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7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所有董事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苏占才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最高额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额度为7,000万元的最高额授信,期限为一年,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苏占才提供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他管理层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