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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25

证券代码:300074 证券简称:华平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87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7月23日17:00在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湾谷科技园A6栋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1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姬春女士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公司拟进行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59元/股(含),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150%。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按照回购价格上限6.59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79.36万股至455.24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54,234.01万股的比例为0.699%至0.83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以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四)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五)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因充分正当事由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公司可以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六)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郝先经先生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陈壮先生、张家扬先生对本事项出具了保留意见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专项意见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华平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出资在深圳设立全资子公司华平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该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华平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7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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