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并经电话确认送达。
2. 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
3.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委托出席的监事0人,缺席会议的监事0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全体监事认真核查认为:董事会编制的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条款的修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