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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升科技:关于应收账款诉讼及回款进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16

证券代码:300073 证券简称:当升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7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应收账款诉讼及回款进展的公告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当升科技”或“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披露了公司及子公司江苏当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江苏当升”)与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称“深圳比克”)、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称“郑州比克”,深圳比克和郑州比克合称“比克公司”)有关应收账款诉讼事项,并于2019年12月3日、2020年1月22日、4月16日、5月7日分别在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中披露了本次应收账款诉讼及回款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现将公司近期应收账款诉讼和回款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诉讼进展情况

1、江苏法院审理进展

本案件在南通中院目前处于一审程序中,深圳比克、郑州比克均提出了管辖权异议及超范围查封异议。南通中院已就管辖权异议做出一审裁定,驳回了深圳比克、郑州比克的管辖权异议。江苏高院于近期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了深圳比克、郑州比克管辖权异议的上诉,维持原裁定。关于超范围查封异议,南通中院就比克公司主张的超范围查封所涉财产,以摇号方式初步选定海安海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诉讼保全资产的评估机构。2020年5月27日南通中院通过“云开庭”审理了超范围查封异议,审理过程中,深圳比克、郑州比克撤回了超范围查封异议申请,改为对查封行为合法性提出异议,目前南通中院尚未作出任何裁判。

2、北京法院审理进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案件在北京二中院目前处于一审程序中,深圳比克、郑州比克均提出了管辖权异议及超范围查封异议。关于管辖权异议,北京高院于2019年12月30日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了深圳比克、郑州比克的管辖权异议。关于超范围查封,北京二中院已经驳回深圳比克、郑州比克的超范围查封异议申请,目前郑州比克、深圳比克正在向北京高院申请复议,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二、比克公司回款进展情况

2019年11月8日,比克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还款计划。按照还款计划,比克公司应当在2020年6月底前向公司归还应收款项19,000万元。为推动比克公司还款进程,公司前期与郑州比克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将向郑州比克以市场价销售一定数量的多元材料产品,合同含税总金额为人民币1,017.50万元。郑州比克按照合同标的物总金额的110%支付,其中先支付10%用以冲抵遗留的逾期货款,公司收到该10%的款项后安排生产,郑州比克提货前再支付100%货款,公司收到货款后再安排发货。目前双方已按照该购销合同约定履行,其中101.75万元已冲抵遗留的逾期货款。2020年6月,公司与郑州比克再次签订购销合同,该购销合同的交易方式和付款方式与前次合同相同,郑州比克按照合同标的物总金额的110%支付,其中先支付10%用以冲抵遗留的逾期货款。新签订购销合同的含税总金额为人民币573.65万元,目前合同暂未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共收到比克公司有效还款122.06万元。除此之外,公司未收到其他任何有效的回款。

三、后续催收措施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继续积极通过诉讼保全、货款催收、司法诉讼等方式追缴应收账款。此外,公司将持续跟进比克电池的生产经营状况,并将在严格控制应收账款风险敞口的前提下,与比克电池保持业务合作。同时,公司将及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比克电池的经营状况与偿付能力等因素,进一步评估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充分情况。公司2020年仍然存在进一步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减值准备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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