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3 证券简称:当升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1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0年11月5日下午1:30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21号楼十一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夏晓鸥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并主持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108名,所持(或代理)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73,584,2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7470%。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107名,代表股份数75,321,5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47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4名,代表股份数99,778,7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472%;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3名,代表股份数1,516,0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2%。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4名,代表股份数73,805,5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999%。其中,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104名,代表股份数73,805,5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999%。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经表决,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最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70,590,1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3.7183%;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0,590,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3.7183%;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2、逐项审议《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更新后)的议案》
2.01 本次交易整体方案
经表决: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
2.02 交易对方
经表决: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
2.03 标的资产
经表决: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
2.04 标的资产作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经表决: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
2.05 对价支付方式
经表决: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
下: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
2.06 对价支付期限
经表决: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
2.07 标的资产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及违约责任
经表决: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
2.08 标的资产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经表决: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
2.09 债权债务安排及员工安置
经表决: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
2.10 业绩承诺及补偿
经表决: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
2.11 决议有效期
经表决: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
2.12 发行方式
经表决: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
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
2.13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和上市地点
经表决: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
2.1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经表决: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
2.15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经表决: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
2.16 发行数量
经表决: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
2.17 本次重组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
经表决: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
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
2.18 锁定期
经表决: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
2.19 决议有效期
经表决: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
3、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
4、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矿冶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矿冶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和<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
7、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
8、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
9、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经表决: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
12、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
经表决:同意167,946,7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7523%;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7258%;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5219%。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
下:同意69,684,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155%;反对4,731,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81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72,666,4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4713%;反对11,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68%;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5219%。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4,403,7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7815%;反对1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5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
1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72,666,4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4713%;反对11,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68%;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5219%。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4,403,7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7815%;反对1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57%;弃权90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2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宁、王琨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会 |
2020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