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6 证券简称:GQY视讯 公告编号:2022-26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174号),就公司2021年度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询问并要求公司进行书面说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及年报审计机构就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营业收入为1.32亿元,同比下降26.26%;其中通过经销模式实现的收入为1.13亿元。根据公司披露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本期营业收入扣除金额为672.02万元,主要包括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新增的贸易等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1)请补充披露经销的具体业务模式,包括经销商选取标准、是否存在大量个人等非法人实体、日常管理、定价机制、物流情况、退换货机制等,说明前十名经销客户名称(关联方合计计算)、合作年限、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方、销售内容、销售金额、信用账期、截至本函发出日的回款情况、期后是否发生退货退款,以及经销模式下公司销售收入的确认方法、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结合经销商代理公司产品最终销售情况、期末应收账款及回款情况等核查是否存在通过经销商“压货”虚增收入的问题。
回复:
1、进一步补充披露经销的具体业务模式,包括经销商选取标准、是否存在大量个人等非法人实体、日常管理、定价机制、物流情况、退换货机制等
公司经销业务模式的开展主要由经销商通过其业务资源去获取项目的招投标信息,由公司销售人员配合经销商提供项目投标技术参数、项目报价等信息,最终经销商中标后,公司与经销商签订相关的合同,并由公司进行产品采购、生产、安装和售后。公司下游的经销商主要为代理商,公司选择的经销商标准为(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完善的经营管理组织,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资信状况;(2)拥有比较完备的销售体系,良好的客户关系,能提供完善的市场管理、销售运作能力,包括组织拓展、营销计划;(3)认可公司产品,并愿意投入资源、人力拓展公司业务。公司对经销商的管理主要在业务培训、商务合作两方面,公司各大区销售人员定期对经销商进行业务培训,推广公司的产品知识,使其了解公司产品最新情况,便于其开展业务;在经销商获取意向项目时,公司对其提供技术参数、投标报价等服务。
公司大屏产品系列分为标准系列和非标系列:标准系列分为黄河系、华夏系、DLP系。根据竞争对手和行业的发展状况,公司设定黄河系产品为SMD系列,需求大,竞争激烈,毛利率约10%;华夏系为倒装COB为主,技术要求较高,毛利率约20%;DLP毛利率在25%-50%;非标系根据项目竞争程度,技术参数要求,毛利率在10%-25%。公司在此基础之上根据项目中竞争对手的情况进行调整然后对经销商进行报价。公司向经销商销售的产品根据公司库存情况分为厂区发货或供应商直接送至施工安装现场两种情况。因公司产品为根据客户需求的定制类产品,并且经销商是在获取项目后才向公司进行采购,所以不存在退换货的情况,如出现质量问题则由公司工程部进行售后维保。
2、前十名经销客户名称(关联方合计计算)、合作年限、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方、销售内容、销售金额、信用账期、截至本函发出日的回款情况、期后是否发生退货退款
公司前十名经销客户列示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合作年限 | 是否为关联方 | 项目名称 | 销售内容 | 销售合同金额 | 信用账期 | 截止本函发出日的回款情况 | 是否发生退货退款 |
1 | 北京汇恒融信科技有限公司 | 2 | 否 | 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改造数据研判室显示屏 | LED显示屏 | 1,450,000.00 | 发货前 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50 %预付款;初步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0%;最终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20%。 | 1,450,000.00 | 否 |
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改造数据研判室显示屏增补协议 | LED显示屏 | 40,000.00 | 发货前3天,甲方支付百分之百合同款。 | 40,000.00 | 否 | ||||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反恐 | 投影机芯DDSP-E | 320,000.00 | 合同签订后7天内,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安装调试完毕1个月内,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0%。 | 320,000.00 | 否 | ||||
龙潭街道 | LED显示屏 | 350,000.00 | 发货前3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货到现场清点完毕后进行安装,安装调试完毕后30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0%。 | 350,000.00 | 否 | ||||
信息公司财务公司数字化办公设施会议室建设项目 | LED显示屏 | 1,013,078.68 | 合同签订后7日内,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作为预付款;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后的三个月内,需方支付剩余合同总价的50%。 | 506,539.34 | 否 | ||||
浙江移动 | DLP拼接显示单元 | 5,756,934.93 | 发货前7天,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2022年3月31日前,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2022年5月31日前,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 3,367,773.97 | 否 | ||||
乌东煤矿生产调度指挥中心 | LED显示屏 | 1,590,683.40 | 合同签订后7日内,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作为预付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三个月内,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 | 795,341.70 | 否 | ||||
中信银行生产基地ECC大屏幕项目 | DLP拼接显示单元 | 3,350,000.00 | 合同签订后卖方立即备货,买方支付给卖方合同总额的40%作为预付款;卖方供应的全部货物运至本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卖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买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材料, | 2,345,000.00 | 否 |
序号 | 客户名称 | 合作年限 | 是否为关联方 | 项目名称 | 销售内容 | 销售合同金额 | 信用账期 | 截止本函发出日的回款情况 | 是否发生退货退款 |
且经买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到货款;全部设备调试完成,经买方、项目监理以及业主验收合格后120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验收款。 | |||||||||
2 | 中移建设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 2 | 否 | 汽车城开放测试道路项目 | 交换机、光模块、IP网络解决方案实施设备等 | 9,704,008.00 | 设备到货后四个月内,甲方付清合同总金额100%的验收款 | 1,980,938.09 | 否 |
3 | 江苏弗拉伊戈自动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4 | 否 | 金华地铁清分中心大屏项目 | 液晶拼接显示屏 | 200,000.00 | 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如下单据(乙方的付款申请书、对应金额的发票原件)并确认无误后电汇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甲方收到乙方如下单据(乙方的付款申请书、对应金额的发票原件、甲方签订的到货验收合格单)确认无误后,60天内,以电汇形式支付合同总额的70%到货款。 | 200,000.00 | 否 |
武汉地铁综维基地大屏 | DLP拼接显示单元 | 311,000.00 | 预付款: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预付款申请及相应金额的收据后30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含税合同总价的30%货款;安装调试:设备到货验收合格且安装调试验收通过,甲乙双方签署《设备调试报告》后45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含税合同总价的50%货款;竣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甲乙双方签署《初步验收报告》后45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含税总价的17%货款;最终验收合格,甲乙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报告》后45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含税总价的3%货款。 | 248,800.00 | 否 | ||||
大连地铁3号线信号改造工程 | DLP拼接显示单元 | 1,680,000.00 | 预付款:合同生效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进度款:卖方按买方要求将货物运到交货地点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买方按到货合同价的 30%向卖方支付 | 1,008,000.00 | 否 |
序号 | 客户名称 | 合作年限 | 是否为关联方 | 项目名称 | 销售内容 | 销售合同金额 | 信用账期 | 截止本函发出日的回款情况 | 是否发生退货退款 |
货款;货物全部安装完毕、并经初步验收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85%;结算款:货物调试完毕、竣工验收合格取得证书、提交项目全部结算资料经买方审核后,买方向卖方付款至结算价款的 97%;质保金:剩余合同结算价款的 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 | |||||||||
宁波地铁5号线大屏幕 | DLP拼接显示单元 | 5,900,000.00 |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等额收据,于本合同生效后预付给乙方主要设备款的总额的30%的货款;甲方根据确认通过验收的文件、报验资料和乙方提供的到货货物的全额发票,在该批次产品通过验收后支付到货产品价值的60%;在最后一批到货产品通过验收后,甲乙双方根据实际验收合格数量进行价格的最终核算,甲方支付至到货产品总价值的70%;项目预验收后,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等额收据,在乙方培训结束达到最终用户的要求后(书面确认)根据实际到货主要设备结算,支付合同结算价格的25%;质保期满,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等额收据,支付至合同结算价格的100%。 | 4,720,000.00 | 否 | ||||
4 | 安徽中科新辰技术有限公司 | 2 | 否 | 合肥市龙虾电子商务平台 | LED显示屏 | 206,337.40 | 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其中合同总价的20%作为定金);发货前3个工作日内,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70%。 | 206,337.40 | 否 |
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视频会议室建设系统 | LED显示屏 | 287,955.00 | 发货前3日内,需方支付100%合同款(其中合同总价的20%作为定金) | 287,955.00 | 否 | ||||
温州交运物流监控中心 | LED显示屏 | 340,000.00 | 合同签订后7天内,需方支付100%合同款(其中20%作为定金)。 | 340,000.00 | 否 |
序号 | 客户名称 | 合作年限 | 是否为关联方 | 项目名称 | 销售内容 | 销售合同金额 | 信用账期 | 截止本函发出日的回款情况 | 是否发生退货退款 |
河南省前坪水库第八批项目主体施工 8 标 | DLP拼接显示单元 | 370,000.00 | 发货前3天内,需方支付100%合同款(其中20%作为定金)。 | 370,000.00 | 否 | ||||
蚌埠中航三鑫生产线控制室大屏 | LED显示屏 | 408,000.00 | 发货前7天,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85%;设备运抵现场后45天内,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大屏稳定运行3个月后无故障,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 | 408,000.00 | 否 | ||||
天长城管智慧中心大屏幕显示系统 | DLP投影单元 | 450,000.00 | 发货前3个工作日内(含),需方支付100%合同款(其中合同总价的20%作为定金)。 | 450,000.00 | 否 | ||||
蚌埠凯盛公司展厅显示系统采购项目 | LED显示屏 | 500,000.00 | 发货前3天,需方支付100%合同款(其中合同总价的20%作为定金)。 | 500,000.00 | 否 | ||||
蚌埠凯盛科技苏华达控制中心大屏幕项目 | DLP拼接显示单元 | 848,000.00 | 合同签订后7天内,需方支付100%合同款(其中合同总价的20%作为定金)。 | 848,000.00 | 否 | ||||
合肥新能源显示系统项目 | DLP拼接显示单元 | 1,590,000.00 | 发货前3天,需方支付100%合同款(其中合同总价的20%作为定金)。 | 1,590,000.00 | 否 | ||||
淮南市公安局情指中心LED大屏改造 | LED显示屏 | 1,743,768.00 | 发货前3个工作日内,需方应以电汇或不超过三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其中合同总价的20%作为定金);设备到货经清点无误后3个工作日内,需方应以不超过六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合同总价的50%;设备到货后90天内,无重大质量问题,需方应以电汇的方式支付合同总价的15%;余下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 | 1,461,961.96 | 否 | ||||
5 | 上海良金商贸有限公司 | 1 | 否 | 华东区域金牌工程分销 | LED显示屏 | 68,000.00 | 发货前3个工作日内(含),需方支付100%合同款(其中合同总价的20%作为定金)。 | 68,000.00 | 否 |
序号 | 客户名称 | 合作年限 | 是否为关联方 | 项目名称 | 销售内容 | 销售合同金额 | 信用账期 | 截止本函发出日的回款情况 | 是否发生退货退款 |
宝冶科技大楼一楼视频会议室 | LED显示屏 | 100,000.00 | 发货前3个工作日内(含),需方支付100%合同款(其中合同总价的20%作为定金)。 | 100,000.00 | 否 | ||||
上海宝冶二楼会议厅主席台大屏项目建设 | LED显示屏 | 273,300.00 | 发货前7个工作日内(含),需方支付100%合同款(其中合同总价的20%作为定金)。 | 273,300.00 | 否 | ||||
上海航天设备制造总厂项目 | LED显示屏 | 380,000.00 | 发货前5个工作日内(含),需方支付100%合同款(其中合同总价的20%作为定金)。 | 380,000.00 | 否 | ||||
华东区域金牌工程分销-上海 | LED显示屏 | 4,250,000.00 | 发货前3个工作日内,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作为预付款(其中合同总价的20%作为定金);设备到货经清点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尾款。 | 4,250,000.00 | 否 | ||||
6 | 宁波国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一分公司 | 1 | 否 | 宁波农行监控中心 | DLP拼接显示单元 | 734,000.00 | 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采购价的20%;验收结算款:甲方完成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采购价的75%;余下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 | 513,800.00 | 否 |
81890市民热线项目 | LED显示屏 | 1,726,000.00 | 发货前3天,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项目安装调试验收交付后20天内,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85%;余下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 | 172,600.00 | 否 | ||||
西北工业大学宁波研究院LED | LED显示屏 | 2,510,000.00 | 发货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项目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额的60%;产品验收完成满一年且无任何应扣款项后一个月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 753,000.00 | 否 | ||||
7 | 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2 | 否 | 开封市机要局中国移动WPS软件及笔记本电脑项目 | 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 4,926,748.00 | 客户项目整体进度完成40%并且本项目设备安装和调试完成40%,签署进度证明后15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30%;客户项目整体进度完成80%并且本项目设备安装和调试完 | 2,919,590.86 | 否 |
序号 | 客户名称 | 合作年限 | 是否为关联方 | 项目名称 | 销售内容 | 销售合同金额 | 信用账期 | 截止本函发出日的回款情况 | 是否发生退货退款 |
成80%,签署进度证明后15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60%;客户项目整体全部安装和调试完毕验收后15工作日内付至总价款的80%;客户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15工作日内付至总价款的90%;余款服务期满后支付。 | |||||||||
8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 | 2 | 否 | 通许高新校区教学设备采购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教学及相关设备采购及集成 | 4,003,163.45 | 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由甲方向乙方以如下方式及比例结算: 第一次:自项目验收合格日2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款项的30%给; 第二次:自项目验收合格日满12个月付合同总款项的20%; 第三次:自项目验收合格日满24个月付合同总款项的20%; 第四次:自项目验收合格日满36个月付合同总款项的15%; 第五次:自项目验收合格日满48个月付合同总款项的15%; | 0 | 否 |
9 | 郑州华商科技有限公司 | 1 | 否 | 淇县行政服务中心 | 液晶拼接显示屏 | 34,000.00 | 发货前,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0%。 | 34,000.00 | 否 |
经纬公司生产指挥中心 | LED显示屏 | 1,550,000.00 | 合同签订后7天内,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2021年5月30日前,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90%。 | 1,550,000.00 | 否 | ||||
河南商水县公安局联合作战指挥中心 | LED显示屏 | 1,800,000.00 | 合同签订后3日内,需方支付预付款20万元,供方收到款后安排发货事宜;2021年10月30日前需方支付合同剩余款项160万元。 | 400,000.00 | 否 | ||||
10 | 黑龙江泛讯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2 | 否 | 黑龙江省全省电力集团运监中心升级 | LED显示屏 | 3,194,000.00 | 合同签订后,发货前7天,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其中20%作为定金);2021年11月30日前,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0%给供方。 | 1,277,600.00 | 否 |
合计 | 63,958,976.86 | 36,486,538.32 |
截至本函发出日上述项目未发生退货退款的情形。
3、经销模式下公司销售收入的确认方法、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结合经销商代理公司产品最终销售情况、期末应收账款及回款情况等核查是否存在通过经销商“压货”虚增收入的问题。
3.1经销模式下公司销售收入的确认方法、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大屏幕拼装显示系统、系统集成业务收入确认程序
1)出货:销售经理根据与客户签订合同所规定的交货日期出具发货指令给供应部门进行备货、包装出货。
2)安装调试并取得工程安装调试完成确认单:货物送至客户处,由客户、本公司项目组人员共同清点交接无误后,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名。完成送货后,项目组人员组织系统安装调试,并取得客户出具的工程安装调试完成确认单,即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3)确认收入:每月末公司财务部门将收集的经客户签署的工程安装调试完成确认单与业务系统记录进行数量、价格核对后确认销售收入,如果合同规定有产品质量保证金的,确认的收入中应包括产品质量保证金。
按照新收入准则规定,经销模式下公司销售收入确认方法为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①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③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④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根据销售合同约定,公司经销模式为买断式销售,经销模式下公司收入确认时点:以购买方取得商品控制权(安装调试确认单或验收单)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收入确认方法和时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2经销商代理公司产品最终销售情况、期末应收账款及回款情况等核查是否存在通过经销商“压货”虚增收入的情况
单位:元
序号 | 经销商 | 是否最终销售 | 应收账款期初余额 | 本期销售额 | 本期回款额 | 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 | 截至2022/4/29的回款金额 |
1 | 北京汇恒融信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159,000.00 | 13,779,235.05 | 8,009,255.01 | 5,928,980.04 | 9,174,655.01 |
2 | 中移建设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 是 | 8,557,360.00 | 9,556,205.56 | 4,720,003.90 | 13,393,561.66 | 10,204,172.17 |
3 | 江苏弗拉伊戈自动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252,600.00 | 7,872,200.00 | 4,885,152.00 | 3,239,648.00 | 6,176,800.00 |
4 | 安徽中科新辰技术有限公司 | 是 | 42,566.37 | 6,419,687.99 | 5,400,908.80 | 1,061,345.56 | 6,462,254.36 |
5 | 上海良金商贸有限公司 | 是 | - | 5,071,300.00 | 5,071,300.00 | - | 5,071,300.00 |
6 | 宁波国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一分公司 | 是 | - | 4,596,000.00 | 1,219,200.00 | 3,376,800.00 | 1,439,400.00 |
7 | 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是 | - | 4,926,748.00 | 2,919,590.86 | 2,007,157.14 | 2,919,590.86 |
8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 | 是 | - | 2,994,066.02 | - | 2,994,066.02 | - |
是 | 548,556.50 | 548,556.50 | |||||
9 | 郑州华商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 | 3,384,000.00 | 1,984,000.00 | 1,400,000.00 | 1,984,000.00 |
10 | 黑龙江泛讯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1,077,600.00 | 1,916,400.00 | 1,077,600.00 | 1,916,400.00 | 1,277,600.00 |
合计 | 10,089,126.37 | 61,064,399.12 | 35,287,010.57 | 35,866,514.92 | 44,709,772.40 |
公司向经销商销售的产品根据公司库存情况分为厂区发货或供应商直接送至施工安装现场两种情况。因公司产品为根据客户需求的定制类产品,并且经销商是在获取项目后才向公司进行采购,所以不存在通过经销商“压货”虚增收入的情况。综上,经销模式下公司销售收入的确认方法、确认时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不存在通过经销商“压货”虚增收入的问题。
(2)根据公司2022年1月28日披露的对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62号的回复公告,公司预计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1.64亿元。请补充说明年报披露收入相较于前次回函预计收入存在差异的具体内容、具体原因,公司收入确认是否审慎、合规。
回复:
公司2021年度未审营业收入金额为164,272,838.57元,经审计调减31,820,698.37元,审定营业收入为132,452,140.20元。具体审计调整项目如下:
单位:元
审计调整客户名称 | 未审营业收入 | 审定营业收入 | 审计调减 | 审计调减原因 |
山东孚名控制设备有限公司 | 12,920,353.98 | — | 12,920,353.98 | 项目部分零部件未安装完成,详见注1 |
河南晟智科技有限公司 | 20,830,158.31 | 2,241,695.11 | 18,588,463.20 | 不符合总额法确认要求,详见注2 |
广州邦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 347,787.60 | 35,906.41 | 311,881.19 | |
合计 | 34,098,299.89 | 2,277,601.52 | 31,820,698.37 |
注1:公司与山东孚名控制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孚名”)的业务主要为大屏拼接显示系统业务,其项目因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生产并安装,但是由于山东孚名未能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付款,导致公司未安装部分零部件。因公司已基本履行完毕合同义务,山东孚名遂向公司出具验收单,公司按照验收单确认相关收入。年审会计师通过视频访谈了解项目存在部分零部件未安装的情况后进行调整,审计调减营业收入12,920,353.98元。
注2:公司与河南晟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河南晟智”)、广州邦讯信息系
统有限公司的业务被审计调整主要涉及系统集成业务,因公司与郑州冠之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河南甲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甲子公司”),郑州冠之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河南晟智受同一实控人控制,河南晟智属于公司的重要利益方,因此年审会计师对河南晟智和甲子公司的业务进行重点核查。同时公司在系统集成业务操作规范程度不够,未能提供如项目内部沟通记录等项目实施过程相关资料,因此无法判断公司是否为主要责任人,按照谨慎性原则,以净额法确认收入,审计调减营业收入18,900,344.39元。
综上,公司收入确认审慎、合规。
(3)请详细说明本期扣除营业收入的具体销售内容、客户名称、销售时间、扣除判断依据,扣除是否完整、准确,是否存在其他应扣未扣情形回复:
2021年度公司扣除营业收入的具体销售内容、客户名称、销售时间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业主单位或项目名称 | 业务分类 | 收入确认时间 | 审定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 |
1 | 河南晟智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精神病医院信息系统 | 系统集成 | 2021年9月 | 693,746.76 | 693,746.76 |
2 | 河南晟智科技有限公司 | 兰考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 | 系统集成 | 2021年9月 | 523,546.06 | 523,546.06 |
3 | 河南晟智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网络升级 | 系统集成 | 2021年6月 | 25,482.50 | 25,482.50 |
4 | 河南晟智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南阳月季大观园项目智能化项目 | 系统集成 | 2021年9月 | 348,696.55 | 348,696.55 |
5 | 河南晟智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河南鑫泰能源有限公司LED显示屏 | 大屏拼接 | 2021年6月 | 15,716.52 | 15,716.52 |
6 | 河南晟智科技有限公司 | 邓州市标准化考点建设第4标段项目 | 系统集成 | 2021年6月 | 18,374.32 | 18,374.32 |
7 | 河南晟智科技有限公司 | 浩创·梧桐郡项目智能化项目 | 系统集成 | 2021年9月 | 146,161.19 | 146,161.19 |
8 | 河南晟智科技有限公司 | 邓州市标准考点建设项目增补 | 系统集成 | 2021年12月 | 101,841.58 | 101,841.58 |
9 | 河南晟智科技有限公司 | 开封市标准化考点改造项目 | 系统集成 | 2021年6月 | 22,846.87 | 22,846.87 |
10 | 河南晟智科技有限公司 | 夏邑县农田水利信息化工程 | 系统集成 | 2021年6月 | 18,585.97 | 18,585.97 |
11 | 河南晟智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郑州旅游职业学院网络安全设备-河南昌亚电子网上商城 | 系统集成 | 2021年6月 | 145,992.58 | 145,992.58 |
12 | 河南晟智科技有限公司 | 夏邑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建设项目 | 系统集成 | 2021年9月 | 108,344.36 | 108,344.36 |
13 | 河南晟智科技有限公司 | 长葛市纪委 | 系统集成 | 2021年6月 | 1,796.16 | 1,796.16 |
14 | 河南晟智科技有限公司 | 周口公路桥梁科技港弱电项目 | 系统集成 | 2021年9月 | 70,563.69 | 70,563.69 |
15 | 广州邦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 港区数据中心一期机电一阶段工程项目 | 系统集成 | 2021年6月 | 35,906.41 | 35,906.41 |
合计 | 2,277,601.52 | 2,277,601.52 |
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及判断依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本年度 | 备注 |
营业收入 | 132,452,140.20 | |
减: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 6,720,210.64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6,720,210.64 | |
其中: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 4,442,609.12 | 注1 |
非金融机构的类金融业务收入 | ||
新增的贸易等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2,277,601.52 | 注2 |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其中:未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入 | ||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125,731,929.56 |
注1:公司其他业务收入444.26万元,其中销售材料 35.53万元,租赁收入
1.13万元,维修收入102.69万元,财务资助利息和大屏培训、移机收入304.91万元,其他业务收入被作为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全额进行营业收入扣除。注2:新增的贸易等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产生的收入227.76万元,主要为与河南晟智、广州邦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销售收入,按照净额法确认后的营业收入被作为新增的贸易等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产生的收入全额扣除。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扣除合计金额672.02万元,包含其他业务收入444.26万元,新增的贸易等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产生的收入227.76万元。综上,公司本期营业收入扣除完整、准确,不存在其他应扣未扣的情形。
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公司营业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实施了如下审计程序:
1、了解及评价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通过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不同销售模式下对财务的影响;
3、对收入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5、针对收入,实施细节测试,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安装调试单或验收单、项目实施过程提供服务的相关证据、项目涉及物料的出入库单据、项目视频访谈或实地走访等程序等。
(1)合同、验收单或安装调试单查验情况
单位:元
收入类型 | 项目数量 | 审定收入金额 | 合同查验金额 | 验收单或安装调试单 查验金额 |
大屏幕拼接 | 164 | 107,321,722.42 | 107,321,722.42 | 107,321,722.42 |
系统集成 | 19 | 20,687,808.66 | 20,687,808.66 | 20,687,808.66 |
合计 | 128,009,531.08 | 128,009,531.08 | 128,009,531.08 |
GQY视讯主营业务主要分为大屏幕拼装显示系统和系统集成业务,两种业务均是属于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收入确认时点为安装调试完成并取得客户出具的工程安装调试完成确认单或验收单。我们获取了公司2021年所有项目的安装调试完成确认单或验收单,检查其是否有客户的验收盖章,签字日期是否归属于在2021年当期,同时查验GQY视讯2022年1-3月的项目安装调试完成确认单或验收单签字日期查验是否存在跨期,经审计,可确认的收入金额为128,009,531.08元。
(2)系统集成类业务查验情况
单位:元
收入类型 | 项目数量 | 审定收入金额 | 查验项目实施过程资料 | 查验项目访谈程序 |
系统集成 | 19 | 20,687,808.66 | 20,687,808.66 | 15,780,554.19 |
2021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系统集成项目19个,未经审计收入为
37,710,195.30元,项目组对于系统集成类项目全部查验了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证据,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安装调试单或验收单、项目实施过程提供服务的相关证据、项目涉及物料的出入单据、项目视频访谈或实地走访等一项或多项审计程序,以核实该业务是否属于贸易类业务和是否具备商业实施。经审计,GQY视讯部分系统集成类项目在实施过程,公司无法证明其是主要责任人,属于贸易类收入项目合计14个,未经审计收入为19,284,271.64元,审计调减营业收入17,022,386.64元,按照净额法核算确认收入金额为2,261,885.00元,同时系统集成类业务需营业收入扣除金额为2,261,885.00元。经审计,系统集成类项目审定收入为20,687,808.66元,需营业收入扣除的金额为2,261,885.00元。
(3)大屏类业务查验情况
单位:元
收入类型 | 项目数量 | 审定收入金额 | 项目实施过程 资料查验 | 项目访谈程序查验 |
合同载明DMS 软件 | 89 | 68,408,328.15 | 68,408,328.15 | 54,626,215.00 |
合同未载明DMS软件 | 62 | 31,051,736.12 | 31,026,957.39 | 19,207,067.32 |
DLP | 13 | 7,861,658.15 | 7,861,658.15 | 6,930,915.87 |
合计 | 164 | 107,321,722.42 | 107,296,943.69 | 80,764,198.19 |
公司大屏类产品主要分为LED和DLP。LED的技术比较成熟,中标后客户提出需求,GQY视讯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施工图纸的设计,之后联系供应商进行OEM生产,生产完成后,货物发至业主现场,由GQY视讯提供安装调试。同时,LED大屏一般需要内置GQY视讯已获得专利权的DMS大屏可视化集成控制管理软件(获得密钥)才可进行操作。DMS大屏可视化集成控制管理软件为单机软件,需要密匙才可以运行。我们对于所有大屏类项目查验统计项目合同中是否有关于大屏需内置GQY视讯自主研发的DMS大屏可视化集成控制管理软件的条款,该软件为判断GQY是否是实际责任人的关键因素之一。
GQY视讯公司LED类大屏合同中有约定大屏需内置DMS大屏可视化集成控制管理软件条款的收入金额为68,408,328.15元,未约定需DMS大屏可视化集成控制管理软件条款的收入金额为31,051,736.12元。2021年度,GQY公司除向客户上海良金商贸有限公司分销外,其他LED项目均配置有公司的DMS系统
控制软件,因GQY视讯公司未对合同中具体条款进行约束,所以导致部分合同条款中未显示DMS系统控制软件的存在,对于合同未载明DMS软件的项目,我们获取了项目实施过程的相关资料或视频访谈,以证实公司为项目提供的服务。
6、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收入进行截止测试,获取了2022年1-3月份出库单据及出库物料对应的项目、2022年1-3月份的安装调试确认单或验收单,与2021年所有的确认收入项目进行比对;
7、对主要客户进行函证,对函证的整个过程保持控制,函证情况如下;
单位:元
收入类型 | 项目数量 | 审定收入金额 | 函证金额 | 回函金额 |
大屏拼接 显示系统 | 164 | 107,321,722.42 | 90,569,251.49 | 67,135,812.30 |
系统集成 业务 | 19 | 20,687,808.66 | 20,377,720.16 | 17,383,654.14 |
合计 | 183 | 128,009,531.08 | 110,946,971.65 | 84,519,466.44 |
截止审计报告出具日,前10名未回函客户明细如下:
序号 | 客户 | 收入金额 | 是否回函 | 未回函原因 |
1 | 安徽中科新辰技术有限公司 | 5,968,195.07 | 否 | 因疫情原因,未能回函,2022年已回款646.23万元 |
2 | 上海良金商贸有限公司 | 4,487,876.12 | 否 | 因上海地区疫情,无法回函 |
3 | 大理白族自治州森林消防支队 | 4,318,584.07 | 否 | 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大中型国有企业,难以回函 |
4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 | 3,542,622.52 | 否 | 已起诉,未回函 |
5 |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 1,731,467.55 | 否 | 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大中型国有企业,难以回函 |
6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电务段 | 929,203.54 | 否 | 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大中型国有企业,难以回函 |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 914,795.42 | 否 | 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大中型国有企业,难以回函 |
8 | 辽宁傲联通信息实业有限公司 | 884,955.76 | 否 | 2021年当年款项已结清,对方不愿回函 |
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881,654.87 | 否 | 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大中型国有企业,难以回函 |
序号 | 客户 | 收入金额 | 是否回函 | 未回函原因 |
10 | 浙江元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862,831.86 | 否 | 因疫情原因,居家办公,未能回函 |
合计 | 24,522,186.78 |
GQY视讯2021年合并口径主营业务收入金额为128,009,531.08元,我们发函金额为110,946,971.65元,发函占比86.67%。截止审计报告出具日,回函金额84,519,466.44元,回函占比66.03%。对于未回函项目,我们通过查验其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安装调试单或验收单、项目实施过程提供服务的相关证据、项目涉及物料的出入单据、项目视频访谈或实地走访等程序,验证其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
8、对主要客户通过企查查进行查询,确认是否与公司、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核查情况如下:
类型 | 数量 | 占当期发生额 比例 | 关联方数量 | 是否与GQY异常 关联关系 | 客户与供应商异常关联关系 |
客户 | 77 | 92.06% | 4 | 无 | 无 |
供应商 | 57 | 90.23% | 1 | 无 | 无 |
我们选取本期大屏拼接显示系统业务收入大于30万的96个项目客户,金额合计112,423,034.81元,占大屏拼接显示系统业务未审收入比例为92.06%;系统集成业务收入全部19个项目客户,占系统集成业务未审收入比例为100%。项目组通过企查查逐家核查纳入核查范围的客户和经销商的关联方,与GQY视讯的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进行比对,确认是否存在GQY视讯与客户属于关联方的情形。项目组通过企查查逐家核查纳入核查范围的客户和经销商的关联方,与选取的GQY视讯的供应商的关联方进行比对,确认GQY视讯的客户和经销商与GQY视讯的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若存在关联方关系,则执行进一步核查程序,确认GQY 是否属于代理人,公司营业收入是否应当按照净额法核算,是否符合营业收入扣除范围。经核查,未发现异常。
我们选取本期应付账款贷方发生额大于50万的52家供应商,占当期采购额比例为90.23%;对于应付账款贷方发生额低于50万的供应商,随机选取5家。项目组通过企查查逐家核查所选取的57家供应商的关联方,与GQY视讯的董
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进行比对,确认是否存在GQY视讯与供应商属于关联方。项目组通过企查查逐家核查所选取的57家供应商的关联方,与选取的GQY视讯的客户和经销商的关联方进行比对,确认GQY视讯的供应商与GQY视讯的客户和经销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若存在关联方关系,则执行进一步核查程序,确认GQY 是否属于代理人,公司营业收入是否应当按照净额法核算,是否符合营业收入扣除范围。经核查,未发现异常。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营业收入真实、核算准确,营业收入扣除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通过执行了以上程序,已获取了相应的审计证据,未发现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存在重大错报。
二、根据相关公告,公司自2020年起新增系统集成业务,报告期内该业务收入为2,068.78万元,占总营业收入的15.62%,收入规模较上年下降65.33%;业务毛利率13.81%,较上年下降6.43个百分点。请补充说明公司系统集成业务最近两年主要的供应商以及采购具体情况、单项金额100万元以上销售项目具体情况,采购、销售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存在单一客户或者关联方重大依赖;本期收入规模、毛利率同比大幅下降的原因,订单获取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结合业务毛利率水平、净利润贡献等说明开展该业务的必要性,业务盈利模式是否稳定、可持续;结合合同签署以及资金、货物流转情况等说明相关销售是否真实、是否具备商业实质,该业务收入是否属于营业收入扣除项目;该业务采取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1)请补充说明公司系统集成业务最近两年主要的供应商以及采购具体情况、单项金额100万元以上销售项目具体情况,采购、销售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存在单一客户或者关联方重大依赖;
1、公司最近两年单项金额100万元以上销售项目对应的主要供应商及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年度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明细 | 采购金额 | 对应客户名称 | 对应销售项目名称 |
2020 | 河南广之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核心交换机、AC控制器、OLT等网络设备 | 6,000,000.00 | 河南晟智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市金水区教育局采购十六所学校智慧校园基础环境建设项目设备 |
2020 | 上海岳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主机设备D5P、摄像头AE-VC123T-ITS(2.1mm)、500G车载硬盘、设备连接线等 | 4,342,420.50 | 中移建设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 智慧巴士(一)、智慧巴士(二) |
2020 | 安徽圆杰科技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中学办公桌椅、班台等 | 4,300,000.00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 | 通许一高新校区教学设备采购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2020 | 郑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网络摄像机、录像机等设备 | 4,265,097.00 | 河南晟智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市金水区教育局采购十六所学校智慧校园基础环境建设项目设备 |
2020 | 郑州美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中学空调 | 3,066,960.00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 | 通许一高新校区教学设备采购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2020 | 纳协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主机设备D5P、摄像头AE-VC123T-ITS(2.1mm)、500G车载硬盘、设备连接线等 | 3,530,387.87 | 中移建设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 智慧巴士(一)、智慧巴士(二) |
2020 | 河南三才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智慧教室互动黑板、电脑、智慧云班牌等设备 | 3,200,000.00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 | 通许一高新校区教学设备采购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2020 | 河南龙珂科技有限公司 | 视频会议终端及云桌面等设备 | 2,846,709.00 | 河南晟智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信息大学教学条件升级改造 |
2020 | 河南省元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采集设备、智能分析系统、话单账单分析系统 | 2,749,591.60 | 河南晟智科技有限公司 | 太康县案情智能辅助平台建设项目 |
2020 | 河南省高校新技术有限公司 | 高考电子考场设备 | 2,531,318.00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 | 通许一高 |
2020 | 河南省高校新技术有限公司 | 考生身份验证终端 | 384,000.00 | 河南晟智科技有限公司 | 兰考县高考考场用品身份验证终端采购项目 |
2020 | 河南中冠科技有限公司 | 声音复核系统、入侵报警系统、专业通讯 | 2,170,112.13 | 河南晟智科技有限公司 | 大伾山摩崖大佛及石刻安全技术防范工程 |
年度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明细 | 采购金额 | 对应客户名称 | 对应销售项目名称 |
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等 | |||||
2020 | 河南翔飞智能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 录播设备、音响系统设备和装修 | 1,950,486.00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 | 通许一高新校区教学设备采购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2020 | 洛阳亿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精密空调、综合布线等 | 1,859,312.27 | 河南晟智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洛阳某部机房及会商室改造项目 |
2020 | 河南创景科技有限公司 | 数字化实验室 | 1,543,000.00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 | 通许一高新校区教学设备采购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2020 | 郑州人人节能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食堂餐厅设备等 | 1,450,000.00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 | 通许一高新校区教学设备采购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2020 | 郑州知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学生机、教师机等设备 | 1,150,000.00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 | 通许一高新校区教学设备采购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2020 | 广州市保伦电子有限公司 | 广播系统 | 1,064,272.00 | 河南晟智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市金水区教育局采购十六所学校智慧校园基础环境建设项目设备 |
小计 | 48,403,666.37 | ||||
2021 | 上海岳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交换机、光模块、IP网络解决方案实施 | 8,920,968.00 | 中移建设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 汽车城开放测试道路项目 |
2021 | 河南荟彼小星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 | 1,350,450.00 | 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开封市机要局中国移动WPS软件及笔记本电脑项目 |
2021 | 郑州开创科贸有限公司 | 笔记本电脑 | 3,083,535.00 | 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开封市机要局中国移动WPS软件及笔记本电脑项目 |
2021 | 上海岳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投影仪、监视器、摄像头、音响等 | 2,385,982.00 | 上海电信工程有限公司 | 军职教育在线学习室建设项目 |
2021 | 开封市科信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网关、交换机、机柜 | 1,235,471.00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 | 通许一高教学设备采购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小计 | 16,976,406.00 |
2、采购、销售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存在单一客户或者关联方重大依赖
公司系统集成业务的定价为按照成本+毛利的方式确定销售价格,公司内部对于系统集成业务设定的毛利率基本为10%左右,同时根据公司对于业务规模和战略需要适时调整。GQY视讯接洽一个新项目时,根据投标文件清单先向供应商初步询价,询价后GQY视讯根据该项目的竞争程度、复杂程度确定毛利率进而确定最终报价。报价后,如与客户达成初步一致,则由营销部发起销售合同申请单及盖章流程,依次由公司部门经理、上级领导、分管领导、法务审批、风控副总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签订销售合同。
定价程序审核流程:项目投标时,现场项目负责人先联系供应商进行询价,询价后将初步确定的合同价报送给所在区域总经理,所在区域总经理进行审批,区域总经理审批后报送给公司运营部,运营管理部根据公司副总经理确定的毛利率进行判断,如果超过该毛利率则直接进行审批通过,如未超过该毛利率,则由公司副总经理与区域总经理进行协商研判确定。
公司与客户、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异常的关联关系,均为独立经营的主体,均由合作双方按照市场规则独立做出定价,均为满足最终业主的需求,促成业务合作为最终目的。
综上, 采购、销售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单一客户或者关联方重大依赖。
(2)本期收入规模、毛利率同比大幅下降的原因,订单获取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结合业务毛利率水平、净利润贡献等说明开展该业务的必要性,业务盈利模式是否稳定、可持续
公司近两年系统集成收入对比分析表如下: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变动比例 |
收入金额(单位:元) | 20,687,808.66 | 59,667,537.64 | -65.33% |
业务毛利率水平 | 13.81% | 20.24% | -6.43% |
续:
项目 | 未审营业收入 | 审计调减 | 审定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 | 营业收入扣除后收入金额 |
系统集成收入 | 37,710,195.30 | 17,022,386.64 | 20,687,808.66 | 2,261,885.00 | 18,425,923.66 |
GQY视讯公司2021年度系统集成项目收入为20,687,808.66元,2020年度系统集成项目收入为59,667,537.64元,2021年度相比2020年度下降65.33%。收入下降主要由两方面导致,一是公司在系统集成业务操作规范程度不够,未能提供如项目内部沟通记录等项目实施过程相关资料,因此无法判断公司是否为主要责任人,按照谨慎性原则,以净额法确认收入,审计调减营业收入17,022,386.64元;二是2020年度公司承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的通许一高集成及维护项目25,728,258.74元,扣除其影响后剩余系统集成业务33,939,278.90元。除上述两项因素导致收入变动较大外,公司近两年内系统集成业务收入均稳定在2,000.00万元以上,已初步形成一定规模,公司订单获取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2021年度系统集成业务毛利率为13.81%;2020年度系统集成业务毛利率为20.24%,主要系2020年度通许一高系统集成业务毛利率为25.46%,扣除其影响后2020年系统集成业务平均毛利率为16.33%。公司系统集成业务主要从系统集成商的分包中获取,因系统集成项目为定制化产品,涉及材料种类繁多,且部分项目所需材料或者产品的具体参数较严苛,GQY视讯公司一般为取得项目后,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单独采购,单独采购量较小,采购成本较高,同时受系统集成业务的竞争程度影响,造成公司业务毛利率出现波动。
公司的系统集成业务旨在提供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领域一体化的解决方案,是基于传统大屏显示的业务、技术和服务衍生、扩展而来的信息化建设业务,该类项目中同样包含电子黑板、视频处理器、显示控制系统等显示类产品和服务,通过大屏幕显示系统拓展到行业应用的大数据分析与可视化展示领域,与传统大屏拼接显示系统业务具有较高的相关性和协同性,其相关技术及服务人员主要依靠公司原有员工的转化,并未新增公司的管理成本和人员成本,从业务毛利率水平来说其有助于公司净利润的提升,该业务模式稳定、可持续。
(3)结合合同签署以及资金、货物流转情况等说明相关销售是否真实、是否具备商业实质,该业务收入是否属于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的系统集成业务明细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是否为关联方 | 项目名称 | 销售内容 | 销售合同金额 | 信用账期 | 截止本函发出日的回款情况 |
1 | 中移建设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 否 | 汽车城开放测试道路项目 | 交换机、光模块、IP网络解决方案实施设备等 | 9,704,008.00 | 设备到货后四个月内,甲方付清合同全款 | 1,980,938.09 |
2 | 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否 | 开封市机要局中国移动WPS软件及笔记本电脑项目 | 软硬件设备采购及安装 | 4,926,748.00 | 客户项目整体进度完成40%并且本项目设备安装和调试完成40%,签署进度证明后15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30%;客户项目整体进度完成80%并且本项目设备安装和调试完成80%,签署进度证明后15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60%;客户项目整体全部安装和调试完毕验收后15工作日内付至总价款的80%;客户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15工作日内付至总价款的90%;余款分3年支付,服务期限届满1年、2年、3年且无质量问题时15工作日内付总价款的3%、3%、4%。 | 2,919,590.86 |
3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 | 否 | 通许高新校区教学设备采购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教学及相关设备采购及集成 | 3,383,294.60 | 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由甲方向乙方以如下方式及比例结算: 第一次:自项目验收合格日2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款项的30%给; 第二次:自项目验收合格日满12个月付合同总款项的20%; 第三次:自项目验收合格日满24个月付合同总款项的20%; 第四次:自项目验收合格日满36个月付合同总款项的15%; 第五次:自项目验收合格日满48个月付合同总款项的15%; | - |
4 | 上海电信工程有限公司 | 否 | 军职教育在线学习室建设项目 | 计算机、UPS、光模块等设备采购及安装 | 2,456,843.14 | 合同签订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合同验收交付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65%;在1年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将支付5%的尾款。 | 2,304,898.37 |
合计 | 20,470,893.74 | 7,205,427.32 |
上述系统集成业务中,客户邀请公司进行报价,根据客户邀请报价的技术参数信息,公司进行匹配并选择供应商进行报价,取得相关的授权及成本信息,公司加上的合理利润后向客户进行报价,公司取得订单后向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由公司派出项目人员进行施工方案制定及项目施工与管理,项目施工完成后向客户申请验收。关于付款:公司按照销售合同约定向客户收取相关货款。同时,公司根据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支付采购款。相关各方根据业务需求独立执行收付款。
关于货物流转:供应商备货完成后,同时客户项目现场满足进场条件后,公司要求供应商直发至客户项目现场,由公司工程人员进行验货签收。
公司在整个系统集成业务实施过程中,负责前期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产品选型及报价,项目施工过程中进行项目施工方案制定,项目施工及现场管理,施工完成后进行项目的验收及根据合同约定负责售后服务,系统集成业务具备商业实质,经年审会计师审计后的业务收入不存在其他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4)该业务采取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按照新收入准则规定,系统集成业务销售收入确认方法为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①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③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④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根据销售合同约定,系统集成业务销售收入确认时点:以购买方取得商品控制权(安装调试确认单或验收单)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收入确认方法和时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会计师核查意见:
1、了解与评价与销售收款有关的内控制度,并测试其执行的有效性;
2、了解与评价与采购付款相关的内控制度,并测试其运行是否有效;
3、检查系统集成业务相关的销售合同、安装调试单或验收单、回款单据、货物送货单等,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检查系统集成业务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和项目实施过程的文件,评价销售是否真实、是否具备商业实质;
5、对系统集成客户或项目业主单位实施访谈程序;
6、对公司销售负责人和采购负责人实施访谈程序。
基于执行的核查程序,我们认为GQY视讯系统集成业务不存在对单一客户或者关联方重大依赖;业务盈利模式稳定、可持续;相关销售真实、具备商业实质,该业务收入除已经披露的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外,无其他属于营业收入扣除项目;该业务采取的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根据年报,公司2019 至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分别为-1,946.76万元,357.69万元,-1,963.86万元;2022年一季度,公司扣非净利润为-892.37万元,同比下滑
30.87%,收入同比下滑43.68%。请结合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经营情况补充说明公司业绩持续下滑、持续亏损的主要原因,相关不利因素是否仍将持续,分析说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采取何种措施改善盈利能力。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就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的判断过程以及结论
回复:
(1)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经营情况补充说明公司业绩持续下滑、持续亏损的主要原因,相关不利因素是否仍将持续
公司近三年收入及扣非净利润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营业收入 | 132,452,140.20 | 179,632,394.34 | 86,573,640.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9,638,616.86 | 3,576,886.48 | -19,467,558.55 |
公司2020年因确认通许一高项目营业收入2,572.83万元;河南省开封市基层社会治理“一中心四平台”建设项目营业收入1,984.46万元,合计4,557.29万元,导致2020年营业收入高于2019年度、2021年度;扣除其影响后,2021年度与2020年度营业收入基本持平,同时高于2019年度。公司近三年扣非净利润波动较大,持续亏损主要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业务开展情况不及预期,导致公司业务规模不能支撑运营费用支出导致。公司将通过加强销售管理,积极开拓市场,降低运营费用来改善盈利状况。截止2022年4月末,公司在手订单20,131.97万元,订单获取逐步增加,业务规模较小情况将得到改善。
(2)分析说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
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1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12,573.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91,267.18万元,负债总额为9,833.1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73%,流动比率为1011.68%,速动比率为910.37%,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70,245.34万元,公司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以及拥有充足的流动资金。
2、在手订单
截止2022年4月29日,公司在手订单为20,131.97万元。
综上,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将采取何种措施改善盈利能力
为了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公司拟在2022年度采取以下措施:1、积极开拓销售渠道,挖掘重大项目,提高销售收入增长;2、积极与各原材料厂家谈判,争取更低的成本和资源储备,保证供应链的成本稳定可控;3、制定合理的费用控制标准,严格实行与收入相匹配的年度费用预算管理,控制费用占比;4、优化人员结构,匹配公司业务模式,助推业绩增长。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要财务数据以及截止2022年4月末公司在手订单情况,尤其公司资产结构较为稳健,资产负债率处于较低水平,公司的流动比例、速动比例都处于较高水平,公司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及相对充足的现金储备。公
司具备相对稳定的业务和稳健的资产结构。因此,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不确定性。
四、分季度财务数据显示,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1,716.89万元,占全年的12.96%;第四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入1.29亿元,而前三季度合计净流出1.70亿元。
(1)请补充列示第四季度单项金额100万元以上的销售明细情况,说明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低的原因、是否符合公司或者行业一贯特征,是否表明公司订单获取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回复:
第四季度单项金额100万元以上的销售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序号 | 业主单位 | 项目名称 | 业务分类 | 收入金额 |
1 | 北京汇恒融信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移动 | 大屏 | 5,094,632.68 |
2 | 大理白族自治州森林消防支队 | 大理白族自治州森林消防支队指挥中心建设和电视会议室建设项目 | 大屏 | 4,318,584.07 |
3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 | 通许高新校区教学设备采购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系统集成 | 2,994,066.02 |
4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 指挥中心建设 | 大屏 | 2,920,176.99 |
5 | 黑龙江泛讯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全省电力集团运监中心升级 | 大屏 | 2,826,548.67 |
6 | 南京赛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南京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区科创中心项目 | 大屏 | 1,949,362.83 |
7 | 宁波时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常州电力局调度中心 | 大屏 | 1,734,513.27 |
8 |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 2020年度交管局改造项目 | 大屏 | 1,731,467.55 |
9 | 安徽中科新辰技术有限公司 | 淮南市公安局情指中心LED大屏改造 | 大屏 | 1,543,157.53 |
10 | 江苏弗拉伊戈自动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大连地铁3号线信号改造工程 | 大屏 | 1,486,725.67 |
11 | 甘肃省张掖市森林消防支队 | 张掖市森林消防支队指挥中心建设采购项目 | 大屏 | 1,442,477.88 |
12 | 北京汇恒融信科技有限公司 | 乌东煤矿生产调度指挥中心 | 大屏 | 1,407,684.42 |
合计 | 29,449,397.58 |
公司第四季度实现未审销售收入4,898.96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结果,公司在第四季度冲减收入3,182.07万元,造成第四季度披露收入金额为1,716.89万元。公司2018年—2020年第四季度实现销售收入列示如下:
单位:元
期间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第四季度收入 | 84,078,378.47 | 25,019,862.88 | 44,016,633.88 |
全年营业收入 | 179,632,394.34 | 86,573,640.69 | 148,415,536.54 |
占全年营业收入比重 | 46.81% | 28.90% | 29.66% |
注:计算2018年全年营业收入时,剔除公司出售宁波市环城西路88号房产确认收入5,202.71万元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收入确认政策的原则确认收入,受项目执行进度的影响,第四季度销售收入会出现波动,符合公司一贯特征,公司订单获取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请结合各季度现金流量收支情况说明前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净流出而四季度集中流回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销售、采购现金收支时点是否符合协议约定、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回复:
各季度现金流量收支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合计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5,455,161.28 | 33,220,304.34 | 26,881,997.39 | 50,864,382.32 | 136,421,845.33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18,028.07 | 793,926.80 | 4,069,785.18 | 110,548,111.02 | 117,329,851.0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466,231.58 | 34,014,246.01 | 31,805,498.75 | 161,388,273.77 | 254,674,250.1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5,846,937.30 | 22,033,797.91 | 28,336,092.72 | 27,727,670.85 | 123,944,498.78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561,360.50 | 8,899,308.89 | 9,990,753.30 | 10,276,427.60 | 43,727,850.29 |
1、第四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前三季度高的原因2021年度,公司第四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5,086.44万元,较前三季度平均流量2,851.92万元增加78.35%,主要系公司第四季度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除正常催收外,还通过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加强经营活动中应收款项的回收工作,积极推动业务回款。公司第四季度收款50万以上的客户的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客户 | 金 额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安徽中科新辰技术有限公司 | 811,085.4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北京航天长峰科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 2,400,000.0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北京汇恒融信科技有限公司 | 3,533,115.67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 2,280,550.0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大理白族自治州森林消防支队 | 3,904,000.0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富本(厦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哈尔滨大华伟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881,000.0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浩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00,000.0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河南晟智科技有限公司 | 12,829,309.5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河南恒广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821,904.0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黑魔方(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576,000.0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湖南捷亿信科技有限公司 | 660,000.0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江苏弗拉伊戈自动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644,000.0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开封百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 779,100.0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辽宁傲联通信息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南昌文华科技有限公司 | 663,000.0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宁波国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一分公司 | 899,800.0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山东信易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686,000.0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上海汉澄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 1,080,000.0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易创河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553,075.0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张掖市森林消防支队 | 1,304,000.0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浙江信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3,733,800.0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浙江远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840,650.0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797,016.0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中荣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553,000.00 |
合计 | 43,830,405.57 |
2、第四季度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前三季度高的原因第四季度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大幅增加,主要系收到河南金恒辉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退回定金1,000.00万元;收到和平电子(深圳)有限公司退回专项资金9,508.80万元的财务资助款项,共计10,508.80万。
3、第四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前三季度低的原因
第四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前三季度低的原因主要系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金额较大。主要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制单日期 | 摘要 | 金额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21年3月 | 付东莞市中麒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货款 | 9,150,000.0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21年1月 | 付东莞市中麒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货款 | 5,156,489.0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21年3月 | 付河南广之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货款 | 4,800,000.0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21年1月 | 付东莞市中麒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货款 | 4,350,000.0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21年2月 | 付上海岳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货款 | 2,997,319.9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21年1月 | 付河南中冠科技有限公司货款 | 2,170,112.1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21年3月 | 付江苏创思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货款 | 1,634,500.0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21年1月 | 付郑州开创科贸有限公司货款 | 1,541,767.5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21年1月 | 付郑州开创科贸有限公司货款 | 1,541,767.5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21年2月 | 付安徽远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货款 | 1,465,010.4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21年1月 | 付河南荟彼小星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货款 | 1,309,936.5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21年1月 | 付宁波保税区东基工贸有限公司货款 | 786,483.0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6,903,385.9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21年2月 | 付和平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款【2021年2月23日起不超过9个月】 | 95,088,000.0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合计 | 95,088,000.00 |
其中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变动金额较大,主要系根据GQY视讯与和平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简称“和平电子”)、王晖、陈健签署的《借款合同》、《保证合同》以及《股权质押协议》,以及与和平电子、王晖、陈健、深圳市华荣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合作备忘录》,GQY视讯提供和平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款9,508.80万元,专项用于和平电子投资事项。该款项于2021年第四季度已全额收回。
4、公司销售、采购现金收支时点是否符合协议约定、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公司的项目的最终用户主要集中于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政企客户项目工程,恶意拖欠款项的可能性较小。但由于销售模式不同,部分经销项目
较大,最终用户内部审批流程较为复杂,验收及付款周期较长。客户为减小资金压力,部分采取“背靠背”方式向公司进行付款。但公司签署“背靠背”合同前,会充分评估最终用户的信用状况及付款可能性,以及项目建设周期、主要资金来源等,要求最终用户仅限于军方、政府或事业单位等有较高信用保证的单位,最大限度的控制回款风险,公司销售、采购现金收支时点符合协议约定、符合行业惯例。
会计师核查意见:
1、对第四季度所有项目收入,实施截止测试,核对安装调试单或验收单、出库单等记录,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2、获取2022年1—3月份物料出库记录,与2021年确认收入项目比对分析,查验期后是否仍然存在大额异常领料情况;
3、2021年确认收入项目的安装调试单与出入库记录、访谈情况比对分析;
4、抽查核对银行对账单与银行日记账资金收支以及查看对应的协议和结算条款,并分析异常原因,确认现金流分类是否正确。
基于执行的核查程序,我们认为GQY视讯第四季度收入确认准确,第四季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收支不存在重大异常。
五、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34亿元,占本期营业收入的
100.81%,其中账龄1年以内的款项余额8,146.07万元,占本期营业收入的
61.50%;账龄1年以上的款项5,206.70万元,占全部应收账款余额的38.99%。期末坏账准备余额2,717.05万元,计提比例20.35%。
(1)请分别列示公司系统集成业务、智能显示整体解决方案业务前五名客户应收账款明细情况,说明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的原因、合理性,公司长账龄款项占比较高的原因、合理性,公司是否存在通过采用激进的赊销政策扩大销售规模、或故意向不具备支付能力的客户进行销售、不当确认收入以规避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问题
回复: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系统集成业务、智能显示整体解决方案业务
的前五名客户应收账款明细及应收账款余额及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 当期营业收入 | 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 |
总额 | 133,527,655.02 | 132,452,140.20 | 100.81 |
1.智能显示整体解决方案大屏拼接业务 | 94,997,451.33 | 107,321,722.42 | 88.52 |
其中:北京汇恒融信科技有限公司 | 5,928,980.04 | 12,274,953.12 | 48.30 |
宁波国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一分公司 | 3,376,800.00 | 4,398,230.09 | 76.78 |
江苏弗拉伊戈自动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3,239,648.00 | 7,160,177.00 | 45.25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 3,299,800.00 | 2,920,176.99 | 113.00 |
浙江信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800,350.00 | 0.00 | / |
2.系统集成业务 | 38,530,203.69 | 20,687,808.66 | 186.25 |
其中:中移建设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 13,393,561.66 | 8,587,617.70 | 155.96 |
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2,007,157.14 | 4,359,953.98 | 46.04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 | 3,383,294.60 | 2,994,066.02 | 113.00 |
河南晟智科技有限公司 | 17,006,124.71 | 2,225,978.59 | 763.98 |
上海电信工程有限公司 | 2,334,000.98 | 2,174,197.46 | 107.35 |
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00.81%,对比同行业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威创股份 | 艾比森 | GQY视讯 |
应收账款余额 | 185,819,083.92 | 573,466,299.82 | 133,527,655.02 |
营业收入 | 688,643,272.31 | 2,328,147,853.05 | 132,452,140.20 |
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 | 26.98 | 24.63 | 100.81 |
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处于较高水平,主要原因系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规模远超本公司,且公司在2021年内营业收入同比出现下降所致。
应收账款账龄1年以上的款项5,206.70万元,占全部应收账款余额的
38.99%,应收账款账龄较长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是近两年由于新冠疫情影响,各类单位的资金普遍比较紧张,对公司的应收账款回收产生了不利影响;二是公司的项目主要集中于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政企客户项目工程,恶意拖欠款项的可能性较小,但客户资金拨付流程复杂、进展缓慢等方面原因导致回款期延长。公司不存在通过采用激进的赊销政策扩大销售规模、或故意向不具备支付能力的客户进行销售、不当确认收入以规避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问题。
(2)请说明截至本函发出日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等说明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是否恰当
回复:
1、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明细表及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期末坏账准备计提分类 | 经营情况 | 截至期末应收账款(100万以上) | 账龄 | 2022年1-4月期后回款情况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结算的原因 | |||||
1年以内 | 1至2年 | 2至3年 | 3至4年 | 4至5年 | 5年以上 | |||||||
1 | 河南晟智科技有限公司 | 账龄组合 | 存续 | 17,006,124.71 | 15,058,604.66 | 1,947,520.05 | - | - | - | - | 3,873,275.87 | 在协议约定的账期内 |
2 | 中移建设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 账龄组合 | 存续 | 13,393,561.66 | 9,556,205.56 | 3,837,356.10 | - | - | - | - | 5,484,168.27 | 在协议约定的账期内 |
3 | 北京汇恒融信科技有限公司 | 账龄组合 | 存续 | 5,928,980.04 | 5,928,980.04 | - | - | - | - | - | 1,514,000.00 | 在协议约定的账期内 |
4 | 宁波国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一分公司 | 账龄组合 | 存续 | 3,376,800.00 | 3,376,800.00 | - | - | - | - | - | 220,200.00 | 在协议约定的账期内 |
5 | 江苏弗拉伊戈自动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账龄组合 | 存续 | 3,239,648.00 | 3,239,648.00 | - | - | - | - | - | 1,756,500.00 | 在协议约定的账期内 |
6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 | 账龄组合 | 存续 | 3,383,294.60 | 3,383,294.60 | - | - | - | - | - | - | 存在合同纠纷,已立案开庭一次 |
7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 账龄组合 | 存续 | 3,299,800.00 | 3,299,800.00 | - | - | - | - | - | 1,846,600.00 | 在协议约定的账期内 |
8 | 浙江信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账龄组合 | 存续 | 2,800,350.00 | - | - | 2,800,350.00 | - | - | - | - | 在协议约定的账期内 |
9 | 安徽迅晖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账龄组合 | 存续 | 2,456,302.41 | 2,456,302.41 | - | - | - | - | - | 62,800.00 | 在协议约定的账期内 |
10 | 上海电信工程有限公司 | 账龄组合 | 存续 | 2,334,000.98 | 2,334,000.98 | - | - | - | - | - | 2,304,898.37 | 在协议约定的账期内 |
11 | 郑州正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账龄组合 | 存续 | 2,256,000.00 | - | 2,256,000.00 | - | - | - | - | - | 已达成和解协议 |
序号 | 客户名称 | 期末坏账准备计提分类 | 经营情况 | 截至期末应收账款(100万以上) | 账龄 | 2022年1-4月期后回款情况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结算的原因 | |||||
1年以内 | 1至2年 | 2至3年 | 3至4年 | 4至5年 | 5年以上 | |||||||
12 | 浙江华安技术有限公司 | 账龄组合 | 存续 | 2,238,392.87 | 364,000.00 | 1,260,000.00 | 364,000.00 | 250,392.87 | - | - | 400,000.00 | 在协议约定的账期内 |
13 | 浙江米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账龄组合 | 存续 | 1,349,997.35 | 1,349,997.35 | - | - | - | - | - | 503,100.00 | 在协议约定的账期内 |
14 | 尉氏县公安局 | 账龄组合 | 存续 | 1,967,045.30 | 1,967,045.30 | - | - | - | - | - | - | 在协议约定的账期内 |
15 | 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账龄组合 | 存续 | 2,007,157.14 | 2,007,157.14 | - | - | - | - | - | - | 在协议约定的账期内 |
16 | 南京赛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账龄组合 | 存续 | 1,979,908.50 | 1,979,908.50 | - | - | - | - | - | 1,979,908.50 | 在协议约定的账期内 |
17 | 黑龙江泛讯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账龄组合 | 存续 | 1,916,400.00 | 1,916,400.00 | - | - | - | - | - | - | 在协议约定的账期内 |
18 | 浙江飞佛科技有限公司 | 账龄组合 | 存续 | 1,900,000.00 | - | 1,900,000.00 | - | - | - | - | - | 在协议约定的账期内 |
19 | 湖南捷亿信科技有限公司 | 账龄组合 | 存续 | 1,440,000.00 | 1,440,000.00 | - | - | - | - | - | 100,000.00 | 在协议约定的账期内 |
20 | 开封市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保障中心 | 账龄组合 | 存续 | 1,524,377.50 | - | 1,512,977.50 | 11,400.00 | - | - | - | - | 在协议约定的账期内 |
21 | 思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账龄组合 | 存续 | 1,509,543.00 | - | - | - | 1,509,543.00 | - | - | - | 在协议约定的账期内 |
22 | 郑州华商科技有限公司 | 账龄组合 | 存续 | 1,400,000.00 | 1,400,000.00 | - | - | - | - | - | 32,791.50 | 在协议约定的账期内 |
序号 | 客户名称 | 期末坏账准备计提分类 | 经营情况 | 截至期末应收账款(100万以上) | 账龄 | 2022年1-4月期后回款情况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结算的原因 | |||||
1年以内 | 1至2年 | 2至3年 | 3至4年 | 4至5年 | 5年以上 | |||||||
23 | 武汉合源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 账龄组合 | 存续 | 1,395,230.77 | - | - | - | 1,395,230.77 | - | - | - | 在协议约定的账期内 |
24 | 青岛晟之荣电子有限公司 | 账龄组合 | 存续 | 1,230,000.00 | - | - | - | - | - | 1,230,000.00 | - | 存在合同纠纷,已胜诉催收中 |
25 | 宁波时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账龄组合 | 存续 | 1,154,867.25 | 1,154,867.25 | - | - | - | - | - | 在协议约定的账期内 | |
26 | 安徽中科新辰技术有限公司 | 账龄组合 | 存续 | 1,061,345.56 | 1,061,345.56 | - | - | - | - | - | 1,061,345.56 | 在协议约定的账期内 |
27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电务段 | 账龄组合 | 存续 | 1,050,000.00 | 1,050,000.00 | - | - | - | - | - | - | 在协议约定的账期内 |
28 | 上海云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账龄组合 | 存续 | 1,040,000.00 | 1,040,000.00 | - | - | - | - | - | 1,040,000.00 | 在协议约定的账期内 |
29 | 富本(厦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账龄组合 | 存续 | 1,411,213.79 | 881,636.51 | 151,577.28 | - | 378,000.00 | - | - | 620,960.00 | 在协议约定的账期内 |
合计 | 87,050,341.43 | 65,091,126.61 | 14,020,298.18 | 3,175,750.00 | 3,533,166.64 | - | 1,230,000.00 | 22,800,548.07 |
2、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账龄 | GQY视讯 | 占比 | 威创股份 | 占比 | 艾比森 | 占比 |
0月至6个月 | 49,168,103.42 | 61.02% | 112,339,545.44 | 60.46% | 399,523,524.28 | 69.67% |
6个月至1年 | 32,292,552.48 | |||||
1-2年 | 20,166,614.62 | 15.10% | 6,818,627.52 | 3.67% | 59,933,268.09 | 10.45% |
2-3年 | 5,761,525.20 | 4.31% | 19,344,474.79 | 10.41% | 58,612,599.42 | 10.22% |
3-4年 | 7,503,814.44 | 5.62% | 17,675,140.59 | 9.51% | 18,591,651.72 | 3.24% |
4-5年 | 108,848.37 | 0.08% | 23,437,503.17 | 12.61% | 28,338,590.64 | 4.94% |
5年以上 | 18,526,196.49 | 13.87% | 6,203,792.41 | 3.34% | 8,466,665.67 | 1.48% |
小计 | 133,527,655.02 | 100.00% | 185,819,083.92 | 100.00% | 573,466,299.82 | 100.00% |
减:坏账准备 | 27,170,546.21 | 38,715,284.19 | 102,539,339.14 | |||
合计 | 106,357,108.81 | 147,103,799.73 | 470,926,960.68 | |||
坏账计提比例 | 20.35% | 20.83% | 17.88% |
公司2021年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当在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一般客户款项组合 | 合并范围外的应收账款 | |
其中:账龄组合 | 参考应收款项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坏账准备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账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预计预期损失 |
公司结合历史款项收回率,运用迁徒法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低于原坏账计提比例,考虑到公司客户质量以及信用状况与往年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基于谨慎性和前后一致性原则,公司采用原账龄分析法下的计提比例作为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0-6个月 | - |
6个月-1年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20.00 |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3-4年 | 50.00 |
4-5年 | 100.00 |
5年以上 | 100.00 |
综上,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坏账准备计提与同行业不存在重大差异,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恰当。
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以上事项,我们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及评价应收款项减值有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复核管理层对于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划分标准是否适当,重新计算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复核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的准确性;
3、抽样检查应收账款本期发生额;
4、向客户函证相关事项,包括收入金额、应收账款余额等;
5、检查重要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复核管理层关于应收账款可收回性的判断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6、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资料,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分析;
基于执行的核查程序,我们认为公司无不当确认收入的情形,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坏账准备计提与同行业不存在重大差异,计提充分、恰当的。
六、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7,119.98万元,较期初增长67.42%,公司称主要系在手订单备货增加所致;其中发出商品余额2,188.90万元,较期初增长136.35%。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1,054.80万元,计提比例14.81%,主要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减值。
(1)请补充说明公司发出商品的具体内容、交易背景、交易对手方、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方,本期发出商品大幅增长的原因,截至本函发出日的期后销售实现情况,期末未计提跌价准备的合理性
回复: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按项目100万以上发出商品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交易内容 (货物品名) | 金额 | 是否 关联方 | 至发函日销售情况 |
1 | 山东孚名控制设备有限公司 | 内蒙古久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100万吨乙二醇项目 152中央控制室大厅、调度室显示系统 | DLP | 8,597,193.83 | 否 | 否 |
2 | 安徽中科新辰技术有限公司 | 宣城市公安局智慧警务指挥平台升级改建项目 | LED | 2,945,847.65 | 否 | 是 |
3 | 重庆康视博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市交通开投集团城市大脑交通指挥智慧大屏幕建设项目 | LED | 2,342,221.24 | 否 | 是 |
4 | 海南白马广告媒体投资有限公司 | 海南白马广告媒体投资有限公司户外LCD广告机项目 | LCD | 2,020,566.30 | 否 | 否 |
5 | 国家移民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 | 国家移民管理局机关白桥大街办公区大会议室改造(信息化升级)采购项目 | LED | 1,633,376.04 | 否 | 否 |
合计 | 17,539,205.06 |
本期发出商品大幅增加主要受内蒙古久泰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影响,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生产并安装,因项目部分零部件未安装完毕,货物目前存在于项目地,因此将该批存货列示为发出商品,该项目发出商品金额为859.72万元。公司严格按照会计政策,已发货尚未经客户验收项目均计入“发出商品”科目核算。
公司发出商品均有对应项目为执行销售合同而持有,不会形成长期积压的库存。公司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发出商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我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可以确定可变现净值不低于账面价值。因此,无需计提跌价准备。
(2)公司库存商品期初、期末余额仅435.11万元、469.89万元,但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达76.50%、92.60%。请补充说明库存商品的具体内容、型号、库龄、发生减值的主要原因,结合公司业务开展模式、商品的产销周期等说明库存商品余额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公司收入规模是否匹配,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回复:
报告期末库存商品的构成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序号 | 品名 | 数量 | 金额 | 跌价准备 | 库龄 | 减值原因 |
1 | T-ROBOT_WP_C | 75 | 2,628,205.50 | 2,628,205.50 | 2年以上 | 公司业务转型,不从事于机器人业务,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
2 | T-ROBOT_CT(防恐车) | 11 | 387,708.64 | 387,708.64 | 2年以上 | |
3 | 三湘银行机器人(成品-黄色) | 1 | 66,757.81 | 66,757.81 | 2年以上 | |
4 | 民生银行机器人(成品-标准色) | 2 | 133,515.62 | 133,515.62 | 2年以上 | |
5 | 浪潮银行机器人(成品-蓝色) | 1 | 66,757.81 | 66,757.81 | 2年以上 | |
6 | A2版银行机器人 (成品-标准色) | 2 | 133,515.62 | 133,515.62 | 2年以上 | |
7 | A2版银行机器人(成品-标准色,含指纹身份识别) | 2 | 133,515.62 | 133,515.62 | 2年以上 | |
8 | A3版银行机器人 (成品-石英灰、有打印机) | 3 | 200,273.43 | 200,273.43 | 2年以上 | |
9 | 双臂双目10.6寸屏银行机器人 (成品-A3+定制版) | 4 | 267,031.24 | 267,031.24 | 2年以上 | |
10 | A4版银行机器人(成品-标准色) | 5 | 333,789.05 | 333,789.05 | 2年以上 | |
11 | 网络摄像机 | 853 | 253,483.20 | - | 1年以内 | / |
12 | 智能球型摄像机 | 20 | 31,592.92 | - | 1年以内 | |
13 | 硬盘录像机 | 117 | 62,711.50 | - | 1年以内 | |
合计 | 4,698,857.96 | 4,351,070.34 |
公司销售模式为以销定产,即根据销售订单进行采购及生产组装测试,并在项目现场安装调试,不存在常规库存商品,因此库存商品余额较低,库存商品与
收入规模匹配。由于公司业务转型,不从事于机器人业务。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全额计提与该业务相关存货的跌价准备,因此导致库存商品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较高。综上,公司不存在常规库存商品的滞销的情况,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合理、充分。
(3)请补充说明公司在手订单的具体情况、执行周期、对应的备货内容、规模,本期收入大幅下滑、存货余额却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回复:
截止2021年末,公司在手订单情况如下:
单位:元
备货内容 | 合同数量 | 在手订单合同金额(不含税) |
LED | 18 | 25,222,156.05 |
DLP | 5 | 14,376,106.19 |
LCD | 4 | 2,630,663.72 |
集成 | 2 | 16,451,327.43 |
编码器等其他 | 3 | 197,876.11 |
总计 | 32 | 58,878,129.50 |
公司项目执行期如符合安装条件,公司产品的安装周期一般在7-30天,但是其受业主单位现场实施环境影响较大,加之新冠疫情的反复,项目实施周期会拉长。
公司存货目前主要为LED小间距等大屏幕拼接相关产品存货,此类存货由期初数291.81万元增至期末3,280.26万元,公司目前LED产品备货主要为P1.2\P1.5\P0.9等型号产品,属于公司主流销售产品,积压可能性较低,同时因LED产品2021年度受芯片风波影响,上游原材料产业价格波动较大,为了平抑其对公司成本的影响,公司与东莞市中麒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和江苏创思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等LED厂家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依据公司在手订单加上部分订单预测情况,进行小间距LED模组相关产品的备货,导致原材料库存增加较多。
(4)请结合各类存货具体内容、库龄结构、备货用途、期末可变现净值等说明存货结构与公司业务模式是否匹配,是否存在大量积压、过时的情形,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恰当
回复: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如下:
单位:元
存货 | 期末金额 | 库龄 | ||
1年之内 | 1至2年 | 2年以上 | ||
一、存货账面余额 | 71,199,764.81 | 43,497,826.48 | 17,153,891.62 | 10,548,046.71 |
原材料 | 42,774,073.20 | 24,310,223.06 | 12,266,873.77 | 6,196,976.37 |
发出商品 | 21,888,997.28 | 18,714,875.44 | 3,174,121.84 | - |
库存商品 | 4,698,857.96 | 347,787.62 | - | 4,351,070.34 |
在产品 | 50,208.61 | 50,208.61 | - | - |
自制半成品 | 1,787,627.76 | 74,731.75 | 1,712,896.01 | - |
二、存货跌价准备 | 10,548,046.71 | - | 10,548,046.71 | |
三、存货账面价值 | 60,651,718.10 | 43,497,826.48 | 17,153,891.62 | - |
2021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7,119.98 万元,其中涉及LED产品的存货3,280.26 万元,涉及除LED外的DLP及LPD产品及附属售后配件等存货2,318.39万元,其它类的1,521.33 万元。
原材料中LED的产品是公司大屏幕拼接业务的产品,通用性较强,因此备货较多;库存商品中 DLP及LPD的产品存货,其中859.72万元属于内蒙古久泰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该项目将于2022年达到收入确认标准;除此之外的属于常规备货及为前期DLP以后的售后维护所必备的配件。公司的存货以大屏类库存为主,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大屏幕拼装显示系统业务仍是公司发展的主要业务,并不会存在大量积压之情况。
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计提比例(%) | |
GQY视讯 | 71,199,764.81 | 10,548,046.71 | 60,651,718.10 | 14.81 |
威创股份 | 134,289,192.81 | 27,177,655.03 | 107,111,537.78 | 20.24 |
艾比森 | 601,636,945.90 | 20,505,420.55 | 581,131,525.35 | 3.41 |
公司2021年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处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中等水平。
公司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
整存货跌价准备。需要经过加工的原材料、半成品、在产品等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公司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同时,公司根据产品的市场销售情况和更新换代情况,对于库龄超过2年的存货,基于谨慎的原则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综上,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要求,期末对存货进行了全面的盘点,结合盘点情况,会同生产部门、研发技术部门及财务部门对各类存货状况进行分析,并进行了全面的减值测试,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充分、恰当的。
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以上事项,我们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与存货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
2、询问公司管理层,了解期末存货大幅增长的原因,并结合各类产品的产销存情况、产品季节性及公司的经营情况分析其合理性;
3、对存货实施监盘程序。盘点过程中,除清点存货的数量外,现场观察产品的存储环境及存储条件,判断是否存在明显不合理的储存行为;观察存货的摆放情况,观察存货是否存在明显的残次、破损、变质情况;核对货物名牌数量、规格、批号等信息是否与盘点表一致;观察存货管理员对存货的熟悉程度等,并核对账账、账实是否一致;
监盘情况如下:
单位:元
存货类型 | 期末存货余额 | 监盘金额 | 监盘比例 | 备注 |
原材料
原材料 | 42,774,073.20 | 42,774,073.20 | 100.00% | - |
发出商品
发出商品 | 21,888,997.28 | - | - | 发出商品已通过函证和替代测试确认 |
库存商品 | 4,698,857.96 | 4,698,857.96 | 100.00% | - |
半成品
半成品 | 1,787,627.76 | 1,787,627.76 | 100.00% | - |
在产品
在产品 | 50,208.61 | 50,208.61 | 100.00% | - |
合计
合计 | 71,199,764.81 | 49,310,767.53 | 69.26% | - |
对发出商品实施函证,确认其真实性,报告期发函、回函及替代测试情况如下:
单位:元
发出商品未审金额 | 发函金额 | 发函比例 | 回函确认金额 | 通过替代测试确认金额 | 回函确认加替代测试确认金额占发函比例 |
12,673,052.26
12,673,052.26 | 10,934,280.02 | 86.28% | 3,632,184.88 | 9,040,867.38 | 100.00% |
续:
发出商品未审金额 | 审计调整 | 发出商品审定金额 | 备注 |
12,673,052.26 | 9,215,945.02 | 21,888,997.28 | 注1 |
注1:本期发出商品审计调整主要受内蒙古久泰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影响,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生产并安装,因项目部分零部件未安装完毕,货物目前存在于项目地,因此将该批存货列示为发出商品,该项目发出商品金额为859.72万元。公司严格按照会计政策,已发货尚未经客户验收项目均计入“发出商品”科目核算。
4、了解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并查询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政策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比例,分析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5、获取公司存货库龄表、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表,结合盘点情况,评估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6、对比公司与同行业公司存货周转率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并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存货的结转情况,评估存货增长的合理性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恰当;公司存货账面价值是真实、准确。
七、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账面余额1,021.04万元。请补充说明预付款项的交易背景、采购用途、交易对手方及其基本信息、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方、进行大额预付的必要性及合理性、期后结转情况,是否实质构成财务资助或资金占用。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公司2021年末主要的预付账款明细如下: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 采购用途 | 是否为关联方 | 期后结转 情况 |
江苏创思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 8,022,861.06 | 78.58 | LED模组 | 否 | - |
重庆溢哲渝科技有限公司 | 225,180.00 | 2.21 | LED显示屏 | 否 | 225,180.00 |
钧洪科技(辽宁)有限公司 | 198,056.00 | 1.94 | 会议和音响等设备的安装调试 | 否 | - |
上海勒矽迪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167,736.02 | 1.64 | 矩阵、DVI分配器等配件 | 否 | - |
河南讯迈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36,500.00 | 1.34 | LED显示屏 | 否 | - |
合计 | 8,750,333.08 | 85.71 |
上述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 注册资金 | 经营范围 | 主要股东 |
江苏创思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 5,000万元 | 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物联网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 石耀忠4,000万元;常熟市智慧城市显示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1,000万元 |
单位名称 | 注册资金 | 经营范围 | 主要股东 |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
重庆溢哲渝科技有限公司 | 35,000万元 |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用口罩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数字家庭产品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 拓尚实业(重庆)有限公司35,000万元 |
钧洪科技(辽宁)有限公司 | 3,300万元 | LED产品、液晶拼接屏、大屏幕电子显示系统制造、研发、安装、销售、调试、维护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及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电子设备安装;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气象器材、环保监测器材、通讯器材、消防器材、音响视频设备、办公用品、高低压配电设备、建筑装饰材料、家用电器、家具批发、零售及售后服务;网站设计;平面设计;设计、制作、 | 程玉琢1,000万元;戴建民1,000万元;丁正坤1,000万元;曲秀华300万元 |
单位名称 | 注册资金 | 经营范围 | 主要股东 |
发布代理各类广告业务;灯箱、牌匾制作;展览展示服务;实用美术;标识标牌设计、销售;钢结构框架生产、安装、销售;建筑智能化工程、防雷工程、消防工程、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工程、计算机机房工程、电力工程、建筑装潢装饰工程设计、施工。 | |||
上海勒矽迪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50万元 | 数码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销售数码产品、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通信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日用百货。 | 朱丽华49.5万元;曹志华0.5万元 |
河南讯迈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001万元 | 电子产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通信工程设计与施工;网络工程施工;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与施工;计算机系统集成;批发零售:LED显示屏、通信设备、电子产品、机电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教学设备、办公用品、标识标牌;会议会展服务。 | 孔令华1,001万元 |
江苏创思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实控人为石耀忠,其控制的同类型企业最早成立于2002年,公司产品质量较高,实力较强。公司与江苏创思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创思特”)在2021年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其以有竞争力的价格向公司供应LED显示屏产品。因2021年度芯片及相关行业原材料价格上涨剧烈,根据江苏创思特调价通知和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为了锁定材料价格保持公司LED相关产品价格稳定,因此公司向江苏创思特支付预付货款,根据公司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提货,公司目前尚未全部提货。公司向江苏创思特的预付款项是必要、合理的,能够保证公司的产品成本不出现剧烈波动,不属于财务资助和资金占用。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针对预付款本期执行了函证、查询合作协议、调价通知单、企查查
查询关联方和工商注册信息等程序,我们认为除GQY视讯2021年审计报告中已经披露的关联方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关联方,进行大额预付有其必要性及合理性,不构成财务资助或资金占用。
八、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1,347.80万元,包括“往来款”、“其他”等明细项目,账龄3年以上款项的占74.92%,期末坏账准备余额为1,042.64万元。此外,现金流量表项目显示,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往来款”474.08万元、收到“退回专项资金”9,508.80万元、收到“退回定金”1,000.00万元;“支付专项资金”9,508.80万元、支付“企业间往来”391.81万元。请补充说明前述其他应收款余额及现金流入流出的交易背景、交易对手方及其基本信息、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方,相关交易或往来发生的必要性、商业实质,公司支付相关资金的实际去向、用途,款项长期挂账未收回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采取的催收、追偿措施,是否存在违规财务资助、资金占用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1)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 | 3,304,453.40 | 3,047,298.30 |
往来款 | 3,742,055.74 | 4,317,894.51 |
备用金 | 1,796,589.86 | 1,771,285.08 |
股权转让定金 | - | 10,000,000.00 |
材料款 | 1,604,510.10 | 1,612,487.90 |
其他 | 3,030,346.73 | 2,710,724.82 |
合计 | 13,477,955.83 | 23,459,690.61 |
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金额1,347.80万元,主要为保证金、往来款、备用金、材料款、其他等组成,较上年同期末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收回股权转让定金1,000万元。
(2)其他应收款详细情况如下:
序号 | 交易对手 | 账面金额 | 坏账准备 | 款项性质 | 交易背景 | 是否为关联方 | 未收回原因 | 拟采取措施 |
1 | 个人五险一金 | 1,175,315.86 | 1,175,315.86 | 其他 | 公司缴纳五险挂账 | 否 | 2019年实控人性质变更前发生,时间较久,人员更迭,未及时清收 | 2022年公司统一进行清理 |
2 | 深圳市宝能汽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 | 保证金 | 按照对方公司投标要求,直营LED透明屏采购项目缴纳的保证金 | 否 | 尚未到期 | 若到期仍未归还,会正常催收 |
3 | 宁波保税区开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900,233.03 | 900,233.03 | 材料款 | 公司材料采购款 | 否 | 2019年实控人性质变更前发生,时间较久,人员更迭,未及时清收 | 2022年公司统一进行清理 |
4 | 宁波腾翔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650,000.00 | 650,000.00 | 保证金 | 按照对方公司投标要求,缴纳的保证金 | 否 | 2019年实控人性质变更前发生,时间较久,人员更迭,未及时清收 | 2022年公司统一进行清理 |
5 | 个人五险一金 | 397,598.76 | 34,542.29 | 其他 | 公司五险挂账 | 否 | 其他 | 其他 |
6 | 鲁萌 | 345,000.00 | 341,480.00 | 备用金 | 员工生病借支 | 否 | 正常借支 | 2022年公司统一进行清理 |
7 | 宁波GQY自动化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339,484.72 | 339,484.72 | 往来款 | 前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其他附属企业发生的代收款 | 是 | 2019年实控人性质变更前发生,时间较久,人员更迭,未及时清收 | 2022年公司统一进行清理 |
8 | 宁波市公安局 | 231,800.00 | 231,800.00 | 保证金 | 按照对方公司投标要求,缴纳的保证金 | 否 | 2019年实控人性质变更前发生,时间较久,人员更迭,未及时清收 | 2022年公司统一进行清理 |
9 | 汪薇 | 230,606.69 | 230,606.69 | 备用金 | 员工借支,正常备用金 | 否 | 2019年实控人性质变更前发生,时间较久,人员更迭,未及时清收 | 2022年公司统一进行清理 |
序号 | 交易对手 | 账面金额 | 坏账准备 | 款项性质 | 交易背景 | 是否为关联方 | 未收回原因 | 拟采取措施 |
10 | 北京荷华明城实业有限公司 | 211,916.75 | 21,191.68 | 保证金 | 房屋租金押金 | 否 | 尚未到期 | 若到期仍未归还,会正常催收 |
11 | 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宁波支队 | 199,260.80 | 199,260.80 | 保证金 | 按照对方公司投标要求,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 否 | 2019年实控人性质变更前发生,时间较久,人员更迭,未及时清收 | 2022年公司统一进行清理 |
12 | 施建军 | 190,000.00 | 148,150.00 | 备用金 | 员工借支,正常备用金 | 否 | 员工正常借支 | 正在催收中 |
13 | 代扣税金 | 186,844.44 | 186,844.44 | 其他 | 代扣税金 | 否 | 2019年实控人性质变更前发生,时间较久,人员更迭,未及时清收 | 2022年公司统一进行清理 |
14 | 杰显通计算机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 186,120.00 | 186,120.00 | 往来款 | 长账龄预付材料款调整到其他应收款 | 否 | 2019年实控人性质变更前发生,时间较久,人员更迭,未及时清收 | 2022年公司统一进行清理 |
15 | 南京东正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174,000.00 | 174,000.00 | 往来款 | 保证金 | 否 | 2019年实控人性质变更前发生,时间较久,人员更迭,未及时清收 | 2022年公司统一进行清理 |
16 | 上海勒矽迪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167,736.02 | 167,736.02 | 材料款 | 长账龄预付货款调整至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 否 | 2019年实控人性质变更前发生,时间较久,人员更迭,未及时清收 | 2022年公司统一进行清理 |
17 | 深圳市神彩电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160,000.00 | 160,000.00 | 往来款 | 保证金 | 否 | 2019年实控人性质变更前发生,时间较久,人员更迭,未及时清收 | 2022年公司统一进行清理 |
18 | 宁波杭州湾新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55,661.75 | 7,783.09 | 保证金 | 按照对方公司投标要求,缴纳的保证金 | 否 | 尚未到期 | 若到期仍未归还,会正常催收 |
19 | 大理白族自治州森林消防支队 | 146,400.00 | 7,320.00 | 保证金 | 按照对方公司投标要 | 否 | 尚未到期 | 若到期仍未归还,会正常 |
序号 | 交易对手 | 账面金额 | 坏账准备 | 款项性质 | 交易背景 | 是否为关联方 | 未收回原因 | 拟采取措施 |
求,缴纳的保证金 | 催收 | |||||||
20 | 待结算财政款项 | 145,215.11 | 145,215.11 | 往来款 | 长账龄预付款材料款调整到其他应收款 | 否 | 2019年实控人性质变更前发生,时间较久,人员更迭,未及时清收 | 2022年公司统一进行清理 |
21 | 河南讯迈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36,500.00 | 136,500.00 | 材料款 | 公司采购款 | 否 | 2019年实控人性质变更前发生,时间较久,人员更迭,未及时清收 | 2022年公司统一进行清理 |
22 | 上海丽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135,895.15 | 135,895.15 | 往来款 | 租金押金 | 否 | 2019年实控人性质变更前发生,时间较久,人员更迭,未及时清收 | 2022年公司统一进行清理 |
23 | 王坚军 | 124,956.50 | 100,061.33 | 备用金 | 员工借支,正常备用金 | 否 | 员工正常借支 | 正在催收中 |
24 | 北京智信仁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20,000.00 | 120,000.00 | 往来款 | 长账龄预付款材料款调整到其他应收款 | 否 | 2019年实控人性质变更前发生,时间较久,人员更迭,未及时清收 | 2022年公司统一进行清理 |
25 | 国网物资有限公司 | 110,000.00 | 5,500.00 | 保证金 | 按照对方公司投标要求,缴纳的保证金 | 否 | 尚未到期 | 若到期仍未归还,会正常催收 |
26 | 数字工厂 | 106,009.60 | 106,009.60 | 往来款 | 正常往来款 | 否 | 2019年实控人性质变更前发生,时间较久,人员更迭,未及时清收 | 2022年公司统一进行清理 |
27 | 杨明 | 150,193.00 | 150,193.00 | 备用金 | 员工借支,正常备用金 | 否 | 2019年实控人性质变更前发生,时间较久,人员更迭,未及时清收 | 2022年公司统一进行清理 |
28 |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往来款 | 按照对方公司合同,缴纳质量保证金 | 否 | 2019年实控人性质变更前发生,时间较久,人员更迭,未及 | 2022年公司统一进行清理 |
序号 | 交易对手 | 账面金额 | 坏账准备 | 款项性质 | 交易背景 | 是否为关联方 | 未收回原因 | 拟采取措施 |
时清收 | ||||||||
29 | 浙江诸永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往来款 | 保证金 | 否 | 2019年实控人性质变更前发生,时间较久,人员更迭,未及时清收 | 2022年公司统一进行清理 |
30 | 上海大世界旅行社 | 98,500.00 | 98,500.00 | 往来款 | 预付账款长期挂账,转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 | 否 | 2019年实控人性质变更前发生,时间较久,人员更迭,未及时清收 | 2022年公司统一进行清理 |
31 | 上海市公安局 | 96,000.00 | 19,200.00 | 保证金 | 按照对方公司投标要求,缴纳质量保证金 | 否 | 尚未到期 | 若到期仍未归还,会正常催收 |
32 | 上海卢湾绿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88,632.00 | 8,863.20 | 保证金 | 按照合同,缴纳的房租、物业保证金 | 否 | 尚未到期 | 若到期仍未归还,会正常催收 |
33 | 广州市影佳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86,178.00 | 86,178.00 | 往来款 | 长账龄预付款材料款调整到其他应收款 | 否 | 2019年实控人性质变更前发生,时间较久,人员更迭,未及时清收 | 2022年公司统一进行清理 |
34 | 江西华兴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85,600.00 | 85,600.00 | 往来款 | 长账龄预付款材料款调整到其他应收款 | 否 | 2019年实控人性质变更前发生,时间较久,人员更迭,未及时清收 | 2022年公司统一进行清理 |
35 | 杭州初阳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 85,000.00 | 85,000.00 | 往来款 | 保证金 | 否 | 2019年实控人性质变更前发生,时间较久,人员更迭,未及时清收 | 2022年公司统一进行清理 |
36 | 丁建绒 | 83,138.00 | 83,138.00 | 备用金 | 员工借支,正常备用金 | 否 | 2019年实控人性质变更前发生,时间较久,人员更迭,未及时清收 | 2022年公司统一进行清理 |
37 | 宁波华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80,539.79 | 80,539.79 | 材料款 | 长账龄预付货款调整至 | 否 | 2019年实控人性质变更前发 | 2022年公司统一进行清理 |
序号 | 交易对手 | 账面金额 | 坏账准备 | 款项性质 | 交易背景 | 是否为关联方 | 未收回原因 | 拟采取措施 |
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 生,时间较久,人员更迭,未及时清收 | |||||||
38 | 冉阳 | 80,000.00 | 80,000.00 | 备用金 | 员工借支,正常备用金 | 否 | 2019年实控人性质变更前发生,时间较久,人员更迭,未及时清收 | 2022年公司统一进行清理 |
39 | 上海新世纪机器人有限公司 | 79,800.00 | 79,800.00 | 往来款 | 房屋租赁押金 | 是 | 2019年实控人性质变更前发生,时间较久,人员更迭,未及时清收 | 2022年公司统一进行清理 |
40 | 柳波 | 78,220.00 | 78,220.00 | 备用金 | 员工借支,正常备用金 | 否 | 2019年实控人性质变更前发生,时间较久,人员更迭,未及时清收 | 2022年公司统一进行清理 |
41 | 湖北力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77,954.00 | 77,954.00 | 往来款 | 长账龄预付款材料款调整到其他应收款 | 否 | 2019年实控人性质变更前发生,时间较久,人员更迭,未及时清收 | 2022年公司统一进行清理 |
42 | 上海高力国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75,620.00 | 57,972.80 | 往来款 | 上海高力国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海外滩二次装修支付款项 | 否 | 正在催收中 | 正在催收中 |
43 | 深圳市顺译科技有限公司 | 75,247.87 | 75,247.87 | 材料款 | 审计调整,长账龄预付材料款调整至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 否 | 2019年实控人性质变更前发生,时间较久,人员更迭,未及时清收 | 2022年公司统一进行清理 |
44 | 宁波亚博笙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71,000.00 | 71,000.00 | 往来款 | 长账龄预付款材料款调整到其他应收款 | 否 | 2019年实控人性质变更前发生,时间较久,人员更迭,未及时清收 | 2022年公司统一进行清理 |
45 | 泰康之家(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 64,739.80 | 64,739.80 | 其他 | 房租、押金 | 否 | 2019年实控人性质变更前发 | 2022年公司统一进行清理 |
序号 | 交易对手 | 账面金额 | 坏账准备 | 款项性质 | 交易背景 | 是否为关联方 | 未收回原因 | 拟采取措施 |
生,时间较久,人员更迭,未及时清收 | ||||||||
46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2,504.00 | 62,504.00 | 保证金 | 按照对方公司投标要求,缴纳的保证金 | 否 | 2019年实控人性质变更前发生,时间较久,人员更迭,未及时清收 | 2022年公司统一进行清理 |
47 | 上海银翼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 59,732.43 | 59,732.43 | 往来款 | 长账龄预付款材料款调整到其他应收款 | 否 | 2019年实控人性质变更前发生,时间较久,人员更迭,未及时清收 | 2022年公司统一进行清理 |
48 | 扬州市精诚电子有限公司 | 56,950.00 | 56,950.00 | 往来款 | 长账龄预付款材料款调整到其他应收款 | 否 | 2019年实控人性质变更前发生,时间较久,人员更迭,未及时清收 | 2022年公司统一进行清理 |
49 | 北京荷华明城实业有限公司京豪酒店管理分公司 | 54,857.00 | 5,485.70 | 保证金 | 北京办事处押金 | 否 | 尚未到期 | 若到期仍未归还,会正常催收 |
50 | 深圳市摩拓触摸科技有限公司 | 53,000.00 | 53,000.00 | 往来款 | 长账龄预付款材料款调整到其他应收款 | 否 | 2019年实控人性质变更前发生,时间较久,人员更迭,未及时清收 | 2022年公司统一进行清理 |
51 | 深圳锐取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51,050.00 | 51,050.00 | 往来款 | 审计调整,长账龄预付材料款调整到其他应收款 | 否 | 2019年实控人性质变更前发生,时间较久,人员更迭,未及时清收 | 2022年公司统一进行清理 |
52 | 北京天竺临空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50,342.00 | 50,342.00 | 往来款 | 物业管理押金 | 否 | 2019年实控人性质变更前发生,时间较久,人员更迭,未及时清收 | 2022年公司统一进行清理 |
53 | 上海融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 | 50,000.00 | 往来款 | 上海融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材料款 | 否 | 2019年实控人性质变更前发生,时间较久,人员更迭,未及 | 2022年公司统一进行清理 |
序号 | 交易对手 | 账面金额 | 坏账准备 | 款项性质 | 交易背景 | 是否为关联方 | 未收回原因 | 拟采取措施 |
时清收 | ||||||||
54 | 林杰 | 50,000.00 | 50,000.00 | 备用金 | 员工借支,正常备用金 | 否 | 2019年实控人性质变更前发生,时间较久,人员更迭,未及时清收 | 2022年公司统一进行清理 |
55 | 黄娉 | 49,733.78 | 49,733.78 | 备用金 | 员工借支,正常备用金 | 否 | 2019年实控人性质变更前发生,时间较久,人员更迭,未及时清收 | 2022年公司统一进行清理 |
56 | 欧浦登(福建)光学有限公司 | 47,695.00 | 47,695.00 | 往来款 | 长账龄预付款材料款调整到其他应收款 | 否 | 2019年实控人性质变更前发生,时间较久,人员更迭,未及时清收 | 2022年公司统一进行清理 |
57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 47,034.24 | 4,703.42 | 其他 | 预缴电话、宽带费 | 否 | 正在催收中 | 正在催收中 |
合计 | 10,215,816.09 | 8,034,392.60 |
(3)结合现金流入流出的交易背景,具体情况如下:
1、收到河南金恒辉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非关联方)“退回定金”1,000.00万元。2020年,公司为收购开封市金盛热力有限公司50%以上的股权向河南金恒辉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支付1,000.00万元的股权转让定金,并计入“其他应收款”核算,后根据相关约定,《股权转让意向书》自动终止。公司上述1,000.00万元股权转让定金已于2021年11月30日收回。
2、收到和平电子(深圳)有限公司(非关联方)“退回专项资金”9,508.80万元。截至2021年11月19日,公司已收到和平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归还的借款本金和利息9,782.80万元,本次财务资助款项本息已如期收回。
3、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往来款”474.08万元。其中,收到员工备用金往来款149.35万元、河南电力物资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嘉善县银通有限公司(非关联方)等单位投标保证金133.93万元、宁波奇科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非并表关联方)房租押金16.8万元、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非关联方)投标保证金21.01万元;
4、支付“企业间往来”391.81万元。其中支付宁波杭州湾新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非关联方)169.71万元房租往来款、员工备用金往来款109.6万元、河南电力物资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单位投标保证金104万元、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执行款(非关联方)专户8.5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化,日常往来状况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同行业基本特征,没有重大异常。公司其他应收款大多为3年以上长期挂账,坏账准备计提充分。自2019年后公司日常加强收、付款管理,对期后保证金、往来款、备用金积极催收,保证了其他应收款积极的现金流管理,各年末的长账龄其他账款略微降低,坏账风险总体下降。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针对其他应收款本期执行了函证、未回函执行替代程序、查阅以前年度审计报告、企查查查询关联方、访谈企业管理层、相关资金支付的协议和银行回单等程序,我们认为除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方,不存在其他未披露关联方,
相关交易或往来发生具有必要性、商业实质,不存在违规财务资助、资金占用的情形。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显示,公司涉及5宗买卖合同纠纷有关诉讼,涉案金额合计2,734.20万元,公司均为原告。请补充说明上述诉讼案件中的销售、采购交易具体情况,交易对手方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东结构、主营业务等基本信息,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方,双方发生纠纷的具体原因,公司是否存在向明显不具备支付能力的客户进行销售的情形,结合诉讼进展时间节点说明公司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回复:
(1)公司涉及5宗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案件的相关情况:
1、销售或采购交易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诉讼基本情况 | 受理机构 | 所在地 | 受理时间 | 合同金额 | 涉案金额 |
1 | 公司起诉大连华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辽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法院 | 辽宁省大连市 | 2020年8月3日 | 535.00 | 176.00 |
2 | 公司起诉郑州正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航天长峰科技工业集团公司及其河南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郑州市金水区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 | 2021年9月27日 | 508.61 | 508.00 |
3 | 公司起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法院 | 河南省开封市 | 2021年10月25日 | 1,351.22 | 706.50 |
4 | 公司全资子公司黄河华夏科技起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法院 | 河南省开封市 | 2021年10月25日 | 2,145.40 | 1,121.70 |
5 | 公司起诉安徽成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 | 上海市 | 2020年10月25日 | 556.00 | 222.00 |
合计 | 5,096.23 | 2,734.20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的主要条款 | 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具体情况 |
1 | 大连华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大连地铁1、2号线专用通信系统设备集成采购项目 | 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3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货物到货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预验收合格且买方收到主合同相应全额预验收款7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货物全部安装调试完毕,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总价的10%;剩余合同总价10%的款项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通过最终验收且买方收到主合同全款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质保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 67英寸DLP投影单元54套,组合屏底座18批,多屏拼接控制系统1套,RGB矩阵、视频矩阵、系统控制管理软件等 |
2 | 北京航天长峰科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郑州正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开封市公安局项目 | 付款条款:到货验收合格3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金额的50%;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价款至审定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无息退还。质保期3年。 | 76.545㎡LED-P12C |
3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 | 通许一高新校区教学设备采购及信息化建设项目集成及维保服务采购 | 付款条款:自项目验收合格日2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自项目验收合格日满12个月付合同总价20%;自项目验收合格日满24个月付合同总价20%;自项目验收合格日满36个月付合同总价15%;自项目验收合格日满48个月付合同总价15%。 | 1、设备采购:智慧教室(126套电子黑板及标准化系统软件)、智能化实验室(实验室管理平台、物化生科学学实验演示系统、VR增强现实平台、远程教学系统)、周界防范系统(实验室管理平台等)、智慧考场管理、报警管理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手持视频终端)、录播直播系统等设备; 2、系统集成和维保服务:合同相关软硬件的系统方案集成、联调、检验、系统运行、维护、支持等。 |
4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 | 通许一高新校区教学设备采购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 付款条款:自项目验收合格日2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自项目验收合格日满12个月付合同总价20%;自项目验收合格日满24个月付合同总价20%;自项目验收合格日满36个月付合同总价15%;自项目验收合格日满48个月付合同总价15%。 | 系统集成及维保服务费用 |
5 | 安徽成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中州铝业DLP大屏幕投影显示系统及安装调试项目; | 付款条款:供货前7天内,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作为工程预付款;货到现场30天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系统验收合格后3年内为系统保修期。 | DLP大屏幕显示系统 3X6 DDX-50SF,主要包括:3行6列50英寸DLP投影单元(含单灯XGA投影机、内置图像处理模块,专业显示玻璃幕,反射箱体)18台,拼接控制器(4路RGB信号输入、8路视频信号输入、2路网络信号输入、18路DVI输入)1台,RGB分配器8台等。 |
2、安徽芜湖交警指挥中心项目。 | 付款条款:货到现场后3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60%;货到现场1年后3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 | DLP投影单元48台,多屏拼接控制器1套,显示墙应用管理系统软件1套,VGA分配器24台,DVI信号延长器10台等 |
2、交易对手方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东结构、主营业务等基本信息
序号 | 交易对手方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所在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 股东结构 | 主营业务情况 | 是否公司关联方 |
1 | 大连华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陈平 | 辽宁省 | 2001.7.18 | 500万 | 大连华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持股51%; 陈平持股49% | 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投资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的技术服务;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计算机及辅助设备、办公设备、文化用品、机电产品、五金交电化工商品销售等 | 否 |
2 | 北京航天长峰科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王艳彬 | 北京市 | 1994.3.23 | 20,000万 |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制造机电工程系列产品、计算机设备及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系统、自动控制设备、车辆及其上述产品的零部件、红外光学设备、信息处理设备、保安器材;城市应急与综合安保系统开发、集成和实施;承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 | 否 |
郑州正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杨留帅 | 河南省 | 2018.11.08 | 1,000万 | 新郑市留东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持股100% | 计算机系统集成、安装;网络技术开发及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济贸易信息咨询;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金融及国家限制类除外);计算机软件开发及销售等 | 否 | |
3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 | 刘昌晔 | 河南省 | 2000.3.13 |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持股100% | 经营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上述经营项目的具体内容以工信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为准)。从事通信和互联网等网络的设计、投资和建设;通信和互联网等设施的安装、工程施工和维修;经营与通信和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漫游结算清算、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备销售等 | 否 |
4 | 安徽成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乔晓明 | 安徽省 | 2008.7.25 | 300万 | 乔晓明持股40%;汪翠蓉持股30%;孙健持股30% | 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及信息咨询,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通讯工程,网络工程,应急系统、大屏指挥系统、光机电一体化、智能卡开发及销售,企业信息化网站设计及开发,能源及环保新材料开发、应用。 | 否 |
(2)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方以及双方发生纠纷的具体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涉及5宗买卖合同纠纷有关诉讼的对手方均不属于公司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1、发生纠纷的具体原因
①公司起诉大连华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4年12月8日,公司与大连华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大屏幕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公司已经按约及时交付了合同货物,并于2015年12月7日取得对方出具的验收合格单。
2020年8月3日,公司向辽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法院起诉立案(案号【2020】辽0293民初1632号),要求对方公司支付货款欠款,并承担违约金。2021年3月31日,经法院调解形成《民事调解书》,截至本函回复日,对方公司已按调解书内容付清款项。
②公司起诉郑州正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航天长峰科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河南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0年9月11日,公司与郑州正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航天长峰科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2020年12月7日公司完成供货并取得《安装调试确认单》。
2021年9月27日,公司向郑州市金水区法院起诉立案(案号【2021】豫0105民初24225号),要求对方公司支付货款欠款,并承担违约金。后双方达成庭下和解,2021年12月22日,法院裁定准予公司撤诉。2021年12月23日,对方按和解协议约定已向我司支付240万元,剩余款项根据《和解协议》履行中。
③公司起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0年12月12日,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签订了《项目集成及维保采购合同》,公司已按合同要求完成供货并提供服务。2020年12月26日,公司取得《通许一高新校区教学设备采购及信息化建设验收报告》。
2021年10月25日,公司向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法院起诉立案(案号【2021】豫0291民初6080号),要求对方公司支付货款欠款,并承担违约金。2021年12月24日第一次开庭审理,2022年4月22日,公司追加起诉第二笔货
款欠款,尚待法院安排第二次开庭时间。
④公司全资子公司黄河华夏科技起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0年12月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黄河华夏科技(河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华夏科技”)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签订《关于通许一高新校区教学设备采购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合同》,黄河华夏科技已按合同要求完成供货并提供服务,2020年12月26日取得《通许一高新校区教学设备采购及信息化建设验收报告》。
2021年10月25日,黄河华夏科技向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法院起诉立案(案号【2021】豫0291民初6088号),要求对方公司支付货款欠款,并承担违约金。2021年12月24日第一次开庭审理,2022年4月22日追加起诉第二笔货款欠款,尚待法院安排第二次开庭时间。
⑤公司起诉安徽成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1年12月6日,公司与安徽成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中铝中州铝业分公司拜耳法扩建工程电力调度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购销合同》,公司如约完成交货,并于2012年8月14日取得验收单。
2013年9月27日,公司与安徽成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安徽芜湖交警指挥中心项目购销合同》,公司如约完成供货,并于2014年12月12日取得签收单。
2020年10月25日,公司向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起诉立案(案号【2020】沪0115民初79616号)。2021年2月5日,经法院调解形成《民事调解书》,截至本函回复日,对方公司已按调解书内容付清款项。
(3)公司是否存在向明显不具备支付能力的客户进行销售的情形
公司涉及5宗买卖合同纠纷有关诉讼客户情况如下:
序号 | 客户名称 | 客户性质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诉讼(仲裁)进展 |
1 | 大连华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民营企业 | 本公司起诉大连华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对方已依调解书内容支付全部款项 | 双方已达成调解 |
2 | 北京航天长峰科技工业集团公司 | 中央国有企业 | 本公司起诉郑州正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航天长峰科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河南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对方按和解协议履行中 | 双方达成和解并撤诉 |
郑州正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民营企业 | ||||
3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 | 中央国有企业 | 本公司起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 | 一审审理中 |
4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 | 中央国有企业 | 全资子公司黄河华夏科技起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 | 一审审理中 |
5 | 安徽成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民营企业 | 本公司起诉安徽成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对方已按调解书支付全部款项 | 双方已达成调解 |
根据上表,公司涉及的5宗买卖合同纠纷,有关诉讼客户主要来自于大型中央国有企业等优质客户。其中,通许一高新校区教学设备采购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最终用户单位为:通许县金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系通许县财政局控股的国有独资公司,该项目投资建设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作为我公司客户,系中央国有企业中国移动的分支机构,还款能力较强。上述客户履约能力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水平和偿债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通过诉讼、和解、调解、货款催收等多项措施追缴应收款项,其中大连华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成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这两家私营企业已通过诉讼方式达成调解协议,对应款项已获得偿付,公司不存在向明显不具备支付能力的客户进行销售的情况。
(4)结合诉讼进展时间节点说明公司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8.6.3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相关情况:(一)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
报告期内,公司上述5宗合同纠纷诉讼涉案金额合计2,734.20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数额的比例为0.03%,均适用且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相关信息披露标准。公司作为原告方预计涉诉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因此,公司针对本次诉讼的信息披露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管理费用3,228.42万元,同比增长6.07%,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4.37%;发生销售费用2,499.23万元,同比增长8.72%,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8.87%。请补充说明公司收入规模大幅下降但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同比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公司销售模式特点、经营管理特点、同行业可比公司费率情况等说明公司期间费用占比是否偏高、是否合理,相关费用支出是否真实、费用确认是否准确。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就公司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真实性、准确性执行的审计程序及结论。回复:
(1)公司近两年销售费用的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6,620,277.36 | 15,260,827.02 |
业务招待费 | 2,642,892.77 | 2,319,023.97 |
差旅费 | 1,050,865.94 | 1,072,326.40 |
技术服务费 | 87,171.01 | 704,045.22 |
租赁费 | 1,321,853.49 | 421,752.98 |
售后服务费、物料消耗费 | 1,062,993.05 | 1,633,477.19 |
办公费 | 232,993.63 | 94,674.33 |
汽车费用 | 19,288.70 | 17,793.76 |
折旧 | 362,014.98 | 7,124.16 |
其他 | 1,591,969.26 | 1,456,562.56 |
合计 | 24,992,320.19 | 22,987,607.59 |
营业收入 | 132,452,140.20 | 179,632,394.34 |
费用/收入占比 | 18.87% | 12.80% |
公司2021年销售费用较2020年增加200.47万元,主要是职工薪酬增加
135.95万元,租赁费增加90.01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销售人员数量为93人,2020年同期末87人相比无显著变化,但公司本期为了新业务拓展,优化销售人员结构、新增多名中高级销售人员,
并调整了销售体系的薪酬政策。上述原因综合导致公司职工薪酬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公司2021年销售费用2,499.2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8.87%;2020年销售费用2,298.7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2.80%。销售费用费率及同行业销售费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元
证券简称 | 2021年 | 2020年 | ||||
销售费用 | 营业收入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销售费用 | 营业收入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GQY视讯 | 24,992,320.19 | 132,452,140.20 | 18.87% | 22,987,607.59 | 179,632,394.34 | 12.80% |
威创股份 | 106,230,893.14 | 688,643,272.31 | 15.43% | 122,074,214.96 | 640,838,989.91 | 19.05% |
艾比森 | 339,144,987.10 | 2,328,147,853.05 | 14.57% | 304,546,884.22 | 1,642,114,686.24 | 18.55% |
公司2021年的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略高;2021年销售费用率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公司2020年因中标通许一高项目收入2,572.83万元;河南省开封市基层社会治理“一中心四平台”建设项目收入1,984.46万元,合计4,557.29万元,导致2020年收入高于2021年度,2021年内营业收入同比出现下降;2)公司销售模式与去年同期相比无显著变化。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涵盖大屏幕拼接显示系统、高分可视化系统以及系统集成业务等,尤其是大屏幕拼接显示系统、高分可视化系统,公司需在众多细分市场进行行业拓展,持续加强在国内各领域的推广力度,建立办事处导致市场费用、租赁费、办公费、折旧同比增长。
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出现下滑,但为了抓住市场发展机遇、保持并提高公司的竞争优势和领先地位,仍需维持合理的市场推广和人力成本投入,从而导致销售费用与营业收入变动相背离。但公司市场投入的效果会逐步显现,公司经营情况有望得到显著改善。
(2)公司近两年管理费用的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6,030,964.27 | 14,406,646.84 |
租赁费 | 3,217,673.95 | 4,443,541.5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折旧 | 2,454,132.91 | 2,354,428.61 |
中介咨询费 | 1,566,843.78 | 1,982,147.50 |
业务招待费 | 877,500.00 | 1,902,992.76 |
办公费 | 1,990,931.53 | 1,806,994.29 |
摊销费用 | 1,680,890.46 | 1,052,296.45 |
差旅费 | 546,538.28 | 706,106.66 |
汽车费用 | 1,357,538.03 | 637,178.41 |
修理费 | 262,698.24 | 511,487.69 |
其他 | 2,298,482.64 | 633,749.54 |
合计 | 32,284,194.09 | 30,437,570.30 |
营业收入 | 132,452,140.20 | 179,632,394.34 |
费用/收入占比 | 24.37% | 16.94% |
公司在2021年营业收入出现下滑,但为长远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管理体系,招聘专业人士、调整薪酬激励政策,优化业务流程和业务规则,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和工具应用,提升企业文化和组织建设,从而导致管理费用同比增长,与营业收入变动相背离。但公司管理提升的效果会逐步显现,对公司业务的长远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公司2021年管理费用3,228.4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4.37%;2020年管理费用3,043.7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6.94%。管理费用费率及同行业管理费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元
证券简称 | 2021年 | 2020年 | ||||
管理费用 | 营业收入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管理费用 | 营业收入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GQY视讯 | 32,284,194.09 | 132,452,140.20 | 24.37% | 30,437,570.30 | 179,632,394.34 | 16.94% |
威创股份 | 101,556,589.93 | 688,643,272.31 | 14.75% | 200,282,527.44 | 640,838,989.91 | 31.25% |
艾比森 | 126,778,592.08 | 2,328,147,853.05 | 5.45% | 114,977,042.39 | 1,642,114,686.24 | 7.00% |
公司2021年的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高;2021年管理费用率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公司2020年因中标通许一高项目收入2,572.83万元;河南省开封市基层社会治理“一中心四平台”建设项目收入1,984.46万元,合计4,557.29
万元,导致2020年收入高于2021年度,2021年内营业收入同比出现下降;2)因提升管理水平职工薪酬增加162.43万元,摊销费用增加62.86万元,整体管理费用同比小幅增长。
综上所述,公司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符合公司销售模式特点、经营管理特点,相关费用支出真实、费用确认准确。
会计师核查意见:
1、与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并测试其执行的有效性;
2、了解公司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核算方法,对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检查费用的具体构成,执行了分析性复核程序,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披露数据进行对比分析;
3、查验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支出中所涉及相关合同,分析合同内容,并抽查发票、付款凭证等,核实金额是否准确,入账依据是否充分;
对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抽查的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元
科目 | 审定金额 | 费用抽查金额 | 抽查占比 |
销售费用 | 24,992,320.19 | 17,896,183.32 | 71.61% |
管理费用 | 32,284,194.09 | 22,751,685.24 | 70.47% |
4、抽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结转的原始凭证,如工资分配表、折旧与摊销、报销单等原始凭证,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
5、对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进行截止性测试,查验是否存在跨期情形。
基于执行的核查程序,我们认为GQY视讯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真实、准确。
十一、报告期末,公司银行理财产品余额5.3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8.88%;本期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为235.03万元,较上年下降80.72%。请补充说明公司银行理财产品规模增加、收益反而大幅下降的原因、合理性,理财收益率是否显著偏低、是否合理。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公司2021年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13,176,965.10元;2020年银行理财产品
投资收益12,541,992.28元,同比增加5.06%,经核查,本期银行理财产品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金额为10,826,649.82元,计入当期损益中投资收益的金额为2,350,315.28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同比变动 |
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13,176,965.10 | 12,541,992.28 | 5.06% |
其中:投资收益中核算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2,350,315.28 | 12,191,434.11 | -80.72%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中核算的理财产品 | 10,826,649.82 | 350,558.17 | 2,988.40% |
因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通常在3个月内,因期限较短,往年在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将该金融资产出售时的公允价值与其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按初始成本与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确认投资收益。
由于公司银行理财产品金额较大,2021年开始每月计提相应公允价值变动。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终止确认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因此,公司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合理,无重大异常。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期银行理财产品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金额为10,826,649.82元,计入当期损益中投资收益的金额为2,350,315.28元,理财产品收益合计为13,176,965.10元,较上年增加5.06%。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终止确认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因此,公司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合理,无重大异常。
十二、报告期末,公司在职员工230人,其中生产人员、技术人员分别为28人、42人,销售人员为93人,财务、行政、管理、职能人员合计67人。请
说明公司生产、技术人员较少的原因及合理性,销售、财务等人员较多的原因及合理性,与业务模式是否匹配、与经营实际是否相符。回复:
截至2021年12 月31日,公司在职员工230人,具体情况如下:
专业构成类别 | 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28 |
技术人员 | 42 |
销售人员 | 93 |
财务人员 | 10 |
行政人员 | 15 |
管理、职能人员 | 42 |
合计 | 230 |
1、同行业公司威创股份2021年度报告中员工构成如下:
专业构成类别 | 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55 |
技术人员 | 168 |
销售人员 | 392 |
财务人员 | 27 |
行政人员 | 116 |
教职人员 | 76 |
合计 | 834 |
公司生产人员28人,技术人员42人,合计人数70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
30.43%;同行业威创股份生产人员55人,技术人员168人,合计人数223人,占威创股份员工总数的26.74%,如果扣除教职人员(幼教产品及服务人员)影响,占威创股份员工总数的29.42%(223/758)。
虽然公司生产、技术人员较少,但占员工总数的比例处于行业正常水平。其中,生产、技术人员较少的原因是公司目前营收规模较小,未来会随着营收规模的增长而增多;另外公司生产制造车间位于宁波杭州湾新区相对偏远,又临近年末春节,生产、技术人员出现一定程度的周期性波动,人员流动性相比平时有所增加;报告期内,流动人员普遍为一线操作人员,技术工程师、结构工程师、总
调工程师等未有明显变动;
2、公司销售人员93人,主要包括销售、商务、市场支持、售前工程师等人员;公司大屏拼接显示系统LED类产品和系统集成类业务对公司响应速度要求较高,响应速度的快慢直接影响项目的成功概率,为了更精准、快捷的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公司将部分总部市场支持人员、售前工程师等技术人员下沉到业务部门,以此提升客户需求响应效率;公司主营业务面向全国,销售区域按地理区位分为华东、华中、华北(含东北)、华南等四个大区,以及优势省市(如江苏、山东等)设立单个片区,同时还设立系统集成部、轨道事业部等行业部门,每个区域(行业部)根据下辖省级数量、业务量等,配备8-15名相应的销售、商务、售前工程师等人员,其余为总部市场支持人员。
3、公司财务人员10人,主要原因系公司及主要子公司经营地分布在宁波、开封和上海等地,各地平均设置2-3名财务人员,符合公司业务的实际运营情况。
4、公司管理、职能人员42人。其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5人;总部职能人员12人,主要指风控法务部、证券部、信息部、投资部等人员;生产技术研发等各部门管理人员25人,主要是指生产、技术、营销运营、研发等部门领导及业务骨干,多数担任生产、技术、研发等部门的具体核心骨干业务工作。
综上,公司目前营收规模较小,结合大屏显示及系统集成行业特性,上述各部门人员结构安排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业务模式。
十三、根据工商登记信息,公司全资子公司黄河华夏科技(河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华夏科技)于2019年10月28日成立,2020年、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5,996.77万元、5,076.20万元,实现净利润-185.86万元、-1,081.33万元。请说明黄河华夏科技的主营业务及经营情况、人员构成情况,最近两年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主要客户情况及其期末应收账款、回款情况,成立后即实现大额销售收入但持续亏损的原因、合理性,是否存在向不具备支付能力的客户或关联方销售情形,结合前述情况等说明相关收入是否真实、准确。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黄河华夏科技主营业务及经营情况、人员构成情况
黄河华夏科技(河南)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0月28日,经营范围包括电子产品的研究、开发、销售;机器人、自动化设备的研发、销售;机器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及咨询;健康管理咨询;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及咨询;软件设计、开发、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管网运营维护等。黄河华夏科技(河南)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为公司采购管理平台,主要从事大屏拼接显示和系统集成的采购事项,协调和规范公司各项采购管理活动,有效地降低采购成本和舞弊风险,提高了采购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管理水平的提升。黄河华夏科技2021年人员构成分布情况,如下图所示:
专业构成类别 | 人数 |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
生产人员 | 6 | 3 |
销售人员 | 16 | 32 |
技术人员 | 4 | 9 |
财务人员 | 4 | 4 |
行政人员 | 7 | 10 |
管理、职能人员 | 6 | 6 |
合计 | 43 | 64 |
因公司部分员工是河南籍员工,其倾向将社保缴纳至当地,导致子公司披露员工较多。
黄河华夏科技(河南)有限公司主要作为公司的采购平台,其销售给公司的材料和产品一般以“成本*(1+销售毛利率)”为基础确定销售价格,销售毛利率一般在3%-10%之间。同时,根据公司的相关制度要求,公司员工必须按照所属公司提报其相关费用报销,因此黄河华夏科技(河南)有限公司因人员较多,所以其负担的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较高,导致其成立后成本高于其收入,出现亏损。
(2)最近两年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2020年黄河华夏科技采购金额5,422.33万元,2021年华夏科技采购金额为5,023.11万元。2020年、2021年采购货物交易额前五明细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是否为关联方 | 2020年度 采购额 | 占2020年度采购额比重 | 2021年度 采购额 | 占2021年度采购额比重 |
序号 | 客户名称 | 是否为关联方 | 2020年度 采购额 | 占2020年度采购额比重 | 2021年度 采购额 | 占2021年度采购额比重 |
1 | 江苏创思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8,164,671.94 | 36.16% | ||
2 | 安徽远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4,775,354.29 | 8.81% | 9,533,949.41 | 18.98% |
3 | 深圳蓝普视讯科技有限公司 | 非并表关联方 | 11,891,123.45 | 21.93% | 7,568,170.13 | 15.07% |
4 | 深圳大因光电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2,433,211.50 | 4.84% | ||
5 | 云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2,166,252.80 | 4.31% | ||
6 |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 并表关联方 | 21,377,527.20 | 39.42% | ||
7 |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0,202,969.91 | 18.82% | ||
8 | 郑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4,265,097.00 | 7.87% | ||
合计 | 52,512,071.85 | 96.85% | 39,866,255.78 | 79.36% |
(3)主要客户情况及其期末应收账款、回款情况
2021年黄河华夏科技营业收入金额为5,076.20万元,2020年度华夏科技营业收入金额为5,996.77万元。2020年度、2021年度主要销售明细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是否为关联方 | 2020年度销售额 | 占2020年度销售收入比重 | 2021年度销售额 | 占2021年度销售收入比重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截止2022年4月29日期后回款额 |
1 |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 并表关联方 | 24,006,841.11 | 40.03% | 47,517,349.28 | 93.61% | ||
2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 | 非关联方 | 17,447,638.95 | 29.10% | 2,994,066.02 | 5.90% | 24,406,127.38 | 1,000,000.00 |
3 | 开封泓浩小镇开发有限公司 | 非并表关联方 | 250,592.04 | 0.49% | 283,169.00 | |||
4 | 河南晟智科技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6,491,068.44 | 10.82% | ||||
5 | 上海衡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4,778,761.06 | 7.97% |
序号 | 客户名称 | 是否为关联方 | 2020年度销售额 | 占2020年度销售收入比重 | 2021年度销售额 | 占2021年度销售收入比重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截止2022年4月29日期后回款额 |
6 | 浙江飞佛科技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3,362,831.86 | 5.61% | 1,900,000.00 | |||
合计 | 56,087,141.42 | 93.53% | 50,762,007.34 | 100.00% | 26,589,296.38 | 1,000,000.00 |
由上表可知,公司2020年度扣除内部交易后其他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方的情况,客户回款正常;2021年度扣除内部交易后的客户主要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其为中国移动集团全资子公司的分支机构,具备相应的支付能力。综上,公司不存在向不具备支付能力的客户或关联方销售情形,符合业务特征,确认收入真实、准确。
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公司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实施了如下审计程序:
1、访谈了解黄河华夏科技的业务模式、人员安排等经营基本情况;
2、对收入进行细节性测试,检查销售合同、出库单、安装调试单或验收单、收款凭证等;
3、通过与上年度销售收入对比,对收入的增长、毛利率等进行分析性程序;
4、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收入进行截止测试;
5、查看资产负债表日期后事项,是否存在期后退回等情况;
6、对主要客户进行函证,对函证的整个过程保持控制;
7、对主要客户进行工商查询以及访谈。
通过执行了以上程序,已获取了相应的审计证据,未发现黄河华夏科技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存在重大错报。
特此回复。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