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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政通: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29

证券代码:300075 证券简称:数字政通 公告编号:2020-065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根据公司现阶段的实际发展需要,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北京华易智美城镇规划研究院(有限合伙)、广州奥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资协议,共同投资成立北京华易政通城市管理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比例40%;北京华易智美城镇规划研究院(有限合伙)出资比例35%;广州奥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5%。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7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北京华易智美城镇规划研究院(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华易智美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16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07月25日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规划管理;城市园林绿化;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调查;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设计;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维修;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通讯设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工程设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
1厦门华易智美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2500%340
2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12.5000%200
3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12.5000%200
4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5000%200
5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5000%200
6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2.5000%200
7易华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6250%170
8山东共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8750%30
9广州奥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8750%30
10福建省康源图像智能研究院1.8750%30

2、广州奥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顺清注册资本:6222.2222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02年07月15日经营范围:通信工程设计服务;电子工程设计服务;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工程总承包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基础地质勘查;市政工程设计服务;电子产品设计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城乡规划编制;工程地球物理勘探服务;工程地质勘察服务;工程水文勘察服务;岩土工程勘察综合评定服务;地下管线探测;测绘服务;软件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地理信息加工处理;市政设施管理;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电子设备工程安装服务;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建筑物电力系统安装;通信线路和设备的安装;监控系统工程安装服务;保安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工程服务;建筑物排水系统安装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

发;信息电子技术服务;电子测量仪器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导航、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制造;通用和专用仪器仪表的元件、器件制造;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机械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卫星通信技术的研究、开发;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水资源管理;水文服务;水污染治理;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劳务派遣服务。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
1陈顺清42.2036%2626
2姜梅33.9911%2115
3深圳市腾讯产业创投有限公司10.0000%622.2222
4广州奥智同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4286%400
5郑彩霞3.0536%190
6彭进双1.8161%113
7唐伟平1.7357%108
8江岚0.7714%48

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手方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标的的基本情况

1、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华易政通城市管理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院1号楼15层180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基础软性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软件咨询;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管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以审核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2、各投资方出资额、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0040%
北京华易智美城镇规划研究院(有限合伙)35035%
广州奥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5025%

3、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四、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北京华易智美城镇规划研究院(有限合伙)丙方:广州奥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设立时由发起人按持股比例认缴相应出资,并按三方约定的具体出资时间分期完成出资。发起人各方的出资情况具体如下:

发起人各方认缴的出资比例为:甲方40%、乙方35%、丙方25%。

1、合资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发起人的权利:

1)了解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2)签署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3)审核设立过程中设立费用的支出。4)在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公司股东权利。

5)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2)发起人的义务:

1)严格遵守本协议,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履行出资义务。

2)各发起人为设立公司的行为提供各种便利和协助,及时提供设立公司所需的文件材料。

3)各发起人主要任务:

甲乙丙三方利用自身资源及优势,在不损害三方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促进公司市场拓展。

4)公司不能成立时,各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然后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予以分摊。

5)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错致使公司受到损害,应依法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6)公司成立后,各发起人不得抽逃出资,不得作出损害公司利益或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7)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由于不可抗力的发生致使本协议难以继续履行的。

2)各方发起人一致同意进行变更的。

3)因国家政策变化等原因严重影响本协议履行的。

3、本协议未约定的内容,发起人各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依法签订补充协议书并作为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公司与北京华易智美城镇规划研究院(有限合伙)、广州奥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围绕全国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评价工作提供第三方评价服务、关键技术集成以及相关咨询服务等。

2、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投资标的设立后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对其的投资管理行为,加强内部风险管控体系,建立和完善业务运营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以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促进其健康发展。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7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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