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恒信东方: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2022年度,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度有关事项总结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2月17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2、2022年4月12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5、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2022年7月11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7、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9、2022年10月31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2022年11月28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职务时,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基本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2022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

及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及互利双赢的交易原则,符合双方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及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未发生股权、资产置换情况,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