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东方”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16日期间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资金共计11,168,565.76元(未经审计)。截至本公告日,补助资金均已到账。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序号
序号 | 获得补助主体 | 提供补助主体 | 补助的原因或项目 | 收到补助时间 | 补助金额(元) | 补助形式 | 补助依据 | 是否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补助类型 | 计入会计科目 |
1 | 安徽省赛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税收贡献奖励 | 2020.1.10 | 377,000.00 | 货币资金 | 安徽赛达与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管委会签署合作协议,享有协议约定的政策。 | 是 | 是 | 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2 | 东方梦幻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稳岗补贴 | 2020.1.17 | 37,565.76 | 货币资金 | 京人社就发〔2019〕68号 | 否 | 是 | 收益相关 | 营业外收入 |
3 | 安徽省赛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税收贡献奖励 | 2020.1.22 | 424,000.00 | 货币资金 | 安徽赛达与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管委会签署合作协议,享有协议约定的政策。 | 是 | 是 | 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4 | 恒信东方儿童(广州)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广州市财政局国库支付分局 | 2019-2020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奖励 | 2020.3.3 | 330,000.00 | 货币资金 | 2019-2020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奖励政策 | 否 | 是 | 收益相关 | 营业外收入 |
5 |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管理委员会 | 东城区可持续发展、成长性企业政府补助 | 2020.3.16 | 10,000,000.00 | 货币资金 | 恒信东方与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管理委员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依据协 | 否 | 否 | 收益相关 | 营业外收入 |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上述政府补助确认与收益相关的合计为人民币11,168,565.76元。
2、补助的确认与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在取得时计入当期损益,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16日实际收到的各项政府补助资金共计11,168,565.76元,预计将增加公司2020年度税前利润总额10,367,565.76元,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政府补助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