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5 证券简称:银之杰 公告编号:2022-028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之杰”或“公司”)于2022年5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277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收到年报问询函后,我公司对年报问询函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对年报问询函相关问题具体回复如下:
一、报告期内你公司对北京亿美软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美软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3,198.70万元。2021年亿美软通实现营业收入61,359.95万元,同比下滑17.50%;净利润为亏损6,886.81万元,毛利率为7.76%,同比下滑5.26个百分点。亿美软通在2020年业绩已出现下滑,营业利润仅为-47.01万元。你公司在2020年商誉减值测试中预测亿美软通2021年-2025年增长率分别为8.26%、12.77%、
11.84%、11.23%、4.98%,利润率分别为2.11%、4.93%、6.68%、8.21%、8.37%。2021年商誉减值测试中预测亿美软通增长率为5.58%-8.69%、毛利率为
12.3%-18.62%。请你公司:
(1)结合电信运营商通道成本增加及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说明报告期内亿美软通营业收入、毛利率均同比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亿美软通历年业务开展情况、资产状态、经营业绩等情况,说明出现减值迹象的具体时点,以往年度对商誉计提减值是否充分。
(3)说明2021年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假设、测试方
法、资产组选取及依据、具体测试过程,对比分析本次减值测试是否与2020年度商誉减值测试存在的差异,在此基础上分析说明你公司在2020年度未计提商誉减值、在2021年度大额计提商誉减值的原因,是否存在利用商誉减值进行跨期利润调节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业意见。本公司回复:
(一)报告期内亿美软通营业收入、毛利率同比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2021年度亿美软通实现营业收入61,359.95万元,同比下滑17.50%;毛利率为
7.76%,同比下滑5.26%。变动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短彩信通讯服务 | 55,059.93 | 64,135.62 | 52,966.33 | 60,032.79 | 3.80% | 6.40% |
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 | 6,300.02 | 10,243.19 | 3,630.84 | 4,660.02 | 42.37% | 54.51% |
合计 | 61,359.95 | 74,378.81 | 56,597.17 | 64,692.82 | 7.76% | 13.02% |
亿美软通主营业务包括短彩信通讯服务和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1.短彩信通讯服务短彩信通讯服务较上年变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增长金额 | 增长率 |
营业收入 | 55,059.93 | 64,135.62 | -9,075.69 | -14.15% |
营业成本 | 52,966.33 | 60,032.79 | -7,066.46 | -11.77% |
毛利率 | 3.80% | 6.40% | -- | -2.60百分点 |
(1)本期短彩信通讯服务业务营业收入下降,主要是以下因素影响:
① 行业政策影响,导致部分客户业务发送量下降。例如:2021年5月,中央深改委通过《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导致教育、培训行业的客户发送量有所减少;配合2021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工信部开展惩处垃圾短信行动,导致2021年双11双12电商营销短信发送量有所下降。
② 行业同类替代产品的影响。云服务运营商作为行业的新进入者,如阿里云、华为云等,为客户提供互联网模式下的创新综合产品服务,短信销售价格低于传统短信服务商价格,导致传统短信发送量有所下降。
(2)本期短彩信通讯服务毛利率下降,主要是以下因素影响:
①大型客户采购招标竞争日趋激烈,以及行业同类替代产品的价格优势影响,导致本期短彩信通讯服务毛利率下降。
②本期短信发送量下降导致的单位成本增加。公司向运营商采购的成本模式一般为阶梯价格模式,即发送量越大单位发送成本越低。由于前述原因导致本期部分短信通道发送量下降,进而影响本期的单位成本结算等级下降,成本相应提高。
2.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
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较上年变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增长金额 | 增长率 |
营业收入 | 6,300.02 | 10,243.19 | -3,943.17 | -38.50% |
营业成本 | 3,630.84 | 4,660.02 | -1,029.18 | -22.09% |
毛利率 | 42.37% | 54.51% | -- | -12.14% |
(1)本期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营业收入下降,主要是亿美软通某重要客户本期引入其他供应商,导致亿美软通对其确认的营业收入同比减少3,315.56万元,占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营业收入下降的影响80.95%。
(2)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毛利率下降的主要的原因是由于市场竞争加剧,导致行业销售单价下降,致使毛利率下降。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亿美软通营业收入、毛利率均同比下滑是符合客观事实,具有合理性的。
(二)亿美软通出现商誉减值迹象的具体时点,以往年度对商誉计提减值是否充分
1.亿美软通业务情况概述亿美软通的主营业务为国内外企业提供移动信息平台与解决方案和移动营销服务解决方案,并通过应用短彩信通信技术、智能语音技术、新媒体营销技术为企业提供移动营销、移动管理和移动客服等多维度服务。
亿美软通于2019年6月正式加入全球移动通信系统协会GSMA,积极探索新一代的富媒体通信服务RCS。2021年3月,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共同发起成立了5G消息工作组,亿美软通成为5G消息工作组的核心成员,将加速开展精准化场景服务。此外,2021年上半年,亿美软通荣获“2020年度5G·融合消息平台最佳实践奖”,并再次获得“企业信用等级AAA级”及“企业行业信用等级——增值服务领域AAA级信用企业”的评定。
2.亿美软通近三年的资产状态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货币资金 | 4,174.93 | 5,722.80 | 7,433.07 |
应收账款 | 13,991.80 | 17,472.46 | 21,017.86 |
预付账款 | 9,824.49 | 13,347.77 | 17,304.08 |
流动资产小计 | 33,830.60 | 43,513.60 | 53,663.1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832.89 | 1,738.43 | 0.00 |
无形资产(注) | 172.36 | 732.70 | 1,306.5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97.04 | 480.44 | 449.32 |
非流动资产小计 | 4,741.20 | 3,488.78 | 4,210.43 |
资产合计 | 38,571.79 | 47,002.39 | 57,873.58 |
注:无形资产金额,是按照公司收购亿美软通时,按照合并日的资产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资产剩余价值。
指标分析 | 指标解释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偿债能力分析 | ||||
资产负债率 | 总负债/总资产 | 34% | 32% | 45% |
流动比率 |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 2.58 | 2.93 | 2.09 |
速动比率 | (流动资产-预付账款)/流动负债 | 1.83 | 2.03 | 1.42 |
营运能力分析 |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应收账款 | 3.9 | 3.86 | 2.95 |
流动资产周转率 | 主营业务收入/平均流动资产 | 1.59 | 1.53 | 1.2 |
总资产周转率 | 主营业务收入/平均总资产 | 1.43 | 1.42 | 1.1 |
亿美软通2020年的偿债能力指标较2019年有所提升,资产负债率下降了13个百分点,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提高了0.84、0.61,公司偿债能力水平得到加强。同时,亿美软通2020年的营运能力分析指标较2019年有所提高,应收账款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分别提高了0.91、0.33、0.32,公司的资产使用效率水平进一步提高。
从公司的资产状态看,亿美软通2020年的资产状态相较于2019年不存在明显减值迹象。
3.亿美软通近三年的经营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营业收入 | 61,359.95 | 74,378.82 | 63,300.22 |
营业成本 | 56,597.17 | 64,692.82 | 47,084.10 |
期间费用 | 10,415.03 | 9,279.22 | 9,780.73 |
营业利润 | -7,631.02 | 497.65 | 5,027.79 |
净利润 | -6,423.85 | 531.89 | 4,324.01 |
按照购买日资产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净利润 | -6,886.81 | 68.93 | 3,861.05 |
(1)从亿美软通各年实现的营业收入来看,2020年营业收入较2019年同比增长17.50%;2021年营业收入同比出现大幅下降,下降幅度达到17.50%。从各期已实现的营业收入判断,2020年在营业收入增长的情况下,不存在明显的减值迹象。
(2)2020年营业利润同比下降,营业利润下滑是由于运营商短信成本陆续上涨造成的,公司判断运营商短信成本上涨未来不会持久或有所减缓。同时,随着通信行业就短信成本达成共识后,亿美软通也会逐步提高对终端客户的提价,所以如果营业收入能够持续增长,可以带动营业利润持续增长。因此,公司判断2020年度利润下滑是短期因素,不存在明显的减值迹象。
2021年度,由于前述导致营业收入和毛利下降的各项因素影响,亿美软通业绩大幅度下滑。同时,受行业政策、整体市场变动影响,亿美软通未来的业绩预期包
括营业收入、毛利率等均较2020年度有较大幅度的下调,因此公司认为可以判断存在明显的减值迹象。
(3)亿美软通历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增长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一季度 | 2021年一季度 | 2020年一季度 |
营业收入 | 12,890.31 | 16,919.89 | 15,287.67 |
同比增长率 | -23.82% | 10.68% | 13.65% |
从各期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增长情况判断,亿美软通2021年一季度实现的营业收入较2020年一季度同比增长10.68%,因此在对2020年度作出商誉评估时,亿美软通业绩不存在明显下滑的迹象。在对亿美软通2021年度商誉作出评估时,2022年一季度营业收入规模大幅度下滑,不仅低于2021年一季度水平,并且低于2020年一季度实现的营业收入。因此从评估时点的期后实现收入判断,2021年度亿美软通存在明显的营业收入下滑迹象。从上述各项角度综合判断,公司认为对因收购亿美软通形成的商誉在2020年度未识别出存在明显的减值迹象,同时在2021年度存在减值迹象是合理的。
(三)2021年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情况
1.资产组的选取及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第二条规定:资产组,是指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第十八条规定:资产组的认定,应当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同时,在认定资产组时,应当考虑企业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如是按照生产线、业务种类还是按照地区或者区域等)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2014年10月,银之杰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方式购买北京亿美软通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亿美软通是移动商务平台技术和应用方案提供商,其移动信息服务业务为唯一资产组,公司选取的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为亿美软通的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产组,
资产组由亿美软通的长期资产构成。2.主要假设
(1)假设资产组业务所在单位的生产经营业务可以按其现状持续经营下去,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大改变。
(2)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无重大变化;资产组业务所在单位所处的地区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3)假设资产组业务所在单位能够按照企业管理层规划的经营规模和能力、经营条件、经营范围、经营方针进行正常且持续的生产经营。
(4)假设资产组业务所在单位收益的计算均以一年为一个收益预测期,依次类推,假定收支在收益预测期内均匀发生。
(5)假设资产组业务所在单位高新证书到期后重新申请并获批准。
3.商誉减值测试的详细过程
(1)商誉减值计提的计算过程
金额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不含商誉的资产组合计① | 10,718,117.92 |
其中:固定资产② | 3,190,030.91 |
使用权资产③ | 5,786,686.98 |
无形资产④ | 1,723,606.57 |
长期待摊费用⑤ | 17,793.46 |
商誉账面余额⑥ | 151,738,925.12 |
未确认的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⑦ | 0.00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合计⑧=①+⑥+⑦ | 162,457,043.04 |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可收回金额)⑨ | 30,470,000.00 |
差额⑩=⑧-⑨ | 131,987,043.04 |
股权比例? | 100% |
确认商誉减值损失金额?=⑩*? | 131,987,043.04 |
(2)测试方法的选择
考虑资产组具有独立获利能力﹐其未来现金流量及相关风险可以合理预计,采用收益法确定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对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测算。测
试方法与以前年度一致。
(3)现金流口径的选择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采用的现金流口径为税前自由现金流量。计算公式为:税前自由现金流量=税前经营利润+折旧和摊销+利息支出-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
(4)折现率
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折现率选取(所得)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BT),计算公式如下:
WACCBT=WACC/(1-T)
WACC的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 Re:权益资本成本;
Rd:付息债务资本成本;
E:权益的市场价值;
D:付息债务的市场价值;
t:被评估单位所得税率。
其中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确定:
)1(TEDDREDERWACC
de
?????
cferβMRPrK????
其中:rf:无风险利率;MRP:市场风险溢价;β: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5)收益期
因资产组可通过简单维护更新资产组内相关资产持续盈利,采用永续年期作为收益期。其中,第一阶段为2022年至2026年,预测期为5年,收益呈增长趋势并逐渐趋于稳定;第二阶段为2027年至永续经营,公司保持稳定的收益水平。
(6)收益法的评估计算公式
本次采用的收益法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P---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Ri --基准日后第i年预期的税前自由现金流量;Pn---收益稳定期的税前自由现金流量;r---税前折现率;n---企业收益变动期预测年限。
(7)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预测及测算过程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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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r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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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永续期 |
一、营业收入 | 66,607.38 | 72,365.86 | 78,657.12 | 83,968.81 | 88,652.44 | 88,652.44 |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 66,607.38 | 72,365.86 | 78,657.12 | 83,968.81 | 88,652.44 | 88,652.44 |
二、营业成本 | 58,415.76 | 61,831.55 | 65,494.78 | 69,066.67 | 72,149.13 | 72,149.13 |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 58,415.76 | 61,831.55 | 65,494.78 | 69,066.67 | 72,149.13 | 72,149.13 |
销售税金及附加 | 46.78 | 63.45 | 82.20 | 94.80 | 106.56 | 106.56 |
销售费用 | 4,615.83 | 4,882.55 | 5,162.36 | 5,357.85 | 5,515.74 | 5,515.74 |
管理费用 | 1,907.14 | 1,927.76 | 1,995.28 | 2,051.07 | 2,106.68 | 2,106.68 |
研发费用 | 2,415.58 | 2,491.60 | 2,572.60 | 2,648.45 | 2,726.26 | 2,726.26 |
三、营业利润 | -793.72 | 1,168.96 | 3,349.90 | 4,749.97 | 6,048.07 | 6,048.07 |
加:折旧和摊销 | 484.79 | 283.66 | 114.54 | 106.38 | 106.38 | 106.38 |
减:资本性支出 | 106.38 | 106.38 | 106.38 | 106.38 | 106.38 | 106.38 |
减:营运资本增加 | 2,666.66 | 2,004.75 | 2,154.17 | 1,926.55 | 1,679.50 | 0.00 |
四、资产组现金流 | -3,081.97 | -658.50 | 1,203.90 | 2,823.42 | 4,368.58 | 6,048.07 |
五、折现率 | 13.06% | 13.06% | 13.06% | 13.06% | 13.06% | 13.06% |
年期 | 1.00 | 2.00 | 3.00 | 4.00 | 5.00 | |
折现期(年中折现) | 0.50 | 1.50 | 2.50 | 3.50 | 4.50 | |
折现系数 | 0.9405 | 0.8318 | 0.7357 | 0.6507 | 0.5756 | 4.4068 |
六、收益现值 | -2,898.49 | -547.76 | 885.75 | 1,837.31 | 2,514.41 | 26,652.72 |
减:期初营运资金 | 25,396.77 | |||||
七、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 3,047.00 |
1)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已签订的合同、协议,公司重新制定的发展规划、
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的综合分析,对未来的主营业务收入及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利润进行预测。资产组经营主体详细预测期及永续期的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增长率、营业利润预测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永续期 |
收入增长率 | 8.55% | 8.65% | 8.69% | 6.75% | 5.58% | 0.00% |
毛利率 | 12.30% | 14.56% | 16.73% | 17.75% | 18.62% | 18.62% |
费用率 | 13.42% | 12.85% | 12.37% | 11.98% | 11.67% | 11.67% |
营业利润率 | -1.19% | 1.62% | 4.26% | 5.66% | 6.82% | 6.82% |
2)资本性支出资本性支出包括未来对陈旧设施的替换性投资改造。未来各期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永续期 |
资本性支出 | 106.38 | 106.38 | 106.38 | 106.38 | 106.38 | 106.38 |
3)折旧与摊销根据公司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方式,对存量、增量固定资产按照企业现行的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已计提折旧的金额逐一进行了测算。各期预测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永续期 |
折旧和摊销 | 484.79 | 283.66 | 114.54 | 106.38 | 106.38 | 106.38 |
4)营运资金根据对企业历史资产与业务经营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统计分析以及未来经营期内各年度收入与成本估算的情况,预测得到的未来经营期各年度的营运资金,营运资金增加额预测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年度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永续期 |
营运资金增加 | 2,666.66 | 2,004.75 | 2,154.17 | 1,926.55 | 1,679.50 | -- |
5)折现率的确定
① 无风险利率Rf
本次测算采用国债的到期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国债的选择标准是国债到期
日至评估基准日超过十年的国债。从同花顺iFinD终端上查找符合筛选条件的全部国债到期收益率,取算术平均值作为目前的无风险报酬率,经计算Rf=3.39%。
② 市场风险溢价MRP
市场风险溢价是对于一个充分风险分散的市场投资组合,投资者所要求的高于无风险利率的回报率,取2003年12月至基准日当月所有月份的年化市场收益率的平均数作为基准日的期望市场报酬率Rm,为9.97%,则本次市场风险溢价MRP=Rm-Rf=9.97%-3.39%=6.58%。
③ 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β
本次测算我们选取同花顺资讯公司公布的β计算器计算对比公司的β值,股票市场选择的是沪深300指数。采用对比公司评估基准日前3年即36个月的历史数据计算β值(起始交易日期:2019年1月1日;截止交易日期:2021年12月31日;计算周期:月;收益率计算方法:普通收益率;标的指数:沪深300指数)。计算结果如下:
序号 | 股票代码 | 可比参考公司 | 付息债务价值Di | 股权价值Ei | Di/Ei | βL(调整) | 税率ti | βU(整理) |
1 | 002148.SZ | 北纬科技 | 0.00 | 2,651,178,733.28 | 0.00% | 0.7605 | 15 | 0.7605 |
2 | 300002.SZ | 神州泰岳 | 323,602,728.46 | 11,335,111,667.52 | 2.85% | 1.1456 | 25 | 1.1216 |
3 | 300166.SZ | 东方国信 | 961,082,752.16 | 10,558,345,633.44 | 9.10% | 0.8873 | 10 | 0.8201 |
4 | 300290.SZ | 荣科科技 | 139,902,396.58 | 3,803,463,535.55 | 3.68% | 0.8422 | 15 | 0.8167 |
平均值 | 3.91% | 0.8797 |
根据可比公司的Di/Ei,且公司所得税率为15%,换算为具有资产组业务所在单位目标财务杠杆系数的β:
β=βU×[1+(1-t)×D/E]= 0.8797×(1+(1-15%)×3.91%)=0.9089
④ 企业特有风险回报率Rc
考虑到公司在企业规模、企业发展阶段、行业竞争地位、地理位置、产品多样化、对关键人员的依赖程度、对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依赖程度等方面的情况,确定公司特有风险系数为2.00%。
序号 | 风险项目 | 说 明 | 权重 | 风险值 | 加权风险值 |
1 | 企业规模 | 规模一般 | 0.2 | 3 | 0.60% |
2 | 企业发展阶段 | 稳定发展阶段,风险较小 | 0.1 | 2 | 0.20% |
3 | 行业竞争地位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行业竞争能力较强 | 0.1 | 1 | 0.10% |
4 | 地理位置 | 地理位置较好 | 0.1 | 1 | 0.10% |
5 | 产品多样化 | 产品短信收入等,品种较多样 | 0.1 | 2 | 0.20% |
6 | 对关键人员的依赖程度 | 对主要企业管理人员依赖较小 | 0.2 | 2 | 0.40% |
7 | 对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依赖程度 | 依赖程度较小 | 0.2 | 2 | 0.40% |
合 计 | 1.00 | 2.00% |
⑤ 权益资本成本Ke
Ke= Rf+β×MRP+rc=3.39%+0.9089*6.58%+2.00%=11.37%
⑥ 债务资本成本Kd
Kd取企业实际借款平均利率4.96%。
⑦ 折现率WACCBT
= 11.37%×0.9624+4.96%×0.0376×(1-1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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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EDDKEDEWACC???
?????)1(
T??
WACCWACCBT
=11.10%/(1-15%)=13.06%4.2021年度商誉减值测试与2020年度商誉减值测试的差异2021年度商誉减值测试与2020年度商誉减值测试认定的资产组一致,主要假设一致,采用的测算方法一致。
预测期主要参数对比如下:
T??
WACCWACCBT年度
年度 | 平均收入增长率 | 平均毛利率 | 平均费用率 | 平均利润率 | 税前折现率 |
2020年预测 | 9.82% | 18.03% | 11.87% | 6.06% | 13.31% |
2021年预测 | 7.64% | 15.99% | 12.46% | 3.43% | 13.06% |
变化 | -2.17% | -2.04% | 0.59% | -2.63% | -0.25% |
(1)营业收入增长率
2021年平均收入增长率预测较2020年低的主要原因为考虑公司2021年收入下降的事实,充分考虑了商誉相关资产组所处的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实际经营状况及未来经营规划等因素,如前所述。
(2)毛利率
亿美软通的主要产品(服务)为短彩信收入,2020 年公司短信业务受上游供应商大幅提价并叠加疫情影响,导致向下游客户提价进度较为缓慢,经过公司积极沟通与策略调整,截至 2021年3月,短信业务部分重要客户完成了价格上涨。
2020年商誉评估时,亿美软通考虑通信短信业务客户价格的陆续调整,及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收入的成本控制,预计毛利率会逐渐回升,明确预测期平均毛利率为18.03%。
2021年,公司毛利率下降,主要原因为①供应商联通和电信陆续成本上升。②同期市场价格竞争加剧,尤其是云厂商的服务售价更低,因此不得不售价下调。③疫情影响客户压缩成本,客观上压缩售价。公司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提高毛利率水平,但基于2021年毛利率下降的实际情况,预计毛利率水平无法达到前期预测水平。
(3)费用率
2021年平均费用率预测较2020年稍高的主要原因为公司预测收入规模下降,费用率略微提高。
(4)利润率
考虑收入规模的下降,毛利率下降,费用具有刚性无法同步下降,在同行竞争的影响下利润率预测下降。
(5)折现率
折现率较上年度有所下降,具体参数对比如下:
折现率指标 | 2020年 | 2021年 | 参数说明 |
税前折现率 | 13.31% | 13.06% | |
对比公司 | 北纬科技、神州泰岳、东方国信、荣科科技 | 北纬科技、神州泰岳、东方国信、荣科科技 | 根据评估对象所处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选取对比公司 |
无风险利率Rf | 4.04% | 3.39% | 采用剩余到期年限10年期或10年期以上国债的到期收益率 |
市场风险溢价ERP | 6.01% | 6.58% | 不同基准日市场风险溢价不同 |
有财务杠杆的βL | 0.9323 | 0.9089 | 不同年度行业风险有所变化导致β系数出现差异 |
企业特有风险系数Rc | 2.00% | 2.00% | 特有风险系数考虑企业规模、竞争地位、经营风险等。 |
债务成本Kd | 4.81% | 4.96% | 取基准日企业自身债务成本 |
以上折现率各主要参数取值标准基本保持一致,造成2020年与2021年税前折现率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市场和行业风险发生了变化。
经以上分析,2020年度未计提商誉减值、在2021年度大额计提商誉减值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市场竞争加剧,成本上升,实际经营未达预期,公司管理层基于实际的经营情况及未来经营规划,下调了盈利预测指标,使得2021年商誉出现大额减值,不存在利用商誉减值进行跨期利润调节的情形。
(四)会计师核查意见
我们针对商誉减值,执行了以下程序:
1.对公司与商誉评估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解、评估及测试;
2.复核管理层对资产组的认定和商誉的分摊方法;
3.与公司管理层讨论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所使用的方法、关键评估的假设、参数的选择、预测未来收入及现金流折现率等的合理性;
4.评价由公司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客观性、经验和资质;
5.与公司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专家等讨论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所使用的方法、关键评估的假设、参数的选择、预测未来收入及现金流折现率等的合理性;
6.测试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7.评价管理层对商誉及其减值估计结果、财务报表的披露是否恰当;
8.提请管理层及其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专家对2020年12月31日作出的商誉评估的合理性进行分析性复核。
核查结论: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银之杰公司管理层在商誉减值过程中作出的判断是可接受的。
二、报告期内你公司金融信息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1,868万元,同比下滑
45.01%;毛利率为26.10%,同比下滑25.14个百分点。请你公司结合业务开展情况、收入确认和成本结转情况、大型银行客户需求变化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你公司金融信息化收入、毛利率均同比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本公司回复:
(一)报告期内公司金融信息化收入同比大幅下滑的原因
2021年,公司金融信息化营业收入11,868万元,同比减少9,714.68万元,同比下降45.01%。公司金融信息化业务主要包括金融软件和金融专用设备两类产品,2021年营业收入同期对比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营业收入 | |||
2021年 | 2020年 | 增长额 | 增长率 | |
金融信息化 | 11,868.00 | 21,582.68 | -9,714.68 | -45.01% |
其中:金融软件 | 7,724.19 | 8,149.48 | -425.29 | -5.22% |
金融专用设备 | 4,143.81 | 13,433.20 | -9,289.39 | -69.15% |
其中,金融专用设备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9,289.39万元,占金融信息化业务营业收入下降额的95.62%,是造成公司金融信息化业务营业收入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
2021年,金融专用设备营业收入同比大幅下滑主要是受大型银行客户集中采购订单的年度波动影响造成的。2021年公司大型银行客户的营业收入与上年对比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2021年 | 2020年 | 增长额 | 增长率 |
1 | 国有大型银行A | 286.53 | 6,305.90 | -6,019.36 | -95.46% |
2 | 国有大型银行B | 1,779.32 | 2,746.68 | -967.37 | -35.22% |
3 | 国有大型银行C | 54.44 | 175.60 | -121.16 | -69.00% |
4 | 国有大型银行D | 112.27 | 4,174.25 | -4,061.98 | -97.31% |
合计 | 2,232.56 | 13,402.44 | -11,169.87 | -83.34% |
由上表可见,公司2021年受大型银行客户采购订单波动的影响,营业收入同比减少11,169.87万元,占金融信息化业务营业收入年度减少额的114.98%。大型银行客户对公司金融信息化营业收入的影响较大。2021年度,公司持续拓展大型银行客户的产品项目,但由于项目周期、新冠疫情等因素的综合影响,相关市场拓展工作未在2021年度实现订单销售,导致公司金融信息化营业收入同比出现大幅下滑。
(二)报告期内公司金融信息化毛利率同比大幅下滑的原因
2021年,公司金融信息化营业收入的毛利率为26.10%,同比下滑25.14个百分点。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增长额 | 增长率 |
营业收入 | 11,868.00 | 21,582.68 | -9,714.68 | -45.01% |
营业成本 | 8,770.56 | 10,523.54 | -1,752.99 | -16.66% |
毛利额 | 3,097.44 | 11,059.13 | -7,961.69 | -71.99% |
毛利率 | 26.10% | 51.24% | --- | -25.14% |
金融信息化业务的营业成本主要由产品成本和人工费成本构成。2021年产品成本和人工费成本的构成及同比变化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增长额 | 增长率 |
产品成本 | 3,319.29 | 6,103.01 | -2,783.72 | -45.61% |
人工费 | 5,451.27 | 4,420.53 | 1,030.74 | 23.32% |
合计 | 8,770.56 | 10,523.54 | -1,752.99 | -16.66% |
1. 产品成本的变化原因
2021年,金融信息化业务营业成本中产品成本同比减少45.61%,与金融专用设备营业收入同比下降69.15%,相差23.54个百分点。其主要原因是实现的金融专用设备中毛利率高产品销售比重下降造成的。
2.人工费成本的变化原因
2021年,金融信息化业务营业成本中人工费成本同比增长23.32%,增长额为1,030.74万元,与金融软件产品营业收入同比下降5.22%,相差28.54个百分点。其主要原因是:
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银行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项目尚在建设阶段,产生的营业收入不高,资金投入包括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以及自有资金投入,大部分自有资金均计入项目成本,致使项目开发成本提高,毛利率下降。
② 2021年,新冠疫情传播和防控力度均在加大,软件开发项目的实施遇到巨大挑战,技术人员无法及时到银行客户现场,延长了项目开发周期,降低了工作效率,致使项目开发成本提高,毛利率下降。
综上所述,金融信息化业务营业收入大幅下降是受大型银行客户年度集中采购的波动影响造成的;毛利率大幅下降是受产品销售结构中毛利率高产品销售比重大幅下降以及软件开发项目实施成本提高造成的。
三、你公司子公司安科创新(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科创新”)主要提供跨境电子商务服务,通过线上第三方平台(如Amazon、Ebay、AliExpress、Walmart等)和自营平台annke.com等,向客户提供自营品牌的产品销售,主营产品包括家居安防及智能家居产品等。2021年安科创新实现营业收入45,585.81万元,同比增长5.81%,占你公司2021年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为38.37%;实现净利润3,105.86万元,同比下滑8.03%。2022年2月28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以自有资金6,539.40万元收购安科创新少数股东深圳市弘顺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叶仟安、深圳市铭科电子商务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安科创新36.33%股权。交易对方承诺安科创新2022年至2024年每年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请你公司:
(1)说明报告期内安科创新通过第三方平台、自营平台的销售内容、金额及占比、自有品牌和外购商品的产品类别及销售占比及同比变化情况,如存在较大差异的,请说明原因。
(2)说明跨境电商业务收入的主要地区,确认时点及确认方法,截至2021年
末应收账款余额及截至目前应收账款收回情况。
(3)说明收购安科创新少数股权的原因、必要性及商业目的、收购定价依据及定价的合理性、公允性,业绩承诺金额低于安科创新2020年、2021年实际业绩的原因,是否充分保护了上市公司利益。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业意见,并说明针对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实施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
本公司回复:
(一)报告期内安科创新通过第三方平台、自营平台的销售内容、金额及占比、自有品牌和外购商品的产品类别及销售占比及同比变化情况
1.安科创新通过第三方平台、自营平台的销售情况
2021年度,安科创新分渠道销售情况以及与上年同比的变化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渠道分类 | 销售内容 | 2021年 | 2020年 | 占比变动百分点 | ||
销售金额 | 占比 | 销售金额 | 占比 | |||
第三方平台 | 家居安防及智能家居产品 | 35,976.69 | 78.92% | 36,166.97 | 83.94% | -5.02% |
自营平台 | 家居安防及智能家居产品 | 1,482.08 | 3.25% | 673.92 | 1.56% | 1.69% |
线下渠道 | 家居安防及智能家居产品 | 8,127.04 | 17.83% | 6,243.64 | 14.50% | 3.33% |
合计 | 45,585.81 | 100.00% | 43,084.53 | 100.00% | - |
2021年安科创新通过第三方平台销售产品实现的营业收入35,976.69万元,占比78.92%,与上年同比下降5.02个百分点。销售结构比重变动的原因是公司发展自营平台和通过线下渠道销售产品的份额略有提高,致使通过第三方平台的业务在销售额同比基本不变的情况下销售占比略有下降。
2.安科创新自有品牌和外购商品的销售情况
2021年度,安科创新分品牌销售情况以及与上年同比的变化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分类 | 产品类别 | 2021年 | 2020年 | 占比变动 |
销售金额 | 占比 | 销售金额 | 占比 | 百分点 | ||
自有品牌 | 家居安防及智能家居产品 | 37,388.52 | 82.02% | 36,266.01 | 84.17% | -2.15% |
外购商品 | 家居安防产品配件 | 8,197.29 | 17.98% | 6,818.52 | 15.83% | +2.15% |
合计 | 45,585.81 | 100.00% | 43,084.53 | 100.00% | - |
2021年安科创新自有品牌产品和外购商品的销售占比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不存在较大差异。
(二)跨境电商业务收入的主要地区,确认时点及确认方法以及应收账款情况
1.安科创新2021年度营业收入按地区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国家或地区 | 销售金额 | 销售占比 |
美国 | 17,122.37 | 37.55% |
欧洲 | 14,923.19 | 32.74% |
中国(不含港澳台地区) | 5,068.46 | 11.12% |
中国(港澳台地区) | 5,730.64 | 12.57% |
澳洲 | 1,011.02 | 2.22% |
其他 | 1,730.13 | 3.80% |
合计 | 45,585.81 | 100.00% |
2.收入确认时点及确认方法
安科创新电子商务业务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即客户通过在公司自有网站、第三方销售平台或线下提交订单,销售平台或者公司委托的物流公司将货物配送给客户时确认收入。
3.截至目前应收账款收回情况
安科创新2021年末应收账款余额1,703.42万元,截至目前应收账款已收回1,644.96万元,目前尚未收到回款部分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类 | 本期销售收入 |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 期末应收账款占本期销售收入的比例 | 截至2022-5-19已收回金额 | 已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
线上渠道 | 37,458.77 | 899.57 | 2.40% | 899.57 | - |
线下渠道 | 8,127.04 | 803.85 | 9.89% | 745.39 | 58.46 |
合计 | 45,585.81 | 1,703.42 | 3.74% | 1,644.96 | 58.46 |
注:未收到回款的坏账计提考虑详见问题7回复。
(三)公司收购安科创新少数股权的相关情况
1.公司收购安科创新少数股权的原因、必要性及商业目的安科创新(深圳)有限公司(原名深圳科安数字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主营家居安防产品的跨境电商业务。2014年10月,公司以增资收购的形式,分期投入、总投资人民币1000万元取得了安科创新51%的控股权。
安科创新近三年的主营经营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22,372.42 | 19,738.07 | 17,617.61 |
负债总额 | 14,140.71 | 14,612.22 | 14,368.75 |
净资产 | 8,231.71 | 5,125.85 | 3,248.86 |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营业收入 | 45,585.81 | 43,084.53 | 37,596.59 |
营业利润 | 3,143.17 | 3,218.33 | 163.41 |
净利润 | 3,105.86 | 3,376.98 | 276.20 |
扣非净利润 | 2,661.29 | 3,222.40 | 105.38 |
鉴于安科创新自公司投资以来经营情况良好、运营管理规范,以自主品牌为主要收入的跨境电商业务发展空间广阔,同时考虑安科创新的少数股权主要为安科创新管理层持有,收购少数股权可以激发安科创新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推动子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因此,公司自2020年起分期实施了收购安科创新少数股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安科创新股权比例为63.67%。
2022年2月,公司以6,539.40万元的对价(实际交易价格根据业绩承诺期的业绩完成情况确定)与深圳市弘顺投资咨询合伙企业、叶仟安、深圳市铭科电子商务管理企业签署协议,收购安科创新少数股东合计持有的安科创新36.33%股权,收购后安科创新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公司收购安科创新少数股权的定价依据及合理性
安科创新此前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收购少数股权的定价主要是根据行业可比案例,按照业绩承诺及可比市盈率,通过交易双方洽谈的方式确定。近一年来,跨境电商行业主要并购案例的业绩承诺期、承诺业绩及市盈率对价与本公司收购少数股权的对比情况如下:
交易完成时间 | 买方 | 标的资产 | 业绩承诺(万元) | PE倍数 (整体估值/平均承诺业绩) | ||||||
标的名称 | 整体估值 (万元) | 业绩承 诺期间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第四年 | 第五年 | |||
2021年1月 | 新华锦(600735) | 上海荔之 (收购10%股权) | 35,000 | 2020-2021 | 3,400 | 4,100 | 9.33 | |||
2021年10月 | 新华锦(600735) | 上海荔之 (收购50%股权) | 50,470 | 2021-2023 | 4,200 | 5,000 | 6,000 | 9.96 | ||
2021年6月 | 华凯创意(300592) | 易佰网络 | 168,151 | 2019-2023 | 14,100 | 17,000 | 20,400 | 25,100 | 29,000 | 7.96 |
平均值 | 9.08 | |||||||||
2022年2月 | 本公司 | 安科创新 (收购36.33%股权) | 18.000 | 2022-2024 | 3,000 | 3,000 | 3,000 | 6.00 |
公司收购安科创新少数股权,按照业绩承诺的平均市盈率为6.00倍,低于近一年来跨境电商行业主要并购案例的平均市盈率。与行业并购平均市盈率相比相对较低的原因是,公司结合国际环境以及跨境电商经营环境,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的承诺业绩未做出逐年增长的要求,且适当考虑了现金方式收购的价格折让。
因此,公司收购安科创新少数股权的定价是参考跨境电商行业并购案例的市场价格,结合行业特点和发展趋势,根据标的资产的业绩承诺情况、交易对价支付方式与交易对方洽谈确定的,收购定价是合理的。并且交易对价的支付,是根据实际经营业绩完成情况分期五年支付,支付风险较小。
综上所述,公司收购安科创新少数股权从定价合理性、业绩承诺、支付方式等方面充分保护了上市公司的利益。
(四)会计师核查意见
1.我们针对安科创新电子商务业务执行了以下程序:
(1)了解、评价及测试管理层对于电商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对信息系统及信息系统相关内部控制执行IT审计,了解相关数据库的运行逻辑、管理员权限,并对数据库中记录的业务数据与收入确认的数据基础是否存
在差异,并对差异进行分析;
(3)获取电商平台的收款记录,对电商平台的收款记录与店铺信息、销售订单进行比对,比对电商平台收款与收入确认之间是否存在差异,并对差异的合理性进行分析;
(4)获取电商平台的经营月报、平台对账单,检查电商平台入库、发运记录,核实收入的准确性;
(5)获取电商平台手续费的收费政策,分析电商平台收取的手续费与销售订单之间的关系是否符合平台政策;
(6)获取电商平台各月库存增加情况,比对分析安科创新当期发运出境的存货数量与电商平台当期库存增加数量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并对差异情况进行分析;
(7)检查电商平台款项的受限情况,包括期后是否可以正常提取,分析店铺款项是否存在异常。
2.我们针对期后收购安科创新少数股权执行了以下程序:
(1)与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管理层收购少数股权的意图、计划、定价方式、协商过程等;
(2)获取董事会决议、股权交易协议等文件,查阅文件相关条款。
核查结论: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银之杰公司电商业务确认的营业收入真实、完整;期后收购少数股权的相关交易未见异常。
四、2016年2月你公司参股发起设立的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安保险”)开业运营。2020年7月,易安保险被中国银保监会实施接管。2020年第一季度易安保险亏损2.62亿元,对公司投资收益的影响为-1,262.93万元。你公司自2020年3月31日起对易安保险股权的会计核算已由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变更为金融工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进行核算,易安保险的当期净利润不再对公司的投资收益产生影响。截止2020年末公司以公允价值对易安保险计量的其他权
益工具投资资产为7,864.43万元。2021年7月16日,中国银保监会决定对易安产险延长接管期限一年,你公司无法获取易安财产相关财务、经营数据资料,判断相关股权资产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较上一年度明显增加,因此在2021年度报告中对易安产险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确认为0元。请你公司:
(1)结合你公司对易安保险实施重大影响的具体情况,说明你公司在2020年3月31日是否有权向易安保险派驻董事及参与经营管理,判断对其丧失重大影响的时点、原因及依据,自2020年3月起变更对易安保险会计核算方式的合规性,是否为规避权益法下按持股比例确认亏损金额对你公司当期利润表带来的不利影响。
(2)结合易安保险被接管事项进展,说明在接管期内均无法获取易安保险相关财务、经营数据资料的情形下,你公司判断易安保险在2021年末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较上一年度明显增加、一次性对易安保险投资全额计提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业意见。
本公司回复:
(一)公司对易安保险实施重大影响的具体情况
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易安保险”)由本公司及深圳光汇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富邦恒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恒屹鑫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达能工贸有限公司、深圳锦久辰商贸有限公司、上海银必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本公司投资易安保险的目的是:利用公司在金融科技领域的行业优势,投资新兴金融机构,优化和拓宽业务领域,提升公司的资产收益和价值。2016年2月,易安保险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正式开业运营。易安保险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本公司出资1.5亿元,持有易安保险股权比例15%。公司向易安保险委派一名董事,以出席董事会的方式参与易安保险的经营管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自2016年2月起,对易安保险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具体核算上按照公司应享有或应分担的易安保险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
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参与易安保险的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无法按照一般的公司治理环境,通过委派董事履行职责实现公司的投资设想。2019年12月,经银之杰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公司决定改变对易安保险的投资目的,不再通过委派董事的方式参与易安保险的经营管理。2020年3月30日,公司向易安保险委派的董事正式向中国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易安保险董事会辞去易安保险董事及相关职务。根据原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会运作指引》保监发〔2008〕58号的规定:“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委派董事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即2020年3月30日正式生效。此后公司未再向易安保险委派或提名董事。
基于以上情况,公司判断自2020年3月31日起对易安保险丧失重大影响。
(二)自2020年3月起变更对易安保险会计核算方式的合规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2020年3月30日公司委派董事辞去易安保险董事职务,并未再向易安保险提名董事。虽然按照易安保险的公司章程“每百分之十的股份对应一名董事候选人提名权”, 但是基于易安保险经营管理的具体状况,即使公司继续向易安保险委派董事,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公司实质上无法实现对易安保险经营决策的重大影响。在此状况下,公司基于客观条件限制以及投资目的的改变,未向易安保险提名董事,未实施任何参与易安保险经营管理的行为,不能视为“对易安保险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
公司基于易安保险2020年6月30日的财务报表聘请的评估专家出具的评估报告显示,公司持有的易安产险股权公允价值评估为9,486.72万元,高于转换日的入账价值。因此,自2020年3月31日起,公司对易安保险的投资已不属于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公司自2020年3月31日,将易安保险股权的
核算方法由长期股权投资变更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是合理、合规的,不是为了规避权益法下按持股比例确认亏损金额对公司当期利润表带来的不利影响。
(三)2021年末对易安保险投资公允价值全额计提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2020年3月31日起,公司对易安保险的股权投资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按照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入账价值。截止至2020年3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包括:投资成本15,000.00万元、按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损益调整-6,347.09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变动-788.48万元,合计为7,864.43万元。2020年7月,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公告,易安保险被中国银保监会实施接管。接管期限自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1年7月16日止。接管期内,本公司及本公司聘请的专家无法获取易安保险相关财务、经营数据资料,无法对该股权价值作出合理的判断。因此,在2020年度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对易安保险的股权投资未确认公允价值变动。
2021年7月16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公告对易安保险延长接管期限一年,自2021年7月17日起至2022年7月16日止。在延期接管期内,本公司仍然无法获取相关财务、经营数据资料。但公司基于多方渠道的信息以及同行业类似情况来判断,易安保险相关股权资产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较上一年度明显增加。因此,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在2021年度报告中对易安保险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确认为
0.00元。
(四)会计师核查意见
对于易安保险的股权投资我们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与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对易安保险股权投资的背景、历史情况、管理模式变更的原因、不再派驻董事的原因等;
2.从公开渠道了解易安保险被接管的原因、接管进展等事项,了解管理层对预计接管结果的判断依据,分析对易安保险财务报表可能造成的影响;
3.与易安保险相关人员进行电话访谈,了解接管组进场后各阶段的关键时点以及主要措施,分析各阶段措施对易安保险财务报表的影响情况;
4.与评估机构进行沟通,分析易安保险股权估值的各项影响因素,并从公开市场、已执行的访谈程序、可获取的最近财务报表等角度,综合分析自2020年7月被银保监会接管后,持有易安保险股权的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核查结论: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银之杰管理层对持有的易安保险股权作出的相关会计判断是可接受的。
五、报告期末你公司对北京智帆金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帆金科”)投资的公允价值减少3000万元,期末账面价值为0元。请你公司结合智帆金科最近三年经营的具体情况及经营业绩变动原因,说明智帆金科发生变化的具体时点及依据,判断其报告期末公允价值为0的原因。
本公司回复:
(一)智帆金科基本情况
智帆金科(原名“北京小崔时代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由公司于2017年4月以增资方式投资,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银之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500万元,投资后占智帆金科的股权比例20%。公司投资智帆金科的目的,是当时公司参股公司北京华道征信有限公司(简称“华道征信”)正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授权下开展个人征信的准备工作。智帆金科的主营业务是为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企业提供基于SaaS的风险控制信息服务业务,与华道征信的业务具有良好的协同性。
2018年9月,智帆金科经营范围增加“企业征信服务”,拓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业务。2019年9月,智帆金科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进行增资,其管理团队持股平台天津众创同道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简称“天津众创同道”)对智帆金科增资人民币300万元,增资价格按照智帆金科估值15,300万元。考虑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已授予百行征信个人征信业务牌照,华道征信的业务模式面临调整,对智帆金科的投资已不符合公司的业务规划,因此本次增资公司未参与出资。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比例稀释至19.6079%,智帆金科修订了《公司章程》,智帆金科董事会由创始股东薛本川、天津众创同道提名的董事构成,本公司不再参与智帆金科经营管
理,不再构成对智帆金科经营的重大影响。鉴于以上情况,公司自2019年9月30日终止对智帆金科采用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转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
(二)智帆金科最近三年经营情况分析
公司投资智帆金科之时,智帆金科的主营业务是为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企业提供基于SaaS的风险控制信息服务业务。2017年度,智帆金科实现营业收入1,319.67万元,盈利319.17万元。主要风控信息产品在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客户量和业务查询量居行业领先水平。随着2018-2019年国内P2P行业的整顿,智帆金科的客户减少,2019年度收入下降、利润亏损。在此背景下,智帆金科积极准备业务转型,主要方向由为互联网金融企业提供个人借贷风控信息服务,转为为持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信息中介服务以及小微企业风控信息及技术服务,并开发、整合了“智帆数通”、“智帆千云”、“宝收”等大数据风控产品和解决方案。2018年9月,智帆金科经营范围增加“企业征信服务”。2019年9月,智帆金科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进行了新一轮增资。至2020年9-11月间,智帆金科已与行业内从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金融科技企业、支付设备厂商达成了业务合作协议。但由于业务转型期的新业务和市场拓展尚在进行以及新冠疫情爆发的影响,智帆金科2020年度经营数据仍呈现收入下降、利润亏损的情况。
2021年度,国家及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一系列针对个人信息保护、征信业务管理以及金融机构助贷业务的法律法规。2021年2月,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规范合作机构以助贷方式与商业银行合作发放贷款的资格与条件;2021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2021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征信业务管理办法》,2022年1月1日起实施。以上政策对互联网信贷和个人征信相关业务进行了规范,虽然智帆金科主要从事技术服务不违反相关规定,但其与合作方合作的业务模式面临较大的市场不确定性及合规风险。在此背景下,智帆金科自2021年上半年大幅裁撤人员,相关业务处于停滞状态。
(三)智帆金科股权公允价值发生变化的具体时点及依据
基于智帆金科近年的经营及业绩变动情况,公司判断智帆金科股权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化的时点主要在2021年度,具体原因如下:
1.智帆金科以金融科技服务为主营业务,在历史经营中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行业竞争优势与经营成果。2020年度业绩变动主要是因为国内P2P行业的整顿以及新冠疫情爆发的影响。但智帆金科自2018年起一直在积极开展业务转型,2019年9月进行了新一轮增资,至2020年度相关产品开发、商业模式、合作关系建立、以及市场活动均在正常开展。
2.2021年度,国家及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一系列与智帆金科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智帆金科经营的政策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且智帆金科人员裁撤,业务停滞,经营的基本面也出现了重大变化。
因此公司判断智帆金科股权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化的时点主要在2021年度。
(四)判断智帆金科报告期末公允价值为0的原因
综合以上原因,鉴于智帆金科经营政策环境的变化及具体经营数据情况,出于谨慎考虑,公司在2021年度对智帆金科股权的公允价值全面减计为0。
六、2013年12月你公司投资设立了北京华道征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道征信”)。2017年华道征信与其他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百行征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行征信”)。2018年2月22日百行征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获得个人征信机构设立许可。截至2021年底百行征信累计拓展金融机构达2388家,个人征信数据库累计收录个人信息主体突破4亿人,较上年末增长145%;企业征信数据库累计收录企业信息主体1,163万户,董、监、高信息主体数637万人。2021年华道征信实现营业收入4,849.07万元,亏损2,829.59万元。报告期内《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规相继正式实施。请你公司说明华道征信尚未实现盈利的具体原因,并结合征信业务数据来源、数据用途及其合法合规性,说明上述法规对你公司开展征信及相关业务带来的具体影响。
本公司回复:
(一)华道征信尚未实现盈利的具体原因
华道征信是本公司按照完善金融科技业务布局的发展规划,于2013年12月与其他股东方共同发起设立的公司,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本公司持股比例38.10%,
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进行会计核算。2015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华道征信等8家个人征信机构开展个人征信业务的准备工作,但未正式授予个人征信业务牌照。2018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华道征信等8家个人征信公司以及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联合成立百行征信有限公司,并授予个人征信业务牌照。
华道征信成立以来,在征信技术、征信系统、征信产品的研发方面做了大量投入。未能直接获得个人征信业务资质以后,华道征信调整业务方向,目前主要从事与征信行业相关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具体包括为金融机构提供征信算法、评分模型、数据分析、智能决策等领域的的产品和技术服务,为金融行业提供科技赋能服务,帮助金融机构提高风险控制和智能决策能力。由于我国征信行业处于行业发展初期,且华道征信相关业务处于投入期,在开发产品和市场探索的过程中,需要支付较高的第三方技术服务成本以满足市场客户的需求,因此营业成本较高,尚未实现盈利。
(二)《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规实施对征信及相关业务的具体影响
报告期间,《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颁布实施,确立了保护个人、组织与数据有关的权益,规范信息处理活动,鼓励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保障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的法律规范。
华道征信目前从事与征信行业相关的技术研发和服务,具体包括提供征信算法、评分模型、数据分析、智能决策等领域的产品和技术服务,帮助金融机构提高风险控制和智能决策能力。华道征信自身不从事征信业务,而是为征信业务提供产品及技术服务。
《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规实施对华道征信从事与征信业相关业务的具体影响包括:
1.需要通过持牌个人征信机构向金融机构提供产品及服务
2021年9月27日颁布的《征信业务管理办法》(2022年1月1日施行)规定“金融机构不得与未取得合法征信业务资质的市场机构开展商业合作获取征信服务”,
“本办法施行前未取得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或者未进行企业征信机构备案但实质从事征信业务的机构,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合规整改。”
华道征信已与当前仅有的两家同时持有个人征信及企业征信牌照的征信机构百行征信、朴道征信订立了业务合作协议,通过持牌机构向金融机构输出产品及服务。
2. 数据合规及数据安全要求进一步提高
《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所规定的数据分级分类保护制度,以及个人信息处理的各项制度,给征信行业带来了更高的数据合规及数据安全要求。
华道征信为征信业务提供产品及技术服务,涉及数据分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范进行,对数据来源、数据质量、信息安全等进行必要的合规审查,同时能满足合作征信机构、金融机构客户的合规要求。为应对数据合规及数据安全要求的提高,华道征信应不断完善数据分析处理的合规体系,并在系统安全设施设备、算法及技术研发上持续投入。
3. 征信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有助于华道征信未来业务
随着《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金融机构会更加重视数据的合规使用,并更加积极地与正规的征信机构合作,通过征信机构获得优质、稳定、合规、种类齐全的征信产品及服务。华道征信与持牌征信机构的合作模式符合上述规范化发展趋势。
总之,征信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有利于华道征信入股的百行征信有限公司业务的发展,长期来看也将给从事征信技术服务的华道征信带来业务机遇。
七、报告期内你公司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金额为1,775.27万元,同时核销应收账款1,734.15万元。请你公司:
(1)针对报告期内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结合交易事项、交易时间、客户经营情况等说明前期收入确认依据是否充分,确定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合理性,并说明对你公司参股公司华道征信的应收款项无法收回的原因,按照40%的比例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说明应收账款核销的具体情况,包括交易对方基本情况、是否为公司关联方、应收账款形成时间及原因、近三年年末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及依据、公司采取的催收、追偿措施及实施效果、本期核销金额、核销原因以及履行的核销程序。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业意见。本公司回复:
(一)针对报告期内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结合交易事项、交易时间、客户经营情况等说明前期收入确认依据是否充分,确定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合理性,并说明对你公司参股公司华道征信的应收款项无法收回的原因,按照40%的比例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1.本期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坏账准备本期增加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北京东方车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87.23 | 287.23 | 100.00 | 333.76 | 333.76 | 100.00 | |
深圳市分众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78.34 | 78.34 | 100.00 | 78.34 | 78.34 | 100.00 | |
深圳市自然醒智慧家居有限公司 | 7.85 | 7.85 | 100.00 | 7.85 | |||
BianetB.V. | 213.86 | 50.60 | 23.66 | 50.60 | |||
北京华道征信有限公司 | 7,587.13 | 3,034.85 | 40.00 | 4,393.48 | 1,318.04 | 30.00 | 1,716.81 |
合计 | 8,174.41 | 3,458.88 | 42.31 | 4,805.58 | 1,730.14 | 36.00 | 1,775.27 |
(1)北京东方车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子公司亿美软通销售业务产生的应收账款。
2017年5月、2018年6月亿美软通与北京东方车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车云)订立了业务协议,亿美软通向东方车云提供短信通讯服务。截至2018年12月,应收账款尚有336.66万元未收到。经亿美软通反复催收,对方仍不予支付,遂诉至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11日出具(2019)京0105执40535、4053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1年根据法院轮候冻结,亿美软通
收到回款465,323元。后亿美软通经网络查询了解到,东方车云涉及上千起诉讼案件,已被多家法院强制执行,并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法定代表人王菲被限制高消费,东方车云公司濒临破产,且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因此全额计提该项债权坏账准备。
(2)BianetB.V.和深圳市自然醒智慧家居有限公司均为子公司安科创新销售业务产生的应收账款。
2021年4月至2021年6月,安科创新与Bianet B.V.签订《商品采购协议》进行交易。由于Bianet B.V.逾期未能支付货款,安科创新遂于2021年9月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申请保险理赔,2022年2月保险公司出具赔付通知书,安科香港公司取得赔款收入USD 256,053.47(人民币:1,632,520.11元),剩余货款USD 79,371.53(人名币: 506,049.06元) 预计无法收回,因此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深圳市自然醒智慧家居有限公司为线下业务产生的债权,由于该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破产清算被法院受理,公司债权金额较小,因此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两项计提坏账准备合计58.46万元。
(3)公司与华道征信的交易事项、交易时间和收款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亿美软通与华道征信开展的业务为亿美软通向华道征信提供数据分析技术服务。具体为金融行业客户向华道征信采购、华道征信再向亿美软通采购相应技术服务。华道征信与最终客户的交易价格是通过招投标或商业谈判的方式确定,亿美软通和华道征信以与最终客户核对后的实际业务服务量为基数,计算对应服务费确认收入。此外,本公司为华道征信提供IT维护服务。
公司与华道征信的业务往来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营业收入 | 3,207.52 | 3,070.01 | 1,405.66 | 2,074.24 | 1,321.49 |
收款金额 | 206.33 | 2,945.92 | 1,256.80 | 15.13 | 0.00 |
应收账款余额 | 7,587.13 | 4,393.48 | 4,085.19 | 3,851.99 | 1,668.87 |
2、华道征信的应收款项无法全部收回的原因
本公司和其他股东方于2013年设立华道征信公司。2018年1月,中国人民银
行批准华道征信等8家个人征信公司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共同组建百行征信,并授予了百行征信开展个人征信业务的牌照。华道征信持有百行征信8%的股权。长期来看,随着我国个人征信行业逐步发展成熟,华道征信以其作为百行征信的股东和自身积累的优势,将能通过个人征信产业链市场开展增值业务,从而逐步实现盈利。华道征信成立 8 年以来,在征信技术、征信系统、征信产品的研发方面做了大量投入,目前仍处于亏损状态。华道征信目前主要从事与征信行业相关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具体包括为金融机构提供征信算法、评分模型、数据分析、智能决策等领域的的产品和技术服务,为金融行业提供科技赋能服务,帮助金融机构提高风险控制和智能决策能力。
由于业务拓展需要,华道征信未及时支付本公司款项。
3、对华道征信按40%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合理性分析
(1)华道征信2021年期末资产总额为1.16亿元,其中,对百行征信的股权投资确认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880万元;负债总额为1.70亿元,其中,对本公司的应付账款为7587.13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44.59%。从华道征信2021年度的资产负债表看,华道征信期末资产负债率为146%,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于按照组合计算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从业务经营看,华道征信基于其作为百行征信的股东这一优势,有望在征信产业链相关业务领域实现突破。华道征信目前经营业务正常开展,截至2021年末,华道征信对百行征信股权投资款为2,880万元,因对其投资暂未取得收益,且各股东方未对华道征信增资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为了拓展业务规模,华道征信通过对外借款的方式进行融资。从业务发展支持的角度看,资金短缺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业务发展与注册资本投入之间的矛盾。
(3)从华道征信持有的股权价值分析其未来的偿债能力
华道征信2021年期末对百行征信的股权投资确认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880万元,百行征信的基本经营情况如下:
2018年2月22日,百行征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获得个人征信机构设立许可,是国内首家持牌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截至2021年底,百行征信累计拓展金融机构
达2388家,个人征信数据库累计收录个人信息主体突破4亿人,较上年末增长145%;企业征信数据库累计收录企业信息主体1163万户,董、监、高信息主体数637万人。截至2021年底,百行征信所有产品累计调用量突破22亿笔,较上一年末增长
449.3%。截至2021年底,百行征信总上市产品数达40款,较上一年末翻一番。其中,政务征信产品—“百行征信信用普惠服务”完成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应用测试,成为全国首批、深圳首个“出盒”创新应用。
综上,从百行征信的征信业务牌照资质的稀缺性、业务量发展趋势等角度考虑百行征信股权估值溢价的趋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增强华道征信在未来的偿债能力。
(4)资产负债表日后,截止至董事会批准2021年度报告报出之日前,公司已与华道征信达成还款协议,并已收到华道征信支付的首期款项518.52万元。
(5)本期末,公司应收华道征信的账龄结构及按照原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结构 | 应收账款 | 按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比例 | 按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 |
1年以内 | 3,207.52 | 5.36 | 171.92 |
1-2年 | 3,070.01 | 15.31 | 470.02 |
2-3年 | 1,309.60 | 44.71 | 585.52 |
3-4年 | 0.00 | ||
4-5年 | 0.00 | ||
5年以上 | 0.00 | ||
合计 | 7,587.13 | 16.18 | 1,227.46 |
假定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下,公司针对华道征信的应收账款应计提坏账准备为1,227.46万元,计提比例为16.18%,低于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结论:
从上述三项分析考虑,对于华道征信的应收账款,尽管因其风险特征显著不同与组合债权而纳入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同时华道征信本期未能及时支付公司款项下,信用风险有进一步增加的迹象,但考虑各项因素对信用风险的减少,如债务的组成情况、未来偿债能力的增加等,可以考虑一个较低的坏账计提比例。
因此公司期末对华道征信的应收账款按照40%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高于按照账龄组合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以及期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期初为30%),符合谨慎性原则,具有合理性。
(二)说明应收账款核销的具体情况,包括交易对方基本情况、是否为公司关联方、应收账款形成时间及原因、近三年年末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及依据、公司采取的催收、追偿措施及实施效果、本期核销金额、核销原因以及履行的核销程序。
1.公司本期核销的应收账款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是否关联方 | 交易时间 | 交易事项 | 核销应收账款金额 |
1 | 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2019年 | 软件开发 | 284.79 |
2 | 河南南阳农村信用联社 | 否 | 2013年 | 销售商品 | 71.88 |
3 | 安徽和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否 | 2019年 | 软件开发 | 64.50 |
4 | 天津银行 | 否 | 2015年 | 软件开发 | 60.00 |
5 | 山西朔州农村信用联社 | 否 | 2013年 | 销售商品 | 51.75 |
6 | 江西省农村信用联社 | 否 | 2008年 | 软件开发 | 50.70 |
7 | 广东省顺德农村信用联社 | 否 | 2016年 | 销售商品 | 41.74 |
8 | 恒丰银行 | 否 | 2019年 | 软件开发 | 40.00 |
9 | 海南省农村信用联社 | 否 | 2014年 | 销售商品 | 39.60 |
10 | 中国民生银行 | 否 | 2016年 | 销售商品 | 38.15 |
11 | 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 | 否 | 2016年 | 运维服务 | 30.40 |
12 | 新疆自治区巴州农村信用联社 | 否 | 2015年 | 销售商品 | 29.92 |
13 | 海南银行 | 否 | 2017年 | 软件开发 | 29.00 |
14 |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 | 否 | 2017年 | 运维服务 | 27.94 |
15 | 九江银行 | 否 | 2015年 | 软件开发 | 27.00 |
16 | 江西银行 | 否 | 2011年 | 软件开发 | 26.00 |
17 | 南京银行 | 否 | 2017年 | 软件开发 | 25.90 |
18 | 济源农村商业银行 | 否 | 2012年 | 销售商品 | 22.55 |
19 | 晋城银行 | 否 | 2014年 | 软件开发 | 22.00 |
20 | 天津银行 | 否 | 2007年 | 运维服务 | 19.40 |
21 | 其他137家客户、330个交易事项 | 否 | -- | 销售商品 | 494.97 |
否 | -- | 软件开发 | 139.27 | ||
否 | -- | 运维服务 | 96.69 | ||
合计 | 1,734.15 |
2、核销的应收账款近三年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及依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核销应收账款的余额 | 1,734.15 | 1,734.15 | 1,734.15 |
计提依据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 | 根据账龄按照比例计提 |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 | 457.40 | 315.63 | 401.28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1,734.15 | 1276.75 | 961.12 |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100.00% | 73.62% | 55.42% |
3、公司采取的催收、追偿措施及实施效果
公司持续对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开展积极的催收工作,经过各项目三到五轮的项目摸底、定期督促汇报、清欠专题会、业务人员联系对方经办人员、通过电话催收、上门走访以及通过法律诉讼等一系列的措施和手段,对应收账款进行催收。
催收方式 | 内容 |
项目摸底 | 对长时期不回款的项目进行项目情况摸底,分析原因,并制度催收计划 |
项目分配 | 清欠项目分配责任到具体业务人员 |
定期督促汇报 | 督促业务人员执行、实施催收计划 |
清欠专题会 | 总结项目回款项目、回款进度、回款金额、无法回款原因,并汇总上报 |
电话、邮件催收 | 电话与客户沟通项目的合同内容、实施情况、对账情况、发票情况、回款情况 |
上门催收 | 上门拜访客户实施人员、客户经理及总监等人员,索要货款 |
客户诉讼 | 对不再合作的客户或者长期回款信用不良客户、拒绝回款客户,提起诉讼 |
公司对于金额较大的应收账款交付给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催收或法律诉讼,目前已提起法律诉讼的项目如下表:
案号 | 开庭时间 | 诉讼标的金额 | 案由 | 被上诉人/被告 | 诉讼结果 |
(2020)粤0304民初21578号 | 2021-4-27 | 2.5万元 | 买卖合同纠纷 | A客户 | 诉讼进行中 |
(2020)粤0304民初25973号 | 2021-3-5 | 2.5万元 | 买卖合同纠纷 | B客户 | 诉讼进行中 |
(2020)粤0304民初23051号 | 2021-1-14 | 55万元 | 买卖合同纠纷 | C客户 | 诉讼进行中 |
经过以上催收措施,公司于2020年催收2019年及以前应收账款项目2422个,金额为5,212.54万元;2021年催收2019年及以前项目942个,金额为2,843.06万元;其中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项目3,364个,回款金额1,174.28万元,催收效果较为明显。2020年和2021年催收应收账款项目情况如下表:
项目年度 | 类别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合计 |
2019年 | 项目数量 | 1,215 | 465 | 1,680 |
回款金额 | 2,732.09 | 1,335.94 | 4,068.03 | |
2018年 | 项目数量 | 614 | 237 | 851 |
回款金额 | 1,676.56 | 1,136.73 | 2,813.29 | |
2017年及以前 | 项目数量 | 593 | 240 | 833 |
回款金额 | 803.89 | 370.39 | 1,174.28 | |
合计 | 项目数量 | 2,422 | 942 | 3,364 |
回款金额 | 5,212.54 | 2,843.06 | 8,055.60 |
4、本期核销金额、核销原因以及履行的核销程序
本期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为1,734.15万元,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1,276.75万元,影响2021年度的利润额为457.40万元。
应收账款的核销原因是账龄较长,经过连续多年的催收仍然无法收回。
对于无法追回的应收账款,公司对核销的应收账款进行分类、多层级审慎审核与复核,履行必要的核销程序,并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审批后进行核销。本公司履行必要的应收账款核销程序如下:
类别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五级 | 六级 |
销售商品 | 销售人员申请 | 销售总监审核 | 清欠办审核 | 供应链管理部复核 | 财务复核 | 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
软件开发 | 销售人员申请 | 销售总监审核 | 清欠办审核 | 软件开发中心复核 | 财务复核 | 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
运维服务 | 销售人员申请 | 销售总监审核 | 清欠办审核 | 客户服务中心复核 | 财务复核 | 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
公司采用多种催收方式,加强历史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尽量做到应收尽回;对于无法追回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应提尽提;同时,在充分考虑成本效益、客户合作关系等因素下,履行多层级、合规的核销审批程序审慎核销。
(三)会计师核查意见
1、针对华道征信等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
(1)与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对华道征信的投资意图、业务结算模式以及应收账款管理方式;
(2)核查公司与华道征信的全业务流程资料,并穿透核查至华道征信与外部单位的销售往来记录,包括与外部单位的合同、对账单、付款记录等;
(3)获取华道征信的审计报告,对华道征信的财务报表进行分析,了解资产负债的构成、现流表明细,分析华道征信的当前偿债能力;
(4)了解华道征信的业务经营情况,并与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华道征信的发展计划和经营方针,判断华道征信的未来偿债能力;
(5)从公开渠道对华道征信的参股公司百行征信的基本情况进行查验,分析管理层对华道征信持有的百行征信的股权估值作出的判断是否合理;
(6)获取公司与华道征信签订的还款协议,并对期后收款情况进行检查。
2、对核销的应收账款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评价及测试管理层对应收账款核销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获取本期核销的应收账款明细,获取核销的审批流程文件等,查验是否经适当的审批程序;
(3)与应收账款清欠部门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应收账款清欠、核销的过程,并选取部分样本,查验判断为无法收回予以核销的依据;
(4)了解核销应收账款的形成过程,查阅相关的业务资料以及历史沟通记录等,确定业务的真实性。
核查结论: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银之杰公司对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和核销的相关处理作出的会计估计是合理的。
八、你公司披露公告称拟将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银行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项目、银行智能设备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前述三个项目截至目前投资进度分别为11.55%、39.22%、53.06%。
你公司称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主要系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终止,导致项目可用资金不足,公司基于项目实施合理性和资金使用有效性的考虑,对以上三个投资项目的投入主要集中在设备购置及开发支出等,致使募集资金投入进度缓慢。请你公司:
(1)说明该项目已投入资金形成资产的具体情况,结合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和行业发展情况等,说明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为解决项目资金不足问题拟采取的解决措施。
(2)说明报告期内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是否存在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本公司回复: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7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559号”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626,766股,发行价格每股15.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61,801,988.3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6,909,93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44,892,058.34元。本次募集资金用于银行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20年4月,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建设银行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项目、银行智能设备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定终止2017年7月募集资金投资的银行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建设项目,并将尚未使用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银行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项目、银行智能设备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银行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项目 | 57,997.76 | 17,597.48 |
2 | 银行智能设备产业化项目 | 68,999.46 | 7,422.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3 | 研发中心项目 | 13,319.76 | 2,000.00 |
合计 | 140,316.98 | 27,019.48 |
2020年9月,公司终止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为最大限度推进公司业务规划,公司继续以变更后的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入银行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项目、银行智能设备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万元)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投资进度(%) |
1 | 银行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项目 | 17,597.48 | 2,033.13 | 11.55% |
2 | 银行智能设备产业化项目 | 7,422.00 | 2,910.72 | 39.22% |
3 | 研发中心项目 | 2,000.00 | 1,061.17 | 53.06% |
合计 | 27,019.48 | 6,005.02 | 22.22% |
(二)募投项目已投入资金形成资产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1年末,以上募投项目已投入资金形成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1.银行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项目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 会计科目 | 项目明细 | 投入金额 | 费用化金额 | 形成资产金额 |
1 | 开发支出 | 银之杰客户标签管理系统 | 746.69 | 99.54 | 647.15 |
2 | 开发支出 | 银之杰客户营销权益管理系统 | 707.25 | 83.80 | 623.45 |
3 | 开发支出 | 银之杰风险中台系统 | 283.62 | - | 283.62 |
4 | 开发支出 | 银之杰信贷中台系统 | 276.01 | - | 276.01 |
5 | 固定资产 | 设备购置 | 12.66 | - | 12.66 |
6 | 研发费用 | 技术服务费 | 6.90 | 6.90 | - |
合计 | 2,033.13 | 190.24 | 1,842.89 |
截至2021年末,以上投入的募集资金已申请并获得知识产权2项,分别为:
序号 | 类型 | 名 称 | 授权日期 | 证书号码 |
1 | 软件著作权 | 银之杰客户营销权益管理系统V1.0 | 2021/2/7 | 2021SR0220580 |
2 | 软件著作权 | 银之杰客户标签管理系统V1.0 | 2021/4/28 | 2021SR0614340 |
2.银行智能设备产业化项目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 会计科目 | 项目明细 | 投入金额 | 费用化金额 | 形成资产金额 |
1 | 开发支出 | 智能尾箱柜项目 | 611.49 | 635.95 | - |
2 | 开发支出 | 智能银行业务柜项目 | 263.49 | - | 263.49 |
3 | 固定资产 | 设备购置 | 36.72 | 1.47 | 10.80 |
4 | 销售费用 | 市场费用 | 1,393.31 | 1,393.31 | - |
5 | 销售费用 | 实施费用 | 605.70 | 605.70 | - |
合计 | 2,910.72 | 2,636.43 | 274.29 |
截至2021年末,以上投入的募集资金已申请并获得知识产权10项,分别为:
序号 | 类型 | 名 称 | 授权日期 | 证书号码 |
1 | 实用新型专利 | 一种智能尾箱保险柜 | 2020-8-18 | ZL201921724159.2 |
2 | 外观专利 | 银行柜员智能现金管理机 | 2020-8-21 | ZL202030153250.5 |
3 | 实用新型专利 | 一种动态密码锁 | 2020-10-30 | ZL201921746264.6 |
4 | 实用新型专利 | 银行柜员智能现金管理机 | 2020-10-30 | ZL202020555904.1 |
5 | 外观专利 | 带有印章管理图形用户界面的智能移动印章工作保管箱 | 2021-3-12 | ZL202030446913.2 |
6 | 外观专利 | 智能存管柜 | 2021-3-12 | ZL202030585168.X |
7 | 发明专利 | 一种智能便携式印章移动工作保管箱 | 2021-7-2 | ZL202010779884.0 |
8 | 实用新型专利 | 智能便携式印章移动工作保管箱 | 2021-7-16 | ZL202021637555.4 |
9 | 外观专利 | 带有尾箱管理图形用户界面的智能存管柜 | 2021-7-13 | ZL202030584246.4 |
10 | 实用新型专利 | 智能存管柜 | 2021-8-6 | ZL202022182146.6 |
3、研发中心项目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 会计科目 | 项目明细 | 投入金额 | 费用化金额 | 形成资产金额 |
1 | 开发支出 | 银之杰区块链BaaS平台 | 580.39 | 58.04 | 522.35 |
2 | 开发支出 | 联邦学习建模平台 | 480.78 | - | 480.78 |
合计 | 1,061.17 | 58.04 | 1,003.13 |
截至2021年末,以上投入的募集资金已申请并获得知识产权1项:
序号 | 类型 | 名 称 | 授权日期 | 证书号码 |
1 | 软件著作权 | 银之杰区块链BaaS平台V1.0 | 2021/6/21 | 2021SR0923737 |
(三)募投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及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1.银行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项目银行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项目主要是围绕银行数字化转型带来的系统建设需求,面向银行提供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帮助银行实现以数字化场景为节点、线上渠道、个性化服务为特征的数字金融服务。本募投项目已投入资金形成的资产中,银之杰客户标签管理系统、银之杰客户营销权益系统立足于解决银行对目标客户进行精准定位并灵活管理的业务需求,帮助银行提高在数字化场景下精准营销、风险控制的服务能力;银之杰风险中台系统、银之杰信贷中台系统是基于大数据、知识图谱等技术创新及金融交易数据,帮助银行构建风险识别、传导、监控的统一平台,在贷前、贷中、贷后环节做到数字化、自动化,减少人工干预和操作风险的系统。本项目已投入资金2021年度内已实现效益984.74万元,截至2021年末已累计实现效益1,863.45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已经销售或正在实施的银行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项目包括:吉林亿联银行客户标签建设项目、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影像档案管理标签项目、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影像档案管理标签项目、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客户积分权益项目、东莞银行客户标签系统项目等。从以上正在进行的项目投入、市场推广及实现效益来看,银行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募投项目的可行性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前期已投入资金形成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
2.银行智能设备产业化项目智能银行设备产业化项目的主要内容是智能打印鉴伪批量盖章一体机、智能柜员ATM、智能尾箱和智能尾箱保管柜等银行专用设备的产品定型开发及生产线建设。本报告期的募集资金投入主要用于智能打印鉴伪批量盖章一体机、智能尾箱的产品定型开发。本募投项目已投入资金形成的资产中,智能打印鉴伪批量盖章一体机是公司传
统智能盖章机的升级产品,主要解决多功能、批量盖章的银行业务需求;银之杰智能银行业务柜是一款集合物联网、传感器、RFID等技术,用于银行网点存放现金过夜的智能化专用设备,可以取代银行传统的现金押送业务,帮助客户实现降低成本、集约化管理的目标。目前,公司智能打印鉴伪批量盖章一体机已在多家银行客户开展市场营销活动,客户需求明确、市场前景广阔。智能银行业务柜的市场推广计划也在推进过程中。鉴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事项终止,目前本项目的生产线建设项目尚未开展。但以上银行智能设备产品的市场需求明确,可行性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前期已投入资金形成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3.研发中心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建设研发中心用于开展对于公司长远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核心课题,具体包括区块链征信研究、金融场景认知智能技术研究和数字货币应用支撑系统研究三个方向。本募投项目已投入资金形成的资产银之杰区块链BaaS平台和联邦学习建模平台,是公司金融科技业务的基础技术,可以应用于个人征信、智能化、数字人民币、碳中和交易认证管理等创新业务系统中,为公司长远业务发展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撑。研发中心项目的研究方向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制定,在制定过程中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目前相关研究方向仍然与市场需求保持高度一致。作为公司金融科技的基础技术,目前在公司相关的产品和服务中均有投入实践应用。因此研发中心项目的可行性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前期已投入资金形成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
(四)为解决项目资金不足问题拟采取的解决措施
鉴于为全面建设以上各项募投项目的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事项已终止,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解决项目资金不足以及募投项目实施合理性的问题:
1.加强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资金使用效率。
2.合理规划募投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关注市场需求的变化,分步实施、注重
效益,当募投项目不符合行业要求时,及时停止研发投入,主动调整研发方向,与市场化需求保持高度一致。3.通过银行信贷筹集资金,解决部分募投项目的资金缺口。公司信誉良好,与多家银行机构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截至2021年末,公司获得的银行授信总额度约10.5亿元,已使用的授信额度4.5亿元。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合理开展银行信贷融资,稳步推进项目进程。
(五)报告期内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及是否存在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1、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金额 | 期末余额 | 存储方式 |
民生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 602023066 | 14,811.67 | 61.63 | 活期存款 |
宁波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 | 73160122000025311 | 9,677.54 | 0.00 | 2019年8月已注销 |
兴业银行深圳西乡支行 | 338160100100033923 | 10,000.00 | 16.65 | 活期存款 |
兴业银行深圳西乡支行 | 338160100200075163 | 0.00 | 2,000.00 | 现金管理专户 |
光大银行深圳西部支行 | 51910188000046652 | 0.00 | 94.47 | 活期存款 |
光大银行深圳西部支行 | 51910181000090194 | 0.00 | 4,200.00 | 现金管理专户 |
光大银行深圳西部支行 | 51910181000089685 | 0.00 | 400.00 | 定期账户 |
合 计 | 34,489.21 | 6,772.74 |
本期闲置的募集资金主要是用于进行现金管理和补充流动资金两方面内容。
2、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2020年10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循环滚动后累计发
生额不得超过50,000万元。公司已于到期日前将所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2021年10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循环滚动后累计发生额不得超过25,00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循环滚动后的累计发生额未超过董事会审议的额度,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6,200万元,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受托人名称 | 产品名称 | 金额(万元) | 产品类型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乡支行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2,000.00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21年11月1日 | 2022年1月31日 | 1.50%/3.08%/3.25%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2021年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汇率定制第十二期产品66 | 4,200.00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21年12月3日 | 2022年3月3日 | 3.15% |
合 计 | 6,200.00 |
3、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公司2021年4月2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1年4月实际使用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目前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4月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4、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没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26日出具的大华核字[2022]006949号《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审验,不存在募集资金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六)会计师核查意见
1、我们针对募投项目状态执行了以下程序:
(1)与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导致部分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等;
(2)与具体的项目负责人进行了解项目的开发和投入情况、未来市场判断等;
(3)获取募投项目已形成的资产清单,与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访谈,了解资产与募投项目之间的逻辑关系,并进行抽样核查。
2、我们针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评价及测试管理层对于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获取募集资金账户、现金管理专户的银行流水,对大额资金支付的对方单位进行测试;
(3)获取相关董事会决议文件,对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决议程序合规性进行分析;
(4)获取本期募集资金的使用明细,对募集资金的支付明细进行抽样测试,核实资金流向是否存在异常;
(5)对所有的募集资金账户及现金管理专户进行函证,查验期末余额是否准确、资金是否受限、是否存在异常状态;
(6)获取募集资金账户及现金管理专户的银行对账单,并与银行日记账进行双向测试,查验是否所有资金收付均已作适当的会计处理。
核查结论: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银之杰对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判断是可接受的、对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的列报是合理的。
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显示,公司对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俊提供借款,期初余额为126.11万元,2021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
382.81万元,2021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为508.92万元。请你公司说明前述借款事由,发生的具体时点,是否构成财务资助或资金占用,事前是否履行了财务资助或关联交易的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回复:
(一)公司对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发生借款往来的事由及具体时点
公司本报告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披露的“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中的与“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的资金往来,均为公司子公司安科创新(深圳)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安科创新(香港)有限公司与其法定代表人李俊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账目。其中,期初余额为126.11万元,本期新增借款225万元,本期因账务调整增加157.82万元,本期借款归还382.82万元,本期账务调整减少126.11万元,期末余额为0。以上资金往来的事由、发生时点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借款时间 | 金额 | 用途/说明 | |
安科(深圳) | 安科(香港) | |||
1.期初余额 | 126.11 | 海外业务常备备用金 | ||
2.本年增加 | 382.81 | — | ||
2.1本期新增借款 | 小计 | 225.00 | — | |
其中: | 2021/1/20 | 190.00 | 代员工借款 | |
2021/3/16 | 30.00 | 业务备用金 | ||
2021/11/21 | 5.00 | 业务备用金 | ||
2.2账务调整增加 | 小计 | 157.81 | — | |
其中: | 126.11 | 安科创新与安科香港之间账务调整 | ||
31.70 | 其他员工备用金归整账务调整 | |||
3.本年减少 | 382.81 | -- | ||
3.1本期归还借款 | 小计 | 382.81 | -- | |
其中: | 2021/2/25 | 100.00 | 代员工借款归还 | |
2021/3/30 | 90.00 | 代员工借款归还 | ||
2021/3/30 | 157.81 | 常备备用金集中归还 | ||
2021/3/30 | 30.00 | 业务备用金归还 | ||
2021/12/30 | 5.00 | 业务备用金归还 | ||
3.2 账务调整减少 | 126.11 | 安科创新与安科香港之间账务调整 | ||
4.期末 | 0 | 0 | -- |
以上资金往来因账务调整产生的本期发生额以外,其余历史余额及本期发生额主要包括:
1.期初余额126.11万元,为安科香港为开展香港及海外业务,支付差旅、服务费等款项而以李俊名义借支的等值人民币备用金余额,已于2021年3月30日归还。
2.本期新增借款190万元,为子公司安科创新法人代表、总经理李俊,为维护安科创新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于2021年1月20日以其个人名义并提供担保的方式,为安科创新核心员工向安科创新借支的临时性借款,该借款已于2021年3月30日归还。
3.本期新增借款30万元,为李俊本人因业务开展需要于2021年3月16日借用的备用金,已于2021年3月30日归还。
4.本期新增借款5万元,为李俊本人因业务开展需要于2021年11月21日借用的备用金,已于2021年12月30日归还。
(二)是否构成财务资助或资金占用以及是否履行了财务资助或关联交易的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上市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三)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
(五)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另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公司子公司安科创新与其法人代表、总经理李俊的资金往来,不属于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定义的范畴,资金往来的事由均为业务开展及经营管理的需要,不构成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李俊也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规定的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资金往来没有造成对其本人利益的倾斜,不属于上市公司与其发生的关联交易。因此,以上资金往来无需履行上市公司财务资助或关联交易的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