、生物技术的开发、推广、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服务。 | 投资设立 | 本期新增 |
控股子公司 | 重庆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秸秆生物质收集、收购、加工和销售;生物质炭基材料、炭基制剂、生物炭基核心剂、生物质炭肥、生物质炭、土壤改良剂、叶面肥、水溶肥、 | 投资设立 | 本期新增 |
黄腐酸型肥料、微生物菌剂、有机肥、微生物菌肥的生产和销售;无土栽培基质的生产和销售;生活用燃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零售;电力、热力、绿色能源的生产和供应;粮食收购、加工;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用机械设备租赁。 | ||||
控股子公司 | 虎林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秸秆生物质的收集和加工、销售;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微量元素肥料制造、销售;秸秆生物质无土栽培基质制造、销售;生物质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粮食收购、加工、销售;果品、蔬菜、茶销售;机械设备经营租赁。 | 投资设立 | 本期新增 |
控股子公司 | 济源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生物质收购、加工和销售;生物质炭基材料、炭基制剂、生物质炭基核心剂、生物质炭肥、生物质炭、土壤改良剂、叶面肥、水溶肥、黄腐酸性肥料、微生物菌剂、有机肥、微生物菌肥的生产和销售;无土栽培基质的生产和销售;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瓜果、茶叶、预包装 | 投资设立 | 本期新增 |
食品、散装食品销售;生物质信息咨询服务;生物质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用机械设备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
控股子公司 | 新疆巨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研究和试验发展环境保护新技术和新工艺,推广应用:环境保护再生设备研发、制造及运营服务;环境治理服务、矿山和油田油气水等环保工程建设等;机械设备租赁和工程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投资设立 | 本期新增 |
6、其他
无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 | 北京市海淀区 | 技术服务、化工产品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苏州恒升新材料有限公司 | 江苏省吴江市 | 江苏省吴江市 | 石油化工催化剂销售、高新材料项目的研究开发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催化剂及催化新材料生产 | 100.00% | 注2 | 投资设立 |
SJ Environmental Corporation | 美国休斯敦 | 美国休斯敦 | 委托生产加工化工产品、机械设备;商品、设备租赁及服务业务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北京三聚能源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 | 北京市海淀区 | 销售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河北黄骅市 | 黄骅市吕桥镇工业区 | 石油、化工产品采购销售 | 8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大庆市 | 黑龙江省大庆市 | 苯乙烯、新戊二醇生产销售 | 60.00% | 注3 | 投资设立 |
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 肥料制造;电力、热力、燃气的生产和供应 | 52.00% | 投资设立 | |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 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 清洁LNG生产销售 | 100.00% | 注4 | 投资设立 |
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省武汉市 | 湖北省武汉市 | 技术服务、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 | 51.00% | 注1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省南京市 | 江苏省南京市 | 生物质新材料研发;农业生物质碳化技术研发等 | 66.00% | 投资设立 | |
北京三聚能源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 | 北京市朝阳区 | 工程勘察设计、工程项目管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福建三聚福大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 | 福建省福州市 | 化肥、煤化工相关技术研发及成果转让 | 66.67% | 投资设立 | |
海南三聚绿色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 海南省陵水县 | 海南省陵水县 | 生物质资源高质化利用可研开发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北京宝聚能源科 | 北京市海淀区 | 北京市海淀区 |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专 | 100.00% | 注5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技有限公司 | 业承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开发等 | |||||
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能源领域技术服务、装备及材料销售、投资和投资管理 | 100.00% | 注6 | 投资设立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 | 北京市朝阳区 |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咨询等 | 51.22%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 | 北京市海淀区 |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等 | 80.0235% | 注9 | 投资设立 |
鹤壁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省鹤壁市 | 河南省鹤壁市 | 生物质燃料生产、销售等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省江油市 | 四川省江油市 | 新能源技术产品研发、销售 | 55.00% | 注1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孝义市三聚鹏飞新能源有限公司 | 陕西省吕梁孝义市 | 陕西省吕梁孝义市 | 批发焦油、甲醇、粗苯、氢气等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沈阳聚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辽宁省沈阳市 | 辽宁省沈阳市 | 化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大连五大连油石化有限公司 | 辽宁省大连市 | 辽宁省大连市 | 国际贸易,转口贸易等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内蒙古聚禾化工有限公司 | 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 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 煤炭、焦炭、蜡、润滑油等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BS能源株式会社 | 日本千叶县 | 日本千叶县 | 技术服务等 | 7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 开曼群岛 | 投资控股 | 39.26%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桦川县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黑龙江佳木斯市桦川县 | 黑龙江佳木斯市桦川县 | 秸秆生物质的收集和加工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同江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 | 黑龙江佳木斯市同江市 | 黑龙江佳木斯市同江市 | 秸秆生物质的收集和加工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限公司 | ||||||
绥滨县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黑龙江绥滨县 | 黑龙江绥滨县 | 秸秆生物质的收集和加工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靖宇县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吉林省白山市靖宇县 | 吉林省白山市靖宇县 | 秸秆生物质的收集和加工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兴安盟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内蒙古兴安盟 | 内蒙古兴安盟 | 秸秆生物质的收集和加工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呼伦贝尔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 |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 | 秸秆生物质的收集和加工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通辽三聚绿源汇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甘旗卡镇甘旗卡街镇 | 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甘旗卡镇甘旗卡街镇 | 秸秆生物质的收集和加工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开封市三聚绿宝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河南省开封市 | 河南省开封市 | 秸秆生物质的收集和加工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周口三聚绿沃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县 | 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县 | 秸秆生物质的收集和加工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宿州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安徽省宿州市 | 安徽省宿州市 | 秸秆生物质的收集和加工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亳州市三聚绿汇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安徽省亳州市 | 安徽省亳州市 | 秸秆生物质的收集和加工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绵阳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四川省绵阳市 | 四川省绵阳市 | 秸秆生物质的收集和加工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浙江聚金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金华市 | 浙江省金华市 | 养殖业废弃物炭化技术、生物质能源产品的技术研发等 | 67.00%注7 | 投资设立 | |
玛纳斯三聚绿源 | 新疆昌吉玛纳斯 | 新疆昌吉玛纳斯 | 秸秆生物质的收 | 100.00% | 投资设立 |
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县 | 县 | 集和加工等 | |||
岐山县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 | 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 | 秸秆生物质的收集和加工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金昌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甘肃省金昌市 | 甘肃省金昌市 | 秸秆生物质的收集和加工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阜新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辽宁省阜新市 | 辽宁省阜新市 | 秸秆生物质的收集和加工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河南省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驻马店市新蔡县 | 河南省驻马店市新蔡县 | 秸秆生物质的收集和加工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平罗县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宁夏省石嘴山市平罗县 | 宁夏省石嘴山市平罗县 | 秸秆生物质的收集和加工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哈尔滨市绿荣生物质材料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生物质材料制造、销售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包头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内蒙古包头市 | 内蒙古包头市 | 秸秆生物质的收集和加工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虎林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虎林市 | 黑龙江省虎林市 | 秸秆生物质的收集和加工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桦南县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 | 生物质材料制造、销售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宁安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 | 生物质材料制造、销售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重庆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重庆市开州区 | 重庆市开州区 | 生物质材料制造、销售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济源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河南省济源市 | 河南省济源市 | 生物质材料制造、销售等 | 51.00%注8 | 投资设立 |
其他说明:
注1:本公司持有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本公司子公司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29%股权。
注2:本公司持有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100%股权,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持有沈阳聚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注3:本公司持有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60%股权,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持有大连五大连油石化有限公司100%股权。
注4:本公司原持有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内蒙古聚禾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本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购买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剩余少数股权的决议,本公司持有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
注5:本公司持有北京宝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北京宝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BS能源株式会社70%股权。
注6:本公司持有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39.26%股权。
注7:本公司持有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80.0235%股权,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持有浙江聚金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67%股权。
注8:本公司持有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80.0235%股权,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持有济源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51%股权。
注9:本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海淀国投转让三聚绿源19.976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三聚绿源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80.0235%的股权,海淀国投持有其19.9765%的股权。
注10:本公司持有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系通过2019年12月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收购取得。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20.00% | 1,442,834.48 | 3,000,000.00 | 33,142,838.57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40.00% | -22,850,768.98 | 63,381,857.67 | |
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20.00% | 1,382,257.93 | 33,212,360.46 |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8.78% | 1,552,090.20 | 153,812,862.22 | |
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 | 19.9765% | -1,106,342.06 | 6,549,092.70 |
福建三聚福大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33.33% | -723,884.72 | 9,060,264.03 |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5.00% | 6,966,731.97 |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927,551,651.93 | 25,911,516.08 | 953,463,168.01 | 787,748,975.16 | 787,748,975.16 | 770,732,119.25 | 25,455,600.34 | 796,187,719.59 | 622,687,699.14 | 622,687,699.14 |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280,862,346.07 | 342,669,636.38 | 623,531,982.45 | 333,086,044.77 | 131,991,293.54 | 465,077,338.31 | 754,298,876.66 | 379,461,838.57 | 1,133,760,715.23 | 911,784,366.95 | 9,517,857.24 | 921,302,224.19 |
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386,590,324.49 | 18,997,146.24 | 405,587,470.73 | 239,525,668.43 | 239,525,668.43 | 235,957,643.77 | 21,319,871.76 | 257,277,515.53 | 98,127,002.88 | 98,127,002.88 |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22,512,914.41 | 109,496,415.31 | 332,009,329.72 | 16,689,808.98 | 16,689,808.98 | 223,160,412.55 | 106,720,322.77 | 329,880,735.32 | 17,743,031.31 | 17,743,031.31 | ||
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 | 68,627,143.58 | 57,834,549.54 | 126,461,693.12 | 122,113,833.66 | 5,621,785.75 | 127,735,619.41 | 22,758,820.61 | 15,480,599.29 | 38,239,419.90 | 4,190,279.86 | 4,190,279.86 |
福建三聚福大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19,603,889.55 | 7,592,575.56 | 27,196,465.11 | 15,955.00 | 15,955.00 | 22,104,391.22 | 8,493,847.21 | 30,598,238.43 | 1,245,856.98 | 1,245,856.98 |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58,451,328.29 | 612,665,556.45 | 771,116,884.74 | 552,949,937.52 | 205,154,548.33 | 758,104,485.85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2,382,553,665.63 | 7,214,172.40 | 7,214,172.40 | 141,175,819.56 | 2,989,244,653.30 | 14,753,755.16 | 14,753,755.16 | -121,532,651.72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1,395,391,409.21 | -57,126,922.44 | -57,126,922.44 | 344,374,746.86 | 2,300,589,652.89 | 19,603,369.74 | 19,603,369.74 | 94,940,832.29 |
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124,064,515.98 | 6,911,289.65 | 6,911,289.65 | 3,199,322.63 | 149,729,994.43 | 22,552,701.37 | 22,552,701.37 | 1,625,745.58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924,528.22 | 3,181,816.73 | 3,181,816.73 | -6,696,664.90 | 13,282,762.93 | 13,881,855.61 | 13,881,855.61 | -20,944,327.66 |
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 | 16,529,642.23 | -16,023,066.33 | -16,023,066.33 | -49,579,021.22 | 12,446,650.22 | 1,804,140.04 | 1,804,140.04 | -6,289,529.47 |
福建三聚福大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3,240,875.89 | -2,171,871.34 | -2,171,871.34 | 1,372,327.23 | 8,343,209.00 | -4,111,529.90 | -4,111,529.90 | -7,077,098.38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无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无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本报告期因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导致资本公积减少25,136,726.00元,其中主要的交易事项如下:
①公司本年转让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少数股东 19.9765%的股权,转让价格686,600.00元,与减少享有的净资产-1,435,583.16元之差2,122,183.16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②本公司本年受让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少数股东 49.00%的股权,受让价格190,613,920.00元,与增加享有的净资产163,355,010.84元之差-27,258,909.16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190,613,920.00 | 686,600.00 |
--现金 | 190,613,920.00 | 686,600.00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190,613,920.00 | 686,600.00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163,355,010.84 | -1,435,583.16 |
差额 | -27,258,909.16 | 2,122,183.16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27,258,909.16 | 2,122,183.16 |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 |
企业名称 | 直接 | 间接 | 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北京三聚裕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市门头沟区 | 北京市门头沟区 | 技术开发转让及推广 | 20.00% | 权益法 |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无。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北京三聚裕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三聚裕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1,992,483.19 | 4,480,542.68 |
非流动资产 | 755,984,770.08 | 709,079,881.30 |
资产合计 | 757,977,253.27 | 713,560,423.98 |
流动负债 | 467,829,661.24 | 420,494,026.98 |
负债合计 | 467,829,661.24 | 420,494,026.9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90,147,592.03 | 293,066,397.00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58,029,518.41 | 58,613,279.40 |
其他 | 964,911.21 | 964,911.21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58,994,429.62 | 59,578,190.61 |
净利润 | -2,918,804.97 | -3,461,543.73 |
综合收益总额 | -2,918,804.97 | -3,461,543.73 |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无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无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无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无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无
4、重要的共同经营
无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无
6、其他
无。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港币、欧元、英镑、新加坡元、日元有关,除本公司的子公司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BS能源株式会社、SJ Environmental Corporation、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有部分业务以美元、港币、欧元、英镑、新加坡元、日元进行结算外,本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于2019年12月31日,除下表所述资产或负债为美元、港币、欧元、英镑、新加坡元、日元、澳元、韩元、挪威克朗余额外,本公司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等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外汇风险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项目 | 年末数 | 年初数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325,000,400.04 | 230,221,469.06 |
港元 | 5,859,676.47 | 21,699,452.15 |
欧元 | 1,556,927.71 | 9,218,177.95 |
英镑 | 1,464.02 | 1,388.19 |
澳元 | 4.49 | 5.4 |
韩元 | 36.00 | 36.6 |
挪威克朗 | 213.65 | 211.36 |
新加坡元 | 10.35 | 10.01 |
日元 | 2,972,774.26 | 2,044,521.56 |
合计 | 335,391,506.99 | 263,185,272.28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135,635,551.79 | 202,664,574.56 |
港元 | 1,709,278.69 | 573,578.75 |
欧元 | 8,309,816.62 | 120,341.33 |
合计 | 145,654,647.10 | 203,358,494.64 |
预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25,799,890.78 | 71,044,464.28 |
港元 | 92,001.00 | |
欧元 | 1,417,522.95 | 303,111.38 |
合计 | 27,217,413.73 | 71,439,576.66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美元 | 299,976.60 | |
港元 | 4,222,062.37 | 184,133.43 |
日元 | 17,115.06 | 10,517.88 |
合计 | 4,539,154.03 | 194,651.31 |
存货 | ||
其中:美元 | 145,517,600.97 | 111,757,085.76 |
港币 | 60,314,893.29 | |
合计 | 205,832,494.26 | 111,757,085.76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中:港元 | 689,658,414.42 | 676,841,332.97 |
合计 | 689,658,414.42 | 676,841,332.97 |
固定资产 | ||
其中:美元 | 59,521.08 | 48,499.08 |
港元 | 1,285,033.65 | 30,026.50 |
合计 | 1,344,554.73 | 78,525.58 |
累计折旧 | ||
其中:美元 | 37,416.29 | 19,753.11 |
港元 | 1,183,252.18 | 10,273.69 |
合计 | 1,220,668.47 | 30,026.80 |
应付账款 |
其中:美元 | 90,436,344.44 | 16,745,195.82 |
港元 | 39,549.65 | 30,185.17 |
欧元 | 386,516.26 | 343,725.08 |
合计 | 90,862,410.35 | 17,119,106.07 |
预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27,295,938.89 | 28,001,746.19 |
合计 | 27,295,938.89 | 28,001,746.19 |
应交税费 | ||
其中:美元 | 302,103.51 | |
日元 | 150,816.40 | 113,271.78 |
合计 | 150,816.40 | 415,375.29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1,103,249.54 | 322,604,716.00 |
港元 | 472,271,831.14 | 87,869,883.73 |
日元 | 88,703.74 | 40,640.08 |
合计 | 473,463,784.42 | 410,515,239.8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中:港元 | 674,568,768.38 | |
合计 | 674,568,768.38 | |
应付职工薪酬 | ||
其中:美元 | 198,837.61 | |
港元 | 795,441.23 | |
合计 | 994,278.84 |
2、信用风险
2019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以及本公司承担的财务担保,具体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本附注十四、2“或有事项”中披露的财务担保合同金额。本公司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销售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无重大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3、流动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的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3,159,763.00 | 3,159,763.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159,763.00 | 3,159,763.00 | ||
(3)衍生金融资产 | 3,159,763.00 | 3,159,763.00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769,261.00 | 769,261.00 | ||
其他 | 769,261.00 | 769,261.00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无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经艾华迪集团(AVISTA GROUP)评估,蓬莱巨涛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支行签署的远期外汇协议于2019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3,159,763.00元。经艾华迪集团(AVISTA GROUP)评估,珠海巨涛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署的远期外汇协议于2019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769,261.00元。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无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无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无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无
9、其他
无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 | 技术开发、转让及咨询等 | 120,000万元 | 29.48% | 29.48%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公司控股股东为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淀科技),成立于1999年10月29日,注册资本为120,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雷,主营业务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投资管理;销售五金交电、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工艺品、金属材料、机械设备、建筑材料。海淀科技目前持有公司股份692,632,56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9.48%。海淀国投持有海淀科技51%股份,为海淀科技控股股东。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51%股份 |
北京海国鑫泰投资控股中心 |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持有海淀国投100%股份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持有海国鑫泰100%股份 |
萨姆森控制设备(中国)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谭向阳先生担任其高管(财务总监) |
黑龙江省龙油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贝伦钢结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王宁生 | 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
袁毅 | 公司副总经理 |
其他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导致本公司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过多,在此仅披露与本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法人或自然人。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萨姆森控制设备(中国)有限公司 | 采购款 | 896,206.80 | 4,490,000.00 | 否 | 0.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黑龙江省龙油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款 | 19,641,509.44 | 23,455,737.57 |
贝伦钢结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销售款 | 0.00 | 401,265.00 |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无
(3)关联租赁情况
无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19年06月19日 | 2020年06月18日 | 否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5,705,716.08 | 2019年04月04日 | 2020年04月04日 | 否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437,858.00 | 2019年07月03日 | 2020年07月03日 | 否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6,162,866.62 | 2019年12月11日 | 2020年12月11日 | 否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5,609,597.45 | 2019年12月16日 | 2020年12月16日 | 否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3,677,441.00 | 2019年12月16日 | 2020年12月16日 | 否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4,573,674.80 | 2019年12月23日 | 2020年06月30日 | 否 |
北京海国鑫泰投资控股中心 | 200,000,000.00 | 2019年08月29日 | 2020年08月29日 | 否 |
北京海国鑫泰投资控股中心 | 104,993,832.00 | 2019年09月09日 | 2020年09月09日 | 否 |
北京海国鑫泰投资控股中心 | 44,801,360.08 | 2019年09月25日 | 2020年09月25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18年05月11日 | 2020年05月10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240,000,000.00 | 2018年05月11日 | 2020年11月20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240,000,000.00 | 2018年05月11日 | 2021年05月10日 | 否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6,599,040.50 | 2019年01月08日 | 2020年01月08日 | 否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8,281,752.00 | 2019年03月19日 | 2020年02月28日 | 否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8,270,786.00 | 2019年04月09日 | 2020年02月28日 | 否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6,650,000.00 | 2019年04月19日 | 2020年02月28日 | 否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575,000.00 | 2019年05月21日 | 2020年02月28日 | 否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4,750,000.00 | 2019年06月14日 | 2020年02月28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39,563,951.20 | 2019年09月10日 | 2020年09月10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29,867,591.00 | 2019年10月30日 | 2020年10月21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61,353,802.13 | 2019年11月12日 | 2020年10月21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14,463,924.94 | 2019年10月18日 | 2020年10月18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2019年11月07日 | 2020年11月07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86,058,000.00 | 2019年12月05日 | 2020年12月05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2019年01月24日 | 2020年01月24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19年06月27日 | 2021年06月26日 | 否 |
北京海国鑫泰投资控股中心 | 333,000,000.00 | 2019年04月30日 | 2022年04月30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19年07月26日 | 2020年07月25日 | 否 |
北京海国鑫泰投资控股中心 | 200,000,000.00 | 2019年12月23日 | 2022年12月23日 | 否 |
北京海国鑫泰投资控股中心 | 300,000,000.00 | 2019年12月11日 | 2021年12月11日 | 否 |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19年03月28日 | 2019年06月26日 | 年利率5.225%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2019年04月02日 | 2019年06月26日 | 年利率5.225%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0 | 2019年05月15日 | 2019年12月30日 | 年利率5.225%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19年08月27日 | 2019年09月03日 | 年利率5.225%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19年09月04日 | 2019年09月27日 | 年利率5.225%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19年09月19日 | 2019年09月27日 | 年利率5.225%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86,000,000.00 | 2019年09月25日 | 2019年09月27日 | 年利率5.225%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19年10月10日 | 2019年12月26日 | 年利率5.225%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69,000,000.00 | 2019年10月18日 | 2019年12月26日 | 年利率5.225%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19年10月24日 | 2019年12月26日 | 年利率5.225%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2019年11月15日 | 2019年12月26日 | 年利率5.225%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19年12月18日 | 2019年12月20日 | 年利率5.225% |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 应收账款转让 | 1,338,173,032.50 | 0.00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三聚绿源股权转让款 | 686,600.00 | 0.00 |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0,894,186.89 | 11,718,304.80 |
(8)其他关联交易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利息 | 43,498,622.82 |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担保费 | 8,084,848.26 | 5,223,200.00 |
北京海国鑫泰投资控股中心 | 担保费 | 3,691,786.11 | -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袁毅 | - | - | 14,707,061.60 | - |
其他应收款 | 王宁生 | - | - | 11,895,402.56 | - |
其他应收款 | 黑龙江省龙油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 | - | - | - |
预付账款 | 萨姆森控制设备(中国)有限公司 | 896,206.80 | - | - | -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预收账款 | 黑龙江省龙油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173,657,253.99 | 40,612,453.80 |
7、关联方承诺
无
8、其他
无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93,906,828.54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4,690,139.27 |
其他说明
公司2015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15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5年12月30日召开的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开始实施。
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办理189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15,690,364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19年5月30日。
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8年9月11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83,649股,并于2019年3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并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5)。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93,906,828.54元=解禁的15,690,364股*5.985元/每股;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4,690,139.27元=回购的783,649股*5.985元/每股。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低于下列价格中的较高者:(1)本激励计划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2)与本激励计划公布前30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算术平均收盘价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按实际行权数量确定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88,172,500.00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59,900.00 |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8年9月11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83,649股,公司已于2019年6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票的回购注销。
5、其他
无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无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无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无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股票和债券的发行 | |||
重要的对外投资 | 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对外投资在广西设立全资子公司广西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2020年04月21日,广西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已取得北海市铁山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70,491,609.06 |
3、销售退回
无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变更
公司2020年4月1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对公司现行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1)财务报表格式变更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号通知及其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废止2019年1月18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根据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公司于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开始执行。2)会计准则变更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会计准则变更公司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
(2)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拟以公司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2,349,720,3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含税)。本议案尚须提交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20年04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0〕65号)。公司与黑龙江安瑞佳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于2017年度发生一笔1.8亿元的关联交易。黑龙江安瑞佳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未对该笔交易提请董事会审议,且未及时进行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对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无
(2)未来适用法
无
2、债务重组
无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无
(2)其他资产置换
无
4、年金计划
无
5、终止经营
无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无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无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无
(4)其他说明
无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无
8、其他
无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72,058,281.70 | 6.22% | 81,617,484.51 | 30.00% | 190,440,797.19 |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72,058,281.70 | 6.22% | 81,617,484.51 | 30.00% | 190,440,797.19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100,259,217.92 | 93.78% | 535,754,611.08 | 13.07% | 3,564,504,606.84 | 8,638,134,819.13 | 100.00% | 1,047,298,857.77 | 12.12% | 7,590,835,961.36 |
其中: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230,050.00 | 0.01% | 0.00% | 230,050.00 | 3,866,240.00 | 0.04% | 3,866,240.00 | |||
货款或往来款 | 4,100,029,167.92 | 93.77% | 535,754,611.08 | 13.07% | 3,564,274,556.84 | 8,634,268,579.13 | 99.96% | 1,047,298,857.77 | 12.13% | 7,586,969,721.36 |
合计 | 4,372,317,499.62 | 100.00% | 617,372,095.59 | 14.12% | 3,754,945,404.03 | 8,638,134,819.13 | 100.00% | 1,047,298,857.77 | 12.12% | 7,590,835,961.3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72,058,281.70 | 81,617,484.51 | 30.00% | 部分金额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272,058,281.70 | 81,617,484.51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230,050.00 | ||
货款或往来款 | 4,100,029,167.92 | 535,754,611.08 | 13.07% |
合计 | 4,100,259,217.92 | 535,754,611.08 | --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291,709,498.16 |
1至2年 | 2,378,868,567.49 |
2至3年 | 589,366,705.71 |
3年以上 | 112,372,728.26 |
3至4年 | 43,964,058.94 |
4至5年 | 13,402,200.82 |
5年以上 | 55,006,468.50 |
合计 | 4,372,317,499.62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 1,047,298,857.77 | -429,926,762.18 | 617,372,095.59 | |||
合计 | 1,047,298,857.77 | -429,926,762.18 | 617,372,095.5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无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无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七台河市隆鹏煤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735,851,968.65 | 16.83% | 73,585,196.87 |
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665,920,737.11 | 15.23% | 33,296,036.86 |
山东海右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 485,391,609.84 | 11.10% | 83,396,074.48 |
内蒙古聚实能源有限公司 | 413,683,983.29 | 9.46% | 21,285,153.68 |
通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383,361,317.00 | 8.77% | 78,584,043.10 |
合计 | 2,684,209,615.89 | 61.39% | 290,146,504.99 |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金融资产转移方式 | 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账款转让 | 1,911,321,708.82 | -206,961,091.77 |
合计 | 1,911,321,708.82 | -206,961,091.77 |
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9年1月29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在经营过程中形成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信托”),公司向粤财信托转让的应收账款账面原值30.00亿元人民币,交易约定的应收账款转让价款为25.862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转让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3)。同意公司将在经营过程中形成的部分应收账款5.73亿元转让给粤财信托,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00亿元,该应收账款转让不附追索权。公司2019年12月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部分应收账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转让人民币13.38亿的应收账款,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2.04亿元。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2,0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1,312,806,213.57 | 1,393,837,629.87 |
合计 | 1,324,806,213.57 | 1,393,837,629.87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无
2)重要逾期利息
无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
合计 | 12,000,000.00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无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内部备用金等款项 | 19,029,918.12 | 45,868,970.86 |
往来款及其他 | 1,294,967,039.84 | 1,347,968,659.01 |
合计 | 1,313,996,957.96 | 1,393,837,629.87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19年1月1日余额 | - | - | - | - |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1,190,744.39 | 1,190,744.39 | ||
本期转回 | ||||
2019年12月31日余额 | 1,190,744.39 | 1,190,744.39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994,262,085.47 |
1至2年 | 315,063,879.43 |
2至3年 | 465,634.77 |
3年以上 | 4,205,358.29 |
3至4年 | 3,210,994.59 |
4至5年 | 531,820.00 |
5年以上 | 462,543.70 |
合计 | 1,313,996,957.96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190,744.39 | 1,190,744.39 | ||||
合计 | 1,190,744.39 | 1,190,744.3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无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无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 | 借款及利息 | 472,841,634.96 | 1年以内 | 35.98% | |
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借款及利息 | 295,512,666.67 | 1年以内、1-2年 | 22.49% |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借款及利息 | 278,187,950.00 | 1年以内 | 21.17% |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借款及利息 | 130,606,756.04 | 1年以内、1-2年 | 9.94% | |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借款及利息 | 64,548,793.33 | 1年以内 | 4.91% | |
合计 | -- | 1,241,697,801.00 | -- | 94.49%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无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无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无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793,156,023.14 | 2,793,156,023.14 | 2,310,744,697.27 | - | 2,310,744,697.27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58,994,429.62 | 58,994,429.62 | 59,578,190.61 | - | 59,578,190.61 | |
合计 | 2,852,150,452.76 | 2,852,150,452.76 | 2,370,322,887.88 | - | 2,370,322,887.88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 500,361,900.00 | 500,361,900.00 |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275,000,000.00 | 275,000,000.00 | |||||
苏州恒升新材料有限公司 | 121,750,000.00 | 121,750,000.00 |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3,000,000.00 | 190,613,920.00 | 343,613,920.00 | ||||
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39,241,440.00 | 39,241,440.00 | |||||
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 | 95,000,000.00 | 95,000,000.00 |
材料有限公司 | |||||||
SJ Environmental Corporation | 97,261,605.04 | 38,842,387.37 | 136,103,992.41 | ||||
北京三聚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
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3,200,000.00 | 13,200,000.00 | |||||
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 | 28,410,205.45 | 239,658,033.75 | 268,068,239.20 | ||||
北京宝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60,000,000.00 | 160,000,000.00 | |||||
海南三聚绿色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福建三聚福大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20,006,301.29 | 20,006,301.29 | |||||
北京三聚能源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 7,513,245.49 | 7,513,245.49 | |||||
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 | 4,850,000.00 | 569,330.25 | 4,280,669.75 |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9,016,315.00 | 9,016,315.00 | |||||
合计 | 2,310,744,697.27 | 482,980,656.12 | 569,330.25 | 2,793,156,023.14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北京三聚裕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9,578,190.61 | -583,760.99 | 58,994,429.62 | ||||||||
小计 | 59,578,190.61 | -583,760.99 | 58,994,429.62 | ||||||||
合计 | 59,578,190.61 | -583,760.99 | 58,994,429.62 |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950,890,577.88 | 822,289,490.66 | 3,754,249,361.90 | 2,735,764,262.66 |
其他业务 | 385,048.96 | 376,317.24 | ||
合计 | 951,275,626.84 | 822,289,490.66 | 3,754,625,679.14 | 2,735,764,262.66 |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2,000,000.00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83,760.99 | -692,308.75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17,269.75 |
合计 | 11,533,508.76 | -692,308.75 |
6、其他
无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398,292.4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8,398,410.3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355,424.3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622,030.0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8,956,239.67 | |
合计 | 24,573,857.44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50% | 0.059 | 0.05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3% | 0.049 | 0.049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无
4、其他
无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刘雷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艳红女士、会计机构负责人宋晓红女士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资料。
五、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雷2020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