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0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鹏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艳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杰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本报告中所涉及未来的经营计划和经营目标等前瞻性陈述的,并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也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半年度报告全文,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海新能科 | 指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海新致 | 指 | 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海淀区国资委 | 指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海国投集团 | 指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海国投 | 指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山东三聚 | 指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三聚凯特 | 指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三聚绿能 | 指 | 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
大庆三聚 | 指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三聚家景 | 指 |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武汉金中 | 指 | 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原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北京华石 | 指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三聚绿源 | 指 | 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 |
南京三聚 | 指 | 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鑫达 | 指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三聚香港 | 指 | 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 |
巨涛 | 指 | 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
美方焦化 | 指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亳州三聚绿汇 | 指 | 亳州市三聚绿汇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平罗三聚绿源 | 指 | 平罗县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阜新三聚绿源 | 指 | 阜新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三聚裕进 | 指 | 北京三聚裕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三聚美国 | 指 | SJ ENVIRONMENTAL CORP |
海新国际 | 指 | HAIXIN ENERGY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PTE.LTD./ 海新能科国际有限公司 |
三聚北大荒 | 指 | 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福大紫金 | 指 | 福大紫金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交所 | 指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海新能科 | 股票代码 | 300072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海新能科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Beijing Haixin Energy Technology 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Haixin Energy-Tech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张鹏程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蕊 | 张冠卿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 |
电话 | 010-50911288 | 010-50911288 |
传真 | 010-50911290 | 010-50911290 |
电子信箱 | investor@hxnk.com | investor@hxnk.com |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北路33号1号楼大行基业大厦9层 |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80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81 |
公司网址 | http://www.hxnk.com |
公司电子信箱 | investor@hxnk.com |
临时公告披露的指定网站查询日期(如有) | 2023年08月04日 |
临时公告披露的指定网站查询索引(如有) | 巨潮资讯网 |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
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3,711,851,803.91 | 4,805,720,505.12 | 4,805,720,505.12 | -22.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66,978,544.75 | -148,161,736.43 | -148,145,765.20 | -12.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32,736,880.11 | -168,417,611.65 | -168,401,640.42 | -156.9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6,516,886.01 | -302,561,193.50 | -302,561,193.50 | 84.6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11 | -0.0631 | -0.0630 | -12.8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11 | -0.0631 | -0.0630 | -12.8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0% | -1.86% | -1.86% | -0.54%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13,680,402,112.45 | 15,275,685,275.22 | 15,277,044,250.91 | -10.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6,890,681,209.29 | 7,027,242,981.16 | 7,027,907,401.99 | -1.95%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公司执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对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相关数据进行调整并同步调整对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具体影响合并财务报表数据详见第十节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933,962.26 | 主要为公司转让专利技术确认的损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644,632.09 | 主要为本期收到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款以及通过递延收益结转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款。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9,424,222.59 | 主要为收取的非金融企业的利息收入。 |
债务重组损益 | 4,044,292.06 | 主要为债务豁免收益。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336,611.40 | 主要为公司营业外收支净额。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38,388,546.31 | 主要为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三聚绿能、南京三聚、控股子公司三聚绿源及参股公司三聚裕进确认的投资收益。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44,017.2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869,914.06 | |
合计 | 265,758,335.36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较2022年无重大变化。报告期内,公司在董事会和管理层带领下,强化生产管理,提升组织效能,聚焦、做强生物柴油核心主业,推动催化净化、新型煤化工、特色化工业务稳中有进;公司陆续完成三聚绿能等非主营业务资产剥离,资产质量持续提升。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1,185.1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2.7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97.85万元。报告期内,烃基生物柴油价格低迷,同比处于低位,焦炭价格持续下行,对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造成较大影响。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公司秉承“尽善万物价值”的理念,响应国家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的产业思路,聚焦生物能源战略方向,依托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和产品,推动生物柴油业务快速发展,保持能源催化净化、新型煤化工、特色化工等业务稳步发展。公司通过强化精细化管理,整合优化低效资产,逐步建立具有较高技术壁垒及资源优势的核心运营资产。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
1、生物燃料的生产和销售
该业务是公司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向,涵盖公司生物能源产业的技术开发、生物原料采购及产品销售体系、生物能源项目及对外委托加工生产体系。公司采用自主研发的悬浮床工艺和改进的固定床工艺,以地沟油、棕榈酸化油、酸败油等废弃油脂为原料生产高品质烃基生物柴油(HVO)。公司通过对油脂或动物脂肪(包括地沟油等各种废弃油脂)加氢脱氧,生产几乎不含氧的烃基生物柴油(HVO),其主要成分为烷烃,化学成分、分子结构、热值等接近化石柴油组分,可在不更换或改动发动机的情况下与化石基柴油大比例调和甚至完全替代。生物柴油品质优异(硫含量小于1ppm、多环芳烃含量小于1%、十六烷值大于80),与化石基柴油相比,可减少80%的二氧化碳净排放,具有低碳、清洁、环境友好的优势。公司目前产品包括高凝烃基生物柴油、低凝烃基生物柴油。
2、环保材料的生产和销售
该业务为催化剂、净化剂等功能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包括脱硫净化剂、脱硫催化剂、其他净化剂(脱氯剂、脱砷剂)、特种催化剂材料及催化剂等四大系列百余个品种,主要应用于煤化工、石油化工、天然气化工等能源化工行业的产品生产过程或产品的清洁化。全资子公司沈阳三聚凯特负责上述能源净化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为能源化工企业提供成套净化工艺、装备及成套服务,提供产业转型、原料改造、尾气综合利用、环保治理等整体技术解决方案的设计、实施及综合运营等服务。全资子公司三聚美国主要从事美国油气田市场干法、湿法脱硫技术服务及脱硫设备租赁、脱硫剂销售。
公司与石科院等国内知名院所及赢创等国外优秀净化技术企业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脱硫剂、加氢催化剂等主打产品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是中石油能源一号网、物资装备网成员,是中石化"三剂"协作网成员单位,是中石油和中石化一级生产供应商。
3、新型煤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该业务主要产品为焦炭、焦炉煤气。控股子公司美方焦化为煤焦化企业,生产焦炭、焦粒、焦粉、焦油、硫磺、粗苯、硫酸铵、焦炉煤气等。美方焦化是公司推动焦炭、化产、焦炉气回收利用甲烷化制LNG、富氢联产合成氨的核心企业。
4、特色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该业务主要产品为苯乙烯、新戊二醇、LNG、液氨等,由控股子公司大庆三聚及全资子公司三聚家景负责生产和销售。苯乙烯主要用于生产聚苯乙烯树脂、ABS三元共聚物、苯乙烯-丙烯腈共聚物树脂、离子交换树脂、不饱和聚酯及苯乙烯系热塑性弹性体等。此外,还可用于制药、燃料、农药及选矿等行业。新戊二醇广泛应用于汽车、纺织、医药、涂料、农药、
塑料和石油等领域,其衍生物可作香料、药物、阻燃剂、航空润滑剂、增塑剂、油墨和绝缘材料等,目前主要用于制造无油醇酸树脂,用于生产不饱和聚酯粉末涂料。全资子公司三聚家景主营业务为综合利用美方焦化副产焦炉煤气生产LNG 和液氨,同时根据市场需求生产部分氨水。
(二)行业发展状况
1、生物能源行业状况
生物能源在减碳方面潜力巨大,是欧美国家坚定不移的推进方向,应用场景从地面交通拓展至航空和船用燃料领域。报告期内,受欧洲宏观经济环境影响,生物柴油需求不佳,而国内产能增加,市场竞争加剧,3月份以来生物柴油价格持续下行,跌幅较大。据阿格斯数据显示,低凝烃基生物柴油欧基港离岸价格指数2022年上半年均价为3,222美元/吨,2023年上半年均价为2,140美元/吨,同比下降33.59%。原料方面,国内及东南亚等原料主产区逐步恢复正常生产,供应量增加,当前市场原料充足。短期看,产品价格较原料价格跌幅更大,产品与原料价差缩小,企业短期经营遇到一定挑战;中长期看,欧盟生物燃料政策稳定、长期需求向好,北美及国内市场有望打开,原料供应链逐渐稳定将保障生物燃料市场释放潜能。特别的,生物能源在航空领域的应用预计将成为未来几年的热点,欧洲各国和企业纷纷根据 ReFuelEU计划提出实施路径,2025年生物航煤在航空燃料中的占比需要达到2%,仅欧洲市场2050年生物航煤需求潜力超过4,300万吨/年。生物航煤作为烃基生物柴油衍生产品,是航空领域碳减排的关键途径。
生物柴油国内推广应用正在提速。2023年3月,石化标准化委员会组织开展《B5柴油》国家标准修订工作,探讨增加二代生物柴油(烃基生物柴油)作为添加组分,将生物柴油添加比例从5%提高到10%等关键问题。国家能源局相关司局就生物柴油国内推广开展调研。2023年7月,民航局适航审定司就《航空替代燃料可持续性要求(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随着国内生物柴油试点添加比例提升、强制掺混政策出台,生物航空燃料逐步应用,将打开生物柴油国内市场需求,进一步扩大生物柴油产业发展空间。
2、焦炭、新戊二醇等大宗商品行业状况
大宗商品价格明显受宏观经济复苏程度影响。今年一季度,宏观经济恢复预期较好,大宗商品需求和价格平稳,但3月末开始,受房地产、出口数据等疲软影响,主要大宗商品价格快速下行,对企业利润造成不利影响。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1-6月,全国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利润总额同比下降92.3%,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利润总额同比下降52.2%。
报告期内,钢铁行业利润修复不及预期,导致下游焦炭市场行情低迷。2023年上半年焦炭市场累计下跌12轮,尤其自3月份开始连续下跌10轮,累计跌幅达到1,000元/吨。据我的钢铁网数据,2022年上半年综合焦炭价格指数为3,322元/吨,2023年上半年为2,421元/吨,同比降幅27.12%。虽然焦煤价格同步下跌,但跌幅小于焦炭价格,焦炭业务亏损较为严重,内蒙古地区独立焦企6月底吨焦亏损109元。
报告期内,新戊二醇下游需求不振,二季度国内继续新增产能,市场价格承压下行。据隆众资讯数据,2022年上半年华东地区新戊二醇均价为16,941元/吨,2023年上半年均价为10,185元/吨,同比下降39.88%。报告期内苯乙烯需求不及预期,下游PS、ABS、EPS等产能增速低于苯乙烯,下游需求减少。据隆众资讯数据,2022年上半年东北地区苯乙烯均价9,476元/吨,2023年上半年均价8100元/吨,同比下降14.51%。报告期内LNG价格振荡下行。据隆众资讯数据,2022年上半年内蒙古地区液化天然气价格为6,510元/吨,2023年上半年为4,962元/吨,同比下降23.77%。
(三)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在生物柴油、新型煤化工、环保材料、特色化工产品各个业务领域均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采购、生产、销售等经营体系。
1、生物柴油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成立生物能源事业部,统筹管理烃基生物柴油(HVO)业务采购、生产、销售。
(1)采购模式
公司烃基生物柴油(HVO)的主要原材料是地沟油、棕榈酸化油(POME)、酸败油等废弃油脂。生物能源事业部原料采购部与三聚香港、海新国际合署办公,负责生物能源原料采购。公司采购计划以市场为导向、各类计划管理为指引,按照充分调研、招标比选、物美价廉的原则,以集中采购为主,以零购为辅,不断加强供应商管理、库存物流管理、质量管理、认证管理和资金管理,增强供货稳定性和价格优势,降低采购成本和风险。
(2)生产模式
公司结合市场需求和销售计划,发挥自有产能和委托加工合作企业特点,合理调节高凝、低凝烃基生物柴油产品结构。
对于自建产能,山东三聚在保证正常生产和合理库存的同时,持续推进组织管理、设备管理、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加强人员健康和安全环保管理,引入外部专家指导改进,内部开展评选推优、岗位责任制大检查等,以对标的方式持续开展提质、降本、增效工作。
对于委托加工企业,通常由公司提供原料,双方约定收率、加工费、交货期和质量等要求,由委托加工企业自行组织生产,按期保质保量交货。公司建立了完整的供应商筛选和评价体系,对其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环保、质量控制等进行监督,在生产过程中密切跟踪生产制造和物料消耗,保障订单执行。
(3)销售模式
烃基生物柴油(HVO)目前的主要消费区域为欧美等发达国家,国内市场尚在培育阶段。公司以三聚香港、海新国际为平台,通过互联网、电话及实地拜访等方式开展产品的国际贸易销售,产品全部出口。
公司采用直销方式,生物能源事业部或山东三聚与客户根据具体业务的合作形式签订买卖或委托加工合同。公司主要客户为国际大型能源供应商和大宗产品贸易商,产品按照一般贸易和来料加工等方式全部出口至欧盟。为了拓展国际市场,正在进一步加强业务销售团队,发展授权当地代理商,增加直接面向终端客户比例,提升品牌影响力。
公司以市场需求为依据,参考原油和柴油价格走势,以及烃基生物柴油(HVO)欧洲同期现货和远期交割价格,在原料和生产成本基础上,增加适当利润作为销售基准价格,根据客户的具体要求进行商务谈判后,最终确定成交价格。价格主要影响因素为原材料、欧洲市场碳排放交易价格、地方政府补贴政策、产品碳减排值(GHG值)、海运费波动、季节性调整等。
2、新型煤化工
公司控股子公司美方焦化为煤焦化企业,生产、销售焦炭、焦粒、焦粉、焦油、硫磺、粗苯、硫酸铵、焦炉煤气等。
(1)采购模式
美方焦化负责原材料的市场调研和采购,采购的原材料主要是煤炭。采购计划以市场为导向,基本为按需采购,根据产品生产计划制定原材料采购计划。采购方式包括招标采购、竞价直采、询价采购及长协采购等。美方焦化建立了较为严格的供应商评价体系,多部门参与供应商评审;同时制定了严格的采购控制程序规范采购行为,保证原料品质和供应及时性,降低采购成本和采购风险。
(2)生产模式
美方焦化以煤炭为原料,通过配煤、捣固、结焦、熄焦和各类分离净化回收工序,生产不同等级的焦炭、焦炉煤气和焦油、粗苯、硫铵等化工产品,根据市场煤炭和焦炭价格波动,合理安排生产负荷。
(3)销售模式
美方焦化的产品主要为冶金焦,主要市场为钢铁等金属冶炼、电石生产等领域,客户区域集中在河北、内蒙等地,主要为大型钢铁企业;化产主要在周边进行销售。美方焦化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销售体系,根据客户采购需求安排销售,涵盖市场开发、客户维护、产品定价、订单和回款管理等,各类制度及流程运行高效。
焦炭及系列产品为大宗化工产品,主要以市场定价为主。焦化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在上下游中议价能力偏弱,主要以下游钢厂需求定价议价为主,化产销售则更加灵活,近年来需求旺盛,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进行即期销售。
3、环保材料(催化净化新材料)
公司自成立以来,在催化净化材料技术上持续了超过20年的专注研究,重点业务领域包括铁基净化材料、钌基催化材料、炭基新型材料等,形成了材料研发、原材料采购、工业化大规模生产、产品销售、循环利用等完整的产业链;同时公司有成熟的脱硫服务业务。
(1)采购模式
催化剂净化剂业务产品原料种类较多,主要为各类贵金属、金属盐类、载体辅料等,个别产品如贵金属等价格波动较大。公司采购以市场为导向,常年跟踪重点原材料的价格走势,不断完善供应商入库和评选机制。采购部根据生产部门提出的产品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发出询价需求,在合格供应商报盘间进行比选后签订供应合同,保证产品供货与采购成本,部分原料储备一定安全库存。
脱硫服务业务在脱硫剂的基础上增加了设备采购和技术服务的内容,其中设备采购由公司根据设计文件进行比选招标,中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制造并供货。
(2)生产模式
催化剂净化剂业务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下游客户需求具有多品种、定制化的特征,需要在不同生产工艺、不同原物料之间进行合理安排。产品销售部门签订的订单,经审核、统计后反馈至生产部;生产部根据客户需求、设备产能和物料组织情况来统筹安排生产计划,组织协调生产过程中各种具体活动和资源,完成生产计划。
脱硫服务业务涉及项目建设或设备租赁,以及剂种更换、运营维护、技术服务等内容,公司根据客户实际需求和设备运行状况组织相应资源适时开展。
(3)销售模式
催化剂净化剂业务以三聚凯特为核心,以直销为主,主要市场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领域。公司建立了完整的销售运营体系,涵盖需求挖掘,订单谈判、交货组织、回款跟踪、售后服务、客户维护等,最大程度满足市场需求,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公司在保障传统业务的同时,积极开发新建项目以及老装置改造升级需求,并持续推动新产品投放市场。
脱硫服务业务方面,公司在新疆、西南和美国建立专业团队或公司,已经形成了成熟的客户开发、项目建设、设备租赁、剂种更换和运营维护的模式。脱硫服务业务模式主要分为两类:一是以脱硫剂为主的脱硫服务收费,业务涵盖剂种生产、剂种运输、现场装卸剂、脱硫项目运行管理和废剂处理。二是脱硫设备租赁收费,业务涵盖脱硫设备的设计、制造,设备的安全管理等。
催化剂净化剂业务和脱硫服务业务均按照与客户共赢发展的理念,突出市场导向作用,以成本为基础,结合符合当前市场条件且具有可行性的市场调研价格作为标准价格,具体成交价格按照“标准价格+溢价”的形式定价,溢价部分主要来自公司附加增值服务和客户特殊需求等。
4、特色化工及其他
该业务主要产品为苯乙烯、新戊二醇、LNG及液氨等,由控股子公司大庆三聚、全资子公司三聚家景负责组织采购、生产和销售。
(1)采购模式
大庆三聚苯乙烯的主要原料为粗裂解碳八碳九,新戊二醇的主要原料为异丁醛;三聚家景主要原料为焦化企业副产的焦炉煤气。生产企业按需就近采购,采购方式为询价采购、招标采购等,采购价格参照当地市场价格。
(2)生产模式
大庆三聚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销售订单情况、客户要求的特定指标,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大庆三聚新戊二醇产品在行业内有一定的知名度,会根据上游原料供应情况储备一定的安全库存。
三聚家景是典型的焦炉尾气综合利用企业,通过对焦炉尾气进行净化、甲烷化生产LNG,并以富氢联产合成氨,根据上游焦化企业焦炉尾气供应量动态调整生产负荷。
(3)销售模式
①销售体系
大庆三聚新戊二醇下游客户遍布华东、华南地区,苯乙烯客户主要集中在山东等地,下游产业链比较成熟,需求较稳定。三聚家景LNG主要用于能源和燃料,液氨主要用于化工原材料,LNG和液氨主要在周边区进行销售。上述企业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销售体系,涵盖市场开发、客户维护、产品定价、订单和回款管理等,各类制度及流程运行高效。
②销售方式
大庆三聚为直销模式,企业与达成成交意向的客户签署买卖合同,交付货物回收货款。三聚家景下游客户主要为当地各大加气站,并拥有自建加气站开展零售业务。
③销售定价
苯乙烯为大宗化工产品,销售价格参考市场价格。新戊二醇参考山东、华东地区市场价格定价。部分长期客户给予一定价格优惠。LNG和液氨在周边市场竞争较为有序,基本参照产品不同质量进行定价。
(四)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碳减排、生物柴油及生物航煤添加政策是生物能源产业发展的助推器,而原料采购、生产能力、销售渠道是生物能源业务的核心竞争要素。公司生物能源事业部,统筹生物能源各项业务,拓展原料范围、产品种类,提升协同效应。报告期内,山东三聚完成了原料预处理装置改造升级,装置达到了设计性能,显著提高了生产加工能力和长周期稳定运行能力,直接生产成本进一步降低,营业收入、净利润同比显著增长。
技术迭代、工业放大、成本控制、市场营销是环保材料和能源净化业务的业绩驱动因素。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与国内外科研院所和研发机构的合作,根据石油化工和煤化工产业发展方向和当前热点,开展技术引进和工业化量产工作;沈阳三聚凯特紧跟客户需求,抓住市场机遇进行采购,有效应对部分原料价格剧烈波动影响;三聚凯特进一步拓展客户资源,营业收入、净利润同比上升。三聚美国受天然气市场低迷影响,销售不佳,营业收入、净利润同比降低;三聚美国将加大北美其他区域市场开拓力度。
成本控制、配煤管理、价格趋势是焦化行业业绩驱动因素。报告期内,美方焦化积极应对市场严峻挑战,优化配煤结构、拓展原料来源、增加煤矿直采比例,入炉煤成本持续降低;加强生产管理,减少辅料和能源消耗,加强质检质计工作,非煤费用有效控制在年度计划范围;精简合并机构、调整业务职能、优化作业流程和人员配置,加大重点岗位力量,提升组织效能;加强对煤焦钢市场的跟踪研究,借助外部咨询机构和专家分析做好市场研判,合理控制库存;与下游三聚家景做好一体化经济效益测算,确保整体收益最大化。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紧紧围绕优化能源结构、发展循环经济产业方向,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核心发展动力,建立了完备的科技创新体系,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石化联合会技术创新示范单位、“十三五”中国石油化工“绿色发展典范”。公司多项核心技术通过了科技成果鉴定,并获得科学技术进步奖、石化联合会专利奖等荣誉。
公司的大部分核心管理人员来自于石油化工、煤化工领域的大型企业,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经营管理能力。公司拥有完善的市场团队和广泛的客户资源,与众多国内大型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是中石油能源一号网、物资装备网成员,是中石化“三剂”协作网成员单位,是中石油和中石化一级生产供应商。公司曾获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因设备或技术升级换代、核心人员辞职、特许经营权丧失、重要无形资产发生不利变化等导致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况。
(一)核心技术及工业化成套产品
1、先进生物燃料生产技术
公司依托核心催化剂技术优势,以自主开发的悬浮床平台技术和改进的固定床工艺作为核心转化单元,以各种废弃生物质为原料,开发了烃基生物柴油(HVO)生产技术。同时,结合公司多年的催化剂开发经验和技术积累,开发了HVO生产生物航煤(HEFA)技术。
(1)HVO生产技术
公司烃基生物柴油(HVO)是利用悬浮床平台技术和改进固定床工艺,以废弃油脂为原料,以配套系列催化剂为核心,通过加氢脱氧、脱羧基、脱羰基及异构化等反应获得生物石脑油、生物柴油和生物航煤,实现了工业化的稳定运行。该技术具有原料适应性广、预处理工艺简单、反应温度均匀稳定、能耗低等优点,生产的高凝和低凝烃基生物柴油产品收率高、品质优异。基于多年的研发和生产实践,公司已成为国内最大的烃基生物柴油供应商。公司是行业标准《烃基生物柴油》的起草单位。
(2)HVO生产生物航煤(HEFA)技术
经过多年的科技攻关,成功开发了HVO异构化生产低凝生物柴油和生物航煤的成套技术,并具备了专用催化剂的生产能力。目前已经完成了小试、中试及工业装置试生产,生产的航煤组分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催化净化材料的研发和制备技术
公司在催化净化材料技术上进行了超过25年的持续研究,重点研究领域包括系列铁基净化材料、钌基合成氨催化材料、生物能源化工系列催化剂材料等,部分产品已形成国家标准并获得多个国家级别奖项。其中,“高性能系列耐硫变换催化剂和净化剂产业化关键技术开发及工业应用”项目获得2017年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废弃氧化锌脱硫材料资源化利用技术”在2017年通过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的技术产品专家评议,专家组一致认为,该技术工艺合理可行,实现了煤化工、石化等行业废氧化锌脱硫剂的循环利用,符合国家循环经济政策,具有较好的推广应用价值。
公司持续研发的铁基净化材料和专用脱硫剂等系列产品,具有硫容高、寿命长、可再生等优点,降低了脱硫成本,实现资源回收再利用,得到了广泛的市场认可。
公司核心催化剂产品是公司核心工艺技术的开发基础,包括MCT悬浮床加氢、废弃油脂制备生物燃料、固体生物质直接液化、低压钌基氨合成、费托合成等关键技术。
3、MCT悬浮床加氢技术
MCT悬浮床加氢技术是一项通过高温、高压、临氢反应,加工劣质、重质原料以获得更高轻油收率和大幅度提升产品质量的先进平台技术。该技术采用公司研发的专用催化剂、工艺和核心装备,在悬浮床反应器内进行气、液、固三相态的混合裂化和加氢反应,可以把煤焦油、渣油、催化油浆、油砂沥青、高杂质超重稠油等重劣质原料转化为洁净的汽油、柴油、蜡油以及化工原料等产品。轻油收率比延迟焦化等传统工艺提高20~30%。
MCT技术已经成功加工了全馏分煤焦油、新疆环烷基高钙稠油、中间基减压渣油和催化油浆等劣质重油原料。加工煤焦油转化率达96~99%,轻油收率92~95%,加工稠油和渣油转化率达90%以上,轻油收率88%以上。
该技术通过了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鉴定,主要技术指标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4、低压钌基氨合成技术
低压钌基氨合成技术以新一代钌系氨合成催化剂为核心,实现了催化材料和工艺的重大突破,开发了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低压钌基氨合成技术,相比传统的铁基氨合成催化剂,能够在反应压力更低的情况下,实现更高的氨合成单程转化率,可以显著降低能耗、减少维护费用和提高安全系数。该技术既可用于新建合成氨工厂,也可广泛用于现有合成氨企业的节能增产升级改造。
该技术于2020年5月通过了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的鉴定。该成果总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其中高性能钌基氨合成催化剂制备技术及以煤为原料的“铁钌接力催化”氨合成工艺处于国际领先水平;获得中国石油与化学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一等奖和福建省技术发明一等奖;入选了工信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中国二十大低碳先进实用技术。
5、钴基费托合成技术及铁基α烯烃技术
钴基费托合成技术是利用煤、天然气或者生物质转化生成的合成气,经费托合成生产高品质的溶剂油和合成蜡。钴基费托合成的溶剂油,与石油烃类溶剂油相比,沸程范围窄、溴指数低,具有“无硫、无氮、无芳烃、无色、无味、无毒”的特点,是环境友好的新型环保产品。
海新能科将与合作单位联合开发的钴基固定床费托合成技术与自主开发的炭化、气化等关键技术进行有机整合,形成了分布式、灵活机动、适应性强的费托合成成套技术。通过该技术生产的合成蜡具有高熔点、高硬度、窄馏分等特殊性能,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公司与合作单位联合开发了铁基费托合成制备α烯烃技术,2021年组织专家对该技术进行了中试装置96h性能标定和现场考核,结论为该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装置运行稳定,数据真实准确;熔铁催化剂性能稳定、成本低,技术经济性较好;与浆态床工艺相比,具有技术优势,在精细化工领域应用前景较好。
6、浆液法硫化氢脱除及资源化利用技术
浆液法硫化氢脱除及资源化利用技术是依托公司自主研发的悬浮床平台技术和先进脱硫材料,形成的独特的湿法硫化氢脱除工艺,可以应用于油气开采以及煤化工等大规模脱硫领域。与传统湿法脱硫技术相比,该技术实现了脱硫材料的再生循环利用,具有投资低、脱硫运营成本低、无二次污染等优势。
该技术于2018年5月通过了中国环境产业协会组织的技术成果鉴定,该成果为硫化氢脱除提供了一种绿色、高效、低成本的工艺技术,在同类技术领域中属国内首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专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获得专利授权17件,其中,发明专利11件,实用新型6件。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积获得专利授权679件,其中,发明专利542件,实用新型137件。
报告期取得授权的专利明细:
序号 | 专利号 | 发明名称 | 授权公告日 | 类型 | 专利权人 |
1 | EP3613830 | 一种有机质转化工艺 | 2023-5-31 | 欧洲发明 | 海新能科 |
2 | ZL201911416577.X | 一种介孔炭载体及其制备方法 | 2023-1-10 | 发明 | 三聚凯特 |
3 | ZL202110354137.7 | 一种气相脱汞剂及其制备方法 | 2023-3-21 | 发明 | 三聚凯特 |
4 | ZL201711423299.1 | 一种铜基骨架复合膜型加氢催化剂和其制备方法以及应用 | 2023-5-5 | 发明 | 三聚凯特 |
5 | ZL202011534754.7 | 一种脱硫剂的制备方法、脱硫剂及应用 | 2023-5-5 | 发明 | 三聚凯特 |
6 | ZL202010609163.5 | 一种催化剂载体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2023-6-2 | 发明 | 三聚凯特 |
7 | ZL201710208632.0 | 一种钴基固定床费托合成驰放气的处理装置及处理方法 | 2023-2-28 | 发明 | 武汉金中 |
8 | ZL202223471830.1 | 一种焦炭塔双层筒型废气收集净化装置 | 2023-5-2 | 实用新型 | 武汉金中 |
9 | ZL201910917930.6 | 一种生物原料油生产生物柴油的工艺 | 2023-1-13 | 发明 | 北京华石 |
10 | ZL202210174182.9 | 一种加氢生产烷基生物燃料的方法及装置 | 2023-2-21 | 发明 | 北京华石 |
11 | ZL202010092343.0 | 一种三聚甲醛生产工艺及装置 | 2023-4-7 | 发明 | 四川鑫达 |
12 | ZL202221827665.6 | 一种焦炉煤气负压吸附控制系统 | 2023-1-13 | 实用新型 | 美方焦化 |
13 | ZL202222157957.X | 一种新型焦炭落下强度试验装置 | 2023-3-28 | 实用新型 | 美方焦化 |
14 | ZL202210634285.9 | 焦化厂废水焦油回收装置 | 2023-5-16 | 发明 | 美方焦化 |
15 | ZL202223540363.3 | 一种固定床入口分布器 | 2023-5-2 | 实用新型 | 山东三聚 |
16 | ZL202223539111.9 | 一种上流式反应器 | 2023-5-9 | 实用新型 | 山东三聚 |
17 | ZL202223539320.3 | 一种高位抽出的酸性水储罐 | 2023-5-16 | 实用新型 | 山东三聚 |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
营业收入 | 3,711,851,803.91 | 4,805,720,505.12 | -22.76% | 无重大变化。 |
营业成本 | 3,683,145,382.01 | 4,467,165,652.74 | -17.55% | 无重大变化。 |
销售费用 | 37,865,333.51 | 28,892,915.80 | 31.05% | 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全资子公司三聚香港运输费增加所致。 |
管理费用 | 151,983,114.02 | 181,188,408.95 | -16.12% | 无重大变化。 |
财务费用 | 134,691,540.85 | 129,606,313.84 | 3.92% | 无重大变化。 |
所得税费用 | 11,698,559.24 | -4,850,910.68 | 341.16% | 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
研发投入 | 150,563,251.88 | 150,888,441.05 | -0.22% | 无重大变化。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516,886.01 | -302,561,193.50 | 84.63% | 主要原因为:报告期,烃基生物柴油业务销售商品收款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4,052,242.85 | -168,877,602.36 | 617.57% | 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三聚绿能、南京三聚、控股子公司三聚绿源及参股公司三聚裕进收到股权款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62,894,677.14 | 650,151,711.24 | -217.34% | 主要原因为:报告期,(1)公司偿还海国投集团财务资助款增加所致;(2)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及美方焦化偿还融资租赁款增加所致。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8,908,558.88 | 180,110,329.66 | -61.74% | 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美方焦化收到现金净额减少所致。 |
投资收益 | 241,133,806.04 | -75,731,623.48 | 418.41% | 主要原因为:报告 |
期,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三聚绿能、南京三聚、控股子公司三聚绿源及参股公司三聚裕进确认投资收益所致。 | ||||
信用减值损失 | -91,765,444.18 | 4,766,570.95 | -2,025.19% | 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转让子公司导致其他应收款余额增加,计提坏账增加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1,906,188.03 | -636,231.82 | -199.61% | 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美方焦化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
资产处置收益 | 1,933,962.26 | 12,788,703.61 | -84.88% | 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公司以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福大紫金确认收益,本报告期无此事项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10,106,073.64 | 270,186.05 | 3,640.41% | 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全资子公司三聚香港收到违约赔偿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769,462.24 | 4,654,952.97 | -83.47% | 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支付违约赔偿款减少所致。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产品或服务 | ||||||
烃基生物柴油 | 1,028,517,294.93 | 951,892,885.34 | 7.45% | 52.78% | 48.86% | 2.44% |
环保材料及化工产品 | 2,592,926,975.95 | 2,667,699,917.55 | -2.88% | -35.76% | -28.78% | -10.08% |
分地区 | ||||||
华北地区 | 1,357,856,334.67 | 1,426,705,044.43 | -5.07% | -43.36% | -36.53% | -11.30% |
西北地区 | 388,131,537.32 | 384,111,192.17 | 1.04% | -19.05% | -9.33% | -10.61% |
境外(含出口) | 1,075,240,810.98 | 985,083,054.22 | 8.38% | 47.36% | 45.16% | 1.38% |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241,133,806.04 | -89.67% | 主要为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三聚绿能、南京三聚、控股子公司三聚绿源及参股公司三聚裕进确认的投资收益。 | 否 |
资产减值 | -93,671,632.21 | 34.84% | 主要为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 是 |
营业外收入 | 10,106,073.64 | -3.76% | 主要为收到的违约赔偿金。 | 否 |
营业外支出 | 769,462.24 | -0.29% | 主要为支付的违约赔偿金。 | 否 |
其他收益 | 3,644,632.09 | -1.36% | 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是 |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565,339,466.11 | 4.13% | 485,402,466.04 | 3.18% | 0.95% | 比重无重大变动。 |
应收账款 | 1,174,645,035.20 | 8.59% | 1,434,317,831.52 | 9.39% | -0.80% | 比重无重大变动。 |
合同资产 | 255,551,412.63 | 1.87% | 254,271,281.01 | 1.66% | 0.21% | 比重无重大变动。 |
存货 | 2,191,758,568.79 | 16.02% | 2,580,103,484.45 | 16.89% | -0.87% | 比重无重大变动。 |
投资性房地产 | 0.00% | 0.00% | 0.00% | 比重无重大变动。 | ||
长期股权投资 | 1,026,450,652.75 | 7.50% | 1,060,808,249.03 | 6.94% | 0.56% | 比重无重大变动。 |
固定资产 | 3,242,415,041.90 | 23.70% | 3,440,929,326.79 | 22.53% | 1.17% | 比重无重大变动。 |
在建工程 | 66,074,474.37 | 0.48% | 72,934,469.99 | 0.48% | 0.00% | 比重无重大变动。 |
使用权资产 | 76,896,386.42 | 0.56% | 81,045,857.77 | 0.53% | 0.03% | 比重无重大变动。 |
短期借款 | 461,318,855.56 | 3.37% | 681,614,108.69 | 4.46% | -1.09% | 比重无重大变动。 |
合同负债 | 495,956,442.39 | 3.63% | 603,694,611.84 | 3.95% | -0.32% | 比重无重大变动。 |
长期借款 | 523,019,186.25 | 3.82% | 462,846,350.34 | 3.03% | 0.79% | 比重无重大变动。 |
租赁负债 | 31,810,017.86 | 0.23% | 41,049,131.57 | 0.27% | -0.04% | 比重无重大变动。 |
其他应收款 | 1,363,374,395.32 | 9.97% | 471,532,262.45 | 3.09% | 6.88% | 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三聚绿能导 |
致与其往来款增加所致。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409,765,642.71 | 10.31% | 2,581,963,967.81 | 16.90% | -6.59% | 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三聚绿能导致金融资产减少所致。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权属证号 (房屋、土地证号) | 受限原因 | 受限期限 |
房屋所有权 | 鄂(2023)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13120号 | 银行贷款抵押担保,抵押权人为汉口银行武昌支行 | 2023年4月6日至2025年4月6日 |
房屋所有权 | 鄂(2023)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13140号 | 银行贷款抵押担保,抵押权人为汉口银行武昌支行 | 2023年4月6日至2025年4月6日 |
房屋所有权 | 鄂(2023)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13125号 | 银行贷款抵押担保,抵押权人为汉口银行武昌支行 | 2023年4月6日至2025年4月6日 |
房屋所有权 | 鄂(2023)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13126号 | 银行贷款抵押担保,抵押权人为汉口银行武昌支行 | 2023年4月6日至2025年4月6日 |
房屋所有权 | 鄂(2023)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13134号 | 银行贷款抵押担保,抵押权人为汉口银行武昌支行 | 2023年4月6日至2025年4月6日 |
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蒙(2020)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00314号 | 银行贷款抵押担保,抵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阿拉善支行 | 2016年9月12日至2026年9月30日 |
机器设备 | - | 银行贷款抵押担保,抵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阿拉善支行 | 2017年1月11日至2026年9月30日 |
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蒙(2020)乌达区不动产权第0008151号 | 银行贷款抵押担保,抵押权人为乌海银行乌达支行 | 2021年9月7日至2024年9月7日 |
机器设备 | - | 银行贷款抵押担保,抵押权人为乌海银行乌达支行 | 2022年8月19日至2023年8月18日 |
机器设备 | - | 售后回租,出租方为华旭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21年8月27日至2026年7月17日 |
机器设备、构筑物 | - | 售后回租抵押担保,抵押权人为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2022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4日 |
机器设备 | - | 售后回租,出租方为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2022年5月24日至2027年5月25日 |
机器设备 | - | 售后回租抵押担保,抵押权人为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2022年5月31日至2024年5月31日 |
机器设备、构筑物
机器设备、构筑物 | 售后回租,出租方为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2023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26日 | |
货币资金 |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附注七、1、货币资金 |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14,002,622.561 | 10,000,000.00 | 1,040.03% |
注:1报告期投资额为公司支付给全资子公司海新国际资本金。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亳州三聚绿汇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 自建 | 是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9,990,355.29 | 43,312,016.32 | 自筹资金 | 17,677,600.001 | 0.00 | 公司实施业务战略转型,生态农业项目主体公司已转让。 | 2019年02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9-016) | |
平罗三聚绿源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 自建 | 是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0.00 | 4,419,681.24 | 自筹资金 | 17,174,100.002 | 0.00 | 公司实施业务战略转型,生态农业项目主体公司已转让。 | 2019年05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9-067) | |
阜新三聚 | 自建 | 是 | 化学原料 | 0.00 | 6,193,219. | 自筹资金 | 17,101,900 | 0.00 | 公司实施 | 2019年05 | 巨潮资讯 |
绿源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 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70 | .003 | 业务战略转型,生态农业项目主体公司已转让。 | 月29日 | 网(公告编号:2019-069) | ||||||
合计 | -- | -- | -- | 9,990,355.29 | 53,924,917.26 | -- | -- | 51,953,600.004 | 0.00 | -- | -- | -- |
注:1亳州三聚绿汇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预计收益:年均净利润17,677,600元,税后净态回收期(含建设期1年)7.23年。2平罗三聚绿源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预计收益:年均净利润17,174,100元,税后净态回收期(含建设期1年)7.28年。3阜新三聚绿源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预计收益:年均净利润17,101,900元,税后净态回收期(含建设期1年)7.39年。4上述项目预测数据均来源于可研报告,不作为公司实际业绩预测。截至报告期末,上述项目均随项目主体转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交易对方 | 被出售股权 | 出售日 | 交易价格(万元) | 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股权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万元) | 出售对公司的影响 | 股权出售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 | 股权出售定价原则 | 是否为关联交易 | 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 | 所涉及的股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是否按计划如期实施,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黑龙江红兴隆农垦聚隆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南京三聚100%股权 | 2023年04月24日 | 1,840.92 | -14.42 | 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降低经营风险。 | 1.07% | 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值 | 否 | 不适用 | 是 | 是 | 2022年09月24日、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1月30日、2023年01月20日、2023年04月03日、2023年04月11日、2023年04月17日、 | 巨潮资讯网 |
2023年04月25日 | |||||||||||||
裕进(香港)有限公司 | 三聚裕进20%股权 | 2023年05月24日 | 11,000 | -20.98 | 有利于优化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支持公司聚焦核心主业,将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 18.80% | 首次挂牌披露依据评估值;首次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合格受让方,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企业国有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以不低于首次披露转让低价的90%重新确定挂牌底价并继续挂牌。 | 否 | 不适用 | 是 | 是 | 2021年12月06日、2022年01月11日、2022年02月11日、2022年09月30日、2023年03月18日、2023年04月20日、2023年5月10日、2023年05月12日、2023年05月25日 | 巨潮资讯网 |
大庆玉秸盛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三聚绿能100%股权 | 2023年06月01日 | 80,661.67 | -6,775.38 | 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 | 64.68% | 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参考,综合 | 否 | 不适用 | 是 | 是 | 2022年09月24日、2022年10月31日、 | 巨潮资讯网 |
降低经营风险。 | 考虑转让过程中三聚绿能其他应收款回收情况 | 2023年01月10日、2023年03月29日、2023年06月01日 | |||||||||||
黑龙江红兴隆农垦聚隆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三聚绿源80.0235%股权 | 2023年06月13日 | 2.41 | -716.37 | 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聚焦核心业务,进一步推进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加快公司高质量发展。 | 0.41% | 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值 | 否 | 不适用 | 是 | 是 | 2022年10月14日、2022年11月25日、2022年12月02日、2023年01月20日、2023年04月03日、2023年04月11日、2023年04月14日、2023年06月14日 | 巨潮资讯网 |
黑龙江红兴隆农垦聚隆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三聚北大荒52%股权 | 2023年07月24日 | 2.99 | -3,157.202 | 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降低经营风险。 | 10.89% | 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值 | 否1 | 不适用 | 否 | 是 | 2022年09月24日、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2月02日、2023年01 | 巨潮资讯网 |
注1、三聚北大荒已于2023年07月24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哈尔滨市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哈尔滨市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准予变更登记(备案),具体详见《关于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暨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注2、三聚北大荒股权出售相关利润数据为报告期初至2023年7月31日的利润数据。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月20日、2023年04月03日、2023年04月11日、2023年04月17日、2023年07月25日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催化剂及催化新材料生产 | 275,000,000.00 | 1,100,379,925.21 | 619,302,579.81 | 321,390,543.33 | 17,602,129.48 | 15,814,973.33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苯乙烯、新戊二醇生产销售 | 100,000,000.00 | 267,054,913.06 | 6,340,291.57 | 296,117,375.05 | -42,211,926.25 | -42,211,926.25 |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清洁LNG生产销售 | 300,000,000.00 | 806,889,383.06 | 564,195,292.93 | 190,062,613.85 | -17,540,126.34 | -17,540,126.34 |
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技术服务、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 | 16,800,000.00 | 476,677,134.03 | 142,435,579.75 | 37,141,907.76 | 5,408,145.13 | 4,458,507.18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咨询等 | 205,000,000.00 | 309,273,636.55 | 308,757,735.15 | 1,151,577.86 | -2,056,041.64 | -2,056,041.64 |
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能源领域技术服务、装备及材料销售、投资和投资管理 | 港币1,069,879,900 | 1,680,337,897.71 | 913,351,172.32 | 695,900,538.83 | 17,045,271.34 | 24,708,372.72 |
SJ ENVIRONMENTAL CORP | 子公司 | 委托生产加工化工产品、机械设备;商品、设备租赁及服务业务等 | 美元20,000,000 | 220,610,419.13 | 217,775,300.05 | 33,169,488.79 | 11,656,088.34 | 10,760,938.34 |
福建三聚福大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化肥、煤化工相关技术研发及成果转让 | 30,000,000.00 | 24,189,830.04 | 24,182,375.07 | 141,509.43 | -1,144,875.14 | -1,144,875.14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新能源技术产品研发、销售 | 50,000,000.00 | 524,802,231.43 | -339,571,213.11 | 0.00 | -60,144,710.23 | -60,180,429.58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生物燃料生产、销售 | 455,000,000.00 | 1,878,580,386.15 | 372,450,482.08 | 358,598,806.75 | 41,375,788.64 | 31,045,718.53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焦产品、硫酸胺、脱硫剂、煤焦油、硫磺、粗苯生产销售 | 917,388,800.00 | 2,198,717,964.13 | 1,025,079,892.99 | 1,836,748,286.30 | -291,147,786.54 | -291,469,475.86 |
HAIXIN ENERGY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PTE.LTD. | 子公司 | 一般贸易、咨询服务 | 美元73,000,000 | 362,746,829.55 | 90,670,673.53 | 331,959,713.70 | -21,997,437.04 | -21,997,437.04 |
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油气设施制造 | 17,783,000.00 | 3,174,551,000.00 | 1,829,378,000.00 | 823,527,000.00 | 93,515,000.00 | 68,844,000.00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 对外转让 | 无重大影响 |
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对外转让 | 无重大影响 |
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 | 对外转让 | 无重大影响 |
同江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对外转让 | 无重大影响 |
兴安盟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对外转让 | 无重大影响 |
呼伦贝尔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对外转让 | 无重大影响 |
开封市三聚绿宝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对外转让 | 无重大影响 |
宿州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对外转让 | 无重大影响 |
亳州市三聚绿汇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对外转让 | 无重大影响 |
绵阳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对外转让 | 无重大影响 |
浙江聚金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 | 对外转让 | 无重大影响 |
阜新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对外转让 | 无重大影响 |
河南省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对外转让 | 无重大影响 |
平罗县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对外转让 | 无重大影响 |
济源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对外转让 | 无重大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美方焦化实现营业收入1,836,748,286.30元,同比下降37.44%;净利润-291,469,475.86元,同比下降
316.57%,对公司合并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美方焦化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下降主要受焦炭市场持续下行和装置检维修产销量减少、均摊成本较高影响。2022年上半年焦炭和焦煤行情整体呈上行趋势,2023年上半年钢铁行业利润修复不及预期,导致焦炭市场行情低迷,价格持续快速下跌。据我的钢铁网数据,2022年上半年综合焦炭价格指数为3,322元/吨,2023年上半年为2,421元/吨,同比降幅
27.12%;2022年上半年综合炼焦煤价格指数均值为2,316元/吨,2023年上半年为1,994元/吨,同比降幅仅为13.89%。虽然焦煤价格同步下跌,但跌幅小于焦炭价格,成本与售价倒挂,焦化业务经营难度较大。
同时,美方焦化2023年4-5月装置检维修,导致产量同比减少17.71%,销量同比减少17.31%,产销量减少导致单吨产品均摊成本较高,叠加市场价格下行致使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7.44%。尽管美方焦化采取了优化配煤结构、降本增效等措施,但在产量下降,焦炭价格大幅下行的背景下净利润亏损严重。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业务生物能源、新型煤化工,与大宗商品市场密切相关,受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2023年3月份以来,生物柴油价格持续下行,低凝生物柴油欧基港离岸价格指数从2022年上半年均价3,222美元/吨降至2023年上半年2,140美元/吨,同比下降33.59%,产品与原料价差缩小,企业短期经营遇到一定挑战。焦化行业处于煤焦钢产业链中游,在产业链中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对价格波动较为敏感。报告期内,焦炭价格累计下跌12轮,尤其自3月份开始连续下跌10轮,累计跌幅达到1,000元/吨,导致焦炭业务亏损较为严重。公司将努力提升大宗商品市场行情研判能力,深入开展生物柴油原料及产品与ICE柴油、棕榈油相关性研究,研究焦煤焦炭套期保值方案,利用大宗商品金融市场对冲现货市场价格下跌风险。
2、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公司在前期业务开发过程中形成了金额较大的应收账款,公司通过业务转型,调整战略方向,减少了垫资建设规模,加大了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应收账款余额较峰值已经显著下降,但仍有部分项目的应收账款尚未完全回收,存在信用减值的风险。公司将继续强化客户信用追踪管理,通过多种途径加快实现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转让,力求将减值风险降到最低水平。
3、海外业务风险
公司生物能源业务目前主要为外向型经营模式,生物柴油产品全部用于出口,受海外市场及政策变化、汇率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通过建立健全供应链体系,多渠道获取原料和销售产品,以分散市场过于单一的风险。同时公司积极优化生产技术,持续改进运营操作,力求使得生产成本处于行业最低水平,产品质量达到行业最优水平,以提高公司的产品竞争力。公司还将提高低凝产品生产能力,根据市场需求调节高凝、低凝产品结构,提高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将积极推进烃基生物柴油国内应用试点,开发国内市场,拓展生物柴油产业新的、更广阔的业务增长点。
4、美方焦化面临关停风险
2022年11月美方焦化捣固焦项目被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列入焦化关停淘汰退出名单;2023年03月14日,美方焦化收到乌达区《关于加快推进焦化企业淘汰关停的提醒函》,要求制定并上报具体关停退出方案;2023年07月04日,美方焦化再次收到乌达区《关于加快推进焦化企业淘汰关停的提醒函》,要求美方煤焦化制定“一企一策”关停方案,美方焦化面临关停风险。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仍在与属地政府就美方焦化捣固焦项目是否适用“100万吨/年以下焦化项目”关停淘汰退出条件、产能置换、补偿安排等配套措施进行协商。同时,如因政策、监管等原因导致产能急剧减少或业务停滞,原股东已承诺履行《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亿泽阳光实业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条款。公司正与相关方协商拟定具体方案,消除美方焦化面临的不确定性,维护公司正当利益及全体股东权益。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进展情况。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3年04月19日 | 价值在线(https://www.ir-online.cn/) | 其他 | 其他 | 参与公司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投资 个人及机构 | 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 | 详见公司于2023年04月19日在互动易发布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5.84% | 2023年02月03日 | 2023年02月03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87% | 2023年02月28日 | 2023年02月28日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5.81% | 2023年04月03日 | 2023年04月03日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38.31% | 2023年04月28日 | 2023年04月28日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周从文 | 董事 | 被选举 | 2023年04月03日 | 经选举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周从文 | 总经理 | 聘任 | 2023年03月17日 | 经选举为公司总经理 |
张蕊 | 董事 | 被选举 | 2023年02月03日 | 经选举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张蕊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2023年02月07日 | 经选举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
李林 | 副董事长 | 离任 | 2023年03月14日 | 主动离职 |
李林 | 总经理 | 解聘 | 2023年03月17日 | 主动辞职 |
赵文涛 | 董事 | 离任 | 2023年01月13日 | 工作调整 |
曹华锋 |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解聘 | 2023年02月03日 | 主动辞职 |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 □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我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共计62项,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等与环境保护相关的行业标准共计18项。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1)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现有一期、二期、三期、化工化肥技改四个项目均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备案,取得环评批复,并全部通过验收;公司严格按照ISO14001的要求,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建立并运行了环境管理体系,通过并取得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2)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苯乙烯抽提装置与新戊二醇装置、增建火炬和焚烧炉系统均完成环评并获得批复文件,并全部通过验收。
(3)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40万吨/年生物能源项目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备案,取得环评批复。
(4)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现有新建5万吨/年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均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备案,取得环评批复,并全部通过验收。公司严格按照ISO14001的要求,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建立并运行了环境管理体系,通过并取得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现有综合利用焦炉煤气制2亿m?液化天然气项目、LNG尾气综合利用生产100Kt/a合成氨项目均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备案,取得环评批复,并全部通过验收;公司严格按照ISO14001的要求,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建立并运行了环境管理体系,通过并取得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6)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现有综合利用300万吨/年洗煤、2×96万吨/年焦化均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备案,取得环评批复,并全部通过验收;公司严格按照ISO14001的要求,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建立并运行了环境管理体系,通过并取得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粉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分子筛后处理车间除尘器 | 35.33mg/m3 | (GB16297-1996)二级,200mg/m3 | 0.2448t/a | 3.35t/a | 无 |
沈阳三 | 废气 | 粉尘 | 有组织 | 1 | 分子筛 | 50mg/m3 | (GB162 | 0.48t/a | 3.35t/a | 无 |
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排放 | 合成车间 | 97-1996)二级,200mg/m3 |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一车间焙烧炉(42m) | 126.6mg/m3 | (GB16297-1996)二级,240mg/m3 | 0.1728t/a | 8.823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一车间焙烧炉(42m) | 0.01mg/m | (GB16297-1996)二级,200mg/m3 | 0.0288t/a | 2.19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一车间焙烧炉(32m) | 33.33mg/m3 | (GB16297-1996)二级,240mg/m3 | 0.23t/a | 8.823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一车间焙烧炉(32m) | 25.33mg/m3 | (GB16297-1996)二级,200mg/m3 | 0.1728t/a | 2.19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粉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一车间1号除尘器 | 32.3mg/m3 | (GB9078-1996)200mg/m3 | 0.288t/a | 3.35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粉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一车间2号除尘器 | 45.33mg/m3 | (GB9078-1996)200mg/m3 | 0.67t/a | 3.35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一水铁焙烧窑 | 27mg/m3 | (GB9078-1996)200mg/m3 | 0.0576t/a | 2.19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一水铁焙烧窑 | 156mg/m3 | GB9078-1996)240mg/m3 | 0.66t/a | 8.823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分子筛后处理导热油炉 | 72mg/m3 | (GB9078-1996)200mg/m3 | 0.0288t/a | 2.19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 | 废气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1 | 分子筛后处理导热油 | 67mg/m3 | (GB9078-1996) | 0.0288t/a | 3.38t/a | 无 |
有限公司 | 炉 | 850mg/m3 |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分子筛后处理导热油炉 | 104mg/m3 | (GB9078-1996)240mg/m3 | 0.0288t/a | 8.823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三期吸收塔 | 21mg/m3 | (GB9078-1996)200mg/m3 | 0.0864t/a | 2.19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三期吸收塔 | 8.667mg/m3 | (GB9078-1996)200mg/m3 | 0.0576t/a | 8.823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粉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高容硫粉后处理除尘器 | 43.67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0.54t/a | 3.35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粉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高容硫粉后处理车间除尘器 | 48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0.216t/a | 3.35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粉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中试放大车间除尘器 | 48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0.252t/a | 3.35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分子筛后处理车间焙烧炉(60m) | 45.33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0.0864t/a | 2.19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分子筛后处理车间焙烧炉(60m) | 45.33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0.0288t/a | 8.823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分子筛后处理焙烧炉 | 11.33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0.0864t/a | 2.19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分子筛后处理车间焙烧炉 | 34.67mg/m3 | (GB16297-1996)二级, | 0.288t/a | 8.823t/a | 无 |
司 | (60m) | 120mg/m3 |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粉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一车间T202耳房除尘器(大) | 46.67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0.452t/a | 3.35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粉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一车间T202耳房除尘器(小) | 43.33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0.232t/a | 3.35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分子筛后处理车间焙烧炉(23m) | 45.33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0.0864t/a | 2.19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分子筛后处理车间焙烧炉(23m) | 34.67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0.288t/a | 8.823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高容硫粉后处理车间焙烧炉(吸收塔) | 30.33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0.23t/a | 2.19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高容硫粉后处理车间焙烧炉(吸收塔) | 41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0.3456t/a | 8.823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一车间焙烧炉(电转炉) | 21.67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0.0288t/a | 2.19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一车间焙烧炉(电转炉) | 118.67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0.1728t/a | 8.823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一车间焙烧炉(电转炉) | 118.67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0.1728t/a | 8.823t/a | 无 |
沈阳三 | 废气 | 氨 | 有组织 | 1 | 分子筛 | 1.48mg/ | 100mg/m | 0.00172 | / | 无 |
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排放 | 后处理车间焙烧炉(60m网带) | m3 | 3 | 8t/a |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水 | 悬浮物(SS)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污水总排口 | 4mg/L | (GB8978-1996),400mg/L | 0.6912t/a | /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COD)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污水总排口 | 63mg/L | GB8978-1996),1000mg/L | 6.048t/a | 46.48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水 | 总镍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污水总排口 | 0.07mg/L | GB8978-1996),1mg/L | 0.015t/a | /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水 | 总锌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污水总排口 | 0.28mg/L | GB8978-1996),5mg/L | 0.0037t/a | /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水 | 钼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污水总排口 | 0.459mg/L | GB8978-1996),3mg/L | 0.00012t/a | /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水 | 氨氮(NH3-N)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污水总排口 | 1.16mg/L | GB8978-1996),30mg/L | 0.00372t/a | 3.656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水 | 石油类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污水总排口 | 1.03mg/L | GB8978-1996),20mg/L | 0.0184t/a | / | 无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新戊二醇车间焚烧炉(36m) | 49.33mg/m3 | (GB1484-2001),500mg/m3 | 2.335t/a | 23.67t/a | 无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废气 | 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新戊二醇车间焚烧炉(36m) | 26.32mg/m3 | (GB1484-2001),80mg/m3 | 1.246t/a | 3.79t/a | 无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废气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1 | 新戊二醇车间焚烧炉(36m) | 30.66mg/m3 | (GB1484-2001),300mg/m3 | 1.466t/a | 14.2t/a | 无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COD)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污水总排口 | 35mg/L | 《大庆石化公司污水 | 0.875t/a | 5t/a | 无 |
限公司 | 进水指标》 |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废水 | 氨氮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污水总排口 | 0.094mg/L | 《大庆石化公司污水进水指标》 | 0.00235t/a | 1.125t/a | 无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废水 | 石油类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污水总排口 | 0.16mg/L | 《大庆石化公司污水进水指标》 | 0.004t/a | / | 无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气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P1 | 悬浮床进料加热炉、产品分馏底重沸炉 | 5 | DB37/2376-2019表一重点控制区域标准50mg/m3 | / | 0.16t/a | 无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P1 | 悬浮床进料加热炉、产品分馏底重沸炉 | 100 | DB37/2376-2019表一重点控制区域标准100mg/m3 | / | 12.10t/a | 无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气 | 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P1 | 悬浮床进料加热炉、产品分馏底重沸炉 | 10 | DB37/2376-2019表一重点控制区域标准10mg/m3 | / | 1.21t/a | 无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气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P2 | 固定床进料加热炉、减压炉 | 5 | DB37/2376-2019表一重点控制区域标准50mg/m3 | / | 0.43t/a | 无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P2 | 固定床进料加热炉、减压炉 | 80 | DB37/2376-2019表一重点控制区域标准100mg/m3 | / | 6.94t/a | 无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气 | 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P2 | 固定床进料加热炉、减压炉 | 10 | DB37/2376-2019表一重点控制区域标准10mg/m3 | / | 0.87t/a | 无 |
山东三 | 废气 | 二氧化 | 有组织 | P3 | 转化炉 | 5 | DB37/23 | / | 1.59t/a | 无 |
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硫 | 排放 | 76-2019表一重点控制区域标准50mg/m3 |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P3 | 转化炉 | 100 | DB37/2376-2019表一重点控制区域标准100mg/m3 | / | 31.71t/a | 无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气 | 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P3 | 转化炉 | 10 | DB37/2376-2019表一重点控制区域标准10mg/m3 | / | 3.17t/a | 无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有组织排放 | P4 | 旧油气回收 | /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去除效率≥97% | / | 2.75t/a | 无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有组织排放 | P5 | 新油气回收 | /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去除效率≥97% | / | 7.27t/a | 无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水 | 硫化物 | 海右石化污水处理站 | 1 | 污水总排口 | 35mg/L | 排入海右石化污水处理站协议标准 | / | / | 无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水 | 氨氮 | 海右石化污水处理站 | 1 | 污水总排口 | 130mg/L | 排入海右石化污水处理站协议标准 | / | / | 无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水 | CODcr | 海右石化污水处理站 | 1 | 污水总排口 | 4000mg/L | 排入海右石化污水处理站协议标准 | / | / | 无 |
山东三 | 废水 | 油含量 | 海右石 | 1 | 污水总 | 500mg/L | 排入海 | / | / | 无 |
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化污水处理站 | 排口 | 右石化污水处理站协议标准 |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粉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热能车间锅炉尾气排放口 | 20mg/m3 | (GB13223-2011)特别排放限值20mg/m3 | 2.155t/a | 16.89t/a | 无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热能车间锅炉尾气排放口 | 100mg/m3 | (GB13223-2011)特别排放限值100mg/m3 | 12.705 t/a | 75.31t/a | 无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1 | 热能车间锅炉尾气排放口 | 50mg/m3 | (GB13223-2011)特别排放限值50mg/m3 | 4.285 t/a | 42.22t/a | 无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挥发性有机物(VOCs) | 有组织排放 | 1 | 热能车间尾气总排气筒 | 120mg/m3 | (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120mg/m3 | 0.122 t/a | 4.77t/a | 无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水 | 悬浮物(SS)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综合废水总排口 | 70mg/L | (GB8978-1996)70mg/L | 0.001673t/a | / | 无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COD)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综合废水总排口 | 100mg/L | (GB8978-1996)100mg/L | 0.00305t/a | 3.38t/a | 无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水 | 总磷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综合废水总排口 | 0.5mg/L | (GB8978-1996)0.5mg/L | 0.000019t/a | / | 无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水 | 总有机碳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综合废水总排口 | 20mg/L | GB8978-1996)20mg/L | 0.000762t/a | / | 无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水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综合废水总排口 | 20mg/L | (GB8978-1996)20mg/L | 0.000669t/a | / | 无 |
四川鑫达新能 | 废水 | 氨氮(NH3- | 排入污水处理 | 1 | 综合废水总排 | 15mg/L | (GB8978- | 0.000137t/a | 0.507t/a | 无 |
源科技有限公司 | N) | 厂 | 口 | 1996)15mg/L |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废气 | 二氧化硫 | 直排 | 2 | 1#锅炉排口、2#锅炉排口 | 100mg/Nm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6.216mg/Nm3 | 49.65mg/Nm3 | 无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废气 | 二氧化硫 | 1#2#烟气经处理后排放,管式炉直排 | 5 | 1#烟气排口、2#烟气排口、1#地面除尘站、2#地面除尘站、1#管式炉 | 30mg/Nm3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 26.495mg/Nm3 | 177.98mg/Nm3 | 无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废气 | 氮氧化物 | 直排 | 2 | 1#锅炉排口、2#锅炉排口 | 400mg/Nm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84.37mg/Nm3 | 198.6mg/Nm3 | 无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废气 | 氮氧化物 | 1#2#烟气经处理后排放,管式炉直排 | 3 | 1#烟气排口、2#烟气排口、1#管式炉 | 150mg/Nm3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 415.198mg/Nm3 | 446.4mg/Nm3 | 无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废气 | 颗粒物 | 1#2#锅炉直排、1#2#地面除尘站处理后排放 | 4 | 1#锅炉排口、2#锅炉排口、1#地面除尘站、2#地面除尘站、 | 30mg/Nm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 30.734mg/Nm3 | 75.96mg/Nm3 | 无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废气 | 颗粒物 | 1#2#烟气、1#2#破碎除尘、1#2#筛焦除尘经处理后排放,1#管式炉直排 | 7 | 1#烟气排口、2#烟气排口、1#管式炉、1#破碎除尘、2#破碎除尘、1#筛焦除尘、2#筛焦除尘 | 15mg/Nm3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 22.013mg/Nm3 | 63.76mg/Nm3 | 无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 | 废气 | 颗粒物 | 经处理后排放 | 1 | 硫铵除尘口 | 50mg/Nm3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 | 1.339mg/Nm3 | 国家未出台核算标准 | 无 |
限公司 | 排放标准GB16171-2012 |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废气 | 林格曼黑度 | 直排 | 2 | 1#锅炉排口、2#锅炉排口 | 1级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0mg/Nm3 | 国家未出台核算标准 | 无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废气 | 苯并芘 | 经处理后排放 | 2 | 1#地面除尘站、2#地面除尘站、 | 0.0003mg/Nm3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 0mg/Nm3 | 国家未出台核算标准 | 无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废气 | 氨(氨气) | 经处理后排放 | 4 | 硫铵除尘、1#烟气排口、2#烟气排口、RTO炉 | 10mg/Nm3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 0.321mg/Nm3 | 国家未出台核算标准 | 无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废气 | 硫化氢 | 经处理后排放 | 3 | 1#烟气排口、2#烟气排口、RTO炉 | 1mg/Nm3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 0mg/Nm3 | 国家未出台核算标准 | 无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经处理后排放 | 3 | 1#烟气排口、2#烟气排口、RTO炉 | 50mg/Nm3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 0mg/Nm3 | 国家未出台核算标准 | 无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废气 | 氰化氢 | 经处理后排放 | 3 | 1#烟气排口、2#烟气排口、RTO炉 | 1.0mg/Nm3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 0mg/Nm3 | 国家未出台核算标准 | 无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废气 | 苯 | 经处理后排放 | 2 | 1#烟气排口、2#烟气排口、 | 6mg/Nm3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 0mg/Nm3 | 国家未出台核算标准 | 无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废气 | 酚类 | 经处理后排放 | 2 | 1#烟气排口、2#烟气排口、 | 50mg/Nm3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 0mg/Nm3 | 国家未出台核算标准 | 无 |
对污染物的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子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标准,不存在重大环境问题,也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上述子公司均已建立了相应的防护/防治设施,保证废水、废气等达标排放。报告期内,各项设施均正常运行。
(1)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防护/防治设施情况
Ⅰ.氮氧化物污染物防治设施:焙烧产生的含氮氧化物低浓度烟气通过烟道送到碱液吸收塔,经5-15%碱液洗涤、净化,再经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碱液吸收装置由吸收塔、碱液槽、碱液泵组成)。焙烧产生的含氮氧化物高浓度烟气通过烟道送到催化还原脱硝装置处理,经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Ⅱ.粉尘污染物防治设施:粉尘岗位设有布袋除尘器,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Ⅲ.污水防治设施:建有废水处理池150m
一座,500m
一座,事故池1,000m
一座。建有日处理能力120吨高氨氮废水预处理装置,日处理能力600吨的综合废水处理站(加药除去重金属+高氨氮废水(预处理)+含镍废水加药预处理+水解生活+MBR)。
(2)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防护/防治设施情况
Ⅰ.废气防治设施:苯乙烯车间与新戊二醇车间产生废气通过密闭管线进入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焚烧炉废气处理能力1,883m
/h、废液处理能力132kg/h。自建火炬系统作为应急处置设施保持长燃,火炬系统废气处理量为12,000m
/h。
Ⅱ.污水防治设施:建有废水处理场一座,事故池4,252m
一座。污水处理场日处理废水能力360吨/天,(EGSB工艺+A/O生化工艺)。
(3)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防护/防治设施情况
Ⅰ.SO
、NOx、粉尘等污染物防治设施:各装置加热炉、重沸炉等全部采用低氮燃烧器,加氢单元加热炉采用管输天然气;各塔放空气、闪蒸罐不凝气送加热炉,不足部分以天然气为燃料。上述原料含硫量极低,含硫约20mg/m3。燃烧产生的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采用低氮燃烧器,废气连续通过高烟囱排入大气。烟气排放污染物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2标准。Ⅱ.储罐区、装卸区无组织控制:生物柴油、生物轻油等挥发性油品物料均采用内浮顶罐,生物原料油和外甩尾油采用拱顶罐,装卸车采用专用鹤管液下密闭装卸方式,罐区配置2套顶空联通置换油气回收装置,分别采用“吸收+冷凝(最低温度-25℃)+活性炭吸附(解析)”和“四级冷凝(最低温度-65~-75℃)+活性炭吸附(解析)”,处理原料罐区和装卸车的有机废气。油气回收的处理效率可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4(去除效率≥97%),处理后的废气经各自的排气筒排放。
(4)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防护/防治设施情况
Ⅰ.工艺尾气:生产工艺尾气(甲醛浓缩装置尾气、甲缩醛单元精馏塔尾气、三聚甲醛单元工艺尾气和聚甲氧基二甲醚单元工艺尾气)经尾气处理器焚烧处理,回收燃烧热量,烟气通过30m高烟囱排放。
Ⅱ.锅炉烟气,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和SNCR脱氮工艺脱硝+布袋除尘器除尘+石灰石-石膏法湿法脱硫工艺,处理后的烟气通过50m高烟囱排放。主要监测指标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安装有烟气在线监测仪并于省厅联网)
Ⅲ.质检尾气,涉及有机溶剂分析化验均在通风橱内进行,尾气通过通风橱收集系统经活性炭处理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Ⅳ.生产、生活废水:建设污水处理站1座,设计处理能力200m
/d,采用“次氯酸钠氧化+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处理工艺。生产废水主要有甲缩醛生产废水,三聚甲醛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均通过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转移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再次处理后排放。
(5)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防护/防治设施情况
Ⅰ.废热锅炉排污水和经化粪池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委托处理;修建事故排水池(兼做消防废水池)容积 5000m
,底层做防渗。
Ⅱ.临时储放废脱硫剂、废活性炭,占地面积约为 200m
临时存放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相关规定建设。
Ⅲ.氨缓冲罐驰放气:采用无动力氨回收系统进行净化后再经LNG项目现已建成的驰放气输送管网送至美方焦化项目作回炉燃料燃烧。
(6)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防护/防治设施情况
I.精煤、焦粉堆场建有全封闭大棚3座,煤转运运站及运煤通廊封闭,抑尘效率在99%以上。
II.侧喷脉冲袋式除尘器2座,用于收集处理精煤破碎产生的煤尘排气筒高20m 除尘效率99%以上。
III.建有2座脱硫脱硝装置,用于处理焦炉加热后的废气,项目工程由烟道系统、脱硫系统、脱硝系统、氨系统等组成。
Ⅳ.酚氰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A2/O工艺,最大处理量为200m?/h,平均处理量为90m?/h。处理后的污水全部用于熄焦。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1)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已经委托具有监测资质的第三方进行了环保监测,监测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
(2)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已按照委托环评要求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进行检测工作,监测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
(3)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已经委托具有监测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环保监测,监测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
(4)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已经委托具有监测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环保监测,监测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
(5)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已经委托具有监测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环保监测,监测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
(6)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已经委托具有监测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环保监测,监测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2021年10月在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备案
(2)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2022年6月在大庆市龙凤生态环境局备案
(3)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1年8月在莒县生态环境局备案。
(4)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2年4月在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备案。
(5)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0年8月报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局备案。
(6)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0年12月报乌海市生态环境局乌达分局进行备案。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1)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63.119万元,缴纳环境保护税1,729.38元。
(2)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16万元,缴纳环境保护税3,045.10元。
(3)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36.583万元,缴纳环境保护税47,909.21元。
(4)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1.1万元,缴纳环境保护税0元。
(5)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24.6万元,缴纳环境保护税0元。
(6)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716.849万元,缴纳环境保护税1,778,483.47元。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2023年2月23日14时30分一期焦炉73#炉门腹板破损装煤造成烟气散逸;2月 24 日 11时22 分一期焦炉 67#机侧除尘空底座,焦渣落入炭化室燃烧造成烟气散逸;2月25日13时04 分一期焦炉 114#机侧煤饼未装到位出现塌煤现象,造成无组织散逸;2月 26 日 17 时28 分一期焦炉装煤车装 127#时,后挡板钢丝绳断裂,导致机侧炉口部分荒煤气散逸;2月27日14 时 18 分一期焦炉 128#炉门刀边上部破损,导致无组织散逸;2023 年3月2日15点47分一期焦炉 2 号机侧 79 号煤饼未装到位出现塌煤现象,造成烟气逸散。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款规定 | 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 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 公司已经整改完成,于2023年4月19日上缴行政罚款120,000元。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一期焦炉2023年5月15日10时18分-5月15日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 |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 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 公司已经整改完成,于2023年6月27日上缴行政 |
15时16分期间(10时11分、10时32分、12时55分、14时24分和15时07分5个时段)在出焦过程中间断性出现 5次烟尘无组织散逸现象。 | 十八条规定 | 罚款20,000元。 |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04日,北方测盟测试技术(辽宁)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北方测试2023(HJ)-136的《检测报告》显示,你单位污水总排口总氮排放浓度为142mg/L,超出《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中排放限值(50mg/L)的1.84倍。你单位存在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地方规定标准的环境违法行为。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 | 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 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 公司已经整改完成,于2023年06月07日上缴行政罚款200,000元。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1)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已进行2022年环境信息公开及2022年环境统计的上报,2023年危险废物转移计划上报,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已进行2022年环境信息公开及2022年环境统计的上报,2023年危险废物转移计划上报,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3)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已进行2022年环境信息公开及2022年环境统计的上报,2023年危险废物转移计划上报,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环保相关信息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创业板上市公司,一直秉承技术创新、可持续发展、安全环保并重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宗旨,积极推进安全环保管理的制度化,强化风险控制、隐患排查及整改,担负安全环保社会责任,回馈社会。2023年上半年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各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在生产安全环保方面完成工作预期,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一)完善生产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强化生产安全环保管理
2023年上半年,公司与所有下属公司签订了年度安全环保管理责任目标;同时要求各下属生产或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委员会,统抓落实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重大安全环保技改技措问题与隐患整治问题,同时完善其生产安全责任制与岗位职责等,生产安全环保部作为公司生产安全环保归口管理部门,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督促落实关于安全环保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安全检查、隐患整改。
(二)日常安全与环保监督管理
在严格落实生产安全责任制、岗位安全责任制的同时,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均已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与环保负责人,明确年度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任务,并组织每周、每月、每季度的安全环保检查,同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确保安全防控设施、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加强现场日常环境卫生管理,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创造适宜的工作环境,有效控制了安全环保风险。
另外,在今年6月,公司响应国家及海国投的号召,积极开展为期30天的“安全活动月”活动,紧紧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主题,开展全方位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及隐患整改工作,强化了各分子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及员工的安全风险防范和处理事故的意识及方式。
(三)安全环保资金投入情况
截至2023年6月底,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生产单位安全专项资金提取的规定,下属各生产单位按照经营业务的种类,参照国家规定与行业标准,投入安全资金1,532.108万元,包括劳动用品购买、特种设备及压力容器检测、隐患整改等。
此外,下属各生产单位环保方面的支出共计858.251万元,包括第三方检测费、环保设施维护、污水处理费用、固废转移及处理费用等等。
(四)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
下属各生产单位严格执行公司可持续发展理念,加强节能减排及清洁生产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排放标准以及检测计划,实现达标排放、减量排放。如:三聚家景所产生的生产、生活污水通过添加《零排放水处理药剂》全部作为循环水系统喷淋水的补水循环使用,废水回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通过投加零排放水处理药剂,保证循环水系统不腐蚀、结垢。废水回用彻底,节水效果显著;每年减少污水外排约5万吨;四川鑫达结合自己产品生产的特性,申领四川省绵阳市绿色制造工厂。
(五)安全标准化管理
公司非常注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大力推动各分子公司进行标准化评级等工作。截至2023年6月底,下属生产单位均已完成生产安全标准化评级工作,三聚凯特、三聚家景、大庆三聚、四川鑫达均为安全标准化三级企业。与此同时,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全面推行生产经营与员工健康并重的管理理念,创造企业安全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
公司总部(含三聚凯特)多年来通过不断发展进取,持续获得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ISO45001的认证。
公司下属生产企业依据各自生产特性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四川鑫达获得ISO9001/ISO14001/ISO45001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证书;三聚家景获得ISO9001/ISO14001/ISO45001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证书,以及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证书;大庆三聚建立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及欧盟化工体系的认证。
公司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管理体系审核、安全评价、专项检查、突击检查、员工相互监督等多种形式,推动职业健康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在双方的关联交易上,本公司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应以双方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理,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避免损害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 2、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承诺将遵循市场化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公司有关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 | 2018年07月3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诺,将同样适用于本公司的关联公司,在合法权限范围内促成本公司的关联公司履行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已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义务。 4、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三聚环保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关联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本公司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同业竞争:“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从事或参与与三聚环保主营业务构成实质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2、本次收购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三聚环保主营业务相同的业务;3、本公司保证不利用作为三聚环保的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三聚环保的正当权益。对于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履行或需要 | 2021年09月1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作出调整的,本公司与三聚环保将提前向市场公开做好解释说明,充分披露需调整或未履行的原因,并提出相应处置措施。” 关联交易:“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继续规范与三聚环保之间的关联交易。若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三聚环保《公司章程》、《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并遵循公允、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公平操作,不会利用该等关联交易损害三聚环保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对于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履行或需要作出调整的,本公司与三聚环保将提前向市场公开做好解释说明,充分披露需调整或未履行的原因,并提出相应处置措施。”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海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 |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 | 2010年04月27日 | 长期 | 公司上市以来,首次公开发行股份股东 |
作承诺 | 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北京二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大行基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中恒天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刘雷、林科、张雪凌、石涛 | 方面的承诺 | 司、控股股东的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北京二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大行基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刘雷、石涛、公司股东北京中恒天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上市前承诺:“一、本人、本公司及控股企业、参股企业目前不存在对股份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在今后亦不会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和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购、合营、联营、承包、租赁经营或其他拥有股份、权益方式)从事对股份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二、如本人、本公司及控股企业、参股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与股份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本公司将及时告知股份公司,并尽力帮助股份公司取得该商业机会。” 公司股东林科与张雪凌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得到有效履行。 |
夫妇在上市前承诺:“本人作为三聚环保的股东,目前与三聚环保不存在同业竞争。本人现郑重承诺,将来亦不在三聚环保以外的公司、企业投资从事与三聚环保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本人愿意承担如因违反前述承诺给三聚环保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费用及任何额外的费用支出。”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无 |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其他诉讼事项?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报告期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诉讼事项 | 3,576.46 | 否 | 部分审理中,部分正在执行 | 以上诉讼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 正在履行中 | 不适用 |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末,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违法情况,非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 | 财务资助 | 财务资助利息 | 市场公允价格 | 2,654.16万元 | 2,654.16 | 53.37% | 2,654.16 | 否 | 按合同约定付款 | 2,654.16万元 | 2019年03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www |
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份的法人 | .cninfo.com.cn)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持有海新致、海国投 100%股份 | 财务资助 | 财务资助利息 | 市场公允价格 | 2,319.22万元 | 2,319.22 | 46.63% | 2,319.22 | 否 | 按合同约定付款 | 2,319.22万元 | 2023年02月08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北京海新域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租赁 | 房屋租赁费 | 市场公允价格 | 603.75万元 | 603.75 | 76.50% | 603.75 | 否 | 按合同约定付款 | 603.75万元 | 2022年09月24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鹤壁华石联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合作经营方 | 销售 | 商品 | 市场公允价格 | 37.61万元 | 37.61 | 0.50% | 37.61 | 否 | 按合同约定付款 | 37.61万元 | ||
合计 | -- | -- | 5,614.74 | -- | 5,614.74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无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是 □否应收关联方债权: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收回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应付关联方债务: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归还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 | 财务资助 | 86,903.98 | 2,654.16 | 6.80% | 2,654.16 | 89,558.15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持有海新致、海国投100%股份 | 财务资助 | 100,111.92 | 142,197.22 | 187,608.67 | 6.80% | 2,319.22 | 54,700.48 |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二、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
(1)2020年10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与国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直接租赁)”。供应商和租赁物由山东三聚公司自行选定,由国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供应商购买,再将租赁物出租给山东三聚公司使用。租赁物总价款为1,107.30万元,租赁期为3年。
(2)2021年6月,公司子公司三聚家景与郑州云海恒兴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5000Nm3/h氮气及2000Nm3/h仪表空气空分制氮装置租赁合同”。租赁装置为郑州云海恒兴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三聚家景要求建设,出租给三聚家景使用。租赁物总价款为3,750.00万元,租赁期为5年。
(3)2021年8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与华旭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租赁物为山东三聚部分生产设备,租赁物总价款为4,800.00万元。根据截至2023年6月底实际放款情况预计,租赁期为59个月。
(4)2021年8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与华旭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直租)”。供应商和租赁物由山东三聚公司自行选定,由华旭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供应商购买,再将租赁物出租给山东三聚公司使用。租赁物总价款为4,699.91万元,根据截至2023年6月底实际放款情况预计,租赁期为58个月。
(5)2021年12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与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租赁物为山东三聚部分固定资产,租赁物总价款为50,000.00万元,租赁期为24个月。
(6)2022年5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与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租赁物为山东三聚部分生产设备,租赁物总价款为20,000.00万元,租赁期为60个月。
(7)2022年5月,公司控股子公司美方焦化、四川鑫达共同与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回租租赁合同”,租赁物为美方焦化及四川鑫达部分生产设备,租赁物总价款为45,000.00万元,租赁期为24个月。
(8)2023年3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租赁物为山东三聚部分固定资产,租赁物总价款为20,000.00万元,租赁期为36个月。
(9)2023年4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租赁物为山东三聚部分固定资产,租赁物总价款为20,000.00万元,租赁期为36个月。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三聚家景部分生产设备
三聚家景部分生产设备 | 31,396,845.41 | 4,681,490.50 | 26,715,354.91 | |
山东三聚部分生产设备 | 1,253,876,631.13 | 200,202,004.60 | 1,053,674,626.53 | |
美方焦化及四川鑫达部分生产设备 | 549,774,303.25 | 151,906,907.88 | 397,867,395.37 | |
合计 | 1,835,047,779.79 | 356,790,402.98 | 1,478,257,376.81 |
(10)2022年公司与北京海新域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向北京海新域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租赁房屋用于日常办公,租赁期限自2022年9月8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租金标准为人民币8元/天/建筑平方米。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蓬莱巨涛海洋工程重工有限公司 | 2020年05月20日 | 30,000 | 2020年08月31日 | 5,5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蓬莱巨涛海洋工程重工有限公司 | 2020年05月20日 | 30,000 | 2021年06月04日 | 6,6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21个月 | 是 | 否 |
珠海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 2017年12月25日 | 45,000 | 2018年03月01日 | 2,932.5 | 连带责任担保 | 珠海巨涛股权质押 | 无 | 82 个月 | 否 | 否 |
珠海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 2017年12月25日 | 45,000 | 2018年05月07日 | 2,932.5 | 连带责任担保 | 珠海巨涛股权质押 | 无 | 80个月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75,000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17,965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16年08月26日、2022年06月29日 | 17,000 | 2016年09月28日 | 11,000 | 连带责任担保、抵押、质押 | 公司持有三聚家景股权质押,内蒙古三聚家景房产抵押、机器设备抵押 | 无 | 10 年 | 否 | 否 |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 | 2022年06月29日 | 6,000 | 2022年06月29日 | 6,000 | 连带责任担保、抵 | 公司持有三聚家景股 | 无 | 1年 | 是 | 否 |
源有限公司 | 押、质押 | 权质押,内蒙古三聚家景房产抵押、机器设备抵押 | ||||||||
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12日 | 5,500 | 2022年02月23日 | 1,000 | 连带责任担保、抵押、质押 | 武汉金中房产抵押,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 1年 | 是 | 否 |
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12日 | 5,500 | 2022年08月10日 | 1,000 | 连带责任担保、抵押、质押 | 武汉金中房产抵押,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 1年 | 否 | 否 |
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16日 | 5,500 | 2023年05月26日 | 40 | 连带责任担保、抵押、质押 | 武汉金中房产抵押,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 1年 | 否 | 否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2022年08月13日 | 5,000 | 2022年08月30日 | 5,000 | 连带责任担保、抵押 | 美方焦化的机器设备 | 北京亿泽阳光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 1年 | 否 | 否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2022年08月13日 | 10,000 | 2022年09月05日 | 2,500 | 连带责任担保、抵押 | 美方焦化的机器设备和房产土地抵押 | 北京亿泽阳光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 1年 | 否 | 否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2022年08月13日 | 10,000 | 2022年09月06日 | 5,465 | 连带责任担保、抵押 | 美方焦化的机器设备和房产土地抵押 | 北京亿泽阳光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 1年 | 否 | 否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2022年08月13日 | 10,000 | 2022年09月09日 | 2,035 | 连带责任担保、抵押 | 美方焦化的机器设备和房产土地抵押 | 北京亿泽阳光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 1年 | 否 | 否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06日 | 50,000 | 2022年03月04日 | 19,493.12 | 连带责任担保 | 海国投集团信用担保、黑 | 公司提供反担保 | 2年 | 否 | 是 |
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5,000万股股份进行质押担保、山东三聚机器设备抵押 |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10日 | 20,000 | 2022年05月24日 | 16,414.87 | 连带责任担保 | 海国投集团信用担保、山东三聚机器设备抵押 | 公司提供反担保 | 5年 | 否 | 是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8日 | 40,000 | 2023年03月30日 | 38,423.65 | 连带责任担保 | 海国投集团信用担保、山东三聚机器设备 | 公司提供反担保 | 3年 | 否 | 是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28日 | 15,000 | 2022年10月31日 | 12,845.39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担保函生效之日起至采购货物运抵浙江石化后一个月,且不晚于2023年8月30日 | 是 | 否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2023年02月28日 | 14,900 | 2023年02月28日 | 14,9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公司提供反担保 | 2年 | 否 | 是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84,9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53,364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218,9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116,271.64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 | 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 | 0 |
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0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84,9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53,364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293,9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134,236.64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9.48% | ||
其中: |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无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无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单位:元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 | 合同订立对方名称 | 合同总金额 | 合同履行的进度 | 本期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 累计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 应收账款回款情况 | 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否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四、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2022年11月美方焦化捣固焦项目被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列入焦化关停淘汰退出名单;2023年03月14日,美方焦化收到乌达区《关于加快推进焦化企业淘汰关停的提醒函》,要求制定并上报具体关停退出方案;2023年07月04日,美方
焦化再次收到乌达区《关于加快推进焦化企业淘汰关停的提醒函》,要求美方煤焦化制定“一企一策”关停方案,美方焦化面临关停风险。
公司仍在与属地政府就美方焦化捣固焦项目是否适用“100万吨/年以下焦化项目”关停淘汰退出条件、产能置换、补偿安排等配套措施进行协商。同时,如因政策、监管等原因导致产能急剧减少或业务停滞,原股东已承诺履行《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亿泽阳光实业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条款。公司正与相关方协商拟定具体方案,消除美方焦化面临的不确定性,维护公司正当利益及全体股东权益。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进展情况。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9,824,396 | 0.84% | 0 | 0 | 0 | 424,791 | 424,791 | 20,249,187 | 0.86%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其他内资持股 | 19,824,396 | 0.84% | 0 | 0 | 0 | 424,791 | 424,791 | 20,249,187 | 0.86%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9,824,396 | 0.84% | 0 | 0 | 0 | 424,791 | 424,791 | 20,249,187 | 0.86%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329,895,906 | 99.16% | 0 | 0 | 0 | -424,791 | -424,791 | 2,329,471,115 | 99.14% |
1、人民币普通股 | 2,329,895,906 | 99.16% | 0 | 0 | 0 | -424,791 | -424,791 | 2,329,471,115 | 99.14%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4、其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他 | |||||||||
三、股份总数 | 2,349,720,302 | 100.00% | 0 | 0 | 0 | 0 | 0 | 2,349,720,302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拟解除限售日期 |
刘雷 | 18,244,493 | 0 | 0 | 18,244,493 | 高管锁定股 |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
曹华锋 | 948,025 | 0 | 316,008 | 1,264,033 | 董监高在任职届满前离职,执行董监高离职后限售规定 | 离职后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
孙艳红 | 631,353 | 0 | 0 | 631,353 | 高管锁定股 |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
吴永涛 | 0 | 0 | 104,508 | 104,508 | 高管锁定股 |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
孔德良 | 0 | 0 | 3,000 | 3,000 | 高管锁定股 |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
卞江荣 | 525 | 0 | 1,275 | 1,800 | 董监高在任职届满前离职,执行董监高离职后限售规定 | 离职后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
合计 | 19,824,396 | 0 | 424,791 | 20,249,187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4,00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持股5%以上的普通股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9.48% | 692,632,562 | 0 | 0 | 692,632,562 | 质押 | 290,960,000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5.74% | 134,908,721 | 0 | 0 | 134,908,721 | |||
北京中恒天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53% | 106,485,951 | 0 | 0 | 106,485,951 | 质押 | 34,098,458 | |
张雪凌 | 境内自然人 | 1.48% | 34,686,574 | -653,300 | 0 | 34,686,574 | 质押 | 32,456,99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30% | 30,596,005 | 3,878,982 | 0 | 30,596,005 | |||
刘雷 | 境内自然人 | 1.04% | 24,325,991 | 0 | 18,244,493 | 6,081,498 | 质押 | 24,325,991 | |
上海银叶投资有限公司-银叶弘玉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95% | 22,396,056 | 0 | 0 | 22,396,056 | |||
湖南邕兴私募基金管 | 其他 | 0.92% | 21,551,660 | 15,040,960 | 0 | 21,551,660 |
理有限公司-邕兴文远价值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林科 | 境内自然人 | 0.68% | 15,870,902 | 0 | 0 | 15,870,902 | 质押 | 15,870,902 |
刘晓 | 境内自然人 | 0.64% | 15,119,686 | 233,500 | 0 | 15,119,686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是一致行动人;2、林科与张雪凌是配偶关系;3、其余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参见注11)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692,632,562 | 人民币普通股 | 692,632,562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134,908,721 | 人民币普通股 | 134,908,721 | |||||
北京中恒天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06,485,951 | 人民币普通股 | 106,485,951 | |||||
张雪凌 | 34,686,574 | 人民币普通股 | 34,686,574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0,596,005 | 人民币普通股 | 30,596,005 | |||||
上海银叶投资有限公司-银叶弘玉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2,396,056 | 人民币普通股 | 22,396,056 | |||||
湖南邕兴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邕兴文远价值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1,551,66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551,660 | |||||
林科 | 15,870,902 | 人民币普通股 | 15,870,902 | |||||
刘晓 | 15,119,686 | 人民币普通股 | 15,119,686 | |||||
北京人人众科科贸有限公司 | 13,334,527 | 人民币普通股 | 13,334,527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 | 1、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是一致行动人;2、林科与张雪凌是配偶关系;3、其余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1、公司股东北京中恒天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34,098,458 股外,还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72,387,493 股,实际合计持有 106,485,951 股;2、公司股东上海银叶投资有限公司-银叶弘玉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股份37,210 股外,还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股份 22,358,846 股,实际合计持有 22,396,056 股;3、公司股东湖南邕兴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邕兴文远价值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股份 21,551,660 股,实际合计持有 21,551,660 股;4、公司股东刘晓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股份 176,100 股外,还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股份 14,943,586 股,实际合计持有 15,119,686 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四、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期初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期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期末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张鹏程 | 董事长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周从文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刘雷 | 董事 | 现任 | 24,325,991 | 0 | 0 | 24,325,991 | 0 | 0 | 0 |
王腾 | 董事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祝贺 | 董事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王力 | 董事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张蕊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谭向阳 | 独立董事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左世阳 | 独立董事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刘灵丽 | 独立董事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张文武 | 独立董事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孙丽华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杜伟 | 监事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马芳 | 职工监事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赵文涛 | 常务副总经理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孙艳红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现任 | 841,804 | 0 | 0 | 841,804 | 0 | 0 | 0 |
吴永涛 | 副总经理 | 现任 | 139,344 | 0 | 0 | 139,344 | 0 | 0 | 0 |
孔德良 | 副总经理 | 现任 | 4,000 | 0 | 0 | 4,000 | 0 | 0 | 0 |
胡堃 | 副总经理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余冬明 | 副总经理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曹华锋1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1,264,033 | 0 | 0 | 1,264,033 | 0 | 0 | 0 |
李林2 | 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 | 离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 | -- | 26,575,172 | 0 | 0 | 26,575,172 | 0 | 0 | 0 |
注:1 、2023年02月03日,曹华锋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于 2023年02 月0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选举张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12)。
2、 2023年03月14日,李林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兼副董事长及战略委员会委员、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公司于 2023年03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2023年04月03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兼副董事长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周从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兼副董事长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25);2023年03月17日,李林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公司于2023年03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选举周从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24)。
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30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65,339,466.11 | 485,402,466.0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89,546,030.96 | 142,128,765.92 |
应收账款 | 1,174,645,035.20 | 1,434,317,831.52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946,067,112.54 | 1,299,314,398.3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363,374,395.32 | 471,532,262.4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191,758,568.79 | 2,580,103,484.45 |
合同资产 | 255,551,412.63 | 254,271,281.01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45,151,476.83 | 9,500,000.00 |
其他流动资产 | 20,793,208.37 | 49,658,406.93 |
流动资产合计 | 6,652,226,706.75 | 6,726,228,896.64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7,434,425.77 | 48,029,040.75 |
长期股权投资 | 1,026,450,652.75 | 1,060,808,249.0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409,765,642.71 | 2,581,963,967.81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242,415,041.90 | 3,440,929,326.79 |
在建工程 | 66,074,474.37 | 72,934,469.99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76,896,386.42 | 81,045,857.77 |
无形资产 | 637,542,862.64 | 597,801,835.54 |
开发支出 | 98,338,106.56 | 182,696,116.99 |
商誉 | 64,656,693.34 | 64,656,693.34 |
长期待摊费用 | 18,706,989.18 | 22,508,601.4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85,963,011.46 | 297,922,528.9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3,931,118.60 | 99,518,665.8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028,175,405.70 | 8,550,815,354.27 |
资产总计 | 13,680,402,112.45 | 15,277,044,250.9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61,318,855.56 | 681,614,108.69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63,881,988.90 | 42,227,683.41 |
应付账款 | 993,355,548.71 | 1,684,701,200.21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95,956,442.39 | 603,694,611.84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8,901,821.19 | 10,498,669.58 |
应交税费 | 5,768,210.15 | 11,014,978.56 |
其他应付款 | 1,866,436,645.87 | 2,202,275,827.45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56,645,027.98 | 1,208,716,345.45 |
其他流动负债 | 191,550,167.54 | 340,501,704.72 |
流动负债合计 | 5,343,814,708.29 | 6,785,245,129.91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523,019,186.25 | 462,846,350.34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1,810,017.86 | 41,049,131.57 |
长期应付款 | 377,202,105.33 | 325,401,142.38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7,941,045.18 | 8,394,612.80 |
递延收益 | 52,639,524.33 | 65,085,972.1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1,794,627.94 | 33,927,650.54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24,406,506.89 | 936,704,859.81 |
负债合计 | 6,368,221,215.18 | 7,721,949,989.72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349,720,302.00 | 2,349,720,30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030,954,407.52 | 1,034,669,202.8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57,933,064.80 | 24,892,772.81 |
专项储备 | 2,861,110.20 | 2,434,254.83 |
盈余公积 | 477,568,783.10 | 477,568,783.1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971,643,541.67 | 3,138,622,086.4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6,890,681,209.29 | 7,027,907,401.99 |
少数股东权益 | 421,499,687.98 | 527,186,859.2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312,180,897.27 | 7,555,094,261.1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3,680,402,112.45 | 15,277,044,250.91 |
法定代表人:张鹏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艳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杰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8,312,138.99 | 20,793,998.26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7,760,000.00 | 10,120,003.06 |
应收账款 | 569,526,377.21 | 640,897,320.05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393,618,663.29 | 334,797,677.51 |
其他应收款 | 3,384,780,399.12 | 3,516,232,415.1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37,013,320.31 | |
存货 | 570,091,750.70 | 466,821,144.31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4,451.51 | 54,451.51 |
流动资产合计 | 4,964,143,780.82 | 4,989,717,009.89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866,918,765.61 | 4,387,228,184.1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49,145,234.65 | 1,051,416,513.89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4,563,311.63 | 39,007,461.87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83,240,833.25 | 180,173,834.68 |
开发支出 | 117,714,302.77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698,724.36 | 4,777,799.0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5,328,564.17 | 195,328,564.1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708,155.00 | 1,672,755.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434,603,588.67 | 5,977,319,415.58 |
资产总计 | 10,398,747,369.49 | 10,967,036,425.47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50,611,111.11 | 250,666,666.67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453,462,939.11 | 483,096,054.75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8,328,619.26 | 30,551,429.00 |
应付职工薪酬 | ||
应交税费 | 2,227,027.89 | 2,418,511.66 |
其他应付款 | 1,732,659,149.13 | 2,351,720,308.61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15,499,197.88 | 261,403,122.52 |
其他流动负债 | 129,416,807.45 | 173,902,567.92 |
流动负债合计 | 2,892,204,851.83 | 3,553,758,661.13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13,883,223.75 | 382,846,350.34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13,883,223.75 | 382,846,350.34 |
负债合计 | 3,206,088,075.58 | 3,936,605,011.47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349,720,302.00 | 2,349,720,30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135,251,142.33 | 1,135,251,142.3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77,568,783.10 | 477,568,783.10 |
未分配利润 | 3,230,119,066.48 | 3,067,891,186.5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192,659,293.91 | 7,030,431,414.0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0,398,747,369.49 | 10,967,036,425.47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711,851,803.91 | 4,805,720,505.12 |
其中:营业收入 | 3,711,851,803.91 | 4,805,720,505.12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143,127,262.07 | 4,959,602,723.41 |
其中:营业成本 | 3,683,145,382.01 | 4,467,165,652.74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1,983,860.41 | 13,190,363.70 |
销售费用 | 37,865,333.51 | 28,892,915.80 |
管理费用 | 151,983,114.02 | 181,188,408.95 |
研发费用 | 123,458,031.27 | 139,559,068.38 |
财务费用 | 134,691,540.85 | 129,606,313.84 |
其中:利息费用 | 174,496,895.47 | 146,103,448.78 |
利息收入 | 12,877,860.93 | 11,064,674.22 |
加:其他收益 | 3,644,632.09 | 4,444,933.4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41,133,806.04 | -75,731,623.4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299,032.33 | -76,454,334.50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1,765,444.18 | 4,766,570.9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906,188.03 | -636,231.8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933,962.26 | 12,788,703.61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78,234,689.98 | -208,249,865.57 |
加:营业外收入 | 10,106,073.64 | 270,186.05 |
减:营业外支出 | 769,462.24 | 4,654,952.9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68,898,078.58 | -212,634,632.49 |
减:所得税费用 | 11,698,559.24 | -4,850,910.6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80,596,637.82 | -207,783,721.81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80,596,637.82 | -207,783,721.81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6,978,544.75 | -148,145,765.20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3,618,093.07 | -59,637,956.61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3,040,291.99 | 50,325,954.44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3,040,291.99 | 50,325,954.44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3,040,291.99 | 50,325,954.44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3,040,291.99 | 50,325,954.44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47,556,345.83 | -157,457,767.3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33,938,252.76 | -97,819,810.76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3,618,093.07 | -59,637,956.61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711 | -0.0630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711 | -0.0630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张鹏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艳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杰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31,551,927.90 | 39,975,617.23 |
减:营业成本 | 128,371,445.90 | 34,685,667.01 |
税金及附加 | 63,262.20 | -2,441,086.79 |
销售费用 | 15,844,394.55 | 13,239,767.01 |
管理费用 | 42,290,020.81 | 37,678,312.77 |
研发费用 | 30,022,680.79 | 22,786,236.16 |
财务费用 | 24,580,148.41 | 6,764,379.78 |
其中:利息费用 | 103,537,629.07 | 84,763,149.83 |
利息收入 | 74,963,039.67 | 76,870,690.69 |
加:其他收益 | 79,711.37 | 157,582.5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04,782,234.29 | 466,916.0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09,750.30 | -255,795.00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7,323,437.23 | 22,316,155.2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933,962.26 | 12,625,289.58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59,852,445.93 | -37,171,715.35 |
加:营业外收入 | 2,375,433.98 | 420.06 |
减:营业外支出 | 2,591,289.4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62,227,879.91 | -39,762,584.69 |
减:所得税费用 | 8,431.21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2,227,879.91 | -39,771,015.90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2,227,879.91 | -39,771,015.90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 |
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62,227,879.91 | -39,771,015.90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184,020,083.40 | 3,731,242,950.53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05,370.08 | 60,402,023.4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7,126,405.14 | 91,553,858.0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42,051,858.62 | 3,883,198,832.0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892,088,804.74 | 3,765,653,841.41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27,535,677.45 | 210,395,658.3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1,719,430.66 | 92,236,482.49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7,224,831.78 | 117,474,043.2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88,568,744.63 | 4,185,760,025.5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516,886.01 | -302,561,193.5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2,271,279.24 | 7,817,620.16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870.00 | 110,0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820,808,699.31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33,086,848.55 | 7,927,620.16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9,034,605.70 | 166,805,222.5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0,0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9,034,605.70 | 176,805,222.5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4,052,242.85 | -168,877,602.36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49,400,000.00 | 219,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05,730,399.41 | 2,719,199,130.1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55,130,399.41 | 2,938,199,130.19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69,757,070.04 | 630,6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35,004,311.31 | 115,400,892.34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13,263,695.20 | 1,542,046,526.6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18,025,076.55 | 2,288,047,418.9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62,894,677.14 | 650,151,711.24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267,879.18 | 1,397,414.28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8,908,558.88 | 180,110,329.6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43,990,646.43 | 346,680,504.7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12,899,205.31 | 526,790,834.40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78,850,282.86 | 158,464,311.81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685,594.53 | 80,398,472.2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6,535,877.39 | 238,862,784.0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2,688,884.54 | 258,723,047.88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1,286,176.37 | 31,616,669.1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1,965,896.40 | 47,630,289.69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8,398,980.76 | 85,738,518.0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4,339,938.07 | 423,708,524.7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7,804,060.68 | -184,845,740.77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937,321,262.58 | 7,817,620.16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10,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25,458,044.00 | 1,882,606,366.4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62,779,306.58 | 1,890,533,986.6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31,664.00 | 727,141.1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14,002,622.56 | 10,0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18,457,000.00 | 1,827,916,502.4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32,891,286.56 | 1,838,643,643.5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9,888,020.02 | 51,890,343.0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10,455,164.73 | 2,376,28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10,455,164.73 | 2,376,28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20,757,070.04 | 333,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6,359,670.51 | 85,713,735.25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20,011,581.08 | 1,832,651,864.1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47,128,321.63 | 2,251,365,599.4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36,673,156.90 | 124,914,400.57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005,235.2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83,962.36 | -8,040,997.18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31,737.67 | 11,615,770.8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47,775.31 | 3,574,773.69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349,720,302.00 | 1,034,669,202.83 | 24,892,772.81 | 2,434,254.83 | 477,568,783.10 | 3,138,622,086.42 | 7,027,907,401.99 | 527,186,859.20 | 7,555,094,261.1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49,720,30 | 1,034,669,20 | 24,892,772.8 | 2,434,254.83 | 477,568,783. | 3,138,622,08 | 7,027,907,40 | 527,186,859. | 7,555,094,26 |
2.00 | 2.83 | 1 | 10 | 6.42 | 1.99 | 20 | 1.1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714,795.31 | 33,040,291.99 | 426,855.37 | -166,978,544.75 | -137,226,192.70 | -105,687,171.22 | -242,913,363.9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3,040,291.99 | -166,978,544.75 | -133,938,252.76 | -113,618,093.07 | -247,556,345.8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714,795.31 | -3,714,795.31 | 7,796,915.92 | 4,082,120.6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3,714,795.31 | -3,714,795.31 | 7,796,915.92 | 4,082,120.61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426,855.37 | 426,855.37 | 134,005.93 | 560,861.30 | |||||||||||
1.本期提取 | 11,655,322.28 | 11,655,322.28 | 3,698,367.22 | 15,353,689.50 | |||||||||||
2.本期使用 | 11,228,466.91 | 11,228,466.91 | 3,564,361.29 | 14,792,828.20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49,720,302.00 | 1,030,954,407.52 | 57,933,064.80 | 2,861,110.20 | 477,568,783.10 | 2,971,643,541.67 | 6,890,681,209.29 | 421,499,687.98 | 7,312,180,897.27 |
上年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349,720,302.00 | 307,725,300.00 | 1,125,876,346.89 | -94,336,653.09 | 3,228,254.28 | 477,568,783.10 | 3,977,432,000.73 | 8,147,214,333.91 | 716,962,264.88 | 8,864,176,598.7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409,905.04 | 1,409,905.04 | 256,346.07 | 1,666,251.11 | |||||||||||
前期差错更正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49,720,302.00 | 307,725,300.00 | 1,125,876,346.89 | -94,336,653.09 | 3,228,254.28 | 477,568,783.10 | 3,978,841,905.77 | 8,148,624,238.95 | 717,218,610.95 | 8,865,842,849.9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07,725,300.00 | -25,274,700.00 | 50,325,954.44 | 4,420,612.48 | -171,455,765.20 | -449,709,198.28 | -57,816,522.30 | -507,525,720.5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0,325,954.44 | -148,145,765.20 | -97,819,810.76 | -59,637,956.61 | -157,457,767.3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07,725,300.00 | -25,274,700.00 | -333,000,000.00 | -333,00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07,725,300.00 | -25,274,700.00 | -333,000,000.00 | -333,000,000.0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3,310,000.00 | -23,310,000.00 | -23,31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 | -23, | -23, | -23, |
东)的分配 | 310,000.00 | 310,000.00 | 31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4,420,612.48 | 4,420,612.48 | 1,821,434.31 | 6,242,046.79 | |||||||||||
1.本期提取 | 10,035,335.53 | 10,035,335.53 | 3,752,758.19 | 13,788,093.72 | |||||||||||
2.本期使用 | 5,614,723.05 | 5,614,723.05 | 1,931,323.88 | 7,546,046.93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49,720,302.00 | 1,100,601,646.89 | -44,010,698.65 | 7,648,866.76 | 477,568,783.10 | 3,807,386,140.57 | 7,698,915,040.67 | 659,402,088.65 | 8,358,317,129.32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 | 其他综合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 | 其他 | 所有者权 | |||
优先 | 永续 | 其他 |
股 | 债 | 股 | 收益 | 润 | 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349,720,302.00 | 1,135,251,142.33 | 477,568,783.10 | 3,067,891,186.57 | 7,030,431,414.0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49,720,302.00 | 1,135,251,142.33 | 477,568,783.10 | 3,067,891,186.57 | 7,030,431,414.0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62,227,879.91 | 162,227,879.9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2,227,879.91 | 162,227,879.9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49,720,302.00 | 1,135,251,142.33 | 477,568,783.10 | 3,230,119,066.48 | 7,192,659,293.91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349,720,302.00 | 307,725,300.00 | 1,160,525,842.33 | 477,568,783.10 | 3,292,984,746.95 | 7,588,524,974.3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49,720,302.00 | 307,725,300.00 | 1,160,525,842.33 | 477,568,783.10 | 3,292,984,746.95 | 7,588,524,974.3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07,725,300.00 | -25,274,700.00 | -63,081,015.90 | -396,081,015.90 | ||||||||
(一)综合 | - | - |
收益总额 | 39,771,015.90 | 39,771,015.9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07,725,300.00 | -25,274,700.00 | -333,00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07,725,300.00 | -25,274,700.00 | -333,000,000.0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3,310,000.00 | -23,31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3,310,000.00 | -23,31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49,720,302.00 | 1,135,251,142.33 | 477,568,783.10 | 3,229,903,731.05 | 7,192,443,958.48 |
三、公司基本情况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北京三聚化工技术有限公司,由自然人林科、张杰、李冬共同出资设立,成立于1997年6月3日,注册资本为10万元。
经过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后,2007年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1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后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法人股东2名,出资2,861.3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56.11%;自然人股东18人,出资2,238.6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43.89%。根据2007年10月29日第五届第二次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整体变更为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11月26日于北京市工商局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025574Y。
经2008年增资及2009年股权转让后,公司注册资本为7,227万元,其中: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中恒天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人股东持股3,486.33万股,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48.25%;自然人股东持股3,740.67万股,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51.75%。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400号)核准,公司于2010年4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19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10014号《验资报告》。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9,727万元。
根据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总股本由9,727万股增加至19,454万股,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13日出具的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010017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9,454万元。
根据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总股本由19,454万股增加至38,908万股,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4月28日出具的(2012)年中磊(验A)字第0010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8,908万元。
根据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总股本由38,908万股增加至50,580.40万股,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5月15日出具的利安达验字[2013]第1012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0,580.40万元。
根据公司2014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向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33,978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6.48元/股。本次实收资本(股本)变更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4]第1048号验资报告,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08,837,978.00元。
根据2015年4月10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按每10股转增3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152,651,393股,每股面值1元。转增基准日期为2015年4月30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1,489,371.00元。本次实收资本(股本)变更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5]第1053号验资报告,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661,489,371.00元。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656号文)的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6,734,079股的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778,223,450.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778,223,450.00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4年12月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由于公司已于2015年4月30日实施完毕2014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15年6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7.13元/股。本次实收资本(股本)变更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5]第2056号验资报告,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778,223,450.00元。
根据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修改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16年1月14日向刘雷、林科等190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84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7.37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公司增加股本人民币18,470,000.0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796,693,450.00元。本次实收资本变更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6]第2025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6年5月13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89,111,693.00元,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基准日期为2016年5月13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85,805,143.00元,股本为1,185,805,143.00元。本次实收资本变更业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准验字[2016]1097号验资报告。
2016年5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及《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激励计划首期授予并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49名激励对象在公司第一个行权期内可行权总数量为9,790,749份股票期权,并选择自主行权模式。第一期行权数量为9,790,749.00股,增加股本9,790,749.00元,行权后股本变更为1,195,595,892.00元。本次实收资本变更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7]第2064号验资报告。
2017年3月15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97,797,946.00元,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基准日期为2017年4月28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93,393,838.00元,股本为1,793,393,838.00元。本次实收资本变更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7]第2065号验资报告。
2017年2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同意已获授股票期权的49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9,790,750份,并选择自主行权的方式,以及2017年4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权益数量及行权/回购价格的议案》,股票期权调整为14,686,125份,行权价格调整为5.791元每股。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4,686,125.00元,新增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8,079,963.00元。本次实收资本变更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7]第2075号验资报告。
根据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42,423,988.00元,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基准日为2018年7月24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50,503,951.00元,股本为2,350,503,951.00元。本次实收资本变更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8]京A2028号验资报告进行验证。
根据公司与股东王庆明限制性股票回购协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股东王庆明减资783,649.00元。公司按每股人民币5.985元,以货币方式归还王庆明人民币4,690,139.27元,同时分别减少股本人民币783,649.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3,906,490.27元。变更后公司股本为人民币2,349,720,302.00元。上述减资事项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利安达验字[2019]京A2014号验资报告审验。
2022年7月15日,公司全称由“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06月30日,本公司股本总数为2,349,720,302.00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49,720,302.00元。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北路33号1号楼大行基业大厦9层;
法定代表人:张鹏程;
本公司母公司为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财务报表已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08月30日决议批准报出。
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二级子公司共20户(另有三级公司3户,三级以上公司1户),二级、三级公司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比上年度减少16户,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0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公司管理层对持续经营能力评估后认为未来12个月不存在可能导致持续能力发生重大疑惑的事项。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3年0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1-6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包括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起止日期按公历日期确定。公司会计年度为每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同时在备查薄中予以登记。如果被合并方在被合并以前,是最终控制方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所控制的,则合并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还应包含相关的商誉金额。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与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与发行债务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方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
母公司将其全部子公司(包括母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结构化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母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以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如果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的,需要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企业集团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3)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②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
③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企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⑤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 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 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指从购入日起不超过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发生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2)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项目的折算方法、汇兑损益的处理方法
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与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股票、基金等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3)外币报表折算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以下规定,将以外币表示的财务报表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表示的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方法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其他综合收益”中单独列示。以外币表示的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10、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③不属于上述①或②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①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④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
①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②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D、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③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B、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C、不属于上述①或②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①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I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II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D、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④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A、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a、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b、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B、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①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②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公允价值计量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包括:
①公允价值初始计量
本公司根据交易性质和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特征等,判断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是否与其交易价格相等。其他相关会计准则要求或者允许企业以公允价值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初始计量,且其交易价格与公允价值不相等的,公司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但其他相关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公允价值的估值技术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时,会充分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前情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③公允价值的层次划分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以上层次划分具体表现为: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①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②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6)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①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上述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并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计提方法如下:
A.期末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B.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款项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使用减值准备模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1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票据组合1
应收票据组合1 | 银行承兑汇票 |
应收票据组合2 | 商业承兑汇票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2、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计提方法如下:
a、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金额大于500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方法 |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进行账龄分析,并结合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情况确定应收款项的可回收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b、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账款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经单独测试后未单项计提的应收款项,按以下信用风险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名称 | 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 |
应收账款组合1:货款或往来款 | 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 |
应收账款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该项组合预期不会产生信用损失 |
c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理由 | 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 |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方法 | 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按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预期信用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3、应收款项融资
无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 |
其他应收款组合1:保证金、内部备用金等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该项组合预期不会产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组合2:往来款及其他 | 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 |
15、存货
(1)存货类别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产成品(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的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3)确定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中期末及年末,本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存货因已霉烂变质、市场价格持续下跌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产品更新换代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为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6、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指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 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12、应收账款。
17、合同成本
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约成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公司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合同取得成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合同取得成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公司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公司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18、持有待售资产
(1)确认标准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下同)应当确认为持有待售: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企业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批准的,应当已经取得股东大会或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2)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能够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某项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公司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1)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再收回金额。
19、债权投资
无
20、其他债权投资
无
21、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长期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长期应收款组合1 | 应收租赁款项 |
长期应收款组合2
长期应收款组合2 | 应收其他长期应收款项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2、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本公司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附注四、5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②除本公司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有关规定确定。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都可以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比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有关规定确定。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
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对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与本公司不一致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以本公司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以及以本公司取得投资时有关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等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影响进行调整,并且将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
在确认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如果被投资单位以后各期实现盈利的,在收益分享额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以后,按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的金额,依次恢复长期权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建筑物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具体核算政策与固定资产相同。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核算政策与无形资产相同。
24、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固定资产: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0年 | 5% | 3.17%-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年 | 5% | 9.50%-19.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 | 19.0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年 | 5% | 19.00%-31.67% |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按该项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预计净残值、已提折旧及减值准备后的金额和剩余使用寿命,计提折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时,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果发现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情况详见第十节、七、21、固定资产和22、在建工程。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不适用
25、在建工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本公司在建工程以自营方式建造。本公司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
(2)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
(3)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4)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情况详见第十节、七、21、固定资产和22、在建工程。
2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继续进行。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3)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①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②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本公司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7、生物资产
不适用
28、油气资产
不适用
29、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如果公司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公司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4)售后租回交易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其中:
①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出租人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则本公司将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付租金进行会计处理,将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出租人向本公司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按照公允价值调整相关销售利得或损失。在进行上述调整时,公司基于以下两者中更易于确定的项目: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租赁合同中付款额的现值与按租赁市价计算的付款额现值之间的差额。
②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应当
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30、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分别为:①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②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本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①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②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③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④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⑤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⑥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⑦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本公司采用直线法摊销。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寿命的复核程序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等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①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②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31、长期资产减值
(1)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①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单项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②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A.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B.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C.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公司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D.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E.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F.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G.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2)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公司应当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公司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同时,在认定资产组时,考虑公司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如是按照生产线、业务种类还是按照地区或者区域等)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资产组一经确定,各个会计期间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3)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以及未探明矿区权益,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4)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32、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年和以后各期分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项目受益期内平均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3、合同负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 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34、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职工为公司提供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①公司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②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如下步骤:
A.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
B.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资产上限是指公司可从设定受益计划退款或减少未来对设定受益计划缴存资金而获得的经济利益的现值;
C.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D.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①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②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但是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后相关资产成本。
35、租赁负债
(1)租赁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①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
③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④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⑤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2)租赁负债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等其他准则规定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从其规定。
36、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当与对外担保、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裁员计划、亏损合同、重组义务、固定资产弃置义务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该范围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按如下方法确定:
①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②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发生额及其发生概率计算确定。
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的,则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7、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在各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各期应分摊的费用。对于跨越多个会计期间的期权费用,一般可以按照该期权在某会计期间内等待期长度占整个等待期长度的比例进行分摊。
3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不适用
39、收入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一般原则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企业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不计入交易价格。公司确认的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金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公司将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该转移可能在某一时段内发生,也可能在某一时点发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①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③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具体方法
公司确认收入的具体时点
①环保材料及化工产品、烃基生物柴油产品国内销售,在发货并取得经客户确认的收货确认单时确认收入;出口销售,在发货并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及提单或收货确认单时确认收入。
②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贸易增值服务)的商品购销业务,公司贸易增值服务交易过程中承担了商品采购、销售上的主要风险,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自主选择供应商及客户,对销售的商品具有协商定价权,在发货并取得客户的结算单时确认收入。
③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化石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及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中的设备销售, 如果销售设备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前,公司不能认为已将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了客户,公司将在客户完成验收并接受该商品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客户验收只是一项例行程序,并不影响公司判断客户取得该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公司在发货并取得客户确认的收货确认单时确认收入。
④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化石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及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中提供专利和技术许可及服务收入确认时点:在取得客户确认的技术清单、服务完成资料等时确认收入,并开具发票;
⑤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化石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及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中的土建安装把一个项目按形象进度分成若干个节点,签订各分项施工合同,当工程进度达到合同约定的节点时,对工程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并取得客户、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确认收入;
40、政府补助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
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包括资产与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暂时性差异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依据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①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②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3)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依据
对于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①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②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4)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
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除原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部分,其减记金额也应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其他的情况应计入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在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可以恢复。
42、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租赁是指本公司让渡或取得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或支付对价的合同。在一项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①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 后续计量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① 经营租赁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 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上。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16号解释”),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3年04月0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相关列报调整影响见下表。 |
a、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上半年(变更前) | 影响金额 | 2023年1月1日/ 2022年上半年(变更后)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96,563,553.25 | 1,358,975.69 | 297,922,528.9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3,353,899.33 | 573,751.21 | 33,927,650.54 |
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 | 3,137,957,665.59 | 664,420.83 | 3,138,622,086.4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7,027,242,981.16 | 664,420.83 | 7,027,907,401.99 |
少数股东权益 | 527,066,055.55 | 120,803.65 | 527,186,859.20 |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 | -4,832,035.59 | -18,875.09 | -4,850,910.6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48,161,736.43 | 15,971.23 | -148,145,765.20 |
少数股东损益
少数股东损益 | -59,640,860.47 | 2,903.86 | -59,637,956.61 |
b、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首次执行16号解释要求,母公司不涉及资产负债表期初数调整。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调整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16号解释”),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施行“16号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16号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16号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45、其他
无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境内销售货物、技术服务收入等 | 13%、9%、6%、5%、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纳的流转税额 | 1%、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25%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纳的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缴纳的流转税额 | 2% |
房产税 | 自用房产以房产原值的70%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为1.2%;房产出租以房产租赁收入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为12% | 1.2%、12% |
其他税费 | 按相关规定计缴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15% |
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5% |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15%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15%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5% |
海南三聚绿色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 |
广西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20% |
福建三聚福大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20% |
除上述外的其他境内纳税主体 | 25% |
2、税收优惠
(1)2020年7月31日,本公司取得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签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号GR202011001298,有效期三年,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第一分公司与公司本部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取得了由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共同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21001580,有效期三年,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
(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被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142001729,有效期三年,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
(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取得了由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共同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23000167,有效期三年,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
(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取得了由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共同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15000017,有效期三年,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
(6)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2020年取得西部大开发战略税收优惠认定,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的规定,自2020年度起公司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取得了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共同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11004823,有效期三年,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税务总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公告2022年第13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税务总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子公司海南三聚绿色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广西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福建三聚福大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9)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本公司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3、其他
员工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代扣代缴。境外公司按照当地相关税收政策缴纳相应税款。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66,169.10 | 29,454.40 |
银行存款 | 505,690,496.14 | 455,321,256.91 |
其他货币资金 | 59,582,800.87 | 30,051,754.73 |
合计 | 565,339,466.11 | 485,402,466.0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225,918,038.79 | 54,535,241.72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52,440,260.80 | 41,411,819.61 |
其他说明
(1)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52,440,260.80元,其中:冻结款项41,762,976.80元;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0,177,284.00元;保函保证金500,000.00元。
(2)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存放于境外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225,918,038.79元。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3、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88,385,549.16 | 121,343,990.95 |
商业承兑票据 | 1,160,481.80 | 20,784,774.97 |
合计 | 89,546,030.96 | 142,128,765.92 |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4)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967,587,784.92 | |
商业承兑票据 | 1,282,800.00 | |
合计 | 968,870,584.92 |
(5)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
其他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票据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5、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22,915,099.83 | 24.73% | 512,593,543.83 | 98.03% | 10,321,556.00 | 524,022,336.23 | 19.05% | 513,658,440.23 | 98.02% | 10,363,896.00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09,306,140.86 | 24.08% | 498,984,584.86 | 97.97% | 10,321,556.00 | 515,112,301.87 | 18.73% | 504,748,405.87 | 97.99% | 10,363,896.00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3,608,958.97 | 0.65% | 13,608,958.97 | 100.00% | 8,910,034.36 | 0.32% | 8,910,034.36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591,795,212.32 | 75.27% | 427,471,733.12 | 26.85% | 1,164,323,479.20 | 2,226,279,274.77 | 80.95% | 802,325,339.25 | 36.04% | 1,423,953,935.52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591,795,212.32 | 75.27% | 427,471,733.12 | 26.85% | 1,164,323,479.20 | 2,226,279,274.77 | 80.95% | 802,325,339.25 | 36.04% | 1,423,953,935.52 |
合计 | 2,114,710,312.15 | 100.00% | 940,065,276.95 | 44.45% | 1,174,645,035.20 | 2,750,301,611.00 | 100.00% | 1,315,983,779.48 | 47.85% | 1,434,317,831.5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类别数:2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512,593,543.83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09,306,140.86 | 498,984,584.86 | 97.97% | 部分金额预计无法收回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3,608,958.97 | 13,608,958.9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522,915,099.83 | 512,593,543.8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27,471,733.12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591,795,212.32 | 427,471,733.12 | 26.85% |
合计 | 1,591,795,212.32 | 427,471,733.12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742,416,763.24 | 37,120,838.16 | 5.00% |
1至2年
1至2年 | 238,758,615.85 | 23,875,861.59 | 10.00% |
2至3年 | 152,314,900.98 | 45,694,470.29 | 30.00% |
3至4年 | 103,757,447.61 | 51,878,723.81 | 50.00% |
4至5年 | 171,291,290.75 | 85,645,645.38 | 50.00% |
5年以上 | 183,256,193.89 | 183,256,193.89 | 100.00% |
合计 | 1,591,795,212.32 | 427,471,733.12 | --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742,416,763.24 |
1至2年 | 238,758,615.85 |
2至3年 | 154,304,194.50 |
3年以上 | 979,230,738.56 |
3至4年 | 186,875,954.46 |
4至5年 | 513,327,222.95 |
5年以上 | 279,027,561.15 |
合计 | 2,114,710,312.15 |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 1,315,983,779.48 | -29,074,801.37 | -346,843,701.16 | 940,065,276.95 | ||
合计 | 1,315,983,779.48 | -29,074,801.37 | -346,843,701.16 | 940,065,276.95 |
说明:其他项为报告期,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三聚绿能、南京三聚及控股子公司三聚绿源所致。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内蒙古聚实能源有限公司 | 416,515,665.70 | 19.70% | 84,356,799.90 |
荆门盈德气体有限公司 | 269,531,606.83 | 12.75% | 269,531,606.83 |
江苏禾友化工有限公司 | 113,873,442.95 | 5.38% | 79,675,962.95 |
TRAFIGURA PTE LTD | 93,917,943.39 | 4.44% | 4,695,897.17 |
七台河勃盛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80,954,157.32 | 3.83% | 4,047,707.87 |
合计 | 974,792,816.19 | 46.10% |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无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其他说明:
无
6、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7、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44,746,942.52 | 25.87% | 350,350,185.60 | 26.97% |
1至2年 | 109,941,501.54 | 11.62% | 89,560,747.95 | 6.89% |
2至3年 | 201,555,553.53 | 21.30% | 244,268,378.25 | 18.80% |
3年以上 | 389,823,114.95 | 41.21% | 615,135,086.52 | 47.34% |
合计 | 946,067,112.54 | 1,299,314,398.32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账龄超过1年以上金额 | 账龄 | 未结算原因 |
抚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15,112,378.00 | 3-4年、4-5年、5年以上 | 预付货款尚未办理完成采购结算手续 |
大连皞威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96,942,019.44 | 3-4年 | 预付货款尚未办理完成采购结算手续 |
内蒙古美方习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70,300,000.00 | 1-2年 | 预付货款尚未办理完成采购结算手续 |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66,982,170.00 | 3-4年 | 预付货款尚未办理完成采购结算手续 |
河南晶昌煤化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54,870,000.00 | 2-3年 | 预付货款尚未办理完成采购结算手续 |
合计 | 404,206,567.44 |
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共计701,320,170.02元,占期末预付款项总额的74.13%。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预付款时间 |
抚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15,112,378.00 | 12.17 | 3-4年、4-5年、5年以上 |
大连皞威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96,942,019.44 | 10.25 | 3-4年 |
内蒙古美方习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70,300,000.00 | 7.43 | 1-2年 |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66,982,170.00 | 7.08 | 3-4年 |
河南晶昌煤化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54,870,000.00 | 5.80 | 2-3年 |
合计 | 404,206,567.44 | 42.73 | - |
其他说明:
本公司本年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为404,206,567.44元,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42.73%。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363,374,395.32 | 471,532,262.45 |
合计 | 1,363,374,395.32 | 471,532,262.45 |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内部备用金等款项 | 51,366,054.89 | 101,174,389.06 |
往来款及其他 | 1,533,459,208.17 | 556,891,712.87 |
合计 | 1,584,825,263.06 | 658,066,101.93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55,670,887.46 | 130,862,952.02 | 186,533,839.48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120,840,245.55 | 120,840,245.55 | ||
其他变动 | -85,923,217.29 | -85,923,217.29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90,587,915.72 | 130,862,952.02 | 221,450,867.74 |
说明:其他项为报告期,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三聚绿能所致。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往来款及其他 | 976,567,495.30 | 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三聚绿能导致与其往来款增加所致。 |
合计 | 976,567,495.30 | —— |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314,267,347.18 |
1至2年 | 100,188,081.19 |
2至3年 | 104,386,837.16 |
3年以上 | 65,982,997.53 |
3至4年 | 15,631,101.95 |
4至5年 | 49,629,183.70 |
5年以上 | 722,711.88 |
合计 | 1,584,825,263.06 |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 186,533,839.48 | 120,840,245.55 | -85,923,217.29 | 221,450,867.74 | ||
合计 | 186,533,839.48 | 120,840,245.55 | -85,923,217.29 | 221,450,867.7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1 | 往来款 | 1,163,853,125.07 | 1年以内 | 73.44% | 58,192,656.25 |
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1 | 往来款 | 111,643,204.51 | 1年以内 | 7.04% | 5,582,160.23 |
河北鑫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59,337,510.24 | 1年以内、2-3年 | 3.74% | 29,546,574.79 |
北京亿泽阳光实业有限公司 | 股权款 | 47,223,119.77 | 1-2年 | 2.98% | 4,722,311.98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兴达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合作经营中止往来款 | 41,047,883.00 | 4-5年 | 2.59% | 20,523,941.50 |
合计 | 1,423,104,842.59 | 89.79% | 118,567,644.75 |
注:1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原为公司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挂牌转让完成上述两家公司股权。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无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其他说明:
无
9、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609,704,248.74 | 4,735,368.50 | 604,968,880.24 | 635,275,782.42 | 31,070,068.56 | 604,205,713.86 |
在产品 | 44,140,106.03 | 44,140,106.03 | 35,850,053.86 | 35,850,053.86 | ||
库存商品 | 974,178,113.59 | 40,678,053.76 | 933,500,059.83 | 1,127,769,739.33 | 99,628,545.91 | 1,028,141,193.42 |
净化项目 | 609,149,522.69 | 609,149,522.69 | 911,906,523.31 | 911,906,523.31 | ||
合计 | 2,237,171,991.05 | 45,413,422.26 | 2,191,758,568.79 | 2,710,802,098.92 | 130,698,614.47 | 2,580,103,484.45 |
(2)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31,070,068.56 | 26,334,700.06 | 4,735,368.50 | |||
库存商品 | 99,628,545.91 | 2,191,489.16 | 1,365,208.76 | 59,776,772.55 | 40,678,053.76 | |
合计 | 130,698,614.47 | 2,191,489.16 | 27,699,908.82 | 59,776,772.55 | 45,413,422.26 |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及本年转回或转销原因
项目 |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依据 | 本年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本年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原材料 | 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 |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本期实现对外销售 | |
库存商品 | 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 | 期末可变现净值高于账面价值,在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 |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本期实现对外销售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无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无
10、合同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 1,684,000.00 | 1,684,000.00 | 1,684,000.00 | 1,684,000.00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 338,536,738.04 | 82,985,325.41 | 255,551,412.63 | 337,189,231.07 | 82,917,950.06 | 254,271,281.01 |
合计 | 340,220,738.04 | 84,669,325.41 | 255,551,412.63 | 338,873,231.07 | 84,601,950.06 | 254,271,281.01 |
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 67,375.35 | 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 ||
合计 | 67,375.35 | —— |
其他说明无
11、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其他说明无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42,651,476.83 | 7,0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信托保障基金 | 2,500,000.00 | 2,500,000.00 |
合计 | 45,151,476.83 | 9,500,000.00 |
重要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其他说明: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认证进项税 | 7,631,054.59 | 22,067,628.81 |
预缴所得税 | 157,162.14 | 1,086,677.23 |
留抵税额 | 12,713,722.03 | 26,303,091.32 |
其他 | 291,269.61 | 201,009.57 |
合计 | 20,793,208.37 | 49,658,406.93 |
其他说明:
无
14、债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5、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备注 |
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其他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6、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60,085,902.60 | 60,085,902.60 | 55,029,040.75 | 55,029,040.75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7,189,097.40 | 7,189,097.40 | 7,245,959.25 | 7,245,959.25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42,651,476.83 | 42,651,476.83 | 7,000,000.00 | 7,000,000.00 | |||
合计 | 17,434,425.77 | 17,434,425.77 | 48,029,040.75 | 48,029,040.75 |
坏账准备减值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无
(3)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其他说明无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北京三聚裕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7,469,471.36 | 57,259,721.06 | -209,750.30 | ||||||||
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 619,359,642.09 | 22,291,687.20 | 4,302,330.60 | 19,898,826.51 | 665,852,486.40 | ||||||
内蒙古家景镁业有限公司 | 383,979,135.58 | -23,380,969.23 | 360,598,166.35 | ||||||||
小计 | 1,060,808,249.03 | 57,259,721.06 | -1,299,032.33 | 4,302,330.60 | 19,898,826.51 | 1,026,450,652.75 | |||||
合计 | 1,060,808,249.03 | 57,259,721.06 | -1,299,032.33 | 4,302,330.60 | 19,898,826.51 | 1,026,450,652.75 |
其他说明巨涛其他增减变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三聚香港资产负债表日将其所持长期股权投资由记账本位币港币折算为人民币产生的外币折算差额。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其他说明: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4,739,776.95 | 7,011,056.19 |
国民信托·锦富汇2号纾困项目集合服务信托计划 | 1,031,075,457.70 | 2,201,002,503.56 |
福大紫金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3,330,000.00 | 13,330,000.00 |
内蒙古聚实能源有限公司 | 360,620,408.06 | 360,620,408.06 |
合计 | 1,409,765,642.71 | 2,581,963,967.81 |
其他说明:
“国民信托·锦富汇2号纾困项目集合服务信托计划”金融资产减少原因为报告期,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三聚绿能所致。
20、投资性房地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其他说明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242,415,041.90 | 3,440,929,326.79 |
合计 | 3,242,415,041.90 | 3,440,929,326.79 |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178,894,419.60 | 3,561,978,008.35 | 55,519,324.80 | 46,260,816.59 | 5,842,652,569.34 |
2.本期增加金额 | 6,873,701.03 | 7,747,632.80 | 303,716.81 | 560,629.77 | 15,485,680.41 |
(1)购置 | 1,255,823.28 | 303,716.81 | 560,629.77 | 2,120,169.86 | |
(2)在建工程转入 | 6,873,701.03 | 6,491,809.52 | 13,365,510.55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749,518.81 | 7,865,062.61 | 3,189,360.54 | 17,803,941.96 | |
(1)处置或报废 | 412,533.23 | 412,533.23 | |||
(2)合并范围变化减少 | 6,749,518.81 | 7,865,062.61 | 2,776,827.31 | 17,391,408.73 | |
4.期末余额 | 2,185,768,120.63 | 3,562,976,122.34 | 47,957,979.00 | 43,632,085.82 | 5,840,334,307.7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54,940,712.42 | 1,657,441,359.27 | 49,872,437.72 | 39,468,733.14 | 2,401,723,242.55 |
2.本期增加金额 | 50,715,566.50 | 160,141,800.86 | 790,974.91 | 1,101,161.67 | 212,749,503.94 |
(1)计提 | 50,715,566.50 | 160,141,800.86 | 790,974.91 | 1,101,161.67 | 212,749,503.94 |
3.本期减少金额 | 6,258,912.49 | 7,361,482.30 | 2,933,085.81 | 16,553,480.60 | |
(1)处置或报废 | 393,865.07 | 393,865.07 | |||
(2)合并范围变化减少 | 6,258,912.49 | 7,361,482.30 | 2,539,220.74 | 16,159,615.53 | |
4.期末余额 | 705,656,278.92 | 1,811,324,247.64 | 43,301,930.33 | 37,636,809.00 | 2,597,919,265.8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480,111,841.71 | 1,751,651,874.70 | 4,656,048.67 | 5,995,276.82 | 3,242,415,041.90 |
2.期初账面价值 | 1,523,953,707.18 | 1,904,536,649.08 | 5,646,887.08 | 6,792,083.45 | 3,440,929,326.79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建筑物 | 2,395,078.85 |
运输设备 | 18,835.47 |
合计 | 2,413,914.32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131,111,104.93 | 手续办理过程中 |
其他说明
(5) 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66,074,474.37 | 72,934,469.99 |
合计 | 66,074,474.37 | 72,934,469.99 |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LNG中控室搬迁项目 | 4,941,871.85 | 4,941,871.85 | ||||
成品油库工程 | 25,513,441.25 | 25,513,441.25 | 25,513,441.25 | 25,513,441.25 | ||
阜新市三聚绿源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 360,130.50 | 360,130.50 | ||||
亳州市三聚绿汇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 25,688,164.46 | 25,688,164.46 | ||||
平罗县三聚绿源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 415,688.62 | 415,688.62 | ||||
100万吨/年先进生物液体燃料项目 | 660,179.84 | 660,179.84 | 660,179.84 | 660,179.84 | ||
40万吨/年生物能源项目技术改造 | 16,033,323.86 | 16,033,323.86 | 5,780,696.86 | 5,780,696.86 | ||
40万吨/年生物能源项目原料预处理优化 | 23,166,562.59 | 23,166,562.59 | 9,574,296.61 | 9,574,296.61 | ||
硫磺库 | 700,966.83 | 700,966.83 | ||||
合计 | 66,074,474.37 | 66,074,474.37 | 72,934,469.99 | 72,934,469.99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LNG中控室搬迁项目 | 13,875,026.90 | 4,941,871.85 | 8,423,638.70 | 13,365,510.55 | 0.00 | 97.29% | 100.00% | 其他 | ||||
成品油库工程 | 217,729,989.26 | 25,513,441.25 | 25,513,441.25 | 11.14% | 10.00% | 其他 | ||||||
阜新市三聚绿源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 | 87,891,759.39 | 360,130.50 | 360,130.50 | 0.41% | 1.00% | 其他 |
用项目 | ||||||||||||
亳州市三聚绿汇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 96,904,950.73 | 25,688,164.46 | 9,990,355.29 | 35,678,519.75 | 36.92% | 77.00% | 其他 | |||||
平罗县三聚绿源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 86,873,833.82 | 415,688.62 | 415,688.62 | 0.48% | 3.00% | 其他 | ||||||
40万吨/年生物能源项目技术改造 | 20,578,062.84 | 5,780,696.86 | 10,252,627.00 | 16,033,323.86 | 77.91% | 77.91% | 其他 | |||||
40万吨/年生物能源项目原料预处理优化 | 31,671,214.58 | 9,574,296.61 | 13,592,265.98 | 23,166,562.59 | 74.49% | 74.49% | 其他 | |||||
合计 | 555,524,837.52 | 72,274,290.15 | 42,258,886.97 | 13,365,510.55 | 36,454,338.871 | 64,713,327.70 |
注1:本期其他减少为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三聚绿源所致。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金额 | 计提原因 |
其他说明
(4) 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其他说明: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7,398,972.90 | 87,398,972.9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20,547.21 | 2,220,547.21 | |
(1)新增 | 2,220,547.21 | 2,220,547.2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945,036.58 | 1,945,036.58 | |
(1)其他1 | 1,945,036.58 | 1,945,036.58 | |
4.期末余额 | 2,220,547.21 | 85,453,936.32 | 87,674,483.5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353,115.13 | 6,353,115.1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43,258.50 | 4,081,723.48 | 4,424,981.98 |
(1)计提 | 343,258.50 | 4,081,723.48 | 4,424,981.9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43,258.50 | 10,434,838.61 | 10,778,097.1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77,288.71 | 75,019,097.71 | 76,896,386.42 |
2.期初账面价值 | 81,045,857.77 | 81,045,857.77 |
其他说明:
注1:其他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三聚家景租赁合同税率调整所致。
26、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70,386,288.13 | 475,201,600.64 | 45,134,392.24 | 108,105,695.07 | 898,827,976.0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1,463,231.04 | 60,377.36 | 111,523,608.40 | ||
(1)购置 | 60,377.36 | 60,377.36 | |||
(2)内部研发 | 111,463,231.04 | 111,463,231.04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9,836,948.90 | 7,700,000.00 | 10,560.00 | 47,547,508.90 | |
(1)处置 | |||||
(2)合并范围变化减少 | 39,836,948.90 | 7,700,000.00 | 10,560.00 | 47,547,508.90 | |
4.期末余额 | 230,549,339.23 | 578,964,831.68 | 45,134,392.24 | 108,155,512.43 | 962,804,075.58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1,041,318.25 | 220,164,414.89 | 10,869,511.66 | 27,200,895.74 | 299,276,140.54 |
2.本期增加金额 | 3,492,841.28 | 21,869,547.86 | 2,015,693.88 | 3,721,672.72 | 31,099,755.74 |
(1)计提 | 3,492,841.28 | 21,869,547.86 | 2,015,693.88 | 3,721,672.72 | 31,099,755.74 |
3.本期减少金额 | 3,260,789.84 | 3,593,333.50 | 10,560.00 | 6,864,683.34 | |
(1)处置 | |||||
(2)合并范围变化减少 | 3,260,789.84 | 3,593,333.50 | 10,560.00 | 6,864,683.34 | |
4.期末余额 | 41,273,369.69 | 238,440,629.25 | 12,885,205.54 | 30,912,008.46 | 323,511,212.9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750,000.00 | 1,750,000.00 | |||
2.本期增加 |
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750,000.00 | 1,750,000.0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9,275,969.54 | 338,774,202.43 | 32,249,186.70 | 77,243,503.97 | 637,542,862.64 |
2.期初账面价值 | 229,344,969.88 | 253,287,185.75 | 34,264,880.58 | 80,904,799.33 | 597,801,835.54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54.99%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乌海市乌达工业园区美方焦化土地 | 2,760,481.39 | 手续办理过程中 |
其他说明
27、开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低成本化肥系列催化剂的研发及应用 | 14,856,903.35 | 14,856,903.35 | ||||||
生物质(秸秆)直接液化技术开发及工业示范项目 | 111,463,231.04 | 111,463,231.04 | ||||||
一种新型柴油加氢催化剂的开发及应用 | 7,310,246.79 | 7,310,246.79 | ||||||
重整芳烃生成油精制催化剂研制及工业侧线试验 | 11,423,283.85 | 11,423,283.85 | ||||||
无汞精细 | 5,945,663 | 5,945,663 |
化学催化剂的开发及应用 | .35 | .35 | ||||||
脱氢类催化剂的开发及应用 | 5,734,436.86 | 5,734,436.86 | ||||||
高效环境友好氧化锌脱硫剂的开发及应用 | 11,122,525.60 | 11,122,525.60 | ||||||
焦炉气制合成天然气甲烷化催化剂的开发及应用 | 7,673,129.69 | 3,653,640.48 | 11,326,770.17 | |||||
高效热化学合成氨催化剂及其放大制备技术 | 499,363.16 | 6,042,704.35 | 6,542,067.51 | |||||
原料油预处理工艺优化项目 | 6,667,333.30 | 13,282,534.62 | 19,949,867.92 | |||||
重质原料悬浮床工艺研发 | 4,126,341.16 | 4,126,341.16 | ||||||
合计 | 182,696,116.99 | 27,105,220.61 | 111,463,231.04 | 98,338,106.56 |
其他说明无
28、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苏州恒升新材料有限公司 | 4,809,209.67 | 4,809,209.67 | ||||
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34,542,059.98 | 34,542,059.98 | ||||
大连五大连油石化有限公司 | 2,510,385.64 | 2,510,385.64 |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7,233,888.59 | 7,233,888.59 |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1,420.38 | 501,420.38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55,499.84 | 55,499.84 |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25,249,923.85 | 25,249,923.85 | ||||
合计 | 74,902,387.95 | 74,902,387.95 |
(2) 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大连五大连油石化有限公司 | 2,510,385.64 | 2,510,385.64 |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7,233,888.59 | 7,233,888.59 |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1,420.38 | 501,420.38 | ||||
合计 | 10,245,694.61 | 10,245,694.61 |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无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无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无其他说明无
2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置填充剂 | 13,980,747.44 | 5,124,792.56 | 6,537,137.73 | 12,568,402.27 | |
装修费用 | 6,953,411.13 | 1,787,209.98 | 5,166,201.15 | ||
其他 | 1,574,442.86 | 602,057.10 | 972,385.76 | ||
合计 | 22,508,601.43 | 5,124,792.56 | 8,926,404.81 | 18,706,989.18 |
其他说明无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906,894,995.49 | 136,376,126.42 | 869,649,541.68 | 130,985,182.90 |
可抵扣亏损 | 699,807,858.06 | 114,145,499.34 | 787,408,793.96 | 131,255,285.32 |
分期计入损益已完税的政府补助 | 32,559,521.42 | 4,883,928.21 | 33,420,902.36 | 5,013,135.35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减值 | 195,304,853.09 | 29,306,841.52 | 195,305,964.98 | 29,309,949.68 |
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影响 | 5,002,463.88 | 1,250,615.97 | 5,435,902.76 | 1,358,975.69 |
合计 | 1,839,569,691.94 | 285,963,011.46 | 1,891,221,105.74 | 297,922,528.94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209,296,426.63 | 31,394,463.97 | 222,337,646.68 | 33,353,899.33 |
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影响 | 1,600,655.88 | 400,163.97 | 2,295,004.84 | 573,751.21 |
合计 | 210,897,082.51 | 31,794,627.94 | 224,632,651.52 | 33,927,650.54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85,963,011.46 | 297,922,528.9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1,794,627.94 | 33,927,650.54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392,850,766.63 | 831,632,431.45 |
可抵扣亏损 | 1,478,632,123.57 | 1,877,493,531.09 |
合计 | 1,871,482,890.20 | 2,709,125,962.54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 | 27,311,129.25 | 28,027,911.49 | |
2024年 | 127,069,949.84 | 189,750,674.57 | |
2025年 | 153,635,013.45 | 339,174,746.93 | |
2026年 | 314,617,879.02 | 805,381,301.68 | |
2027年 | 499,453,509.63 | 515,158,896.42 | |
2028年 | 356,544,642.38 | ||
合计 | 1,478,632,123.57 | 1,877,493,531.09 |
其他说明无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长期资产采购款 | 83,931,118.60 | 83,931,118.60 | 99,518,665.89 | 99,518,665.89 | ||
合计 | 83,931,118.60 | 83,931,118.60 | 99,518,665.89 | 99,518,665.89 |
其他说明:
无
32、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250,611,111.11 | 421,274,458.69 |
信用借款 | 50,051,388.89 | 50,000,000.00 |
保证、质押、抵押借款 | 160,656,355.56 | 210,339,650.00 |
合计 | 461,318,855.56 | 681,614,108.69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0.00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其他说明无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34、衍生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63,881,988.90 | 42,227,683.41 |
合计 | 63,881,988.90 | 42,227,683.41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36、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及项目款 | 993,355,548.71 | 1,684,701,200.21 |
合计 | 993,355,548.71 | 1,684,701,200.2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23,703,918.93 | 未结算 |
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 17,624,651.15 | 未结算 |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 16,120,000.00 | 未结算 |
中化工程沧州冷却技术有限公司 | 11,519,401.41 | 未结算 |
四川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 10,605,620.27 | 未结算 |
合计 | 79,573,591.76 |
其他说明:
37、预收款项
(1) 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38、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销售商品收到的预收款 | 495,956,442.39 | 603,694,611.84 |
合计 | 495,956,442.39 | 603,694,611.84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销售商品收到的预收款 | -107,738,169.45 | 主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美方焦化销售商品收到的预收款减少所致。 |
合计 | -107,738,169.45 |
39、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9,777,432.94 | 206,336,161.55 | 207,211,773.30 | 8,901,821.1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721,236.64 | 19,240,952.36 | 19,962,189.00 | |
三、辞退福利 | 1,469,536.17 | 1,469,536.17 | ||
合计 | 10,498,669.58 | 227,046,650.08 | 228,643,498.47 | 8,901,821.19 |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8,925,638.21 | 175,480,743.98 | 175,661,704.59 | 8,744,677.60 |
2、职工福利费 | 7,206,302.94 | 7,206,302.94 | ||
3、社会保险费 | 470,759.38 | 11,042,241.79 | 11,513,001.17 | |
其中:医疗保险 | 435,573.24 | 10,183,903.53 | 10,619,476.77 |
费 | ||||
工伤保险费 | 35,186.14 | 858,338.26 | 893,524.40 | |
4、住房公积金 | 222,870.00 | 9,071,536.12 | 9,294,406.12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58,165.35 | 3,535,336.72 | 3,536,358.48 | 157,143.59 |
合计 | 9,777,432.94 | 206,336,161.55 | 207,211,773.30 | 8,901,821.19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701,400.64 | 18,618,917.64 | 19,320,318.28 | |
2、失业保险费 | 19,836.00 | 622,034.72 | 641,870.72 | |
合计 | 721,236.64 | 19,240,952.36 | 19,962,189.00 |
其他说明:
40、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979,373.18 | 4,547,452.77 |
企业所得税 | 1,074,793.37 | 673,988.24 |
个人所得税 | 354,441.16 | 433,230.8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29,181.40 | 223,549.46 |
房产税 | 177,741.35 | 1,002,484.05 |
土地使用税 | 290,473.73 | 1,475,901.81 |
教育费附加 | 55,490.16 | 96,201.92 |
地方教育附加 | 36,993.44 | 64,134.62 |
其他 | 1,669,722.36 | 2,498,034.88 |
合计 | 5,768,210.15 | 11,014,978.56 |
其他说明
41、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1,866,436,645.87 | 2,202,275,827.45 |
合计 | 1,866,436,645.87 | 2,202,275,827.45 |
(1) 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其他说明:
(2) 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海国投集团及海国投财务资助款 | 1,442,586,217.63 | 1,870,159,048.15 |
往来款 | 413,516,088.08 | 319,990,682.56 |
保证金、押金 | 5,436,280.00 | 6,856,122.10 |
其他 | 4,898,060.16 | 5,269,974.64 |
合计 | 1,866,436,645.87 | 2,202,275,827.4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842,056,574.10 | 未结算 |
莒县金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30,699,951.21 | 未结算 |
合计 | 972,756,525.31 |
其他说明无
42、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616,351,656.21 | 572,389,272.52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618,955,849.40 | 613,346,973.06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1,337,522.37 | 22,980,099.87 |
合计 | 1,256,645,027.98 | 1,208,716,345.45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及附加 | 191,550,167.54 | 340,501,704.72 |
合计 | 191,550,167.54 | 340,501,704.72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
合计 |
其他说明:
45、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399,826,934.72 | 250,760,069.44 |
保证、质押、抵押借款 | 739,543,907.74 | 784,475,553.42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616,351,656.21 | 572,389,272.52 |
合计 | 523,019,186.25 | 462,846,350.34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无
46、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
合计 | --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其他说明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53,147,540.23 | 64,029,231.44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1,337,522.37 | 22,980,099.87 |
合计 | 31,810,017.86 | 41,049,131.57 |
其他说明无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377,202,105.33 | 325,401,142.38 |
合计 | 377,202,105.33 | 325,401,142.38 |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租赁款 | 425,349,817.91 | 658,659,405.13 |
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租赁款 | 385,080,173.09 | |
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租赁款 | 156,343,531.43 | 172,907,272.51 |
华旭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赁款 | 29,384,432.30 | 32,948,749.65 |
湖北省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租赁款 | 39,284,560.83 | |
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租赁款 | 34,948,127.32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618,955,849.40 | 613,346,973.06 |
合计 | 377,202,105.33 | 325,401,142.38 |
其他说明:
(2) 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划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7,941,045.18 | 8,394,612.80 | 预计支付的未决诉讼相关费用 |
合计 | 7,941,045.18 | 8,394,612.8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65,085,972.18 | 1,008,000.00 | 13,454,447.85 | 52,639,524.33 | 收到政府补助 |
合计 | 65,085,972.18 | 1,008,000.00 | 13,454,447.85 | 52,639,524.33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扩建、改造款 | 28,814,997.40 | 411,642.82 | 28,403,354.58 | 与资产相关 | ||||
沈阳市产业发展基金补助款 | 1,653,165.57 | 131,888.14 | 1,521,277.43 | 与资产相关 | ||||
沈阳市财政局2017年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1,145,945.97 | 143,243.24 | 1,002,702.73 | 与资产相关 | ||||
企业基础设施配套补贴资金 | 798,793.42 | 174,606.74 | 624,186.68 | 与资产相关 | ||||
可再生能源电解制 | 1,008,000.00 | 1,008,000.00 | 2,016,000.00 | 与资产相关 |
氢—低温低压合成氨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 | ||||||||
固定资产贷款贴息及投资补助款 | 3,426,428.76 | 761,428.56 | 2,665,000.20 | 与资产相关 | ||||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础设施建设款 | 6,924,705.00 | 164,874.00 | 6,759,831.00 | 与资产相关 | ||||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基础设施补助资金 | 1,199,292.84 | 232,121.22 | 967,171.62 | 与资产相关 | ||||
亳州市三聚绿汇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 10,874,643.15 | 57,857.10 | 10,816,786.05 | 与资产相关 | ||||
川财教34号2017年科技项目 | 247,500.00 | 15,000.00 | 232,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 | 412,499.93 | 25,000.02 | 387,499.91 | 与资产相关 | ||||
四川省定向财力转移支付项目 | 519,750.00 | 31,500.00 | 488,25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15年省级技术改造项目 | 1,559,250.00 | 94,500.00 | 1,464,750.00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15万吨甲氧基二甲醚项目专项补助 | 4,356,000.00 | 264,000.00 | 4,092,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四川行动与创新驱动资金项目 | 2,062,500.07 | 124,999.98 | 1,937,500.09 | 与资产相关 | ||||
2016年重点科技计划项目资金 | 82,500.07 | 4,999.98 | 77,500.09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65,085,972.18 | 1,008,000.00 | 2,637,661.80 | 10,816,786.05 | 52,639,524.33 |
其他说明:
其他变动为报告期,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三聚绿源所致。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349,720,302.00 | 2,349,720,302.00 |
其他说明:
54、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无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034,669,202.83 | 3,714,795.31 | 1,030,954,407.52 | |
合计 | 1,034,669,202.83 | 3,714,795.31 | 1,030,954,407.5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减少为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三聚绿能、南京三聚及控股子公司三聚绿源所致。
56、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4,892,772.81 | 33,040,291.99 | 33,040,291.99 | 57,933,064.80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4,892,772.81 | 33,040,291.99 | 33,040,291.99 | 57,933,064.80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4,892,772.81 | 33,040,291.99 | 33,040,291.99 | 57,933,064.80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2,434,254.83 | 11,655,322.28 | 11,228,466.91 | 2,861,110.20 |
合计 | 2,434,254.83 | 11,655,322.28 | 11,228,466.91 | 2,861,110.2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根据财资【2022】136号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需要以上年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用超额累退的方式对专项储备进行计提,计提的专项储备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各项支出。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77,568,783.10 | 477,568,783.10 | ||
合计 | 477,568,783.10 | 477,568,783.1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138,622,086.42 | 3,977,432,000.7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409,905.04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138,622,086.42 | 3,978,841,905.7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66,978,544.75 | -148,145,765.20 |
应付永续债利息 | 23,310,000.0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971,643,541.67 | 3,807,386,140.5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664,420.83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696,997,078.77 | 3,669,587,723.76 | 4,793,200,789.44 | 4,455,508,715.07 |
其他业务 | 14,854,725.14 | 13,557,658.25 | 12,519,715.68 | 11,656,937.67 |
合计 | 3,711,851,803.91 | 3,683,145,382.01 | 4,805,720,505.12 | 4,467,165,652.74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商品类型 | ||||
其中: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3,647,688,314.52元,其中,3,600,863,681.19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46,824,633.33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无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72,300.56 | 1,126,898.51 |
教育费附加 | 267,443.99 | 619,762.31 |
房产税 | 3,551,347.63 | 3,307,415.97 |
土地使用税 | 3,034,216.44 | 3,048,977.31 |
车船使用税 | 54,283.44 | 37,554.74 |
印花税 | 1,990,866.84 | 2,120,499.57 |
地方教育附加 | 178,295.98 | 416,814.57 |
环境保护税 | 2,029,544.57 | 1,869,367.91 |
其他 | 305,560.96 | 643,072.81 |
合计 | 11,983,860.41 | 13,190,363.70 |
其他说明:
63、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1,329,106.42 | 16,219,896.59 |
广告宣传费 | 112,561.63 | 66,037.74 |
运输费 | 6,597,044.14 | 1,544,939.67 |
差旅费 | 1,169,425.56 | 813,362.34 |
业务费 | 1,616,059.46 | 1,926,974.93 |
办公费 | 19,172.27 | 36,365.59 |
折旧费 | 371,007.52 | 418,577.78 |
通讯费 | 14,687.77 | 11,651.60 |
车辆费 | 88,079.33 | 269,707.94 |
交通费 | 1,172.97 | 3,739.36 |
会议费 | 17,645.61 | |
邮寄费 | 50,297.03 | 26,569.45 |
投标费 | 349,355.50 | 663,677.55 |
技术服务费 | 2,768,249.30 | 4,882,874.28 |
低值易耗品摊销 | 3,388.29 | 128.21 |
仓储费 | 941,695.31 | 1,006,814.60 |
网络交易费 | 716,892.01 | 331,788.03 |
其他 | 1,699,493.39 | 669,810.14 |
合计 | 37,865,333.51 | 28,892,915.80 |
其他说明:
64、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1,406,543.41 | 76,409,289.88 |
折旧费 | 32,273,511.87 | 54,076,801.27 |
资产摊销 | 12,485,932.78 | 9,847,617.60 |
业务招待费 | 1,248,141.35 | 1,191,192.42 |
租赁费 | 7,563,113.06 | 10,600,703.29 |
差旅费 | 1,251,950.60 | 542,750.95 |
交通运输费 | 1,166,887.51 | 1,011,079.21 |
咨询顾问费 | 3,228,563.60 | 4,090,490.51 |
办公费 | 1,299,497.64 | 1,428,082.72 |
水电费 | 1,272,723.40 | 1,062,615.09 |
通讯费 | 413,059.03 | 504,242.41 |
会议费 | 56,698.52 | 19,198.42 |
董事会会费 | 593,018.87 | 649,622.64 |
技术服务费 | 1,232,245.15 | 550,375.99 |
绿化费 | 69,884.87 | 77,712.34 |
劳务费 | 897,708.16 | 481,244.17 |
通勤费 | 403,880.00 | 366,897.00 |
诉讼费 | 557,606.71 | 575,005.74 |
中介服务费 | 9,389,138.38 | 9,211,150.27 |
保险费 | 466,314.14 | 1,203,461.70 |
维修费 | 341,455.06 | 3,304,431.51 |
其他 | 4,365,239.91 | 3,984,443.82 |
合计 | 151,983,114.02 | 181,188,408.95 |
其他说明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0,927,718.53 | 24,180,458.50 |
折旧及摊销费 | 24,054,851.13 | 19,255,736.82 |
材料费 | 63,700,422.22 | 92,032,505.90 |
通讯费 | 20,065.94 | 21,581.40 |
办公及差旅费 | 115,763.39 | 129,192.15 |
检测费 | 2,641.51 | 20,094.33 |
水电费 | 1,655,767.78 | 2,121,503.84 |
技术服务费 | 1,254,419.15 | 303,925.16 |
专利费 | 642,567.11 | 341,304.54 |
租赁费 | 262,362.86 | 244,413.80 |
劳务费 | 130,800.00 | 717,882.58 |
其他 | 690,651.65 | 190,469.36 |
合计 | 123,458,031.27 | 139,559,068.38 |
其他说明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74,496,895.47 | 146,103,448.78 |
减:利息收入 | 12,877,860.93 | 11,064,674.22 |
加:汇兑损失 | ||
减:汇兑收益 | 27,309,044.55 | 5,851,034.94 |
手续费 | 381,550.86 | 418,574.22 |
合计 | 134,691,540.85 | 129,606,313.84 |
其他说明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34,434.39 | 160,934.74 |
稳岗补贴 | 573,021.57 | |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 | 600.00 | 262,000.00 |
企业基础设施配套补贴资金 | 174,606.74 | 174,606.74 |
沈阳市产业发展基金补助款 | 131,888.14 | 131,888.14 |
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扩建、改造款 | 411,642.82 | 411,642.82 |
沈阳市财政局2017年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143,243.24 | 143,243.24 |
固定资产贷款贴息及投资补助款 | 761,428.56 | 761,428.56 |
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 | 2,415.90 | 136,359.09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 | 250,000.00 | |
大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奖励购车款 | 312,000.00 | |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础设施建设款 | 164,874.00 | 164,874.00 |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基础设施补助资金 | 232,121.22 | 232,121.22 |
纾困专项资金贷款贴息 | 201,586.26 | |
年产15万吨甲氧基二甲醚项目专项补 | 264,000.00 | 264,000.00 |
助 | ||
四川行动与创新驱动资金项目 | 124,999.98 | 124,999.98 |
商务局促进服务贸易发展资金补助 | 202,000.00 | |
乌达区工信和科技局技术交易补助款 | 160,000.00 | |
乌达区工信和科技局研究开发投入后补助资金 | 151,000.00 | |
其他 | 334,377.10 | 391,227.10 |
合计 | 3,644,632.09 | 4,444,933.46 |
68、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299,032.33 | -76,454,334.50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38,388,546.31 | |
债务重组收益 | 4,044,292.06 | 722,711.02 |
合计 | 241,133,806.04 | -75,731,623.48 |
其他说明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20,840,245.55 | -14,776,938.60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9,074,801.37 | 19,543,509.55 |
合计 | -91,765,444.18 | 4,766,570.95 |
其他说明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838,812.68 | |
十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67,375.35 | -636,231.82 |
合计 | -1,906,188.03 | -636,231.82 |
其他说明: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 1,933,962.26 | 12,788,703.61 |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72.71 | 72.71 | |
违约赔偿收入 | 10,080,834.94 | 34,340.00 | 10,080,834.94 |
其他 | 25,165.99 | 235,846.05 | 25,165.99 |
合计 | 10,106,073.64 | 270,186.05 | 10,106,073.6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8,150.89 | 12,231.71 | 8,150.89 |
违约罚款支出 | 761,311.35 | 4,569,568.13 | 761,311.35 |
其他 | 73,153.13 | ||
合计 | 769,462.24 | 4,654,952.97 | 769,462.24 |
其他说明:
76、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872,064.36 | 5,170,078.4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9,826,494.88 | -10,020,989.08 |
合计 | 11,698,559.24 | -4,850,910.68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68,898,078.5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0,334,711.79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8,725,014.91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2,837,397.77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0,507,276.22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4,765,204.21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9,689,995.48 |
研究开发费加成扣除的纳税影响(以"-"填列) | -1,696,863.32 |
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 | -139,520.46 |
所得税费用 | 11,698,559.24 |
其他说明: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七、57。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单位往来款 | 372,931.00 | 3,289,126.14 |
备用金返还 | 211,014.95 | 192,961.63 |
政府补助款 | 1,700,554.39 | 2,634,662.57 |
利息收入 | 1,424,970.40 | 2,717,186.02 |
收到的保证金 | 44,748,623.00 | 3,047,623.82 |
解冻资金 | 75,954,255.57 | |
收到的其他款项 | 8,668,311.40 | 3,718,042.31 |
合计 | 57,126,405.14 | 91,553,858.06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单位往来款 | 84,930.00 | 1,344,140.95 |
支付的备用金 | 3,688,748.92 | 3,708,866.24 |
付现费用 | 68,029,526.38 | 61,707,731.76 |
支付的保证金 | 11,757,933.00 | 50,713,304.34 |
冻结资金 | 22,545,579.51 | |
支付的其他款项 | 1,118,113.97 | |
合计 | 107,224,831.78 | 117,474,043.2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款 | 400,000,000.00 | 1,127,725,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等 | 6,950,399.41 | 43,274,130.19 |
海国投集团财务资助款 | 1,398,780,000.00 | 1,548,200,000.00 |
合计 | 1,805,730,399.41 | 2,719,199,130.19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款 | 395,133,371.53 | 186,583,910.65 |
海国投集团财务资助款 | 1,811,068,978.09 | 1,327,692,468.15 |
往来款 | 7,061,345.58 | 27,770,147.81 |
合计 | 2,213,263,695.20 | 1,542,046,526.61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80,596,637.82 | -207,783,721.8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93,671,632.21 | -4,130,339.13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12,749,503.94 | 227,868,259.30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4,424,981.98 | 2,106,677.64 |
无形资产摊销 | 31,099,755.74 | 26,508,957.8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8,926,404.81 | 7,628,487.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933,962.26 | -12,788,703.61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078.18 | 12,231.71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37,763,628.33 | 146,103,448.7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41,133,806.04 | 37,684,255.3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959,517.48 | -7,460,210.31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133,022.60 | -2,560,778.77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5,371,673.49 | -528,341,219.5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08,900,024.34 | -138,265,548.8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74,851,310.81 | 150,857,010.97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516,886.01 | -302,561,193.5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12,899,205.31 | 526,790,834.4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43,990,646.43 | 346,680,504.7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8,908,558.88 | 180,110,329.66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825,049,983.34 |
其中: | |
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 806,616,700.00 |
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8,409,200.00 |
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 | 24,083.34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4,241,284.03 |
其中: | |
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 | 4,190,837.99 |
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50,446.04 |
其中: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820,808,699.31 |
其他说明: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512,899,205.31 | 443,990,646.43 |
其中:库存现金 | 66,169.10 | 29,454.4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63,927,519.34 | 431,537,120.7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48,905,516.87 | 12,424,071.32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12,899,205.31 | 443,990,646.43 |
其他说明:
无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无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2,440,260.80 | 详见附注七、1、货币资金 |
固定资产 | 1,891,540,963.81 | 抵押、售后回租、涉诉 |
无形资产 | 29,203,895.89 | 抵押、涉诉 |
合计 | 1,973,185,120.50 |
其他说明:
无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109,451,782.94 | ||
其中:美元 | 15,119,585.12 | 7.2258 | 109,251,098.16 |
欧元 | |||
港币 | 61,234.88 | 0.9220 | 56,458.56 |
新加坡元 | 26,987.43 | 5.3442 | 144,226.22 |
应收账款 | 332,066,704.83 | ||
其中:美元 | 45,955,701.08 | 7.2258 | 332,066,704.83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应收款 | 16,935,703.91 | ||
其中:美元 | 2,303,682.27 | 7.2258 | 16,645,947.33 |
港币 | 22,860.00 | 0.9220 | 21,076.92 |
新加坡元 | 50,275.00 | 5.3442 | 268,679.66 |
应付账款 | 112,910,827.22 | ||
其中:美元 | 15,626,065.93 | 7.2258 | 112,910,827.22 |
其他应付款 | 15,600,340.02 | ||
其中:美元 | 2,158,977.56 | 7.2258 | 15,600,340.02 |
租赁负债 | 1,931,894.08 | ||
其中:美元 | 267,360.58 | 7.2258 | 1,931,894.08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记账本位币 | 选择依据 |
SJ ENVIRONMENTAL CORP | 美国休斯敦 | 美国休斯敦 | 美元 | 以经营所处的主要经营环境所使用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
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港币 | 以经营所处的主要经营环境所使用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
HAIXIN ENERGY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PTE. LTD. | 新加坡 | 新加坡 | 新加坡元 | 以经营所处的主要经营环境所使用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
83、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84、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可再生能源电解制氢—低温低压合成氨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 | 1,008,000.00 | 递延收益 |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34,434.39 | 其他收益 | 134,434.39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 | 250,000.00 | 其他收益 | 250,000.00 |
大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奖励购车款 | 312,000.00 | 其他收益 | 312,000.00 |
商务局促进服务贸易发展资 | 202,000.00 | 其他收益 | 202,000.00 |
金补助 | |||
其他 | 106,120.00 | 其他收益 | 106,120.00 |
合计 | 2,012,554.39 | 1,004,554.39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85、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 ?否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 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2) 合并成本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 |
--或有对价 |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取得的净资产 |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是 □否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8,409,200.00 | 100.00% | 挂牌转让 | 2023年4月24日 |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 3,001,342.18 | 0.00%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 806,616,700.00 | 100.00% | 挂牌转让 | 2023年6月1日 |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 181,499,219.44 | 0.00%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北京三聚绿源 | 24,083.34 | 80.0235% | 挂牌转让 | 2023年6月13 | 完成工商变更 | 1,147,705.75 | 0.00%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有限公司 | 日 | 登记 |
其他说明:
无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美方焦化将其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美方煤化工有限公司予以注销。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苏州恒升新材料有限公司 | 江苏省吴江市 | 江苏省吴江市 | 石油化工催化剂销售、高新材料项目的研究开发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催化剂及催化新材料生产 | 100.00% | 投资设立 | |
SJ ENVIRONMENTAL CORP | 美国休斯敦 | 美国休斯敦 | 委托生产加工化工产品、机械设备;商品、设备租赁及服务业务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河北黄骅市 | 黄骅市吕桥镇工业区 | 石油、化工产品采购销售 | 8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大庆市 | 黑龙江省大庆市 | 苯乙烯、新戊二醇生产销售 | 60.00% | 投资设立 | |
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 肥料制造;电力、热力、燃气的生产和供应 | 52.00% | 投资设立 | |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 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 清洁LNG生产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湖北省武汉市 | 湖北省武汉市 | 技术服务、工程勘察设计、 | 51.00%1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 | ||||||
北京三聚能源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 | 北京市朝阳区 | 工程勘察设计、工程项目管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福建三聚福大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 | 福建省福州市 | 化肥、煤化工相关技术研发及成果转让 | 66.67% | 投资设立 | |
海南三聚绿色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 海南省陵水县 | 海南省陵水县 | 生物质资源高质化利用可研开发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能源领域技术服务、装备及材料销售、投资和投资管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 | 北京市海淀区 |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咨询等 | 51.22%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鹤壁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省鹤壁市 | 河南省鹤壁市 | 生物质燃料生产、销售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省江油市 | 四川省江油市 | 新能源技术产品研发、销售 | 55.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省日照市 | 山东省日照市 | 生物燃料生产、销售 | 84.62%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广西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铁山港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铁山港区 | 生物燃料生产、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沈阳聚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辽宁省沈阳市 | 辽宁省沈阳市 | 化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大连五大连油石化有限公司 | 辽宁省大连市 | 辽宁省大连市 | 国际贸易,转口贸易等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内蒙古聚禾化工有限公司 | 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 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 煤炭、焦炭、蜡、润滑油等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SANJU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ALAYSIA) SDN. BHD | 马来西亚吉隆坡 | 马来西亚吉隆坡 | 棕榈油、废油、废动植物油的采购、回收、加工、仓储、进出口贸易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内蒙古乌海市 | 内蒙古乌海市 | 焦产品、硫酸胺、脱硫剂、煤焦油、硫磺、粗苯生产销售 | 7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HAIXIN ENERGY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PTE.LTD. | 新加坡 | 新加坡 | 一般贸易、咨询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注:1、本公司持有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原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本公司子公司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原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29%股权。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40.00% | -16,884,770.50 | 2,536,116.63 | |
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0.00% | 891,701.44 | 28,487,115.95 |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8.78% | -1,002,937.11 | 150,612,023.21 | |
福建三聚福大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33.33% | -381,586.88 | 8,060,985.63 |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5.00% | -27,038,854.35 | -151,982,290.73 |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15.38% | 4,773,451.61 | 57,284,744.35 |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30.00% | -70,725,012.59 | 331,160,423.51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其他说明:
无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122,784,199.37 | 144,270,713.69 | 267,054,913.06 | 258,049,621.29 | 2,665,000.20 | 260,714,621.49 | 157,984,755.09 | 171,329,436.21 | 329,314,191.30 | 277,132,587.05 | 3,426,428.76 | 280,559,015.81 |
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450,701,988.34 | 25,975,145.69 | 476,677,134.03 | 334,241,554.28 | 334,241,554.28 | 478,857,927.33 | 26,696,846.18 | 505,554,773.51 | 367,577,700.94 | 0.00 | 367,577,700.94 |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18,434,373.94 | 90,839,262.61 | 309,273,636.55 | 515,901.40 | 515,901.40 | 224,248,878.17 | 87,654,555.01 | 311,903,433.18 | 1,089,656.39 | 0.00 | 1,089,656.39 | |
福建三聚福大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20,443,265.37 | 3,746,564.67 | 24,189,830.04 | 7,454.97 | 7,454.97 | 21,420,954.62 | 4,018,153.41 | 25,439,108.03 | 111,857.82 | 0.00 | 111,857.82 |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2,429,744.28 | 502,372,487.15 | 524,802,231.43 | 847,752,399.27 | 16,621,045.27 | 864,373,444.54 | 22,114,821.69 | 531,385,732.11 | 553,500,553.80 | 817,084,472.81 | 15,730,394.49 | 832,814,867.30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562,882,706.86 | 1,315,697,679.29 | 1,878,580,386.15 | 1,111,487,472.91 | 394,642,431.16 | 1,506,129,904.07 | 517,399,606.64 | 1,366,344,271.73 | 1,883,743,878.37 | 1,291,079,229.36 | 251,114,719.42 | 1,542,193,948.78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440,478,729.47 | 1,758,239,234.66 | 2,198,717,964.13 | 1,173,638,071.14 | 1,173,638,071.14 | 933,634,282.25 | 1,917,410,706.82 | 2,851,044,989.07 | 1,436,832,994.17 | 98,569,071.80 | 1,535,402,065.97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296,117,375.05 | -42,211,926.25 | -42,211,926.25 | 20,006,518.04 | 586,474,683.23 | 8,456,405.31 | 8,456,405.31 | 23,518,093.70 |
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37,141,907.76 | 4,458,507.18 | 4,458,507.18 | 1,855,909.50 | 64,705,212.58 | -4,733,355.98 | -4,733,355.98 | -13,127,723.73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151,577.86 | -2,056,041.64 | -2,056,041.64 | -2,451,323.69 | 679,245.26 | -452,261.00 | -452,261.00 | -2,485,820.73 |
福建三聚福大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141,509.43 | -1,144,875.14 | -1,144,875.14 | -361,431.48 | 566,643.02 | -1,051,654.31 | -1,051,654.31 | 55,722.30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60,180,429.58 | -60,180,429.58 | -7,614,095.96 | 35,672.02 | -59,083,156.16 | -59,083,156.16 | -1,041,835.46 |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358,598,806.75 | 31,045,718.53 | 31,045,718.53 | 56,300,981.12 | 170,768,603.50 | -40,656,213.19 | -40,656,213.19 | -136,878,446.23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1,836,748,286.30 | -291,469,475.86 | -291,469,475.86 | -54,701,360.19 | 2,935,969,547.43 | -69,969,350.62 | -69,969,350.62 | 132,893,308.58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
差额 |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 深圳 | 开曼群岛 | 油气设施制造 | 32.38% | 权益法 | |
内蒙古家景镁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 | 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 | 化工产品销售 | 27.72%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流动资产 |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非流动资产 | ||
资产合计 |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财务费用 | ||
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 内蒙古家景镁业有限公司 | 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 内蒙古家景镁业有限公司 | 北京三聚裕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 | |
流动资产 | 1,689,554,000.00 | 214,859,665.76 | 1,621,558,000.00 | 213,357,333.04 | 2,280,180.15 |
非流动资产 | 1,484,997,000.00 | 1,534,639,784.98 | 1,557,904,000.00 | 1,610,896,950.01 | 907,500,584.84 |
资产合计 | 3,174,551,000.00 | 1,749,499,450.74 | 3,179,462,000.00 | 1,824,254,283.05 | 909,780,764.99 |
流动负债 | 1,011,292,000.00 | 382,019,873.95 | 1,089,954,000.00 | 336,025,668.49 | 627,257,964.28 |
非流动负债 | 333,881,000.00 | 26,039,876.38 | 342,261,000.00 | 46,039,876.38 | |
负债合计 | 1,345,173,000.00 | 408,059,750.33 | 1,432,215,000.00 | 382,065,544.87 | 627,257,964.28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829,378,000.00 | 1,341,439,700.41 | 1,747,247,000.00 | 1,442,188,738.18 | 282,522,800.71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592,352,596.40 | 371,847,084.95 | 565,758,578.60 | 399,774,718.22 | 56,504,560.15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73,499,890.00 | -11,248,918.60 | 53,601,063.49 | -15,795,582.64 | 964,911.21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665,852,486.40 | 360,598,166.35 | 619,359,642.09 | 383,979,135.58 | 57,469,471.36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823,527,000.00 | 787,705.08 | 1,166,518,000.00 | 3,578,364.41 | |
净利润 | 68,844,000.00 | -84,346,930.84 | -140,750,000.00 | -74,094,318.63 | -1,278,975.01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13,287,000.00 | ||||
综合收益总额 | 82,131,000.00 | -84,346,930.84 | -140,750,000.00 | -74,094,318.63 | -1,278,975.01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注:1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挂牌转让完成北京三聚裕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其他说明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联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其他说明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其他说明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无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无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 |
直接 | 间接 |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无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无
6、其他
无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港币、新加坡元等外币有关,除本公司的子公司SJ ENVIRONMENTAL CORP、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HAIXIN ENERGY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PTE. LTD.有部分业务以美元、港币、新加坡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外,本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于2023年6月30日,除下表所述资产或负债为美元、港币、新加坡元余额外,本公司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外汇风险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单位:元
项目 | 年末数 | 年初数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109,251,098.16 | 163,437,033.35 |
港币 | 56,458.56 | 399,854.97 |
新加坡元 | 144,226.22 | 530,045.58 |
合计 | 109,451,782.94 | 164,366,933.90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332,066,704.83 | 43,972,798.06 |
港币 | 238,573,338.27 | |
合计 | 332,066,704.83 | 282,546,136.33 |
预付款项 | ||
其中:美元 | 28,790,486.49 | 3,265,100.66 |
港币 | 50,710.00 | 82,606,237.80 |
新加坡元 | 10,721.59 | 18,366.78 |
合计 | 28,851,918.08 | 85,889,705.24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美元 | 16,645,947.33 | 14,865,227.20 |
港币 | 21,076.92 | 42,136,883.29 |
新加坡元 | 268,679.66 | 260,580.35 |
合计 | 16,935,703.91 | 57,262,690.84 |
存货 | ||
其中:美元 | 102,280,792.40 | 94,873,507.17 |
港币 | 693,316,851.59 | 742,393,904.98 |
新加坡元 | 157,772,199.10 | |
合计 | 953,369,843.09 | 837,267,412.15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中:美元 | ||
港币 | 665,852,486.40 | 629,902,371.49 |
合计 | 665,852,486.40 | 629,902,371.49 |
固定资产 | ||
其中:美元 | 156,199.32 | 142,012.51 |
港币 | 63,047.96 | 61,085.41 |
新加坡元 | 146,960.16 | 126,668.74 |
合计 | 366,207.44 | 329,766.66 |
累计折旧 | ||
其中:美元 | 30,597.51 | 28,066.01 |
港币 | 58,979.49 | 56,813.25 |
新加坡元 | 28,121.61 | 3,518.60 |
合计 | 117,698.61 | 88,397.86 |
使用权资产 | ||
其中:美元 | 1,877,288.71 | |
合计 | 1,877,288.71 |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112,910,827.22 | 5,753,408.77 |
港币 | 336,439,727.05 | |
合计 | 112,910,827.22 | 342,193,135.82 |
合同负债 | ||
其中:美元 | 247,323,722.41 | |
港币 | 220,247,256.27 | |
合计 | 247,323,722.41 | 220,247,256.27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15,600,340.02 | |
港币 | 369,510,556.38 | |
新加坡元 | 2,101,421.76 | |
合计 | 15,600,340.02 | 371,611,978.14 |
应交税费 | ||
其中:美元 | 903,225.00 | 102,862.96 |
港币 | ||
合计 | 903,225.00 | 102,862.96 |
租赁负债 | ||
其中:美元 | 1,931,894.08 | |
合计 | 1,931,894.08 |
2、信用风险
2023年6月30日,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以及本公司承担的财务担保,具体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本公司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销售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无重大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3、流动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的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无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无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无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无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无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无
9、其他
无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北京海新致低碳 | 北京市海淀区 | 节能技术推广、 | 8,000万元 | 29.48% | 29.48% |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等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公司控股股东为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09月13日,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腾,主营业务为节能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海新致目前持有公司股份692,632,56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9.48%。海国投集团持有海新致100%股份,为海新致控股股东。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内蒙古家景镁业有限公司 | 公司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持有海新致、海国投100%股份 |
黑龙江省龙油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鹤壁华石联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合作经营方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刘雷先生担任其董事 |
唐山曹妃甸海国京泰能源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内蒙古聚实能源有限公司 | 公司参股公司 |
北京海新域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福大紫金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张鹏程先生担任其董事 |
七台河隆鹏甲醇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七台河三聚隆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七台河市隆鹏煤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内蒙古聚实能源有限公司 | 采购款 | 2,158,596.00 | 2,158,596.00 | 否 | 4,886,105.90 |
内蒙古聚实能源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9,166,000.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鹤壁华石联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76,106.18 | 345,132.74 |
内蒙古家景镁业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43,473.40 | 494,656.88 |
内蒙古聚实能源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118,245.75 | 752,339.45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无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7,505,207.34 | |||||||||
内蒙古家景镁业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2,201,834.88 | |||||||||
北京海新域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6,037,522.35 | 3,272,270.40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2年01月12日 | 2023年01月11日 | 是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2年01月27日 | 2023年01月26日 | 是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9,000,000.00 | 2022年02月23日 | 2023年02月22日 | 是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49,000,000.00 | 2023年02月28日 | 2024年08月27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19年12月23日 | 2023年06月05日 | 是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1,073,000.00 | 2020年10月23日 | 2023年10月22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10,000,000.00 | 2020年10月27日 | 2023年03月27日 | 是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4,400,000.00 | 2021年08月27日 | 2025年02月27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4,099,735.62 | 2021年09月22日 | 2025年03月22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4,099,735.62 | 2021年11月04日 | 2025年05月04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4,400,000.00 | 2021年12月08日 | 2025年06月08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4,099,735.62 | 2022年01月12日 | 2025年07月12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7,200,000.00 | 2022年04月26日 | 2025年10月26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400,000.00 | 2022年08月22日 | 2026年02月22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400,000.00 | 2023年01月16日 | 2026年07月16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400,000.00 | 2023年01月17日 | 2026年07月17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50,000,000.00 | 2022年05月31日 | 2024年05月01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5,000万股股份进行质押担保 | 500,000,000.00 | 2022年03月04日 | 2024年03月04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2年05月24日 | 2027年05月25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鑫泰融汇科技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不动产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海新致以其持有的3亿股三聚环保股票提供质押担保 | 514,262,532.98 | 2021年12月29日 | 2024年12月29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鑫泰融汇科技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不动产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海新致以其持有的3亿股三聚环保股票提供质押担保 | 85,857,661.36 | 2022年01月28日 | 2025年01月28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鑫泰融汇科技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不动产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海新致以其持有的3亿股三聚环保股票提供质押担保 | 93,735,315.59 | 2022年03月29日 | 2025年03月29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 | 106,134,557.58 | 2022年03月29日 | 2025年03月29日 | 否 |
司、北京鑫泰融汇科技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不动产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海新致以其持有的3亿股三聚环保股票提供质押担保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50,000,000.00 | 2022年11月03日 | 2023年11月03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3年03月30日 | 2026年03月30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3年04月26日 | 2026年04月26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310,000.00 | 2023年01月03日 | 2024年03月01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3年01月11日 | 2024年03月01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3年01月18日 | 2024年03月01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3年01月20日 | 2024年03月01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2023年01月28日 | 2024年03月01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2023年02月01日 | 2024年03月01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3年02月21日 | 2024年03月01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1,000,000.00 | 2023年02月24日 | 2024年03月01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66,000,000.00 | 2023年03月03日 | 2024年03月01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460,000.00 | 2023年03月03日 | 2024年03月01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3年03月24日 | 2023年03月26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3年03月27日 | 2024年03月01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9,000,000.00 | 2023年03月29日 | 2024年03月01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3年03月31日 | 2024年03月01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3年03月31日 | 2024年03月01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8,470,000.00 | 2023年04月03日 | 2024年03月01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3年04月21日 | 2024年03月01日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820,000.00 | 2023年04月28日 | 2024年03月01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2023年05月04日 | 2024年05月14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7,720,000.00 | 2023年05月09日 | 2023年08月08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1,000,000.00 | 2023年05月25日 | 2024年05月14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66,600,000.00 | 2023年06月05日 | 2024年05月14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5,600,000.00 | 2023年06月05日 | 2024年05月14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8,000,000.00 | 2023年06月15日 | 2024年05月14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800,000.00 | 2023年06月20日 | 2024年05月14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2023年06月21日 | 2024年05月14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2023年06月28日 | 2024年05月14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3,000,000.00 | 2023年06月29日 | 2024年05月14日 | |
拆出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福大紫金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转让专利技术 | 1,933,962.26 |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634,800.12 | 2,532,881.88 |
(8) 其他关联交易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利息 | 26,541,644.04 | 26,543,301.01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利息 | 23,192,225.44 | 24,800,063.05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黑龙江省龙油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7,882,540.40 | 1,747,792.04 | 7,882,540.40 | 1,747,792.04 |
应收账款 | 鹤壁华石联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5,292,325.84 | 3,919,006.56 | 15,292,325.84 | 3,919,006.56 |
应收账款 | 内蒙古家景镁业有限公司 | 3,143,403.23 | 685,923.31 | 2,551,017.23 | 576,597.83 |
应收账款 | 内蒙古聚实能源有限公司 | 416,515,665.70 | 84,356,799.90 | 422,748,789.91 | 86,360,179.81 |
应收账款 | 七台河隆鹏甲醇有限责任公司1 | 866,619.57 | 433,309.79 | 11,525,937.26 | 9,720,233.64 |
应收账款 | 七台河三聚隆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 | 6,308,920.00 | 5,984,176.00 | ||
应收账款 | 七台河市隆鹏煤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 | 978,199.99 | 978,199.99 | ||
预付款项 | 内蒙古家景镁业有限公司 | 15,808,807.27 | 15,808,807.27 | ||
预付款项 | 内蒙古聚实能源有限公司 | 9,097,563.54 | 9,281,364.25 | ||
预付款项 | 北京海新域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83,127.06 | |||
其他应收款 | 黑龙江省龙油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573,446.00 | |||
其他应收款 | 北京海新域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090,756.80 | 1,090,756.80 | ||
其他应收款 | 七台河隆鹏甲醇有限责任公司1 | 10,006,133.30 |
注:1 七台河市隆鹏煤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七台河三聚隆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七台河隆鹏甲醇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期新增关联方。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内蒙古聚实能源有限公司 | 829,100.00 | 829,100.00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895,581,463.37 | 869,039,819.33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53,046,987.88 | 1,007,161,462.44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225,705.40 | |
其他应付款 | 黑龙江省龙油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82,657,253.99 | 82,657,253.99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海新域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3,035,439.41 | |
合同负债 | 鹤壁华石联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51,327.45 | 827,433.63 |
合同负债 | 内蒙古聚实能源有限公司 | 122,446.40 | 122,446.40 |
合同负债 | 福大紫金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08,962.26 |
7、关联方承诺
无
8、其他
无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无
5、其他
无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无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的涉案金额为3,576.46万元。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无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2、利润分配情况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2023年04月11日,公司与黑龙江红兴隆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及《产权交易补充合同》。2023年04月14日,公司收到北交所出具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并获悉黑龙江红兴隆已全额支付股权转让款。2023年07月24日,三聚北大荒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哈尔滨市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哈尔滨市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准予变更登记(备案)。三聚北大荒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公司不再持有三聚北大荒股权,三聚北大荒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具体详见《关于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暨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2)公司于2023年07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房屋租赁签署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原合同即将到期,经与海新域协商,现就房屋租赁事项拟与海新域签署《写字楼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原合同的租赁期限到期后变更为现租赁期限,现租赁期限为: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租赁金额共计人民币1,127,115.36元。具体详见《关于公司房屋租赁签署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3)公司于2023年07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现办公场所房屋即将到期,现拟与出租方北京海星科技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星科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向海星科技租赁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以下简称“园区/大厦”)的主楼1层部分、2层整层的房屋作为办公场地,建筑面积5,550.22平方米,租赁期(含免租期)自2023年07月01日起至2026年06月30日止,共计3年。其中,免租期自2023年07月01日起至2023年08月04日止,共计35天,免租期内承租人无需缴纳租金。租赁金额共计人民币35,332,700.52元。具体详见《关于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4)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及子公司新增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涉及新增冻结货币资金为人民币
993.58万元,解除冻结货币资金为人民币38.59万元。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2) 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
2、债务重组
无
3、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无
(2) 其他资产置换
无
4、年金计划
无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
其他说明无
6、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无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无
(4) 其他说明
无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无
8、其他
无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27,780,687.38 | 27.56% | 327,780,687.38 | 100.00% | 328,228,687.38 | 25.61% | 328,228,687.38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 | 325,727,518.72 | 27.39% | 325,727,518.72 | 100.00% | 326,175,518.72 | 25.45% | 326,175,518.72 | 100.00% |
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053,168.66 | 0.17% | 2,053,168.66 | 100.00% | 2,053,168.66 | 0.16% | 2,053,168.66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861,367,136.68 | 72.44% | 291,840,759.47 | 33.88% | 569,526,377.21 | 953,192,582.04 | 74.39% | 312,295,261.99 | 32.76% | 640,897,320.05 |
其中: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77,003,376.08 | 6.48% | 77,003,376.08 | 113,526,833.68 | 8.86% | 113,526,833.68 | ||||
货款或往来款 | 784,363,760.60 | 65.96% | 291,840,759.47 | 37.21% | 492,523,001.13 | 839,665,748.36 | 65.53% | 312,295,261.99 | 37.19% | 527,370,486.37 |
合计 | 1,189,147,824.06 | 100.00% | 619,621,446.85 | 52.11% | 569,526,377.21 | 1,281,421,269.42 | 100.00% | 640,523,949.37 | 49.99% | 640,897,320.0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27,780,687.38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25,727,518.72 | 325,727,518.7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053,168.66 | 2,053,168.6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327,780,687.38 | 327,780,687.3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91,840,759.47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77,003,376.08 | ||
货款或往来款 | 784,363,760.60 | 291,840,759.47 | 37.21% |
合计 | 861,367,136.68 | 291,840,759.47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货款或往来款组合计提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209,732,635.79 | 10,486,631.79 | 5.00% |
1至2年 | 163,124,686.14 | 16,312,468.61 | 10.00% |
2至3年 | 120,460,397.17 | 36,138,119.15 | 30.00% |
3至4年 | 69,031,241.90 | 34,515,620.95 | 50.00% |
4至5年 | 55,253,761.26 | 27,626,880.63 | 50.00% |
5年以上 | 166,761,038.34 | 166,761,038.34 | 100.00% |
合计 | 784,363,760.60 | 291,840,759.47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44,173,492.09 |
1至2年 | 173,124,686.14 |
2至3年 | 153,022,916.95 |
3年以上 | 618,826,728.88 |
3至4年 | 69,031,241.90 |
4至5年 | 324,890,368.09 |
5年以上 | 224,905,118.89 |
合计 | 1,189,147,824.06 |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 640,523,949.37 | -20,902,502.52 | 619,621,446.85 | |||
合计 | 640,523,949.37 | -20,902,502.5 | 619,621,446.8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内蒙古聚实能源有限公司 | 381,364,057.10 | 32.07% | 80,627,139.04 |
荆门盈德气体有限公司 | 269,531,606.83 | 22.67% | 269,531,606.83 |
七台河勃盛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80,850,757.32 | 6.80% | 4,042,537.87 |
江苏禾友化工有限公司 | 47,873,442.95 | 4.03% | 46,675,962.95 |
宁夏宸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52% | 30,000,000.00 |
合计 | 809,619,864.20 | 68.09% |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无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其他说明:
无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237,013,320.31 | |
其他应收款 | 3,384,780,399.12 | 3,279,219,094.88 |
合计 | 3,384,780,399.12 | 3,516,232,415.19 |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 237,013,320.31 | |
合计 | 237,013,320.31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内部备用金等款项 | 18,275,117.27 | 17,938,486.45 |
往来款及其他 | 3,446,957,700.00 | 3,283,507,086.83 |
合计 | 3,465,232,817.27 | 3,301,445,573.28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4,354,046.68 | 17,872,431.72 | 22,226,478.40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58,225,939.75 | 58,225,939.75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62,579,986.43 | 17,872,431.72 | 80,452,418.15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往来款及其他 | 163,450,613.17 | 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三聚绿能导致与其往来款增加所致。 |
合计 | 163,450,613.17 | —— |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939,527,871.96 |
1至2年 | 428,559,048.85 |
2至3年 | 876,190,498.13 |
3年以上 | 220,955,398.33 |
3至4年 | 220,495,378.33 |
4至5年 | 190,000.00 |
5年以上 | 270,020.00 |
合计 | 3,465,232,817.27 |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2,226,478.40 | 58,225,939.75 | 80,452,418.15 | |||
合计 | 22,226,478.40 | 58,225,939.75 | 80,452,418.1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 借款及利息 | 1,043,590,136.79 | 1年以内 | 30.12% | 52,179,506.84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借款及利息 | 760,306,431.82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 | 21.94% |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借款及利息 | 443,859,037.19 | 1年以内、1-2年、2-3年 | 12.81% | |
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 | 借款及利息 | 324,633,783.09 | 1年以内 | 9.37% | |
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借款及利息 | 304,388,140.96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 | 8.78% | |
合计 | 2,876,777,529.85 | 83.02% | 52,179,506.84 |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无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无其他说明:
无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866,918,765.61 | 3,866,918,765.61 | 4,329,758,712.80 | 4,329,758,712.8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57,469,471.36 | 57,469,471.36 | ||||
合计 | 3,866,918,765.61 | 3,866,918,765.61 | 4,387,228,184.16 | 4,387,228,184.16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 500,361,900.00 | 500,361,900.00 |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275,000,000.00 | 275,000,000.00 | |||||
苏州恒升新材料有限公司 | 121,750,000.00 | 121,750,000.00 |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343,613,920.00 | 343,613,920.00 | |||||
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39,241,440.00 | 39,241,440.00 | |||||
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95,000,000.00 | 95,000,000.00 | |||||
SJ ENVIRONMENTAL CORP | 136,103,992.41 | 136,103,992.41 | |||||
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3,200,000.00 | 13,200,000.00 | |||||
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 | 833,894,048.63 | 833,894,048.63 |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60,000,000.00 | 160,000,000.00 | |||||
海南三聚绿色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福建三聚福大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20,006,301.29 | 20,006,301.29 | |||||
北京三聚能源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 7,513,245.49 | 7,513,245.49 | |||||
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 | 63,280,669.75 | 63,280,669.75 |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9,016,315.00 | 9,016,315.00 |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385,000,000.00 | 385,000,000.00 | |||||
广西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1,172,776,880.23 | 1,172,776,880.23 | |||||
HAIXIN ENERGY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 114,002,622.56 | 114,002,622.56 |
PTE.LTD. | |||||||
合计 | 4,329,758,712.80 | 114,002,622.56 | 576,842,569.75 | 3,866,918,765.61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北京三聚裕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7,469,471.36 | 57,259,721.06 | -209,750.30 | ||||||||
小计 | 57,469,471.36 | 57,259,721.06 | -209,750.30 | ||||||||
合计 | 57,469,471.36 | 57,259,721.06 | -209,750.30 |
(3) 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31,551,927.90 | 128,371,445.90 | 39,746,259.43 | 34,685,667.01 |
其他业务 | 229,357.80 | |||
合计 | 131,551,927.90 | 128,371,445.90 | 39,975,617.23 | 34,685,667.01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商品类型 | ||||
其中: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52,475,123.23元,其中,107,992,471.03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44,482,652.20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09,750.30 | -255,795.00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300,947,692.53 | |
债务重组收益 | 4,044,292.06 | 722,711.02 |
合计 | 304,782,234.29 | 466,916.02 |
6、其他
无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933,962.26 | 主要为公司转让专利技术确认的损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644,632.09 | 主要为本期收到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款以及通过递延收益结转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款。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9,424,222.59 | 主要为收取的非金融企业的利息收入。 |
债务重组损益 | 4,044,292.06 | 主要为债务豁免收益。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336,611.40 | 主要为公司营业外收支净额。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38,388,546.31 | 主要为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三聚绿能、南京三聚、控股子公司三聚绿源及参股公司三聚裕进确认的投资收益。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44,017.2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869,914.06 | |
合计 | 265,758,335.36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40% | -0.0711 | -0.071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22% | -0.1842 | -0.1842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无
4、其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