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并经电话确认送达。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9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缺席会议的董事0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陈向军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经与中介机构审慎研究,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政策及环境的变化、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公司将结合资本市场政策环境、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等因素调整发行方案并择机重新申报。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