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当升科技”)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当升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97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654,73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499,999,981.59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11,8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159,306.5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7,040,675.0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8年3月21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8]01490002号”验资报告(认购总额),于2018年3月23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8]01490003号”验资报告(募集净额)。
2、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307,081,180.20元,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131,822,702.23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三期工程、当升科技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
工程第一阶段、江苏当升锂电材料技术研究中心、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收到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为124,878,994.64元(利息收入124,897,216.41元,扣除银行手续费18,221.77元),其中本报告期的利息净收入为6,557,505.93元。综上,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04,838,489.50元。
(二)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3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880,23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7.8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644,999,930.24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1,539,622.64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345,182.3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21,115,125.24元。2021年11月16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已将扣除相关承销费(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划至公司指定账户。2021年11月17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734号”验资报告(募集净额),确认公司募集资金到账。
2、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2,034,538,081.12元,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2,004,633,637.31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当升科技(常州)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二期工程、当升科技(常州)锂电新材料研究院项目、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四期工程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收到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为100,602,496.24元(利息收入100,611,815.37元,扣除银行手续费9,319.13元),其中本报告期的利息净收入为92,566,677.97元。
综上,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687,179,540.36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公司分别与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信证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泉营支行、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于2018年4月10日披露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
2019年10月18日,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定将原江苏当升三期工程的10000吨产能的建设地点变更至当升科技常州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同时将原计划投入江苏当升三期工程的募集资金70,000万元变更用于公司募投项目当升科技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工程第一阶段的产能建设,公司及子公司当升科技(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泉营支行、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对原募集资金账户用于当升科技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工程第一阶段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作出了补充约定。公司已于2019年11月8日披露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公司及子公司当升科技(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家堡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于2020年4月16日披露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公司因聘请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保荐机构,故终止与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的保荐协议,中信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建投证券承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以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泉营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家堡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于
2021年7月8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于2022年度办理完毕了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已将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转入对应募投项目的其他专用账户。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披露了《关于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北京银行玉泉营支行 | 20000000529014781112386 | 663,977,240.80 | 311,110.44 | 协定存款 |
20000000529014782020173 | 215,000,000.00 | 七天通知 | ||
民生银行万寿路支行 | 608967894 | 574,165,940.79 | -- | -- |
631787914 | -- | -- | ||
韩亚银行 | 110002000049502 | 250,056,800.00 | -- | -- |
招商银行海门支行 | 513902744010966 | 116,360.49 | 活期 | |
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 | 32101560027519270000 | -- | -- | |
北京银行马家堡支行 | 20000043245714660038721 | 39,411,018.57 | 协定存款 | |
20000043245700037777170 | 50,000,000.00 | 七天通知 | ||
合 计 | 1,488,199,981.59 | 304,838,489.50 |
注:(1)初始存放金额合计1,488,199,981.59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487,040,675.06元的差异为与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
(2)民生银行608967894账户、631787914账户,韩亚银行110002000049502账户,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32101560027519270000账户,以上四个账户已于本报告期内注销。
(二)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当升科技(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当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北京银行马家堡支行、华夏银行北京分行、宁波银行北京分行、兴业银行南通分行、招商银行常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金坛支行、中国银行南通海门支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进行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9日披露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
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北京银行 马家堡支行 | 20000043245714662011824 | 26,638,659.91 | 协定存款 | |
20000043245700037461036 | 80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
宁波银行 北京朝阳支行 | 77150122000012539 | 43,812,374.62 | 协定存款 | |
77150122000043939 | 15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
77150122000017218 | 50,000,000.00 | 七天通知 | ||
招商银行 常州金坛支行 | 519903407210566 | 241,900,532.04 | 活期 | |
中国建设银行 金坛支行 | 32050162643809000688 | 57,884,388.57 | 活期 | |
32050162643809000688-0002 | 72,906,600.00 | 七天通知 | ||
32050262643800000688*6 | 28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
中国银行 南通海门支行 | 497576572759 | 419,794.05 | 活期 | |
00474178352352 | 174,995,000.00 | 结构性存款 | ||
00475478355809 | 175,005,000.00 | 结构性存款 | ||
兴业银行 海门支行 | 408820100100142389 | 224,144.61 | 活期 | |
408820100200090470 | 62,130,869.96 | 七天通知 | ||
408820100200095131 | 70,119,184.11 | 七天通知 | ||
408820100200095258 | 17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
中信银行 北京安贞支行 | 8110701011702149479 | 4,624,403,703.82 | 5,927,773.54 | 活期 |
华夏银行 北京分行营业部 | 10250000003247304 | 5,215,218.95 | 协定存款 | |
10250000003295405 | 300,000,000.00 | 七天通知 | ||
合 计 | 4,624,403,703.82 | 2,687,179,540.36 |
注:初始存放金额合计4,624,403,703.82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621,115,125.24元的差异为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2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总金额为人民币190,990,814.10元,置换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已预先投入金额 | 拟置换金额 |
当升科技(常州)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二期工程项目 | 182,461,133.37 | 182,461,133.37 |
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四期工程项目 | 120,000.00 | 120,000.00 |
当升科技(常州)锂电新材料研究院项目 | 6,729,500.00 | 6,729,500.00 |
前期发行费用 | 1,680,180.73 | 1,680,180.73 |
合计 | 190,990,814.10 | 190,990,814.10 |
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2507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置换。
(三)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2021年12月22日,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万元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闲置募集资金适时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2年11月29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闲置募集资金适时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2年,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结构性存款786,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赎回到期结构性存款896,000.00万元(其中包含2021年度购买、2022年度到期的结构性存款285,000.00万元),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
款175,000.00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抽查凭证以及沟通交流等多种形式,对当升科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方式主要包括:
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抽取大额募集资金支付凭证,审阅当升科技关于募集资金情况的相关公告、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并与当升科技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信建投证券对当升科技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表1
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编制单位: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
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48,704.07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182.2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0,708.1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70,00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7.07%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三期工程 | 是 | 114,717.26 | 44,717.26 | 1,686.04 | 34,529.26 | 77.22% | 2019年 12月31日 | 34,559.47 | 是 | 否 | |
江苏当升锂电材料技术研究中心 | 否 | 8,981.13 | 8,981.13 | 610.70 | 7,839.64 | 87.29% | 2021年 12月31日 | -- | --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5,005.68 | 25,005.68 | 0.00 | 25,005.68 | 100.00% | -- | -- | -- | 否 | |
当升科技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工程第一阶段 | 是 | 0 | 70,000.00 | 10,885.53 | 63,333.54 | 90.48% | 2021 年 7 月 31 日 | 36,201.52 | 是 | 否 | |
合计 | -- | 148,704.07 | 148,704.07 | 13,182.27 | 130,708.12 | -- | -- | 70,760.99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2020年4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将江苏当升锂电材料技术中心项目建设计划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年度,公司积极推进当升科技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工程第一阶段20000吨高镍多元材料产能的建设工作,其中10000吨产能已于2020年下半年投放使用。在该项目资金支付过程中,公司本着审慎原则,优先使用了矿冶集团4亿元投入资本金以及EPC总包方垫款。因此,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结合目前项目实际开展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拟调整当升科技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工程第一阶段项目的资金支付顺序,原计划2021年建成投产的另外10000吨产能由自筹资金支付调整为使用募集资金支付,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也将随之调整,对应10000吨产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自2020年6月30日调整至2021年7月31日。经2021年3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进度的议案》,对上述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 |
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上述事项已经2021年4月16日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3,333.54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实现预期效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2019年9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决定将江苏当升三期工程产能建设方案中10000吨产能的建设地点由江苏海门生产基地变更至公司常州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上述变更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2019年9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决定将江苏当升三期工程产能建设方案由原计划的18000吨调整为8000吨,另外10000吨产能的建设地点变更至公司常州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与当升科技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工程第一阶段20000吨产能合并实施。该部分产能的建设主体由江苏当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当升科技(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此外,公司将原计划投入江苏当升三期工程的募集资金70,000.00万元调整用于公司募投项目当升科技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工程第一阶段的产能建设。上述变更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30,483.85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其中8,952.74万元存放于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其中包含本报告期产生的655.75万元的存款利息净收入(利息收入655.97万元,扣除0.22万元银行手续费)。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表2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62,111.51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0,463.3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3,453.8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当升科技(常州)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二期工程 | 否 | 200,157.71 | 200,157.71 | 71,063.32 | 73,879.05 | 36.91% | 2023年12月31日 | 建设中,不适用 | 建设中,不适用 | 否 |
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四期工程 | 否 | 75,584.70 | 75,584.70 | 12,287.31 | 12,287.31 | 16.26% | 2023年12月31日 | 建设中,不适用 | 建设中,不适用 | 否 |
当升科技(常州)锂电新材料研究院 | 否 | 49,440.69 | 49,440.69 | 9,442.90 | 9,614.90 | 19.45% | 2023年5月31日 | -- | --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36,928.41 | 136,928.41 | 107,669.84 | 107,672.55 | 78.63% | -- | -- | -- | 否 |
合计 | -- | 462,111.51 | 462,111.51 | 200,463.37 | 203,453.81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12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决定使用募集资金19,099.0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该事项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2507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置换。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2021年12月22日,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2年11月29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268,717.95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和现金管理(其中237,603.65万元存放于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和现金管理),其中包含本报告期产生的9,256.67万元的存款利息净收入(利息收入9,257.49万元,扣除0.82万元银行手续费)。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编制单位: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当升科技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工程第一阶段 | 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三期工程 | 70,000.00 | 10,885.53 | 63,333.54 | 90.48% | 2021年7月31日 | 36,201.52 | 是 | 否 |
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三期工程 | 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三期工程 | 44,717.26 | 1,686.04 | 34,529.26 | 77.22% | 2019年12月31日 | 34,559.47 | 是 | 否 |
合计 | -- | 114,717.26 | 12,571.57 | 97,862.80 | -- | -- | 70,760.99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2019年9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为有效利用江苏省常州市优质投资环境和优惠政策,发挥锂电产业集群优势,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新产能运营成本,公司决定对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变更,将原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三期工程的10000吨产能的建设地点变更至当升科技常州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该部分产能的建设主体由江苏当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变更至当升科技(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同时将原计划投入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三期工程的募集资金70,000万元变更用于当升科技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工程第一阶段的产能建设。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三期工程8000吨产能的投产时间明确为2019年12月31日,当升科技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工程第一阶段的10000吨产能的建成时间确定为2020年6月30日。上述变更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2020年度,公司积极推进当升科技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工程第一阶段20000吨高镍多元材料产能的建设工作,其中10000吨产能已于2020年下半年投放使用。在该项目资金支付过程中,公司本着审慎原则,优先使用了矿冶集团4亿元投入资本金以及EPC总包方垫资款。因此,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结合目前项目实际开展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拟调整当升科技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工程第一阶段项目的资金支付顺序,原计划2021年建成投产的另外10000吨产能由自筹资金支 |
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付调整为使用募集资金支付,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也将随之调整,对应10000吨产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自2020年6月30日调整至2021年7月31日。经2021年3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进度的议案》,对上述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上述事项已经2021年4月16日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3,333.54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实现预期效益。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曾 诚 史记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