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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创医惠: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30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创医惠”或“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人”)签署了《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人)关于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协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财通证券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财通证券承接。

财通证券作为思创医惠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宜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财通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思创医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阅了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文件、相关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其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思创医惠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惠科技”)根据其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2019年度预计拟与关联法人杭州连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帆科技”)、苏州智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智康”)、

杭州健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海科技”)、天津医康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医康”)、上海泽信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泽信”)、云南医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医惠”)发生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5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和类别

公司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估算,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关联人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连帆科技杭州连帆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国宵,注册资本642.8571万元人民

关联交易

类型

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人交易内容定价原则2019预计交易额2019年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连帆科技护理管理、门诊输液市场原则1,2000.00538.07
苏州智康掌上医院、统一结算平台市场原则1,0000.0098.28
健海科技云随访系统、患者服务平台市场原则1,200124.74462.63
天津医康安全接入平台软件市场原则9000.00184.06
上海泽信电子病历市场原则1,500313.001,127.01
云南医惠HIS系统市场原则600392.460.00
小计--6,400830.202,410.05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连帆科技移动护理终端硬件及设备市场原则3000.0047.22
苏州智康信息集成平台市场原则8000.000.00
健海科技信息集成平台市场原则2000.000.00
天津医康信息集成平台市场原则3000.000.00
上海泽信信息集成平台市场原则3000.000.00
云南医惠信息集成平台市场原则1,2000.000.00
小计--3,1000.0047.22
合计--9,500830.202,457.27

币,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龙舟路6号炬华大厦1号楼101-5室。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网络信息工程、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批发、零售:计算机硬件及配件、网络设备、智能自动化设备、机电设备、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连帆科技2018年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377.80万元,净资产为467.83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638.34万元,净利润为41.13万元。

连帆科技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的参股公司,医惠科技持有其5.56%股权,公司董事孙新军先生同时担任其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连帆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苏州智康

苏州智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小明,注册资本560.6061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1355号国际科技园内11A3-A4(11A2)。经营范围:承接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网络工程、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研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网络设备、智能终端设备、电子产品、机电设备,计算机系统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苏州智康2018年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3,007.16万元,净资产为1,887.31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170.54万元,净利润为-589.93万元。

苏州智康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的参股公司,医惠科技持有其5.57%股权,公司董事孙新军先生担任其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苏州智康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健海科技

杭州健海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汪健,注册资本562.5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6号B座A区一楼104室。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信息技术、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技术、电子产品;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非医疗性健康信息咨询(涉及行医许可证的除外),会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除网络广告发布);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

及配件,电子产品,数码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及相关辅助设备,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网络设备,智能自动化设备,机电设备。健海科技2018年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167.77万元,净资产为990.81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528.81万元,净利润为-539.90万元。

健海科技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的参股公司,医惠科技持有其24.00%股权,公司董事孙新军先生同时担任其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健海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天津医康

天津医康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莹,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88号3号楼4-B-21,经营范围: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天津医康2018年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为125.16万元,净资产为104.79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318.36万元,净利润为-12.70万元。

天津医康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的参股公司,医惠科技持有其25.00%股权,公司董事孙新军先生担任其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天津医康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五)上海泽信

上海泽信软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顾宝军,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张江高科技产业东区瑞庆路590号5幢301-1室,经营范围:

计算机软硬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的维护、销售,计算机网络工程安装,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配件的销售,电子产品的开发、生产加工、销售,会展服务,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海泽信2018年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为4,977.21万元,净资产为4,565.82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016.49万元,净利润为234.64万元。

上海泽信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的参股公司,医惠科技持有其10.00%股权,公司董事孙新军先生担任其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10.1.3规定,上海泽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六)云南医惠云南医惠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光明,注册资本665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环城北路与万华路交汇处天宇景苑2-A幢1016号。经营范围: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综合布线;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电子产品、普通机械设备、通讯设备、医疗器械、建筑智能化设备的销售;企业营销策划及形象设计;经济信息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云南医惠2018年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为2,332.49万元,净资产为1,164.96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940.90万元,净利润为80.42万元。

云南医惠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的参股公司,医惠科技持有其20.00%股权,公司董事孙新军先生担任其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云南医惠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与公司存在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信用状况良好,具有相关支付履约能力,相关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生产所需,定价公允,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采购与销售活动,具体详见 “二、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上述交易双方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与独立第三方进行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确定业务合同的交易价格。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根据其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的需要,考虑关联方相关产品品质及其与公司智慧医疗业务产品的紧密协同性,对公

司智慧医疗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的作用。

医惠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其正常的日常生产经营所需,通过相关关联交易,有利于降低运营成本,充分发挥与关联方产品和技术上的协同效应,且相关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以及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其正常的日常生产经营所需,通过相关关联交易,有利于降低运营成本,充分发挥其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且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以及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对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详细资料认真负责的审查,结合对相关交易关联方的核查后,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在2018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符合公司在2018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不存在违规违法的关联交易情况。公司在2018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履行的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公司关联方始终坚持避免关联交易的发生,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的定价符合市场公允性。

2、公司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2019年度拟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其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有利于公司降低相关采购成本,发挥产业协同,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关联交易适时适当调整,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3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孙新军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预计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其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医惠科技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真实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2019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2019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保荐人对公司2019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戴中伟 吕德利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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