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并经电话确认送达。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12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缺席会议的董事0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陈向军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支持参股公司北京华道征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道征信”)经营及业务发展,拓宽其融资渠道,优化其债务结构,同意公司为华道征信向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提供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华道征信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该议案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陈向军、李军、冯军和刘奕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布的《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项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12月19日下午2:00,在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天祥大厦AB座10A公司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布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