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8月10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周晓琦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周晓琦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其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后将不在公司任职。周晓琦女士原定任期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即2023年6月7日。
截至本公告日,周晓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周晓琦女士在任职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其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由于周晓琦女士的辞职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补选张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张莉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日
附件:
张莉,女,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务会计专业。1988年至1992年在北京化工二厂技术科工作,1992年至2000年在深圳南山精美塑料有限公司总经办工作,2000年至2003年在北京索文应用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工作,2003年至2005年在北京丰联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2005年至2010年在海格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2010年至2015年在北京香江鼎富酒店有限行政人事部工作,2015年至今任东方梦幻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办行政经理。现任公司职工监事。
张莉女士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超过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