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GQY视讯”)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5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1年2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荆毅民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